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3篇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
第二巡察组: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安排部署,现将我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意识形态。既抓好中心业务工作,又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设立微信工作群,增强干部的工作责任意识,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党建工作,纳入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二是强化学习教育,补足精神之钙。采取中心组理论学习、周三夜学、主体党日活动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苍溪县意识形态工作提示预警制度》《四川省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十三种追责、问责情形》等内容,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认识。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利用“学习强国”、政府网站等平台,常态化开展网上学习,提升能力素养。目前,农建中心参加参与“学习”强国的人数为28人,100%参加,排在全县前列。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设置宣传专栏13个,制作脱贫攻坚、扫黑除恶、防邪禁毒、安全生产、主题教育等各类标语200余幅,制作墙体宣传标语26幅,发放宣传单20_多份,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组建宣讲队伍2支,开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扶贫政策、业务工作等各类宣讲30场次,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讲文明、树新风,敢于抵制歪风邪气、勇于传递正能量。
四是树先进立榜样,弘扬社会文明。协助修改完善了涉及农村公路管养的村规民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用制度加强村民自治,确保基层和谐稳定。积极参与帮扶村“百姓好人”“五好文明家庭”“示范户”评选活动,选树先进典型,并对先进个人予以物资奖励,弘扬社会文明。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大会上,表扬了先进工作者2名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2名。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剖析
我们的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诸多不足:
主要表现为:一是抓工作主动性不够。从落实情况看,离地半尺的情况仍然存在。比如,少数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尖锐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对待意识形态工作是“要我抓”,不是“我要抓”,对意识形态工作规律缺乏研究、掌握不深。二是宣传干部队伍较薄弱。一是兼职现象普遍。存在宣传委员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在位、专岗不专业的问题。二是专业性不强。缺少真正“复合型”文化专业人才。三是阵地建设亟待加强。宣传形式还停留在宣传窗、黑板报等传统形式,没有有效运用新兴媒体和宣传方式,宣传效果不明显。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一是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宣传引导力度不够,认为只要抓好了中心工作,不会存在好大问题。二是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够,平时过多的强调业务重点工作,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没有进行专题培训,经常是结合其它会议工作简单安排。三是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理解还不深入,认为意识形态工作比较抽象,没有结合实际采取直接、形象的的方式抓好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勤学习,能用思想武装头脑,提升好素质。我们要引导党员干部职工把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作为看家本领,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不断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效引领各种社会思潮、抵御腐朽文化影响。通过一系列的学习,不断提高了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增强班子成员同县委县政府保持一致的自觉性。使全体党员干部始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多宣传,会用舆论确保导向,传播正能量。我们要始终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导向,旗帜鲜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正面宣传鼓舞人、激励人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抓作风,擅用制度建设队伍,树立好形象。我们要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真正用制度管人管事,并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与党建工作一起安排部署和考核。落实规定,执行制度转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遵规守纪,规范公务活动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改进机关形象,带头身体力行,并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xxx党支部20_年4月14日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
20_年,雁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宣传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取得很大进步,现将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坚持党建统领,围绕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旗帜鲜明的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亲自主抓。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机关支部书记认真抓好落实,层层传导压力,不折不扣地把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强化日常管理。局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把住重点关口,与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制度。凡需上报或在内网、互联网上发表涉及意识形态工作的信息,均由局领导审核签发后报送,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三是建立定期报告制度。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结合社会热点问题和工作实际,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形势,结合党建工作,建立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二)狠抓学习教育,深化理论武装。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高举思想旗帜,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把强大的精神能量转化为开拓进取、攻坚克难的思路举措和实际行动。一是抓好以党组理论中心组为龙头的干部理论学习。带领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习***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条例,坚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切实在常学常新中加强理论修养。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定机关支部学习方案。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认真筹划、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切实让党员干部在“学经典”中不忘初心,在“学思想”中牢记使命,在知行合一中主动担当作为。三是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加深广大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有助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和水平。四是强化“学习强国”“川报观察”等学习软件的推广使用。拓展党员教育新阵地,督促全局干部职工紧跟时代步伐。
(三)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增强舆论引导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时效性。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旋律进行宣传,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严格规范党员干部言论,自觉担负起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使命任务,切实把党员干部士气鼓舞起来,精神振奋起来,确保主旋律和正能量在意识形态领域占有主导地位。一是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建立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依托党务、政务信息公开网、宣传栏、QQ工作交流群等形式,及时公开本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财务执行等相关信息。及时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建立重大政策及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言论。二是在创新意识形态工作方法上下功夫。局党组主动探索新的方法,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运用个别谈心、耐心疏导、平等交流、民主讨论等方法,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使意识形态的传教育工作做到入情入理、潜移默化。三是组织全体干部向先进典型学习。学习黄文秀、周永开等先进事迹,学习他们攻坚克难的实干精神、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信仰之魂。
(四)强化责任考核,推动工作高效开展
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一是党支部定期向党组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组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落实“一岗双责”,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存在问题
尽管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的开展取得初步成效,但仍存在部分问题,需进一步加强。
(一)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存在“重业务轻思想工作”的倾向。
(二)意识形态干部队伍能力不足。我局目前人员配备不齐,工作事务繁重,部分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理解不透、缺乏热情。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干部理论功底有限,缺乏专业培训,思想观念相对滞后,难以达到新时期意识形态工作的标准和要求。
(三)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不够健全。由于目前我局工作机制尚未完全理顺,对意识形态工作缺乏深入研究和统一部署,缺乏有效抓手,工作常常处于被动应付状态,意识形态工作显得较为疲软和被动。
三、下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局将继续扎实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强化领导,教育引导全局职工深刻理解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和极端性,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我区综合行政执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一)充分认识意识形态领域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是长期的,我们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从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出发,进一步认清意识形态工作形势,树立坚强的政治意识、坚定的阵地意识、强烈的责任意识、牢固的大局意识,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增强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不动摇,自觉、主动地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要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的理念,做到主动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和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局党组将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专门研究安排思想理论好、综合素质高、具有丰富意识形态工作经验的干部负责全局的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切实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应对各种舆情的能力培养,严格纪律约束,履行使命责任,把握工作底线,确保党员干部对党绝对忠诚,推进全局各项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
近年来,市***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自觉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狠抓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真正让意识形态工作起到了统一思想、凝聚人心、汇集力量的强有力作用。按照巡察工作安排,现将我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指出,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为把意识形态这项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的极端重要工作落到实处,市***党组始终坚持底线思维,以更有力的领导、更有效的举措,把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手中。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局系统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各基层党组织按照局党组要求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到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抓有目标,管有方向,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制度,修订完善市***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到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到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按通知要求在局系统组建了36人“网络舆情员”队伍,主要针对各种媒体和网络平台发布的具有影响力的正面信息进行转发和评论。系统内所有基层党组织均落实了1名以上信息报送宣传员。20_年以来,机关业务部门先后以集中培训和岗位调训的形式组织基层信息员培训达200余人次,确保基层信息宣传队伍稳定。
存在不足:
一是对意识形态工作顶层设计不够。******一再强调要坚持做到理论自信、制度自信、道路自信、文化自信,由于局党组对“四个自信”的领悟不够透彻,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总体设计、长远打算还不明确,抓手不多,方法创新不足。
二是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理解有偏差,思想转变不够彻底。局属个别基层党组织未能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少数党员干部对新形势下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有差距,重视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还认为意识形态工作是务虚不务实,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大背景下如何强化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如何探索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新举措,无所适从,无从下手,思想掉不过个来,还存在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用新方法不会抓抓不好的现象。将民政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融合发展的思路不清,在理论武装、干部教育、文化建设等方面存在“一手软”现象,工作安排部署多,检查落实少。
三是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不够健全。我局在意识形态领域虽然做了大量工作,探索出一些针对性的做法,但目前仍处在完善和打基础阶段,尤其是改革过渡期,个别事项尚未完全理顺,经常表现出统筹部署科学性不够强,个别任务交织重叠,责任目标不清晰,跟踪问效不力等问题,致使基层单位普遍处于被动应付状态,整个意识形态工作显得较为疲软和被动。
四是抓意识形态工作普遍存在上热下冷现象。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对党的十九大指出的“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性和“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的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在一定程度上还还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倾向,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推进力度存在逐级衰减的现象。
二、紧紧盯住意识形态工作的主攻方向
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主攻方向,突出理论武装、舆论导向、阵地建设、创新载体和典型引带等重要环节,全方位推进各个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强化理论武装。随着社会形式的多元化发展,我局坚持主动适应,积极采取分散学和微学习相结合、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系统学和重点学相结合、学原著和研讨学等“四个结合”的模式,坚持用最新理论成果指导工作实践,特别是对上级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局党组始终坚持“第一时间”进行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召开后,由党组成员带队,组成5个宣讲组对27个基层党组织,1000多名干部职工进行原文宣讲,实现党的声音,党的理论在民政系统全覆盖。针对社会上对党的扶贫攻坚政策存在的认识偏差,甚至过激言论,我局多次邀请市委党校的理论专家和市扶贫办有关人员对党的政策进行解读,组织系统内50多名科级以上干部对所有结对帮扶对象进行入户宣传摸底,及时澄清了人民群众对党的政策的错误认知。二是强化舆论导向。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深化主题主线宣传,抓住“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牵引,依托民政大讲堂,认真抓好“我爱岗、我敬业、我奉献,我幸福”等主题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党的创新成果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不断拓宽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参与和监督,积极参加呼市电台“民生有约”、“连心桥”等热线节目,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民政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认真解决群众咨询、投诉等问题。三是加强阵地建设。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基层阵地管理之中,切实筑牢基层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据地”。通过参观乌兰夫纪念馆、清水河老牛坡党支部旧址等红色阵地,积极打造具有“本土化”特色的舆论主战场,结合党建设标准化建设任务完成了儿童福利院、精神康复医院、社会福利院多家单位的标准化阵地建设。通过搭建网络“微阵地”,培育意识形态宣传员,不断延伸宣传触角,筑牢了抵制不良思想侵袭的人民防线。四是创新活动载体。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有机融合,不断创新活动载体,突出精神引领,打造工作新亮点。以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各项活动为依托,深入进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联合市体育局举办了“市长杯”社区足球联赛;举办了首届“民政杯”足球联赛;在局系统开展了“书香伴我行”主题读书活动,在征集的文稿中精选了7篇上报市总工会;举办了“庆八一·双拥杯”足球、羽毛球邀请赛。承办了在我市进行的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届内蒙古‘草原英才’高层次人才合作交流会暨“三社联动”推进会”,以市民政福利园各服务单位为依托,向自治区观摩团深入宣传了我局以专业社工理念介入服务对象的工作方法,全方位展示了我市、我局近年来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日前夕,组织开展了“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缅怀革命先烈”纪念活动,举办了抗战老战士座谈会,慰问抗战老战士,征集抗战书画作品等活动。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增强了民政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激发了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存在不足:
一是意识形态工作宣传形式单一活力不足。通过对标对表,我局还存在宣传思想工作的方法形式、传播途径需要进一步创新,宣传工作影响力、渗透力、战斗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意识形态领域发生的问题可能对民政工作带来的影响预判不足。比如,基层单位,甚至是局党组在政治理论学习中多是理论灌输多、焦点辨析少,党课教育宣讲多、互动少,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新闻上稿偏低,尤其是在大媒体,大平台进行宣传渗透的文章少之又少。
二是意识形态制度执行力度不够大。在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三会一课”制度要求上还存在班子成员主动意识不强,参加频次不多、活动单一;个别党支部在“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建标准化销号登记制度落实上依然存在“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现象,没有真正按制度规定的数量、流程、标准做好登记销号。
三是意识形态阵地建设需不断完善提高。***党组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进一步加强了对各类媒体平台、办公区电子屏等宣传阵地的管理,但随着宣传文化阵地、形式、内容的不断更新,个别单位整体设施较为落后,经费保障重点不明确,没有完全发挥宣传教育和示范引导的作用。
四是人才不足,激励不多。由于局属基层党支书记年龄普遍偏大,对一些新技能,新办法缺乏足够的精力去学习理解,导致基层意识形态工作难以顺利展开。加之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对一些从事基层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深感自身劳动价值得不到充分体现和认可,直接影响到工作成效和质量的提升。
三、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落实
一是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局党组坚持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即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坚决把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带头做、带头抓、带头管,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将部门责任落实到位。把能否真正起到统一思想、凝聚人心的作用作为衡量意识形态工作成败的最重要标准,把凝聚人心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局党组年初通过组织召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对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目标和具体要求。局党组成员与局属各基层党组织按层级签订责任书,要求局属单位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由机关党委牵头,相关配合,每半年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进一步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三是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为牢牢把握正确新闻舆论导向,加大对网络平台和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严格推荐民政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做到早监控、早报告、早处置,确保所有舆情信息处于可管、可控状态。四是将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查、有失必问的原则,结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活动,集中对“四官”行为进行排查清理,对抓工作不实、进展不快、效果不好的,及时进行约谈、函询问责,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坚持每年利用党建工作交流会分析讨论意识形态工作,听取各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存在问题:
一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局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虽能坚持意识形态工作有关制度规定,但个别基层支部抓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性还不够,定期汇报意识形态工作的习惯还没有形成。局党组每年都与各基层党支部签定《责任状》,机关党委结合系统实际也下发一系列的文件,明确相应的措施要求,但制度运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走样变形的现象。比如, “网络舆情员”队伍建设问题,个别单位对此项工作明显不够重视,单位舆情员对宣传平台使用管理不熟练,转发率、评论率、影响力均偏低,直接影响到舆情队伍整体作用的发挥。
二是意识形态队伍整体建设水平较低。意识形态队伍结构不够合理,高素质专业人才缺乏,知识结构更新较慢,对新形势、新环境、新事物的研判不足,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监管的能力欠缺,难以达到新时期宣传意识形态工作的标准和要求,舆论引导的本领需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经常化、制度化机制未完全形成。
三是行业主管领域意识形态建设不实。我市登记的社会组织数量大且门类众多,尤其是文化类、宗教类社会团体易出现意识形态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亟需时刻严格要求其划清是非界限、澄清模糊认识。但目前现行的法规政策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实体性规范较少、管理力度不够大,程序性规范还不够完善。
四、下步对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思考
一是严格各类媒体管控。坚持党管媒体不动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注重社会效益放在宣传发声的首位,把传播好声音、传递正能量作为主导思想。特别是要加强对新形势下网络媒体的有效监管,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构建有效防范、安全可靠的管控机制,牢牢掌握网上舆论工作主动权。
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继续以加强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引领,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贯彻民主集中制、党组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职责等情况纳入考核范围。落实好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书记抓党建述职会,督促局属基层党委、支部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
三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种意识”,自觉向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党性修养和锻炼,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坚定政治立场,严格落实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是深化意识形态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以建设学习型组织为抓手,坚持“三会一课”,述学、讲学、评学、考学等制度,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调动广大干部学习积极性,引导他们认真学习、勤于思考、深入研究,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思路举措。始终把******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学习重点内容,严格落实科级以上干部全年下基层不少于40天的调研制度要求,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个人自学与集体研讨相结合、传统方式与网络技术相结合,不断改进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率,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五是做好行业主管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把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建设和抓手,指导符合条件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按照“应建早建”原则,结合实际确定联合党组织覆盖企业数量,不断优化党组织设置,提高单建率,提升覆盖质量。选优配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支部班子和党务工作者,指导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理论引导、思想引导、活动引导、培育引导和党的建设引导,确保党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