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乡镇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2023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积极组织农业、畜牧、工商、质监、食药监、教育、商务、公安等部门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体为: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成立了高规格睢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中须同志任主任,主抓文教卫生的副县长李长领同志任副主任,食药监、农业、畜牧、工商、质监、商务、卫生、教育等19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也成立乡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各行政村聘任食品安全协管员,形成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二、措施得力、强化监管
县委、县政府将食品安全目标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考核体系,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县委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到“做人民群众贴心人工作”活动中,专门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从群众不满意的事改起,从群众期盼的事做起,针对群众提出的小餐饮店食品卫生脏乱差问题,要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以解决,县食药监局开展了“透明厨房”活动,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县组织部长孙寄格同志专门对这项活动进行视察指导,得到县委和群众一致好评。
县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研究事项专门听取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事项听取全县学校食堂监管工作汇报。睢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多次召开由各乡镇、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参加的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多项专项整治工作。
县政府从经费方面大力支持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拨付食品安全监管经费10万元,食品抽验检测经费9万元。
三、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1.开展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药监、教育、纠风部门联合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上半年,对102家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了两次拉网式监督检查,发现相当一部分学校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设施设备简陋、卫生条件差,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我们下达了监督意见书92份,依法给予行政处罚8家,停业整顿12家。
2.开展馒头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行动。质监、食药监联合开展的馒头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用塑料编织袋当屉布的6家给予停业整顿,无证经营的4家予以取缔,不符合生产加工条件的16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3.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睢县食监所与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检查了全县牛羊肉、卤肉,是否非法添加亚硝酸盐。其中,两家牛羊肉店、1家卤肉店亚硝酸盐严重超标,涉案人员已刑拘3人。与宗教局联合检查了清真饭店,对使用不纯羊肉的阿海饭店予以取缔,对使用病死畜禽的振海羊汤锅予以停业整顿。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120台次,出动执法人员600人次,检查单位308家,查处违法违规单位14家,责令改正14家,立案查处8起,没收问题肉及肉制品105公斤。移交公安部门处理案件3起,刑拘 3人。
4.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食安办19家成员单位于6月17日-27日在北门口广场相继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发放食品安全宣传册2000册,宣传彩页1万余份,举办食品安全电视栏目两期,食品安全知识大讲堂一场。
5. 及时准确回复人大提案建议。2023年睢县食安委收到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号“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协调工商、质监、食药监积极研究,成立议案、建议办理工作领导组,具体负责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议案、建议的回复工作,确保议案、建议及时准确回复,在回访过程中人大代表对议案回复情况十分满意。
6.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百日行动”。农业、畜牧、质监、工商、卫生、商务、食药监、公安联合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百日行动”。截止目前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户410户,查处过期变质及假冒食品、儿童食品、白酒、豆制品、饮料等劣质食品7种。依法取缔无证经营食品4家,无证照餐饮单位2家,捣毁制假窝点1家,对生产不符合卫生要求的3家和没有建立购销台帐的28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7. 开展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睢县食安委下达了《睢县实施食品放心主食工程工作方案》,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部署实施,特别是粮食部门对粮店、粮库进行了专项检查;质检部门对面、面制品、糕点进行了重点检查;食药监部门对餐饮单位使用面及面制品进行了重点检查。
8.开展“十大类”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加强米、面及面制品、食用油、乳制品、肉及肉制品、豆制品、饮料、酱油、醋、蔬菜等“十大类”食品、200个品种的抽验,对检查结果进行正确的评估分析,为县委、县政府提供我县的食品安全状况。
9.开展中原红盾“消费维权”行动。县工商局结合各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中原红盾“消费维权”行动,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场所和重要区域的监管力度,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特别是对生鲜猪肉的经营者,严格检查所经营的猪肉来源是否合法,对销售非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产品、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以及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产品的予以严肃查处。
10.加强流通环节婴幼儿配方奶粉质量监管。从2023年1月1日起,县工商局完成了对所属辖区内部分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企业、大中型超市实行每周抽取一个样品,对部分小超市、食杂店、零售商等实行每月抽取一个样品。样品品种为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明录内的所有品种。共抽取53组乳品样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11.开展“四查、四建、四落实”活动。县质监局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以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为目标,突出抓好“四查、四建、四落实”活动。一查生产企业,督促企业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查重点产品,建立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三查重点行业和地区,建立重点区域治理整顿机制,推动地方政府落实领导责任。四查自身监管工作和执法工作,建立协调有序、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
除此之外,县食安委还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高、中招”、“国庆、中秋”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酒类产品专项检查,饮用水专项检查,酱油食醋生产企业专项检查,食品标签专项检查等。
四、查找问题、正确面对
1.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正处于改革时期,职能还未理顺,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监管职能分别由质监、工商、药监承担。有些单位无缝衔接不足,密切配合不够,责任意识不强,监管不及时,履职不到位,给食品违法违规犯罪人员提供了可乘之机。
2.农村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设施简陋,卫生条件差,食品安全意识淡薄,无证经营现象比较严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3.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仍然处于薄弱环节。农村宴席食品安全隐患大,喜忧白事基本无人监管,部分食品经营户索证索票意识不强,一些小餐饮单位卫生状况很差,早餐、夜市、街头摊点的食品安全监管薄弱。
4.食品从业单位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一些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小作坊、小摊贩的质量责任意识不高,食品质量难以保证。
5.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宣传还不够普及和深入,农村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普遍比较淡薄,“不干不净,不生大病”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食品安全还存在很多隐患。
乡镇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xx年我乡食品安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加强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曹河”的要求,切实加强监管,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实现了全乡食品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总体思路
按照县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我乡xx年食品安全工作的思路是:坚持一个目标,落实两项责任,完善三个机制,强化四个环节,抓好八项工作。坚持一个目标就是保障全镇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落实两项责任就是落实政府负总责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完善三个机制就是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企业自律约束机制。强化四个环节就是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抓好八项工作就是目标管理、综合评价、信用体系、专项整治、监管网络、信息工作、宣传教育、综合监督。使全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不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有力保障,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二、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一)强化食品种植养殖环节的监管。一要全面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快建立农民专业化合作经济组织,发挥自律作用。二要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扎实开展生产技术服务,提高科学种植养殖水平,降低风险。三要加强产地产品检测,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探索基地准出、场地挂钩制度,建立产销区对接机制,规范农产品安全管理。四要抓好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对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及其他化学物质的,一律不得上市销售。
(二)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一是切实落实好区域监管责任制,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二是抓好重点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对食品生产企业和销售单位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三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和酒类生产企业的管理。
(三)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一要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坚持依法登记注册和取缔无照经营,对全乡食品加工,经营户建立台帐和档案,掌握他们的生产、经营和销售情况,做到了食品安全生产心中有数。二是全面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按照“监管责任落实,监管重心下移”的要求,推进基层监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以食品质量监管和规范经营行为为重点,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管理;以“六查六看”为主要内容,加强食品市场巡查工作。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活动,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的整治力度;加强农村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及时受理和处理农民消费者投诉、申诉和举报,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四)强化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一是采取有力措施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全镇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要达到100%。二是进一步在餐饮业和学校食堂推行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提高餐饮业、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水平和防范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能力。三是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四是特别要加强小餐饮店的卫生监督管理,督促其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改善卫生条件并逐步达到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
三、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增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一)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和本系统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食品安全运行机制。年初,乡政府与各食品生产、经营和销售单位签定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把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任务和责任逐级进行分解。做到年初有布置,半年有督查,年终有考核,奖惩逗硬。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并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组织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围绕群众反映强烈、危害大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整治要以面粉、大米、猪肉、蔬菜、水果、食用油、饮料、儿童食品、奶制品、水产品等食品为重点品种,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为重点环节,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作坊、小餐馆、生猪屠宰点等为重点场所。充分利用技术监测、行政处罚、法律制裁以及舆论监督等综合手段,使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推动行政执法和司法查处有机结合,增进区域间、部门间的联系配合,强化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司法查处的有机衔接,加大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力度,强化对专项整治的督查督办力度,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社会公众网络等媒体,开展以“关注食品安全,构建和谐曹河”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食品安全诚信行”、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等活动,确定一个学校、一个街道、一个村、一个企业作为示范点开展食品安全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掀起全乡食品安全宣传新高潮。采取多种形式,结合工作的重点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培训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不断提高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业务水平。
(四)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建立乡食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进一步落实乡政府牵头抓农村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要在总结已构建“一级政府、三级网络”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基础上不断进行完善,着重指导其发挥运行规范、反映灵敏、处置及时、监管到位的作用,切实保障农村群众饮食安全。
(五)做好食品安全信息工作。贯彻落实市县会议精神,定期及时主动向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办公室报送食品安全信息。
乡镇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乡食品安全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食安委的指导下,按照年初签订的《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的任务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围绕总体目标,突出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整治力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食品安全监管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开展,有效保障了全乡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将一年来的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基本情况
红乐乡辖区内共有7个村(社区),截止2023年11月16日止,全乡共有个体工商户184户,其中:食品生产环节共有食品生产经营户共5家,其中白酒小作坊3家、糕点生产2家;食品流通环节经营户45家;餐饮服务环节各类餐饮店共计7家,其中小型餐饮店4家、小吃店3家。
二、工作开展情况
年初,红乐乡人民政府召开专题食品监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食品安全工作,乡人民政府和各相关站所﹙中心﹚、各村﹙社区﹚分别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将食品安全任务细化分解到各村﹙社区﹚、各相关站所﹙中心﹚,责任落实到各环节各岗位。乡食安委对各相关站所﹙中心﹚、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检查促进落实,初步形成了食品安全长期有人管,项项工作能落实的局面,建立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相关站所﹙中心﹚各负其责,各方联合行动的责任体系。
(一)高度重视 狠抓落实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及时调整充实乡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成立了由乡长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相关站所﹙中心﹚负责人、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的红乐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并明确各村(社区)专人为食品安全协管员,制定了相应的食品安全考核办法,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到实处。
(二)履职到位 综合监管
一是乡食安办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组织相关职能站所进行食品专项检查。
今年以来,结合重要时段、重点品种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段专项整治及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及肉制品、白酒、食用油、米线、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专项整治工作,各相关站所﹙中心﹚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密切配合,确保了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今年以来共出动人员100余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200余户次,提出整改意见90余条。通过专项工作检查,全乡食品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二是强化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
按照《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红乐乡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的管理,确保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实际情况对农村自办宴席申报备案制度进行了大力宣传和指导,与自办宴席主办者签订《自办宴席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村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应承担责任、村民自办宴席应申报备案及村民自办宴席应注意事项等,使自办宴席主办者加强食品安全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今年以来红乐乡共办理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50户次。
三是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开展了春秋两季学期、中高考期间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全乡9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重点检查了学校食堂食品及原料进货、使用情况,环境卫生及清洗消毒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及操作习惯、餐饮操作规范及食品留样、餐厨剩余物处理情况、责任落实及制度执行情况、痕迹记录及应急准备等情况,今年以来,检查学校食堂28家次,提出整改意见40余条,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30余户次,收缴过期食品4公斤,提出整改要求30余条。
四是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
以巧家县非洲猪瘟防控指挥办和巧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文件要求,红乐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为己任,加强宣传,强化监管,开展了红乐乡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对辖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及猪肉和猪肉制品进行了专项检查和监管,截止目前红乐乡发放巧家县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告知书、严禁使用泔水饲喂生猪告知书、红乐乡人民政府加强非洲猪瘟疫情防控通告共计200余份,出动人员20余人次,检查猪肉销售市场1个,餐饮店、学校食堂、流通环节猪肉制品经营户40余家次提出整改意见60余条。
五是开展了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
按照县食安办下发的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积极开展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常识宣传,在人员集中的主要路口、醒目位置进行张贴《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常识》宣传资料,同时对学校食堂、餐馆进行重点宣传。要求学校食堂、餐馆一律不得采购野生菌进行供餐。向当地群众宣传要谨慎采购食用野生菌,不要购买不熟悉或难以识别毒性、已霉烂的野生菌菌类,严禁凉拌食用。在开展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中,发放宣传资料250余份,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是开展餐饮食品安全治理工作
为切实保障餐饮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督促经营者严把质量关,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餐饮食品安全。一年来,红乐乡以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共检查餐饮店20余家次,提出整改意见30余条,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7份。
(三)加强宣传 营造食品安全宣传的浓厚氛围
做好3.15、食品安全宣传周及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标语1条,发放宣传材料100余份;三是加强预警,抓好事故预防。乡食安办根据县食安办下发的食品安全预警公告,通过转发文件,印制宣传材料广泛宣传食物中毒防治知识,增强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乡食品安全形势整体平稳,态势逐渐向好的方向发展,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我乡食品安全基础较为薄弱,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依然存在,食品安全面临形势依然严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困难:
(一)群众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不强,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诚信意识、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全乡食品安全监管对象点多面广,食品种养殖、生产、经营、餐饮环节基础薄弱,数量多、条件差、分布广情况较为突出,乡、村、组三级监管网络建设不完善,现有监管力量难以全面覆盖,监管任务重、难度大。
(三)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虽然成立了市场监督管理所,但是只有执法人员1人,执法条件不成熟,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为兼职人员,难以履职到位,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依然突出。
(四)农村自办宴席基础薄弱,隐患较多,风险较大。红乐乡属于山区乡镇,总体经济发展落后,特别是农村自办宴席无专用场所,大部分村没有专用场地,举办宴席大部分都是在自己家门前临时搭建,环境较差,难以满足宴席食品安全加工操作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风险。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1、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充分发挥政府负总责,相关站所﹙中心﹚各负其责,以群众饮食安全为己任,坚持管行业管安全、管业务管安全,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各职能部门间协调配合,精简环节,堵塞漏洞,共享资源,形成合力,切实避免发现问题后责任不清、影响查处现象。
2、切实提高企业诚信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大力开展诚信自律教育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快推进行业诚信道德体系建设,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3、建立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大科普宣教力度,提高公众科学消费意识和识假辨假、防范风险能力,使每个消费者同时也是一名监督者。积极鼓励举报,落实对举报人保护制度。
4、做好防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健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风险监测,完善预警网络,主动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