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的意义及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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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概念及类型
我国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销论文联盟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从事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税的一种税。对增值税可以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其中,以扣除项目中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不同,可将增值税划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
1.生产型增值税。是指计算增值税时,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作为课税基数的法定增值额除包括纳税人新创造价值外,还包括当期计入成本的外购固定资产价款部分,即法定增值额相当于当期工资、奖金、利息、租金,利润等理论增值额和折旧额之和。从整个国民经济来看,这一课税基数大体相当
于国民生产总值的统计口径,故称为生产型增值税。此种类型的增值税其法定增值额大于理论增值额,对固定资产存在重复征税,而且越是有机构成高的行业,重复征税越严重。这种类型的增值税虽然不利于鼓励投资但可以保证财政收入。
2.收入型增值税。是指计算增值税时,对外购固定资产价款只允许扣除当期产品价值的折旧费部分,作为课税基数的法定增值额相当于当期工资、奖金、利息、租金、利润等各增值项目之和。从整个国民经济来看,这一课税基数大体相当于国民收入部分,故称为收入型增值税。此种类型的增值税其法定增值额与理论增值额一致,从理论来讲是一种标准的增值税,但由于外购固定资产价款是以计提折旧的方式分期转入产品价值的,且转入部分没有合法的外购凭证,故给凭发票扣税的计算方法带来困难,从而影响了这种方法的广泛使用。
3.消费型增值税。是指计算增值税时,允许将当期购入的固定资产价款一次全部扣除,作为课税基数的法定增值额相当于纳税人当期的全部销售额扣除外购的全部生产资料后的余额。从整个国民经济来看,这一课税基数仅限于消费数据价值的部分,因而称为消费型增值税。此种类型的增值税在购进固定资产的当期因扣除额大大增加,会减少财政收入。但这种方法最宜规范凭发票扣税的计算方法,既便于操作,也便于管理,因而是三种类型中最先进、最能体现增值税优越性的一种类型。
二、现阶段我国选用生产型增值税的依据
虽然生产型增值税整体上不如消费型增值税优越,但由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形式和经济运行模式使得我国短时间内尚不具备把生产型增值税转换为收入型和消费型增值税的条件。
1.生产型增值税有利于保证财政收入,增强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由于外购固定资产已纳增值税不允许抵扣,其课征基数包括了各种耐用的资本货物和用于消费的货物,这样便使生产型增值税具有抵扣额小、税基宽的特点,在同样的税率条件下可以取得较多的税收收入。
2.生产型增值税有利于消除投资恶性膨胀,抑制非理性投资。生产型增值税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复课税,这是它的主要缺陷,但是在特定的经济环境下却成为它的优点。在投资领域,我国历来存在普遍的软预算约束,它常常引发投资规模恶性膨胀,并且伴之以严重的产业结构失调和重复投资。这种投资膨胀又常常成为通货膨胀的先导。在这个背景下,1994年税制改革果断选择了生产型增值税,从而为我国实现经济“软着陆”打下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3.生产型增值税有利于扩大就业。时下,生产型增值税对扩大就业是大有作为。它不允许抵扣固定资产所含税金,从而限制了资本有机构成高的产业发展,有利于资本有机构成低的产业迅速扩张,从而便于扩大就业。从目前再就业工程看,下岗人员除了从事餐饮、商业、家政服务等第三产业外,大多数进入私营企业和其它中小型企业。而这些企业大都是资本、技术含量低,劳动密集型的产业。
4.选择生产型增值税是由我国目前的税收征管水平决定的。由于我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不彻底,征管模式比较落后,相关配套措施跟不上,征管水平难以在短时间内迅速改观,同时中国经济小模式化运营也是税务行政效率低下的原因之一。另外,很多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纳税意识淡薄,也增加了征管难度。选择收入型或消费型增值税,税款抵扣复杂,难免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
三、现行增值税的主要弊端
1.一是未能彻底解决重复征税问题。只有全额抵扣外购所有货物的已纳增值税,才能真正避免重复征税,而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已纳税款,使得商品价值中包含的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既计入了新价值,也计入了增值额,最终对未纳税和已纳税的固定资产重复征税。
2.二是不利于企业扩大再投资。在生产型增值税下,企业外购固定资产不能抵扣,使企业投资越多税负越重,影响企业后劲发展。同样,基础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西部地区都需要大量投资,现行税制政策将使高投入导致高税负,不利于这些产业和地区的发展。
3.不利于我国进出口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对出口产品彻底退税,实行零税率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而生产型增值税出口产品还含有外购资本品部分已交纳的税款,并没有实现彻底的出口退税,而进口产品在生产国实行了彻底退税,削弱了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4.增加税收征管成本。由于资本性支出进项税不能抵扣,在凭发票抵扣过程中必须正确划分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及再建工程,这都大大增加了税务机关的工作难度和工作量,既增加了税收成本,也给偷逃税者以可乘之机。
四、增值税向消费型转型的必要性
1.刺激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多年来,我国实行生产型增值税对固定资产的价值不允许抵扣,使资本有机构成高的产业税负高于资本有机构成低的企业,抑制了企业对高新技术的投资,使原本落后的基础产业发展更加滞后,有悖于产业结构的发展。
2.降低税负,有利于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加大投资,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生产型增值税使进行创新的企业在本来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更加雪上加霜。而消费型增值税则降低企业论文联盟经营成本,调动企业进行技术更新和改造的积极性。并将新的技术和设备快速投入到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增加技术含量,促进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为企业和社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
3.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后,由于对本期购入的固定资产进项税一次性全额扣除,意味着固定资产购进越多,本期所纳增值税越小,利于企业扩大资本积累,加速设备更新。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既有利于资本有机构成高的企业发展,又有利于基础产业的资金投入,整体上缓解我国产业结构不合理的状况。
4.实现出口彻底退税,增强国际竞争力。消费型增值税遵循终点退税原则,能够实现彻底退税,提高商品的内在使用价值,使商品价格能够真实、准确反映本国的生产状况,提高国际竞争力。
5.有利于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我国从1998年1月1日起,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所进口的设备,只要在规定范围内,可以免征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且从1999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国产设备也可以退还其所含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但国内企业不享受这些优惠政策,这种差别的待遇必然导致内资企业的税收负担水平高于外资企业,从而使内资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而消费型增值税的实施,则利于内外资企业在同一政策下实行公平竞争。
五、增值税转型中需考虑的因素
1.增值税转型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增值税转型会给财政在短期内造成巨大压力。因此,消费型增值税可以作为一种产业政策,先在一些行业中试行,如高科技行业,这既符合我国产业政策导向,又可缓解财政压力,且征管难度较小。
2.加强征管手段和稽核检查制度建设。计算机征管可以大大提高征管工作的力度和效率。因此需创造条件加快计算机网络建设,从而加强计算机稽核,提高征管水平。
3.进一步减小增值税减免优惠范围。减小税收优惠范围,能更好体现“普遍征收”原则和“中性原则”外,也可增加一部分税收收入,适当放宽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把增值税纳税人最大限度地列入增值税专用发票链条管理的范围。督促小规模纳税人加强会计核算,健全账制,更快实行一般纳税人管理。
4.分阶段扩大增值税征税范围。建议第一阶段将现行增值税运行中矛盾和问题最突出的交通运输业纳入增值税范围;第二阶段将建筑安装业、邮电通讯业纳入增值税范围;第三阶段扩大到所有营业税范围的经济领域。增值税范围的拓展,相应影响了地方财政收入,需对增值税中央和地方的分享比例做相应调整。
5.解决好固定资产存量问题。对固定资产存量采用收入型增值税,对新增固定资产采用消费型增值税,时机成熟再全面推行消费型增值税,这样既可减轻财政收入的压力又可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不予抵扣的弊端,是转型过程中一个可行的权宜之计。
纵观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的现状,增值税转型已是必须迈出的一步,虽然我国经济存在地区差异和行业差异,但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增长模式必须随着发展阶段的进步而改变,否则是没有出路的。增值税转型必然通过企业投资热情的提高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