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读后感1000字高中(十一篇)
读后感1000字高中一
范柳原,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人看成他脚底下的泥”。爱情和婚姻原是他不相信,也不敢指望的。但他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
这样的两个各怀鬼胎的人遇到一处,展开了一场相互试探的爱情攻防战。一个男人若能以婚姻的形式接受一个女人,心里必定会沉潜下来很多东西,也就是白流苏期翼的那一点点“真”,或许仍是无关爱情的。.
《倾城之恋》给我们的整体的感觉是她的作品没有多少触及到社会的现实问题,或许这是她的一个弱项,又或者作为一个中国传统的女人,她是不喜欢政治的,所以在表面许多社会深度方面的东西上面,她并没有做的很好,且看《倾城之恋》中多余战争一个描写的环节给人的感觉绝对是很粗糙的,只不过我们喜欢“得鱼忘,得意忘言”的感觉,所以并不很在乎这一点,《倾城之恋》中流苏与柳原的恋情本身的完美性在我看来似乎就已经落如俗套,既然要表现人物本身的恋爱中的思考,那么为什么要到最后也是一个没有划好的圆呢?我的一个感觉是没有划好的圆比划好的更具有一种难得的吸引力,就像莎士比亚的悲剧比喜剧更具有影响力一样,但是看起来我们是无法求全责任的,更何况对于张爱玲这样的作者,我也只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根本够不上多少资格评论她的作品,只是有感而发。
很多人以为《倾城之恋》中白流苏想依靠范柳原的婚姻关系摆脱白公馆的时间。甚至有些人取笑白的弥顽不灵。在我看来,她是迫不得已的,她除此出路外无从选择。 很爱她的小说,即使是在当时被说太个人,在如今看来,比起那些也写个人情感文章的作家,她在那个动荡不安,思想尚且不太开放的时代写的东西还是不乏大气的,如今再没有人可以代替她原本是格格身份敢爱敢狠的我们最心爱的张爱玲先生。因为她体会到了世人对她的另眼,所以她会创造这样脆弱美丽的流苏,因为她爱了最懂她却最终不能忠心不二的胡兰成,所以,她会写出像范柳原这样爱得让人可恨的男人。
倾了城又如何,她的城只能留给香港的那对平凡的夫妇,她还是最终另嫁了他人。
爱是否重要,这样一个动心和试着得到的过程,经常被复杂化了,我们除了抱着一心向善的态度之外又能如何呢?聪惠如爱玲,一样守不住的,她送了给范柳原和白流苏,我们的感慨也只是空气里那一样抓不住的心绪,虚弱无力。终究是否纯粹好像也已经被完美的结局麻痹。
生活里的爱总归像一副银筷子,是最初因为它好看才要,或是因为还可以用它吃饭就不重要了。
作者的文章也写掉了故事的尾巴。流苏再婚,成为家里人眼中的奇迹,二嫂和二哥也离了婚:如果像流苏那样嫁得好,离婚又怎样呢。不过离了婚的流苏,又变成最平凡的女人,城倾了,爱也断了,倾一座城成全一段感情,终究不能长久,男人的甜言蜜语又向另外一个女人说去了。
人家说张爱玲才气是有,却不够大气,难得作者发掘出她大气的一面来。不过归根到底,我看她还是小家子的,流苏的爱情像封藏在瓮里的酒,不打开才是珍贵的,一开了,气跑了,就什么都没了。张爱玲,给了一个倾城的雄伟,留一个最冷情的尾巴,她还是放不开,终究是悒郁的飘零女子。
读后感1000字高中二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
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读后感1000字高中三
这学期,我读了不少书,有《红与黑》、《悲惨世界》、《贝多芬》、《骆驼祥子》、《朱自清散文》、《趣味动物小百科》、《中国当代少年诗逊、《普希金诗逊、《狼王梦》、《朝花夕拾呐喊》、《谁寄给你紫色的信》、《一生要读的60首诗歌》、《青身》等。我最喜欢的是《狼王梦》和《贝多芬》。
《狼王梦》是作家沈石溪的作品,里面讲述了一个母狼教育子女当上狼王的故事,可其间,却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推翻狼王,可这天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紫岚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人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疯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这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鹰一起坠入悬崖。文章最后一句是“但愿这一窝狼仔中能有一只成为狼王。”
母狼紫岚的一生是痛苦的,为了使儿子当上狼王,不惜一切代价,至自己的生命。她的不顾一切使它葬送了自己的命,这种品性不是我们该学的,这样害人也害己,当然它的3个儿子也很可怜,不是说它们死的惨,而是它们只是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而生,是它们母亲操纵着它们的命运,不能按自己的愿望及生活方式,不能像别的狼自由自在。媚媚是其中幸运的,她是自由的,到最后这个家庭只有她一人能够活下来。
题目取为“狼王梦”,我想是因为这不是现实,而是一个“梦”吧。最后狼仔也是在睡梦中,与前面相互照应,那么狼仔中是否有一个能成为狼王呢?我只希望,而不是强迫,希望媚媚能懂此理。这里巧设悬念,让我感到意犹未荆
因读书而生动,因读书而精彩,因读书而进步,因读书而收获,这就是我们的20xx。
通过读书,使我认识到一个人只要热爱读书,就不会失去求真、求善、求美的希望和力量,是啊!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女会为我的人生涂抹上人道主义的亮丽底色;一句“人之初,性本善”,会陪伴我一辈子做个好人。
我们爱读书,才有未来,和-谐世界必然是一个读书的世界!
读后感1000字高中四
这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离家出走的故事,伴随着少年的出走有了一系列的出场人物。叫乌鸦的少年,列车上偶遇的樱花,回忆几十年前的广岛原子弹事件,命中注定的贾村图书馆,和猫说话的老人,一切看起来是那么的难以有交集,但就是这些,让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最终坚强的去面对生活。书中最让人难忘的,莫过于直面灵魂深处最脆弱,最裸露,最真实的自己。
读完这本书,开始思考生与死的意义,性与爱的关系,时光与记忆的本质,书中始终没有很直接的挑明这些事物之间的关系,只是一个不坏的故事,却由不得让人去思考很多。虽然已经过了十五岁的时光,不过能在心地依旧善良无暇的时候读到这本书,感觉也会很释然,人生某个阶段结束的时候,总是应该好好去深思的。
正如作者所说,十五岁的少年,他们的身体正以迅猛的速度趋向成熟,他们的精神在无边的荒野中摸索自由、困惑和犹豫。主人公田村小的时候被母亲遗弃,在一个并不疼爱自己的父亲的养育下成长,有着同龄人缺乏的成熟,更有着不属于这个花季的恐慌,不过我们共同拥有的,是希望自己可以快速成长,去接受祝福,去挑战世界。接下来,就用我拙劣的文字,让我谈谈这个故事之于我的深思。
幽幽岁月,浮生来回,爱情,总是一个美好的话题,可是,书中的爱情似乎缺乏中国固有的伦理。田村小的时候就被父亲诅咒会跟自己的母亲姐姐交合,而田村又成为母亲幼时爱情的替代物。田村因幼时被母亲抛弃,渴望得到母亲的爱。他迷恋永远十五岁的佐伯(田村母亲)的活灵,更深爱着五十岁的佐伯。他们交合,相爱,用灵与肉的交融去享受生命的美好。田村选择离开森林,带着佐伯的画去勇敢的面对生活,将自己深爱的人埋藏在记忆中。开始读的时候,内心总会隐隐作痛,为什么如此相爱的人会是这样的结局。
闭上书仔细想想,身边的爱情又何尝不是这样呢?神把世人劈成了男男,女女,男女,于是我们在寻找自己另一半的过程中惶惶不可终日。纵然找到,又会有种种原因不得在一起。作者笔下这种违背伦理的性与爱,读完之后,对自己的爱情释然好多。对爱情中的无可奈何,道一句,醉笑陪君三千场,不诉离伤。
书中这样写了一句话:“尽管世界上有那般广阔的空间,而容纳你的空间---虽然只需一点点---却无处可找。想着自已这个存在,但越想越觉得不具体,甚至觉得自已不过是个毫无意义可言的单纯的附属物。”你是否想过生命之于我们的无力,田村父亲小时候在他身上的诅咒,灵验的是那么自然,大岛天生就是血友病,生理上又分不出男女,佐伯的男友被误杀,田村父亲无法控制自己不去杀猫,中田在生命的最后毫无缘由的体现了自己的价值等等。好像那些宿命中安排好的我们根本无法去掌控,纵然你试图去改变,总会有一些偶然的因素将一切落回起点。可是,你难道就这样袖手不管吗?答案是否定的。
没错,田村纵使离家还是未能摆脱在他身上的诅咒,可就是在他试图改变的过程中,他变得坚强,他尝到了人世间的情暖,他最后终于有勇气面对生活,面对现实。在我们颓败的时候,总会有宿命论这样的理由支撑自己颓败下去,感觉成事在天,可是你是否忽略了事在人为呢。纵使结局不会有太大差别,可是你是否忽略了过程中的美好?当结局最终到来的时候不至于那么的措手不及。
书的最后,作者还是以积极向上的态度告诉我们要勇敢的面对生活。田村想将自己留在第三空间,用以逃避现实生活,最后在母亲的要求下,勇敢的走出了避世的桃园,选择了正视生活,这需要很大的勇气,有时候活着比死更难。然而,生命就是如此,而田村,成为了最顽强的十五岁少年。
命运就象沙尘暴,你无处逃遁。只有勇敢跨入其中,当你从沙尘暴中逃出,你已不是跨入时的你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去享受音乐带给我们的世界,试图倾听画中的声音,感受爱情的美妙,体味人间的温情,命运似乎早就安排好了,却又那般无偿。纵然过了十五岁的年纪,不在那么彷徨,不在那么忧郁,那么,就继续在这最美好的年华,去享受生命带给我们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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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1000字高中五
《红楼梦》读后感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题记。
自从语文老师说读完《红楼梦》就能知社会百态,人情世故,自此,我心中便埋下了一个对它的好奇心,可是一直没有机会读,直到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接触到了它我便开始为之疯狂,每天不看一点就心痒痒的,直到现在这个习惯一直对我保持到现在,我想这便是它的魅力所在吧,尽管我读了至少有三遍以上。
《红楼梦》用其曲折隐晦的表现手法,凄凉深切的情感格调,向我们展示了一幅幅凄美动人的图画。这里面这样一幅画面让我动容,它便是黛玉葬花的情景,那种哀愁与悲愤向我们展现的淋漓尽致,在葬花吟中,黛玉以血泪做墨,感叹身世遭遇,抒发了花落人亡两不知的凄凉,但她的内心是刚强的,当纯洁炙热的木石前盟遭遇世俗的金玉良缘的强大挑战时,孤苦无依的她,只能用所有的泪和血来抵抗,见花掉泪,闻曲心伤的黛玉,看似柔弱,实则刚烈,她的这种独树一帜的性格,让我对她开始有了不同的看法。
黛玉,我觉得她是《红楼梦》中最有诗意的女子,在生活中,她以诗书为伴,以写作为乐,她的生活是诗情画意,在爱情中,她追求心灵的契合,灵魂的相依,她和贾宝玉之间的感情感动了无数人,她爱的纯粹,她的生命与爱情,诗歌在一起呼吸,她的生命也充满了诗意的寂寥,她的爱犹如飞蛾扑火,明知道不可能有圆满结局,仍义无反顾,她爱而不得,唯有泪尽而逝。有人说黛玉是凄惨的,有人说她是清高的,但我觉得她是一个勇敢的人,她是敢于挣脱世俗束缚的叛逆者,她的爱犹如烈日一样,且爱得决绝,在她的爱情观中,只有玉碎,没有瓦全。
读完《红楼梦》,让我知道了许多人情世故和为人处世的道理。伴随着昔日荣国府的鼎盛,到后来的衰微和黛玉孤苦而死,宝玉癫狂出家,探春远嫁异域,贾雨材犯法被解职,向我们展示了时代的变迁和世态的炎凉,读《红楼梦》,我们就能做世事闻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的有情商的人。
读后感1000字高中六
我在教师的图书角内借了一本书,它就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红楼梦》是我国古典文学名著,作家曹雪芹呕尽心血,花了十年的时间,写成了这部长篇小说。全书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讲述了封建大家族由盛而衰的历史过程,描写了众多性格鲜明的人物......
正是如此,刚拿到书,我就爱不释手了,怀着急迫和激动的心情,我翻开了这本书的第一章......
第一章写的是《青埂峰顽石变美玉》,还没看完这章我就被里面的优美词句和故事情节给深深地吸引住了,便津津有味地看了下去......一节课的时间实在是太短暂了,下课的铃声响起,我也才看到第四章。但回到家,做好家庭作业,我就迫不及待地拿出书,看了起来。终于,我花了一星期的时间,看完了这本长篇小说。呵呵,要不是故事被缩减过,读起原著来,我恐怕两星期也读不完呢!
让我最难忘的一章就是《林黛玉别父进京都》了,里面林黛玉和贾母相见时的情景,读了都会让人感到辛酸——我也不例外。还有王熙风的语言艺术,也不得不让我佩服,就像“看她的气派,竟不像老祖宗的外孙女,倒是个嫡亲的孙女”这句话,王熙凤不仅称赞了林黛玉,还称赞了惜春、探春、迎春等人,真是个语言大师啊!
精彩的故事还有很多,我给大家推荐《林黛玉重建桃花社》、《贾宝玉泪洒相思地》、《锦衣卫查抄宁国府》,都很值得大家一看呢!在此,我也希望《红楼梦》能够祖祖孙孙传下去,供后代观看。
《红楼梦》!这颗文学界闪耀的明星,一定会永远挂在美丽的星空的!
读后感1000字高中七
对于昆虫,我从来都没有留意过,直到读了法布尔的《昆虫记》,使我感触很深。
《昆虫记》里有一个五颜六色的昆虫世界,里面的昆虫都传达出法布尔对它们的喜爱之情,比如:萤火虫-麻醉师,绿蝈蝈-漂亮的海盗等各种有趣、新鲜的名字。这本书就像一根绳子,牢牢地把我拴着。 看似美丽的萤火虫竟然以蜗牛为食,有的甲虫食物单一,只吃枯露菌,如果我没有看过这本书,我是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的。 “萤火虫的一举一动都非常漂亮、温柔,它为路人照亮,在黑暗的世界里给人们带来光明”。
一段段文字都谱写着一个个幽默风趣的小生灵,让我知道也明白了昆虫的进食、繁衍、生死等知识。
《昆虫记》更向我展示了一位勇于探索、敢于实践的法布尔。虽然他在小的时候带昆虫回家,并放在口袋里,被父母发现遭了一顿痛骂,但他仍然没有放弃对昆虫的热爱和对科学界的向往,这种精神使他成为了一名优秀、伟大的科学家。我相信,如果换作是我,我没有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我要向法布尔学习。
以前,我根本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种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比人还聪明,例如赤条峰给卵留食物,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让食物保鲜,怎么样,这些昆虫够聪明吧!
《昆虫记》真是一本有趣的书,它告诉人们,昆虫世界既奇妙又复杂,不仔细地观察你是永远也不会发现它们的奇妙之处的。
读后感1000字高中八
桌子上,有一本散发着油墨香味的书—《森林报》,这本书一下子把我吸引住了!《森林报》是讲了有许多小新闻,这些新闻都是讲飞禽走兽和昆虫是怎样生活的。
《森林报》里有许多可爱的小动物,使我懂得了很多秘密,比如:猎人是怎样打兔子的,潜鸭是怎样游泳的,马是怎样走路的。
读完了这本书,我懂得了许多知识。《森林报》里的新闻并不比城市里的少。森林里也在进行着工作,也有愉快的节日和可悲的事件。森林里有森林里的英雄和强盗。可是,这些事情城市很少报道,所以谁也不知道这森林中的新闻。
这本书的好词好句也很多,还用了说明方法:打比方、做比较、列数字、举例子。这些我写作文时也可以用上。这本书的好词有许多,比如:麻痹大意、寒气袭人、避寒躲饥、足储冬粮、小巧玲珑。好句有:一棵多枝杈的椵书,在雪地上很显眼,像个棕红色的小坚果。
其中有一个地方对我印象最深刻,那是小动物准备过冬了,把自己的食物和窝都搬走,或者大家齐心协力再建一个窝,它们可真聪明,有建了一个小仓库,以防别人偷食物,才把食物放在仓库里。
一个星期过去了,这本书也读完了,我感受到了秋的多彩,在森林里自由自在,随便玩耍,但想起猎人把野兔还有很多可爱的小动物们杀死,我就感到很痛苦,猎人的心咋那么黑呀!大自然是美好的,但现在,我们对大自然渐渐陌生,我们应该阻止告诫那些不爱惜动物的人:“动物也像是一个人,也很 聪明、机警。如果我们把它打死了,它们也很痛苦,可能你们感觉不到,那让我们换一换,假如你是动物,我是猎人,我把你打死了,你感觉怎样?所以我们得爱护动物,和可爱的动物们交个好朋友吧!
读后感1000字高中九
我读过许多书,唯独对《西游记》记忆犹新。
《西游记》描写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历尽九九八十一难,战胜许多妖魔鬼怪,最终取得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中有神通广大、会七十二变的孙悟空;有贪吃懒惰、又爱睡觉的猪八戒;有心地善良、一心向佛的唐憎;又勤劳能干、又一心归于佛祖的沙憎,还有个个本领高超的神仙。
在《西游记》中,我最欣赏的是《真假悟空》的故事。一只妖猴变成孙悟空的样子,来到唐僧身边,将唐僧打昏,抢走了重要的物品。当真孙悟空回来时,唐僧将他赶走,师徒不能相认。后来真孙悟空找到佛祖,佛祖将假孙悟空降伏,真孙悟空继续留在唐僧身边保护他取经。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的第一主人公,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总是第一个发现妖怪。在现实社会中,孙悟空代表了一种正义的力量,他的精神反映了人民的愿望和要求。就像当今现实社会中的纪检部门和反贪局一样,而妖魔鬼怪就像当今现实社会中的贪官污吏一样。孙悟空降妖除魔,就像纪检部门和反贪局清查并挖出贪官污吏正法一样。孙悟空是一个善恶是非观念十分鲜明的人物形象,和唐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唐僧虽然说是取经队伍中的领导,但是常常人妖不分,善恶不明,而且还常常冤枉孙悟空,就像一个没有主见、昏庸无能的领导一样。
猪八戒是一个喜剧形象,他憨厚老实,有力气,也敢与妖魔做斗争,是孙悟空的得力助手。但他又有一身的毛病,贪吃,爱占小便宜,而且好女色,怕困难,常常打退堂鼓,心里总是想着高老庄的媳妇;他有时还爱说谎,经常挑拨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正像现实社会中一个单位里喜欢搬弄是非的小人一样。沙僧和白龙马虽说没有什么大本事,但是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甘心当好后勤,不好出风头,现实社会中这样的人占大多数,他们兢兢业业,对工作负责任,只懂付出,不求回报。
《西游记》中有一个故事让我感到唐憎太善良了,那就是三打白骨精。孙悟空出去采果子给唐憎吃,还画了个圈叫唐憎不要出去,这是白骨精就在山上听说吃了唐憎肉便可长身不老,于是就变成一个小姑娘,左手提着青砂罐,右手提绿瓷瓶。八戒见了就动了心,拿起来就吃,这是孙悟空赶来,认出这是个妖怪就打了下去,白骨精先走了把假尸留在地上。唐憎就生气,但还是把悟空留下来了。白骨精又变成一个老婆婆,又被悟空识破了打了下去,白骨精逃走了,唐憎不忍,但也把悟空留下了。白骨精变成一个老爷爷,还是被悟空打死,所以说唐憎太善良了。
虽然这是一篇讲述魔幻世界的故事,但是这也是一部反映社会的一部现实小说,师徒四人经历的九九八十一难其实就是生活中的人物的缩影,读完后,不由让我产生许多感想。师徒四人之间的友情亲情令我震撼!我想了很久,认识到是师徒之间的亲情和不怕困难、勇往直前的精神。
总之,唐僧师徒四人有着现代人所没有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坚定的信念、顽强的毅力。我们还有许多不如他们,我们应当向他们学习,在生活中勇往直前,不屈不挠,在学习中勇于开拓,积极向上。我们应该明白:不经历风雨,是不会成功的,因为没有人会随随便便成功,所以我们做任何事都不应该放弃。
读后感1000字高中篇十
看完了金正昆教授的《社交礼仪》,这本书十之八九是说教性质,但其中十分之一还是有指导作用的,古人云:开卷有益,就是此理。现从中辑录一部分内容与大家分享:
1、使用尊称的原则,就是就高不就低,当然这也是目前导致“某某总”不值钱的根本原因;
2、打电话时,尊者先挂,这与上车时尊者先上后下的道理相同;但要注意上电梯时,引导人员需先进(以便控制电梯)后出;上车时的礼仪,应首先背对着门款款坐下,待坐稳后再将并拢后的双腿放入车内;下车时正相反即面对车门,等双腿落地后,再将身子移到车外,这一点女士要特别注意,不会上下车的人,往往会裙底漏光;
3、关于穿着基本要求是“三色原则”即全身颜色要控制在三种之内,但领带原则要与西装一致,同时鞋子、腰带、公文包应为同一种颜色,首选为黑色,另外,男士的腰带上不能挂任何东西;
4、关于座次,一般以右为尊。如主人驾车,则副驾驶位首席;如为司机开车,则座次从高到低顺序为:右后排、左后排、后中排、副驾驶;宴会时一般正对门位置为首席,当然如果长辈或客人已落座,则他的位置即为上座,不可机械地要求其挪座,因为这是面子问题,万不可当面纠正;
5、给别人作介绍时,本着地位高的人,拥有优先知情权,即把地位低的人介绍给地位高的人;
6、关于握手,一般保持一步左右的距离,手掌略向下方伸直,与对方相握后呈垂直状态,但是否握手讲究“尊者决定”,千万不能先下手为强;
7、用手跟别人作指示时,手指要并拢,掌心向上翻,这个空姐一般做的都很标准;
8、接受名片时,必须当着对方面认真拜读一遍后再收起来;
9、拜访客人时,未经约定或未得到被拜访者同意,不要临时捎带其他局外人;
10、冷餐会上取食时应遵循“一次少取,多次取食”,不要一次性把盘子装满,当然吃东西时不能发出声音。
当然“ 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孔子说过“礼者,敬人也”,礼仪的根本出发点其实就是“尊重”二字。
读后感1000字高中篇十一
乔伊斯的《尤利西斯》,我从九十年代初至今读了三次,才动手写这篇读后感。即使现在写,也是战战兢兢的。但又放不下,只好信口雌黄了。也许与我的创作息息相关,因为我从1992年鲁迅文学院进修回来后,一直是以探讨人的内心世界而搞创作的,这无疑是受《尤利西斯》的影响。
大师乔伊斯在上百万字的长篇意识流小说《尤利西斯》中,主要以布鲁姆为主人公写都柏林几个市民,从早晨八点到午夜共十八个小时内,人物在空间时间永恒中所走过的道路活动的情景。看起来纷纷扬扬,而在写作结构上却是非常周密严谨不过的,举世瞩目的,给世界文学留下了一笔宝贵的财富!
是的,我一个无名小卒,没有资格,也没有这个水平来评论《尤利西斯》这部伟大的巨著,我只是想谈一下我读后一点儿小小的触动。
说实在的,我读第一遍时,曾经几次想放弃不读,可潜意识里的我,又督促我要耐下性子读下去。其结果,脑内一片模糊。可我的女性心态创作又在写作中,就又促使我,去读第二遍。
读第二遍时,似乎有点儿眉目,觉得大师是想通过布鲁姆这个主人公,来揭露当权者的丑恶。同时在第十五章中,通过主人公布鲁姆的一些乌托邦思想——“我主张整顿本市的风纪,推行简明浅显的《十诫》,让新的世界取代旧的。犹太教徒,伊斯兰教徒与异教徒都联合起来,每一个大自然之子,都将领到三英亩土地和一头母牛……自由货币,都免房地租,自由恋爱以及自由世俗国家中的一所自由教会。”
以上这些描写,冥冥中我感觉都是发自大师本人的真实思想反映,甚至我觉得我有种说不出来感动,急于想表达这种看法……这就使我从第一次的模糊读书状态中稍稍开启了一条小缝,慢慢地进入到作品的氛围中,去领略去思考作品中的匠心所在。
然而,总还是读不懂总还是不能潜下心来,去细细咀嚼书里的精华。可随着我写女性心态而深入到男性心态的探讨中时,就又一次触动了我,想再去看看这套已经看过两遍而还是谜团的《尤利西斯》了。好像这套书是我心灵的底蕴,遇到困惑之时,就非阅读它不可。
我是最近才读完第三遍的。
隔了几年没在翻看的《尤利西斯》,这次像施了魔法似的,把我这颗浮躁的心似乎降伏了下来。
我像忽然开了天目,孜孜不倦地又啃起这部长篇经典意识流小说来。
其实,细细的品读,还是有点儿规律的。因为十八章前面都附有内容简介、写作提纲和主要人物。只要在看的过程中,结合注解去看还是能慢慢品读的。然而,书中囊括的内容太多——天文、法律、音乐、医学等等,不用心读,却还是模糊一片——大师好像是在有意考验每一位读者的耐心似的,一天读不了几页,还得前后翻看着去读。
可以说,以福斯特的《小说面面观》来衡量,是无法写这篇读后感的。因为《尤利西斯》里面既没有什么关联的故事也没有什么突兀的情节,只是通过大量的细节,通过人物的内心活动、独白等来描写人物的精神面貌,描写人物在时间空间中所走过的道路的。并且以显微镜般的准确度来反映现代西方文明的矛盾和缺陷,写生活在都市的现代人的失望和寂寞、写灵魂的空虚和失落等。尤其读到最后第十八章,几十万字的一个章节,连一个标点符号都没有,要不是翻译者有意空字隔开,恐怕是难于读下去的。正如我国有名的翻译家萧乾在译本序中说的那样,“译完这部小说,我深深感到这确实是部气势万千的散文诗。这是有文学以来作家第一次向人的内心世界挖掘,并真实地表现出潜意识中的矛盾与混乱、沮丧与憧憬,不能人人都去攀登珠穆朗玛峰,然而对于在艺术创作上敢于并能攀登者,就无法不怀有崇敬之心。”可以说《尤利西斯》确实把文学创作、小说艺术,引导了一个全新的境界!《尤利西斯》是我的最爱!
虽然望尘莫及,但我可鉴赏。我也可尝试写一些农村都市里的小人物潜意识里的拼搏、奋斗与迷乱。因为潜意识世界的确是一个汹涌澎湃的更为广阔的汪洋大海。如果作家能多注意和表现这个潜意识世界,把人物内在的心理活动看成是人物性格的具体表现,是否要远比我们做静态的分析要复杂的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