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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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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1-16 14:43:2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汇总一

专项整改方案

一、环境保护工作统筹还不够,工作开展还不够平衡,一些领域还存在短板。有的地方和部门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不强,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对一些工作存在放松要求、工作不实、监管不严等问题

责任单位:区委办、区府办、宁波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管委办,各街道

整改时限:立改立行,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持续强化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意识,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强化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推动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整改措施:

1.深化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扎实推进生态环保各项工作。切实把环境保护摆在重中之重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听取生态环保工作,制定生态环保重要举措,破解生态环保突出问题。依托各类领导干部教育阵地和平台,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列入相关教学计划,通过专题培训、实地调研、实践锻炼,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形成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思维和工作方式,统筹好保护与发展关系。

2.深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坚决贯彻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环保目标任务,纳入到每年区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区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和生态环保重点工作督查督导。严格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制度。严格执行《宁波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严守辖区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进一步提升环境保护治理能力和水平。

3.深化推进绿色发展战略。把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作为治本之策,把创新作为推动绿色发展的第一驱动力,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速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产业体系。以融入宁波市“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为抓手,以发展智能经济为主攻方向,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积极培育生态经济、美丽经济、循环经济,下大力气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推动智能技术、环保技术广泛渗透融入产业发展的全领域和各环节,加快推动产业结构变新、变轻、变绿、变优,从源头上降低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4.深化完善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建设。结合本区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完善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加大生态环保指标的考核权重。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全面推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执纪问责。加快推动区、街道二级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20_年年底前,实现区级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全覆盖,20_年,实现街道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全覆盖,推动各级政府依法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需在20_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长三角区域提前一年完成。截至20_年底,全区有北仑小港污水处理厂和北仑岩东污水处理厂未按国家要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管局)督导单位: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 整改时限:20_年6月底前

整改目标:北仑岩东污水处理厂、北仑小港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整改措施:

1.加快建设投运。高标准高质量推进2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20_年底前,北仑小港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已基本完成。20_年3月起,2座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2.强化长效监管。加强对已建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及纳管工业企业等重点排放水户的监管,严厉查处影响污水处理厂运行的违法行为,确保污水处理厂安全运行、稳定达标。

3.严格目标管理。全面落实《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宁波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任务纳入区政府工作重要内容,强化督查通报制度。

三、产业发达,各类特色行业企业多,工业污染监管难度大、任务重,加之一些地方监管不到位,局部污染问题仍有发生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经信局,各街道 督导单位: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控制增量,削减存量,强化监管,解决好行业性、区域性污染问题。

整改措施:

1.切实加强环境准入关。强化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推进工业园区、特色小镇等规划环评工作,促进区域产业合理布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即“三挂钩”机制),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即“三线一单”)约束。配合全省开展大湾区区域环评工作,积极从生态环保方面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科学合理的建议。

2.持续深化污染防治和执法监管。深入实施金属表面处理、砂洗、有色金属、废塑料、农副食品加工等5个行业的整治提升。严格落实《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20_-20_年)》,20_年12月底前,依法依规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散乱污”企业的排查整顿。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建成覆盖危险废物从产生、运输到处置全过程的信息化监控平台。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计划,以“蓝天保卫、护水斩污、清废净土”专项执法行动为主线,对违法排污者实施严惩重罚,解决局部污染问题。强化环保执法与司法联动,实现区环保与公安、检察院、法院联络机构的全覆盖,合力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3.全面推进“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深化“低小散”“脏乱差”“四无”企业(作坊)治理,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大力推动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加快建设小微企业园、标准厂房和整合提升小微企业集聚片区。20_年12月底前,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淘汰和整治“低小散”“脏乱差”“四无”问题企业(作坊),推动中小微企业入园提升发展;20_年12月底前,全区“低小散”“脏乱差”“四无”问题企业(作坊)得到有效整治,小微企业园区集中度提高,发展质量明显上升。

四、受自身陆源污染源和长江携带入海污染物影响,20_年杭州湾、象山港海湾水质全部为劣四类,杭州湾是全国水质最差的海域之一。水体富营养化严重,近岸海域已成为全国赤潮发生最频繁的区域之一

责任单位:区海洋与渔业局、区环保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五水办、各街道

督导单位: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 整改时限:20_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20_年,全区入海河流全流域及入海口(溪闸)实行总氮、总磷浓度控制。到20_年,主要入海河流(溪闸)断面水质总氮浓度达到总量控制要求,重要海湾入海河流断面水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入海排污口达标排放,改善水体富营养化状况,保持近岸海域海水水质5年均值稳定向好态势。

整改措施:

1.综合整治入海陆源污染。开展近岸海域新一轮污染综合整治,重点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入海河流水质提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等工作。20_年12月底前,基本建成“污水零直排区”,重要海湾入海河流断面水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深化入海排污口整治提升工作,在全面清理两类排污口的基础上,定期公布入海排污口信息以及直排海污染源达标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强化直排海污染源执法监管和监测,到20_年,实现直排海污染源在线监测全覆盖,直排海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强化陆海统筹,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开展总氮总量控制。

2.持续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加强沿海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建设,引导园外企业向园内集聚,进一步削减入海排污口。20_年6月底前,北仑岩东污水处理厂和北仑小港污水处理厂2个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3.强化近岸海域水质监测。20_年起,在近岸海域布设水质监测站点,每季度开展监测。加强主要入海河流和重点入海污染排污口的监督监测,及时发布监测信息。

4.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积极配合有关地市开展长江流域污染联动联治,切实减少近岸海域入海污染物。

五、海洋生态保护不力,对海洋开发利用统筹不够,违法围填海、违规养殖、入海排污等问题比较突出

责任单位:区海洋与渔业局、区环保局 督导单位: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 整改时限:20_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违法围填海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违规养殖问题得以整改,入海排污口全面整治,达标排放,海洋生态保护工作持续发力。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_—20_年)》《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浙江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等,统筹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严守海洋生态红线,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推进实施湾(滩)长制,加强滩面巡查和污染源整治,启动海岸线整治修复三年行动计划。严格落实围垦项目的用海审批和确权制度。

2.加强执法监管。20_年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开展违法围填海活动大排查,依法查处违法用海行为;加强日常巡查,按照属地负责原则,自20_年起对辖区内的海岸线每月组织巡查一次,及时制止违法行为。

3.严格入海排污管控。严格落实《浙江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宁波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坚持治旧控新,突出入海排污口环境监管,将全区入海排污口信息在门户网站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加强协同监管,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入海排污口专项排查行动,依法查处非法排污行为,定期通报直排海污染源达标情况,纳入各类考核督查。强化执法监管和监测,到20_年,实现直排海污染源在线监测全覆盖,直排海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现有排污口整合力度,能纳管的一律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逐步消减入海排污口数量。

在上述整改工作的基础上,持续推进“一打三整治”行动和海水围塘养殖尾水的生态化治理以及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等工作。

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大量实施围海造地工程,侵占沿海湿地。近年来,我市象山县、宁海县、北仑区、杭州湾新区未经审批,实施7个重点填海围垦项目,违法围填海面积1.03万公顷。我区涉及一宗,梅山七姓涂项目。

责任单位:宁波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管委办、区海洋与渔业局

督导单位: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

整改时限:20_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依法用海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通过可行的工程措施和手段,尽可能恢复海域自然属性、湿地功能和原海域审批用途。

整改措施:

1.对属于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的北仑梅山七姓涂项目,20_年9月底前完成排查、梳理;对《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前和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到期前、符合要求的历史已成陆区域的,严格按国家海洋局意见处理。

2.严格管控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围填海管控办法、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_-20_年)》和浙江省海洋生态红线等规定和要求,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区级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对不符合围填海管控规定和要求的围填海,坚决不予受理和办理。建立健全并落实海域使用动态管理制度、海岸线巡查制度、湾(滩)长制度,切实加强海域海岸线日常巡查和监视监测,严厉打击违法用海行为。

七、国家规定重点海湾和重点河口区域禁止围填海。但督察发现,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20_年7月以来在重点河口海湾违规审批44宗围填海项目,共564公顷,涉及我市36宗,共463公顷。北仑区涉及14宗项目。

责任单位:宁波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管委办、区海洋与渔业局

督导单位: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 整改时限:20_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对标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国家海洋局的统一部署与规范,配合省海洋与渔业局划定重点海湾、重要河口区域等重要海洋生态空间,报国家海洋局审查。划定方案公布之前,对直观判断在重点海湾、河口的围填海项目,暂停受理和报批。

整改措施:

1.14宗围填海项目均依据国务院批复的现行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审核审批,对国家原批准的区域建设用海规划,按国家海洋局新的规定执行。

2.根据20_年国家海洋局《贯彻落实围填海管控办法的实施方案》,国家海洋局20_年将组织地方划定重点海湾和重点河口等禁止围填海域,纳入红线管理。据此,配合省海洋与渔业局,积极争取国家重点海湾、重要河口区域等重要海洋生态空间的划定试点,按国家海洋局的统一部署,划定重点海湾、重要河口区域等重要海洋生态空间,报国家海洋局审查。划定公布之前,对直观判断在重点海湾、河口的围填海项目,暂停受理和报批。

3.严格执行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围填海管控办法》,严格落实20_年10月印发的浙江省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的管控要求,加强用海项目的审查,不符合管控要求的一律不受理不报批。

八、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要求及时制止违法填海行为,也未要求恢复海域原状,仅对少数违法行为进行行政罚款 责任单位:区海洋与渔业局

督导单位: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 整改时间: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国家海洋局具体实施意见,规范执法,及时制止、依法查处违法围填海行为。组织全面排查,落实属地责任,督促分类处理。

整改措施:

1.开展全面排查。20_年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违法围填海项目大排查,重点是区域用海规划实施情况和其他重点围垦项目用海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要求和国家海洋局具体实施意见,坚决制止违法用海行为并依法查处。

2.对区域用海规划内尚未确权的海域,落实属地责任,全面停止围填海活动。20_年9月底前完成《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前及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到期前,符合要求的历史已成陆区域的排查、梳理,严格按国家海洋局意见处理。

3.全区5宗已处罚但未落实恢复海域原状要求的案件,逐宗分析恢复海域原状的可能性,并按照具体实际情况,编制工程性技术整改方案,制定“一案一策”,采取相对应的生态化技术改造工程。

4.规范执法程序。严格落实办案制度,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督促各地海洋执法机构在办理围填海案件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要求,明确当事人应当担负的法律责任。

5.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强化层级督查,进一步贯彻落实我省海岸线分段包干定期巡查制度,按照属地负责原则,督促各地自20_年起对辖区内的海岸线每月组织巡查1次,及时制止违法用海行为。同时,持续开展“海盾”专项执法行动,严肃查处违法围填海行为。

九、截至督察时,全市有32宗违法围填海项目仍未取得海域使用权,也未恢复海域原状,面积达3112.44公顷。北仑区涉及5宗违法围填海项目。

责任单位:区海洋与渔业局、宁波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管委办

督导单位: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对5宗违法围填海项目实施分类整治。整改措施:

1.对全区5宗已处罚围填海案件开展“回头看”专项执法行动。对在原处罚区域出现新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予以查处。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梳理已查处结案的5宗违法围填海案件,制定“一案一策”整改措施,分类实施整改,逐个验收销号。对能够依法补办手续的,20_年10月底前依法依规确定海域使用权。经过论证后,对环境影响较大并具备恢复海域原状或自然属性条件的,20_年12月底前先行整治恢复。国家局海洋局有明确意见的,严格按其意见执行。

3.建立健全并落实海域使用动态监管制度、海岸线巡查制度、湾(滩)长制等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海域的使用管理,落实海洋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查处的工作机制,坚决查处和制止海洋违法行为。

十、20_年,全市实际海水养殖面积3.28万公顷,其中持证养殖面积仅为36% 责任单位:区海洋与渔业局

督导单位: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 整改时限:20_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严格执行宁波市编制发布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全面实施依规持证养殖。

整改措施:

1.强化依规持证。执行宁波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完成无争议海水养殖区域的养殖证核发,全面实现依规持证。

2.建立长效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清理整治违规养殖行为,防止出现新增、回流、迁移等反弹现象,巩固整治清退成效。严格落实宁波市全面推行湾(滩)长实施方案,实现长效常态管理。

十一、全市近岸海域富营养化日益严重,20_年至20_年,镇海—北仑—大榭近岸海域富营养化指数由12.64上升到31.5

责任单位:区海洋与渔业局、区环保局,区五水办、各街道

督导单位: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 整改时限: 20_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落实《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富营养化程度有所改善。

整改措施:

1.落实《宁波市入海排污口(入海河流)规范及治理工作方案》,全面实施入海排污口整治及入海河流水质提升工作。20_年12月底前,完成入海排污口整治;20_年12月底前,实现入海河流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ⅴ类标准。

2.落实关于建设“污水零直排区”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全区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20_年12月底前,全区基本建成“污水零直排区”。

3.严格涉海项目环境准入,实行严格的总量替代。坚持陆海统筹,强化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强化执法监管,对现有陆源排污企业在线监控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强化船舶污染源防治,持续推进船舶结构调整,协同推进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及相关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

4.落实宁波市全面推行湾(滩)长制实施方案,实施非法养殖专项清理行动。20_年12月底前,全面清理完成杭州湾南岸所有非法养殖。开展养殖尾水治理,积极推广循环养殖污水零排放的生态养殖模式。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汇总二

对照检查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

“八项规定”展示了新一届领导人求真务实、密切联系群众的风格,映射出中国未来施政动向。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先后出台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等文件精神,根据《关于报送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有关情况的通知》(x办字〔20_〕6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对照有关要求,认真研究,积极动员部署,组织全局广大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实施。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重要意义

中央政治局出台轻车简从、精简会议、规范出访、改进文风等“八项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这是党中央出台的从严治党、从严管党新要求,全局广大干部职工务必认真执行,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密切联系群众、贴心爱民亲民的新风尚,切实做到把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始至终实践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全

过程。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好的规定、好的制度,关键在于落实,更在于执行。 一是刚性化执行。执行是一种纪律,具有强制性,要求全局广大干部职工不折不扣执行政策和决定,一以贯之,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局领导以身作责率先垂范,分管领导具体抓,局人秘股负责落实和监督,全局广大干部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增强责任意识,促进作风转变;增强执行力,促进政令畅通;增强服务意识,密切联系民众。刚性化执行,即必须令行禁止,切实作到遵守规定不讲条件,执行规定不找借口,落实规定务求圆满。

二是效能化执行。执行是一种效率,是衡量实效的标准,要求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用最优化的人员组合,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效率的最大化。必须自觉克服机会主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对定下的事,看准的路,要不等不靠马上办,限时限效立即抓,努力增强执行的时效性。效能化执行,即必须精简高效,努力形成只争朝夕求进步、埋头苦干抓落实、力争上游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是人本化执行。执行是一种合力,需要注重团结协作,要求全局广大干部职工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个

人潜能,形成抓落实的强大合力。任何一个执行过程都需要人的参与,只有合理地利用和调配宝贵的人力资源,充分发挥执行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才能真正增强执行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个最大的“中国梦”。

对照检查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20_-03-10 15:25 | #2楼

会议强调:

中央政治局发挥领导作用的一项基本要求,就在于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抓改进作风,必须从中央政治局抓起。

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同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紧密结合起来。

按照中央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首先在中央政治局开展的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于6月22日至25日召开专门会议,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切实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教育;回顾总结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联系思想实际和所分管地方部门单位的工作实际,分析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提出加强作风建设的措施及有关制度规定。

中共中央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这次会议是中央政治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会前,中共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学习了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以及党以来党中央关于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论述,通过谈心谈话听取了有关方面意见和建议,围绕加强作风建设、发挥表率作用进行了反思和剖析,自己动手撰写了发言提纲。

同时,根据中央要求,中央办公厅会同中央纪委、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办公厅、财政部调查了解了全党贯彻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就中央政治局加强作风建设广泛征求了意见。

会议共安排6个半天时间,完成了3项议程:听取中央八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和对中央政治局加强作风建设征求意见情况的汇报,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发言、对照检查自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讨论研究加强作风建设的措施和制度。

会议认为,中央政治局发挥领导作用的一项基本要求,就在于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抓改进作风,必须从中央政治局抓起。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自觉、认真、坚持贯彻执行,在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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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汇总三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强化财经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决防范和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刚才,通报了近期发现处理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问题情况,x个单位做了经验交流,x等同志做了表态发言,借此机会我强调三点意见:

近年来,我们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坚持抓常抓细抓实,弛而不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队伍忠诚本色不断彰显,能力素质显著提升,内生动力持续激发,先进典型不断涌现,呈现出朝气蓬勃、奋发向上、勇争一流的良好精神状态。

(一)思想认识更到位。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为载体,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作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一个带头、三个表率”,常态开展警示教育,不断提升全员思想认识,增强了行动自觉。

(二)日常行为更规范。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公务接待、厉行勤俭节约、严格车辆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入手,制定完善各类制度,扎牢织密制度的笼子,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真正让制度落地生根、发挥效力。

(三)工作作风更扎实。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各级党委关于作风建设的系列规定,全面梳理排查,列清单建台账,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先后被评为xx。

(四)队伍形象更良好。公务接待规范有序,三公经费持续下降,“公款消费”行为得到遏制;调查研究成果丰硕,指导工作更加有力,“走马观花”现象有效根治;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全面提升,社会反响和社会评价持续向好。

从近年来通报的典型案例来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具有顽固性、复杂性,反弹回潮隐患犹存,防范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就我们这支队伍而言,还存着着六个方面的不足:一是思想松弛,规定学习不到位。对上级部署要求不主动学、系统学,内容掌握不全,精神理解不透,结合实际不紧,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思想基础还需要进一步巩固。二是表面文章,反对“四风”不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还有市场,个别地方和单位还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应付场面、应景交差,不尚实干、不求实效,当“甩手掌柜”、搞“摇控指挥”,表态调门高、行动落实差。三是管理松散,财经纪律不到位。个别部门和地方仍然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购买和消费烟酒,公车维修、加油卡缺乏管理,党员出差多报、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等问题。四是庸散懒政,担当负责不到位。部分干部缺乏担当精神,在其位不谋其政,遇事能躲就躲、能推就推、能拖就拖,遇到困难绕着走,宁愿不做事、只求不出事,或者出工不出力、出力不见效。五是选择变通,工作执行不到位。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明接暗推,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作风疲沓、不推不动,致使工作迟迟落不到实处、见效缓慢。六是衙门作风,服务意识不到位。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动于衷,对群众合理的诉求推诿扯皮,对群众办事办证不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管卡压”变为“推拖绕”。

作风代表党风、反映政风、影响民风。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是中央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的重大举措,既是政治任务,又是纪律要求,机关必须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坚持从严管党治党,着力强化作风转变。

(一)坚持压实责任“一环不漏”。落实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压实责任是前提。要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强化“首要职责是管党、最大政绩是锻造过硬队伍”的理念,将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明确责任事项,制定责任清单,健全责任体系。要压实监督责任,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和督察、审计部门开展工作,积极创造良好的条件,切实加强常态监督检查,严防责任缺失、力度衰减。要压实一岗双责,各地各部门“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坚持“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各级班子成员要切实肩负起队伍管理责任,对队伍中的违纪违规苗头和问题,抓小、抓早、抓细,逐级传递责任压力,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示范效应。

(二)坚持常态学习“一丝不苟”。落实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抓好思想教育是基础。要突出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全员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武装头脑、锤炼党性,通过“固本培元”强化政治定力与行动自觉,确保八项规定融入日常行为规范。要突出宗旨意识教育,教育和引导全体党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端正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着力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突出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三)坚持执行纪律“一寸不让”。落实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抓好制度落实是根本。要加强制度的顶层设计,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量化、细化相关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通过“废、改、立”,不断修改、完善和提升配套制度,使各项制度有效衔接,增强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效落实。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为突破口,按照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要求,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开支范围、支出标准把关,严格程序审批和总量控制,抑制公款浪费、公款消费现象。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以“放管服”改革为契机,理顺行政审批职能,?规范审批条件,明确审批标准,减少行政审批管理环节和层次,取消不必要的管理权、审批权和分配权,压缩审批时限,改革行政审批方式,从源头上避免争权逐利的可能。

(四)坚持从严监督“一刻不松”。落实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抓好常态监督是关键。要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让党员少犯或者不犯错误,就是对党员的最大爱护,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效防范并及时消除队伍中的风险隐患,宁愿听到平时严管的怨声,也不听党员违法犯罪后党员及其家属的哭声。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既充分认识到当前落实八项规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立必胜的信心和决心,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抓好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又要看到改进作风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克服急躁情绪,以“蚂蚁啃骨头”的韧劲坚持不懈的开展工作。既要采取专项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审计监督等传统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又要通过“制度+科技”的手段,运用信息系统及时掌握单位经费支出、规范执法等方面情况,提高监督的效果和质量。要坚持民意导向,以社会综合评价为抓手,对群众不满意评价进行回访沟通,对涉及党员和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性谈话,切实增强作风整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五)坚持问责追责“一查到底”。落实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抓好问责查处是底线。要坚持问题未查清不放过,坚持有案必查、有错必纠,对违反八项规定行为保持“零容忍”,深挖细查执纪审查发现的“四风”问题,发生一起查处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始终保持严查“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确保八项规定制度刚性运行。要坚持处分未到位不放过,从重从严查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敛不收手者,严格追究私设“小金库”等行为,既要处理当事人,也要追究领导责任,不断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坚持教训未总结不放过,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通过对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的剖析,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减少体制缺陷和制度漏洞,实现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确保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得到长期执行。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进一步表明了市委弛而不息深化作风建设的恒心和韧劲,亮明了县委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做好坚持、巩固、深化文章,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和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取信于民。

要走出落实规定的“四种误区”。新形势下,持续抓好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必须走出以下几种思想认识误区:一是认为贯彻八项规定已经取得一些成效,没有必要再较真碰硬地坚持下去;二是认为八项规定针对的都是一些小事,解决不了多大问题;三是认为八项规定与基层、与自己无关;四是认为贯彻八项规定会影响一些行业的发展,影响经济增长。要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自觉划清行动禁区,找准关键节点和真正要害持续精准发力,让遵守“八项规定”成为一种习惯。

要划出落实规定的“四条红线”。要加强制度建设,发挥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坚持用制度管理党员干部、约束党员干部。要监管好自己的干部队伍,维护好自己的单位形象,做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要重点突出监督重点,对“回头看”期间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一律坚决查处,从重处理;对“回头看”不重视,工作流于形式,群众反映强烈、“四风”问题突出的,一律坚决查处、从重处理;对巡视巡察整改,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工作不重视,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甚至拒不整改的,一律坚决查处、从重处理;对“回头看”发现的问题有案不查、压案不查甚至隐瞒包庇的,一律坚决查处、从重处理。

要突出落实规定的“四个要求”。“回头看”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对照方案,结合实际,细化完善措施,尽责任、敢担当、善作为,不断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到“四个不”:一是不解释。要按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切实抓好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面要达到100%,同时要建立清单、明确责任,做到立行立改、限期整改。二是不议论。特别是对于各类“四风”“小四风”问题,要严格要求自己和单位工作人员,比如公车使用、奖金福利发放等问题,要坚决按照规定要求执行,不准做的坚决不做,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三是不欠账。要及时上报各类材料,总结汇报材料要保证质量,上报前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把关。自查报告要经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签字后报县纪委,决不能因为上报材料不及时、质量不高影响全县“回头看”工作推进。四是不懈怠。要周密安排部署,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取得预期成效。同时,要深入宣传开展“回头看”工作的背景与形势,认真总结近几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经验和成果,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逆水行舟用力撑,一蒿松劲退千寻。“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复杂性,必须咬住青山不放松,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恒心和韧劲,久久为功、善作善成,不断擦亮作风建设的“灵璧名片”,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灵璧落地生根、见效、显威。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汇总四

根据自治区高校纪工委、驻自治区教育厅纪检组《关于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部、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自《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中共xx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台实施以来,我部、处及时召开支部生活会和部、处工作会议,认真组织学习领会精神,切实对照《规定》和《实施意见》的要求严格改进自身的工作作风,积极主动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产生的根源,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部、处各位同志深入地市和高校开展调查研究活动。xx年度,我部、处各位同志认真结合所负责的本职工作,深入到各地各高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xx年6-7月,李美清同志陪同莫锦荣副书记到5所高校调研辅导员队伍建设;7月,李美清同志、胡寿鹏同志到xx市、xx市开展征求各地对我委、厅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意见建议活动;10-11月,李美清同志陪同莫锦荣副书记到5所高校调研青年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4月,胡寿鹏同志到7所高校对申报的xx年度xx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进行实地考察、调研。10-11月,张莉同志到xx大学、xx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协助调研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是认真减少会议活动。xx年度,我部、处大力压缩各项会议活动,少开会、开短会。如:大学生思政推进工程各项目推进会,将相关项目的负责人一并召集开会,减少会议次数;有些必须召开的各项工作业务会议,也尽量结合一起集中召开。

三是认真减少文件简报的起草印发。xx年,我部、处认真减少下发文件数量,不再印发专项工作简报。有些一般事项的通知,通过群发短信、工作q群以及挂工作信息网等方式,减少办文环节,不在通过发文环节进行布置,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是严格规范出访活动。xx年度,我部、处没有安排人员出访。

五是厉行节约取得较好成效。我部、处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组织开展勤俭节约、节能环保的学习和宣传教育,并将各项要求体现在日常工作、生活的各个环节。如精心研究设计工作项目,认真加强对项目工作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使工作经费真正用到刀刃上;如夏天不开冷气,使用电风扇,冬天尽量不开暖气,或调节到较低的度数;减少办公室的照明灯光,

六是认真加强廉洁自律教育,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清退会员卡,部、处全部通知签订了零报告承诺书。

七是无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物品等现象。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有规定,我部、处认真组织开展部、处民主生活会和部、处工作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并要求部、处各位同志认真学习贯彻,严格遵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党委相关《条例》和《规定》情况,严格遵守住房和办公用房等有关规定,没有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娱乐、奢侈浪费不正之风等方面情况。

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印发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下发以来,我部、处及时召开支部生活会进行传达学习,认真通报中央和自治区纪委有关精神,并要求支部各成员对照进行自查自纠,提出了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达到了警示教育的目的。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汇总五

根据《关于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执行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的通知》要求,我镇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

领导干部能够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能够自觉抵制高消费娱乐,不出入私人会所,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和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等有关要求。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明确镇党委、基层党支部、机关各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形成了“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委监督协调”的工作机制。同时,充分利用党委扩大会、理论中心组学习、镇村干部例会等载体,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条实施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滨州市、**市委相关规定,从思想上筑起全体镇村干部拒腐防变、洁身自好的牢固防线。在深入基层调研方面,结合“驻村蹲点月”活动开展了集中调研,日常调研未制定专门方案或日程安排,部分领导干部未做调研工作笔记,个别领导干部未及时形成调研报告。在领导干部公开接访方面,能够严格落实信访“领导包案”制度,制定了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值班表,但存在部分领导干部未及时填写《领导干部接访登记表》问题。

二、深化作风建设,厉行勤俭节约

在办公用房方面,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及《山东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办公用房采用合署办公,人均面积6.5㎡,不存在未按规定超标配备办公用房及借用租用办公用房等情况。在公务接待方面,能够严格执行凭函接待规定,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一律不接待,配菜为家常菜,不上高档菜肴和烟酒;到镇以外执行公务活动一律带公函,有关公务费用全部使用公务卡结算,因公外出等严格按照规定报批审核,但存在有时对陪餐人数把控不严的问题。同时,全体机关干部签订《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餐饮浪费承诺书》,在镇机关食堂安装摄像头3个,不定期对机关干部就餐情况进行检查,对浪费者通报批评。在公务用车方面,目前,我镇配有公车4辆,实物保障用车、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各2辆;因工作需要,购买第三方服务车辆5辆,村建办、安监环保、水利站、城管环卫所、土地增减挂钩办公室各1辆。所有车辆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调配管理,节假日时,钥匙交党政办统一保管,车辆出行、加油、维修等均登记在册,但存在派车单等记录填写不规范现象。在精简会议、严控办公支出方面,召开重大会议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审批,会议费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开支,及时用规范的报销凭证一会一结算;充分利用政务协同办公系统、钉钉等载体,尽可能实现公文、通知、简报无纸化;办公提倡双面用纸,复印、油印均填写用纸登记表,超过1000张由党委副书记签字审批;办公物资由办公室统一采购,部门领用登记在册。

三、严格财务管理,维护民生权益

严格财务管理,不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培训,严格完善规范会计凭证,大额公款购物要求附带商品明细,不存在疑似变相购买礼品和购物卡及“小金库”等问题,严格执行公务卡报销管理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公款购买高档烟酒等问题,不存在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提高津贴补贴标准、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等问题,不存在擅自发放奖金、福利、有价证券、实物等情况。经自查,在报销机关干部差旅费时,存在将差旅费划分到会议补贴类别问题。今年4月份对**个村进行了村级审计,通过审计主要发现以下问题:①固定资产存在账实不符现象;②在建工程未结转固定资产问题;③民主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针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下一步将认真梳理各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存在问题进行系统地分析研判,进一步提升**镇农村“三资”管理使用、惠农资金落实、建设项目管控等工作要求,规范各部门出台的村级有关规章制度。

四、强化制度落实,严格执纪监督

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生态环境。严格按照“越往后越严”的要求,对公款旅游、公款吃喝、违规购买公车、收受礼品礼金、乱发津贴补贴等顶风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经自查,在“四风”方面,仍存在个别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不够踏实问题,比如碰到无理纠缠的村民,有时发脾气、讲官话;仍存在个别机关干部“顾面子、讲人情”的问题,比如个别同志不愿当面提出批评也听不进别人对自己的批评。今年以来,镇纪委收到问题线索15件,其中信访举报8件,巡察移交4件,司法移交3件,已经处理完毕12件,正在处理3件,立案2起。利用第一种形态组织处理11人,党纪处分4人;监督检查问题7个,基层一线调研4次,主动约谈15人,批评教育4人,提醒谈话6人,责令检查1人。

下一步,我镇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落地落细,在单位上下营造积极向上、公平正义、廉洁高效的机关环境,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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