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医疗机构医保服务承诺书
承诺书是 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诊所医疗机构医保服务承诺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诊所医疗机构医保服务承诺书
一、xx县人民医院是为xx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公立性医院,以“救死扶伤”为神圣职责,树立“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全心全意为伤病员服务。
二、一切医疗服务行为严格遵章守纪,严守操作规程,按医疗科学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和治疗。
三、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就诊和住院条件,服务能力和医护质量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标准。
四、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使人均出院费用控制在全国较低水平。
五、严格执行新农合、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保障资金安全,服务质量让患者满意,费用控制不超过规定标准。
六、全院干部职工抵制一切商业贿赂行为,不接受红包、回扣,不以权、以医谋私,把“三不让”内容贯穿在医院一切工作的始终。
七、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把“三好一满意”作为我院的服务标准,用“宾馆式服务”的理念和“优质护理服务”的要求为每一位患者提供满意的服务。
八、认真负责地落实处理每一位患者、家属及社会的投诉或举报。对《院长信箱》中的每一条意见和建议,凡署实名者,做到100%回复处理。
九、对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实行院务公开,各种招标、采购实行阳光操作,药品、耗材进购、劳动鉴定、体检、转院等流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诊所医疗机构医保服务承诺书
为全面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执业行为,改进行业作风,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争创群众满意医疗卫生单位,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民主评议。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强化服务意识,坚持依法办事。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全面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全面落实《江苏省医疗机构主要窗口服务规范》,医务人员做到衣帽整洁干净、佩戴胸卡、礼貌文雅、温馨优质服务。坚持依法办事,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服务职能,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规定。
二、改进医疗服务,方便群众就医。认真落实《改善医疗服务24条具体措施》,全面推行预约诊疗服务,推行门诊弹性排班、分层分科分区挂号候诊取药、全日制专家门诊、无假日检查、大型检查一日报告,“一站式”导医服务和住院集中处置中心等服务措施,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三、规范诊疗行为,保障质量安全。大力推行合理诊疗、合理用药、合理检查,逐步实施临床路径门诊诊疗规范和单病种费用管理,落实省内不同地区的二级以上医院检查检验结果实行互认等重点制度。严格“三基三严”训练,全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四、规范收费标准,办事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收费标准,做到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全面实行院(事)务公开,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及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政策依据及时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常用检查项目、药品价格全面公开公示,住院病人费用实行一日清单制,增强收费透明度。
五、落实惠民措施,扩展服务范围。推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开展复明手术,为农村妇女提供更完善的孕产期保健服务,为艾滋病患者提供“四免一关怀”服务,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建立健康档案、儿童预防接种等10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全城乡15分钟健康服务圈,创新基层医疗服务模式,主动上门为群众提供服务。积极推进志愿者医院和社区服务,探索卫生志愿服务的新形式和新内容。
六、落实医改政策,让群众得实惠。全面落实医改措施,积极推进改革。扩大妇女病普查和乳腺癌、宫颈癌筛查覆盖面,提高产前诊断率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进一步加强住院分娩管理,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改革新农合付费方式,将住院费用自付比例降到35%以下,全面提高部分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将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心病和重性精神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的报销比例提高到90%。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和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切实减轻群众药品费用负担。
七、落实医德医风规范,严肃查处违规行为。自觉遵守“关爱病人、钻研医术、合理诊疗、精心施治、诚信守法、德技双馨”的新时期医德医风规范,自觉做到拒收红包、回扣,廉洁行医。在窗口服务场所设立意见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举报、投诉的收受红包、回扣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诊所医疗机构医保服务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证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本企业承诺如下:
1.严格依照《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保证经营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2.坚决抵制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绝不销售假劣及过期失效、霉变的药品、医疗器械,发现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后,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3.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的过程中,不以各种名义给予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回扣、提成等财物;
4.原料采购、广告宣传和参与药品、医疗器械投标竞标过程中,不采取非正常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
5.药品、医疗器械审评、认证发证、检验检测等环节中,不采取非正常手段获得准入资质;
6.积极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建立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用档案,如实申报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资质信息、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和经营活动中的相关信用信息,接受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信用评级考核和分类管理,同意向社会公示本企业的所有优良或不良经营行为、奖惩记录,自觉遵守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用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共同树立信用自律的道德观念和行业风尚;
7.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过程中,不以各种名义给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