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弱电安装合同 智能化(弱电工程劳务合同(3篇)
弱电安装合同 智能化(弱电工程劳务合同一
供方(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本合同对双方均具约束力,应共同遵守。
一、购销产品名称、数量、金额:详见清单(为合同附件)。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产品所有价格含税,乙方提供17%增值税发票。货物因实际需要增减时,按照货物清单单价增减合同总价。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保质条件和期限:
1、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
2、设备到场后由甲方组织验收。验收的设备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应更换并于3日内按合同规定提供货物,承担责任。
三、交(提)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根据甲方书面通知要求,分期分批交纳,乙方迟延或拒绝交货的,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2、交货地点: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10%作为定金,乙方在收到定金后,次日起安排备货。
2、甲方在送货前应支付当批货物价值的40%货款,乙方在收到货款后7日内将设备发到甲方指定地点。
3、甲方应在收到设备且经验收合格后的十五日内将当批货物的余款结清,当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额货款后,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动转移给甲方。如因甲方责任未能如期结清余款,乙方保留剩余部分货款相对应标的物的所有权。
五、运输方式、到达站(港)运输费负担:采用 汽运 方式运输,乙方应按照甲方的需求发货。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至指定的地点,并承担运输费用和保险等相关费用。
六、双方议定的其它事项: 无 。
七、合同约定:乙方应提供符合标准和约定的货物,若货物不符合标准,乙方应自发现日起3天内免费更换,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产品配置清单、技术协议及其它合同附件同属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件和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弱电安装合同 智能化(弱电工程劳务合同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开发建设的长兴滨河国际智能化系统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事宜,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署本合同。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就本合同具体条款明确如下:
一、工程内容:
1、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2、周界报警系统;
3、彩色可视对讲系统;
4、电子巡更系统;
5、智能家居(含燃气报警、家庭sos求救);
6、ups电源、机房防雷、防静电等;
7、背景音乐系统;
8、停车管理系统;
9、电话网络及电视系统;(由弱电井到住户智能箱)
10、室外智能化管线;
11、led电子公告系统;
12、户内电梯召唤;
13、智能一卡通系统(单元门、电梯、汽车库道闸、信报箱等)。
二、材料和施工质量要求:
1、严格按照20xx.5.26《滨河国际智能化报价表》和《滨河国际智能化设计方案》要求组织施工;
2、符合产品原厂家出品标准要求,同时满足《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xx的要求。
3、乙方必须保证滨河国际大厦工程智能一卡通系统的兼容性。
4、所有材料必须符合投标预算书中的品牌和生产厂家,进场后经监理和甲方验收,确认后方可使用。
三:承包形式:本智能化工程由乙方采用包工、包料形式承包施工,按乙方设计图纸、投标方案的要求施工,预埋管线价格、数量固定,不作调整。材料、设备按照乙方投标报价单固定单价,具体安装数量根据甲方要求实施;安装时,乙方提前通知甲方需要安装材料、设备型号、数量,待甲方确定后方可采购。
四、乙方提供的产品品牌、技术标准:
1、产品品牌、技术标准:按乙方提供的 20xx.5.26《滨河国际智能化报价表》和《滨河国际智能化系统设计方案》所选定的产品品牌、生产厂家、技术要求为准;
2、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已理解甲方智能化设计要求,智能化方案必须满足施工图纸、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和甲方宣传单页的要求;
3、由于电子产品更新换代比较快,原方案的产品型号不再生产,可用原型号的升级型号代替或高于原设备性能的产品(必需经甲方同意)替代,替代品价格高于原型号价格,乙方以原型号价格结算。
4、因甲方原因需要变更部分材料、设备品牌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材料、设备价格双方协商解决。
5、乙方承诺终身免费提供本工程系统的升级和技术支持,在质量保修期外,如需上门服务,收取材料成本费。 五、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甲方提供仓库一间。
2)甲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
2、乙方职责:
1)、乙方进场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施工顺利开展。提供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机械设备生产许可合格证、特殊工种作业证等上报监理、甲方审核备案,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乙方按设计图纸、文件及相关规范编制施工方案,报监理、甲方审批。
3)、按设计文件,变更联系单、规范、操作规程严控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4)、所需资料由乙方完成,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乙方应向相关单位提交符合其要求的工程竣工资料,并配合总包单位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5)、提供智能化蓝图六份。
6)、乙方施工人员住宿自行解决。
六、工程期限:
工程完成期限:根据总包方的进度计划,满足总包方的整体工程进度。按照总包竣工日期完成智能化工程。非不可抗拒或甲方原因,工期不得延误。
七、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后,所有设备正常试运行30天后,由乙方书面通知监理和甲方,并提交完整的工程资料,由监理、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由监理、甲方向乙方签发《工程验收合格确认书》。
2.满足竣工备案验收。
八、工程合同造价、付款方式:
1、工程合同暂定总价为:
2、付款方式:
1)室内粉刷全部完成支付暂定总价的20%;
2)主要设备到场后经监理、甲方确认后支付暂定总价的35%;扣除总包配合费2%,实际支付总价的33%;
3)所有设备正常运行30天后,由监理、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由监理、甲方向乙方签发《工程验收合格确认书》,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
4)剩余结算价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扣除实际发生的保修费用后返还。
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交甲方审核后支付工程款。
4、智能化工程由甲方指定分包给乙方,纳入总包管理。总包配套服务费为本分包工程暂定总价的2%,由甲方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通过甲方、监理验收后)代扣,总包方不再收取乙方的任何其他费用。
5、因部分非乙方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按下列方法计算:合同中已有单价的,按合同中已有单价增减;新增加工程内容:由乙方提出单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记取材料费。
九、履约保证金
1、乙方承诺为确保甲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文明卫生,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方的有关制度,自愿交履约保证金给甲方,金额为暂定总价的5% 。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并以甲方收到保证金后出具的收据为准,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队伍进场施工前一次性交清,待乙方承包的工程竣工验收后,由甲方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全部退还。
2、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或由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其他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外,还同意将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十、售后服务:
1、乙方提供的产品使用后六个月免费包换,一年内免费包修。一年质保期内,要求乙方对所有产品、设备的所有配件除人为因素损坏外免费保修或更换。保修期内,所有产品、设备维修、保养工作均为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同一配件经两次维修之后仍不能正常使用时,乙方需免费更换。
2、工程项目交付使用期满后,乙方按合同履行了保修义务,甲方返还乙方质量保修金(若乙方未履行保修义务,则由甲方另行指定施工单位维修,维修费用从乙方的保修金中扣除)。保修期间,出现施工原因的质量问题,维修费用超过质量保修金额度的,超过部分由乙方支付。
十一、其他
1. 所有材料、设备进场后经检验、检测发现为冒牌产品,将对乙方处以此材料、设备总价双倍的罚款。
2.乙方须按监理单位和甲方的指示,指派一高级管理人员常驻现场,出席现场会议、与其他单位进行配合、沟通等,并指导现场工作,必须服从监理单位和总包方的管理。如管理人员不在现场,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0元/日的罚款。罚款金额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甲方有权调换乙方不称职的现场管理人员。
3.由乙方负责完成对该系统的设计、施工、调试工作,根据施工过程的具体情况, 使该方案更加科学、严谨、实用,在甲方同意的基础上,可以适当修改方案,并以书面形式报甲方批准。
4.进场后乙方必须与总包方签署安全生产协议书及其他相关文件等,接受总包在 进度、安全、质量上的统一管理。总包单位有权对乙方进度、安全、质量存在的 问题进行处罚,罚款金额由甲方从工程进度款中代扣除。
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相关人员及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及进度的监 督,并对甲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与意见通过可行性分析后以予采纳。
6.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要求时间开工或竣工验收,每逾期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时,一次验收达不到合格工程,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乙方还应无条件将工程返修至合格。
7. 乙方进场后必须确保员工和第三方人员的人生安全。按相应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同时按照总包方所下达的分包单位现场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执行。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一切意外事故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 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第三人,如乙方擅自转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扣除保证金。
9.按规定所需复试检测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负责送检,并承担检测费用,检测费已含在工程总价中。
10.主要材料设备在施工过程中涨、降价,单价都不作调整。
11.所有智能化验收手续(含资料、竣工图)均由乙方负责办理。乙方必须在工程申报竣工前14天,向总包方提交不少于4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协助总包方做好竣工备案手续,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竣工图必须符合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的要求。同时向甲方提交一套完整的设备使用清单、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
12. 乙方负责无偿提供甲方人员智能化设备操作培训,直至甲方操作人员能独立操作。
十二、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弱电安装合同 智能化(弱电工程劳务合同三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楼宇对讲系统、梯控系统安装调试,具体项目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三、合同工期
施工日期: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达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详见附表)工程金额(大写): (人民币)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设备清单,价格表;
2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 .双方有责任遵照国家有关保密条款对本合同进行保密,不对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中的任何内容。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甲方负责协调已入住户主和电梯维保工作人员工作,为乙方提供施工条件;
3.甲方为乙方提供仓库存放设备,并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因甲方设计变更或其他因素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5、因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款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
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交底;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
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其他约定的工作:甲方负责提供各系统安装所需的水电、负责协助乙方进行现场施工 .
6 乙方施工安全责任自负。
八、施工组织和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2、因乙方责任,不按期开工或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3、因非乙方原因(停电、停水、停气、天气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的,每8小时工期相应顺延1天。
4、施工流程图:
九、质量验收及质保
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2、双方应及时办理验收手续。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5】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3、乙方自楼宇对讲系统、梯控系统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 12个月。保修期内,凡属系统质量问题,公司负责免费包修及更换配件(地震、雷击、人为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保修期内因甲方原因、不可抗拒及未知因素致使机组损坏或超过保修期,如需要维修,乙方可按市场价格为甲方提供有偿服务。
十、工程价款及结算
1、合同生效后,甲方分【5】次,按下表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序号付款时间付款进度金额(元)
1合同签订3日内30%
2楼宇系统调试完成后3日内60%
3系统联调验收合格后3日内90%
4验收合格6个月(质保期间)后3日内95%
5验收合格12个月(质保期止)后3日内100%
2、乙方银行账户资料:
开户名:广西奥浦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宁市白沙大道65号云星尚雅名都g01栋a单元802号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白沙大道支行
十一、工程变更
1、由于甲方设计要求或实际施工困难造成的项目变更,双方应及时办理项目变更手续,以确定变更项的价格、数量及要求等。
2、项目变更时,乙方应在签定项目变更单后施工,特殊情况的在2个工作日内补签;甲方不得拒绝或不按时办理工期延误手续。
十二、违约与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付款造成的工期拖延,后果由甲方承担。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0.1 】%违约金。由于甲方延误付款,每逾期1天,甲方支付乙方【 0.1】%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立刻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7、甲方未履行付款或未付清工程货款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处置所安装的系统。
十三、争议处理
1、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或同意由【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四、其他
1、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3、甲方己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必须优先支付民工工资及材料供应商,如未支付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五、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施工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3、最终结算如有设备材料增量以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特别约定:该项目属于改造型项目,使用原有入户线路(超五类网线)和门锁,若有入户线路不通需重新布线(明线)则按250元/户进行单户额外结算)。
4、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