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监管工作情况汇报范文(精选3篇)
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机关询问的公文。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互联网监管工作情况汇报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篇1】互联网监管工作情况汇报
现将我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与运行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互联网+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1、完善和动态调整监管事项清单。
今年3月以来,我局结合统一行政权力清单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监管事项认领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目前各行政执法部门录入监管事项实施清单已较为完善。截止9月底,全区共认领监管事项837项,录入监管事项实施清单546项。
2、全面重新和更新双随机一公开事项。
按照江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和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以下简称“省双随机平台”)对接要求,我局组织全区行政执法单位,对全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动态调整,完善了系统内检查事项信息,全面实现和省“互联网+监管”工作平台的对接和数据汇聚。
3、强化“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
全区行政执法部门依托省双随机平台,开展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行政执法检查。按照省系统检查实施清单开展全覆盖监管,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检查的要求,并将有关数据汇聚至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截止9月底,全区各执法单位累计已录入检查事项540项、检查对象8616家、执法人员832人、检查计划306个、检查结果7159次、处罚案件2501件。
4、做好监管信息发布工作。
截止9月底,我局共发布监管动态134条、曝光台信息18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区“互联网+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离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存在较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包括两个大类:
1、在宏观层面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领导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部分单位领导不理解、不重视、不调度“互联网+监管”工作。
二是“双随机”方式开展行政检查未真正落实。一些单位领导和执法人员尚未转变监管思路,仍停留在过去检查模式,不落实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行政检查模式的要求。“双随机”检查模式停留在书面应付层面,未真正按“双随机”方式开展行政检查。
三是工作人员素质亟待提高。“互联网+监管”工作人员需要既懂法律、业务,又熟练掌握电脑操作,其中“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需要执法单位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全员参与,但大多数单位只是交代办公室或法制人员甚至临时工办理,且人员更换频繁,素质参差不齐,对该项工作停留催一下动一下,不催不做;甚至个别单位反复催也不做,应付心态度明显。
2、在具体工作层面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监管行为数据偏低。各单位实际检查较多而通过省双随机平台录入监管行为数据很少。没有按照要求全部录入执法人员、检查对象、检查计划、检查结果、执法案件等数据。
二是跨部门、跨区域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鲜有实际运作案例,远未达到联合检查在全部检查中占比超过10%的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为切实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加快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下一步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继续完善监管事项清单
各部门要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规范》要求,结合正在梳理编制的全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登录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进一步做好事项认领工作,确保监管事项100%认领到位,无缝对接。同时,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检查实施清单及监管行为信息要素要求》要求,在省系统“事项管理”模块查看检查实施清单完成情况,按照每个行政检查事项均应编制一条检查实施清单、每条检查实施清单要素准确完整的要求,逐一进行核查、完善,确保完成检查实施清单制定和要素录入。
2、全面加强数据汇聚
全面依托省双随机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智能化;全面按照省系统检查实施清单开展全覆盖监管;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检查,杜绝线下运行,规避监管;采用重点监管和信用监管方式的,要全面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并将检查结果录入系统。
3、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和相关反馈工作
各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在省系统发布监管动态和曝光台信息,每月发布监管动态不少于4条,向社会曝光信息应同步在省系统发布。同时,登录省系统及时对国家和省里下发的联合监管、信用监管、风险预警、监管投诉等子系统相关线索进行核查、处置和反馈。
4、落实联合检查(执法)机制。
同一部门实施的多项检查(执法)能够合并进行的,应当合并进行。多个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提出行政检查(执法)计划的,由区司法局协调,明确一个部门牵头实施联合检查,实现“进一家门、查多项事”,大力提升执法水平和效能。实现全区年度联合抽查任务占年度检查任务数10%的要求。
“互联网+监管”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载体体现,是国务院重点推进的“国字号”工程,是中央、省市区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是依法治国各项考评和检查的重点指标。我区将高度重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加强调度,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互联网+监管”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落实到位。
【篇2】互联网监管工作情况汇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市、县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县审批服务管理局高度重视,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引向不断深入,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便利群众办事,不断创新拓展服务方式,通过抓好监督管理和各项便民措施,落实抓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现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展情况和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全面落实“四级四同”改革,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
一是根据全区“四级四同”动态调整事项目录,更新梳理事项1424项,乡镇公共服务事项123项,完成全县7个乡镇96个“家门口”服务站标准化建设。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当前,应进驻政务大厅38个单位,进驻37个单位,单位进驻率由原来的93.8%提高到97.36%,事项进驻率由原来的92.5%提高到98.07%,审批服务事项网办率稳定在85%以上。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减时限、减流程、减材料、提升群众满意度”活动,分别压减办事环节137个,压减申报材料142份,压减办理时限1207个工作日,压减率分别为:减环节23.87%、减资料21.68%,减时限25.81%;确保审批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今年,政务服务大厅办件量共计77333件,其中公安7802件,税务32199件,不动产7331件,按期办结率99%,无群众投诉件,群众满意率100%。
二、完成泾源县“163”审批平台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平台”通办
现阶段泾源县“163”审批服务平台已全面运行,构建“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新格局。将市场监管、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等行业审批系统与泾源县“163”审批平台进行深度融合和信息共享;规范事项办理主体、设定依据、申报材料、办理时限等内容,整合设置综合窗口,为“一窗通办”业务人员分配各专网系统登录账号及受理权限。将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办理事项统一纳入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全县实现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终端、实体窗口和“家门口”服务站“四位一体”申办模式建设。使企业和群众办事由“跑多个窗口”转变为“只跑一个窗口”,真正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进一门、找一窗、办所有事”。
三、统筹协调推进“六多合一”审批机制,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的《泾源县深化“不见面、马上办”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实施方案》(泾审发[20_]14号),全面推行“六多合一”审批机制,实现企业开办“多环一体”,注销“多站一统”和建设项目“多评一表”、“多图一审”、“多勘一踏”、“多验一联”。进一步压减审批流程,优化审批方式,探索“容缺后补”模式。二是加大力度优化程序,实行联合办理,并联审批,缩短审批时限,推进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四、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
一是持续开展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绘制审批事项流程图,制定办事指南。全面推行“一套标准管审批”,确保政务服务“事事有标准可依、人人按标准履职”,实现按照标准化流程“人人可办、人人能办”的目标。开展一次性告知、预约办理、延时办理、“代帮办”、容缺受理服务等,着力推进审批服务便利化,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让“跑一次”为上限、“不用跑”为常态。二是整合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实现办事预约、服务受理、综合评价等服务的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和管理。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状态等相关信息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终端等服务渠道同源发布。推动实体大厅向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延伸,做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实现线上线下无缝衔接、融合通办。三是全面推行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办理、反馈,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
五、探索“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服务
积极向自治区申报“一件事一次办”试点单位。目前梳理出25项与企业、群众息息相关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按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要求,从企业和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在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基础上,编制“一件事”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涉及审批事项、需要办理证照、审批牵头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努力构建“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出件、实时反馈”模式,融合办事表单、精简办理材料、压缩办理时间、再造办理流程,明确各环节办理主体和期限,将审批事项有机融合“一件事”服务体系,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着力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堵点、痛点等问题,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六、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
一是进一步规范审批服务行为,完善运行机制、监督管理等工作,坚持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二是建立监督评价机制,设置找茬窗口,长期设置独立投诉窗口,安排政务中心工作人员轮流坐岗,受理群众投诉,健全管理和投诉机制。三是实施了电子监管,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办件查询系统、“好差评”评价器、电子考勤系统等技术手段实现对大厅现场秩序、人员服务态度、服务事项流程的全面监管。为政务大厅各窗口、各乡镇民生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购置28台好差评服务器。请办事群众、企业对办理事项及时进行评价。全面建设“接受评价-受理-整改-信息公开-结果运用”的“好差评”全流程闭环机制。
【篇3】互联网监管工作情况汇报
自xxxx年x月“互联网+监管”系统推行以来,我局继续按照上级部署,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今年的历次工作通报中名列前茅。现将我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与运行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互联网+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1、完善和动态调整监管事项清单。
今年x月以来,我局结合统一行政权力清单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监管事项认领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目前各行政执法部门录入监管事项实施清单已较为完善。截止x月底,全区共认领监管事项xxx项,录入监管事项实施清单xxx项。
2、全面重新和更新双随机一公开事项。
按照x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和x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以下简称“省双随机平台”)对接要求,我局组织全区行政执法单位,对全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动态调整,完善了系统内检查事项信息,全面实现和省“互联网+监管”工作平台的对接和数据汇聚。
3、强化“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
全区行政执法部门依托省双随机平台,开展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行政执法检查。按照省系统检查实施清单开展全覆盖监管,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检查的要求,并将有关数据汇聚至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截止x月底,全区各执法单位累计已录入检查事项xxx项、检查对象xxxx家、执法人员xxx人、检查计划xxx个、检查结果xxxx次、处罚案件xxxx件。
4、做好监管信息发布工作。
截止x月底,我局共发布监管动态xxx条、曝光台信息xx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区“互联网+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离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存在较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包括两个大类:
1、在宏观层面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领导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部分单位领导不理解、不重视、不调度“互联网+监管”工作。
二是“双随机”方式开展行政检查未真正落实。一些单位领导和执法人员尚未转变监管思路,仍停留在过去检查模式,不落实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行政检查模式的要求。“双随机”检查模式停留在书面应付层面,未真正按“双随机”方式开展行政检查。
三是工作人员素质亟待提高。“互联网+监管”工作人员需要既懂法律、业务,又熟练掌握电脑操作,其中“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需要执法单位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全员参与,但大多数单位只是交代办公室或法制人员甚至临时工办理,且人员更换频繁,素质参差不齐,对该项工作停留催一下动一下,不催不做;甚至个别单位反复催也不做,应付心态度明显。
2、在具体工作层面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监管行为数据偏低。各单位实际检查较多而通过省双随机平台录入监管行为数据很少。没有按照要求全部录入执法人员、检查对象、检查计划、检查结果、执法案件等数据。
二是跨部门、跨区域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鲜有实际运作案例,远未达到联合检查在全部检查中占比超过xx%的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为切实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加快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下一步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继续完善监管事项清单
各部门要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规范》要求,结合正在梳理编制的全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登录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进一步做好事项认领工作,确保监管事项xxx%认领到位,无缝对接。同时,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检查实施清单及监管行为信息要素要求》要求,在省系统“事项管理”模块查看检查实施清单完成情况,按照每个行政检查事项均应编制一条检查实施清单、每条检查实施清单要素准确完整的要求,逐一进行核查、完善,确保完成检查实施清单制定和要素录入。
2、全面加强数据汇聚
全面依托省双随机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智能化;全面按照省系统检查实施清单开展全覆盖监管;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检查,杜绝线下运行,规避监管;采用重点监管和信用监管方式的,要全面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并将检查结果录入系统。
3、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和相关反馈工作
各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在省系统发布监管动态和曝光台信息,每月发布监管动态不少于x条,向社会曝光信息应同步在省系统发布。同时,登录省系统及时对国家和省里下发的联合监管、信用监管、风险预警、监管投诉等子系统相关线索进行核查、处置和反馈。
4、落实联合检查(执法)机制。
同一部门实施的多项检查(执法)能够合并进行的,应当合并进行。多个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提出行政检查(执法)计划的,由区司法局协调,明确一个部门牵头实施联合检查,实现“进一家门、查多项事”,大力提升执法水平和效能。实现全区年度联合抽查任务占年度检查任务数xx%的要求。
“互联网+监管”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载体体现,是国务院重点推进的“国字号”工程,是中央、省市区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是依法治国各项考评和检查的重点指标。我区将高度重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加强调度,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互联网+监管”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