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年终工作总结
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年终工作总结
20_年,区教育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落实省委、省政府《广东省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方案》和《广州市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方案》为主线,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区改革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依法明确政府职能定位。根据《中共广州市XX区委办公室 广州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XX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穗南办发【201X】3号),制定《广州市XX区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进一步明确管理体制及机构设置,依法履职工作全面展开,各项体制机制创新取得初步成效。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省、市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及时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加强对行政权力事项的规范化管理,对所有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赋码并向社会公布。探索实施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制,补充完善商事登记审批信息互联共享平台信息,实现部门信息互联互通。积极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面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交由行政审批局统一管理,打造行政审批新格局。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规范中介服务收费。
(三)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深入推进“互联网+行政审批”,全面推行行政审批网上申请、受理和办理。目前,教育局所属行政审批,网上办理100%达到三级标准,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了全程网办。完成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材料等11项内容进行梳理,实现审批服务事项信息要素统一。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20_年,制定了《广州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XX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XX区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办法》,努力推动出台一批务实管用的规范性文件。
(二)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改进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审查程序,拓宽公众有序参与政府立法途径。规范性文件在提请区政府审议前,均通过书面征求意见、专家论证会、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征求相关部门、相关领域专家和社会各界意见。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本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有力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三、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细化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流程,着力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将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作为重大决策事项,纳入重大决策程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影响范围和程度,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协商会、听证会、民意调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或者委托专业研究机构,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论证,积极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方案风险评估工作。
(二)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组建由3名律师构成的区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加强重大法律事务审查工作,审查重点项目投资、教育合作办学项目、政府采购等政府合同,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专项法律事务,准确提出法律意见,有效防范决策风险。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确保各个环节有据可查。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须经法制机构审核后作出。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托智慧XX公共信息资源服务平台,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主体、依据、程序、进展、结果等内容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通过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等三项制度,有力推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成教育局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与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共注销不在执法岗位或不符合持证要求的行政执法人员证件3个。按要求认真组织教育系统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进行学法用法考试。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坚持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进行部署和落实。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共办理区人大建议提案9件,区政协提案15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全年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件。
(二)加强行政监督和专门监督。围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财政资金、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等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积极落实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审计制度,认真开展年度审计工作。
(三)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畅通互动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畅通“12345”民生热线,建立投诉举报登记制度,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载体建设,完善对教育局信息公开目录的细化分解和责任分工,加强信息公开查阅服务平台建设,方便公众查阅利用。健全信息发布机制,集中统一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
(五)依法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畅通、拓宽信访诉求表达渠道,健全网上信访受理平台,深入推动部门联合接访制度化,提高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的质量和效率。持续推进诉访分离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信访诉求。依法处理违法信访行为,完善律师和群团组织参与化解信访积案新机制,形成解决信访问题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