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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方案范文(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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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7-18 10:40:3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村支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方案的文章6篇 , 欢迎大家参考查阅!

【篇一】村支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方案

  为深化法治滨海建设,把党史学习教育“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和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关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市司法局统一部署,结合滨海实际,特制定滨海县司法局“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委全会精神,围绕人民群众法治领域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创新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方式,推动各项惠民举措更加符合民情、贴近民意、惠及民众,全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指数,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滨海不断贡献司法行政智慧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工作目标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要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紧紧围绕转变干部作风、转变政府职能、落实执政为民的工作要求,通过开展主题活动,进一步创新机制,强化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司法行政便民、利民、护民措施;进一步拓展服务渠道,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载体,提高服务质量,积极主动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提高群众的满意率和安全感,树立司法行政机关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主要形式

  这次主题活动以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为主线,结合司法行政实际,主要采取“两贴近、八个一”的形式,把“群众工作就是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工作”的核心要求落到实处。

  1.坚持“两贴近”。一是从感情上贴近群众。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全体司法干警认真学习***总书记关于政法、司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群众观点、群众立场、群众工作方法的重要论述、《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指引》和省、市、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把全体司法干警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对群众工作的要求上来;在全体司法干警中广泛开展“工作为了谁,工作依靠谁”主题大讨论活动,认真查摆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进一步澄清模糊认识,明确努力方向,做到心里始终装着群众,做事始终想着群众,工作始终为了群众。二是从行动上贴近群众。组织司法干警、法律服务人员,深入企业、市场,询问在生产、经营方面遇到的法律难题;访困难户、低保户,询问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访老党员、老干部,询问发展良策。详细记录走访、帮助企业、村居和困难家庭的情况,重点记录被访单位负责人和人民群众的愿望、要求,以及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破解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基层,广泛开展民情“大调研”活动。

  2.开展“七个一”活动。一是开展一次普法宣传。根据全县中心工作,针对涉及民生的热难点问题,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与常规法制宣传载体有机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丰富的法律宣传活动;二是举行一次法律讲座。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讲座,进一步提高村“两委”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进行一次法律咨询。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员深入社区、市场、企业为群众解决就业、就学、就医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提供及时、便捷、周到的法律咨询和服务;四是开展一次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以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工作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活动。五是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针对不同阶段,不同时期,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六是举办一次人民调解员培训。围绕工作大局,继续在矛盾纠纷底数较大的村居举办人民调解座谈会,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化解纠纷的能力;七是召开一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人员座谈会。在全乡镇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摸底排查,组织重点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召开一次座谈会,了解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生产、生活情况,同时对他们进行法律知识教育,进行重点矫正和帮教

  四、阶段安排

  “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从20_年3月上旬开始至20_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走访调研,汇集民情(3月)。召开动员会,制定实施方案,部署安排“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的具体工作任务,充分调动全体司法干警的参与积极性,局机关各科室、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要结合各自职能,根据“两贴近、七个一”要求,制定工作方案,逐项明确落实措施、完成步骤、完成时限。组织全体司法干警认真学习群众工作的相关文献,引导司法干警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在搞好集中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司法干警深入基层和群众,集中开展“访民情”活动,广泛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了解基层群众的诉求和意愿。通过设立公开信箱和热线电话,及时收集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办理实事好事的措施办法。

  第二阶段:积极展开、为民办事(3月下旬—10月底)。根据走访调研情况汇集办实事项目,做到四明确两公示:明确实事内容、办理时限、推进措施、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并对服务对象进行公开承诺。通过领导接待群众、公开信箱和热线电话等方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公布实事办理情况,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县局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要围绕解难题、办实事,在司法干警中开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活动,各科室要结合实际、精心安排,保质保量完成“七个一”工作任务。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完善制度(11—12月份)。在汇总收集解难题、办实事工作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开展主题活动的经验做法,制定和完善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的工作制度,形成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创先争优活动成果。

  五、组织领导

  一是健全机构,明确责任。为加强组织领导,县司法局成立主题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系统开展主题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形成“一把手负总责,领导小组指导协调,职能科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把各项工作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领导带头,强化监督。在主题活动中,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学习有关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带头深入基层体察民情,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落到实处。活动过程中,县局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认真履行好职责,确保主题活动取得实效。

  三是勇于创新,搞好结合。在开展主题活动中,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设计开展好具有本部门特色的“自选动作”,不断增强主题活动的吸引力和针对性。要注重统筹兼顾,与深入推进四项重点工作、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有机衔接,做到合理安排、整体推进,努力实现“一抓多促”的良好效果。

  四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局充分运用宣传栏、简报、信息、新媒体等载体,大力宣传开展主题活动重要意义、部署要求,及时总结推广在开展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引导广大司法干警真正从思想上尊重群众,从感情上贴近群众,从行动上深入群众,为主题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篇二】村支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方案

  群众是党和政府的衣食父母,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党一贯倡导和坚持的群众路线、群众观点、群众观念。一切为了群众,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我们做好党和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党的执政理念和施政要领。李克强总理的一句“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是衡量政府工作的唯一标准”,再次将群众观点、群众观念摆在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同时也是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提醒。

  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实践中最有发言权的是人民群众。

  坚持“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这“唯一标准”,是求真务实、科学行政的具体表现,是党的实践观、群众观的生动实践。群众说好,才是真的好,群众满意才是最高目标。目标对了,标准明了,才能指导和推进党和政府的各项工作,否则,一旦目标不对、标准不明,则会使我们的工作失去方向、偏离重心。

  “大树扎根于沃土,高楼立足于基石”。人民群众是我们最强大的后盾,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久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党的十八大报告中“人民”一词出现145次,这充分体现了党的人本理念、为民情怀。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在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走好群众路线,进一步密切群众变得尤为重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质财富的丰富、办公条件的改善、执政环境的优化,此刻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好的现象:有的党员干部发生主角错位,由“公仆”变为“主人”,自认为能够主宰群众、支配群众、代表群众,从根本上脱离了群众;有的党员干部看不起群众,认为群众无知、野蛮,不讲理、是刁民,怕接触群众、对话群众,从心理上拒绝了群众;有的党员干部不关心群众,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漠不关心、久拖不办,从感情上伤害了群众等等。

  尽管这些现象仅存于党内少数成员身上,但这些行为,损害了党的形象,败坏了党的声誉,腐蚀了党的肌体,玷污了党的纯洁,伤害了人民的感情,降低了人民对党的信任度,削弱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在发展与改革面临拐点的关键时刻,中央看到了问题的所在,及时启动自我教育、自我净化、自我校正程序,果断部署在全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十分及时、相当关键,体现了中央的政治眼光、群众情怀、忧患意识。

  作为一名党员,我也在学习的过程中深刻体会到: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也是党所有工作的生命线。党发展壮大的历程,是一部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的生动历史;党长期执政的历程,是一部为了群众、服务群众的鲜活历史。正因为我们党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并且创造性地贯彻于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中,贯彻于我们党的全部工作、全部活动中,我们党才得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真诚拥护。

  二、坚持群众满意的唯一标准,务必始终坚持“群众第一”、“群众至上”的原则。

  务必将民意、民情真正吸纳、充实到方案、标准的制定中,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充分尊重民意,广泛征求民意,将评判的标准和标尺交给群众,让群众说话,让群众说得上话,让群众说话管用。群众满意、高兴、答应的唯一标准,不是放在嘴上说说而已的,它务必落实到党和政府的每一件事情中、每一项工作上。无论是征求对政府工作报告的意见,还是做好其他一切工作、做出其他有关决策,都要广泛、全面、真实地听取群众意见,并将结果交给群众评判、让群众打分,只要群众不满意、不高兴、不答应的,就坚决不做、不出、不行、不施。

  新时期的群众路线是要各级领导干部真心真意的和老百姓交朋友。主动深入到群众中去,做群众的知心朋友,把群众当成我们的亲人,把老百姓的柴米油盐酱醋茶作为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新时期的群众路线不是简单的送温暖,是要各级领导时刻关注大众民生。想群众之所想,忧群众之所忧,解群众之所难,真正的为老百姓做实事,真切的为百姓排忧解难。

  新时期,新要求,时代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我们要从更加科学角度走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不管是在什么时候群众都是我们最有力的后盾,这也是我们党永葆生机的力量源泉。

  新时期,新任务,党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我们要从更加合理的角度做群众工作“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不管任何时代群众都是我们最坚实的支撑,这也是我们党永久立于不败之地的不竭动力。

  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将权力受用于群众之中。权为民所赋,亦当为民所用,权力就是职责、服务和奉献。党的群众路线没有捷径可走,也不是纸上写写、嘴上说说、墙上挂挂的空洞理论。基层干部是党直接应对群众的窗口,走“群众路线”的方向正不正、步伐稳不稳、路子宽不宽,关系着民心向背,左右着党群脉动。

  要保障“路线”不走样、不走调,务必要提高走“服务路线”的潜力,党的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就是为人民服务、使群众得利,基层干部要真心实意当人民群众的服务员,在涉及民生的问题上,切实做到“民困我解、民需我帮、民求我应”。

  务必提高走“发动路线”的潜力,党的所有工作和一切发展都需要群众参与,基层干部要发挥宣传的作用,透过建立党群思想沟通和合理有序反映意见、推荐的新平台,把群众组织调动起来。

  务必提高走“倾听路线”的潜力,群众的意见和推荐是改善党的领导、实现科学执政的最好助推剂,需要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怀揣包容之心,倾听不同意见,从牢骚话中找寻“表达意境”,从质疑声中听出“画外之音”,在抨击语里发现“诉求真意”。

  三、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内在要求。

  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定信念、求真务实、一心为民、清正廉洁、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用心探索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路径。忠心对党、真心为民、清心律己、公心用权、用心干事包涵了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是指导我们工作生活的行为准则。做好本职,服务群众。群众工作就是民情工作,基层工作就是民生工作。服务群众,要弄清楚群众要我们做什么,能为群众做什么,认识清楚,坚持群众路线,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才能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也是党所有工作的生命线。党发展壮大的历程,是一部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的生动历史;党长期执政的历程,是一部为了群众、服务群众的鲜活历史。正因为我们党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并且创造性地贯彻于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中,贯彻于我们党的全部工作、全部活动中,我们党才得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真诚拥护。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乘着“创先争优”活动的势头和东风,透过系列办法举措,让党员干部深刻剖析在贯彻群众路线中存在的问题,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明白“我是谁”;借助鲜活有效的活动载体,让党员干部走基层、接地气、转作风,始终与群众站在一齐,明确“依靠谁”;加强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将深入基层、走进群众固化为党员干部的常态行为,一切为了群众着想,弄懂“为了谁”。透过扎实有效的实践活动,让党员干部增强宗旨意识,真正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

  四、努力实践“三个一切”的群众路线,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服务群众”这一群众路线主题教育活动,集中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群众立场和群众观点。“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始终持续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些表述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人民主体地位的尊重,体现了我们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党生存发展的根本,体现了我们党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的宗旨信念。

  纵观我们党九十多年壮阔历程有力证明,只要在我们党领导的伟大事业中,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持续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使人民群众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利益,党就会取得永不枯竭的力量之源,就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

  坚持“三个一切”,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就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做好群众工作。人民群众是历史前进和社会变革的最终决定力量,是实践的主体。广大党员干部都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

  坚持“三个一切”,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就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是指引、评价、检验我们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要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坚持“三个一切”,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就要坚持深入基层,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基层是提高干部的“大校园”,是锻炼干部的“大熔炉”,是服务群众的大舞台。要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到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要把基层一线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基础阵地,引导干部在同群众朝夕相处中增进对群众的思想感情、增强服务群众本领。要把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作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任务和基层干部的基本职责,使基层党组织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

  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久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在实现“十二五”宏伟蓝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征程中,只要我们坚持“三个一切”,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更加奋发有为地为创造人民的幸福生活、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就能书写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的新篇章。

【篇三】村支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意见》和《辽宁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按照中央、省、市、区教整办统一安排,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就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最可靠的力量,***总书记强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我们党始终得到人民拥护和爱戴的根本源泉。司法行政机关是党的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鲜明政治属性的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不懈做好为人民服务工作。全区司法行政机关要紧扣民心这个最大政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坚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全面增强司法为民意识,大力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本领。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从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入手,把党的为民宗旨变成每一天的努力,变成在每一件事情上的实践,为群众提供“贴身、贴心、周到、周全”的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公平正义,时刻感受到法律保护,时刻感受到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要求,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并长期持续坚持下去。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与“做人民群众法律贴心人”活动和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结合起来,不断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党的领导的“民心”。

  二、活动原则

  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坚持注重真心真情、注重便民利民、注重舒适舒心、注重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是注重真心真情。在服务人民群众过程中,要坚持真心真意、真情投入,把热心、诚信、耐心摆在服务工作首位,对每名群众都要坚持微笑服务,热情接待,认真聆听群众心声,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有效解决群众困难。要规范所有服务行为,全力整改对群众不理睬、不耐烦,语气生硬、态度蛮横等问题,坚决杜绝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二是注重便民利民。不断完善一次性办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等工作机制,对受理的业务在承诺时间内办结,对手续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群众应补充的材料,不让群众多跑路。推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最大程度提高工作效率,坚决杜绝对群众来电来访不受理、受理不回复、回复不及时,对办事群众不一次性告知等现象,让工作提速减少群众等待,让主动服务减少群众跑腿,让提高服务质量减少群众烦忧。

  三是注重舒适舒心。全面优化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窗口单位硬件环境,设置“首问责任岗”“业务办理引导员”等,引导群众办事。使用LED屏、业务流程板等为群众解读相关政策,同时要准备笔、纸、水、休息椅等便民设施,给群众办事营造舒适的环境。通过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向先进省、市司法行政机关看齐,做到群众需要什么便民设施,我们就添置什么便民设施,充分体现个性、人文特点,努力在窗口单位展示给人民群众一个全心的司法行政机关形象。

  四是注重公平公正。坚持“效率即公正”原则,努力在为民办事效率上下功夫,有效减少人民群众办事等待时间。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定期开展廉洁作风整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引导司法行政队伍全体工作人员和法律工作者知敬畏、守底线。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行为,强力推进全系统党员干部作风根本好转,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惩治和预防在基层易发生的有损于司法行政机关形象的“微腐败”问题。

  三、活动内容

  全区司法行政队伍要树立“为群众办实事就是党员干部最主要的政治能力”理念,全面提升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1.牢固树立为群众办实事理念。加强党史学习教育,依托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学习党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2.按照“场所便民、设施完善、业务规范、服务专业”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线上线下平台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3.积极推进“法援惠民生关爱特殊群体”专项活动,针对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及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建立法律援助律师团队,降低困难标准,不断满足困难群众的多元化、多层次法律服务需求。

  4.强化对法律服务人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切实做到主动服务、热情服务、文明服务。

  5.行政复议机构要探索建立“互联网+行政复议”的便民新措施,开通网络申请渠道,充分倾听人民群众的诉求。

  6.提升人民调解员服务能力,主动上门发现、排查矛盾纠纷,特别是要深入到群众家中、炕头,用真心真情化解矛盾纠纷。

  7.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积极热情,语言规范,将文明礼貌的接待方式和标准用语作为从业日常习惯。

  8.确保监管安全前提下,不断简化社区矫正对象请假程序,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更多经营活动便利,对就业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把司法温暖传递给社区矫正对象。

  9.组织普法工作者和志愿者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网络等送法活动,利用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和法治宣传活动。

  10.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助力企业防风险、解难题、保经营、稳发展。

  11.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要不断转作风,做好深入基层调研工作,真心实意接触群众,切实有效帮助困难群众。

  四、方法步骤

  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应注重五个步骤:

  一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利用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专线电话等向社会征求意见,主动向社会公众征求为民服务意见及惠民措施。

  二要制定清单式具体措施。创新工作举措,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和每名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在“我为群众办实事”上集全司法行政队伍智慧,列出符合基层实际的措施清单。

  三要专项整治突出问题。组织全区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自检自查,对群众不满意的事项落实清单管理,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四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将活动效果直接列入年终绩效评价,真正使间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成为司法行政机关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五要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在活动中,大力挖掘司法行政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和表彰力度,激励司法行政队伍全体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更好展现司法行政队伍新风貌、新形象,全力营造司法行政机关为民服务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五、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领导小组,由区司法局局长任组长,党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承担组织协调工作。

  二是坚持下上联动。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上下联动,同频共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从思想上、感情上、行动上参与到活动中来,以此契机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注重工作创新。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各自职能实际,设计开展好具有本行业特色的服务群众措施,不断增强为群众办实事的针对性。

  四是强化宣传推广。要大力宣传司法行政机关“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活动参与度。各基层司法所、局属各科室要将活动推进情况及有关经验做法,以报告形式报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择优在全区进行推广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底评价的重要依据。

【篇四】村支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方案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结合XX实际,现就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参与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各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

  二,时间要求

  活动从3月开始,6-7月掀起办实事高潮,12月底全面完成民生实事任务。

  三,办好实事

  1.办好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件民生实事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为民办实事任务。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完成省委省政府确认的XX学校,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农村以及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农村公路提前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建设,“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残疾儿童救助,农村公共厕所改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床位建设,行政村配电网改造,提高城乡居民低保,强化职业培训,疾控中心达标,提升农村通讯网络,建设农村公路安防设施,乡村“雪亮工程”建设,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中医药服务基层全覆盖,法律援助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任务。

  2.围绕“八有”等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办好一切群众看得见得实惠的民生实事。各级党组织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围绕“八有”(幼有所有。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乐有所去)等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认真研究实施一批文化惠民,公共服务和关爱特殊群众的民生实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组(党委)根据职责范围力争办10件以上涉及群众共同利益的实事,各基层党组织办3件以上群众“急难愁盼”的实事,每个党员至少为群众办1件实事好事。所有“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按照一事一档进行存档备查。

  3.认真组织好“群众最暖心的100件民生实事”展播活动。属于省委、省政府明确的民生实事任务必须要在10月底前基本完成,年底前全面完成。认真组织开展“最暖心的100件民生实事”展播活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任务要系统进行展播,各单位自主实施的民生实事至少申报1项以上参加展播。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大事来抓,党委(党组)亲自抓,领导班子要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既要立足单位和个人所能,又要确保群众真正所需,把实事办到群众的心坎上。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和绩效评估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督导调度,确保各项民生实事落地落实。

  2.加强监督检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随机抽查,对做得好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单位、不办实事的党员予以通报批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担当、不作为的严肃问责。县委党史教育巡回指导组要精心指导,对许空诺、凑数式的办实事及时纠正,对效果好、影响大的实事要及时向县委党史学习教育办公室推荐。

  3.加强舆论宣传。县融媒体中心要开设“我为群众办实事”专栏,每周要宣传2件以上典型案例,活动结束前要进行一次系统回顾,推出“群众最暖心的100件实事”系列节目,分行业、分部门、分区域总结报道我县“我为群众办实事”成效。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及时向上级媒体推荐XX的好举措好成效,展示我县党史学习教育成效。

【篇五】村支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集团党委关于扎实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安排,着力推动党支部广大党员牢记初心使命、强化宗旨意识,积极主动为职工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增强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经党支部研究,决定深入开展“我为职工办实事”实践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以深入实施“党建+”工程为引领,组织推动党支部深入排查解决企业职工群众反映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团员积极主动为职工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更好担负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主要内容

  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团员要认真组织开展“我为职工办实事”实践活动

  1.召开职工座谈会。

  紧扣基层党建“七化”提升工程,围绕“清障转型、提质增效”,主动化解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召开职工座谈会,征求广大职工意见,切实解决存在的难题。

  2.搭建员工活动室。

  针对员工平时缺少活动区域问题,改造员工活动室,增加员工团结力、向心力、凝聚力。

  3.争做一线服务排头兵。

  成立志愿服务队,建立党建+微笑服务品牌,推动服务品质的提升。

  三、活动安排

  1.排查摸底(4月中旬-5月上旬)。党支部通过开展走访调研、召开党员职工座谈会、举办“微笑大使”等活动,广泛收集党员职工的意见建议,梳理排查党员职工的“急事、难事、愁事”和“痛点、难点、堵点”,为确定项目提供“第一手资料”,列出问题清单。

  2.确定项目(5月下旬)在排查摸底的前提下,由党支部组织讨论研究,提出待选项目,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研究决定。提交党员大会审议的“我为职工办实事”项目应当包含项目名称、经费预算、推进举措、时间安排、目标成效等。原则上明确1-2个整年度的“我为职工办实事”项目。

  3.晾晒承诺(6月上句)。项目经党员大会研究通过后,形成项目清单,上报到所属党委备案。及时通过“致党员职工的一封信、信息公开栏等形式,晾晒项目、晾晒承诺,接受职工监督。党支部要引导党员主动亮身份、亮行动,对职工反映有困难诉求的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

  4.半年评估(6月下旬)。由党支部牵头,逐项开展半年评估,重点查进度是否序时推进、质量是否过关过硬,鼓励通过举办现场问询会、职工评议会等形式,让职工现场提出评估意见。

  5.验收评选(12月中旬)年底前,党支部对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检查验收,对所有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真正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6.建章立制(12月下旬)注重制度建设,总结完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团员联系服务职工的好做法、好经验,推进“我为职工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四、组织领导

  党支部要按照集团党委部署要求,切实加强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深入开展“我为职工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好、实施好、宣传好,今年“七一”前后要达到活动高潮。要制定工作方案,因地制宜,确保办实事项目落实落地、早见成效。努力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史学习教育带来的新作为、新气象。

【篇六】村支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市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现就在全市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要求,引领推动全市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弘扬党的光荣传统、优良作风,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根本宗旨,强化公仆意识、为民情怀,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员领导千部表率作用,立足市情,结合各行各业实际和立足本职岗位为人民服务,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回应社会关注和群众期待,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真正把××的事情办好,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好,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

  二、基本遵循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深刻领悟***总书记关于“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人民拥护、群众满意”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落脚点,把查民情访民意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第一步,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群众、深入生产一线、深入下属单位、深入服务对象,把初心使命转化成为民办实事的自觉动力,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办群众之所需,以行之有效的实践活动回答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

  (二)坚持问题导向。

  坚持问计于民和问需于民,聚焦突出问题梳理“我为群众办实事”任务清单,聚焦群众反映最强烈、期盼最集中、关切最紧迫的问题,聚焦发展亟待解决的痛点难点问题,聚焦长期未能解决的民生历史遗留问题,研究提出和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利用好网络问政、“12345”政务热线、建议提案、信访办理和巡视、巡察整改等重点渠道查摆问题,找准查实基层和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

  (三)坚持示范引领。

  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示范引领全社会为民办实事。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建立基层党支部联系点,至少帮助解决一个具体问题或帮办一件实事,普通党员要结合自身岗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帮扶联系户或有需求的群众至少帮办一件好事实事。开展岗位学雷锋活动和建立党员先锋岗、责任区、推行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引导单位基层党组织与村(社区)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城乡社区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因地制宜地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伍,动员广大党员常态化参与志愿服务,带动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共同行动。

  (四)坚持多方联动。

  以党政机关主导,带动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推动形成各级党组织聚焦聚力、广大党员积极行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踊跃参与的良好局面。群团组织要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完善拓宽为民服务的制度化渠道,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发挥好城乡各类社会组织作用,完善民间资源融入民生项目投入机制,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同时,为群众服务他人、服务社会、参与社会事务搭建平台,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重点任务

  对标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突出以“六个聚焦”为牵引,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一)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办实事。

  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地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总体要求,紧盯我市打造“五区一中心”发展战略定位,实施乡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城市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城市更新、城市温暖、房地产领域问题整治、基础教育提升、深化医改、“放管服”改革、农村治理提升行动等“十项行动”,注重在增强创新能力、推动平衡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开放水平、促进共享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分析研究,制定更加精准务实的改革举措,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发展和安全,推动解决我市产业基础薄弱、经济结构不优、发展质量不高、城乡发展不平衡等问题,着力固底板、补短板、锻长板,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让群众分享高质量发展成果,共享高品质幸福生活。

  (二)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衔接办实事。

  立足行业岗位本职聚焦工作重点,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开展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创建示范、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示范、扶贫资金资产规范管理示范、乡村建设行动示范等四项示范活动为抓手,加强常态化帮扶,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加可持续。持续推动农村“三变”改革,进一步深化“331+”机制模式,实施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落实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任务,推进农村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培养文明乡风,建设美丽宜人、业兴人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助力脱贫地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

  (三)聚焦保障基本民生需求办实事。

  以全面落实、高质量完成省列、市列民生实事为牵引,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力办好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托幼、住房等具体民生项目,推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老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取得新进展。突出围绕城区上学难、停车难、群众就医难、农民工就业难等民生问题帮办一批实事好事。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促进公共资源着力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山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性。借助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等重要载体,加快推进环境提升、道路整治、城市管理、文化体育、老旧小区改造、用水安全、供热供气、海绵城市建设等方面的民心工程,切实把老百姓家门口的事办好。加强城镇风貌管控,厚植文化元素,塑造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改善市民生活品质。关心关爱基层劳动者、生活困难群众群体的生产生活,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四)聚焦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便民利民办实事。

  以升级“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拿出更大的勇气、更多的举措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为群众解绊,为企业松绑,为市场腾位。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健全强化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企业投资项目生成落地13项机制,推进项目竣工验收“多测合一”改革,实行社会投资小型风险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结合数字政府建设,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动数字服务窗口向乡镇社区下移,推进“不来即享”向更多领域拓展,努力实现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同时,整合各类热线电话,打造“7×24小时”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五)聚焦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办实事。

  全面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将直接面向群众、乡镇(街道)能够承接的服务事项依法下放,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为群众服务。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积极提升网格化基层社会现代化管理水平。以建设智慧交管、智慧帮扶、数字乡村、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政务、智慧环保、智慧水务和县(区)智慧医共体等政务应用场景为牵引,推进构建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排查矛盾、化解矛盾,主动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征地拆迁等方面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巩固我市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治理成果,健全防范涉黑涉恶治乱长效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让群众切身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在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上迈开新步伐,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六)聚焦健全完善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办实事。

  从破解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入手,及时梳理已经制定的惠民政策措施,逐项排查落实情况,对与群众联系不紧密、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不完善的政策措施及时修订完善,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切实负起责任,转变作风,强化执行力,提高落实惠民政策的自觉性。集中出台一批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政策举措,推出一批为民惠民便民的实招硬招,提高各项惠民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精神,落实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进一步拓展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方式,推动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志愿服务活动机制、解民忧办实事工作机制、为民服务清单管理机制等长效机制,促进为民服务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

  四、实施步骤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20_年4月起至12月结束,按照以下几个环节展开。

  (一)筹划组织阶段(20_年4月)。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立足本职,主动加强与服务对象的对接衔接,全面了解掌握基本情况,找准突破口、切入点,与群众面对面共同商讨确定帮办实事计划或清单,研究谋划提出切实可行、符合实际的为群众办实事具体项目,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划分和完成时限等,形成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及台账清单。方案及台账清单于4月底报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深入实施阶段(20_年5月至11月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实效导向相统一,对议定的帮办事项,严格实行台账管理,逐项压紧靠实责任,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及时跟踪问效,按期对账销号,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条条有落实。

  实践活动从动员大会到党中央“七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以帮办实事为主,突出解决人民群众的急事难事和重点项目落实;从动员大会到总结大会,以建章立制为主,突出完善政策措施和建立长效机制。

  (三)总结验收阶段(20_年12月)。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对承诺事项逐条逐项开展对照检查,切实完成实践活动任务清单中的各类帮办实事任务,形成并提交实践活动总结报告。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照有关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要求和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提出的具体任务开展检查验收,并对验收情况进行通报。

  五、组织领导

  (一)靠实工作责任。

  各县(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督促指导本区域各行业结合职能职责认真梳理为群众办实事事项,研究确定重点民生项目清单,协调组织××属地全体党员为民办实事,协调推进重点任务落实。行业系统主管单位要发挥对本行业本系统的指导作用,研究解决共性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以上率下,带头下基层听意见,带头出实招,办实事、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二)突出分类实施。结合不同行业领域特点,立足本职发挥作用。机关党组织重点在制定惠民政策、实施利民项目、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水平上办实事求实效。企业党组织重点在提供高质量产品服务、保障职工权益、履行社会责任上办实事求实效。农村党组织重点在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上办实事求实效。城市基层党组织重点在提高城市基层治理能力、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建设文明城市上办实事求实效。文化、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党组织重点在解决就学、就业、就医等民生问题,满足群众美好生活新需求新期待上办实事求实效。社会组织党组织重点在提供高质量公共服务上办实事求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主流舆论引导作用,用好“学习强国”、“甘肃党建”学习平台和市县新闻媒体,深入报道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充分反映一线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成效,生动展示群众的热切期盼和积极反应。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引导鼓励时代楷模、最美人物和各行各业代表人士中的党员带头参加实践活动,带头和影响更多的人积极参与。深入挖掘和梳理为群众办实事典型事例,及时总结推广实践中形成的鲜活经验,以点带面推动解民忧破难题。

  (四)严格督查检查。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实践活动中要力戒不担当、不作为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将按照部署要求开展督促检查,对实践活动中存在的谋划不深入、推进不迅速、作风不扎实、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督促及时整改,确保实践活动有力有序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情况执行周统计、月报告制度,及时客观准确反映实践活动进展情况。

  (五)注重实际效果。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行业领域实际和党员个体差异,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安排民生项目,做则必成、做就做好。坚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做到需求由群众提出、过程由群众监督、成效由群众评价。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注意为基层减负,防止不切实际下指标定时限提要求,防止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华而不实的盆景式项目,防止把为群众办实事泛化为常规工作堆砌,切实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办到群众心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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