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电缆桥架销售合同(3篇)
电缆桥架销售合同一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 项目向乙方购买电缆桥架事宜,为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
1.1材料(或产品或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 电缆桥架
1.2规格型号: 详见合同清单
1.3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乙方供应产品的质量、规格、性能符合cecs31--20________国家标准,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性能的要求 ;
1.4乙方送货前应提供样本(样品)作为今后验收货物的标准。
1.5甲方对任何样本(样品)的认可,并不会解除或减轻乙方按本合同履行之任何责任。
第二条 包装标准及费用
2.1包装标准: 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取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
2.2包装费用: 乙方承担
2.3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不回收
第三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3.1数量:见合同清单,按实际供货清单结算;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供货能力和工程实际情况进行任务调整。
3.2计量单位:_ 详见合同清单
3.3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元/m,____________元/个____________元/付
第四条 交货的规定
4.1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
4.2收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
4.3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
4.4交货方法:桥架运到甲方指定堆放点,以甲方指定人签收为准。
4.5运输费的承担:材料运输费(包括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货物运抵工地的卸车由甲方组织卸货。
4.6交货时间: 接到工地计划分期分批7天货到工地现场。
第五条 合同价款、付款方式及时间 5.1本合同货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暂定价)。(出具发票)
5.2本价格为货物到交货地点,包括产品、备件、辅料、各种税费及货物运费、包装费等费用。
5.3本合同签订后,视为已将本工程所用的同类产品单价全部锁死,合同单价不因市场价格波动而进行调整。合同总价以实际用量按实结算。
5.4货物数量误差计算及结算方法:按合同清单数量提供,具体以签收数量结算。
5.5付款时间:无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每批次桥架发票后,在15日内支付每批次总价的80%;安装完工付至95%。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_____%,在_______年期满付清。(以实际用量结算)
5.6 支付方式:以人民币结算;采用 转账 支付方式。
5.7乙方负责到甲方办理结算的人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且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注明授权的内容、授权权限、授权期限等。没有授权委托书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合同价款、不予办理结算。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验收规定
6.1验收时间: 桥架进场签收后即验收、复检。
6.2验收标准:货物抵达后,由甲、乙双方及监理共同验货,按cecs31--20________国家标准或相关国家标准执行。如发现缺件、少件、以次充好、旧货现象,乙方需补齐合格产品或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6.3验收及试验费用的承担: 甲方按规范检测及复检,如不合格乙方需承担检测费用。
第七条 对电缆桥架质量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7.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桥架(或配件)的品种、规格、型号、颜色、质量等不符合规定,有权在收货后的 15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有权拒收不符合规定部分的桥架(或配件),并有权拒付该部分的货款。逾期视为合格,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桥架(或配件),并不得拒付货款。
7.2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异议后,应在 7日内处理完毕。如乙方不予处理,则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且甲方有权单方处理该不符合规定的部分桥架(或配件),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3无论甲方是否提出异议,乙方作为桥架(或配件)的供货单位,均须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其提供的桥架(或配件)为合格产品且质量满足工程需要。
7.4乙方提供桥架(或配件)的质保期须符合桥架(或配件)的合理使用期限(最低不得少于________年)。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甲方须承担的违约责任
8.1.1 甲方如无正当理由而单方变更材料(或产品或设备)颜色、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或包装要求等,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8.1.2 甲方如无正当理由而单方退货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8.1.3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付款,则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8.1.4乙方送货或代运的桥架(或配件),甲方如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接货,则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损失。
8.2乙方须承担的违约责任
8.2.1乙方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中途变更桥架(或配件)颜色、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或包装标准等,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须按本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2.2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期限而逾期交货,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按本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2.3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须按本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少交的部分甲方仍然需要,则乙方必须在甲方书面要求的期限内如数补齐;如乙方仍不能按规定期限交货,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须按本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2.4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其他有关规定,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须按本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或任何一方不愿协商,则另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并向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条 附则
13.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义务后自行失效。
13.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13.3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电缆桥架销售合同二
甲方: 合同编号: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 项目向乙方购买电缆桥架事宜,为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
1.1材料(或产品或设备)名称: 电缆桥架
1.2规格型号: 详见合同清单
1.3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乙方供应产品的质量、规格、性能符合cecs31__xx年期满付清。(以实际用量结算)
5.6 支付方式:以人民币结算;采用 转账 支付方式。
5.7乙方负责到甲方办理结算的人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且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注明授权的内容、授权权限、授权期限等。没有授权委托书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合同价款、不予办理结算。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验收规定
6.1验收时间: 桥架进场签收后即验收、复检。
6.2验收标准:货物抵达后,由甲、乙双方及监理共同验货,按cecs31__xx年)。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甲方须承担的违约责任
8.1.1 甲方如无正当理由而单方变更材料(或产品或设备)颜色、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或包装要求等,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8.1.2 甲方如无正当理由而单方退货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8.1.3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付款,则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8.1.4乙方送货或代运的桥架(或配件),甲方如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接货,则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损失。
8.2乙方须承担的违约责任
8.2.1乙方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中途变更桥架(或配件)颜色、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或包装标准等,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须按本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2.2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期限而逾期交货,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按本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2.3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须按本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少交的部分甲方仍然需要,则乙方必须在甲方书面要求的期限内如数补齐;如乙方仍不能按规定期限交货,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须按本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2.4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其他有关规定,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须按本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或任何一方不愿协商,则另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并向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条 附则
13.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义务后自行失效。
13.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13.3本合同一式 伍 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贰 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缆桥架销售合同三
甲方(买受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出卖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平等互利的条件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方将 项目工程中的 制作,由乙方承包。为确保工程按工期、按质量完成,本着平等互利、紧密合作的关系,双方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并按合同条款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双方协商议定如下条款:
一、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1、强电桥架部分
标的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2、弱电桥架部分
标的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3、桥架配电部分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标准
1、乙方桥架供货产品必须经国家专业质量检测机构与认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并与标的及设计要求相一致。
2、电缆桥架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并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gb/t 1720-1993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gb/t 1764-1989漆膜厚度测定法
3、材料
(1)制造电缆桥架用板材应符合gb/t912、gb/t11253中有关规定。
注:所用板材由供需双方约定。
(2)电缆桥架焊接用焊条应符合gb/t5117规定。
(3)表面防腐层材料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规定。
(4)螺栓、螺母、平垫、弹垫应分别符合gb/t 5780、gb/t 6170、gb/t 97.1、gb/t 93的规定。
4 色泽明显变化,镀层严重腐蚀(产生腐蚀点的面积>50%)底金属(包括冲孔、边缘部位)有明显锈点 涂层表面色泽有明显变化且有气泡或底金属有明显锈点
4、制造要求
(1)电缆桥架的长度极限偏差
a)当长度小于、等于20__mm时,极限偏差为±2mm;
b)当长度大于20__mm时,极限偏差为±4mm。
(2)其余尺寸公差按gb/t1804-v。
注:槽体宽度取负偏差,盖板宽度取正偏差。
(3)电缆桥架表面平面度允差:
a)热镀锌桥架平面度允差每平米不大于8mm;
b)电镀锌或锌合金和喷涂桥架平面度允差每增米不大于4mm。
注:电缆桥架宽度不足一米者按一米计算。
(4)通风孔:有孔托盘底部通风孔面积不得大于底部总面积的40%。
(5)电缆桥架横档:梯级式桥架横档中心距不应大于300mm;横档的宽度不应小于30mm。
(6)托臂自由状态时垂直度允差为1/100(上翘)。
三、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乙方应对所售产品的质量及使用功能负责,在设计要求及合理的使用期限内(质保期为一年,自工程检验合格之日起)乙方有义务对非甲方原因而产生的问题产品进行保修与退换,在安装完成前甲乙双方还应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每批主要部件应配有适当数量的标志,其内容可含有: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等;
产品外标志应清晰,同时应能反映产品基本信息;
产品包装应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伤,也可按甲方要求分类包装;
五、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随包装的产品必备品、配件、附件、工具数量应齐全,保证所供产品能正常安装与使用。
六、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在运输过程中应尽量避免损耗,结算数量应以现场实际接收数量为准,损耗品乙方负责自行处理。
七、标的物所有权转移
自 付款 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 乙方 所有。
八、交(提)货方式、地点
1、交货方式:货至工地后,甲方、监理及施工单位三方根据合同及图纸进行审核。(有甲方变更,以变更文件为准)
2、交货地点:甲方 项目工地指定地点。
3、交货日期:乙方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把货备齐,根据甲方具体工程进度,甲方提报计划或电话通知方式告知乙方,乙方自接到书面或电话通知计划后供货至工地。
4、运输:乙方负责汽运至工地现场指定位置,费用自负。乙方负责装卸车,费用自负。
5、随货备品:乙方交货时需向施工单位及监理部提供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施工规范及说明书等相关材料。
6、如配电箱需主管部门抽样检测检验,由乙方负责进行设备的送样并取得合格的检测报告,相关检测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乙方应采取合理的运输方式,保证货物能按要求时间到达,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
十、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材料设备单价与约定不符,由乙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甲方拒绝接收保管,由乙方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3、到货地点与要求不符,由乙方负责运至合同中指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甲方约定的数量时,由乙方在规定时间内补齐,不能因此影响工程进度,若现场实际需求大于清单量,乙方须应甲方要求增量,并保持货物单价不变;
5、到货时间迟于约定的供应时间,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甲方损失;
6、所有进场货物必须在现场由双方点验合格方可接受,数量以实际收受数量为准,并应形成相关记录与凭证;
7、部分涉及主要使用功能的产品乙方除提供必要的生产证明、产品合格证、自检证书外还需按要求报送当地权威检测部门进行复检。
十一、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乙方派技术人员现场技术指导和施工工艺的详细解释。
十二、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本合同的总价为人民币 ,为含税不变价(税指进口税、增值税等一切税种),合同附件价格不影响合同价格。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况可按投标报价书中的价格调整合同以外,其它一律(包括进口设备汇率变动)不得调整:
(1)工程建筑设计作较大的修改
(2)因甲方实际需要调整原设计方案
2、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日起1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定金;
(2)设备按约定日期运至工地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0%;
(3)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交房整体验收合格投入正常使用,支付合同总价的30%;
(4)质保期2年,余款5%待质保期满后7天内付清;
发票应随付款进度及时提供,各供应商可提供更优惠的付款方式。
十三、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十四、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甲方在乙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时,有权考虑并提出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1)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或部分设备。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3)发生上述情况后,乙方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2、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中止部分。
3、在甲方提出终止部分合同的情况下,并不解除乙方对已交货部分设备应负的产品质量责任。
十五、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供货期供货,假如未按约定的时间供货,每推迟48小时,则扣乙方每个结算批次1.5%的货款作为赔偿,超过一周未能供货,甲方有权另行选用供应商。
(1)乙方不能履行招标要求和本合同要求时,视为乙方违约。
(2)因乙方供货不能按时进场或质量达不到标准全部退货,并没收其合同履约保证金。
(3)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和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延伸损失的,甲方没收乙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将继续承担甲方实际损失。
2、由于甲方责任,违反合同拒收货物或不能及时支付货款,甲方失误而使乙方延期交货等,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3、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外,如乙方发生不能按期交货或提供服务,甲方发生中途退货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处以罚金。
(1)逾期交货
乙方逾期交货,按逾期交货部分总价计算向甲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罚款 ‰。但整机中的零部件逾期交货,按整机逾期交货计算罚金。
(2)乙方不能交货或甲方中途退货
乙方不能交货,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30%计算。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款总值的 %支付违约金。
(3)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货,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退货且无需罚款的不在此例。
十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自 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 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八份,双方各执四份,同等生效。
十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须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附件为供货清单汇总表及报价明细表。
3、合同修改
(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由双方签署的合同修改书。
(2)除非甲方对设备的型号、规格和涉及价格因素的技术参数和配套件提出修改,乙方不得对合同价格提出修改要求。
4、成套设备的检测(复检)费用有乙方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 签署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