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范文(精选9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范文(精选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实施中职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引导学校树立科学的人才观、质量观,既关注技术技能培养、又关注人文素养教育,为学生成长成才和终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为企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和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提供真实可信的参考依据的重要举措,也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中职学生毕业标准和学生升学、就业的重要依据。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职发[20_]1号)和《关于转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济职教字[20_]7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以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基本内容。坚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鼓励特长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评价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也要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原则。对学生的评价不仅要注重结果,更要注重发展和变化过程,把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使综合素质评定成为激励学生发展的过程。
二、综合素质评价的组织
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及班级评价小组。评价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政教主任、教务主任、骨干教师、学生及家长代表共同组成,负责落实评价方案,制定实施细则,任免班级评价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价工作,认定评价结果,接受和处理投诉、举报。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代表等方面人员组成,负责对班级中的每个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
三、评价内容与评价结果
(一)、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由学生学业考试成绩信息和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信息两大模块组成。学生学业考试成绩信息模块由学科日常学习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学科日常学习成绩由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业表现、活动与参与以及期末考试测评等内容组成。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信息模块,以思想品德、艺体素养、职业素养、社会实践等四个方面为评价内容。
(二)、评价结果及使用
(1)平时考试成绩由教务人员填写,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审核,以分数、等级或合格/不合格呈现,学业水平考试由市教育局负责统一实施与安排。
(2)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包括成绩和综合性评语两部分。综合性评语要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反映学生的发展水平和发展特点,突出特长和潜能,指出不足,鼓励进步。评价结果必要时可附上相关佐证材料。
四、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一)、评价的信息来源:学生日常思想品德、行为表现;平时学习情况和学习成绩,参加体育、艺术、学校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等方面情况;兴趣特长、荣誉表彰、竞赛获奖情况;家长和社会评价等。评价工作要与实行学生成长记录工作结合,注重对过程性资料的分析与概括。
(二)、评定程序:综合素质评价本着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方式多样化、评价内容科学化和有利于促进学生发展的原则,采用学生互评、任课教师评价、班主任评价等办法,每学期末对学生思想品德、学习能力、社会实践、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进行量化赋分,由班级评价小组根据所得分数及综合表现评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优”、“良”、“合格”、“不合格”)。
五、注意事项
(一)、落实评价程序。综合素质评价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学生互评、教师评价、班级评价小组总评的评价程序。学校评价委员会负责对评价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认定。评价过程中如有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裁定,力求评价结果的科学和公正。
(二)、建立公示制度。评价结果应在班级公布,并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听取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意见,接受监督。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校评价委员会反映或投诉。
(三)、建立诚信机制。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也是诚信品德的培养和实践过程,参与评价的人员都要本着育人为本、实事求是的精神,树立诚信品格,确保评价的真实性。评价结果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更改,应由班级评价小组提出更改意见,报学校评价委员会审定,并对更改缘由和经办人作书面记载,同时保存原评价记录备查。
(四)申诉复议程序。如有学生对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与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学校申诉机构申请提出,由申诉复议机构审核后公示结果。
六、实施保障
(一)、成立组织机构:
(1)校评定工作委员会:
组长:x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xx
职责:制定《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认定评定小组成员;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认定评定结果;监控评定过程。接受和处理各界人士的咨询与投诉,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2)、班级评价小组:
组长:xx、xx、xxx
成员:各学科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经公示后上报备案)
职责:对所教班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定。
注:任教师给学生授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评定小组成员不得少于五人。
(3)、监督小组:
由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组成。
(4)、申诉复议小组:
组长:xx、xx
成员:xx、xx、xx
(二)、健全相关制度
(1)、公示制度。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及结果的运用等,应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获得“优”等级的名单应在学生所在班级公布,被评为其它等级的学生可向班主任查询。
(2)、申诉制度。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者,可向校评定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诉和举报,学校评定委员会要力争将问题化解于校内;对学校评定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的,可向县评定工作委员会反映。学校评定委员会和县评定工作委员会应详细记录各项举报、申诉、查处过程及结果。
(3)、诚信制度。为工作人员建立诚信记录,如在评定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应予以记载,并在师德评价中给予适当扣分。
(4)、纪律处分制度。对违纪并受处分学生,对其批评教育的同时需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或材料,并与其家长座谈告知学生受处分原因及处理结果,对结果无异议由家长在《违纪学生处理告知表》内签字。如有异议,家长或学生以书面形式向校评定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诉。
(5)、监控制度。各级评定委员会要全面了解有关评定工作的信息,及时纠正评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每年的终结性评定工作结束后各级评定委员会成员分析并撰写工作汇报。
本办法从20_年9月1日起开始试行。要广泛宣传评价制度改革工作,转变传统的评价观念,使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得到教师、学生、家长的积极参与,得到社会的广泛支持,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篇: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_]2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15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通知>》(教基[20_]6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_]6号)的要求,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从20_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始实施。
一、指导思想
(一)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深化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目标。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描述学生高中期间学习情况、社会公益活动和日常表现等真实、典型的内容,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状况,评价结果为学生发展提供信息,为学生毕业提供依据,是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条件。通过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引导基础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
(二)体现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对普通高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出发点是反映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综合素质评价按照素质教育要求进行全面发展评价,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体现学生之间的差异,促进学生在打好共同基础的同时,实现有个性特长的发展。通过评价主体的互动、评价内容的多元和动态的评价过程,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学评价体系。
(三)探索科学可行的教学评价方式,建立科学的教学评价制度。根据我省普通高中教育的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评价方式,规范、完善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加强公示、监督、申诉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确保教学评价工作的实效和公正。通过探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式,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学生教育教学评价制度,形成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引导中学实施素质教育,体现高中新课程改革精神,反映高中新课程方案的要求。通过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给高中教育正确的导向。
(二)操作性原则。方案实施要为普通高中、高等学校和社会各界所理解与接受,操作简便、直观。方案的指标体系合理,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评价主体多元,评价操作实现信息化。
(三)公平性原则。加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制度建设,提前公布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和有关规章制度,并广泛征求师生和家长的意见。保障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对学生的评价全面、客观、科学。
(四)发展性原则。坚持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重要功能。注重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适当收录反映学生成长过程和发展水平的描述与实证材料。正确发挥评价的激励、发展功能,突出评价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客观反映学生的个性差异和个性特长。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实施工作进行全面指导。
(二)各市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学校评价工作的监督指导,咨询、投诉和复议等事宜的处理。各市的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学校实施,校长是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综合素质工作的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对学校的评价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投诉和复议申请。
四、评价内容和方法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模块修习记录、基本素质评价、实验操作考查和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等四个方面。模块修习记录反映学生在校期间各科目学分获得情况和各科目模块修习情况。基本素质评价反映学生的道德素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等各方面情况。实验操作考查反映学生在科学领域的实际操作能力。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反映学生的信息技术能力和素养。
(一)模块修习记录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根据学分管理的要求,学生修习课程的情况通过高中三年学分进行管理。学校通过学分记录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业成绩。学生学业状况通过学分记录予以量化反映,通过适当的文字描述反映学生学习状况和成长过程。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通知》(粤教基[20_]47号)的要求,学生毕业的必修学分为:每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内必须获得必修学分116分(包括综合实践活动23学分);学生毕业的选修学分要求:选修学分在28分以上,其中选修二至少获得6学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中要将必修学分、选修学分和各学分对应修习的模块名称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二)基本素质评价
依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基本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素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等五个方面,结合粤教基[20_]115号文要求建立的《普通高中学生档案》进行。
1.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见附件2《普通高中学生基本素质评价细目表》。
2.评价方法
采用学生自评和他评相结合的方式,以写实性文字描述为主,提供实证材料等对学生的基本素质进行评价。在评价中要根据基本素质的不同内容,采取适当的方法。
(1)道德素养
学生道德素养的评价,主要包括爱国情感、理想信念、道德品质、法制观念、团队精神等方面,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教师和同学的评价、成长记录袋等有关材料进行评价。
(2)文化素养
学生文化素养的评价,根据学生学分管理档案,对学生所得学分的总量、学分的分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真实反映学生的知识结构和学习兴趣。通过学生学习兴趣、学习方法、学习成绩等方面的评价,客观反映学生的学习能力。
(3)综合实践
学生综合实践的评价,根据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及完成情况,参加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的实证材料等,客观反映学生在综合实践方面的表现。
(4)身心健康
学生身心健康的评价,根据学生在学校体育课程、体育活动中的表现、体能素质、体质健康和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表现,客观反映学生身心健康状况。
(5)艺术素养
学生艺术素养的评价,根据学生在学校艺术课程和参加学校艺术活动的表现及作品,客观反映学生的艺术审美能力和表现能力。
3.评价结果呈现
基本素质评价由学生本人描述性记录和具体作品名称等呈现,学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的描述或记录予以确认或补充,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同时提供能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的典型材料。
(三)实验操作考查
1.考查内容
实验操作考查内容涉及科学领域以及技术领域中通用技术科目必修学分对应的模块内容。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按《普通高中实验操作考查要求》(见附件4),着重考查学生在实验范围内的观察能力、实践能力和操作技能。
2.考查方法
各地级以上市统一命题,由各学校设立实验考查考场,负责实施考查。条件不具备的学校由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指定代理考查学校。
3.考查结果呈现
实验操作考查成绩以等级呈现,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查结果的等级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四)信息技术等级考试
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按《广东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方案》(粤教研[20_]7号)实施。
1.考试内容
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内容涉及信息技术科目的必修和选修内容。以《课程标准》为依据,按照《广东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大纲及说明》,规定各个等级考试的内容,公布考试要求、试卷结构和题库。
2.考试组织
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由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负责将考试成绩记入学生档案。
3.考试成绩呈现
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考试的等级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五、评价结果的使用
评价结果是学生综合素质的具体反映,学校要将评价结果通知学生及家长;评价结果是学生毕业的依据之一;评价结果也是高等学校录取或退档的依据之一。
六、保障措施
为确保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能公开、公正、公平、科学地进行,发挥评价对学校发展和学生发展的促进作用,要建立和完善评价工作的公示、诚信、监督、申诉等制度。
(一)各市在评价工作开展前,要将评价的内容、方法、评价结果的使用等向学校做出明确的说明和解释,并对学校进行评价工作的培训,对学校的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在评价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受理社会及学生家长对学校评价工作的投诉。
(二)学校在评价工作开展前,必须公示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具体程序、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指导监督以班级为单位的评价小组工作,审定、公示评价结果,受理咨询、投诉、复议申请,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三)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要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学校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的评价小组,由在本班授课不少于一年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评价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要充分了解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处理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步建立综合评价诚信等级制度,省教育厅将在实验的基础上建立中学综合素质评价诚信认定制度,通过教育督导评估对各中学综合素质评价诚信度进行认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篇: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xxxxx学校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在对普通高中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时,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发展性原则。
二、工作机构与职责
(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校长)
副组长:z(副校长)
成员:z(教育处主任)、z(教学处主任)、z(团委副书记)、z(年级组长)、z(年级组长)、z(年级组长)
职责:负责领导和管理我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负责制订《阳贵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小组:
组长:z(副校长)
副组长:z(教育处主任)、z(教学处主任)
成员:z(团委副书记)、z(年级组长)z(年级组长)z(年级组长)
职责: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负责实施《阳贵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信息的采集输入输出工作,初步审订评价结果协调评价过程的`相关工作。
(三)、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每班各5名,名单略去):
说明:
1.组长为各班班主任;组员为在本班任课达一年以上的教师2名,学生干部2名。职责——负责对班级中每个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组织、实施本班学生的自评、互评、教师评价与综合评定等工作。
2.班级评价小组在评价程序中,按“学生自评”、“同伴互评”、“教师评价”、“学校评价”的顺序进行,“同伴互评”过程中按班级进行。
三、评价内容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分解成若干项“关键指标”,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详见附表)。
学生展示的实证材料、平时表现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尽可能使评价结果客观、真实。
班主任应根据学生平时表现等情况,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完成评价小组评语。
四、评价等第
各项指标按三级评分。凡比较符合标准者可得3分,基本符合标准者可得2分,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则得1分。
1.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合格和不合格。
指标均分达2分者,评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指标均分不达2分者,则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等第,但要如实记载突出问题。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要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表现”栏中。
2.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指标均分超过2分评定为B,2分评定为C,不达2分则评为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能提供明确证明材料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学习成绩突出,得到社会公认或权威部门认可;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
第四篇: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为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xx〕4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试行)》(粤教基﹝20xx﹞10号)等文件精神,我市于20xx年颁布实施了《xx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评价方案(试行)》(深教﹝20xx﹞528号)。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xx﹞26号)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xx﹞19号)的精神要求,并结合试行的实际情况,对《xx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评价方案(试行)》进行修订,形成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素质发展状况的综合记录和分析,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成长的重要抓手,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扭转以考试分数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片面倾向,并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提供更加综合的参照依据;有利于引导学生更全面地认识自我,更合理地规划自我,更主动地发展自我;有利于学校、家庭、社会形成正确育人观,为发展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正确的方向性。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祖国和中国共产党,弘扬爱国主义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要求,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综合素质的养成性。从基本素质要求和学生个性特长两个层面评价学生综合素质,注重养成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和品行,促进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与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尊重学生个体差异,激发每个学生的潜能优势,促进学生个性特长的健康发展。
(三)坚持科学评价和便捷操作。科学设计指标体系,实行教师、学生、家长等多主体评价,综合运用量化评价与质性评价等方式,坚持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评价,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良好品行和突出表现。开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确保便捷操作,为每位初中学生建立伴随终身的成长电子档案。
(四)坚持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和结果应用,强化监督,建立健全评价结果的公示制度和申诉制度,确保评价工作公开透明。
三、评价内容
根据初中教育的性质和学生年龄特点,结合xx教育教学实际,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两部分:一是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指标。主要包括学生良好品行以及日常行为规范,具体包含对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与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二是学生的个性特长与突出表现。通过建设“xx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为每一个初中学生建立“xx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以下简称“综评档案”),如实对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的状况进行记录、分析和评价。
(一)思想品德
主要考察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热爱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仁爱友善、团结互助、行为习惯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是与学生行为规范、思想品行等密切关联的行为表现。
(二)学业水平
主要考察学生各学科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学习能力和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重点是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研究性学习的经历与成果,以及学习习惯、学习态度、学习意志力、学习规划能力等。
(三)身心健康
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身体机能与运动技能、体育锻炼习惯与健康生活方式,以及心理健康状况、安全素养等。重点是学生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情况、体育运动技能掌握情况、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表现、课余体育训练情况、自我生活管理情况,以及自我认知、人际关系、情绪特点和青春期适应情况,安全知识、安全意识与相关技能情况等。
(四)艺术素养
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是学生参加各类艺术活动的经历和水平。
(五)社会实践
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探究和调查研究所形成的创新意识、劳动意识和技能等情况。重点是学生参加社会实践、职业体验活动、创新活动的经历与收获等。
四、评价方式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运用重要观测点定量评价、写实记录与多元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具体包括综合素质基本指标评价、个性特长与突出表现写实记录、评语评价和档案呈现等方式。综合素质基本指标评价基于25个重要观测点是否达标,最终得出达标或不达标两种结果;个性特长与突出表现通过写实记录完成;评语评价由学生、家长及教师等多方主体完成;档案呈现由“信息平台”自动生成。
五、评价程序
综合素质评价程序分为综合素质基本指标评价、个性特长与突出表现写实记录、提交评语、公示确认与档案呈现等五个环节。
(一)综合素质基本指标评价。综合素质基本指标评价由学校和家长在“xx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表(基本指标)”(见附件1)和“xx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基本指标评价标准”(见附件3)的25个重要观测点中,根据学生的现实表现在“是否达标”栏目勾选“是”或“否”。重要观测点按学期(第六学期不评价)进行评价。最终结果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种。学生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达标有两种途径:一是学生每学期25个重要观测点中有20个达标,则本学期综合素质基本指标评价达标,如果5个学期皆达标,则该生在初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达标;二是学生在5个学期累计共有105个指标达标,则该生在初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达标。评价结果由“信息平台”自动生成,学生与家长对评价结果如有异议,可按程序提出申诉。
(二)个性特长与突出表现写实记录。个性特长与突出表现可由学生在教师和家长的指导下,在“xx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表(个性特长与突出表现写实记录)”(见附件2)中填写,记录自己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与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并上传竞赛获奖证书、荣誉类证书以及其他值得呈现的相关材料。不要求五个方面全部填写,可有选择地填写,能随时在“信息平台”录入,在档案生成前多次修改更新。
(三)提交评语。评语包括学生自我陈述、学生成长亲子共评与班主任评语,在“信息平台”上录入。初一至初三上学期对学生每个学期的成长情况进行学期评价,初三下学期对学生初中阶段的个人成长情况进行整体评价。
1.学生自我陈述。每个学期末,学生通过反思本学期的成长经历,用典型事例说明个人遵守日常行为规范、形成良好品行的情况,个人兴趣特长、优势、潜能等认识自我的情况,遇到问题、困难是否主动与他人沟通并寻求解决问题办法的情况,尝试用创新的方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以及欣赏他人优点的情况。
2.学生成长亲子共评。家长留出足够的时间,营造亲子交流的良好氛围,与孩子充分交流讨论后,录入“信息平台”。内容包括亲子关系以及孩子的成长经历、所取得进步、所遇困难、解决过程、存在的不足与努力方向。
3.班主任评语。班主任要在全面了解学生成长情况的基础上,围绕学生每学期及初中三年成长过程的表现,客观填写评语。
(四)公示确认。学生毕业前,学校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公示。
(五)档案呈现。学生毕业前,“信息平台”合成综合素质基本指标评价结果、个性特长与突出表现写实记录和评语,形成 “综评档案”,由学生与家长共同签字确认,确认后不能更改。初中学校对“综评档案”进行存档。
六、评价结果的使用
(一)作为指导学生成长的依据。教师和家长要在教育教学过程及日常生活中,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
(二)作为学生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的依据。
初中学校要将学生的“综评档案”提供给高中阶段学校使用。
“综评档案”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达标的学生可以参加所有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不达标的学生,不能报考广东省一级高中学校。
“综评档案”不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相同情况下的录取比较条件。20xx年印发的《xx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深教规﹝20xx﹞4号)中关于综合素质评价的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三)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依据。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把学校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情况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管理水平以及考核校长的重要依据。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落实素质教育,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xx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实施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见附件4),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和督导,把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作为评价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每年要在全市抽取一定比例的学校进行核查。
(二)做好宣传培训。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要利用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支持综合素质评价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专题培训,宣讲与培训做到全覆盖,引导教师、家长和学生主动完成综合素质评价任务。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时推广综评工作典型学校的先进经验。
(三)明确主体责任。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参考《工作指引》制订本区的实施细则,加强统筹协调,为学校开展校外实践等活动搭建平台,并将学校开展综评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学校办学水平、管理水平及校长履职的重要依据。学校要履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主体责任,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及时处理申诉、投诉和建议。
(四)强化信息管理。市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并优化“信息平台”,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五)形成素质教育强大合力。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社会公益资源统筹力度,鼓励和支持各类文化、艺术、体育、科技等公益性机构以及高科技企业免费或优惠为学生开放。学校要充分利用资源,寻求支持,为学生成长提供平台和机会。引导家庭积极配合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多途径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努力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推进素质教育的强大合力。
(六)健全监督机制。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监督机制,公开举报电话和网站。学校要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对涉及综评工作的相关申诉进行核查并及时反馈。学生或家长对学校申诉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等行为,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违反法律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本方案自20xx年12月10日起从20xx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年级开始实施,有效期为3年。《xx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评价方案(试行)》(深教﹝20xx﹞528号)同时废止。
第五篇: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_〕3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_〕11号)和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重要意义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和积极主动地发展;有利于促进学校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转变以考试成绩为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
二、基本原则
1.方向性。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中国共产党,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增强国家和民族认同感;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2.客观性。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导入客观数据,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以事实为依据对学生进行评价。
3.公正性。明确写实记录的内容和要求,严格规范评价方法程序、结果应用和组织管理,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公正有效。
4.指导性。引导学校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引导教师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关注学生成长过程,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能优势,鼓励学生不断进步。
5.普适性。将评价融入日常教育教学全过程,在确定评价内容、设计方法程序时,充分考虑我省城乡学校实际差异,因地制宜、因校制宜,使每一个学生都能记录自己突出的表现,得到恰当评价。
三、评价内容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如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为赛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守纪、孝敬、感恩、合作、诚信做人等方面的突出表现;个人受到的奖惩情况。
2.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选修课程内容和学习成绩、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成果等,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学习过程中的突出表现。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重点是学生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主要结果,日常锻炼、体育比赛、运动特长、卫生习惯方面的突出表现,应对困难和挫折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4.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是记录在音乐、美术、舞蹈、文学、戏剧、戏曲、影视、书法、摄影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突出表现。
5.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重点是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等,如与技术课程等有关的实习,生产劳动、勤工俭学、军训,参观学习与社会调查等。
普通高中学校要基于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结合本校教育教学实际,科学确定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四、评价方法与程序
1.综合素质评价以学生自我写实记录为主要方式。写实记录的重要载体是《学生综合素质写实记录单》(以下简称《写实记录单》)、《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以下简称《综合素质档案》,详见附件1)。
《写实记录单》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制定,以电子或纸质形式呈现,供学生及时记录本人重要活动和突出表现时使用。《综合素质档案》由省教育厅制定,每学期期末和高三毕业时,学生整理、遴选写实记录素材后填写。
2.日常记录。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依据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内容,在《写实记录单》上自主记录能反映自己综合素质的重要活动和突出表现,注明重要活动的名称、地点、内容、持续时间和效果等。及时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包括活动报告、图片、音像资料、证明、证书、实物等,至少每个月要有一次记录安排,活动记录和材料要客观真实、有据可查、突出重点。一般性的活动可不记录。
3.整理遴选。每学期末,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依据本学期的《写实记录单》,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突出表现事实材料,在电子管理平台上填写《综合素质档案》。高三毕业时,学生对本人六个学期评价表中写实记录内容进行再次整理、遴选,但不得增补或修改,生成毕业时供高校招生参考使用的《综合素质档案》。学校利用电子管理平台导入学生基本信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模块成绩与学分等客观数据。
4.公示审核。学生每学期期末自主录入到《综合素质档案》中的材料和信息,以及毕业时的学生自我陈述报告、学生对本人6个学期档案中写实记录内容进行再次整理、遴选后的内容和教师评语表、在电子管理平台上生成的《综合素质档案》必须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家长、班主任、学校按要求在档案中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后的材料不得再更改。学校应设立举报信箱和电话,对公示内容提出质疑和询问的,应及时予以核实、回复。
5.形成档案。综合素质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形式。学校根据全省统一要求,从高中一年一期开始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综合素质档案主要内容如下:
(1)主要的成长记录。包括每个学期和毕业时的《综合素质档案》所记录的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突出表现。
(2)《学生自我陈述报告和教师评语表》(详见附件2)。毕业时学生以典型事例为依据,陈述自己在社会责任感、专业志向与才能、个性特点与爱好等方面的突出表现,形成自我陈述报告,原则上不超过800字。教师评语主要基于学生的写实记录和任课教师的意见,对学生高中三年来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素质、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表现作出简要的总体评价。教师评语要公正、客观,体现正确的价值导向,准确揭示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
(3)典型事实材料。档案中所记录的重要活动和突出表现的事实材料应以原始素材分门别类呈现,有关证明要有相关部门或单位的签字、盖章。
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要突出重点,避免面面俱到、千人一面。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便于检索、查找。
形成的电子档案,学生、教师、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等可以根据权限查看相关内容。
6.材料使用。
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帮助学生分析其发展优势与潜能,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
学校要根据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分析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成绩和问题,继承和发扬成功的经验,改进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教育教学工作;各级教育行政和教育督导部门,要把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督促和指导学校提高育人水平。
高等学校在招生时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学生的自我陈述报告、教师评语和学生毕业时的《综合素质档案》及相关事实材料等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作出客观评价,并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
五、组织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综合素质评价实行全省统一部署、分级管理。各市州、县市区、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健全制度,精心组织实施。
省教育厅成立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统筹、规划和协调全省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对市州、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出工作要求;组织设计和开发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把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纳入督导评估,作为评估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制定监督制度,组织开展培训、检查、指导,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要分别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地区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实施办法》,明确责任部门和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指导、督促学校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切实抓好综合素质评价培训工作,提高校长和教师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能力;做好区域内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检查和指导;加强宣传,协调各方力量,为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提供支持。
2.坚持常态化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组织实施。学校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本《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制度,明确各部门、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工作职责;要加强宣传引导,帮助学生、家长正确认识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意义;针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组织教师、学生开展校本研究和校本培训,对学生进行培训时,要重点学习本《实施办法》,让学生了解、熟悉评价内容,指导学生填写《写实记录单》和《综合素质档案》;要将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充分发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特别是党团、学生组织的作用,积极创造条件、搭建平台、整合资源,引导、组织学生开展有意义的活动;要注重在日常教育教学中,指导学生及时收集、整理和记录有关事实材料,避免集中突击。
3.实行电子化管理。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开发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利用电子管理平台,录入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活动和突出表现等信息,导入客观数据。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在此基础上开发与省平台对接的电子管理平台作为补充,保存学生日常记录,使综合素质评价有据可查。
4.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度,督促市州、县市区和学校全面落实《实施办法》,引导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规范进行;畅通举报渠道,确保学生档案材料客观真实;对有争议的结果要重新进行审核确认,确保结果公正;对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者实行责任追究,对弄虚作假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各市州制定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于20_年底前报省教育厅备案。各普通高中学校制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于20_年5月底前报上一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本办法于20_年在部分地方试点,20_年秋季在全省高中一年级开始全面实施。
第六篇: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落实新课程改革的精神,全面考核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转变教育教学质量评价观,建立有利于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评价体系,根据《xx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zz
副组长:zz
组员:zzzzzzzzzzzz
2、工作职责:组织、协调、指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开展,负责审核学生综合素质的`定性与定量评价,并确定学生的毕业综合评语和“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劳动与技能”、“探究与实践”等项目测评的最终等第。
(二)成立相关测评小组
1、综合评语实施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zz
组员:高一高二各班主任
(2)工作职责:组织宣传学习;每学期组织学生自评与同伴互评,撰写、上报综合评语,并及时进行反馈;负责相关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2、审美与艺术项目测评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zz
组员:zzzzzzzzzzzz
(2)工作职责:负责本项目中的音乐专项测评与美术专项测评工作,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审核学生免测条件,确定免测学生名单;及时向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供本项目学生测评等第情况。
3、运动与健康项目测评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zz
副组长:zz
组员:zzzzzzzzzzzz
(2)工作职责:负责本项目中的运动技能专项测评和体能测评,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审核学生免测条件,确定免测学生名单;及时向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供本项目学生测评等第情况。
4、劳动与技能测评机构:
(1)人员组成
组长:zz
组员:高一高二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任教师及有关实验员。
职责:负责学本项目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等五个专项测评工作,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及时向校测评领导小组提供劳动与技术类A等申报名单。
5、探究与实践项目测评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zz
副组长:zz
组员:参与组织开展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活动的相关教师。
(2)工作职责:负责学生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三个专项的测评工作,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及时向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供本项目学生测评等第情况。
三、评价内容、形式及办法
1.定性评价
(1)评价内容:学生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等方面的素质。
(2)评价形式:综合评语(包括分层概述、突出表现、纪实性材料等)。
(3)评价办法:在学生自评、互评、任课教师评价基础上,由班主任每学期撰写一次;毕业综合评语由毕业班班主任在各学期评语的基础上,结合学生的发展变化情况进行撰写,并经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2.定量评价
(1)评价内容:审美与艺术(音乐、美术)、运动与健康(体育与健康)、劳动与技能(理化生实验技能、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探究与实践(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四大块。
(2)评价形式:确定“测评等第”,分A、P、E三等(或P、E二等)。
(3)评价办法:由学校各测评小组每学年组织测评一次,测评成绩分A、P、E三等(或P、E二等),其中A等不超过20%,E等不超过5%。学生测评最终等第由学校测评领导小组根据xx省有关测评规定予以确定,其中A等不超过25%,E等不超过5%。对评定结果中获得A等的学生在校内张榜公示,对评定为E等的学生给予书面通知。
四、评价时间安排
1.综合评语(定性评价)每学期实施1次,要求在每学期结束前2周内完成;毕业综合评语在学生毕业当年的4月份完成。
2.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劳动与技能、探究与实践项目测评(定量评价)每学年实施1次,要求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5周前完成;学生测评最终等第在学生毕业当年的4月份确定。
第七篇: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对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旨在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毕业和高考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为了做好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根据《福建省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xx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一、评价目的
1、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坚持以素质教育为导向,侧重从素质角度对学生个体进行综合评价。它是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化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最重要目标。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描述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状况、社会公益活动和日常表现等真实、典型的内容,反映学生的素质发展状况,为高等学校录取学生提供更多的信息,并逐步成为高等学校招生择优录取的重要参考之一。同时对基础教育阶段的学校教育教学有重要的引导作用,通过对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目标、内容、方法、制度等方面的探索,稳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2、体现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对普通高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出发点是衡量学生全面发展的状况,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内容的全面性,体现学生之间的差异,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促进学生在打好共同基础的同时,实现有个性、有特长的发展。通过对评价主体的互动化、评价内容的多元化和评价过程的动态化,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
3、探索科学可行的评定方式方法,加强评价制度建设。根据我校普通高中教育的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评定方式、方法和规范,完善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加强公示、监督、申诉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工作的实效和公正。通过探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形成素质教育实施与保障的长效机制。
二、评价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引导中学实施素质教育,体现高中新课程改革精神,反映高中新课程方案的要求,通过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给高中教育正确的导向。
(二)操作性原则。方案实施要为普通高中学校、高等学校和社会各界理解并接受,要使普通高中教学组织、考试考查组织、高校录取等方面的操作简便、直观。方案的指标体系制定要合理,有较强的可评性,评价要有多元主体的参与,评价操作要实现信息化。
(三)公平性原则。加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制度建设,提前公布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和有关规章制度,并广泛征求师生和家长的意见。保障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对学生作出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
(四)发展性原则。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重要功能。注重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适当收录反映学生成长过程和发展水平的描述与实证材料。正确发辉评价的激励、发展功能,突出评价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客观反映学生的个性差异和个性特长。
三、评价内容和方法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模块修习记录、基本素质评价、实验操作考查和信息技术等级等四个方面。基本素质反映学生的道德素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等各方面情况。
现先出台基本素质评价的内容和方法。
依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基本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素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等五个方面。
1.评价内容
具体维度、要素和评价内容见附件一。
2.评价方法
采用学生自评和他评相结合的方式,以写实性文字描述为主,提供实证材料等对学生的基本素质进行评价。在评价中要根据基本素质的不同内容,采取相应的方法。
(1)道德素养
学生道德素养的评价,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成长记录、教师和同学的评价等,由学生的自我评价为主,同学互评为辅。
(2)文化素养
学生文化素养的评价,根据学生学分管理档案,对学生所得学分的总量、学分的分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真实反映学生的知识结构和学习兴趣。通过学生学习兴趣、学习方法、学习成绩客观反映学生的学习能力。
(3)综合实践
学生综合实践的评价,根据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及完成情况,参加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的实证材料等,客观反映学生在综合实践方面的表现。
(4)身心健康
学生身心健康的评价,根据学生在学校体育课程、体育活动中的表现和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表现,客观反映学生身心健康状况。
(5)艺术素养
学生艺术素养的评价,根据学生在学校参加艺术活动的表现及作品,客观反映学生的艺术表现能力和审美能力。
3.评价结果呈现
基本素质评价由学生本人描述性记录和具体作品名称等呈现,学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的描述或记录予以确认或补充,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同时提供能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的典型材料。
四、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机构
1、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
主任:xxx
副主任:xxx、xx、
职责:负责领导和管理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2、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小组
工作实施小组组长:xx
成员:xxx、xxx、xx、及年段长、教研组长等相关教师
职责:负责制定本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领导并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3、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
职责:负责对校内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过程进行监督,接受咨询与投诉,查处违规行为。
4、班级A等生分解评分小组
组长:xxx
成员:陈祖铭、陈勇斌及年段长
职责:根据《古田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A等生分解实施办法》审核各班的书面申请,并将审核结果报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
5、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班主任为组长)
职责:评价教师严格按照程序,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学校领导和家长代表监督学生互评及教师评价。
五、评价的程序、方法及要求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价和班级综合评定。
1、学生自评及学生材料收集整理。学生自评采取自我描述,提供质性素材等方式进行(毕业班为近三年)。
2、学生互评。学生互评以班为单位进行。首先由学生个人进行自我描述(或总结),然后班内进行评议,每个学生对该学生五个维度独立评分。
3、教师评价。教师评价要坚持集体议、独立评的方式,如有分歧,要通过集体研究,按照“票决制”方式做出评定结论。出现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研究讨论,按“票决制”方式做出评定结论。
4、班级综合评定。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负责对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的结果分别按50%的比例进行综合定等.总分100分,85分以上为A、70-84分为B、60-69分为C、59分以下为D,A、B、C均定为合格,D定为不合格,同时完成综合性评语,非毕业班级“综合素质评语”由班主任分维度填写,毕业年级综合素质评语由班级综合素质评定小组完成。
5、学校审核公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负责对评定结果进行审核,并在校内公示。调查和处理有异议的评定结果。
6、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从每年的4月份开始,在高中学生学业考试之前结束。
六、评价结果的使用
评价的结果是学生综合素质的具体反映,学校将评价结果通知学生个人及其家长;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依据之一;评价结果作为高等学校录取或退档的依据之一。
七、保障措施
为确保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能公开、公正、公平、科学地进行,发挥评价对学校发展和学生发展的促进作用,要建立和完善评价工作的公示、诚信、监督、申诉等制度。
第八篇: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xx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在对普通高中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时,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发展性原则。
二、工作机构与职责
(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校长)
副组长:z(副校长)
成员:z(教育处主任)、z(教学处主任)、z(团委副书记)、z(年级组长)、z(年级组长)、z(年级组长)
职责:负责领导和管理我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负责制订《xx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小组:
组长:z(副校长)
副组长:z(教育处主任)、z(教学处主任)
成员:z(团委副书记)、z(年级组长)z(年级组长)z(年级组长)
职责: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负责实施《xx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信息的采集输入输出工作,初步审订评价结果协调评价过程的相关工作。
(三)、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每班各5名,名单略去):
说明:
1.组长为各班班主任;组员为在本班任课达一年以上的教师2名,学生干部2名。职责——负责对班级中每个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组织、实施本班学生的自评、互评、教师评价与综合评定等工作。
2.班级评价小组在评价程序中,按“学生自评”、“同伴互评”、“教师评价”、“学校评价”的顺序进行,“同伴互评”过程中按班级进行。
三、评价内容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分解成若干项“关键指标”,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详见附表)。
学生展示的实证材料、平时表现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尽可能使评价结果客观、真实。
班主任应根据学生平时表现等情况,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完成评价小组评语。
四、评价等第
各项指标按三级评分。凡比较符合标准者可得3分,基本符合标准者可得2分,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则得1分。
1.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合格和不合格。
指标均分达2分者,评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指标均分不达2分者,则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等第,但要如实记载突出问题。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要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表现”栏中。
2.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指标均分超过2分评定为B,2分评定为C,不达2分则评为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能提供明确证明材料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学习成绩突出,得到社会公认或权威部门认可;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
第九篇: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在对普通高中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时,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发展性原则。
二、工作机构与职责
(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
职责:负责领导和管理我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负责制订《阳贵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负责实施《阳贵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信息的采集输入输出工作,初步审订评价结果协调评价过程的相关工作。
(三)、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每班各5名,名单略去):
说明:
1、组长为各班班主任;组员为在本班任课达一年以上的教师2名,学生干部2名。职责——负责对班级中每个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组织、实施本班学生的自评、互评、教师评价与综合评定等工作。
2、班级评价小组在评价程序中,按“学生自评”、“同伴互评”、“教师评价”、“学校评价”的顺序进行,“同伴互评”过程中按班级进行。
三、评价内容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分解成若干项“关键指标”,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详见附表)。
学生展示的实证材料、平时表现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尽可能使评价结果客观、真实。
班主任应根据学生平时表现等情况,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完成评价小组评语。
四、评价等第
各项指标按三级评分。凡比较符合标准者可得3分,基本符合标准者可得2分,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则得1分。
1、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合格和不合格。
指标均分达2分者,评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指标均分不达2分者,则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等第,但要如实记载突出问题。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要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表现”栏中。
2、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指标均分超过2分评定为B,2分评定为C,不达2分则评为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能提供明确证明材料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学习成绩突出,得到社会公认或权威部门认可;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