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号码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号码是多少?下面小编来给大家介绍,欢迎阅读!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址:http://www.gzgjj.gov.cn
服务信箱:gzgjj@gz.gov.cn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就路12号18-21楼
业务咨询电话:12345、12329 (移动用户拨打:12345)
邮政编码:510623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电话
地址:华就路12号
电话:(020)83992049
61327725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番禺办事处广州市番禺区德兴路37,39号34612211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花都办事处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1号信合大厦南座6楼36899116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化办事处从化市街口镇河滨南路93号37900902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增城办事处增城市荔城街荔园路1号;32851626
增城区新塘镇荔新十三路73号2楼(新塘分理处)82689921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越秀管理部广州市豪贤路193号9楼83378141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珠管理部海珠区新港西路162号
89619628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天河管理部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就路12号三银大厦2楼85503955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白云管理部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438号正阳大厦2楼36214551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沙管理部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22号39单元(金莎广场2楼)
39079925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萝岗管理部广州市萝岗区开创大道北香雪二路2号66671491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荔湾管理部广州市荔湾区康王北路1024号(金禧大厦2层)81078566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埔管理部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302号黄埔花园裙楼2楼(兴业银行旁)
拓展阅读: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网上预约提取→单位或职工准备资料到银行经办网点提交→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注: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购房提取流程
签订购房合同→到房管局办理房地产证(这步可以跳过)→网上预约提取→准备资料→到银行经办网点提交资料申请提取→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提示:购房提取,首次提取成功后,第二次提取住房信息无变更的,可以直接网上申请提取,无需到经办网点。
租房提取
签订租房合同→到出租屋管理中心办理备案→缴纳租金税并打印发票→网上预约提取→到银行经办网点提交资料申请提取→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相关问题
职工原在异地缴存、在异地购房且办理了提取手续,之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到本市继续缴存,其提取资格可否延续?
答:可以。但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计算职工提取申请的时限,由职工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广州后起算。
二、职工在转移至广州前必须在缴存地就申请提取的房屋已经正常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职工须提供在异地的提取记录明细并加盖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章。
职工在异地有提取的,在转移到广州后按广州住房公积金政策确定的可提取金额总额中减掉职工在异地已提取金额确定为该职工实际可提取金额总额。
职工是否每次提取均需提供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答:根据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_]6号文件规定,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当购买房产所有权发生变化,提取人不再拥有该房产所有权时,因该项项购房行为而产生的提取资格将自动丧失,且每次提取均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借款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等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为方便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自20_年1月18日起,职工首次在中心系统以购买自住住房名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现有文件要求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职工在中心系统上线前以购买自住住房名义在承办银行申请了提取,系统上线后首次办理提取的,也要求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已在中心系统以购买自住住房名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以后同一套住房每次办理提取只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原件供核对,无须再提供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