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微型党课讲稿:有一种担当叫守护(精)
监狱微型党课讲稿:有一种担当叫守护(精)一
此次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及公务接待专项整治活动,是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全面深入的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在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安排下,我认真重温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一系列文件、规章、制度,重新学习了省内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警示案例,获益良多,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厅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筑牢了纠正“四风”的思想基础。通过学习查摆对照,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重点查找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深层次的剖析,达到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目的。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遵守政治纪律,落实“八项规定”的情况
总的感到,自己对党是忠诚的,对工作是认真的,对自身要求是严格的。通过这次学习教育活动,个人党性观念不断增强,坚持群众路线的根基不断夯实,改进作风的标准不断提高。
一是坚持党的宗旨意识不动摇,始终保持正确的人生观。作为一名入党时间较长的党员,对党的情感、对党的信仰、对组织的信赖始终不变。能够不忘入党初衷,不忘组织重托,按照党章衡量自己、约束自己,在政治上、言行上始
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坚持规章制度不动摇,始终保持立党为公的权力观。特别是党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作为分管领导,能够认真学习领会,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抓好落实整改中,能够用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起好表率作用。
三是坚持履职尽责不懈怠,始终保持雷厉风行的工作态度。爱岗敬业、作风踏实,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能够本着为党委、为民警、为个人负责的原则,经常深入基层走访调查、排忧解难,尽心尽力做好服务,努力做到让组织放心、让民警、职工满意。
二、存在的问题
回顾近年来自己作风建设的基本情况,虽然自己坚决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没有发生“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使用公车”等方面问题,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政治理论学习的目的性和方向性不太明确,导致泛读的多,精读的少,有时忙于应付事务性工作,难以真正静下心来学习,没有从理论层面对监狱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现实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思考,理论支撑实际工作的水平不高。
2、开拓进取精神有所弱化。感到自己年纪大了,分管工作能按部就班完成就可以了,吃苦精神有所减退,不善于发现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解决问题。
3、虽然今年以来,能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做好公务接待工作,但在过去的一年,落实公务接待规定方面还不够严格。主要表现在接待外省考察团,作为分管领导,对公务接待的标准方面把关不严,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浪费。
三、主要原因分析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没有把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学习存在片面性,缺乏对理论的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这是政治理论不成熟的具体表现。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只满足于记住几条重要论断和几句讲话,缺乏系统性、经常性的深入学习。
2、奉献精神有所弱化,自己感到已经享受正处级工资待遇了,只要把工作布置好安排好,能按部就班完成就可以了,思想上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主动进取动力不足。
3、公务接待管理的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执行上级有关制度规定的力度不够。由于当时公务接待的程序、标准和经费等还没统一,具体执行起来不是很明确,在接待时往往因为一些面子问题,认为接待省外远道而来的客人,超出一点经费没有什么关系,导致超标准、无公函接待现象的发生。
四、改进措施与努力方向
1、要继续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政治理论功底
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
题为出发点,以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成效为落脚点,特别要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功夫,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
2、要继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保障能力
要有敏锐的政治观察力,善于从全局的高度去思考、谋划和处理问题。任何时候都要突出安全工作的中心,任何工作都要紧紧扭住安全稳定这个关键。在决策参谋的过程中,要增强建言献策的主动性和预见性,既要“跳得出来”谋全局、谋宏观,又要“沉得下去”抓具体、抓落实。要充分发挥办公室在机关工作运转中的枢纽作用,切实做好党委统揽全局的协调工作,及时向基层和部门传达工作思路,使党委的决策部署得以迅速贯彻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既要当好“总调度员”,又要当好“总服务员”,既要敢于牵头,当好主角,又要善于协作,做好配角。要充分发挥联系群众、上传下达的桥梁作用,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要加强与基层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新情况、发现新问题、把握新动态。要本着为基层办实事、办好事、办成事的原则,积极解决好民警职工最关心的问题,切实维护民警职工的根本利益。
3、要继续保持清正廉洁,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在当前社会还存在腐败现象的情况下,要有战胜自我的胆识和魄力,抗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考验,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认真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认真
落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指示精神和具体要求,做到在奢靡之风、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面前,一尘不染,一身正气。同时,作为分管行政领导,还要为党委当好参谋把好关,严格遵守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控制好单位三公经费的开支。要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荣辱观、道德观、人生观,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自觉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带头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尽心尽力把工作做好。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围绕“学习教育、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四个阶段深入推进,今后我将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支持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振奋精神,积极作为,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监狱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多作贡献。
以上是我个人对照检查情况,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本人一定虚心接受,认真改进。
监狱微型党课讲稿:有一种担当叫守护(精)二
ok3w_ads("s005"); [找文章到☆大☆秘☆书☆网(http://)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尽管人类社会已经跨入了21世纪,或者正是因为人类社会已经跨入了21世纪,监狱理念传统与现代的撞击与摩擦、冲突与交锋越来越激烈。同时,这个看似理论性很强的问题正在深刻影响着广大监狱干警,成为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最近,笔者有幸参加了一次国内较高水平的研讨会,在非公开场合旁听了两位高人:显仁、阿明的一场精彩辩论与对话,令我等听众如痴如醉。其间既有针锋相对的唇枪舌剑,又有和风细雨的平等交流,正是智者思想火花的集中爆发与张扬。笔者不敢独自享用这份思想大餐,因为这太奢侈了。不可遏制的冲动促使我在未经他们许可的情况下,根据大脑记忆、印象、感觉将他们的对话整理如下,以飨广大同仁。自然,文责当由笔者自负了。关于对传统的理解
显仁:传统之所以延续至今,说明有适应社会的基因,否则,传统就不能延续下去。否定传统是不对的,也是危险的。就监狱工作来说,新中国监狱工作50余年创造了许多宝贵经验,这些宝贵经验正是我们的好传统,应当发扬光大。否定这些好传统就是否定新中国50年监狱工作,就是危险的和不负责任的。新中国50年监狱工作是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亲手创办的,经过上百万监狱警察的勤奋、艰苦创业,做出牺牲才不断发展壮大起来的。从感情上说,否定这些好传统,我们也对不起他们,我们也就无法正确评价新中国50年监狱工作。
阿明:对传统的认识我们是否可以减少感情的困扰,更理智、更平静地去面对。
显仁:否定新中国50年监狱工作,还要别人更理智、更平静,这是不可思议的。
阿明:正确评价新中国50年监狱工作就是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还要科学。成绩、经验不仅要肯定,还要发扬,好的传统必须继承、光大;同时,对其中的不足、缺陷,要克服、改正。这就是我说的理智或叫理性。
显仁:新中国50年的监狱工作,我们改造了清末皇帝、伪满战犯、日本战犯、国民党战犯、各种历史反革命犯、刑事犯,这难道是随随便便的?经验、传统一点也没有用了?我们多少年的工作,就这么一句话就打发了?
阿明:我是这个意思,我们现在正在加速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在这个过程中,许多经验已失去作用,甚至成为改革的障碍、包袱,如果我们一味强调过去、留恋传统,就会失去许多发展机遇。有这么一个经典的案例:报纸上公布一个智力测试题目,谁能将每行3个点、共3行9个点的不大的平面用不超过4条的直线穿过所有的点。题目公布后,报社收到多种答案,惟独一个小孩的答案最简洁、明了,他用一个拖把将3行的9个点一次涂黑,只一条直线就够了。就这么简单,这令征题人大大出乎意料之外。这个案例说明,小孩没有经验、也就没有框框,不必拘泥于常规,因而,其思维具有创造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带来的将是社会全方位的深刻变革,这意味着经验、传统遇到全面挑战,必须正面面对,任何回避都是无益的。正是必须正面面对,所以经验、传统有一个转换的问题。这里,我强调的是“转换”、是创造性的转换。就是将经验、传统进行大手术的、根本性的变革。如监狱警察的创业精神、奉献精神、牺牲精神是非常需要的,但这种精神也和过去有很大的不同。我们必须改善警察的工作条件、提高待遇。我这里有一个非常令人心酸的真实例子。一位监狱领导告诉我,他早年工作过的一个中队,一位副中队长工作非常投入、负责,虽然中队离家不远,但他常常十天半个月不回家。那个时候,监狱的每个中队都种菜,那位副中队长也是挺关心家的,他经常叫中队的一个罪犯往他家送菜。这样,一来二往,送菜的罪犯和那位副中队长的妻子混熟了,半年下来,送菜的罪犯和那位副中队长的妻子勾搭成奸,而那位副中队长竟丝毫未察觉。后来,送菜的罪犯一手拿刑满释放证,一手拿和那位副中队长妻子的结婚证。这是那位副中队长的悲剧,也是监狱工作的悲剧。问题的严重性还不止于此。当我将这个辛酸的故事讲给另一个监狱的一位副监狱长时,这位副监狱长竟然没有任何反应,他说的情况简直就令人吐血了:在他曾经工作的一个监狱,曾经发生过14起这样的悲剧。我相信他的说法,他曾在那个监狱当过政治处副主任。这样的悲剧不应再重演。这样的悲剧给我们怎样的启示呢?长期以来,我们对监狱警察宣传的是奉献精神、牺牲精神、创业精神,这本没有错,并且今后应当继续发扬光大。问题在于,我们在宣传、号召监狱警察发扬奉献精神、牺牲精神、创业精神的同时,是否关心他们的精神存在,是否关心他们的生活、是否关心他们的家庭。在倡导对罪犯管教都要“人性化”的今天,对我们的警察队伍建设是否体现了“人性化”?这值得我们深思、警醒。这同时启发我们,在警察队伍建设中,除了发扬传统的精神外,还应与时俱进,张扬和实践现代精神:权利、法治、公正、平等、效率、文明、科学等等。这些现代精神,不仅是警察队伍建设的要求,也是改造罪犯的精神武器。在当今社会发生快速变革的背景下,要改造好一个浓缩了社会消极因素的罪犯,缺少现代精神是断然不可能的。
在传统与现代的选择中,我们必须正确定位监狱改造罪犯的目标。我的意思是,我们改造罪犯应当允许罪犯的多样性,我们在改造罪犯中,往往提一些甚至连自己都做不到的要求,这是不客观的,也是无意义的。当然我们的出发点是好的。这种要求一旦做不到,会使我们丧失信心。台湾作家龙应台的一篇短文记述了生长在沙漠的一种植物给不同的人以不同的感受的故事,龙应台称这种植物为“沙漠里的玫瑰”。文章说,其实所谓沙漠里的玫瑰,实际是生长在沙漠里的一种野草,即一种地衣。是友人从以色列带回的。龙应台把“玫瑰”放置在清水里,“玫瑰”慢慢变大、变绿。到第8天,“玫瑰”就“开放”了:“完整的、丰满的、复活了的、浓绿色的沙漠玫瑰”。这种生命的张力给人以无穷的力量和无限的启迪。而这种力量和启迪来源于野草的慢慢变大、变绿的过程:“层层舒展开来”的绿意。而这个过程中,作者对野草的期望值,只是一株野草罢了。因为只是一株野草,所以当它慢慢变大、变绿的过程“就是宇宙洪荒初始的惊骇演出”,给人以惊喜那就是很自然的了。难怪作者将这株野草深情地称之为“沙漠里的玫瑰”呢。对罪犯的改造也是如此:监狱警察的成就感往往是罪犯由最初的“野草”,经过我们的辛勤工作,而慢慢变成“玫瑰”。这个过程,给人以满足、欣喜。由“野草”而“玫瑰”,就是我们理论化的“化腐朽为神奇”。监狱改造罪犯,就是将罪犯由干的“野草”变为“复活”的“野草”,因为“复活”,“野草”也就成为“玫瑰”了。改造罪犯的期望值不能太高,必须贴近罪犯实际,必须允许罪犯知识、人格、心理、未来预期、改造目标等的多样性,不能也不可能将罪犯“千人”改造成“一面”。理想化,脱离实际带来的必定是形式主义和假大空。这是非常有害的,应当坚决摒弃。
传统的意义在于传统的变革中延续,在变革中转换,在变革中再生。现在的传统是过去的继续,将来的传统是现在的继续,其继续的运转模式是“否定之否定”。
关于监狱的属性与罪犯的权利
显仁:监狱的性质属性,是监狱工作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提高认识,可以增强做好监狱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虽然从面上说阶级已经消灭、作为阶级的斗争已经不存在,但毫无疑问,监狱的阶级斗争还存在,监狱作为阶级专政的工具的性质丝毫没有发生变化。这么多年来,监狱的重大案件时有发生,对他们的斗争是你死我活的,是阶级斗争的集中反映。认识不到这一点是危险的,是有害的,最终是要吃亏的。
从这一点出发,监狱对罪犯就是要惩罚、惩罚、再惩罚,对罪犯当然也讲人道主义,但主要是严格限制其自由。过去讲“不打不骂没有专政味道”固然有些“左”,但也是有一定的道理,监狱对罪犯的惩罚功能弱化,对受害人怎么交代?监狱还有存在的必要吗?现在不少监狱在探索运用“人性化”的手段改造罪犯,象“夫妻同居”这样的做法都出现了,这是不可想象的,法律的威严在监狱荡然无存。这简直有点荒唐了。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应强调对罪犯权利的保护,但义务是基础,是前提性的。我们国家对公民普法的目的还强调公民的守法义务呢。一些人现在的研究有些偏离轨道,大谈什么罪犯是“权利主体”,这就有点不顾国情了。难道监狱的存在就是为了保障罪犯的权利,太过分了。
阿明:应当说,你的说法有很大的代表性。长期以来,我们的确把监狱当作阶级专政的工具。这有一定的时代背景。建国之初,反动派敌视新中国政权的存在,拼命破坏捣乱。这时,监狱确实表现为阶级专政的工具,镇压敌对阶级的反抗。并且在巩固人民新生政权中发挥过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现在再强调阶级斗争、阶级专政,显然已缺少对象。阶级既不存在,何来阶级斗争。这又如何解释监狱的存在呢?监狱在阶级斗争激烈的年代首先表现为阶级专政的工具,同时还表现为管理社会的工具。因为阶级专政工具的属性比较强烈、比较敏感,所以人们对监狱的管理社会工具的属性往往容易忽略,也不敢涉及,怕戴上“抹杀阶级斗争”的大帽子。这样,监狱似乎就成为阶级斗争的代名词。其实,这是一种误解。现在,监狱的“管理社会的工具”的属性凸现出来,这种属性是监狱所固有的,并不是监狱的新属性。这种属性,用传统的眼光来看是不好接受的、不可思议的,甚至是荒唐的。这有个思想解放的问题。最近,一位学者发表了一个观点,颇有启发意义。这位学者说,我们长期以来笃信不移的“法是‘统治阶级意志论’不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论断。统治阶级意志论作为关于法的认识的基本观念不适合当代中国国情,且对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具有严重阻碍作用。”统治阶级意志论的命题是照抄了苏联的错误的研究结论。其实,如果我们一味固守“阶级专政工具”的认识,我们就无法自圆其说社会主义的国家为什么会存在监狱?至于监狱时有发生的监管事故乃至恶性案件,也不是阶级斗争的反映,而是刑事案件。
显仁:从1983年以来,全国范围开展的“严打”一浪高过一浪。并反复强调“严打”体现了阶级专政的威慑力。要打出声势、打出威力,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警戒作用。实践证明,“严打”是成功的。如果不开展“严打”,社会治安,很难想象会是什么样子。
阿明:“严打”的确取得一些成效,但评价不能过高。并且在理论界始终存在着反对的声音,这种声音越来越强烈。“严打”的事情很复杂:在我国,自从商鞅以来,“重刑主义”有很深的文化传统,民众对犯罪分子恨之入骨,几欲置之死地而后快。这种心理有他的好处,即犯罪的社会的控制系统比较好,可以减少犯罪。同时,带来了刑事政策的过重偏向,进入了一种恶性循环。据权威统计,“严打”以来,重大、特大刑事案件的发案比率在逐步攀升,其恶性程度在提高。这说明,“严打”的效果是有限的。一位西方著名法学家说过,刑事政策的效果在于刑罚的不可避免性,而不在于刑罚的严厉性。“严打”所体现的刑罚的严厉性与现代社会刑罚倡导的谦抑精神也是相悖的。现代行刑是要体现和讲究成本与效率的。在美国,一个罪犯每年耗费2万美元;在澳大利亚,一名重刑犯一年的开支标准约为5万澳元;在巴西,每个罪犯一年的服刑费用为3600美元。我国目前还缺少这方面的统计。基于上述原因,轻刑化是国际行刑的大趋势。这里有一组资料可以说明这个问题:在欧洲委员会提供的41国中,押犯平均囚禁月数一般为10个月左右,最长的是保加利亚24个月,其次为摩尔多瓦16个月,法国8.6个月,意大利7个月,苏格兰2个月。而我国押犯平均囚禁时间要长得多,我们是以“年”作记数单位。江苏前几年对押犯平均囚禁时间的调查为7年多一些。可见,我们的重刑主义倾向是非常明显的。
不仅如此。长期以来,我们还习惯于从政治上来认识和分析问题,我称之为“泛政治化”。比如,最近发生在南京汤山的投毒案,只是因为生意的竞争而导致的,这起案件,如果在10年前,很可能会定为一起反革命案件。同样,罪犯集体越狱、劫狱案件,在1997年之前,会定为反革命案件。这是阶级斗争扩大化的结果。按照1997年修改后的刑法,上述两罪将按妨害司法罪定罪量刑。再如,1997年修改后的刑法将虐待体罚被监管人罪由“渎职罪”移至“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其中体现的不仅是法条的提前,更重要的价值蕴涵在于从法律上确认(非承认)罪犯的公民地位,以此为逻辑前提推论:侵犯罪犯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就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这个结论在逻辑上讲是“真”的,但用传统的眼光来衡量又是很难接受的。现在的唯一办法就是学习,解放思想、转变观念。
显仁:监狱工作本身就是政治工作,监狱工作都不讲政治了,监狱还象监狱吗?
阿明:监狱讲政治和监狱象不象监狱是两码事。监狱当然要讲政治,但监狱除了讲政治之外,还要讲法律、秩序,讲人道、人性,讲文明、科学。监狱存在的前提是罪犯的存在,罪犯存在的前提是法律的存在;法律存在的理由是威慑,威慑的条件是惩罚。在这个意义上说,监狱的确表现为惩罚。不过,在社会愈益文明、进步的今天,惩罚是极具理性的,惩罚是以法治、谦抑为限度的。一味惩罚只能是封建社会报应刑的翻版。并且这种报应刑早已被现代社会所抛弃。惩罚、惩罚、再惩罚的表达,让人感觉多少有些感情用事。因此说,任何扩大惩罚的理解都是有害的。即使传统的理论也说得非常明白:监狱的惩罚是手段,改造是目的。很显然,如果把惩罚当成目的,那无疑是在贬损、污蔑社会主义监狱,也是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也就无法解释社会主义监狱的文明性、先进性和科学性。
至于罪犯的“权利主体”的定位,不少人无法理解,这是很正常的。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历史中,公民(普通百姓)一直是“义务主体”,公民的权利向来被漠视、冷落,甚至公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有权利的。皇帝俨然一位大家长。皇帝是天子,金口玉言,所谓“奉天承运”,替天行道。各类大小官员,一律称之为“父母官”。在“家长制”的社会背景下,公民是被管制的对象,当然只有义务,如果有权利,那就是尽义务的权利。几千年的积淀已成为人们相沿成习的文化基因,成为一种习惯。但不管如何,“权利主体”终究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最重要的特征,回避是不行的,反对也是无济于事的,唯一正确的选择是适应、顺应,别无他途。正如前面所说,罪犯也是公民,所以罪犯也是“权利主体”这在逻辑上是再简单不过的了。问题在于,不少人无法接受这样的结论。他们甚至于说,假若你遭到犯罪分子的侵害,你还会这么轻松地嚷嚷罪犯也是“权利主体”?这倒是令人无法理直气壮地回答。但这种反唇相讥仍然没有摆脱感情的羁绊,而权利以及其他现代理念绝对是理性的产物。可以有不同的认识,也可以讨论、争鸣。
显仁: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人民的残忍。这本身就是感情的东西,想摆脱是摆脱不了的。对罪犯讲权利,监狱警察还如何做工作?罪犯还不闹上天。1983年“严打”前后监管秩序一团糟,这个教训够深刻的了。我们要认真汲取,切不可重蹈覆辙。
阿明:这种担忧是有一定道理的。1983年“严打”前后,监管秩序的情况我还记忆犹新。问题出在当时的社会治安背景的混乱以及监狱管理的松弛。并且对罪犯“三像”精神的理解发生了严重偏差。这与当时的警察队伍素质不高有关。一讲“三像”就束缚住了手脚,不敢管了、不敢问了。我认为,这倒不是“三像”提法本身的问题。同时,我对你刚才提到的罪犯“夫妻同居”也发表一些不成熟的看法。我已经充分了解有关媒体的报道。并且,跟踪了人民网的将近一周的网上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的3704人中,有40%的人“赞成”;54%的人不“赞成”;6%的人“说不清”。当时网上评论也很多,什么意见都有。但就40%的赞成者看,这个结果是不错的。社会对罪犯的宽容,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社会的文明与进步。
说到罪犯的“权利主体”,有必要涉及到整个刑事司法制度。著名青年法学家陈兴良有这样一个说法:罪犯权利保障的程度,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平和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我国的近几年的立法、司法进程也充分表明,我们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等特殊人群的权利的保障力度正在加大。有人说,《刑事诉讼法》是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大宪章:没有罪的人不应得到追究,有罪的人应该按照法律程序追究;《刑法》是保障被告人的大宪章:被告人被无罪推定,即使有罪,必须按《刑法》规定的幅度量刑,《刑法》确定的罪刑法定、罪刑相应(罪刑均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大原则,其实质是对人权的保障。以此,我们可以大胆地推论《监狱法》是保障罪犯的大宪章:监狱对罪犯的管理必须在《监狱法》的框架里。《监狱法》确认了罪犯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权利,包括一些特殊的权利。《监狱法》第7条第1款总括性的规定了罪犯的权利,并作了兜底的文字描述“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这种规定是历史性的进步。
显仁:罪犯的权利重要,监狱警察的权利就不重要了?我们把罪犯的权利放在法治的高度,监狱警察的权利难道就不是法治的内容?这多少有些令人费解。
阿明:权利都是庄严和神圣的,监狱警察的权利和罪犯的权利同样重要。但警察的权利和罪犯的权利的确又不是一个层面上的权利。举一个简单的例子,警察如果嫌食堂的饭菜不好,可以不在食堂就餐,而另想别的办法,甚至也可以不吃;罪犯如果嫌食堂的饭菜不好,他是没有办法可想的;如果没有饭可吃,罪犯是会闹事的,他完全有理由控告监狱侵犯人权。可见,警察的权利和罪犯的权利虽都是权利,也同是法治的内容,但由于背景不同,性质也就完全不一样。我比较赞同青年学者王平的一个说法“保障罪犯的权利,就是为保障所有人的权利。”在罪犯的心目中,警察是政府的代表,是法律的化身,因此,警察应维护罪犯的权利。所以,联合国的有关规则规定:“监狱长应当服务于囚犯和社会的利益,在涉及职员和外界的情况下代表囚犯的利益。”这个规定是有一定道理的。至于警察的权利,那是另一个逻辑层面的问题。警察的权利应由政府来保护。这和警察应当维护罪犯的权利是不同的。
关于罪犯劳动和改造手段
阿明:罪犯劳动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话题。近来,对这个问题的争议也比较大。焦点集中在:一是,罪犯劳动在新中国监狱中的地位到底该如何评价?二是,罪犯劳动要否回归改造的本意?三是,罪犯劳动的未来走向。
显仁:我赞成罪犯劳动价值论的观点。新中国监狱工作的历史说白了实际就是对罪犯劳动改造的历史。这一点无须更多的证明。在《监狱法》颁布之前,监狱称之为劳改队、监狱局称之为劳改局;监狱的最高法规称之为《监狱、劳改队管教细则》;罪犯改造称之为劳改。追溯一下历史,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就会更加清楚。新中国监狱工作起步于解放区根据地的监狱。根据地革命政权下的监狱一穷二白,没有能力将罪犯闲养起来。唯一的办法是组织罪犯劳动,自食其力。解放区的“大生产”运动,也包括了罪犯的劳动。新中国成立时,全国的经济状况到了崩溃的边缘,组织罪犯劳动同样是一种非常现实的选择。这就是当时的国情。正如大家都知道的,1951年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做出了组织罪犯劳动改造的决议,毛泽东在审定这个决议时,亲自撰写了一段文字,这段文字就是后来的“三个为了”的劳改工作方针。正是在正确的劳改工作方针的指引下,我们改造了末代皇帝、日本战犯、国民党战犯以及大批历史反革命罪犯和各类刑事罪犯。重要的问题还在于,劳动改造罪犯有充分的理论支持,这就是马列主义的劳动改造人类的伟大理论。这一点是任何人都抹杀不了的。
新世纪,中国监狱事业要发展、要前进、要创新、要突破,正确的选择是继承和发扬劳动改造的好传统、好经验、好作风,劳动改造是新中国监狱工作的根本特色,丢掉这一特色去寻求什么创新突破,是对新中国监狱工作的根本否定,这是危险的,是误导。
阿明:新中国50年的监狱工作历史的确是劳动改造罪犯的历史。这是客观存在,没有人反对和否定,也是反对和否定不了的。这应当成为我们监狱工作的宝贵财富。不仅在今后的实践中充分应用,并且在理论上充分研究,形成系统、准确的劳动改造价值理论。
客观地说,劳动的价值对人类来说是巨大的。如对人类的进化意义,这是一种哲学的、抽象的意义。具体的、具象的社会学意义是对罪犯的改造价值。这一点不仅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认识到了,在这之前的18世纪中叶,英国的法学家就主张:通过劳动对罪犯进行改造和教育,使他们养成劳动习惯。19世纪末开始,西方国家更强调劳动的矫正作用。1846年,第一次国际监狱会议,就注意关注罪犯的劳动问题。1955年的第一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还通过了监狱劳动的决议,并在其总则中明确“凡服刑囚犯都必须参加劳动”。现在罪犯参加劳动已是国际行刑的趋势。稍具体一点说,罪犯参加劳动有下列积极的作用:减轻监管安全的压力;罪犯学会一定劳动技能;为社会创造一定财富;一定的矫正功能;培养罪犯的纪律观念等。
同时,我们还应把视野再放宽一点、放远一点,这样会使我们更加全面、客观、准确地把握劳动改造的价值。在中外监狱史上,罪犯劳动经历了漫长、曲折、艰难的演变,我将其概括为4个不同层次的价值蕴涵:第一层次的价值蕴涵,罪犯劳动体现为以折磨、残害为目的;第二层次的价值蕴涵,罪犯劳动体现为以苦役为目的;第三层次的价值蕴涵,罪犯劳动体现为以追求赢利为目的;第四层次的价值蕴涵,罪犯劳动体现为以改造人为目的。我们目前处在第三层次与第四层次之间的状态。这样,我们就能十分清楚地把握罪犯劳动的整体态势,而不至于混淆概念,或者在研究中发生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以此为认识基础,我以为,评价、分析罪犯劳动价值,可否达成下列共识:首先,必须充分承认劳动改造的价值。认识不到这一点是错误的,否定这一点是危险的和有害的。其次,还必须承认劳动改造价值的有限性。任何真理都有它的合理取值范围,超出其合理取值范围,真理就会变成谬误,哪怕是同一方向的一小步。复次,劳动改造必须并且仅仅必须体现为改造的意义,才是真正、原本意义上的劳动改造价值,任何变通、扩大、包装、扭曲都是不妥的,甚至是非改造意义的;再次,劳动改造价值的复归和原本意义的再现需要一定的条件,在当今中国,一定的条件实质就是监狱职能单一化;最后,劳动改造作为中国监狱工作的特色,用国际行刑趋势衡量,还存在不足与差距,必须加以克服与改进。你刚才说的劳动改造皇帝、战犯的问题,我以为应当实事求是评价,实际对他们的劳动改造,大多是限于学会生活自理以及养花、打扫卫生一类的辅助劳动。再说,现在的刑事犯和过去的皇帝、战犯乃至其他罪犯,其改造的逻辑起点也大不一样。谈到这里,我们似乎基本清楚,所谓罪犯劳动回归改造本意,并不是否认更不是全盘否认或彻底否认劳动对罪犯的改造价值,一些人之所以高举劳动改造价值的大旗,义愤填膺地批评罪犯劳动回归改造本意的主张,不仅仅是误解了回归改造本意的核心价值,而且犯了逻辑上致命的“偷换概念”的错误:把回归改造本意当作取消劳动改造的假想敌人猛追穷打,结果使自己犯了极端主义的错误;故而其劳动改造价值论的内容也没有超出常人的认识范围。
谈到劳动改造,不能不涉及罪犯改造手段的问题。我们在长期的监狱实践中,逐步形成了劳动改造、监管改造、教育改造三大改造手段。这些改造手段的作用《监狱法》已给予肯定。那么,三大基本改造手段之外,是否还有其他的基本手段,是否承认其他的手段?这是个基本理论问题,理应搞清楚。好在实践的探索正在深入,不仅对三大基本改造手段进行了拓展、延伸,而且创造了新的手段,有的手段正在有望上升为基本改造手段。如心理矫治手段,正在监管改造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且明显区别与上述三大基本手段:心理矫治手段是心理矫治专门工作人员与罪犯平等交友为原则,以化解罪犯心理障碍、减轻心理压力,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为职责的一种方法,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来评价,今后都不宜作为依附教育改造手段的一种具体手段,条件一旦成熟,心理矫治手段应作为第四大基本手段。再如亲情规劝手段,从感性上来理解,也有别于以“三课”教育为主干的教育改造手段。亲情规劝手段与教育改造手段在工作主体、方式、方法等机制以及思想、心理转变、转化的机制上都有质的不同。并且,亲情规劝手段的构成已经比较丰满:亲情共餐、亲情电话、特优会见、离监探亲、帮教协议等。更为重要的是,上述三大基本改造手段以及有望上升为基本改造手段的心理矫治手段和亲情规劝手段,其本身亦有不科学、不规范、不完备的致命缺陷,如劳动改造手段的变异、监管改造手段的滞后、教育改造手段的形式化倾向等,都需要大力加以改进、整合、创新、完善。否则,徒有良好的愿望而已。这里,必须特别说明的是公正执法在改造罪犯中的作用。公正执法是对监狱监管的根本性要求,它本身不是改造手段,但在罪犯的全部改造中具有改造手段的特殊作用:一次不公正的执法足以摧毁千百次的说教。当然,我们不能反过来说:一次公正执法胜过千百次的说教,因为,公正执法是全部监狱工作的基础和生命线。
关于理论的使命与学者的责任
阿明:监狱学作为学科,尽管只是作为法学的臣民,但无疑也是哲学社会科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其重要性自不待言。监狱学作为一门年轻的科学,其交叉性、边缘性、新生性的特点,说明更需要大力加以培植,使之成为更有权威性,更具活力的新兴重点学科。同时,监狱工作目前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机遇、新挑战也要求监狱学理论能为现实工作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持。新时期的监狱工作更需要理性思维。
显仁:监狱学理论研究固然比较重要,但我认为,理论研究应当是科研院所的事,监狱干警的任务是搞好现实工作(在现时的压力下,更多的是确保不发生重大问题)。再说,有关监狱工作的重大决策由中央说了算,特别是在我们这样一个后发型现代化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模式一般由上而下的开展,监狱的体制不是我们说了算的,上边怎么说我们怎么干。警察的职责是将罪犯改造好,警察搞理论研究,文章一篇接一篇有什么作用?从全国范围看,实际情况也是如此,所谓研究部门,顶多安排一些闲差,养养老。写文章的人只是纸上谈兵,让他干实际工作,难说能干好。古人早就说了,秀才造反,十年不成。
阿明:当然,现在的理论研究本身也的确存在着不少问题。较大的问题是,理论的媚俗。理论缺乏独立的品格,一味图解领导意图,领导这样讲,理论研究者就这样谈有多少依据;领导那样讲,理论研究者就那样说有多少理由。领导说的都是对的。
同样严重的问题是:理论的苍白。照搬教条,照套理论,缺乏说服力,一个文本,一个调研报告去掉帽子,削掉尾巴,能保留的东西所剩无几。一个劳动改造罪犯理论居然能一统天下,凡是说到劳动改造应当改进了,统统封杀为“否定劳动改造”,孰不知,真理多走一步就是谬误。这种理论研究事实是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把自己不正确的认识强力附着在马克思主义之上。
问题还在于:理论的稚嫩与漂浮。学术研究不规范,浮光掠影、浅尝辄止。以为监狱工作跟着口号走、跟着感觉走,理论研究起起哄,凑凑热闹,于是万事大吉。
上述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着监狱理论的健康发展,成为一些人由此贬损监狱理论研究的口实,使理论研究蒙辱。
不过,客观地说,新中国的监狱学理论成就是极其薄弱的,不仅是理论资源的极度缺乏。远的自不必说,清末才由沈家本联手日本的小河滋次郎移植了西方的监狱学理论,并在上层引起稍稍的重视。即使如此,也因清政府的日薄西山而夭折。到了民国时期,虽也出现了如孙雄、林纪东、王元增等从实际工作走来的监狱学权威,但因国民政府的衰败而搁置。新中国成立后,对苏联老大哥的监狱理论与监狱工作模式钟爱有加,对除此之外的东西一律反对、深恶痛绝,以至现今的监狱学理论、监狱工作模式仍未摆脱苏联的影子。更为致命的是我们对苏联的模式的选择采取了更加僵化、教条的趋向,使监狱工作在劳动改造理论“一统天下”的格局下,走到今天监狱职能多元、监狱体制落后,监狱理论苍白(丝毫没有抹杀历史上的辉煌业绩的意思)的境地。正是如此,监狱理论更应一马当先,设计监狱未来发展的蓝图。而现实恰恰相反,监狱理论研究受到来自监狱干警自己的贬损,着实令人百思不得其解,只有心痛了。也许,监狱的发展、监狱理论的成熟正如社会的发展一样,不走弯路、曲折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弯路、曲折不是越少越好吗?监狱理论的使命就是减少弯路,避免曲折,发挥真正的导航作用。
谁能否认,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岁月里,监狱理论研究取得的成绩:正是理论的深入,使人们的眼光放远了,思路开阔了,僵化的“左”的观念解冻了。更为重要的是,正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理论研究为现在以及未来的监狱事业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提供了人才支持。现在,监狱局、监狱一级岗位上的领导,大多是当年的监狱理论研究的骨干或活跃分子。
展望未来监狱理论研究,有两个重要的维度:一是原创性,一是开放性。
原创性是指原始创新性,是思想理论创新最重要的一个维度。对监狱理论来说,原创性就是理论研究必须有自己的观点、思想,能给人以启迪、借鉴,同时符合现代性,代表未来发展方向,即体现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不过理论的原创性是困难的。这倒不仅仅在于监狱理论尚未达到厚积薄发的状态,更重要的是理论(包括整个社会科学)研究所需要的百家争鸣、学术自由的气氛尚有欠缺,“泛政治化”的问题桎梏着学术理论界(不然为什么要强调解放思想,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由此而带来的监狱理论两个重要的精神:批判精神和怀疑精神,至今未有宽松的环境,动辄要求监狱理论研究与政治挂钩,这是非常不利于监狱学科建立与发展的。原创性还要求进行理论研究,既要遵循研究规范,广泛吸取前人的研究成果,又不要在左引右证中淹没了自己。因此,理论研究要解放思想,要以新的视野认识新的事物,以新的观念研究新的情况,以新的理论回答新的问题。同样一个问题,见仁见智的观点比比皆是,仅仅引证别人的见解而无自己的独到之外,同样是白费功夫。
开放性,是指监狱理论研究不能就监狱研究监狱,更不能就中国监狱研究监狱。要跳出监狱看监狱,跳出中国看监狱。开放性还要求在学科建设上,要广泛汲取其他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甚至自然科学的研究成果。开放性要求是由监狱学学科的新兴边缘性、交叉性所决定的,也是由监狱工作改造人的特质所决定的。监狱学是极“精密”之人学,极复杂之人学,是其他任何学科所无法取代的。过去我们在监狱学研究上存在诸多偏见与误解:以为,我们的监狱制度是世界上最先进的监狱制度;以为,劳动改造是新中国所独创;以为,只有我们的监狱才对罪犯进行文化职业教育;以为,我们的监狱最规范、最讲人权;以为,我们的干警个个都是真正的心理学家……。国门大开,原来外面的世界更精彩。开放令我们解放了思想,沟通让我们克服了偏见。监狱学理论研究水平由此得到了提升。
当然,监狱理论的指导作用意味着监狱理论要回答现实中的重大问题,这其实也是理论的生命之所在。特别是当今世界,监狱工作越来越呈现出新的情况,新的问题,监狱理论对此应作出时代性、创造性、科学性的阐释,给人以规律性,前瞻性的指导,引导广大干警和各级领导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在解决问题中增强本领。在实践中发展创新理论,用发展的创新理论指导新的实践。但亦应坚持原创性和开放性,按监狱的属性去办事,大胆设想,小心求证。21世纪是充满希望的世纪。21世纪的监狱战略是建构中国现代监狱制度,推进监狱工作的法治化、科学化、社会化、现代化进程,因此,监狱理论肩负着神圣的使命。广大干警和各级领导有责任、有能力为中国监狱事业的发展,为中国监狱学理论的建构作出更大的贡献。
显仁:我还是认为,监狱理论研究是学者的事。不过,现在研究中存在的一个非常不好的现象是,学者的责任意识在下降:要么不着边际的乱发议论,要么顺着领导的意图打圆场,有的将别人10年前已经研究得比较成熟的问题再拿出来“炒冷饭”。更多的问题是,学术研究的规范性不够,引用别人的研究成果不加标注,斩头去尾、改头换面,俨然成了自己的观点,还有的干脆抄袭、剽窃。
阿明:这些问题的确存在,并有蔓延的趋势,这是令人不安的。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学者责任与学者良心等都非常重要,题目也很大。我想着重谈谈学者的责任。无论是专职研究人员,还是兼职研究人员,在学术研究中都必须遵守的一个规则是讲真话。监狱工作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到底是什么样子?应该是什么样子?如何继承、如何改进、如何提高、如何创新、如何发展?都应按照与时俱进的精神加以审视。我感到一种不好的风气正在扩展:讲真话的人成了戳穿“皇帝新衣”的不谙世风的“小女孩”,常常受到指责。至于那些前辈的“恋旧情结”,倒是可以理解的。这里,特别声明本人没有任何否定新中国监狱事业特色的意思。并且本人竭力主张未来监狱事业的民族性,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同样,在此前提下,我们必须睁开眼睛看世界,站得更高一点。“与国际接轨”、“经济全球化”、“地球村”、“世界大家庭”等等正成为最时尚的语言。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国际经济国内化,国内经济国际化正势不可挡。这令我们欣喜、目眩,令我们爱悠悠、恨悠悠。尤其是由经济而引起的人们生活方式、工作方式的深层变革,引起的思想观念、价值趋向的潜移默化,是我们所无法预料的。面对汹涌澎湃的国际化潮流,监狱工作怎么办?监狱干警应当如何面对,成为一个无法绕开的话题。对监狱工作如何面对世界,有不同的认识与理解:有的认为,中国监狱工作已经走出了自己的路,成功地探索出了劳动改造人的模式,而且重新犯罪率保持世界最低的纪录。言下之意,对中国以外的东西不屑一顾;有的认为,中国监狱工作迷失了自己,对监狱是什么,怎么办监狱,仍云里雾里;有的认为,中国监狱工作过去成绩不小,现在问题不少,当务之急是应充分借鉴国际先进行刑理念、模式、技术,设计中国监狱未来发展,尽管认识不同,理解各异,我们若是能站得更高一点,看得更远一点,就会对监狱工作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有一个全新的判断,得出一个全新的结论。具有世界眼光,必须割舍情感的缠绕。前面已经说过,对新中国监狱工作采取完全肯定和完全否定的态度都是不妥的,不符合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有成绩,也有问题。尤其是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过去的许多经验已经很不适应,严重一点说,已经成了中国监狱未来发展的障碍。如体制及其衍生的一系列问题。不能一提到中国与外国、中国与世界,就下意识地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的词典里找答案。更何况,我们还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就要求我们应当摆脱朴素的感情纠缠,多一些理性。这正如邓小平所启示我们的:计划与市场并不是划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界线,它们只是用来发展经济的手段。就监狱工作来说,有不少借鉴与学习是在技术的层面,不涉及社会制度这样的政治问题。如对罪犯的社区矫正,分类技术中的定量与定性,处遇个别化,开放式监狱等。同样,在监狱工作上,我们也借鉴与吸收了西方国家创造的代表人类文明的成果,如罪犯分类、开放式教育等,尽管这些在我国更多的还只是形式上的运用,但其重要意义在于冲破了人们的思想牢笼,以开放的心态面向世界。具有世界眼光,还必须正确面对自己。过去,我们对世界了解甚少,总以为我们才是代表人类社会发展的方向,其实,当世界大门向我们敞开的时候,我们发现过去的那种自以为是的认识是多么无知。如过去我们认为,只有社会主义的中国监狱才能把监狱办成学校(尽管20世纪80年代中期之后,全国办学热潮已把早年毛泽东的那种形象性的表述演绎得淋漓尽致)。其实,许多西方国家罪犯的教育(文化、职业)非常发达、实用、管理规范而少有形式主义。相比较,我们的形式主义的东西,工作中的虚假现象倒是司空见惯。
过去我们认为,我们的干警是素质最高的,基层干警个个都是真正的心理学家(一本列入“国家教委社科重点项目”书中的表述),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夸大其辞了。直到现在我们在监狱推广的心理矫治也只是探索性的工作。而早在20世纪50年代联合国的《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就明确了监狱应当有足够数量的社会学工作者、心理学家、犯罪学家等专家人员。并且在西方国家心理学家、犯罪学家参与矫正罪犯工作是非常普遍的事了。
具有世界眼光,就是要在中国监狱未来发展中大胆借鉴和吸收代表人类文明的成果,加速自己的发展,真正建立与现代社会相一致、相适应、相协调,现代、法治、科学、文明的中国现代监狱制度。
显仁:这次对话很有意思。尽管你的一些观点、主张我并不完全赞同。互相交流、沟通,总是有助于开拓视野、减少偏见、加深对一些问题的理解。
阿明:我也有同感。相互交流,有助于开启心智,考虑问题会更加成熟。何况,有些观点也是不断修正的,有一个提高的过程。有的观点是一己之见,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期望得到你的指教。相关热词搜索:监狱理念传统ok3w_ads("s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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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微型党课讲稿:有一种担当叫守护(精)三
监狱教导员述职及述廉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今年,我在监狱党委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加强自身修养,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为全面推进监区建设,尽了自己的努力。根据监狱纪委的考核要求,现将自己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作一回顾和总结: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驾驭全局的能力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监狱党委的中心工作,积极宣传,自觉执行,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做到了跟监狱党委保持一致。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武装自己,从思想上、道德上、作风上带头学习讲政治,带头服务比贡献,带头干事谋发展。
二、协助监区长搞好民警队伍建设。民警队伍稳定是监区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做好监区民警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在工作上严格要求监区的每一名同志,对做得好的给予表扬,做得不好和不对的给予严厉批评,限期改正。凡是有思想问题的同志,自己主动跟他们谈心、交心,民警有什么想说的,我也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我一直坚持同监区的所有同志采取不定期的谈话和谈
心,明白同志们在想什么和在干什么。对于想法不同的民警相应采取不同的激励措施,激发大家的集体荣誉感,增强民警的使命感,让监区的每一名同志都能感受到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同时我自己以身作则,要求同志们到岗谋事自己首先做好计划安排,使大家工作的目标更明确,工作的措施更细化。由于方法得当,确保了民警在工作中的主人翁精神,极大地提高了大家的工作积极性。
三、在监区所有服刑人员中开展了以规范养成为重点的纪律整顿。没有严格的纪律和秩序做保证,任何事情都不可能做好。由于各种原因相当一部分罪犯已经形成了懒散慢和脏乱差的习惯,并且受这些不良风气的影响有继续蔓延的可能。为了彻底改变监区过去的落后面貌,我每天亲自督促检查可能发生问题的所有环节和部位。从早上起床、出工整理内务开始,要求每名罪犯要做到被褥整齐划一,衣服干净统一,行动迅速如一。在劳动现场要求所有服刑人员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对罪犯的座位实行挂牌固定,对生产过程中的原料领取、工具更换等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彻底杜绝了罪犯在劳动现场的单独行动。得到了上级领导视察的肯定。对于个别恶习较重的罪犯我始终坚持采取监区领导单独包犯谈话,监区民警集体合议解决,对这些罪犯的触动很大,起到了震慑作用,使二监区的改造秩序明显好转。
四、为了使监区能依法、公正、文明、科学管理和教育
改造罪犯,不断提高改造质量,作为监区考核罪犯的主要领导,我始终坚持考核透明化、程序合法化、结果公开化。把能严格遵守监规纪律、按时参加生产劳动并能圆满完成劳动任务、积极参加各项学习的罪犯,每月要求分监区直接考核的民警要及时呈报各种奖励,在监区考核会议上及时通过,极大地调动了罪犯的改造积极性。
五、针对不同罪犯的各种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对罪犯实施分别教育,分层次转化。今年新入监罪犯多,很多罪犯不适应改造环境,心理比较复杂多变。从参加劳动一开始就有很多“打退堂鼓”的罪犯,一方面我认真调查分析原因,另一方面我仔细观察了解,发现有一些不思进取的罪犯在传授伎俩。针对这种情况我严格按照法律制度对这些人和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并且多次召开监区服刑人员会议,对有积极要求进步的罪犯实施正面教育和个别谈话教育,使积极改造成为罪犯中的主流,使99%的罪犯端正了改造态度,彻底扭转了监区的改造氛围。
六、在生产安全方面始终把生产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在安全的情况下,稳步发展监区经济。
七、在廉洁自律方面。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监区主要领导,我始终坚持廉洁清正务实的工作作风,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依法办事。一是对监区所有服刑人员的日常考核,都经过了罪犯集体评议,民警考核记载,监区会议研究决定的程序进行;二是对服刑人员的执法活动,均按监狱法的规定程序进行;三是在工作中时刻牢记双“六条禁令”、五项规定和监狱人民警察法不得有的九种行为,做到了令行禁止;四是在对罪犯的减刑、暂外监外执行等执法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上,遵循依法、公平、公正、有序、严格的原则,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监狱法》和监狱的规定程序进行,维护了法制的权威。
经过认真总结,在实际的工作中,还存在着很多不足,具体是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还做得不深。今后应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提高自己的政策水平。②在监管改造中一是个别民警的敌情观念不强,思想麻痹,业务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改造罪犯的要求,监区部分民警身上存在监管制度不能严格落实的问题,作为监区的主要领导对其民警本人的要求有时候仅仅是停留在口头劝阻和批评上;二是对罪犯的监管改造仍然存在管得多、教的少的问题;三是对一些余刑短、原判刑期较短的罪犯仍然没有摸索出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教育改造新方法。
总之,通过对二〇〇八年以来自己工作的总结,成绩与不足共存。为了实现生产安全、经济工作稳步发展,为了实现民警职工队伍的稳定,在今后的工作中,在监狱党委、监
区党支部和全体民警职工的关心、帮助下,通过努力学习业务知识,通过自己的扎实工作,我一定能够在监管改造、生产安全、经济建设、队伍建设方面,做到齐头并进,互相协调,共同发展,为**监狱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好更多的贡献。
监狱微型党课讲稿:有一种担当叫守护(精)四
监狱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近年来,省监狱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定“安全为天,改造为本”的理念,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求突破,开创了一条从安全型向质量型、传统型向法制型、经验型向科学型转变的科学发展之路。前不久,笔者走进省监狱管理局,认真探究监狱工作科学发展脉络。
实践新思路:
科学发展结出丰硕成果
党的十六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监狱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打造文明监狱、服务和谐社会”和力争实现“八个全国领先”目标,积极实践新的监狱安全观,全面实施监狱质量建设,切实履行监狱职能,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快速发展,监管安全防范水平、罪犯改造质量评估、监狱信息化建设、民警岗位练兵、监狱理论研究等方面位居全国前列。全省有9所监狱被司法部命名为现代化文明监狱。
——牢固树立“安全为天、改造为本”的理念,在履行监狱职能中增强服务大局能力。深入推进“平安监狱”建设,不断强化安全责任、安全防控、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四大机制”建设,巩固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并举的安全防范体系。全省监狱连续8年没有发生罪犯脱逃得逞事件,没有发生影响全省以及全国的重特大案件。苏州监狱保持了连续26年无罪犯脱逃的全国最好纪录。按照“法治”的要求,全局扎实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不断创新教育改造方法,切实做好罪犯思想教育,罪犯服法遵纪率达到95%以上,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扎实推进“四大调整”,在提高资源配置效能中促进监狱工作协调发展。在监狱布局调整上,20_年以来,全省关押点由调整前的150个压减到45个,关押能力由6万人提高到8万人,降低了关押成本,提高了安全系数。在人力资源配置调整上,将所有室外劳作罪犯全部转移到室内;大力实施“北警南调”、“警力下移”工程,警力资源配置得到了优化。在监狱办社会职能调整上,积极推进住房城市化进程,全系统农村监狱民警职工住房进城率已达73%。从去年开始,又按照司法部、省委、省政府实施监狱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监狱体制改革工作,加快构建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新型监狱体制和工作机制。目前,已有5个单位启动了改革试点。此外,全面开展监狱发展规划工作,为稳步推进监狱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不断加快监狱信息化建设步伐,在提升管理效能中增强监狱工作发展动力。开发完成并全面推广“八大应用系统”,初步实现了基础网络全联通、重点部位全监控、主要功能全覆盖、管理应用全员化的目标。网络终端延伸到一线监区分监区。远程监控、罪犯基本信息数字化处理、罪犯远程会见、远程医疗会诊、办公自动化等得到有效运用,提升了监狱整体管理水平。去年司法部在我省召开的全国监狱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
——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和民警队伍建设,在提高队伍战斗力中为监狱工作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扎实推进民警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建设。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公推公选、竞争上岗,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各级领导班子的领导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认真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员先进性、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民警队伍的政治素质不断提高。坚决贯彻严管队伍要求,广大民警的工作和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扎实开展创建学习型民警队伍活动,民警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战本领全面提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制度管事、管人、管权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初步建立。大力实施民警“心理减负”工程,努力改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民警职工的创业、创新、创优的工作热情得到了有效激发。今年上半年,全系统又有21个集体和126名个人荣获记功奖励,省局荣获全国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南京女子监狱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先进集体,宜兴监狱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先进集体,双龙集团公司被授予“援建工作有功单位”荣誉称号。
着眼新目标:
争当全国监狱工作排头兵
成绩来之不易,守誉则裹步不前。该如何寻找新的支点,将率先发展势头保持下去?最近,省监狱管理局根据司法部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创造一流业绩,探索新的经验,争当全国司法行政工作排头兵”的新目标,在系统中开展了“争当全国监狱工作排头兵”大讨论活动,并将在此基础上制定“争当全国监狱工作排头兵”实施意见,提出了继续围绕“打造文明监狱,服务和谐社会”的总目标,继续深化“八个全国领先”的目标追求,力争在以下方面走在全国监狱系统前列,争当全国监狱工作排头兵。
——在监管安全工作水平上,继续确保实现无罪犯脱逃、无狱内重特大案件目标,连续10年以上实现无罪犯脱逃的单位数量保持全国第一;狱内一般案件发案率保持全国最低水平,破案率达100%。
——在教育改造质量上,建立比较科学完善、具有特色的罪犯改造质量评估标准和体系,确保罪犯服法遵纪率95%以上,罪犯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在监狱企业服务罪犯劳动改造的效能上,确保为应参加劳动改造的罪犯提供100%的劳动习艺岗位,罪犯职业技术教育获证率在全国领先。
——在依法治监上,严格执行有关法律和刑罚执行制度,确保“十一五”末,所有监狱达到“规范执法示范单位”的标准;依法收押、释放,提请罪犯减刑、假释工作和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办案率达100%。
——在物防技防上,监狱围墙全面达标,警务装备按部标准配备。覆盖监控、监听、报警、门禁、电网、安检等主要防控手段的安防体系全面建成,安防信息全省联网、报警联动。
——在民警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上,加快推进民警队伍革命化、专业化、正规化建设步伐,重点选拔培养一大批监狱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监管改造专家和信息技术高级人才。
——在监狱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上,确保内部网络覆盖率100%,民警每百人联网计算机配置85台以上,监狱主要工作应用全覆盖。
——监狱理论研究水平上,力争在监狱管理创新和监狱人文探索方面取得突破,理论成果在全国性的评比中获奖等级和数量保持领先。
——在基层基础建设上,“十一五”末,确保全省监狱所有监区达到建设标准,深化“平安监狱”建设,60%以上的监狱创建成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现代化文明监狱数量保持全国领先。
探索新路径: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求突破
虽然近些年监狱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监狱的历史性包袱还很重,制约监狱工作改革与发展的体制机制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如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监狱工作新跨越,是全省监狱机关面临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省监狱管理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正在轰轰烈烈地开展。该局党委坚持把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推动监狱工作发展的有效载体,紧扣“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主题,坚持把强化监狱职能,维护监狱安全稳定,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以学习实践活动推动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该局有关做法得到了省委学习实践活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
目前局机关学习实践活动已进入解决问题、完善制度的第三阶段,局党委将结合排查出来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制,集中解决影响和制约监狱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切实办好群众迫切希望解决的实事。从制定完善制度入手,形成有利于监狱工作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力争在抓整改、办实事、解难题、促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大力推进新一轮思想解放。围绕“争当全国监狱工作排头兵”的目标要求,深入开展解放思想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着力解决好积极主动为科学发展服务的问题,带动全系统的思想解放。通过解放思想,真正破除旧模式、旧体制的思想束缚,确立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新型体制和运行机制;破除自满意识,确立勇立潮头争一流、立志争当排头兵的进取意识;破除因循守旧、固步自封的落后观念,确立创新求变、敢为人先的开拓精神;破除等靠要的唯条件论,确立立足自身、事在人为的能动观点,走出一条科学发展、率先发展之路。
——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根据整改落实方案,集中力量解决安全防范机制不够完善、教育改造手段创新方面力度不够大、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民警队伍能力素质还不适应监狱工作发展要求等影响和制约监狱工作科学发展的重点问题,切实办好监狱单位民警职工属地医疗保险参保、离退休民警一次性住房补贴发放、民警心理减负、一线民警警务装备等群众普遍期待的实事。对监狱功能建设还不能适应押犯结构的变化、部分监狱执勤备勤用房条件简陋等需要未来一段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列出大体的时间表,明确努力方向,跟进制定责任机制,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着力建立和完善保障和服务监狱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建立和完善实现监狱工作科学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监狱工作科学管理的规章制度,形成有利于监狱工作科学发展的正确导向,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执行力。根据“争当全国监狱工作排头兵”的奋斗目标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着重探索构建切合监狱实际的民主科学决策机制、依法行政机制、服务指导基层机制、科学用警机制,加快建立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新型监狱体制,努力形成解决制度缺失和制度障碍等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
采取新举措:
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是我省监狱维护安全稳定、推进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面对机遇和挑战,监狱局党委立足全局超前谋划,以扎实有效的措施,全面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努力推动全省监狱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全力抓好奥运安保。以非常之举、非常之策,全力确保监狱安全稳定。牢固树立“安全为天,改造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稳定要万无一失”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对照《监狱系统奥运安保隐患排查手册》中的100问,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以防脱逃和狱内重特大案件等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狱内侦查工作,强化狱情搜集和分析,全面加强监狱值班工作和备勤力量,抓好应急处置实战演练,把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加强重点隐患项目整治和危险源管控,提高安全生产可控、在控水平。认真做好信访稳控工作,有效化解矛盾。加快布局调整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围墙、电网、照明、报警等警戒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强化信息技术手段的实战应用,加强网络信息安全,提高整体防范水平。坚持警力下沉,把75%的警力充实到基层一线,保证监管力量充足。
——提高罪犯改造质量。认真落实《教育改造罪犯工作纲要》,做到月有部署、周有安排、日有内容。强化重点人员的教育转化,提高转化率。加强罪犯劳动技能培训。年内完成 1万名罪犯的技术培训,其中70%以上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切实抓好罪犯五五普法和“迎奥运”系列专题教育,营造积极向上的改造氛围。启动“1238”文化育人工程,丰富罪犯教育内容。重视罪犯心理动态评估和危险性评估,积极实施心理危机干预。加强刑释人员的重新犯罪评估,做好与地方安置帮教等部门的工作衔接。推进教育改造工作科学化建设,完善罪犯改造质量中期评估体系,积极推进对罪犯的个案矫治。加强罪犯教育专网建设,年内,除正在改扩建的监所外,其他单位全部建成罪犯教育专网。
——提高执法公信力。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对象上,综合考虑罪犯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悔改表现等,宽严适度,促进罪犯积极改造。积极探索罪犯分类管理,采取宽严有别的监管方式和管理措施,丰富处遇内容,加大激励力度,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深入开展“抓公正文明执法、促监狱安全稳定”活动,严格执行计分考核办法,严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执法工作规范,提高执法水平。严肃监规纪律,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切实落实罪犯生活卫生、医疗保障措施,防止因物价上涨导致罪犯实际生活水平下降。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最大限度地扩大和落实狱务公开;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执法工作机制,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
——全面实施监狱体制改革。围绕“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的目标,加快建立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新型监狱体制。精心组织试点,确保9月底完成改革试点任务。按照“职能上分开、工作上结合”的要求,完善监狱和监狱企业的内设机构,建立监管改造和生产经营既相对独立又密切配合的管理体系。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加快分离监狱办社会职能。按照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要求,建立监狱执法经费支出和监狱企业生产收入分开运行机制。认真总结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力争10月份全面推开改革。
——加强民警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大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扎实抓好以科学发展观为重点的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不断提高民警的政治素质。继续开展新时期监狱警察精神征集活动,以主旋律文化凝聚发展动力。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配强配好监狱和企业领导班子,并建好副处级领导干部后备人才库。积极构建和落实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增强管理效能。加大队伍管理力度。完善落实《省监狱人民警察行为规范手册》,继续扎实开展“守警纪、尽警职、正警风”主题教育,积极探索民警八小时之外的管理监督,着力构建民警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大对关键部门和重点岗位民警轮岗交流力度,激发队伍活力。扎实推进素质强警工程。加强民警分类分层培训,突出抓好科监区领导、基层一线民警、新录用民警岗前培训。继续开展“四项基本功”训练,深化岗位练兵活动成果。进一步推进人才建设,加快高层次、复合型和实战型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不断改善民警职工工作、学习、生活条件。
我们相信,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监狱必将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跨越。
监狱微型党课讲稿:有一种担当叫守护(精)五
监狱安全生产演讲比赛总结发言稿
各位民警、各位服刑人员:
大家好!今天我们成功举办了安全演讲比赛,16名选手进行了精彩的演讲,6名选手获得了较好的名次。在此我向取得较好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祝贺,同时对本次比赛评委及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刚才听了16名服刑人员的演讲内容,总体来说,准备得比较充分,大部分演讲者做到了演讲内容紧扣主题,语言表达清晰洪亮,情感丰富自然,仪容整洁大方。各单位和服刑人员也比较重视,三大公司平台举办了预选赛,为这次演讲比赛取得成功打下了较好的基础。刚才的演讲比赛中,不少参赛者通过典型的事故案例来警示大家,通过身边活生生的事故案例,来教育大家违章作业的危害性,效果较好。
安全文化是保护人的身心键康,尊重人的生命,实现生产价值和人的价值的文化,是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增强全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战略措施,也是安全管理机制运行的基础。一直以来,监狱高度重视安全文化建设,此次演讲比赛就是监狱安全文化建设的一种形式。今后,监狱将继续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员学安全、保安全的意识,形成一个人人关心安全,事事注意安全的劳动环境。国家领导人对安全生产十分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5月29日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生产作为发展的一条红线。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要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紧迫性,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全面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防范、监督、检查和奖惩措施的落实。当前,举国上下都在推崇依法治国的理念,简单的说,就是在各个领域内办任何事情都要依法进行。对安全生产领域而言,就是依法治安。推进依法治安,必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明确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通过强化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的落实和考核工作,建立起人人讲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围。推进依法治安,必须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到位。要充分利用安全例会、教育大会、班组活动、电视板报等形式,采取集中教育、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方法,对《安全生产法》等法规、规章、规范、操作规程等进行学习宣传,使安全理念深入人心,成为自发要求。推进依法治安,必须深入持久地开展“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形成高压态势。要提高“三违”行为的违章成本,与罪犯的待遇、奖励、减刑相结合,与民警管理成效、罪犯互监互控效果相结合,严格考核奖惩,使“三违”现象无市场、“三违”人员无前途。推进依法治安,必须强化隐患治理。在预防和治本上下工夫,在时间跨度上要坚持班前班后检查、月度检查、季节性检查、重大节假日检查,在层次上检查岗位工、班组、车间、公司、监狱五级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发现的隐患,明确整治责任,发现一条,整治一条,巩固一条。监狱要借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东风,乘势而上,因势利导,顺势而为,大力推进依法治安进程,进一步明确单位和个人的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促进监狱企业安全发展。
谢谢大家!
监狱微型党课讲稿:有一种担当叫守护(精)六
监狱政委岗位职责:
在监狱长领导下负责监狱的政治工作,监狱长不在岗位时负责监狱全面工作。
1、贯彻落实党的干部人事工作方针政策、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的规定,组织修订本监狱警察职工管理制度。
2、根据监狱工作计划,组织制定和实施政工人事工作计划。
3、按照监狱党委的决定或依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警察职工的录用、培训、考核、奖惩、调配、职务任免、辞职辞退等管理工作。
4、负责警察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掌握警察职工思想动向,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教育活动。
5、负责警察职工队伍的宣传工作,宣传先进典型,组织开展争先创优、立功创模活动。
6、负责警务督察工作,组织对警察职工奖惩履行岗位职责、执法执纪、警容风纪等工作进行现场督察,防止发生警察违纪违法问题。
7、负责警察职工的工资、福利、保险等管理工作,维护警察职工的合法权益。
8、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指导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
9、负责党务工作,指导基层党建工作。
10、负责协调处理监狱机关的国家赔偿问题;协调处理警察、职工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问题,维护队伍稳定。
11、完成监狱党委决定或监狱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乔政委任现职时间:20_.05
监狱微型党课讲稿:有一种担当叫守护(精)七
监狱会见介绍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九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现指派我所 律师及 前往你处会见 案的在监狱服刑人员 ,请予安排。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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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ownload_bottom");监狱微型党课讲稿:有一种担当叫守护(精)八
法学10102班邓慧媚20_020_23
5参观武陵监狱心得体会
20_年3月28日,在常德桃花盛开的这一天,我们湖南文理学院法学院组织大二大三的学生到武陵监狱进行参观,开始了一次司法调研活动之旅。
一下车,面对监狱的大门,面对高墙电网,内心激动的同时又感到压抑了许多。激动的是见到了心中一直想象的正气而又严肃的监狱——国家刑罚执行机关;压抑的是已初步感受到那高墙隔开的是自由,是另一片美丽的蓝天,那电网拦住的是一颗颗已失去自由的心,已被禁锢的身体,与此时的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在工作人员有条理的安排下,我们对监狱进行了系统的参观。我了解到了服刑人员们正规的工作环境,整洁的住宿条件,人性化的医院与心理咨询室等,这让我对此前想象中的监狱生活有了很大的改观,摒弃了“监狱是地狱、是黑暗的象征”的看法。但即使是如此,当我回想那一双双望着我们时好奇的眼神,那一颗颗憧憬自由的心灵,我仍对高墙内外的区别感触很深,思想上有极大的震撼!这就是社会的另一层面,这就是失去了自由的人们的生活。他们的身体被禁锢,那他们的心灵呢,是否真正得到洗礼,在积极地接受改造?他们的故事,他们的人生,由他们所引起的社会现实问题,与我们都是完全不一样的,都值得我们深思、探讨。
接着我们到监狱人员安排的“湖南文理学院法学院‘司法调研’
实践教学活动现场会” 听取了相关报告。首先由两名服刑人员进行“现身说法”。第一名服刑人员原来是公务员,他曾经有令人羡慕的稳定的工作、有可观的收入、还有背景良好的家庭,前途无量,但收入与奢靡消费间的矛盾,价值观与现实的冲突使他在金钱利益的诱惑下迈出了罪恶的一步,最终因抢劫而锒铛入狱,判刑13年!另一名服刑人员今年只有21岁,两年前却因为青春期的叛逆,家庭、学校教育的缺陷使得他年少轻狂,不知法,对人生失去了正确的方向,最终也使得他走上了犯罪之路!如今在监狱服刑的他们,都获得了减刑的机会,这是因为他们正用积极的心态进行着改造。望着他们不再是阴霾而是充满希望的脸,我知道,他们正逐渐转化着曾经禁锢着他们的错误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因为他们真正的了解了:现实是残酷的,而他们需要的是直面现实的勇气,才能直面生命中即使会晚来但最终会降临的一缕阳光!他们更深深地体会到了“珍爱自由、珍惜生命”的道理!
“现身说法”给我上了一堂警示教育课,活生生的反面事例让我明白,金钱利益、家庭和学校教育甚至人际之中一个小小的矛盾,都有可能使我们走上犯罪之路!追根究底,是因为我们没有遵守基本的行为准则,没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才使自己陷入了心灵的泥淖。因此,监狱之门离我们每一个人其实并不遥远,关键就在于自己怎样把握。他们的教训是深刻的,我们每一个人,每一名大学生,尤其是我们法学专业的学生,更应该引以为戒!一旦违法犯罪,我们不仅伤害了他人和国家,也直接导致自己失去自由,以往的光环、事业、地
位,通通一去不复返,甚至会遭到亲人朋友的鄙夷,社会的抛弃,这种代价是巨大的,我们不敢尝试,也不能尝试!
当然,这次实践之旅,我得到的并不只有这些,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还感受到:
首先,监狱的开放化。这个开放,并不只指现今的监狱服刑人员可以走出去,而是指他们的宿舍里面都有一台电视机,每天都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享受外界的信息,了解时事动态。每天,监狱都会安排工作人员跟他们讲国内外的大事,了解国家的方针政策,他们才不会与外界隔绝,能为他们日后重入社会打下基础。
其次,监狱的人性化。服刑人员的床边都会挂着一个自己在监狱改造的决心与心愿的牌子,每天也会写思想心得,为的是让他们能时刻铭记自己的现状,不消极改造,不对自己丧失信心;监狱的医院、心理咨询室等,也体现了国家对服刑人员的重视,真正的从身体上,思想上关心他们,了解他们的动态,以便更好的对他们进行管理、改造;
再次,监狱的管理也更规范化。监狱的工作人员素质高,对他们不是恶语相待,而是以平等的心态与他们相处,交流,更能深层次的走进服刑人员的心里,从思想上改造他们。严格的高墙电网,程序化的会见制度,有条理的生活作息,专门的点烟区域等等,都是监狱规范化的体现;
此外,法律制度的切实落实。对于服刑人员,他们的希望,不仅仅在刑期过后,更在于减刑这一法律制度。对于减刑,其实每年的名
额都是有限的。在以前,用钱“买”减刑这一现象是泛滥的,而今,通过监狱制度的不断完善,服刑人员们通过累计积分的方式来得到减刑的机会,因此那些能够减刑的更多的是那些在监狱中有良好表现,真正在用心灵接受改造,彻底悔悟,不再对社会具有危害性的人,这也使得更多的服刑人员有了改造的希望与积极性!
总而言之,犯罪是可恶的,失去自由是可怕的,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一定要把握自己的底线,不过界,不踩线,珍惜生命,珍爱可贵的自由。
现今国家对服刑人员的重视,从以前的封闭、专制化转变为现今的人性、和谐化,使我国的刑罚执行机关兼有改造与教育职能。监狱的管理,监狱的制度,监狱的不断完善,符合依法治国的政策,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符合以人为本的准则。我坚信,有我们新一代的法学学子,有我们法律制度的不断严谨,有我们每一位公民的奉公守法,我国的法治之路不再遥远,我国的法律将真正为人民服务!
监狱微型党课讲稿:有一种担当叫守护(精)九
武陵监狱调研报告
对于一个法制国家来讲,监狱是国家法治的厂物,对于一个学法的人来讲,监狱是不可避开的话题。本人学习法律将近两年,深深的觉得我国的法治建设仍然任重而道远,但前途还是一片光明,信心不可缺失。我们不能一味地羡慕外国的法律如何先进,本国的法律如何落后畸形,毕竟,我国有几千年的历史沉淀,人治胜于法治的思想根深蒂固,一下子要达到高程度的民主法治,确实需要时间。现在我就以自己走访武陵监狱为引,以我所学来阐述监狱的减刑制度,也算是理论与实践在自己的控制下来一次简单的结合吧。
20_年3月28日,湖南文理学院法学院组织300多人的团队来到武陵监狱调研,当然,我也是其中一个,来到这个让人焦心,又让人激动的封闭之地,于是思维也开始活跃起来。回校后,多处查找关于监狱减刑方面的知识,以便自己更好的掌握这方面的知识。湖南省武陵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属正处级单位,主要对受到国家刑罚处罚、被判处1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进行惩罚和改造,获得减刑对于很多犯人来讲也许是继续活下去,诚心接受改造的一点动力,最后重新走入社会。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现在我从监狱减刑的益处和监狱减刑的弊端这两个方面来谈论监狱,这也是我去武陵监狱调研的一些收获。
一,首先从减刑制度的益处来讨论。
(一)减刑能调动和促进罪犯积极改造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的物质和精神需要中,最普遍和最基本的心理需要和愿望是缩短刑期。这种心理状态,决定了调节罪犯改造态度,促其积极自觉改造和自力救助的有效手段之一,就在于调节其刑期的长短。改造罪犯的工作不是单方面的工作,一方面,刑罚执行机关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对罪犯做改造工作,另一方面,罪犯也必须主动接受改造。只有这两个方面紧密结合起来,才能达到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的目的。对于真诚悔改并达到法律规定程度的罪犯适当减刑,有利于鞭策其自律自励、激扬其努力改造的内在力量;同时,由于减刑与否,悉取决于罪犯的改造优劣,有利于向罪犯昭示改造优劣与刑期奖罚的因果性对应关系,把罪犯要求缩短刑期的心理需要引导、转变为积极改造的内在压力和动力,外化为真诚接受改造和自我改造的服刑改造实践。
(二)减刑有利于提高监狱人民警察的执法能力
罪犯在服刑期间的表现是罪犯接受改造程度的反映,对罪犯的改造表现要进行考核和评价,而考核和评价工作是由监狱人民警察负责的。对罪犯的考核评价是否真实地反映了罪犯的改造表现,则反映了监狱人民警察的执法水平。监狱法中对监狱人民警察的执法准则作了明确规定,这是国家对监狱人民警察在执法工作中的基本要求,减刑作为服刑期间的罪犯刑罚变更的执行制度,是罪犯极为关注的大事情,因为这毕竟是与罪犯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一个罪犯获得减刑,相当于在罪犯中树立了一个榜样,而这个榜样的树立是否符合实际情况,会在罪
犯中引起不同的反响。对罪犯的减刑工作其实也是对罪犯改造方向的引导,从这个角度来看待减刑工作,就会发现这项工作表面上看只是针对一部分罪犯的,实际是对所有在押罪犯发生重大影响的大事。由此可以看到,作为对罪犯的改造表现进行考核和作出评价的监狱人民警察肩负着十分重大的责任,做好减刑工作对监狱人民警察的执法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监狱人民警察在执行刑罚工作中,必须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增强法纪观念,充实业务知识,完善工作方法,严格公正执法,努力提高执法水平。要深入到罪犯的学习、劳动、生活三大现场,全面掌握罪犯的思想状况和改造表现,使减刑工作真正发挥其应有的效能。这就是减刑对提高监狱人民警察执法水平的促进作用,这个作用与促进罪犯改造的作用是相辅相成的。
(三)减刑对于稳定监管改造秩序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罪犯入监服刑之初,普遍存在着心灰意冷、混刑度日的心理,对前途没有任何信心和企望。由于这种心理的影响,他们对自己的行为往往采取放任的态度,甚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