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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急预案【十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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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6-27 20:04:5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草原是一种地球生态系统,分为热带草原、温带草原等类型。它是地球上分布最广的植被类型。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急预案的文章16篇 ,欢迎品鉴!

【篇1】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森林草原防火的能力,确保全景区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结合景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原则

  努力做到科学有序地组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确定最佳扑救方案,快速调动有效的扑火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指挥最有力的扑火队伍到达火灾现场。在科学、高效的领导指挥决策程序指导下,实现最快的扑灭火灾的目的。

  二、启动条件

  凡属以下火情,均启动本方案。由景区领导全权指挥扑救,各部门、必须迅速反应,按指令组织实施。

  1、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灾区内的;

  2、大风天火势难以控制的;

  3、已有明火在林地草地内燃烧的;

  4、燃烧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的;

  5、简单人力扑救无效的;

  6、需请求县森林草原扑火队伍及驻镇单位或去森林公安支援的。

  三、启动程序

  各部门发生火警火灾时应严格按照火警、火灾报告制度逐级上报。

  1、景区凡发生上述火情的,应立即向领导报告,不得延误。

  2、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报告,并做记录。

  3、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要立即组织了解和快速掌握具体情况,并及时向县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4、随时了解掌握火场情况,为县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决策做好各项工作。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组 长:

  工作职责:

  1、及时掌握景区有关灾情;

  2、协调各部门组织防火工作;

  3、负责处理各项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

  4、负责信息传递,排查隐患;

  5、实施各项应急措施;

  6、发布有关防火命令、指示、通知、通告;

  7、统一调度有关方面的人员、设备、物资、能源、组织防火;

  8、向上级领导及时报告灾情;

  9、做好受灾游客思想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五、应急反应

  1、接警、报警

  凡发生本预案启动条件之一情况的,应立即上报景区领导,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并认真做好记录。

  2、启动预案,设立指挥部

    县政府机关带班领导及防火负责人接到值班员报告后,要详细了解火场态势,做好应急措施准备,必要时立即成立前线指挥部,以便加强火场指挥,协助督察火场扑救工作和扑火力量的调动

     3、召集成员会议,听取火情汇报,制定扑火方案及扑救措施;下达扑火命令,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各扑火队伍在要处于备战状态,一旦有令,立即出击。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对参加扑救景区火灾有功部门和个人,要根据《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的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4、扑火原则及安全保障

   要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讲究战术,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到一线指挥扑火,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参加扑火。

  5、后勤保障

  景区各部门,要做好扑火战斗的后勤保障计划,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各部门要协同作战,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安保人员要维护好火场的治安管理。

  6、善后处理

  景区火灾扑灭后,除部分人员看守火场外,要及时组织扑火队伍撤离火灾现场。扑救工作结束后,由景区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负责火案调查,核实受灾损失,核算扑火费用,提出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理意见等善后处理工作,写出调查报告,上报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或县政府。同时,组织做好扑救火灾的总结工作,表彰对扑救火灾有突出贡献和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篇2】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全面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_年2月25日上午10时,我镇党委书记张志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岳保华,分管领导副镇长杨爱国在野庄村开展森林草原防火演练。

  本次演练活动共组建5支队伍,共计70余人,分别是章腔矿业有限公司应急分队、紫荆山林场应急分队、辛庄村应急分队、贾庄村应急分队、野庄村应急分队,演练活动以模拟发生森林火灾为背景,启动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发出集结命令,迅速冲往“起火点”,利用风力灭火器、二号工具、三号工具、铁锹等工具进行扑火,快速、安全、有序地进行了模拟扑救,并做好安全撤离、余火清理、现场留守等后续工作。

  通过此次应急演练,有效检验了我镇在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时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了全镇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强化了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之间协同作战的能力,及时发现问题,弥补短板弱项,为全面做好苏龙口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篇3】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急预案

为规范锦屏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森防

指挥部)工作,发挥森防指挥部工作职能,根据《贵州省森林草

原防灭火应急指挥部工作规则》、《黔东南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

指挥部工作规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机构设置

(一)县森防指挥部设指挥长 1 名、常务副指挥长 1 名、副

指挥长由县武装部副部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应急局、县

林业局等主要负责人担任。

( 二)县森防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局,负责指挥部日

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应急局、

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分管负责人担任。

二、工作职责

(一)县森防指挥部职责

县森防指挥部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和指

导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主要职责:

1.研究部署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2.指导协调较大森林草原火灾及其他需要指挥部响应处置的

火灾扑救工作;

3.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国

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森林草

- 2 -原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其他重大事项落实情况;

4.组织指导有关森林草原火灾的调查评估处理;

5.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二)县森防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协调推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成员单位贯彻党中央、国务

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森林草原

防灭火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

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县森防指挥部的工作要求;

2.分析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

政策和重要措施调查研究,协调解决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重

要问题和成员单位提出的重要事项;

3.研究提出县森防指挥部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

综合汇总和通报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情况,承办县森防指挥

部会议、文件起草、制度拟订、议定事项跟踪督办等工作;

4.研判发布全县森林草原火险信息和监测信息,组织实施森

林草原防灭火督查、约谈等工作,组织重大森林草原火灾调查评

估处理,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森林草原火灾事故查处工作;

5.按照指挥长、副指挥长要求,做好较大森林草原火灾预案

启动及其他需要县森防指挥部响应处置的火灾扑救有关协调指导

工作;

6.负责县森防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日常协调联络工作:

7.承办县森防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 3 -(三)县森防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1.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媒体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政策解读

和成效宣传,指导县属新闻单位及有关部门做好较大及以上突发

森林草原火灾事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指导有关部门开展森林

草原防灭火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新闻及网络媒体、广播影视、新闻

单位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报道。

2.县应急局: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

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及森林草原防灭

火工作,组织编制县级应急预案、森林草原火灾处置预案及综合

防灾减灾规划并开展实施有关工作;负责发布森林草原火险、火灾

信息;牵头负责森林草原火灾县际联防相关工作;协调、指导林区

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承担县森防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3.县林业局: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行业管理责任,组织

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

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春蕾林场和草原火灾预警监测、宣

传教育、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以及组织指导护林员等专业队伍

建设;负责落实县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

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必要时可以提请以

指挥部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4.县公安局:负责做好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交通管理工作,

保障防灭火等救援队伍顺利到达扑火现场,维护火灾现场及周边

的治安、交通秩序;负责火灾现场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森林草原

- 4 -火灾违法案件的立案、侦破和查处;协同林业部门开展森林防火宣

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5.县人民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驻锦武警部队、民兵、

预备役部队参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

6.县武警中队:协助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参与森林草原火灾扑

救工作;参加营救群众、转移公私财产等工作。

7.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协调指挥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现场工

作;参加火灾扑救,转移营救群众等工作。

8.县发展改革局: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县级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参与审核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

设规划;保持重要应急物资价格水平基本稳定;负责指导各乡镇运

营企业开展天然气长输管道沿线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根

据扑救需要,协调做好应急救援人员及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

9.县教育科技局:督促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及教育机构开展

森林草原防火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森林草原防火基础知识纳入

中小学校的安全教育内容。

10.县工信商务局:负责协调森林草原防灭火扑救中的应急

通信保障工作,负责协调森林草原火灾有关抢险救援工业产品的

保障工作;负责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期间防火物资、生活必需

品的市场供应管理。

11.县民政局:负责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

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工作;督促指导县内

- 5 -公墓和福利机构等的森林防火宣传和管理工作。

12.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安排县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预算,及

时筹集、审批和拨付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资金,负责森林草

原防灭火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13.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森林草原火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

地审批工作。

14.县交通运输局:督促指导各乡镇开展公路沿线作业范围

内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协调做好森林草原火灾扑火

应急人员、救灾物资的道路运输保障工作。

15.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林区农村生产、生活用火管理。

16.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督促落实景区内的森林草原火

灾防控措施,做好受灾景区旅行者疏导救援工作,负责指导旅行

社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

17.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区卫生防疫

和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18.县气象局:负责全县范围以及重点林区、重点时段森林火

险的气象监测,及时提供和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会同应急、林

业等部门会商发布森林草原火灾预警信息。

19.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负责发送森林防

火宣传知识及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发生较大森林草原火灾时,

做好火场应急指挥通信保障。

20.锦屏供电局:负责做好供电设备抢修,保障正常供电。

- 6 -各成员单位除承担上述职责外,还应根据县森防指挥部的要

求,承担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未列的其他部门和单位,应

根据县森防指挥部指令,合力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的相关

工作。

三、工作制度

(一)县森防指挥部实行集体负责制

县森防指挥部实行集体讨论决策共同负责制,原则上每年至

少召开 1 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和调度

会议,共同决定全县重大森防问题和研讨重大森防事项。

(二)县森防指挥部全体会议

县森防指挥部全体会议由指挥长主持,出席会议人员为常务

指挥长、副指挥长及成员,根据会议议题请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

同志及专家参加或列席会议。会议议题由县森防指挥部办公室根

据指挥长、副指挥长要求或成员单位建议研究提出,按程序报指

挥长批准确定。会议要讨论的文件,由县森防指挥部办公室提前

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并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指挥长同意后提交会

议。

(三)县森防指挥部专题会议

专题会议由指挥长或由指挥长委托的副指挥长主持,出席会

议人员由县森防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按程序报指挥长或主持

会议的副指挥长批准。会议议题由县森防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指挥

长、副指挥长要求或成员单位建议研究提出,按程序报指挥长或

- 7 -主持会议的副指挥长批准确定。会议要讨论的文件,由县森防指

挥部办公室提前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并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指挥

长或主持会议的副指挥长同意后提交会议。

(四)县森防指挥部调度会议

县森防指挥部适时召开工作调度会,组织应急、林业、气象、

公安、消防救援、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体广电旅游等单位开

展定期或不定期会商,科学分析研判森林防灭火形势,针对重点

时段、重点区域研究风险隐患防范和应对处置措施。

(五)县森防指挥部议定事项

县森防指挥部会议议定事项,由相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

抓好落实,落实情况及时向森防指挥部报告,县森防指挥部办公

室负责跟踪督办落实。

(六)县森防指挥部工作机制

建立森防指挥部成员各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资源

共享、支援配合的联动机制。

四、其他事项

(一)发文管理

县森防指挥部文件按程序报指挥长或授权委托的副指挥长审

核签发;县森防指挥部办公室文件按程序报主任审核签发,重大事

项请示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文件管理工作由县应急局统一负责。

(二)工作报告

县森防指挥部成员单位每半年向县森防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森

- 8 -林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其他会议贯彻落实情况等工作报告按时

限要求完成。

(三)表彰奖励

对全县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由县森防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程序报批后给予表扬、表彰和奖

励。

(四)实施日期

本工作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县森防指挥部会办公室根

据需要修订完善。

【篇4】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急预案

  今年冬季持续干旱,正是森林火灾高发期,为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严格落实防火责任

  (一)森林防火工作实行村干部负责制和包村干部督导制。各村支部书记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的森林防火负总责,森林防火包山机关干部负有督导责任,村干部、护林员是森林防火的直接责任人。

  (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镇、村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责任状,各村按照“谁管辖、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划定防火责任区,对各自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

  二、科学防范森林火灾

  (一)加强防火队伍建设。镇建立一支39人的半专业扑火队,配备相应扑火装备,人武部、林业站负责组织培训和训练;镇成立野外用火巡查管理队伍,由安监办、林业站负责;在高火险天气和重要节假日,各村要设立1—2名巡查员,配合该区域护林员的工作在重要地段进行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火警及火灾。有山林的村要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防火预备队伍,一旦发生突发山火,迅速组织扑救。各村必须选配1名责任心强且吃苦耐劳的森林防火巡查员,并签订责任状。

  (二)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各村必须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标语、宣传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面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中小学校要重点抓好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每位学生要发一份防火安全明白纸进行学习,严禁学生到户外放野火。

  (三)加强值班制度。各村要在森林防火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应急队伍集中待命,并确保政令畅通、通讯畅通,及时处置火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电话不得转接;村主要负责人、护林人员、应急队队员手机不得关闭。高火险天气和主要节假日安排专人每天进行巡山,村干部要带头上山巡查。

  (四)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格落实“三个不准”即防火期间不准任何形式的野外用火,不准带明火上山,不准上山放牧,镇、村两级要加强巡查,做到冒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立即坚决制止,并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

  三、责任追究制度

  (一)发生森林火灾通过查明起火原因。森林火灾发生后,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如因思想麻痹、工作不到位,瞒报、漏报,延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二)森林防火工作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直接挂钩,实行单项考核。凡发生森林火灾两起或一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或起火时间超过5个小时未扑灭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该村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三)加大对森林火灾肇事者的查处力度。对失火人员除责令检查悔过、恢复植被、赔偿损失外,根据灾情的性质、情节和后果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由镇林业站、派出所负责调查处理。

【篇5】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急预案

 森林草原火灾是危害森林资源的敌人,不仅破坏生态环境建设,而且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了增强森林草原火灾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快速、有序、科学、安全地扑灭森林草原火灾,有效地落实各项预防措施,早安排、早准备、早宣传、早发动,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本计划是根据上级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的。

  第一,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基础工作。

  近年来,由于天保工程和退耕还林工作的实施,我镇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森林覆盖率逐渐上升,但同时也增加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难度。有鉴于此,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基础工作迫在眉睫。

  (020年12月底前完成镇级、村级义务扑火队伍的组建,并成立领导小组,实行值班制度。

  (2)20_年1月底前实施坟墓主人等监测措施,严格审批各种野外用火,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

  (3)20_年1月底前完成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刷新添加标语,发放护林防火户主责任状,统计各种数据。

  (4)20_年1月底,签署五类人、住山户和中小学防火责任书,组织义务灭火队员进行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培训。

  整个防火戒严期,特别是节假日期间,认真落实各重点地段、路口及重要时段的入山登记,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禁所有野外用火。

  二、进入防火期的火灾监测和报告。

  (1)从12月1日到次年6月15日,镇林草站和村委会消防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由领导带班。

  (2)地面火灾监测任务主要由镇林业站和护林员承担,镇林草站和护林员必须按规定按时上岗,严格监测火灾。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火灾,应立即向镇人民政府或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机构报告。镇人民政府、镇林草站、村委会防火机构接到火灾报告后,必须立即动员灭火队伍进行灭火,并逐级上报。

  (4)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接到火灾报告后,应采取以下措施。

施:

1.积极主动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并详细了解火情发展动态。

2.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镇人民政府领导汇报火情情况。

3.时时保持通讯畅通,随时调度火场情况,认真做好火情动态记录,整理有关资料,做好向上级指挥部汇报的准备工作。

4.根据火场形势,需要县级专业扑火队支援的,应按顺序做好救灾准备工作,需调动森警部队的应立即通过县向州指挥部进行请示。

三、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与指挥

(一)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要注重战略战术,因地制宜,宜攻则攻,宜守则守,按不同地形、林分状况、火灾类型、风速、风向、火势等情况,制定扑救方案;在条件有利时,一鼓作气分别控制火势,把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做到有火不成灾,杜绝大火灾。扑救火灾的过程中,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人员和安排专人负责后勤补给工作;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负责带领镇级专业队进行明火的扑灭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签订责任状上的职责内容各司其职;村委会负责带领扑火人员运水和清理余火及火场看守工作。

(二)森林草原火灾的指挥。森林草原火灾属抢险救灾,必须严肃纪律,明确责任人,明确扑火责任区,扑救人员听从指挥员统一指挥行动,小的森林草原火灾由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所长进行指挥,所长不在场的情况下,由副所长进行指挥,大的森林草原火灾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部长进行指挥,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由上一级指挥员进行指挥。指挥时,人员不得擅自离开火场,凡不听指挥的,事后由现场指挥所报同级政府追究责任。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后,要认真清除余火,守护现场,防止死灰复燃。留守人员要对火场进行死看死守,确定无残火、无复燃条件后才能撤离。

四、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的查处

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的查处由镇林草站、各村委会协助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共同负责,当地部门、群众要积极提供线索,提高破案率,对隐瞒不报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查处后,对肇事者和相关责任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和刑事责任。

【篇6】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急预案

  森林草原火灾是危害森林资源的大敌,它不但破坏生态环境建设,而且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增强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做到快速、有序、科学、安全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切实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早布置、早准备、早宣传、早发动,把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控制到最低限度。现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工作

  近年来,由于天保工程及退耕还林工作的实施,使我镇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覆盖率逐步上升,但同时也增加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难度。鉴于此,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工作,刻不容缓。

  (一)20_年12月底前完成镇级、村级义务扑火队伍组建,并成立领导组,落实值班制度。

  (二)20_年1月底前落实好坟山坟主等监控措施,严格审批各种野外用火,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力度。

  (三)20_年1月底前完成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刷新和新增标语,发放护林防火户主责任状及进行各种数据统计。

  (四)20_年1月底,落实“五种人”“住山经营户”及中小学校防灭火责任书的签订,并组织义务扑火队员进行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培训。          

  (五)整个防火戒严期,特别是节假日期间,认真落实各重点地段、路口和重要时段的入山登记,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二、进入防火期的火情监测、报告

  (一)从12月1日至翌年6月15日,镇林草站及各村委会防灭火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有领导带班。

  (二)地面火情监测任务主要由镇林业站和护林员承担,镇林草站和护林员必须按规定、按时上岗就位,严密监视火情。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火情,应立即向镇人民政府或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机构报告,镇人民政府、镇林草站、各村委会防灭火机构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立即调动扑火队伍进行扑救,并逐级上报。

  (四)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接到火情报告后,应采取以下措施:

  1.积极主动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并详细了解火情发展动态。

  2.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镇人民政府领导汇报火情情况。

  3.时时保持通讯畅通,随时调度火场情况,认真做好火情动态记录,整理有关资料,做好向上级指挥部汇报的准备工作。

  4.根据火场形势,需要县级专业扑火队支援的,应按顺序做好救灾准备工作,需调动森警部队的应立即通过县向州指挥部进行请示。

  三、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与指挥

  (一)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要注重战略战术,因地制宜,宜攻则攻,宜守则守,按不同地形、林分状况、火灾类型、风速、风向、火势等情况,制定扑救方案;在条件有利时,一鼓作气分别控制火势,把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做到有火不成灾,杜绝大火灾。扑救火灾的过程中,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人员和安排专人负责后勤补给工作;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负责带领镇级专业队进行明火的扑灭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签订责任状上的职责内容各司其职;村委会负责带领扑火人员运水和清理余火及火场看守工作。

  (二)森林草原火灾的指挥。森林草原火灾属抢险救灾,必须严肃纪律,明确责任人,明确扑火责任区,扑救人员听从指挥员统一指挥行动,小的森林草原火灾由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所长进行指挥,所长不在场的情况下,由副所长进行指挥,大的森林草原火灾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部长进行指挥,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由上一级指挥员进行指挥。指挥时,人员不得擅自离开火场,凡不听指挥的,事后由现场指挥所报同级政府追究责任。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后,要认真清除余火,守护现场,防止死灰复燃。留守人员要对火场进行死看死守,确定无残火、无复燃条件后才能撤离。

  四、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的查处

  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的查处由镇林草站、各村委会协助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共同负责,当地部门、群众要积极提供线索,提高破案率,对隐瞒不报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查处后,对肇事者和相关责任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和刑事责任。

【篇7】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急预案

  森林草原火灾是危害森林资源的大敌,它不但破坏生态环境建设,而且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增强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做到快速、有序、科学、安全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切实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早布置、早准备、早宣传、早发动,把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控制到最低限度。现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工作

  近年来,由于天保工程及退耕还林工作的实施,使我镇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覆盖率逐步上升,但同时也增加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难度。鉴于此,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工作,刻不容缓。

  (一)20_年12月底前完成镇级、村级义务扑火队伍组建,并成立领导组,落实值班制度。

  (二)20_年1月底前落实好坟山坟主等监控措施,严格审批各种野外用火,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力度。

  (三)20_年1月底前完成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刷新和新增标语,发放护林防火户主责任状及进行各种数据统计。

  (四)20_年1月底,落实“五种人”“住山经营户”及中小学校防灭火责任书的签订,并组织义务扑火队员进行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培训。          

  (五)整个防火戒严期,特别是节假日期间,认真落实各重点地段、路口和重要时段的入山登记,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二、进入防火期的火情监测、报告

  (一)从12月1日至翌年6月15日,镇林草站及各村委会防灭火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有领导带班。

  (二)地面火情监测任务主要由镇林业站和护林员承担,镇林草站和护林员必须按规定、按时上岗就位,严密监视火情。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火情,应立即向镇人民政府或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机构报告,镇人民政府、镇林草站、各村委会防灭火机构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立即调动扑火队伍进行扑救,并逐级上报。

  (四)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接到火情报告后,应采取以下措施:

  1.积极主动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并详细了解火情发展动态。

  2.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镇人民政府领导汇报火情情况。

  3.时时保持通讯畅通,随时调度火场情况,认真做好火情动态记录,整理有关资料,做好向上级指挥部汇报的准备工作。

  4.根据火场形势,需要县级专业扑火队支援的,应按顺序做好救灾准备工作,需调动森警部队的应立即通过县向州指挥部进行请示。

  三、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与指挥

  (一)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要注重战略战术,因地制宜,宜攻则攻,宜守则守,按不同地形、林分状况、火灾类型、风速、风向、火势等情况,制定扑救方案;在条件有利时,一鼓作气分别控制火势,把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做到有火不成灾,杜绝大火灾。扑救火灾的过程中,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人员和安排专人负责后勤补给工作;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负责带领镇级专业队进行明火的扑灭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签订责任状上的职责内容各司其职;村委会负责带领扑火人员运水和清理余火及火场看守工作。

  (二)森林草原火灾的指挥。森林草原火灾属抢险救灾,必须严肃纪律,明确责任人,明确扑火责任区,扑救人员听从指挥员统一指挥行动,小的森林草原火灾由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所长进行指挥,所长不在场的情况下,由副所长进行指挥,大的森林草原火灾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部长进行指挥,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由上一级指挥员进行指挥。指挥时,人员不得擅自离开火场,凡不听指挥的,事后由现场指挥所报同级政府追究责任。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后,要认真清除余火,守护现场,防止死灰复燃。留守人员要对火场进行死看死守,确定无残火、无复燃条件后才能撤离。

  四、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的查处

  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的查处由镇林草站、各村委会协助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共同负责,当地部门、群众要积极提供线索,提高破案率,对隐瞒不报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查处后,对肇事者和相关责任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和刑事责任。

【篇8】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草原防火的能力,确保全镇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结合我镇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原则

  努力做到科学有序地组织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确定最佳扑救方案,快速调动有效的扑火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指挥最有力的扑火队伍到达火灾现场。在科学、高效的领导指挥决策程序指导下,实现最快的扑灭火灾的目的。

  二、启动条件

  凡属以下火情,均启动本方案。由镇政府全权指挥扑救,各村、镇属各单位必须迅速反应,按指令组织实施。

  1、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灾区内的;

  2、大风天火势难以控制的;

  3、已有明火在林地草地内燃烧的;

  4、燃烧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的;

  5、简单人力扑救无效的.;

  6、需请求县森林草原扑火队伍及驻镇单位或去森林公安支援的。

  三、启动程序

  各村发生火警火灾时应严格按照火警、火灾报告制度逐级上报。

  1、各村凡发生上述火情的,应立即向镇政府防火指挥部报告,不得延误。

  2、镇政府机关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报告,并做记录。

  3、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要立即组织了解和快速掌握具体情况,并及时向镇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4、随时了解掌握火场情况,为镇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决策做好各项工作。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镇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贺秉政担任,镇人大主席张宏、杜晓东任副组长,各包村领导、各村主任、镇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职责:

  1、及时掌握全镇有关灾情;

  2、协调各村、镇属各单位组织防火工作;

  3、负责处理各项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

  4、负责信息传递,排查隐患;

  5、实施各项应急措施;

  6、发布有关防火命令、指示、通知、通告;

  7、统一调度有关方面的人员、设备、物资、能源、组织防火;

  8、向上级及时报告灾情;

  9、做好受灾群众思想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目前各村已成立村防火领导小组及应急分队,但各村也应制定村防火应急预案。

  五、应急反应

  1、接警、报警

  凡发生本预案启动条件之一情况的,应立即上报镇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镇政府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向代办领导报告,并认真做好记录。

  2、启动预案,设立前指

  镇政府机关带班领导及防火负责人接到值班员报告后,要详细了解火场态势,做好应急措施准备,必要时立即成立前线指挥部,以便加强火场指挥,协助督察火场扑救工作。333、扑火力量的调动

  3、由镇政府召集成员会议,听取火情汇报,制定扑火方案及扑救措施;下达扑火命令,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各扑火队伍在要处于备战状态,一旦有令,立即出击。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对参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有功单位和个人,要根据《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的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4、扑火原则及安全保障

  要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讲究战术,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到一线指挥扑火,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参加扑火。

  5、后勤保障

  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做好扑火战斗的后勤保障计划,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各村、各单位要协同作战,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派出所要维护好伙场的治安管理,及时查处森林草原火灾案件;卫生院要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6、善后处理

  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后,除部分人员看守火场外,要及时组织扑火队伍撤离火灾现场。扑救工作结束后,由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负责火案调查,核实受灾损失,核算扑火费用,提出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理意见等善后处理工作,写出调查报告,上报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或县政府。同时,组织做好扑救火灾的总结工作,表彰对扑救火灾有突出贡献和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篇9】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急预案

尊敬的市领导: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近日防火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防火工作再落实再部署情况。3月24日,我县召开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开到村组,深入具体地部署了防火各项工作,特别是“六清”、护林员网格化管理、野外火源管理等重点工作,责任到单位,任务到人,具体到岗位。印发了自治县《关于禁止销售和使用锡箔冥钞纸钱等祭祀用品的通告》,印制2.5万张,已在全县各商铺和人员集聚处张贴提醒,并由县民政局牵头,协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乡镇组建专门领导小组,抽派人员组成四个督导组,指导各乡镇检查人员,下到各村组(社区)集市商铺,集中治理销售和使用焚烧类祭祀用品行为,发现祭祀焚烧类行为,追源溯根,对批发和销售单位严惩重罚,目前已对5236个商户实施了告诫,尚未发现祭祀焚烧行为。全县防火会议后,县政府再次召开常务会议,强化部署防火工作,会上,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县防火办再次梳理当前防火重点工作,以便笺方式分别提醒县级领导及县直各部门包保人员,开展防火督导时,重点检查的16项工作内容,以及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消除隐患,确保实现塞罕坝及周边地区零火情、防火指挥零失误无问责、零过夜火、零死亡火的“四零目标”。

  二、“六清”工作进展情况。自我县“六清”回头看工作开展以来,县防火办每天派4个督查组,在全县巡回督促检查,发现未清理到位或盲区死角,立即给相应乡镇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立行立改。3月30日,县林草局又召集直属七个林业工作站站长,召开专题部署会,每站安排两组人员,对区域内的各乡镇逐一抽查核实,查漏补缺。截止3月31日,共核查清理墓地11.6万个,清理路边68.6万米,清理地边0.89万处,清理林边0.83万处,清理矿边45处,我县无防火隔离带。全县“六清”工作已基本结束,与原定任务量相比较,墓地可燃物清理工作同台账数量一致,全部清理完毕;路边可燃物清理与原定任务尚有3.7万米的差距,还需进一步清理,计划在一周内完成;地边、林边、矿边可燃物清理全部达到了原定任务量。为保证“六清”工作达到规定标准,在整个清理过程中,我县严格推行县级及乡镇级督导组跟踪督查机制,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同时县防火办、县督考办组建的“六清”工作专项检查组将建立长效机制,本着“高火险期不结束,巡查工作不停止”原则,长期巡查检查,发现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地块,现场督导整改,并以此为突破口,推动全县防火工作上台阶,上档次。

  三、联防联控组织运行情况。与周边各县、旗加强沟通,共享信息,建起了长期联络机制,做到区域有界,防火无界。县内各乡镇间、各村组间、国民营间在防火工作上同步宣传、同步督导、共同监控火情,形成了责任链接、风险共担、协调联动、整体防控的一体化格局。3月25日15时10分,喀喇沁旗南台子乡雕虎沟村与我县毗邻处,村民燎地边引发火灾,喀喇沁旗通过已有联络平台第一时间向我县求援,我县及时出动扑火力量,快速扑灭了火灾,未出现越境火,未影响群众生产生活。

  四、深入推进护林员网格化管理。坚持护林员划区定岗上表进群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全县3302名护林员每人一格,村级建单元网,做到村域全覆盖,由全县312个行政村的村主任负责管理,37个乡镇分别建区域网,由乡镇长负责管理,县里建监管网,由县公益林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对护林员实行“挂牌监管,现场处罚”制度,发现不在责任区巡护、工作时不穿防火马甲、不佩戴胸卡的,现场开据罚单,现场处罚。

  五、防火微信矩阵群运行情况。按照市里要求,我县本着“分级建群,统筹监管”的原则,分层级组建了全县防火工作管理群、基层专业扑火队员工作群、县直属消防大队工作群和全县专职护林员管理群。目前,全县各级防火微信矩阵群总人数已达到3886人,实现了全天候沟通监控。同时,分别编制县级和乡镇级森林草原防灭火管理网络图,实现了责任明晰,任务明确,监管到人,管护到地块。

  六、火源管理情况。通过视频监控及巡查巡护等各种方式,严密监控野外火源,严打重罚野外用火行为。本周,我县共发现野外用火行为7起,行政拘留5人,罚款处理2人。县领导对区域内存在防火隐患的6名乡镇一把手进行了约谈。

  七、积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严格各级防火值带班制度,将应急预案编制成微缩卡,注明预案中每名工作人员的职责岗位和联系方式,保证发生紧急情况,能够快速联络,快速进入岗位。各级专业扑火队全员全天候备勤,保证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同时,不断加强培训演练,强化提升各级指战员的技能水平,做到快速反应,科学指挥,专业扑救,保证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3月25日,市防灭火指挥部领导来我县暗访时,到达县扑火队,立即拉动了我县乡镇级多个专业扑火队到指定地点集结,各专业扑火队全部提前到达指定集结地点,且人员、装备齐全,经受住了考验,得到了市指挥部领导的充分肯定。

  八、清明节期间及重点区域防火工作部署情况。清明节期间历来是森林火灾高发时段,我县已全县动员,县级领导、县包保部门人员、各乡镇全体干部职工在清明节期间全部下到田间地头和林区,一线巡查监管,严格护林员网格化管理,加强防火检查站职能作用,管村口、看山头、守路口、堵沟口、瞭坟头,死看死守,确保不出问题。塞罕机械林场及周边乡镇是我县防火重点区域,为保证该区域防火安全,我们有针对性地强化督导检查,不间断询问沟通,督促机械林场增强防火意识,严格防控措施。同时,县消防大队将以中队为单位,成编制组织队员沿坝宣传巡护,一旦出现情况,就近增援,及时扑救,确保万无一失。

 

【篇10】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应对火灾事故,建立健全交通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轻火灾事故带来的损失,确保交通安全、畅通。

  (二)编制依据。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20_年修订)>的通知》《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境内发生火灾事故交通系统处置暨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

  (四)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密切配合、快速反应,提高警惕、常备不懈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了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交通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股),刘尚宁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县交通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应急决策、部署和措施,启动应急预案;迅速了解灾情,确定应急工作方案,参与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和组织交通系统实施森林草原防灭火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和协调本县交通系统各项火灾事故应急行动,必要时可依法紧急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以及社会交通运输设施和装备,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紧急输送。

  (二)道路抢修指挥小组及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调用本单位及施工企业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翻斗车等机械设备,对事发现场道路进行抢修,确保道路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畅通;配合县林草局做好森林防灭火道路基础信息采集及规划建设工作。

  (三)救援车辆指挥小组及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救援车辆的组织、调度等工作,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设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保证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四)应急保障指挥小组及职责。

  主要职责:疏通交通,配合公安交警管制过往车辆,落实应急物资,做好后勤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

  三、预警预防与信息报送

  根据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预报,经批准,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向下属单位传达火灾事故预报,要求有关单位加强对重要交通基础设施采取紧急防护措施,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火灾事故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0837-7235559。

  四、应急响应和处置

  (一)应急措施。

  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火灾事故后,县交通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领导小组启动相关预案,统一领导指挥交通部门的应急处置工作。

  1.县交通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灾害程度和规模,及时研究提出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对策、措施和建议。县交通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协调物资调运和灾区内外交通保障等应急救援工作。牢固确立人民生命财产高于一切的理念,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资源,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紧急输送。当灾情特别重大,超出我县自身能力,需要外援时,立即报请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道路抢修指挥小组立即组织本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灾害现场,如需要可向其他专业队伍支援,对公路、桥梁等重要部位的受损状况进行调查和进行动态监测,提出应急预防对策及措施,并及时报送县交通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领导小组。

  3.救援车辆指挥小组立即制定交通运输保障计划,调集相关企业的专业运输车辆,到达县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要求的指定地点,保障防灭火应急物资有序运输,并会同公安部门,实行交通管制,开辟“绿色通道”,保障救灾物资与人员优先通过。

  (二)应急结束。

  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宣布灾区灾后应急期结束后,县交通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领导小组可适时决定和宣布应急工作结束。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应急工作结束后,在县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二)调查总结。按照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对事发原因、损失、经验教训、责任单位奖惩、援助需求、灾后恢复和重建计划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三)表彰惩罚。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对在火灾事故处置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火灾事故中瞒报、漏报、迟报、不报信息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各项灾后救灾、安置、保险理赔、调查总结和交通恢复重建工作。

  六、应急保障

  (一)应急经费保障。根据需要安排火灾事故应急工作专项经费,用于购置、完善、更新应急装备设施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工作的高效开展。

  (二)应急人员保障。各单位要组织一批年富力强、技能熟练、素质较好的职工,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确保在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够迅速集中,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通过改善技术装备、强化培训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工作队伍应急和处置能力。加强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完善专家参与应急工作的机制,建立科学决策、专家咨询制度提高科学处置水平。

  (三)应急装备保障。各单位要建立火灾事故应急装备信息数据库,明确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确保事发时能够应急使用。

  七、宣传、培训与演习

  (一)宣传教育。县交通系统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向社会和相关单位公布应急值班电话,组织和督促、指导各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常识和火灾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知识以及预案的宣传、讲解等普及教育活动。

  (二)培训与演习。应当做好火灾事故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培训工作,要有计划的实施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交通系统干部职工参与,达到普及火灾事故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配合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各专项应急队伍与各单位的合成演练和协同演习。

  八、附则

  本预案由县交通运输局制定负责组织实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篇11】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急预案

  各村、各单位:

  为了切实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千方百计保护我乡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加快生态环境建设步伐,保持生态平衡,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省、市、县“扑救森林火灾灾预案”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森林火灾发生的规律 

  从我乡的气候条件等情况的规律来看,全乡一年四季均有可能发生森林火灾,但主要集中在11月至次年6月。因此,我乡全年都是森林防火期。防火戒严期为每年的1月至6月。火灾发生的主要特点是:11月至次年2月,主要是上山采药,过路行人吸烟、烤火等引起;元旦、春节期间燃放鞭炮引起,3至6月主要是农村烧荒积肥及烧麦杆,学生春游、清明上坟烧纸放鞭炮,走夜路吸烟、野外违章用火引起,因此必须高度重视。

  二、全乡森林防火责任的划分

  (一)政府的责任

  1.森林防火工作实行政府首长负责制。即乡长责任制,主要行政领导是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部门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各村村主任负责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2.国家、集体、个人所属森林的防火、扑火工作,均按其行政区域管辖,由其所在地的村主任负责。实行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领导、统一检查落实。

  3.林主的责任:负责所有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做到权属清楚,范围明确。如发生火灾要迅速扑救,并报告有关部门。

  4.村委主任任期目标制的职责:负责本村所有森林资源的护林防火工作,对村有林地要落实专人看管。当发生森林火灾时,要迅速组织本村群众扑救,并立即报告。

  5、各村要建立好森林防火工作台帐,内容包括会议记录、工作安排、防火宣传、值班记录、火灾扑救、处理结果等,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两次组织对各村进行督查,查会议、文件的传达落实,查防火宣传,查防火领导机构的建立,查扑火器械的准备,查防火队伍的组建,查防火值班,查已发生火灾的处置力度,并将督查结果其纳入各村年终考核内容。

  (二)乡森林防火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的责任

  为提高扑救火灾的应急能力,成立乡森林防火应急领导小组,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林业的领导任副组长,乡林业站长、综合办主任、派出所、乡人武部干事、乡安监站职工、乡民政办主任、乡广播站长、乡中心校长、乡卫生院长、乡财政所长、乡林业站职工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林管站站长燕双锁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林管站。

  1.乡森林防火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乡及各成员单位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落实情况,并随时向乡政府领导汇报。当发生森林火灾时,协助乡政府领导协调村、组及各成员单位参与扑救工作。

  2、乡综合办:负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协调及后勤保障工作,主要负责组织扑火人员的集合,组织供应扑火救灾的物资和扑火物资的保管及供给,并储备足够的防火物资;负责防火扑救及日常宣传车辆的安排:负责扑火队伍人员及灾区群众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

  3、派出所: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时道路交通管制,确保消防车辆和扑火物资运送车辆及扑火人员预期到达现场;负责火灾现场秩序的维持和人员疏导;负责灾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等工作。

  4.乡武装部:负责民兵森林扑火的模拟演练。当发生森林火灾需要支援时,迅速组织民兵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5.民政办:负责做好因森林火灾引起的伤亡抚恤、遗属和灾民的安置工作。

  6.卫生院:负责做好因发生森林火灾引起的人员伤亡救护工作。

  7.广播站:负责做好森林防火的广播电视宣传工作。

  8.中小学校:负责加强对全乡中小学校学生,特别是林区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毎学期至少安排一次森林防火专题课。 

  9.安监站:负责把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全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统一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负责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查处在林区违法、违章用火及森林火警、火灾事故,打击破坏森林防火设施的犯罪分子。负责参与林区火灾安全事故的处理。

  10.财政所:负责对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投入,确保森林防火和扑火资金及时到位。

  11.林管站:负责做好森林防火的日常事务工作,为政府领导当好参谋。负责组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大队,作为一般火灾扑救先遣队,负责处理森林火灾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扑救森林火灾的方针及原则

  1、扑火的方针是: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把预防工作放在首位。

  2、扑救森林火灾的原则及要求:一是对森林火灾要求发现及时,要迅速就近组织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四、防火值班:

  1、政府防火值班按照政府机关安排的日常值班为乡防火值班,值班电话:0326-4900002。

  2、村级防火值班根据各村实际制定,必须由两委主干带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五、扑火力量准备

  1.以乡护林员为主体组建30人的半专业扑火应急队,作为扑救森林火灾的先遣队,由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直接调度。以乡级单位和乡级机关职工为主体组建一支由50人组成的应急扑火队。

  2.各村要以农村青年为主体组建一支义务扑火队,并做好造册登记工作,确保一有火灾能够立即出动。

  六、森林火灾的预防

  1、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各村应当经常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使各家各户,全民皆知的宣传,不留死角,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强化法制建设,形成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新风尚。

  2、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野外用火制度,野外用火实行审批制度。各村组织干部经常性进山巡查,对野外非法用火,依法给予严厉处罚。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戒严区和森林防火戒严期的相关规定。各村要对林区进行巡查,有森林火灾隐患的要登记造册,并及时整治,在森林火险等级较高的时期要增强巡山次数,认真做好儿童和病、痴、傻等病残人员的监护工作,切实控制野外火源,杜绝森林火灾的隐患。

  3、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各村、各单位、各包村干部要及时反馈群众野外用火情况。对火警、火灾要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

  4、森林防火实行责任制。乡政府与各村签订责任状,并检查责任落实情况。

  七、领导小组指挥要领

  1.基本思想:必须坚持统一领导,依靠群众,协同作战,强化纪律,有火即灭。

  2.基本要求:发现火情,立即上报。上报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做到有令即行,闻讯而动,指挥要强,行动要快,迅速扑灭,避免伤亡。

  3.基本手段:以人力扑火为主,做到因地制宜,因火施用,使用一切扑火工具和手段,如铁铲、砍刀、树枝、沙、土、水等迅速扑灭火灾,指挥主要依靠电话、手机、对讲机等。

  4.基本力量:一是半专业打火队,二是义务扑火队,三是林区群众等。

  5.基本战术:(1)以打为主,打隔结合,双线出击;(2)能打则打,能隔则隔,上不翻山,下不过沟;(3)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做到灭火不过夜;(4)灭火后要落实专人监视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八、扑火实施步骤

  扑救森林火灾,应本着先人后物,轻重缓急的顺序,严密组织实施。

  1.林区单位和村民、游客、巡山护林人员等人员,要见火即打,发现火情立即报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报警电话:0356-4900002、4900028,乡防火指挥部接警后立即启动本应急方案并同时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报警电话:0356-4223681。

  2、接到火情报告后,乡、村两级必须分别迅速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救火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村级扑火人员必须15分钟内到达现场灭火,乡级扑火队要在30分钟内赶赴现场扑救,并和村级扑火组组成临时现场扑火领导小组,随时向乡防火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

  3、现场扑火领导小组每隔10分钟及时向乡指挥部报告火场火情情况,直至县乡两级专业扑火队到达现场共同组织扑救。

  4、后勤保障组要在乡扑火队出发后2小时内,把水与干粮送到火场。

  5、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乡防火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九、注意事项

  1、坚持“三不打、二严禁、一报备”制度。即“三不打”:①进入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组织人员开设防火路;②应组织专业队伍突击扑打;③在危险的地形条件或火情环境下,原则不动用大兵团扑火,而应组织若干精干的专业分队实施突击。“两严禁”:①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人上山打火;②严禁指派无扑火经验的干部指挥。“一报备”:火场清理和守护实行指挥员备案制,严格责任,严防火场死灰复燃。

  2、扑火队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要以队伍单位相对集中,又要以组为单位分散扑打,不准离组脱队,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队长报告。

  3、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与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联系救助。

  4、发现扑火队员丢失,要以组为单位马上组织搜寻,并及时向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报告。

  5、后勤组在运送救援物资到达火场应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则,确保每位扑火队员都能及时拿到救援物资。

  十、灾后事宜

  1、灾后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天内所在村应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损失情况、检查隐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处: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火灾事故没有查清不放过、肇事者没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的原则,由公安机关负责调查处置。

  3、扑灭经费:应扑救火情所发生的人力物力等一切费用由肇事者承担,无法认定肇事者或肇事者无法承担的用所在村承担。 

  4、奖惩办法:灾后负伤的救火人员以及因火灾给灾民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由所辖村(社区)予以妥善处理;对扑火有功人员,由乡党委、政府予以表彰;对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机关给予法律及经济处罚;对玩忽职守者,根据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分。

  十一、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篇12】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急预案

  对标***总书记对凉山州西昌市森林火灾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聚焦***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发出的“四问”,根据国务院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督导组要求和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结合自身工作,现将个人心得体会报告如下。

  一、政治上要提高站位,增强“责任意识”

  去年以来,凉山州连续发生2次森林火灾造成大量人员伤亡,***总书记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尤其是***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发出的“有没有预案?专业灭火力量够不够?有没有大飞机?有没有防火道、隔离带?”的 “四问”,可谓是一针见血、掷地有声、振聋发聩,指出了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

  “国务院督导组对一个省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专项整治督导,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充分体现了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体现了对防控重大风险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高度重视。5月22日,督导组一行深入我州开展专项整治督导,更是充分体现了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阿坝工作和全州广大干部群众的关心关怀。开展此次专项督导是对我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对于我们全方位整改问题、加快补齐短板弱项,不断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和扑救水平,是有力的监督和有效的促进,意义十分重大。我们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树牢新发展理念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形势上要精准把握,保持“忧患意识”

  从全省来看,今年以来全省火灾事故频发,尤其是凉山州“3.30”木里森林火灾造成大量人员伤亡,教训深刻、代价惨痛。从全州来看,今年以来,我州红原、马尔康、金川相继发生森林草原火灾,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充分暴露了我们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存在认识不足、排查不细、防控不力、宣传不深等短板弱项。我州森林草原面积大,防控战线长、防灭火专业设备,技术人才缺乏、基础设施滞后、宣传教育覆盖面不深不宽、野外用火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排查不全面、应急准备不充分等问题突出,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风险多、压力大、任务重。加之我州位于青藏高原东南缘,地理位置和地形条件决定了自然灾害多发、易发、频发,森林草原防火、山洪泥石流防范、地灾防治等多项工作交叉叠加,任务艰巨繁重。从个人来看,由于没有分管森林草原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地灾防治、防汛度汛和安全生产工作思想认识不深、主动研究不多,一定程度上存在消极思想和畏难情绪,未完全将管业务与管安全有效融合起来,在落实“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上有差距。

  三、措施上要落地落实,突出“见效见果”

  中央省委有号召,我们就要有行动;州委有部署,我们就要有落实。对标州委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分管工作,紧扣个人存在问题,一是思想认识再提高。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对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森林火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落实国务院督导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部署要求,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坚决清除各种盲目乐观思想、坚决消除视而不见的麻痹作风、坚决去除消极畏难情。二是责任担当再压实。坚决服从州委州政府工作安排,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属地属事责任,主动配合督导工作,积极履行州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三是整改任务再明确。严格按照《阿坝州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全力协助陶剑锋副州长抓好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整治,会同发改、财政、应急、林草、消防等部门,督促各县(市)、各部门增加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配齐改善装备性能等工作为重点,着力解决应对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特别是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能力不足的问题。

  四、态度上要坚定坚决,做到“知行合一”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具体安排上来,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加扎实有力的措施开展好专项整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以实际行动和效果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篇13】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急预案

  为确保应急预案演练活动顺利开展,按照紫晟煤业实际情况,为在事故发生后能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矿井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由机电矿长于德全、总工程师加麦生主持,进行了矿井井下一部皮带机头防灭火演练,现将演练总结汇报如下:

  一、演练时间:

  20_年5月31日15:00—16:00

  二、演练地点:

  紫晟煤业井下一部皮带机头

  三、演练内容:

  20_年3月24日15:00,采区皮带巷一部皮带机头主滚筒运转期间摩擦出现明火并伴随烟雾,如遇瓦斯易引起瓦斯爆炸,一氧化碳超限造成有害气体中毒。

  四、演练目的:

  1、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在矿井发生灾变事故时的应急能力及自救、互救能力,在矿井出现危及井下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将井下员工全部安全撤离至地面。

  2、提高矿井矿各级管理人员在灾变发生时的协调、指挥、组织能力。提高全矿员工紧急避灾的应变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煤矿灾害事故对矿井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一步提升我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参演人员: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六、演练过程:

  1、15时00分:调度员接到采区皮带巷一部皮带司机郭张保现场报告:“由于皮带长时间运转产生磨损老化,在运行过程中,摩擦出现明火及烟雾,现在火势较大,难以控制”。

  2、15时00分:调度员张强接到事故汇报后,向一部皮带司机郭张保进行了询问,了解到机头主滚筒于14:58分发生火灾,目前机头10米范围全在火灾范围内,无人员伤亡。

  3、15时01分:调度员迅速将事故情况汇报矿当日值班主任值班主任迅速请示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经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同意,立即决定启动《紫晟煤业防灭火应急预案》,并通知机电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处长、机电科长、调度主任、安全科长、通风科长、机运队队长在调度室集合,各部门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4、15时07分:调度主任通知地面变电所值班员立即断开井下一、二回路总开,井下停止送电地面。同时通知风机房值班员立即停风、准备反风。

  5、15时10分:经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了解现场情况后,研究决定进行反风,调度值班主任通知风机房人员进行反风。

  6、15时11分:调度员通知一部皮带司机、煤库下作业人员、215大巷作业人员、主井底作业人员、中央变电所人员佩戴自救器从充电硐室撤至副井底并出井。同时通知二部皮带司机(李建文)佩戴自救器从采区皮带巷延火灾避灾路线撤至副井底出井。

  7、15时11分:调度员通知掘进队当班副队长(张秋生)一部皮带机头发生火灾,立即组织工作面所有人员佩戴自救器从215大巷至充电硐室撤至副井底并出井。跟班副队长、班组长、安全员负责人员清点及撤离秩序的维护,跟班电工负责将沿途设备开关依次切断电源。

  8、15时12分:调度员通知东翼变电所值班员并佩戴自救器从变电所后门撤至东翼风桥延火灾避灾路线撤至副井底出井。

  9、15时12分:调度员通知回采队当班队干(冯俊亮)一部皮带机头发生火灾,立即组织工作面所有人员佩戴自救器从工作面副巷撤至2-200泵站,延火灾避灾路线撤至副井底出井。跟班副队长、班组长、安全员负责人员清点及撤离秩序的维护,跟班电工负责将沿途设备开关依次切断电源。

  10、15时13分:地面风机房值班员向调度室汇报,反风完成。11、15时17分:调度室值班主任向矿山救护大队及集团公司总调汇报矿井火灾情况,请求立即救援。

  12、15时20分:一部皮带司机郭张保汇报一部皮带司机、215大巷作业人员、掘进作业人员已全部撤至副立井井底,准备出井。

  13、15时24分:回采队冯俊亮汇报,回采队作业人员已全部撤至副立井井底,准备出井。

  14、15时33分:二部皮带司机李建文汇报已撤至副立井井底,准备出井。

  15、15时36分:井口检身员向调度室汇报经过核实井下人员已全部出井。16、15时36分:宣布演练结束。并安排风机房切换风机,地面变电所、中央变电所、东翼变电所依次送电。

  七、演练总结:

  成功之处:

  1、所有人员在接到发生火灾事故通知后,能够有秩序的按照当班队干指挥,有条不紊的组织撤离。

  2、一部皮带司机,在关键时刻保持镇定,胆大细心,能按章操作、准确停送电,并及时将事故情况汇报调度室。

  3、矿领导及科室领导值班能坚守岗位,得到消息后能及时赶到调度室坐镇指挥,保持救援抢险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4、调度室值班员能够熟练按照避灾路线指挥人员撤离工作。

  5、井下工人及有关区队得到命令后能认真执行命令团结完成任务。

  6、本次演习完成各项预定任务,达到演练要求。

  不足之处:

  1、个别地点没有设专人接电话,发生灾情后不能及时通知到作业人员,无法立即组织人员撤离。

  2、接到电话后没有立即进行撤离,在撤离过程中个别职工行动缓慢。

  3、个别职工对隔离式自救器使用不熟练。

  4、有些职工对井下火灾避灾路线不了解。

  八、采取措施:

  1、加强各变电所配电工停送电业务学习,提高职工操作技能,发生事故时能够按程序进行停送电;

  2、对班组长及广大职工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组织纪律,在面对任何灾害时都能做到组织有力,撤离迅速;

  3、矿调度室值班员要加强预案学习,接警后要迅速汇报灾害情况,并果断下达救灾命令。

  4、加强职工对隔离式自救器使用培训,以及井下避灾路线的培训,在发生事故后能够及时按避灾路线进行撤离。

【篇14】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针,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应对工作机制,加强火情预警监测,规范火灾处置程序,形成统一指挥、科学处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危害,保护森林草原资源,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境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1.4.2 协调配合,快速反应。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依据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密切协作,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形成合力。

  1.4.3 科学扑救,以人为本。建立以护林员扑火队伍为主、其他应急力量联合行动的扑火机制,把保障人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重要设施和居民点的安全防范,努力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灾害损失。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草原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草原火灾分为一般火灾、较大火灾、重大火灾和特别重大火灾。灾害分级标准如下: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一般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1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或者造成重伤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草原火灾。

  较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1000公顷以上5000公顷以下,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者造成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草原火灾。

  重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5000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10人以上2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草原火灾。

  特别重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8000公顷以上,或者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者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2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草原火灾。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森防办)设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镇派出所、镇卫生院、镇九年一贯制学校、镇辖区15个村委会等。

  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镇党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组织指导编制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规划,开展实施相关工作;负责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草原火险、火灾信息;协调指导受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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