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制工作调研报告范文三篇
林首制是指分级责任&rdquo原则上,在省、市、县、村建立五级林场负责人制度,各级林场负责人负责监督和指导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森林资源保护和开发。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林长制工作调研报告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林长制工作调研报告
今年是我县林长制提升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加强打造林长制升级版,努力达到“深化林长制,实现林长治”的目标。现将我县林长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开展工作
(一)领导重视。我县高度重视林长制工作,县委书记、县级总林长杜少华发布总林长令2次,安排部署森林督查工作及林长巡林工作。6月17日,召开20_年全县总河长总林长会议,制定《武宁县林长制工作要点》等文件,为林长制工作进一步开展提供了有力指导。
(二)巡护管理。我县大力加强专职护林员巡护管理工作,将责任落实到每个专职护林员,对专职护林员巡护进行每日通报,每月督办,已发布督办函2起。对巡护不到位的专职护林员进行督查督办,对不履职履责的专职护林员进行更换,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三)制度更新。对规范制度建设做好年度更新工作,更换了县级、乡镇级、村级林长制公示牌和更新了县林长办规范制度建设,明确每年的重点工作和任务。
(四)督查培训。为做深做实林长制工作,我县对部分乡镇林长制工作进行了督查,并对专职护林员进行现场培训,增强其履职履责能力。
(五)开展宣传。为营造林长制氛围,我县开展了多种多样的宣传活动,例如4月1日联合生态环保局开展爱鸟周宣传活动、5月22日开展生物多样性宣传活动。通过活动极大提升广大干部群众对有关政策的了解,增强对野生动植物、林地湿地资源的保护意识,为全面深化林长制,实现林长治奠定良好的生态基础。
二、主要问题
(一)巡护率不高
(二)乡镇制度更新不及时
三、下步打算
(一)加强巡护管理。进一步加强专职护林员巡护管理,继续坚持每日统计,每日通报。
(二)加强督查乡镇制度更新。做到一年一更新,变化必更新。
第2篇: 林长制工作调研报告
20_年下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根据《全县县级林长制责任区域20_年度工作任务》和《**县林长制工作巡查制度》的要求,县融媒体中心结合实际工作,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深入到包保济徐高速**段沿线和**镇杞柳园区认真开展巡查工作,现将包保区域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济徐高速**段沿线绿化区域在有害生物防治、树木补植、森林案件查处、森林灾害隐患排查等情况:
(一)、济徐高速**段沿线绿化区域在防治杨树舟蛾、美国白蛾等有害生物方面,采取了以飞机喷药防治为主,人工防治为辅的形式,做到了林业有害生物控制在2‰以下。
(二)、**镇济徐高速两侧绿色通道已完成补植黑杨2.3千米,补植黑杨面积35亩。
(三)、**镇济徐高速两侧绿色通道已完成补植黑杨4.5千米,补植黑杨面积50亩。
(四)、在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树木案件查处到位率保持在95%以上。
(五)在森林灾害防治、林木乱砍乱伐等问题排查中,没有发现此类现象。
二、**镇杞柳园区情况:
1、**镇已完成更新、新植杞柳种植面积3000亩。
2、总投资1.8亿元、占地面积4360亩的柳清湖是**镇政府依托当地的杞柳资源和地理特点,集杞柳特色文化展示、科普实践、特色垂钓、采摘、休闲娱乐、生态旅游于一体打造的重点生态湿地旅游项目。
三、下步工作计划
在下步巡查工作中,县融媒体中心将始终恪尽职守,认真巡查,严格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林长制的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林长制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成效,严格落实**县林长制工作巡视制度,积极践行一线和基层工作法,为建设我县新时代最美**做出积极贡献。
**县融媒体中心
第3篇: 林长制工作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彭山区,地处眉山市北大门,辖区分布有岷江、锦江、毛河、通济堰、王店河、湄州河等,水域治理工作案例相对丰富。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长效推进基层河长制工作,特总结辖区河长制工作经验做法,深挖特色案例,形成此调研报告以供上级部门参考。
二、基层河长工作中主要问题
1.排污管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工程未全部建成,工业废水和城乡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覆盖率不高。同时,居民环保意识欠缺,生活污水直排河中,加剧水体污染恶化。
2、生活垃圾乱扔现象频发。尽管街道方面不断强化水面垃圾清理,但是此项工作却难起到明显的效果,难以摆脱“重复做功”的困境。卖柚子的将坏了的柚子直接丢进河沟、行人商贩将包装扔入河中,水体污染严重。
3、跨行政区域河道水污染治理联防共治机制不够,上下游、左右岸协调配合仍需加强。
三、河长制工作的举措
(一)全民共治。
积极落实上级对河长制工作的要求,充分认识河长制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一要加强引导群众,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治河治水责任意识。通过宣传,让群众做到不乱扔垃圾、不乱排放污水,并积极监督举报污染环境行为。二是招募民间河(库)长,聘请社会监督员,进一步强化监督力度,因河制宜、因河施策,向河道整治的广度和深度延伸。三是成立专职巡河队,将巡河日常化、常态化,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整改。
(二)水岸共治。
河长办坚持标本兼治、水岸共治的总体原则,将水体修复与沿岸整治两手抓,彻底拔除水体污染源“病灶”。1.加快排污管网基础设施建设,做到乡镇生活污水、居民聚集区、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2.做好河道清淤、清障、堤岸修复、生态湿地打造、岸线垃圾清理和河道漂浮垃圾打捞工作。3.针对“散乱污”、畜禽养殖污染等严防严查,杜绝反弹。
(三)联防共治。
落实成都市新津县人民政府和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区域环境质量保护联防联治做法,明确合作目标、合作领域和内容、合作机制、推广毛河流域上下游、左右岸乡镇(街道)、村(社区)河道治理行动配合、情报互通、信息共享、同防共治经验,推进各流域(河段)、湖(库)水污染治理、水环境保护联防共治。
(四)坚持水质标准一票否决。
河长制工作的实效,综合体现在水质标准提高上。各流域各河段国控断面,不同行政区域交接口断面的水质监测指标变化,就是检验河长制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环境监测部门应在各交接口设置水质监测点,定期检测水质,分析原因,在年终考核水质不达标则一票否决。
四、河长制工作的思考
河长制工作是一项复杂性、系统性的艰巨工程,需要认真谋划、综合施策、兼顾长远,才能真正实现还水以清,还景于民,还绿水青山于子孙后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生态与经济的共同发展。
(一)责任落实是前提
上级部门应明确“河长”为“河长制”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实行全区上下一盘棋,理顺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各河长认真履责,各部门各司其职,生态执法局综合执法,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位,保障整河治理推进到位。
(二)及时处置是关键
“河长制”的实施要充分发动辖区的前沿力量,充分利用乡镇、村级河长、经常下基层、贴近一线、能在第一时间制止污染行为的特点,有效解决了巡查不到位、查处不及时等问题,赢得了工作的主动权。并且积极借鉴他地成功经验,深入研究黑臭水体特点,破解其治理难点,引入以溶解氧为核心指标的评价体系。阻断“外源”流入,通过建设和改造水体沿岸的污水管道,将污水截流纳入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从源头上削减污染物的直接排放。做好“内源”控制,采取清淤疏浚等技术,逐步改善水质。
(三)严格执法是重点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发现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属辖区内的在做好证据收集工作的同时可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治;属辖区外或自己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区级相关部门组织联合打击;如涉及多个部门、一时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由区河长办牵头,开展联合执法。同时,可以成立一支由区河长制办公室统筹管理的巡河督查队协助基层河长处理巡河中发现的各类问题。
(四)社会参与是主体
“河长制”的实施激发了民间治水的信心和决心,把公众从旁观者变成环境治理的参与者、监督者,形成了“人人关心河道、珍惜河道、保护河道、美化河道”的强大合力,提高了河道管理质量和水平。不断借力全国大力整治黑臭水体东风,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在经费、技术、人员等方面支持,积极探索黑臭水体整治方法和途径,确保整到位,不反复。
眉山市彭山区河长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