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打击违法经营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集合3篇
工作计划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增减项目来编写的,适用于特殊的单项工作。但不管是哪一种情况,都是这样主要目标&rdquo&ldquo实施步骤&ldquo政策措施&rdquo这三个基本术语在实际写作中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ldquo主要目标&rdquo称为&ldquo目标和任务&rdquo或&ldquo目标与对策&rdquo等等,放&ldquo政策措施&rdquo称为&ldquo实施措施&rdquo或&ldquo组织措施&rdquo等待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开展打击违法经营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篇1】开展打击违法经营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国家林草局关于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打击非法经营野生动物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乐府办〔20_〕30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加大打击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力度,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最大限度地减轻对野生动物及公众可能造成的潜在危害,维护生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群众健康、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是指野生动物的整体(含卵、蛋)、部分及其衍生物”。
(一)重点打击以下非法行为:
1.非法猎捕(捕捞)、杀害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2.非法人工繁育野生动物;
3.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4.食用野生动物;
5.利用交通工具、邮政快递等流通渠道,非法运输、携带、
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6.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未进行封控隔离,场所周边未设置隔离警示标识。
(二)重点检查以下涉野生动物场所、区域:
1.野生动物迁徙洄游通道、栖息地、繁殖地等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猎捕(捕捞)问题突出区域;
2.开展除捕捞水产品外野生动物交易活动的农(集)贸市场、超市、商店、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
3.非法加工、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窝点、饭店、餐馆、酒楼等餐饮场所和野生动物制品生产厂家;
4.车站、邮政等快递收寄点、道路联合防疫检查站等重要场所,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重点运输路线和交通要道。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专项行动协作机制。疫情防控期间,建立我镇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联合协作工作机制,由镇综治办牵头定期或不定期召集我镇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联席会议,强化执法协调联动,突出案件严查严办,保障行动顺利开展。联合协作工作机制成员单位有: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交管办、水管所、安监站、农办、林业站、林业办、邮政所、村委会。
(二)联防联控,协同执法
派出所牵头负责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及野外种群监管,打击违法违规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行为,打击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行为,打击非法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行为。派出所为牵头联络单位,负责综合协调、组织推动、汇总情况等相关工作。
镇水管所牵头负责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及野外种群监管,打击违法违规人工繁育水生野生动物行为,打击非法猎捕、野外杀害水生野生动物行为,协助派出所、安监站、农业办、林业站打击经营场所非法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行为。
镇安监站牵头并协同综治办、司法所负责对农(集)贸市场、超市、商店、酒店饭店、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开展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食用活动进行监管,严格落实野生动物交易市场关闭措施。对市场内发生的违法行为进行打击查处,对相关违法违规经营场所一律依法处置,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镇公路站、林业站、农业办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对客货运站场的检查,重点加强对往来旅客携带包裹、托运行李的检查,强化流通环节查验,防止将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化整为零、分散运输;要求客运站、道路运输企业做好警示宣传工作,提醒旅客不携带野生动物产品,协助做好相关监督检查工作,发现线索问题,及时通知并移送有关主管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邮政所负责对利用邮政快递流通渠道,非法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线索摸排,对涉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货品进行扣留,并交主管部门处理。派出所牵头负责对涉嫌违法犯罪案件快查快办、严查严办。
(三)深入排查,广辟线索
各单位有关部门要以《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20_年第4号)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国家林草局关于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打击非法经营野生动物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乐府办〔20_〕30号)的要求实施为契机,深刻把握本地涉野生动物非法经营活动特点,通过强化日常巡查、受理群众举报、开展网上巡查、布建特情耳目等多渠道入手,紧盯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全方位、多维度、不留死角进行广泛的拉网式排查,“条块并进”全面搜集、挖掘掌握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动态线索。组建联合工作队,深入本辖区重点场所、区域组织开展不间断的滚动暗访检查,深摸细查,及时发现涉案线索。充分运用网络巡查、大数据分析等专业化手段,筛查各类网络交易平台和社交媒体,及时发现有价值的涉案线索。积极发动群众,包括野生动物爱好者、志愿者组织等民间组织和个人主动揭发举报犯罪线索,建立举报奖励机制。
(四)重拳出击,严打犯罪
树立农、林、水、安监、公路、综治、司法、派出所、邮政等部门“一盘棋”思路,充分发挥各部门的技术特长和资源优势,形成高效联动、资源共享、通力配合的工作格局。在疫情防控期间,要紧紧围绕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捕、养、售、运、食”各个环节,严格落实“快受理、快立案、快侦查、快破案、快宣传”的“五快”工作机制,对查获的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一律立案侦查,对行政案件实行顶格处理,及时查清案情事实、及时依法打击处置、及时消除社会影响。对排查梳理出来的案件线索,要逐一落实侦办责任。
(五)多轨联动,综合治理
在突出“打”的同时,联动开展“治”的工作,派出所、综治、司法、林业、农业、安监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对辖区野外非法捕猎多发高发地区的巡查,对集(农)贸镇场及周边出租屋、饲养繁育场所、酒楼餐馆、农家乐、私房菜馆的巡查防控,有效遏制乱捕滥猎行为,深入挖掘储存野生动物的场所窝点,严防严打疫情防控期间封存动物的违规违法买卖、食用。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联动对接,建立完善信息沟通、专业支持、联动执法等领域的协作机制,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行为的监督管理,齐抓共管,全面清理整治集(农)贸市场、出租屋、物流集散中心、餐饮场所,严格执行“七个一律禁绝交易”等综合治理措施,最大限度挤压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空间。各有关部门要持续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大有力震慑效应。
(六)加大宣传,加强培训
一是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安监站、林业、农业等主管部门在开展联合行动前针对我镇野生动物特点,印制比较常见的野生动物宣传实物图片和举报途径,大范围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知晓率,以便开展联合行动;二是派出所、综治、司法、林业、农业、水管所等主管部门要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野生动物鉴别业务能力;三是镇安监站、综治、司法、派出所部门要加大对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食用方面的宣传,提倡良好的法制意识和饮食风尚。
四、行动步骤
(一)强势打击阶段(即日起至我镇疫情防控工作结束)
紧密围绕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中心任务,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颁布实施的相关规定、措施,集中力量向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发起猛烈攻势。按照“最严厉的处罚”工作要求,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打击、顶格处理,对摸排经营的案件线索要快侦快办、一查到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打出声威、打出气势。
(二)持续打击阶段(我镇疫情防控工作结束至20_年9月30日)
继续强化工作措施,及时调整打击整治工作思路,将专项执法行动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注重发现隐藏在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背后的黑恶势力、贪污受贿和保护伞。保持专项打击整治工作力度不减、劲头不松,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开展。
(三)巩固提升阶段(20_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对行动打击、执法办案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提炼战法,不断完善打击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在查办案件中发现相关日常监管领域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进一步补齐短板、堵塞漏洞。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应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发挥合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
切实提升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扎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落地。
(二)落实工作责任,务求取得实效。派出所、综治办、司法、安监、农业、林业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此次专项行动的主要责任人,要对专项工作亲自研究、亲自落实,深入工作一线、狠抓落实。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及时开展查漏补缺,及时补齐短板,要细化分解任务、严格落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推进。
(三)严格考评奖励,深化严打成果。各相关单位要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确定一名联络员,建立情况报告制度,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工作进展和成效于每月25日前上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10日前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2】开展打击违法经营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根据“北岸开发区20_年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座谈会”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郭立忠(区农林局局长)
副组长:余汉斌(笏石公安派出所所长)
林 龙(农林局副局长)
成 员:陈冠威(区农林局干部)
黄志杰(山亭镇林业站负责人)
方宗华(忠门镇林业站负责人)
谢剑涛(东埔镇林业站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冠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打击重点和行动目标
(一)打击重点
1.野生动物繁衍栖息地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非法猎捕、经营候鸟的行为。
2.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行为;非法加工、经营野生动物和非法消费野生动物的场所、集贸市场。
3.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在酒店、饭店等各类场所大操大办的举办宴会行为进行抽查,看是否存在非法消费野生动植物。
(二)行动目标
1.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保护意识。
2.开展执法检查,加大惩处力度,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预防破坏野生动物案件的发生。
3.建立健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长效机制,规范经营管理,确保野生动物资源安全。
三、行动步骤和阶段任务
(一)宣传排查阶段(20_年12月24日—20_年1月15日)。制定行动方案,成立机构、开展动员宣传,出动宣传车在重点地段开展巡回宣传,组织各镇开展摸底排查。
(二)打击整治阶段(20_年1月16日—2月15日)。在宣传动员落实的基础上,集中力量清理整治乱捕滥猎、非法驯养繁殖、非法加工经营野生动物的现象。发现线索依法快速查处,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三)总结提高阶段(2月16日—3月15日)。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查漏补缺,积极探索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
野生动物是森林生态系统的组成部分,对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部门要深刻认识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镇要研究制定周密的行动方案,落实责任、分解任务、细化措施,保持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切实维护我区生态平衡和野生动物资源安全。
(二)明确重点,严厉打击
各镇、笏石森林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协同作战,密切配合;要加强与工商、公安、交通、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协作,督促指导各镇对野生动物迁徙繁衍地、活动区域的重点林区、河流湿地、自然保护小区等进行拉网式巡护清查,掌握本辖区野生动物资源情况,及时发现违法犯罪线索,针对乱捕滥猎高发区,非法经营加工野生动物场所及非法运输野生动物路线等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重点,要进行严厉打击。森林公安派出所要建立健全案件督办协作机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大要案件要依法从严查处,绝不宽纵,坚决把乱滥猎、非法经营、加工、运输野生动物歪风彻底打下去。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严禁以罚代刑、降格处理。重、特大案件要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和移交。
【篇3】开展打击违法经营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根据《淳化县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历次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规建别墅问题的教训,把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聚焦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问题,坚持“打、防、管、控”并举,扎实开展专项打击整治,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构建野生动物生态保护长效管理体制,切实保护好我镇野生动物资源,努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方里。
二、打击重点和行动目标
(一)打击重点
1.野生动物繁衍栖息地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非法猎捕、经营候鸟的行为。
2.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行为;非法加工、经营野生动物和非法消费野生动物的场所、集贸市场。
(二)行动目标
1.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保护意识。
2.开展执法检查,加大惩处力度,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预防破坏野生动物案件的发生。
3.建立健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长效机制,规范经营管理,确保野生动物资源安全。
三、行动步骤和阶段任务
(一)排查摸底阶段(3月15日—3月31日)。成立领导机构,制定行动方案,开展动员宣传,各村利用广播、会议等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同时组织护林员做好管辖区域出入人员、车辆排查,并做好登记工作。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4月1日—11月20日)。在宣传动员落实的基础上,集中力量清理整治乱捕滥猎、非法驯养繁殖、非法烹饪、非法加工经营野生动物的现象。各村发现线索依法快速举报,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三)检查总结阶段(11月21日—12月31日)。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查漏补缺,积极探索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 。野生动物是森林生态系统的组成部分,对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村要深刻认识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要研究制定周密的行动方案,落实责任、分解任务、细化措施,保持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切实维护我镇生态平衡和野生动物资源安全。
(二)明确重点,严厉打击 。各村要协同作战,密切配合;要加强与市管、公安、交通等部门协作,督促指导各村对野生动物迁徙繁衍地、活动区域的重点林区、河流湿地、自然保护区等进行拉网式巡护清查,掌握本辖区野生动物资源情况,及时发现违法犯罪线索,针对乱捕滥猎高发区,非法经营加工野生动物场所及非法运输野生动物路线等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重点,要进行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