项目建设主要保障措施集合6篇
措施是管理学的名词,通常是指针对问题的解决办法、方式、方案、途径,可以分为非常措施、应变措施、预防措施、强制措施、安全措施。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项目建设主要保障措施集合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项目建设主要保障措施篇1
1.遵守政策法规,执行和组织好班子决议,努力完成经营利润指标。
2.坚持原则,廉洁勤政,工作以身作则,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严格控制各项费用开支,抓好内部成本核算,降低成本投入,增加利润积累。
4.搞好内、外部市场开发,新产品开发,推广新工艺,提高工时效率。
5.负责组织本项目部经营,分析工程预算,核价,决算的审核,产品的发放和结算。
6.负责分析项目部内的生产影响,质量事故等。
7.协助经理制定经营规划,定期汇报经营情况,并提出主导性意见,改进经营机制。
8.运用科学管理方法,掌握经营规律,节支降耗,实现高产低耗。
9.负责项目部各项工作,带领全体人员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开展好劳动竟争活动。
10.大胆管理,办事公道,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累管理资料,推广先进工艺,提高项目部劳动生产率。
11.抓好安全管理,杜绝三违发生,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查出隐患及时整改。
项目建设主要保障措施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有效预防和遏制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推动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控制和减少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提升我镇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力求实现四个目标:一是减少、消除安全隐患,预防高处坠落、垂直起重机械设备伤害事故及坍塌事故;二是明确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推动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改进安全防护设施,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减少作业人员违章违规行为;三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综合监管的监管责任;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遏制村镇“八无”工程和民居民宅工地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整治方案和措施
专项整治的时间:3月25日开端至11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从3月25日开端至4月15日。
1、制定计划,动员安排,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投诉和监督。
2、把专项整治要求通知到有关单位、企业、社区,促进各建筑施工企业对在建工程及安全管理机制进行全部认真自查,发现难题立即整改和纠正。
3、要求村做到有检查、有反馈、有记录,并于4月30日前将第一阶段自查情况上报镇综治办。
(二)第二阶段从4月15日开端至10月底。
全部开展专项整治,对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建筑安全大检查。
1、各村要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建筑施工现场防护设备,各施工单位要按照有关的规定和标准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要按安全标准规范临时用电管理,确保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实在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坚决取缔木制开关箱,做到防护到位。
2、加大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立文明工地,以点带面,促进文明施工。加大施工现成材料分类按规格堆放,通道采用硬化处理并有排水设备;要求工地宿舍、办公室等“五小”设备齐全;工地四周砌围墙并粉刷、提白;保证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分开,改善建筑工人的生活条件;工地应有除“四害”设备并保证工人用水卫生;文明安全标语设置齐全等。
(三)第三阶段从11月1日开端至11月底。
该阶段为复查总结阶段。在前阶段整治的基础上,由镇综治办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突击清查和全部复查特别是对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是深化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重要举措。各村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要结合本村各建设工程的实际,及时掌握施工动态,监督检查。
(二)重点突出,强化督查。
各村、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排查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落实整改期限,确保整改成效。各村要认真做好排查和落实整改工作,确保安全隐患整改不留死角。
(三)加强宣传,提高意识。
一是要充分发挥有线广播村队宣传栏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是要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认真落实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总结评估,完善机制。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的资料收集。镇政府将组织对各村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并进行通报。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一些效果差甚至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工地,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各村及有关单位要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落实各责任主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消除行业监管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工作。
项目建设主要保障措施篇3
1.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建立项目负责人、项目专家组和课题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并实行过程动态管理模式及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和专题负责人三级负责制,按照“项目—课题—专题”分级管理。
2. 成立项目专家组,由外聘专家组成,专家组对项目和课题研究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为项目和课题负责人做出决策提供建议,参与项目和课题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审核、评估与验收等工作。组织学术研讨与交流,对项目和课题的关键技术问题、阶段研究成果及最终研究成果等进行技术咨询和把关。
3. 项目负责人负责召集项目专家组会议;采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织项目专家组对研究计划执行中的重大问题做出决议;聘任课题负责人;把握项目的整体方向,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调整课题研究方向与内容,确保项目研究计划的完成;定期检查本项目各课题的工作,对课题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做出决策;接受科技部和项目依托部门的检查,年终做述职报告;及时向专家组成员通报有关情况。
4. 成立由项目负责人与各课题负责人组成的项目组织实施小组,主要负责组织项目的立项、可研论证、遴选优势单位,包括科研院所、高校等承担项目和课题,把握项目好课题的总体目标及研发方向;组织项目和课题的实施、监督、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协调并处理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组织项目和课题验收,对项目和课题进行绩效考评等。
5. 在项目组织实施小组和项目专家组的领导下,成立课题负责人与各子课题负责人组成的课题实施小组,对课题进行组织和管理。课题实施小组,主要负责课题总体的宏观指导和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采取课题承担单位管理的方式,课题承担单位负责组织课题的条件保障、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及时发现和报告课题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要求编报课题年度计划、计划执行情况和统计报表、科技攻关成果信息及经费预算等信息资料,并及时报项目组织单位。
6. 设管理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主要职责为:执行专家组及项目负责人的各项决议;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和项目成果、数据等,保证项目成员的共享;负责保持与各个课题经常性联系,随时了解课题进展情况并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专家组成员汇报;负责项目内部会议的组织和筹备;负责编写项自简报和会议纪要,维护项目网站,进行相关数据的统计;协助专家组完成项目年度汇报及结题评估工作。
2、项目实施的相关政策,已有的组织、技术基础,支撑保障条件,限1000字以内。
本项目依托部门(教育部)和依托单位(中国矿业大学)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和提供条件保障,从行政组织、后勤保障和支撑条件各方面创造良好的研究环境,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对项目专家组制定项目总体计划、课题计划及经费分配方案提出建议或意见;审核汇总项目的经费预算和年度经费预算,检查、监督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了解项目的执行情况,审查项目专家组提出的年度报告和结题总结报告,提出部门意见后报科技部;负责项目的成果管理。
本项目在机制保障方面,成立组织实施小组和项目专家组的双轨制的组织模式。组织实施小组保障对专项总体的宏观指导和对重大问题的决策。项目专家组负责本项目的“顶层设计”和实施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指导,把握项目和课题的总体目标及研发方向。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研究方向、内容和进展,协调解决项目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课题组长负责和协调各课题的研究工作,保证课题的按计划进展。在开展和推进研究工作中,项目组既会充分发挥各课题组的特色,也将不断围绕总体目标协同攻关,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目标的圆满实现。此外,通过项目管理组与课题管理组形成的外部横向管理组织,统筹资源、协调进度、沟通信息,为项目实施提供组织支撑。
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各承担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将全力配合项目工作,在科研管理、经费使用、人力资源调配等方面提供一切必要的支持条件,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圆满完成。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将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的规章制度进行监督管理,协调和解决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财务管理部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费进行专项管理,认真执行国家财经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制止项目不合理开支,对资助经费单独建帐、专款专用,接受各种检查和审计;人事管理部门将为项目顺利实施所急需的人才引进和团队建设方面提供保障。
项目各参与单位在致灾机制、监测预警、防治和应急救援等与本项目相关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研究基础和工作基础,拥有实力雄厚的研发队伍、良好的科研环境和实验条件,课题组成员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丰富的相关研究和实践经验以及良好的科研素质,为本项目的研究和实施提供了资源保障。
3、对实现专项总目标的支撑作用,及与专项内其他相关项目的协同机制,限1000字以内。
矿山行业的安全生产问题一直是国家关注的重点,国务院在发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_-20_)》中指出,“以信息、智能化技术应用为先导,发展国家公共安全多功能、一体化应急保障技术,形成科学预测、有效防控与高效应急的公共安全技术体系,重点研究煤矿等生产事故、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的监测、预警、预防技术”。因此,本项目重点研发矿井灾变通风参数精确感知与风网实时准确解算、防火抗压区域联动智能调控、防爆门抗冲击多次快速自动复位、矿井灾变通风三维智能辅助云端决策平台等一系列关键技术与装备,推动矿山通风安全与灾变应急调控的信息化、智能化科技进步,符合国家战略需求,具有重要的理论及现实意义。
重点围绕矿井灾变通风智能决策与应急控制关键技术瓶颈问题,本项目按“基础研究-技术研发-装备研制-平台建设-工程示范”全链条一体化实施,围绕提升矿山工业通风安全与灾变应急调控的信息化、智能化科技进步的总体目标,将理论建模、实验研究、软件开发、模拟仿真、装备系统集成、工程示范等多种手段有机结合,推进矿井通风数字化、信息化与智能化的升级改造,全面提升矿山监控预警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本项目与专项指南中“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动态智能探测技术研究”,“煤矿热动力灾害防控技术与装备”,“煤矿井下瓦斯防治无人化关键技术与装备”,“煤矿重大灾害应急生命通道快速构建技术与装备研发”,“互联网+”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高海拔高寒地区金属矿山开采安全技术与装备研究”等项目从不同科技层面协同研究矿山安全生产关键技术问题,相关研究成果将有力提升矿山安全预防准备、监测预警、态势研判、救援处置、综合保障等关键技术水平。
项目建设主要保障措施篇4
1、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措施
施工单位为了在施工过程中加强过程控制及施工工序的协调与配合,针对工程实际施工需求建立了后勤保障工作队,其主要职责是保证施工设备、施工机械的正常工作,并要保证工程施工材料的及时补给及工作环境的及时协调等工作。该项目在施工前建立了完善的现场施工质量管理及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针对工程实际施工中的各项管理工作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将工作职能、权限、奖惩以及利益落实到每一个人身上,这对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质量有着重要作用。要求参与施工的各单位要每星期举行一次施工生产协调会议,要求与会人员要通过参与、协调、配合等手段解决工程施工中的各项实际问题,并要求每半个月要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一次生产进度监督检查工作,通过核实施工进度情况来确定加快施工生产的措施,在检查过程中要督促各项质量、安全和管理制度等措施的执行,这对加强施工单位安全施工制度的执行力度有着重要意义。
施工单位与业主、监理单位以及设计单位拟定了全面配合的合同文件,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施工情况向各方提出优化施工和设计的建议,这对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缩短工期以及降低成本投入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在完善管理制度的同时将技术管理工作做为重点内容,将新工艺、新技术以及新材料都能应用到工程实际施工中,根据施工生产制度要不断加强现场指挥、协调及管理工作,这样才能将安全施工生产深入到每一个施工人员心中。
2、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措施
要求施工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安全帽的冒带,并要求每个施工人员都要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具,针对部分劳动强度较高及技术性较强的岗位,不仅要求施工人员或设备操作人员要具备健康的身体,更要求其在上岗前要进行专业培训,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才能按照相关施工机械设备的正确操作流程来独立操作,这对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及施工整体安全有着重要作用。工程实际施工中的钢筋断料、配料以及弯料等工作,都必须在地面施工场地中进行作业,不允许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在高出违规从事钢筋断料、配料以及弯料等工作。
施工人员在搬运钢筋过程中,要注意搬运路线上是否存在障碍物、架空电线以及其他电气设备,如果有的话需要施工人员在搬运过程中要避开此类物品,避免钢筋搬运中的回转动作使其碰到电线,这会导致施工人员在工程实际施工中容易产生十分严重的触电事故。切割机在施工前操作人员必须确定其运转是否正常,机械在运行中是否存在漏电现象,并要求切割机等施工设备在使用中必须将电源线进漏电开关,在使用后不允许其随意摆放到易燃物品堆中。施工人员在进行高空作业过程中不允许其将钢筋集中堆放到模板或脚手架上,同时也要求其不能将工具、钢箍、短钢筋等物品放在脚手架上,避免其因施工人员操作失误而滑下伤害其他人员。
3、木板制作安装的安全措施
施工人员在对木板进行安装或拆卸处理过程中,要求其不能在同一垂直面上进行操作,必须上下同时作业并要设置好有效的隔离防护措施,避免因施工人员操作不当而引起的安全事故。高处或复杂结构的木板在安装、拆除处理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按照相应的施工设计对其进行施工作业,在施工前要根据工序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安全措施,同时也要求木板在安装过程中其支撑不允许放在脚手架上,这对保证木板工程及脚手架的使用安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木板在安装过程中要中途停歇,施工人员要将支撑、搭头、搞头板等钉牢,保证这一工序的整体安全性,在木板拆除处理的间歇过程中,施工人员要将已活动的木板或其他结构运走,避免此类木板或其他结构在处理过程中发生浮空、踏空等坠落事故。施工人员在拆除木板过程中不允许其站在拆除处理中的木板上,在砼浇筑过程中必须由专人对木板工程进行检查,避免因木板在浇筑过程中出现错台移位、走样崩塌等事件。
项目建设主要保障措施篇5
1)认真按照施工质量标准、规范,做好项目工地现场的质量管理工作;
2)对分包方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并做好质量记录;
3)发现未按施工质量标准、规范施工,存在质量事故隐患的开具《总承包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复验。对有严重质量事故隐患,限期不能得到整改的,有权决定停止施工,并及时上报;
4)参加有关施工质量工作会议及各类质量安全检查,负责与当地质监部门的业务联系;
5)发生质量事故应按规定程序上报,参加质量事故分析,按“四不放过”原则参与质量事故处理和检查补救措施的落实;
6)完成项目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建设主要保障措施篇6
第1部分项目安全保障措施方案
1.1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管理目标:零事故。
1.2
安全保*措施组织机构见下图:
安全管理,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由安全生产负责人和线路*工程师组成的安全领导小组,将各施工队负责人、组长列为安全责任人,形成完善的安全保*体系。
安全体系运行过程中,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发挥各自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使安全保障体系有效运行,安全生产得到保障。
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项目专职安全员直接对安全负责,监督安排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并随时检查。督促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制定一般作业安全措施并送工程师审批后落实。纠正违章作业,对各施工队进行安全教育,开展安全生产活动,传达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文件批示精神。项目工程师也是安全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负责特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
线路施工*工程师:监督本*施工中的安全生产及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善于发现安全隐患,经常与专职安全员及其他负责人沟通,共同做好安全施工工作。
1.3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⑴安全管理制度是安全生产的保障,也是安全管理的依据,我们根据本工程的生产特点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各级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遵照执行。
⑵严格遵守建设单位制定的各项施工管理办法和管理规定,共同保*通信网络运行安全。
⑶在开工前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安全*作现场交底,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作技能。
⑷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一旦发现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应及时提出有力的整改措施,保*施工生产安全进行。
⑸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施工活动,安全专管员要建立健全安全施工记录。
⑹建立安全保*措施,设专职安全员进行安全管理,排除安全隐患。
⑺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须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⑻在有危险的区域张挂醒目的安全*戒标志,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⑼规范用电,所有用电设备必须由*电工负责接线。
⑽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严禁非*人员*作任何设备。
⑾严格执行设备安全*作规程。
1.4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⑴严格按有关要求布置施工现场,设备、材料的堆放要合理整齐。
⑵统一组织、统一调度,搞好施工作业的协调。
⑶施工完毕后,各种材料废弃物及时清理出现场,废弃物应堆放至指定场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⑷努力搞好与工程相关各方的友好关系。
⑸严禁酒后作业,带病工作。
⑹严禁违纪、违规及其他不文明行为。
⑺按程序和规范作业,严禁野蛮*作。
⑻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一切安全*作规程。
⑼施工队每天的工作内容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做到人人心中有数。
1.5用电安全措施:
⑴各种用电设备必须按规定做好可靠有效的接地装置。离开现场必须切断一切用电装置的电源。
⑵严禁带电作业。
⑶设专人定期对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电线绝缘、接地接零、漏电保护器的开关等项目,
安排专人定期测试。抓好现场用电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进行施工。
⑷主要设备做好可靠接地,临时线路由专职电工安装,经验收合格后使用,并做好避雷措施,
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设漏电保护装置,使用移动电动工具者,须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
⑸各种机械设备使用前调试运转正常,并经动力和安全部门验收合格后使用。设置安全*作规程标牌,*作人员和指挥人员持*上岗。
⑹危险区域、配电箱等处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牌。现场内各用电设备如发生故障,应由电工和*和技术人员负责维修,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手*作和维修,机械在修理、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挂*示牌。
⑺现场内各种用电设备不得超负荷或带病运转。
⑻现场内导线接头必须绝缘良好,导线完好无损,脱皮老化导线不得使用。⑼严禁私接电线,乱接电源。
1.6工程勘察和设计安全措施
安全生产对设计人员(业务)的要求
1、须严格按照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中华*共和国工程建设强制*标准(信息工程部分条文)、设计规范中的安全技术标准以及《通信工程勘察安全*作规程和设计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勘察、设计工作。
2、在设计中,要将安全问题放在首位,听取、了解和掌握当地工程安全环境状况;在设计文件中,应要提出具体的安全质量要求,保*工程建设和运营阶段的质量和安全。
3、须按照公司业务技术部的“设计文件安全质量执行规定”,编制设计文件。
4、应严格遵守公司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委托设计合同中的安全条款,保*设计文件能安全规范地指导施工。
基本安全*作规程
第一条现场勘察人员数量要求:为确保通信工程勘察中的人员及财产安全,在下通信管道人孔或登高勘察时,要确保二人(不少于二人)以上进行现场勘察。
第二条工程设计人员在电力线附近勘察时应注意:如在通信线路附近有其他线缆,在没有辩清其*质时,勘察中一律按电力线处理。电力线与电信线碰触或电力线落在地上时,应立即停止勘察,通知相关单位人员到现场排除事故。
第三条工程设计人员在室外勘察时应注意个人防雷、防电:
(一)遇雷雨、大雾天气,不应对室外高压设备进行查勘,如果必须进行查勘,应穿好绝缘靴。
(二)室外勘察遇到雷雨天气时,应停止勘察,等雷雨过后再继续勘察;若无法避免时,要注意个人防雷。查勘时遇潮湿的地面、墙面、电气设备等处,应有防止触电的措施,如穿绝缘靴、避免人体触及墙面、设备等。
(三)遇雷雨天气,不得靠近避雷器装置;切勿接触天线、水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或其他类似金属装置;切勿站立于山顶、楼顶上或接近导电*高的物体;减少使用手提电话。
(四)雷雨天气查勘应注意的其它事项为:尽量不在户外或室外逗留;最好穿塑料等不浸水的雨衣;如有条件,可进入宽大金属构架或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汽车或船只内;如依靠有建筑物或高大树木屏蔽的街道躲避,应离开墙壁和树干8米以外;应尽量离开小山、小丘或隆起的道路,离开海滨、湖滨、河边、池旁,离开铁丝网、金属晒衣绳以及旗杆、*囱、宝塔、独树、没有防雷保护的小建筑物或其它设施。在旷野无法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内时,应远离树木和桅杆。在空旷场地不宜打伞,不宜把井钩等铁件拿在手上。不宜进入无防雷设施的临时棚屋、岗亭等低矮建筑。
第四条工程设计人员在建筑工地现场查勘时,必须遵守建筑工地的安全保护纪律,做好安全保护措施。对在建建筑物勘察时应注意:
(一)进入在建建筑物勘察时,需建设方现场人员陪同。必须戴安全帽、穿反光背心等*示服。
(二)小心观察空中是否有往下投掷物料,注意自身安全。
(三)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在建建筑物。
(四)在在建建筑物内行走要注意安全,小心地上堆积物、沟坑,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吊盘上下。
第五条进入通信机房勘察时应注意:
(一)进入机房时需佩带工作*。严禁私自拉、合开关(照明开关除外)。
(二)勘察过程中,严禁触摸电气设备带电部分。对电气设备进行查勘时,人体不应同时触及不同的金属物体,以防止遭受意外电击。对电气设备进行查勘时,双脚应站在绝缘垫上,禁止站在活动金属梯上查看电气设备。查勘时遇潮湿的地面、墙面、电气设备等处,应有防止触电的措施,如穿绝缘靴、避免人体触及墙面、设备等。对电气设备进行查勘时,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养成眼观、耳听、鼻闻、手试(设备温度)的习惯,以及时掌握设备运行的现状,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对人身造成伤害。
(三)对低压设备进行查勘时,人体或其所携带工具与带电体的距离不应小于0.1米;对于有高压配电装置(10kv及以下)的地方,应确保人体或其所携带工具与高压带电部分的最小净距离为0.7米。对于有隔离栅栏的高压设备,如变压器等,不得越过栅栏。
(四)测量应使用皮卷尺,不得使用金属尺在有电气设备的机房进行测量;不得在有高压设备的场所使用卷尺进行测量。
(五)遇雷雨天气,不得靠近避雷器装置.
第六条设计人员进入通信机房,应严格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进入通信机房,禁止使用如手机等的强电磁场干扰设备,避免对生产设备特别是传输设备产生电磁干扰。对于采用架空地板的机房,勘察过程应注意避免踏空、使用地板吸引设备打开地板、勘察后盖好。在架空地板上安装设备应采用加固底座,并注意避免破坏地板下原有线缆,在无架空地板机房敷设线缆时,一律采用上走线方式,必要时,应增加走线架及尾纤槽等。
第七条设计人员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所必
要的建议措施。设计人员必须亲临现场,认真做好勘查记录(有条件时,可采用拍照或录像等方式),由建设单位相关人员或现场维护人员签字确认。对于现场情况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及时向建设主管单位反映,并在工程设计图纸或说明中标注及详加说明。
第八条遇到有地面开挖工程(如地槽,地线极板)时,必须经物业所有者确认核对
设计地点下方是否存在其他设施(如电力、煤气或通信设施),并将确认结果记录在案。根据需要在设计说明和图纸上标注,确保设计安全。
第九条所有由建筑物外部引入的线路(包括电力线、用户线、通信光、电缆)必须
采取放电过压过流的防范措施。通信设备的安装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的接地规范对设备进行接地设计。
第十条工程设计必须符合《通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规定》的要求,所采用的设
备的环保指标(如电磁辐*、噪声、可能产生的对人体有毒、害物的挥发等)必须符合规定的标准,确保不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第十一条通信工程中需要引接电源的,必须对原有电源系统(如熔丝、整流器、蓄电池)容量予以核实,并按照有关要求填报《用电申请表》,由维护人员签字,报请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确认是否满足新增设备的用电需求。经确认的《用电申请表》作为设计文件的一部分附在设计文件中。如发现现场实况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扩容需求,或更改工程方案。
第十二条设计人员对于正在运行中的网络系统进行扩建改造工程设计前,必须在运维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周全稳妥的割接方案,并经建设主管单位核准,以确保在通信业务尽量不受或少受影响的情况下工程顺利实施。
第十三条工程设计中若个别地方达不到安全标准的限值时,设计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1查勘后在设计方案上报建设单位注意安全问题点,提示现场客观条件限制情形,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
2针对安全问题点提出防范和加固措施(可征求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意见),经建设主管部门认可后在设计中实行。
3在设计说明和施工图中标出安全上的重点、难点,说明所采用的加固工艺,防范措施和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4在设计会审时作重点讲述,作好原始记录的保管、存档
第十四条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电信建设工程,设
计人员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建议措施。
危险作业安全*作规程
通信工程勘察设计中的危险作业包括:攀高勘察作业、野外勘察作业、人孔(地下室)内勘察作业、强电磁辐*环境下勘察作业。
第十五条高空作业条件规定
(一)任何时候不允许攀登通信杆、10米以上(不含10米)的升高架及10米以上(含10米)的支撑杆。遇有雷雨、大雾、降雪、小雨、大风、黑夜或雨后铁塔仍水迹未干时,严禁攀登铁塔、10米以下升高架、10米以下支撑杆。
(二)存在严重锈蚀现象的铁塔、升高架、支撑杆不可攀登。
(三)除非必要,一般情况下不建议攀登50米(含50米)以上的铁塔,攀登超过30米(含30米)的铁塔应至少有另一名同事共同攀登或在塔底照应;女员工不允许攀登25米(含25米)以上铁塔。
第十六条高空作业*作规程
(一)防护用品和攀爬准备:攀登铁塔、升高架、支撑杆时必须系上安全带;攀登铁塔或登高时建议穿摩擦力大的鞋,禁止穿尖头皮鞋、裙子登高;攀登前应检查身上勿携带易挂住铁塔的物品,检查安全带是否结实无损、安全扣是否完整,并除下手表,手镯等易与铁塔相碰刮的器物。勘察工具应妥善装于包内,防止攀登过程中漏出,并将包稳妥背好,方可攀登铁塔;严禁攀爬时手中持有物品。
(二)攀爬技术要领:攀爬铁塔时要注意抬头观察,留意有无鸟巢、蜂窝等危险物,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应及时下撤,严禁冒险攀爬;攀登铁塔应稳扎稳爬、安全第一,切忌一味求快、盲目攀比;攀登时必须手脚并用,双手抓稳,用一只脚踩稳爬梯后,方可移动另一只脚;严禁在脚部移动时双手同时离开铁塔爬梯;严禁在攀登铁塔时与人交谈、使用手机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当攀登铁塔觉得体力不济时,应将安全带系上铁塔并稍作休息,严禁不系安全带停留在铁塔爬梯上休息。
(三)攀爬保护:当一人在攀登铁塔、支撑杆、升高架时,其它人不应同时攀登,应待攀登人员已到达顶部后再开始攀登;当一人在攀登铁塔、支撑杆、升高架时,塔底(杆底)严禁站人,防止高空坠物;如果必须同时在塔底(杆底)作业,则必须配戴安全帽;遇有复杂、不易攀登的天面时,如无梯子等辅助工具,严禁冒险攀爬,应到周围寻找到工具后再攀爬;严禁从一个天面跳跃到另一个相邻的天面。
杆上作业注意事项:
1、上杆前检查杆根有无折断危险并观察了解周围附近地区有无电力线或其它障碍物;上杆后,先用试电笔检查电缆、吊线等是否带电;
2、上杆前应仔细检查脚扣和保安带;
3、在角杆上工作时,应站在与线条拉力相反的一侧,以免线条脱落将*下摔伤;
4、利用上杆钉上杆时,必须检查上杆钉装设是否牢固;
5、利用上杆钉、脚扣和梯子上杆时,不准两人同时上下;
6、杆上工作必须使用保安带,并扣好保安环方可松手工作。保安带放置位置应在距杆梢下面50厘米;
7、杆上有人工作时,距杆根半径3米内不得有人;在同1根杆上不准两人同时上下;
8、高空作业,所用材料应放置稳妥,所用工具应随手装入工具袋内;
9、上杆时除个人配备工具及拴工具用的小绳外,不准携带任何笨重的材料工具;
10、遇雷雨天气,禁止上杆工作,并不得在杆下站立。雨后上杆须谨慎小心,以防滑下;
11、升高或降低吊线时,必须使用紧线器,不许肩扛推拉,小对数电缆可以用梯子支撑。并注意周围电力线;
12、凡沿电缆吊线上工作时,必须先检查吊线强度,(用绳索跨挂于吊线上,以两人的重量加于绳上,进行安全检查试验),确知安全时,方可工作;
13、在电力线下或附近作业时,必须严防与电力线接触。并与高压线保持最小净距,35千伏以下线路为2.5米;35千伏及以上的线路为4米;
14、跨越高压电力线施工时,必须事先联系,等停电后再进行工作,必要时设专人看闸。不得已带电工作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必须带胶皮手套,穿胶鞋,使用胶把钳子;
15、在高压线下穿放线条时,应将线条用绳索控制在线担上(不捆死),特别是在电话线吊挡放线或紧线时,要采取可靠措施,防止线条跳起,碰到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