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作文
狗作文(6篇)
狗作文(1)
我家有只小黑狗,它浑身长着乌黑的毛,摸上去软绵绵的,像穿着一件干净的黑毛衣;一对大眼睛咕碌碌直转,仿佛两颗黑宝石;头顶上长着对小耳朵,鼻子扁扁的,上面常常很湿润,奶奶说那是小狗健康的表现;尖尖的尾巴十分灵活,常常不停地左右摇晃,但是如果你弄痛了小黑狗,它就会“汪汪汪”地叫,尾巴也夹在两腿间,真有点像书上说“夹着尾巴逃跑”。我最喜欢看小黑狗吃食了。一天,我拿了一块肉。小黑狗看见了,围着我直转。我把肉向上一抛,小黑狗纵身一跃,张开嘴巴一咬就准,然后它用前脚把肉按住,用牙一点一点地撕,吃得真是津津有味,一会儿就下了肚。吃完后,它还用舌头舔舔嘴巴,仿佛在回味刚才的美餐
小黑狗睡觉也很有意思。天气暖和时,小黑狗很爱趴在地上睡,前脚向前伸着,后腿向后伸,或是四脚朝着同一方向舒服地躺着。冬天来了,小黑狗怕冷了,它把头紧紧地埋在腿间,蜷着身子呼呼大睡,。小黑狗如果开心的话,还会四脚朝天睡,肚子随着呼吸一鼓一鼓的。小黑狗觉睡醒了,还会伸懒腰。它把前脚伸得长长的,再吸上一口气,把身子一拱,可爱极了。
妈妈有时坐在客厅织毛衣,一不小心,毛线团滚到了地上,小黑狗耳朵一动,就闪电般地冲过去,灵活的大眼睛不停地寻找。然后,身子一跃就把毛线团紧紧地按住,快活地玩了起来,它一会儿跳过来,一会儿蹦过去,一会儿把线团滚到左边,一会儿把线团滚到右边,还用前爪拍拍线团,像小孩子玩皮球一样,真有意思!
小黑狗不但可爱,还很聪明。有一天晚上,我们带着小黑狗一快儿散步。走着走着,忽然发现身后的小黑狗不见了。它到底去哪里了?这里这么多条路,小黑狗会不会迷路了呢?我们连忙去找,可是,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我就想小黑狗是不是被偷走了,或者是跑其他什么地方去了,我和妈妈像热锅上的蚂蚁,东跑跑,西跑跑,就是没看到小黑狗的踪影。最后,我们也找累了。爸爸说:“我们回家吧!”一路上,我难过极了,一直在想着小黑狗的事,一句话都不想说。当我走到楼梯口时,“汪汪汪”,隐隐约约传来小狗的
叫声。“会不会是我们家的小黑狗呢?”我这样想着,三步并着两步,飞快地冲上楼梯,小黑狗果然在那里恭候多时了,看见我们回来了,小黑狗立即把尾巴摇来摇去,“啊!小黑狗!”我愉快地叫着,一把抱起小黑狗,心里可高兴了。
我真喜欢这既可爱又聪明的小黑狗啊。
初一:张弛
狗作文(2)
狗是一种很可爱的动物,乖巧,忠诚,很讨人喜欢。
狗的种类很多,狗的头一般是比较尖的,两只眼睛炯炯有神,鼻子黑乎乎的,长舌头,天热时一般会伸出舌头来散热。狗的耳朵很大,走路时一扇一扇的,好像在扇扇子。狗的尾巴很短,一般是卷着的。狗的奔跑速度很快,往往能给侦破工作节省很多时间。
狗是一种家畜,嗅觉异常灵敏,甚至可以说,离他是十几米远的食物,它不用看,凭闻就能找到。办公人员常常利用狗的这一特点来进行侦察、搜捕之类的活动。狗的听觉也绝不亚于任何一种哺乳动物。在夜深人静的夜晚,听到一丁点儿动静,就会“汪汪”大叫,是小偷无法下手。狗的生活场所很随便,往往只要一块暖和点儿的布就行。有是为主人守一晚上门,在家门口也能睡着。狗的食物一般是家常便饭,当狗还是比较喜欢吃肉,一有肉吃,哪怕只是根骨头,也会高兴的活蹦乱跳,活像中了五百万彩票似的。
狗是一种很忠诚的动物,但时常有一些人把狗当作是卑鄙下流的象征,我想这是一种对狗的人格的侮辱。狗,可以称得上是世界上对主人最忠诚的动物。发生火灾、地震时,狗往往会先救主人正是因为狗的这种无比的忠诚,许多人才养狗来看门。
狗一般一年一产,每次大约五、六胎。刚产下小崽后,母狗只允许主人来看。如果是外人,母狗就是拼了命,也会保护自己的儿女的。正是因为狗的种种特征,才会受到广大人民的热烈欢迎,广泛应用于看门、侦察、捕猎等活动中。
晋城市泽州县高都镇泊南村初一:赵鋆峰
狗作文(3)
我今天在家里看见了一个小狗,他身披黄色的毛,眼睛大大的,嘴巴上面的鼻子黑油油的。
我将它和我们家的小狗放在一个房子,我家的小狗就像帝国主义者,将黄色的小狗一个劲的欺负,但黄色的小狗太老实了,连哼都不哼一声,就这么甘心叫它欺负。我看着就用手机将它们俩的斗争过程录了下来(本来要给你们放的,但由于我的黄钻等级不够,无法上传,请原谅啊)我拍着拍着,太累了,索性不拍了,让它们自由的去斗争把。我回到家了,黄狗的主人来找狗狗来了,我将他引到放狗的房子,将黄狗抱出来,依依不舍的交给了狗的主人。
哎,其实我还舍不得小黄狗,但毕竟是别人家的。
凭信初中初一:李启康
狗作文(4)
我家养过好几次狗,生命的齿轮都在死亡或失踪之间徘徊。
家人们喜欢狗,但最后是因为厌倦了才不大喜欢它们的。我和妹妹是最爱狗的,因为它的忠诚,它那颗永不厌倦主人的心使我们感动。那天,从狗市跑来了一条吉娃娃。它长得娇小可爱,两只眼睛鼓鼓的。它似乎很好动,但初来我家时,它持有一颗害怕的心。后来,我和妹妹经常和它玩,它便不再害怕,敢出来玩了。出来玩时,它不怕生人,见一个人便扑上去,我们经常担心它,它却不以为然。
几天后,有个人在路边扔了条狗便匆匆离去,母亲见了,可怜它,便将它拾了进来。它的毛是白色的,十分洁净,并且有些卷曲。来之前,它似乎有些忧郁,可是后几日,与我们熟了,它才真正活跃起来了。它很挑食,一般的饭和着一些食物,它都是不吃的,闻一下便走了。母亲试过很多次,它都不吃。后来,不知是谁说的,狗要吃猪肝。一试,狗狗真的要吃,还吃得不亦乐乎!
原来,我们有两条狗了。我们也渐渐喜欢后来的那一条狗了,一开始,吉娃娃认为自己是高贵的王子,可后来由于我们喜欢另一条狗了,备受冷落,看见我们和那条狗玩的时候就不再理我们。
终于有一天,我们都在忙,就没有注意那两个活泼的身影。我心中涌上了一股、不详的预感。中午时分,仍没看见吉娃娃(另一条狗回来了),不详的预感也愈来愈烈。终于,我等待得不耐烦时,我才跑去问那个清洁工阿姨,她说是被一个人逗去了。
我难过得很,心里一千遍、一万遍的咒骂那个人。打这事以后,我就不再冷落任何一条狗了。
好景不长,另一条狗也没有逃脱厄运的手掌。
另一条狗长得越来越可爱,一见它,你就会情不自禁地去抚摸它的小脑袋。那天,母亲照例去买菜,买完菜后,走到公路旁时,睡在地上的狗狗突然从地上跃起来,扑向母亲。这时,一辆车向它疾驰过来……狗狗倒在了血泊中……
我痛苦,同时也有无限的悔恨与无奈。父亲将它的尸体葬在了那边的土里。
没过几天,又跑来了一条狗。我很惊讶,这条狗几乎和上一条狗一摸一样!只不过它的眼睛旁有一团红色的东西,我曾猜想过,这是不是因为上一条狗狗思念我们哭红了眼才长出来的?而这条狗它并不活泼,似乎天生都具有一种忧郁,每日都懒懒地在地上睡着,主人给什么吃什么,不给就不吃。但我并不嫌弃它,因为我坚信——这是上天派给我们的“天使”——前一条狗的化身。
那晚,我们在吃饭,妹妹把吃过的鱼刺顺手碰到了地上,由于狗狗不是吃鱼刺的料,所以被鱼刺卡住了喉咙。第二天,我们还在睡梦中时,恍惚听见父亲在对母亲说,狗儿埋在了那边。
一失足成千古恨!但是,如果我们会好好注意一下狗狗的一切,狗狗就不会死了。但是,又有什么用呢?我开始反常的讨厌起了狗。
一天,有一个过路人要卖狗。父亲见这狗很好,可以照看家。于是,便花了50元买了它。它长得没有前面几只乖巧,属中型的狗。毛也不长,贴在了身上;耳朵很长,身体也很长,头也比较大。纯粹就是我不喜欢的一派。对它也是若有若无的。但是偶尔也会去挑战一下它那“神圣”的身躯。
那玩,拾垃圾的将它捉了去。虽说嘴上不怎么喜欢它,但它毕竟是我们家的一分子,心里不免有些失落。
过了几年,生活中听不到那欢快的叫声了,总觉得心里有些伤感,更多的是空虚。好在那天父亲有花6元买了一条狗。这后看上去是土狗一类的,小小的脑袋,小小的耳朵,不大的身体,卷曲的尾巴,那黄棕色的毛贴在了身上一般。
它活泼,你和它玩,它和你玩时它会越玩越起劲,但他特爱记仇。那次清洁工阿姨用长扫把打了它一下,它无论在哪里看见这个清洁工阿姨在扫地时,都要去咬他的扫把。阿姨没有办法,每次到我们这里时只是草草了事或者硬着头皮扫过去。
现在,狗狗也一直好好活着的,但有一点不明白:当初它来的时候家人是多么喜欢它的,现在却恰恰相反,对它总是爱理不理的。几次看见它那双眼睛里都有水,而我总是认为那时泪水。
我家养过5条狗,而时光像总是停留在这些狗身上。
实验初一:白色薰衣草
狗作文(5)
我家养了一只狗,不为别的,就为看住从阳台入室路口。它有一个有趣的名字:花脚。之所以给它取这么个名,因为它前脚是白的,而后脚是黄的,快有趣的!它全身几乎都是碳一般的黑,只有脑袋,镶着点褐黄,眼睛上像画眉鸟似的还有一道白的。
花脚毕竟是女的,十分撒娇也十分调皮。每当你走向阳台是,它可高兴得不得了,左蹦右跳,用它那爪子把门抓得“哐哐”直响。要是你故意不来。它便“嗯嗯”的发出细细的撒娇声,可不像一些狗喜欢狂叫,也不像一些狗就此作罢,它要像哼小曲一般哼上半个小时,让你不得不去见它。可你去见它,把门打开,它就像一道黑色闪电一样,飞速的高兴得狂奔,然后伺机突然一跃,意外地给你一个亲切的吻。要是它贴不到你的脸,它就一个劲地往你身上跳,给你衣服盖上梅花印儿,直到你被它亲吻!正因为如此,我们才不想见它,随它自个寂寞去。
在寂寞的时候,便是花脚工作的时间了,不管睡觉还是吃喝,它那对大而灵敏的耳朵总是竖直的。只要有一点不对劲的声音,它便马上警惕起来,左看看,又看看,侦察一番。它倒像一个有经验的保安,在白天不乱叫,而一到晚上,只要有人经过楼下,或是有喝醉酒的人招摇过街,它才狂啼一番,引起大家注意。至于对我们这座楼的人经过时,它是不叫的。
人们经常说:“狗抓耗子,多管闲事。”但花脚对老鼠这些不速之客照样管。到现在它已抓到了两只老鼠。但它很聪明,杀死的老鼠从不吃。这让我们怕它吃掉吃老鼠药的老鼠而中毒的忧虑解决了。
今年冬天,家里在阳台上挂了许多香肠、腊鸡、腊鸭。一天不知怎么一只腊鸡掉了下来,正落在花脚的管辖区内。按道理,腊鸡对于狗可是最美味不多的食物了!但当我们发现一只腊鸡掉在地上时,那只鸡竟还在,每动一口!要知道我们给花脚鸡骨头吃,它吃得一干二净。难道它不想吃腊鸡?当然不,它吃了腊鸡我们也不一定知道,但它却已懂得不是主人的东西就不能吃的道理,而且能够拒绝诱惑——腊鸡。我想人也难做到这点吧!
总而言之,我们家的狗——花脚。它调皮,爱撒娇,但它尽职、聪明,懂道理,因而我十分喜欢它。
狗作文(6)
我是个怕狗的人,因为我曾经被狗咬过,所以留下了后遗症。况且咬我的那只狗比当时的我大不到哪里去。当时的疼痛虽然已经忘记了,但思维却没有忘记对狗的恐惧。恐惧至今还在。
值得庆幸的是现在居住的地方很少有人养狗,没那个工夫,城市人忙啊。可狗还是有的,只要有人住的地方就一定有狗。每次遇上狗,都是极力避开的。可有的时候真的避不开了,也只好浑身颤抖着,缓缓地走着,真怕它会冷不定地上前咬你一口。医药费却要自己负。
好象看上去狗少了,可实际上更为凶狠的狗却在人的内心滋长,繁衍。
这种狗,避不开的,只能够小心地提防,在心理默默地祈祷那只狗不要把你咬得太深了,深到忘记了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