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改方案最新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本站精心为大家整理了食药监局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改方案最新,希望对你有帮助。
食药监局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改方案最新
按照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自查工作的要求,我所认真对照***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庆市监发〔20_〕34号文件精神要求,通过收集、汇总、梳理,共整理出我所4个方面的4条问题,现就梳理出的问题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甘肃“八个着力”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以及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以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自查工作为抓手,及时纠正思想认识偏差和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党政同责”政治责任,践行“四个最严”工作准则,确保食品药品和干部队伍“两个安全”。
二、整改目标
(一)坚定“两个维护”。自觉把维护***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严格的政治准则和政治要求,切实增强对***总书记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真正从灵魂深处忠诚于党,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供强大的政治保证。
(二)集中解决突出问题。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面纠正和破除“门好进、脸好看、事仍然难办”等不正之风,以及“审批环节多、申报要件多”等问题,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营商环境。
(三)积极构建长效机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同时,举一反三,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政策措施,积极构建长效监管机制,持续发力,将作风建设贯穿食品药品监管的全过程,不断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整改内容
(一)贯彻落实***总书记有关食品药品安全重要批示精神方面
1.学习入脑、入行不一致,学用结合不紧密,指导监管实践不得力。
整改措施: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有关食品药品安全重要批示精神,增强理论功底,用理论知识武装头脑、用专业知识指导工作,确保学有所用、学以致用。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食品药品安全决策部署要求方面
2.墨守成规、照抄照搬,简单理解上级政策,片面执行上级命令。
整改措施:提高创新意识,以开拓的精神面对、分析和寻找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创新工作思维和能力水平。
(三)落实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方面
3.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不好。
整改措施: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充分利用新兴媒体,普及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和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全面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假识劣水平。开展舆论监督,曝光典型案例,加强示范引导,营造人人关注食药安全、人人参与食药监管的良好社会氛围,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护网。
(四)落实食品药品监管廉政风险防控方面
4.作风不实,对待群众态度生硬。
整改措施:坚持不懈地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基本理论作为行动指南,自觉加强思想改造,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扎扎实实为人民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我乡把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市场监管工作重中之重,强化认识,高度重视,统筹安排,主动作为,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强力推进,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教育宣传引导工作,坚持理论学习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引导干部见贤思齐、自我净化。设立专门意见箱,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拓宽问题发现渠道,提高整改工作质量。
食药监局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改方案
按照县纪委和市局工作要求,周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零售环节突出问题治理为重点,扎实部署,严格执法,落实责任,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向深入。
一是制定方案,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结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专项治理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治理目标、治理重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使治理工作有时限、有方法、有举措,有效推进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执法亮剑,保障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通过调查底数、集中约谈、全面检查等方式,集中整治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代理商)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的问题。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18人次,监督抽检食品原料、消毒餐饮具、餐饮食品共215批次,检查网络订餐平台(代理商)5家,检查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和食品供应商168家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9份,下线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63家次,实现消费者零投诉举报。
三是压实责任,整顿药品零售环节突出问题。通过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落实监督检查职责、严审药品企业设立,整顿药品零售环节突出问题。专项行动以来,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5家次,当场行政警告12份,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立案处置2起,已处罚1家,罚款5000元,责令停业整顿。7月初,劝退1名疑似挂靠的执业药师,对该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净化了药品零售市场经营环境。
食药监局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改方案最新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督查调研永宁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存在问题的通报》(宁食药监发[20_]50号)要求,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了督查调研工作中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立即部署
一是立即组织召开了整治整改工作部署会议,组织学习了《关于督查调研永宁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存在问题的通报》,对整治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结合整改特印发了《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突出问题整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重点、整改目标及整改时限,要求各科、所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日常监督管理,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对督查存在的问题要落实销号,逐户逐项进行整改。
二、强化监管、突出企业主体责任
各监管所从5月下旬开始,认真按照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突出问题整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一是采取集体约谈形式,对辖区内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再次强调食品安全需要社会共治,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经营者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担社会共治义务。二是组织学习了《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规范》,并对食品生产、经营检查要点进行了讲解。三是要求各类经营主体按照检查要点进行自查整改。
三、突出重点、认真整改
各所对五个乡镇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开展了专项整治,采取地毯式逐户检查整改,对通报存在问题的20户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全部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监督经营户进行限期整改,之后各所又组织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复查,切实做到问题未整改不放过。为了使整改工作不走过场,切实落实到位,6月7日-11日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又组织相关科室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目前,存在问题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已全部整改到位。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永宁县李俊镇欣心综合商店。
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经营者在规定期限内已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2.永宁县李俊镇王继军综合商店。
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经营者在规定期限内已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散装食品防尘防蝇设施已到位。对销售过期食品、食盐销售无进货票据行为罚款50元。
3.永宁县李俊镇佰育农冷鲜牛羊肉专卖店。
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经营者在规定期限内销售的牛羊肉已索证索票。
4.永宁县李俊镇平价鸡肉店(杨波活禽店)。
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经营者在规定期限内已办理营业执照,并落实了索证索票,对其罚款50元。
5.永宁县李俊镇谢家香油坊。
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经营者在规定期限内已对原料与人混放混住进行了整改,人已搬出。对加工过程中用塑料编织袋包裹胡麻籽进行压榨进行了整改,改用布包裹压榨。
6.永宁县李俊镇锁记同心馒头店。
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经营者在规定期限内已设置了食品添加剂专柜并保存,建立了食品添加剂进货和使用记录。
7.永宁县李俊小学食堂。
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学校在规定期限内在食堂里已安装学生洗手盆,并对操作间进行了卫生大扫除。
8.永宁县李俊镇新月餐厅。
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内经营负责人马玉东已办理健康证,加工人员穿戴工作衣帽,荤素食品混放;案板、刀具标识不清晰等问题进行了整改。
9.永宁县李俊镇古塔餐厅。
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内经营对未索取动物检疫票;荤素食品混放;案板、刀具标识不清晰等问题进行了整改。
10.永宁县望洪镇新红源超市。
下发书面限期改正通知书,经现场督促检查该超市已设置了防尘防蝇纱网、食品与非食品分类分开摆放、乳品饮料及饮用水全部存放室内避光经营,及时按规定装订进销货台账,督促经营户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制度把好食品质量进货关,以上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11.永宁县望洪镇金龙汉餐馆。
下发书面限期改正通知书,该餐厅在整改期限内办理了健康证(包括从业人员),对餐厅的环境卫生、食品原料存放或半成品冷冻储存、刀具标识或规范放置标识清晰、清洗消毒都做了全面彻底的整改,经现场核查合格后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亮证经营。
12.永宁县望洪镇小学食堂。
对该小学食堂下发书面限期改正书,督促校方严格履行学校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做到规范食品留样并完善记录,做到食堂消毒及冷藏设施运行正常,彻底清理食堂内外卫生,保持清洁卫生;市场监管人员要加强监管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
13.永宁县望远镇溢鑫香油坊。
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经营者在规定期限内已建立了进货查验记录,对原料做到了离地离墙存放;对加工过程中用塑料编织袋包裹胡麻籽进行压榨进行了整改,改用布包裹压榨。办理了新的健康证。
14.永宁县鹤泉湖旅游景区(永宁县老兵餐厅)。
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对其中的三个问题,给予了警告处罚。该餐厅停业三天,认真进行了整改,6月6日上报了整改报告。经6月7日复查,该餐厅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食品荤素进行了分开分类放置;食品加工区、贮存间卫生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墙面干净;加工荤素食品的案板、刀具等制作食品工具标识清晰。
15.对永宁县李俊镇卫生院药房进行复查,该卫生院已将速效救心丸储存至阴凉区内,并按照《医疗机构药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进行自查,将药品按储存条件分类摆放。
16.对永宁县李俊镇宁夏中山医药有限公司二十七分店进行复查,已督促店员王玲芝办理了健康证;责成宁夏中山医药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区食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执业药师(从业药师)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宁食药监〔20_〕231号文件要求,执业药师定期前往门店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复查时该药店已提供出头孢克肟颗粒(批号2170013)随货通行单,责令该药店对所有药品购进票据进行整理,并按月进行装订;对该药店未按照规定销售特殊管理药品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对其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一千元。
17.对永宁县康恒堂药店进行复查,责令该药店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管理药品,对阴凉区温湿度进行监控,及时打开空调、加湿器,保证温湿度符合要求;对该药店未按照规定销售特殊管理药品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对其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一千元;已督促药店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18.对永宁县望洪乡卫生院复查,该卫生院已搬迁至新地址,药房已按要求分为常温区和阴凉区,并按照《医疗机构药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进行自查,将药品按储存条件分类摆放。
19.对永宁县望洪村卫生室复查,对药房部分药品未能及时摆放至货架上,已责令该卫生室购买地垫用于存放药品,并将需要阴凉储存药品妇科千金胶囊等药品按规定条件储藏至冷藏柜中。
20.对永宁县望远镇友和大药房复查,已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该药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警告,责令该药店执业药师必须在职在岗,按药品储存条件储存药品,对过期失效药品进行登记并下架;该药品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后,已将未在职执业药师进行变更,设置了不合格药品暂存箱,将药品按储存条件分区分类摆放,对阴凉区温湿度进行监控,及时打开空调、加湿器,保证温湿度符合要求;办理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本次通报指出的问题为切入点,紧紧结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政府20_年食品重点工作安排,采取措施,落实***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的要求,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1.加强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力度,结合正在开展的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压实责任、堵漏洞、防风险、补短板。
2.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网格监管,切实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要充分利用乡镇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来解决人员少监管难度大的弊端。
3.严格执行“双随机”的监管模式,将检查重点投入到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上,履职尽责,确保农村食品药品市场规范、安全。
食药监局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改方案最新
按照成都市委统一部署,20_年1月4日至2月2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巡察。5月5日,向市食药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市食药监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整改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不折不扣推进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一)落实管党治党方面的问题
1.关于管党治党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抓好领导班子谈心谈话活动。认真落实“三必谈”制度,采取召开会议集中谈、明确主题专题谈、提前预约个别谈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通过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之间广泛深入的真诚交心,切实增加了沟通与理解,达成了共识与默契,促进了团结与合作。二是把党建工作放在更加重要位置来抓。在局党组会议上把党建工作作为重要议题进行研究,就加强全局党的建设问题,进行重点讨论,研究工作措施,在全局营造重视党建、抓好党建的政治氛围。三是切实加强对基层的指导。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基层制度,每个局领导对口联系1—2个区(市)县局、3家重点企业、2户对口帮扶家庭,定期深入联系对象和直属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和检查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
(二)落实“两个责任”方面的问题
2.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及时研究部署。3次召开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落实主体责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纳入局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切实把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职务晋升、行政问责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扎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完善制度规定。局党组先后印发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要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分工》等10余份文件,为履职尽责提供制度保障。对落实主体责任工作实行清单式管理,梳理了40余项工作任务,并把责任逐一落实到每名局领导,逐项明确牵头部门、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有力地推进了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三是凝聚落实“两个责任”合力。建立负责主体责任的牵头处室、驻局纪检监察部门联合推动工作的沟通协调机制,厘清责任边界,齐心协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同时,驻局纪检组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紧盯年节假期等关键时间和稽查执法、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
3.关于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一是完善决策制度。及时修订了《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减小了规定上党组会讨论的项目支出金额,降低了廉政风险。二是加强经费监督管理。修订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明确要求奖金发放必须严格按现行预算管理规定经费开支渠道列支,进一步规范了奖金发放工作。完善了《预算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等制度,加强对事业单位预算、决算的审核监督,不定期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和绩效评价。
4.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存在跑风漏气、选择性执法和办人情案的现象的问题。一是加快积案办理进度。稽查总队成立积案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加快办理20_—20_年以来的积案,目前已办理完成132件(已发行政处罚决定的101件、移送公安机关和省局13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8件),现仅剩17件正在抓紧办理。同时,依法按时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杜绝超时情况。二是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使用。认真落实《成都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实行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根据处罚金额由稽查总队集体研究或召开局案审会讨论决定,并记录在案,杜绝随意处罚行为。三是推行案件坐标管理法。修订了《稽查总队案件查处程序规范》,进一步完善案件查处相关环节程序规范,构建完备的稽查工作制度,确保稽查工作及时有序推进。引入第三方律师审查案件,提高案件办理透明度,加强案件查办的追踪回访,确保了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5.关于财务管理不够有力,采购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强化办公用品管理。结合食药监系统机构改革后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办公用品管理办法》,严把办公用品采购关、入库关、领用关、检查关,强化日常办公用品管理,确保了全局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要求,修订完善了《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制度,在全局构建了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监督到位、严格问责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切实规范全局物资申请、采购、配置、领取、保管等关键环节,杜绝超标准采购、超需求采购行为,达到了节约开支、减少浪费、保证正常工作开展的目的。
6.关于少数领导干部组织纪律观念淡薄的问题。针对巡察组在抽查中发现个别领导干部存在不如实填报或填报不规范的问题,局党组责成当事人规范填报后,作出书面说明并报市委巡视联络办备案。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和市委巡察组建议,对1名违反规定参与经商办企业的干部和1名漏报出国情况的干部作出了批评教育的处理,由局党组书记对其约谈,并责成本人书面检查。
7.关于个别区(市)县局存在行业潜规则的问题。一是狠抓行风建设。局党组将行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列为年度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明确主管领导和工作要求,狠抓责任落实,切实加强全市食药监系统行风建设,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逐步提升。二是严格规范现场检查。认真落实《成都市食品企业生产管理规范》《成都市药品经营企业现场检查纪律》等制度规范,进一步细化和量化许可标准和要求,统一审查尺度,严格要求现场检查人员按照现场审查“十不准”的要求开展许可检查工作。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审查纪律进行严格监督,印发廉政监督卡,公布廉政举报电话,签订《许可审查工作纪律承诺书》,审查员严格按照承诺开展审查工作。切实加强对区(市)县局食品药品行政许可相关业务工作事中、事后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方面的问题
8.关于形式主义方面的问题。一是破除文山会海。修订完善了《公文管理办法》,大力精简文件、会议。各处级单位发文须在近3年发文平均数基础上削减20%,以后视情减少;实行会议限额管理,落实“无会周”制度。二是严格管理干部。制定了《规范假期制度的规定》,对7种请假类别待遇进行了明确,并对请假的程序、管理以及考勤纪律作出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外出公示及职位代理制度。先后3次对全局干部职工日常考勤、工作纪律、着装日着装、会议纪律等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对未按规定着装和集会迟到的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
9.关于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一是加强调研工作部署。建立调研工作制度,年初对全局调研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处室结合当前改革创新方向和业务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以处室名义完成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同时,鼓励全局领导干部个人积极开展调研,为全局工作贡献智力支持。二是促进调研成果转化。积极组织推荐优秀调研文稿参加省市法学会等各级各类论文征文活动,认真组织评选优秀调研文稿,年底对全局处室文稿和优秀个人文稿结集刊印,供全局干部学习借鉴。三是严格调研工作考核。将调研工作纳入全局目标考核,从选题意义、内容创新、文稿质量等方面细化考核标准,严格进行评分,提升调研工作质量,增强对监管实践的指导作用。四是切实加强印章管理。完善了《机关印章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类印章的使用范围、用印程序、使用要求,加强对印章制作、保管、使用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
10.关于享乐主义方面的问题。一是扎实开展作风整顿。1月23日,组织召开全局干部作风整顿大会,5名违反工作纪律、服务态度不好的干部职工以及负领导责任的处级领导在大会上作了深刻检查。通过为期半个月的干部作风整顿,切实解决了当前全局干部职工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了干部职工服务群众、监管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严肃处理违纪人员。为严明纪律和责任,党组对巡察期间违反工作纪律的3名干部,以及没有正确履职的1名处领导进行了责任追究,分别给予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发挥了应有的警示震慑作用。三是强化干部行为规范。针对巡察期间发现的我局少数干部遵规守纪不严、服务意识不强、工作质量不高的问题,制定了《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试行)》,进一步加强全局作风建设,切实树立食药监干部的良好形象。
11.关于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一是开展勤俭节约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以勤俭为荣,以浪费为耻。日常办公用纸尽量双面打印并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开会自带水杯、减少使用一次性纸杯,杜绝长明灯、长流水。二是严格培训经费管理。培训经费预算经局党组研究确定并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备案,规财处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培训费开支,对未履行审批备案程序的培训,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三是严控出国(境)培训。认真落实出国(境)培训有关要求,每个出国(境)培训团组的人数和在外停留天数都严格按现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充分利用国家外专局、总局、省局、市委组织部等境外培训和上级调训资源,开展分级分层培训,不断提升干部的整体素质。
(五)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
12.关于个别干部选任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制定了《党组工作规则》和《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进一步规范干部的任免、调整、奖惩等重大事项,严明选人用人的纪律规矩。二是规范干部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动议工作办法》《成都市选拔任用市管领导干部动议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动议环节,加强干部队伍的综合研判,采取多种方式征求班子成员的意见,在充分酝酿后形成动议工作方案提交党组讨论。在考察环节,根据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综合考察情况,形成完整规范、内容全面、实事求是的考察报告。干部选拔任用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材料整理归档,完成干部选拔任用纪实,翔实反映选拔任用过程。
13.关于干部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推进干部轮岗交流。严格落实《成都市市级部门中层领导干部干部轮岗交流暂行办法》,全面梳理全局干部任职时间,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分两批对14名处级领导干部集中进行了轮岗交流,其中包括重要岗位任职近8年的处长。二是加强监管人员能力建设。制定了《20_年度干部培训计划》《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等文件,坚持处级领导干部上讲台、手机APP学习培训等制度,采用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网络培训、专家讲授、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增强监管人员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三是严管厚爱干部队伍。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队伍建设理念,制定了《公务员奖励办法》《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加强和改进干部考核工作,强化对干部队伍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持之以恒抓好干部队伍管理和作风建设,在全局营造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14.关于干部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结合全国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仔细核查每名干部人事档案,并对每份补充材料仔细鉴别,确保了最终装档材料真实有效。专项审核期间,共审核机关、稽查总队及直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干部人事档案192份,其中公务员及参公人员187人,直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 5人,完善补充档案材料575份,组织认定“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档案材料60余人,派出调查组专项调查核实1人,并协助市委组织部补充完善市管干部档案材料80余份。
二、继续深化和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一)压实整改责任。以整改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为基础,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结合起来,与全面推进法治食药监建设结合起来,与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结合起来,坚持责任和目标更明、要求和标准更高、措施和力度更强,切实把整改责任压实、压到位。局党组进一步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同步推进后续整改和日常监管工作。
(二)强化检查督导。局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坚持不松手、不减压,继续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监督检查相关制度按期修订完成情况,切实将整改成果落实到位;对仍在继续的整改任务,督促有关单位及责任人严格按照整改要求推进整改工作;督导有关单位将未完成的整改工作及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作为重点内容放在优先地位加以推进,确保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全部整改到位。
(三)严肃纪律问责。在后续整改工作中,将紧紧抓住基层党组织建设这个关键环节,以严肃纪律、强化问责为有力抓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触犯纪律“底线”动辄则咎,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切实把直属党组织管好、把党的领导干部管好、把全体党员管好。
(四)健全长效机制。努力转化好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整改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在行政审批、稽查执法、选人用人、“三重一大”决策、落实主体责任等方面构建长效机制。认真落实“一把手”上廉政党课制度,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切实在全局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