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汇报
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汇报
XXX年上半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转变职能,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业务股室的指导帮助下,发挥市场监管工作职能,围绕服务辖区经济发展,规范辖区经济秩序,保障辖区食品安全、药械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真抓实干,攻坚克难,扎实开展了以下各项工作:
一、加强学习,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上半年,**市场监督管理所认真学习、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领导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积极开展党风廉政风险点排查,提高执法人员反腐倡廉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树立良好的市场监管形象。
二、加强市场主体登记,营造公平市场准入环境,促进辖区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一)、开展市主体登记工作。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的细胞,活跃市场经济的根本在于活跃市场主体。**市场监管所坚持法无明令不监管、法无禁止可经营的原则,积极推进职能转变,实施简政放权。截止XXX年6月30日,**乡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有544户,登记注册的企业有51户,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3户。XXX年上半年,**市场监督管理所新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104户,指导辖区经营户新办私营企业4户,新办农民专业合作社1户。
(二)、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及个体年报工作。为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开展辖区20_年度企业信息公示工作。**乡辖区个体工商户应申报公示452户,已申报公示382户,申报比例84.51%。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信息申报公示24户,现已申报公示23户,申报公示比例95.83%。企业应申报公示51户,现已申报公示50户,申报公示比例98.03%。
(三)、开展食品生产小作坊及食品小摊贩登记备案工作。为规范辖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保护地方特色传统食品,维护辖区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健康发展,根据《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所结合辖区实际,扎实开展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登记备案工作。一是全面摸清现有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底数和基本情况,针对小作坊、小摊贩季节性、分散广、流动性大等特点,专门利用小作坊生产时间和赶街天小摊贩相对集中时现场登记造册,摸清底数和基本情况。二是加强宣传,利用告知书、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向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经营者告知相关政策法规及登记备案流程。三是现场监督检查,深入食品小作坊加工现场,提出升级改造意见,指导小作坊提升生产加工食品安全水平。
截至6月30日,共核查登记辖区食品生产小作坊11户,备案食品小摊贩15户。
(四)、开展《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本着便利群众的原则,根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辖区《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截止6月30日,共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53户。
三、依法开展市场监管,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种类安全监管工作,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一)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 为确保元旦春节节日消费安全,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市场监督管理所组织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以节日消费量大和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食品、药品、家用电器等为重点对象,以临时性商品推销地、集贸市场、超市作为重点场所,对销售不合格商品、傍名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二)、开展春节前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为确保**春节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全乡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辖区实际,近日,**市场监管所联合乡食安办对全乡食品、药品经营者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此次检查,主要是针对全乡食品生产、经营户,以食品小作坊、小摊贩为重点对象,严查食品药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检查中,监督人员针对春节实际,以粮油、米面、熟食、烟酒等应节食品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对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环节是否符合规范、食品是否过期以及是否存在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进行全面的检查,督促生产者严格执行生产规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防不合格食品药品流入市场。在餐饮服务方面,主要检查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证照是否齐全,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合格证,是否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制度及台帐登记制度,餐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餐厨废弃物管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药械安全监管方面主要是以药店和医疗机构药品监管为重点,严查特殊药品和药品流通环节,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药品和制售假劣药械的违法行为。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车辆6台次,检查食品药品经营户32户。
(三)、开展村级药械安全专项检查。为进一步加强村级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市场监督管理所联合乡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对辖区村级医疗机构开展了药械安全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主要对村级卫生室是否存在过期失效药械情况、药械的购进渠道是否合法、药械是否按规定验收摆放、药械的储存条件和养护是否符合规定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并在检查中督促村级卫生室负责人做好不良反应上报工作,同时还在各卫生室张贴了预防野生菌宣传资料。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增强了村级医疗机构负责人的药械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开展不合格化妆品核查工作。根据上级安排部署,**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化妆品经营户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此次检查,重点检查了经营户是否销售文件所列的不合格化妆品,督促化妆品经营者不得购进销售对文件所列产品,同时还对经营户所经营化妆品的检验报告书、进货票据、供货方相关资质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经营户36户次。
(五)、开展XXX年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为进一步加强**乡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种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市场监督管理所于近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了XXX年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此次专项整治,针对辖区有不法商家以会销形式销售高价劣质保健食品的行为的情况,**市场监督管理所对涉及会销、健康讲座形式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主要检查了是否存在无证经营、经营假冒批准文号或产品来源不明的保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严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进台账管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包装、标签、宣传资料是否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此次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车辆5台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户12户次、农村会销场所5处。
(六)、开展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大检查。XXX春季新学期开学伊始,**市场监督管理所于3月13日联合乡安监站对辖区各中小学校进行了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大检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本次检查,对辖区中小学校食堂、校园小卖部、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原料购存、食品留样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同时,要求各学校务必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切实落实校长是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车辆3台次,检查中小学校4家。通过此次检查发现,**乡经过几年的学校食品规范整治,从业人员规范操作意识、食品安全隐患防范意识明显提高。但是因为硬件条件限制,还存在部分学校食品安全设施不符合食品安全规范等情况,**市场监管所会根据此次检查结果,进一步有针对性的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七)、开展XXX年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化妆品市场的监管,深入排查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风险因素,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市场监督管理所于近日开展了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本次专项整治重点对辖区化妆品经营户进行了监督检查,主要检查经营户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进台账管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所经营的产品是否是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具有卫生许可批件,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有备案凭证,包装、标签、宣传资料是否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等情况.此次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户8户次,通过此次整治,进一步规范了辖区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
(八)、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为切实落实市、县安委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市场监督管理所联合乡安监站、乡派出所对辖区内加油站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检查人员通过实地查看企业经营情况和查阅台账,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同时对加油站提出了要求:一是要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要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做好长效机制管理系统的填报工作;三是要确保消防设施设备设置符合安全要求,防范火灾事故发生;四是要严格落实散装汽油实名制制度,杜绝无证销售。
(九)、开展企业登记实施住所(经营场所)申报制后抽查工作. 为做好XXX年度的企业登记实施住所(经营场所)抽查工作,加强“企业登记实施住所申报制”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市场监督管理所于近期开展了企业登记实施住所(经营场所)申报制后抽查工作。此次抽查工作,对辖区涉及的被抽查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主要检查了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是否一致,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任职等情况。
(十)、开展金融广告专项整治。根据上级开展金融广告专项整治的安排,**市场监督管理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街道,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进行拉网式检查,此次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车辆3台次,检查经营户12户次、各类广告30余条,未发现金融类违法广告
(十一)、开展XXX中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为确保考试期间广大师生和考务人员饮食安全,**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了中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此次工作主要对食堂原材料索证索票、食材烹煮加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要求学校食堂负责人加强安全管理,规范食品留样、禁止加工发芽、发青的土豆及四季豆等容易产生毒素的蔬菜、餐饮具保证用前洗净、消毒,对易污染的食品进行严格控制,确保中考期间的食品安全。
(十二)、开展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为确保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市场监督管理所根据《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XXX年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餐饮服务经营户开展了食品安全大检查。在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求餐饮单位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食品采购台账登记制度,做到从源头抓起。并在检查中对餐饮服务单位原材料采购、食品贮存、餐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3台次,执法人员6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3家,通过检查,有效保障了春节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十三)、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六项行动”专项行动。为进一步维护辖区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岁末年初、春节、两会期间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市场监督管理所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六项行动”专项行动。此次行动,以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种设备使用领域,包括危化品企业在用特种设备,“五网”建设项目在用的起重机械、商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为重点,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四个一律”、“五个一批” 工作要求,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联合查处力度,强化“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督促企业将查出的隐患及整改情况及时录入“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
(十四)、开展特种设备大检查工作。根据上级安排部署,**管理所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股指导下,对辖区内擎禹农业发展公司及龙门电站两家特种设备使用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检查,主要两家公司锅炉、吊车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明是否齐全等内容。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特种设备3台,在检查中执法人员还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要求操作规范,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健全制度,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五)、开展米线专项整治. 为规范米线、卷粉生产经营秩序,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的米线、卷粉,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辖区米线、卷粉进行了专项整治。主要检查了米线、卷粉经营者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作坊登记证,食品摊贩备案卡;食品销售者、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货销售、采购渠道,对经营者经营行为进行规范,要求改善原料质量、生产设备设施、生产环境及运输储存卫生条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在检查的同时,**所还组织了米线、卷粉经营者在内的食品经营者进行了食品安全培训学习,组织经营者学习了云南省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提高了米线、卷粉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此次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4人次,对辖区9户米线、卷粉经营者进行了专项检查。经检查,辖区内的米线、卷粉经营者大部份已经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作坊登记证,但是有部份经营户存在经营卫生环境差等问题,**所已要求经营户认真整改。
(十六)、开展清理重点领域广告整治工作. 为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市场监督管理所结合辖区实际,对重点领域广告开展了清理整治工作,主要以辖区内商业区域、交通枢纽、交通工具、楼宇为重点区域,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广告行为进行了重点检查。通过此次整治,有效净化了辖区广告市场环境。
(十七)、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为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积极配合安监、公安等部门对辖区内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规范、检查。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集贸市场1个,烟花爆竹经营门店6个。
(十八)、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检查。春节来临之际,为保障旅游市场秩序规范,营造健康公平的交易环境,提高游客的满意度,组织人员对温泉景区进行了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景区及周边的餐饮、住宿等食品、卫生、消防安全,主要查看经营户是否亮证照经营、是否存在虚假广告、食品经营户是否做到索证索票、是否持健康证上岗、餐具清洗消毒是否卫生等行为。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求经营户必须搞好服务,公平交易,不能以次充好,强买强卖。本次专项检查共出动4人次,检查经营户12户。
(十九)、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6月21日,为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组织开展辖区内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人次,检查电动车经营单位3家。
(二十)、开展“12315”消费者维权工作。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1件,成功调解1件。
四、积极开展培训宣传,提高辖区群众法律意识。
(一)、开展食品小作坊、小摊贩食品安全培训。为规范辖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保护地方特色传统食品,切实维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依据《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市场监督管理所召开了辖区食品小作坊、小摊贩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会。此次培训,主要召集辖区食品小作坊、小摊贩从业人员21人对《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以及《食品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讲解,并根据辖区实际,对土榨红糖、自烤酒、糕点等不同食品小作坊登记要求进行了答疑解惑,对食品小摊贩备案相关事宜进行了具体要求。通过培训,辖区食品小作坊、小摊贩从业人员对食品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深的认识,有效加强了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二)、开展预防野生菌中毒宣传,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乡各类野生菌众多,野生菌美味的同时也给食品安全带来极大隐患。为有效预防和杜绝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场监督管理所根据上级安排部署,积极开展了预防野生菌中毒宣传工作。主要做法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防范意识,采取在餐饮经营场所、集贸市场、村组人员聚集场所张贴宣传画、预警通告、发放宣传单,利用**市场监督管理所微信平台宣传野生菌知识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重点宣传预防野生毒菌中毒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中毒后的处理措施,并与辖区餐饮服务单位签订了预防野生菌中毒承诺书,确保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宣传工作做到人人皆知,提高辖区广大群众对野生菌的识别、防范水平。
下半年工作计划:
1、继续做好市场主体登记工作、《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食品生产小作坊、食品小摊贩备案工作。
2、继续开展市场监督检查,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的检查整治工作。
3、深入开展有毒野生菌防控工作,加强有毒野生菌宣传,力争年内不发生野生菌中毒事件。
4、培育和发展注册商标,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5、积极开展好 “小个专”党支部的活动。
6、完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的各项工作,及时上报各类报表和材料,加强信息的报送工作。
7、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所
XXX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