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光车应急管理预案范文(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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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观光车应急管理预案
为加强景区对观光车辆的管理,加强景区对游客在乘坐观光车期间发生安全及突发性事件的紧急救援、应急处置能力,结合景区实际,特制定本应急管理预案。
一、成立观光车安全及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小组
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景区观光车的制度、方针及相关法律法规。
2、根据观光车运行实际,宣布景区观光车应急管理预案的启动、终结。
3、领导、组织应对观光车安全及应急突发事件处置的各项工作。
二、预防措施
1、设定观光车行驶专用车道,观光车驾驶员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
2、观光车驾驶员需接受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3、观光车驾驶员熟知岗位职责,切实落实责任。
4、机动车辆(含营运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景区。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需进入景区,必须经景区同意。
5、观光车驾驶员、景区讲解员要做好安全提示讲解工作(主要
内容为观光车乘坐安全须知),重点针对老年人、幼童、孕妇、病患者。
6、驾驶员、讲解员要随时观察车上游客身体健康状况。如发现游客身体发生异常情况时,驾驶员应立即通过对讲机等通讯设备向相关领导、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驾驶员、讲解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要做好车上游客情绪和患者家属的安抚工作,防止引起其他不必要的意外事件,影响景区形象。
三、处置流程
1、驾驶员发现车上游客身体状况出现异样或车辆发生事故时立即通知部门领导,并做好车上其余游客与患者家属的情绪安抚工作。
2、观光车管理部部门领导接到事故车辆驾驶员的报告后,合理调配部门人员协助事故车辆驾驶员处理事故,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将事故报告给观光车安全及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小组,
3、观光车安全及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小组接收到报告后,立即调派景区医务人员及部分值班警员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应急小组联系周边的医疗机构。
4、景区医务人员对受伤游客进行初步的医疗救治后,观光车驾驶员要按照领导的指示将患者尽快送到专业医疗机构,将受伤游客移交给医院医务人员进行救治。
5、在救助受伤游客的同时,景区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在值班经理的带领下按照景区应急预案履行应急救援任务,将游客疏散到安全地段。
【篇二】观光车应急管理预案
为做好景区电动观光车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维持景区正常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我景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电动观光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局当日总值班领导任组长,保卫部负责人、运营公司负责人任副组长,各部室长为成员,负责指挥调度电动观光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救援处置办法
发生电动观光车安全事故,驾驶员或现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向管理局总值班室报告(83783229),总值班领导了解情况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4个应急小组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开展应急处置救援。
(一)发生交通事故的救援处置程序:
1、现场救援组到达后,查看现场情况,迅速确定行动方案,如果有人员受伤,首先将受伤人员转移到安全区域;如果有游客被困,无法移动,先进行安抚,再采取解救措施。
2、安全警戒组到达后,迅速在事故车辆前后设置警戒带和路锥,并在周围值守,指挥车辆有序通过,维持正常交通秩序,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3、医疗救护组迅速对受伤人员进行诊断治疗,如果情况严重,立即联系中和镇卫生院或直接拨打“120”请求市级医院进一步抢救。
4、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和人员受伤、车辆损坏等情况,协助交警处理相关事务。
(二)发生机械故障时的处置办法:
1、在车辆行驶途中,如果突发机械故障,如刹车失灵、转向失灵、爆胎等,驾驶员要保持冷静,果断处置,尽可能控制车辆,想尽办法靠边停车。
2、驾驶员要尽量利用栏杆、树木、山体等降低车速,尽量保护游客安全。
(三)发生火灾时的处置办法
1、电动观光车着火时,应立即靠边停车并组织乘客迅速离开车辆,转移到安全区域,同时,用车载灭火器灭火;
2、现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向管理局总值班室(83783229)报告;若火势迅猛,无法控制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
(四)乘车游客突发疾病时的处置办法:
1、发现乘车游客突发疾病,应立即靠边停车,查看询问游客情况。
2、了解清楚清楚情况后,应立即向管理局总值班室(83783229)报告,并以最快速度将发病游客送到游客中心医务室治疗。同时,向其他游客做好解释说明,联系调度室,安排其他车辆来接送。
3、医务室医生诊断治疗后,如果情况严重,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对接市级医院采取进一步抢救措施。
(五)突发暴风暴雨、冰雪等恶劣气候的应急处置办法:
1、车辆行驶途中,如果遇突发暴风暴雨、冰雪等恶劣气候,驾驶员应立即驶入最近的停靠点,组织游客到达安全区域,并做好安抚工作。
2、驾驶员要立即向管理局总值班(83783229)报告,总值班领导了解情况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应急救援组处置。
3、应急救援组达到现场后,根据情况,组织游客安全有序离开景区。
4、总值班室通过电子屏和广播发布紧急通知,告知游客到最近的安全场所躲避,注意自身安全。
【篇三】观光车应急管理预案
为提升慢系统整体配套服务水平,满足游客需要,确保车辆、乘客安全,特制定电动观光车管理制度。
1.电瓶观光车管理总则
(1)电动观光车钥匙由行政部统一管理,电动观光车司机到行政部领用钥匙,并填写电瓶车使用登记表,用完后及时将钥匙归还行政部。
(2)电动观光车的工具、充电机、打气泵、电池及其它配件由公司指定的专人统一管理。
(3)电动观光车证件含:《产品合格证》、《电动观光车使用说明书》、《电池使用维修手册》原件一车一份由公司指定专人统一保管;《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的复印件交由司机进行维护时使用。
(4)电动观光车按规定统一停放在景区指定的位置,电动观光车收班后,每天要检查充电、轮胎、电池等情况,确认完好后才能下班。
(5)电瓶车每月集中清洗一次,清洗工作大家共同负责,固定岗位人员除外。
2.电动观光车使用与保养
(1)电动观光车的使用
①电动观光车作为景区的特种机械设备,操作司机上岗前必须熟读《使用说明书》和《维修手册》,并经过严格的专业培训合格,持证后方可驾车操作。
②电动观光车的操作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维修手册》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违规操作和野蛮操作。
③按照“一人一车当班责任制”原则,当班司机使用自管车辆,非特殊原因或未经公司管理车辆的负责人批准,车辆不得调换使用。
④电动观光车停运后,必须停入指定车位,不得随意乱停乱放。
(2)电动观光车的保养
“保养”是确保电动观光车正常运行和景区财产安全保障的先决条件,驾驶员和部门管理者除接受专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外,要通读《使用说明书》和《维修手册》,熟练掌握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守则。定时维护维护保养,具体的维护保养项目、方法和标准按《使用说明》和《维修手册》执行。
①严禁存放时亏电
电动观光车蓄电池在存放时严禁处于亏电状态。亏电状态是指电动观光车使用后没有及时充电。在亏电状态下存放电池,很容易出现硫酸盐化,硫酸铅结晶物附着在极板上,会堵塞电离子通道,造成充电不足,电池容量下降。亏电状态闲置时间越长,电池损坏越重。因此,观光车闲置不用时,应每月补充电一次,这样能较好地保持电池状态。
②定期检查
在使用过程中,如果观光车的续行里程在短时间内突然大幅度下降,则很有可能是电池组中最少有一块电池出现问题。此时,应及时联系公司维修人员进行检查、修复或配组。这样能相对延长电池组的寿命,最大程度地节省开支。
③避免大电流放电
电动观光车在起步、载人、上坡时,尽量避免猛踩加速,形成瞬间大电流放电。大电流放电容易导致产生硫酸铅结晶,从而损害电池极板的物理性能。
④正确掌握充电时间
在使用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准确把握充电时间,参考平时使用频率及行驶里程情况,把握充电频次。充满电后运行时间较短就充电,充电时间不宜过长,否则会形成过度充电,使电瓶发热。过度充电、过度放电和充电不足都会缩短电瓶寿命。
⑤避免暴晒
电动观光车应避免在阳光下暴晒。温度过高的环境会使蓄电池内部压力增加而使电池失水,引发电池活性下降,加速极板老化。
⑥经常检查轮胎气压
将轮胎气压保持在正确的胎压;必须每两星期或至少每月,检查一次轮胎气压;不正确的轮胎气压会造成耗电、行驶里程短,降低驾驶的舒适性,降低轮胎寿命并降低行车安全性。
⑦电动观光车蓄电池保养
◆时常查看极柱和接线头连接得是否可靠。为防止接线柱氧化可以凡士林等保护剂。
◆电池应盖上的气孔应通畅。蓄电池在充电时会产生大量气泡若通气孔被堵塞使气体不能逸出当压力增大到一定的程度后就会造成蓄电池壳体炸裂。
◆不可用直接打火(短路试验)的方法检查蓄电池的电量这样会对蓄电池造成损害。
◆检查蓄电池内部电解液高度,如发现电解液过低,应添加蒸馏水或专用铅酸电池补充液。切忌用饮用纯净水代替。
◆电动车在使用时,要轻踏加速踏板,否则瞬间的大电流放电会损坏蓄电池。
◆电动车在短距离使用后建议您及时将蓄电池充满电,让蓄电池始终保持饱和状态,可保持蓄电池的使用寿命。
⑧其他重要注意项目
◆每天出车前先检查电量是否充足,刹车性能是否良好,螺丝是否松动等,有故障应及时修理排除,检查完成确定没有故障时才能出车;
◆充电应在儿童无法接触到的地方进行;
◆每次停车都必须关闭电源开关,拔出钥匙,将档位开关扳至空档位置,并将手刹拉起;
◆维修或更换电瓶、电器,须关闭电源总开关后操作;
◆儿童在车内玩耍时要拔掉钥匙开关,以免造成危险;
◆电动车行驶前,须检查车门是否关紧;
◆因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起火时应立即关闭总电源开关。
3.电动观光车司机守则
(1)遵纪守法、服从管理,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维护、维修公司资产,做好本职工作。
(3)熟读《使用说明书》和《维修手册》,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守则操作和维护。
(4)景区电动观光车不得开出景区,不得交给非专业人员试驾。
(5)时刻保持车辆的完好与整洁,停运后立即停在公司规定的位置。
【篇四】观光车应急管理预案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规范旅游应急处置工作,有力、有效、有序地开展旅游应急处置,提高各类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旅游业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社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国家旅游局旅游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铜仁市万山区旅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结合我区实际,编制本预案
1.3风险分类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的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包括:洪水、暴风、暴雨、大雾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交通运输事故,其他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等。因突发卫生事件造成的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事件,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安全健康的事件等。
因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国内游客旅游安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安全突发事件。包括:港澳台、外国游客、辖区外游客等在本乡行政区域内发生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踩踏等造成的旅游安全突发事件。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乡行政区域内的旅游突发事件。乡人民政府在万山区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领导下,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参与处置。本预案指导全乡旅游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旅游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旅游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乡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4)依法规范,科学处置。依照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规范、协调、灵敏、高效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制度和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专家队伍、专业人员的作用,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大力提高处置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乡政府是旅游突发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为加强对我乡旅游突发事件工作的领导,成立下溪乡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3.1 预测与预警
乡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旅游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 预测预警系统
乡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旅游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乡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设立统一的旅游突发事件信息接收平台,接收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门报送的旅游突发事件信息。
乡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接到旅游突发事件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分析、判断,对达到一般预警级别的,依照各专项预案所确定的预警等级提出预警建议,并及时报告乡政府,由乡政府作出预警的相关决定;对达到较大预警级别的,按照“统一接警、分级处置”的原则,向县应急办报告,由县政府作出预警的相关决定。
3.1.2 预警级别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能预警的旅游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旅游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级、较重、严重级、特别严重四个预警级别。
各旅游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应依照以上预警级别的划分标准,在各自制定的专项预案中对各类旅游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加以细化。
3.1.3 预警信息发布
预警信息包括旅游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涉及跨乡镇的一般性旅游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须经县政府批准。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形式进行,对老、幼、病、残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预警信息发布后,应急办公室、旅游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立即做出响应,进入相应的应急工作状态。同时,各部门应依据已发布的预警级别,立即做好适时启动相应旅游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准备,切实履行各自所承担的职责。
预警信息发布单位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将调整结果适时通报。
3.2 应急处置
对发生一般级别的旅游突发事件,乡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辖区应急处置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县政府、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相应的县专项应急工作机构。
3.3.1 善后处置
乡政府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以下善后处置工作:
(1)依法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
(2)及时归还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或者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
(3)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在参加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期间,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不变;没有单位的人员由乡人民政府给予适当的补助。
(4)对旅游突发事件中的人员伤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
3.3.2 调查与评估
乡人民政府对旅游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县政府作出报告;涉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旅游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材料,还要向省、市、县人民政府报告。
乡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于每年第一季度对上年度发生的旅游突发事件进行全面评估,向县政府报告。
3.4 信息发布
旅游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
4.应急保障
乡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关预案做好旅游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本预案切实做好应对旅游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4.1 人力资源按照专兼结合、社会参与、规范适度、协调配合、指挥灵便、反应快速、应急有效的原则,构建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派出所、医疗卫生等旅游突发事件的基本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有关指挥机构的指令,承担各类旅游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除承担本专业抢险救援任务外,应当根据需要和有关指挥机构的指令,支援其它抢险救援工作。
乡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其装备水平。
应当加强以乡和村为单位的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各类群众性的应急救援队伍,发挥其在应对旅游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政府的要求,对本单位发生旅游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处置,必要时,为其它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提供支援。
各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加强协调配合,互联互动,以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预备役部队、民兵、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的重要作用。
4.2 财力保障
乡人民政府所需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由乡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4.3 物资保障加强对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散;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应当依法查处并及时予以补充;对过期失效的及时予以更新。
对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需要而本乡紧缺且无生产能力的物资,应当在保证一定数量储备的基础上,与县政府建立畅通的物资调剂供应渠道,以便需要时,能够迅速从其它省、市、县调入所需物资。
4.4 基本生活保障
乡人民政府具体负责与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联系,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
4.5 医疗卫生保障
乡卫生院组建医疗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尽快形成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卫生监督体系,全面提高公共卫生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救死扶伤的原则。尽大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并按照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救治的不同环节和实际需要组织实施应急救护。医疗急救机构负责院前急救工作。
4.6 交通运输保障派出所等单位必须全力以赴,确保应急指挥、救援人员和物资、器材、装备的优先输送,满足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7 治安维护
派出所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各村委会应当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派出所实施治安保卫工作。
4.8 人员防护
乡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不同旅游突发事件的特点、现状及其发展趋势等实际情况,指定或者建立与本地人口密度、城乡规模相适应的紧急避难场所。必要时可征用机关、团体、学校的场所以及招待所、饭店、文化娱乐场所等作为临时避险场所。
制定人员紧急疏散预案,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负责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地转移或者疏散至安全场所;对因旅游突发事件紧急疏散的人员应当妥善安置,并确保疏散人员的生活必需品。乡人民政府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4.9 通信保障通信、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与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
5、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乡政府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5.2 宣传和培训
5.2.1 乡人民政府的宣传、文化、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橱窗等形式,广泛宣传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5.2.2乡政府在中小学生中普遍开展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有关常识教育。
5.2.3乡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法律法规和应急管理知识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5.3 责任与奖惩
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乡人民政府对旅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旅游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本预案由乡人民政府制定,由乡政府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乡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对本预案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情况进行及时修订与补充,以求完善。
本预案自即日起实施。
【篇五】观光车应急管理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景区突发事件,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护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有组织有计划地应对突发事件,特制订景区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一、预防措施
1、进一步完善景区旅游步道、观景台、栈道等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景区要进一步完善旅游步道安全防护栏、防护网,险要路段、游客密集处要有明显的安全标识牌、警示牌,安保部及保洁部要加强路段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景区内部及外部通讯设施要配备齐全,员工手机等通讯设备工作时间要处于待机状态,与边防派出所、白塘村卫生所、驻军部队等单位要保证畅通无阻。
3、加强旅游设施、服务设施的安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4、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联合安全检查组对景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限期整改意见和通知,特别在黄金周、重大节假日期间要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集中时间维护旅游次序,在游客密集区、危险地段布设旅游次序维护组,疏导游客,必要时实行单向游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发生时,现场目击者必须第一时间向景区管理处现场负责人报告,管理处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外部协助单位组成应急处理工作组,研究制定应急处理方案,下达应急处理指令,展开事故原因调查;
2、景区管理工作组成员必须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阻止事态的扩大,并及时准确地向指挥长报告最新事态的发展状况,并积极配合外部协助单位完成事件处理。
3、完成突发事件处理后,景区管理处应当对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相关工作。
【篇六】观光车应急管理预案
为加强景区对观光车辆的管理,加强景区对游客在乘坐观光车期间发生安全及突发性事件的紧急救援、应急处置能力,结合景区实际,特制定本应急管理预案。
一、成立观光车安全及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小组
(一)人员配置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观光车驾驶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景区观光车的制度、方针及相关法律法规。
2、根据观光车运行实际,宣布景区观光车应急管理预案的启动、终结。
3、领导、组织应对观光车安全及应急突发事件处置的各项工作。
二、预防措施
1、设定观光车行驶专用车道,观光车驾驶员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
2、观光车驾驶员需接受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3、观光车驾驶员熟知岗位职责,切实落实责任。
4、机动车辆(含营运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景区。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需进入景区,必须经景区同意。
5、观光车驾驶员、景区讲解员要做好安全提示讲解工作(主要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容为观光车乘坐安全须知),重点针对老年人、幼童、孕妇、病患者。
6、驾驶员、讲解员要随时观察车上游客身体健康状况。如发现游客身体发生异常情况时,驾驶员应立即通过对讲机等通讯设备向相关领导、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驾驶员、讲解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要做好车上游客情绪和患者家属的安抚工作,防止引起其他不必要的意外事件,影响景区形象。
三、处置流程
1、驾驶员发现车上游客身体状况出现异样或车辆发生事故时立即通知部门领导,并做好车上其余游客与患者家属的情绪安抚工作。
2、观光车管理部部门领导接到事故车辆驾驶员的报告后,合理调配部门人员协助事故车辆驾驶员处理事故,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将事故报告给观光车安全及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小组,
3、观光车安全及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小组接收到报告后,立即调派景区医务人员及部分值班警员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应急小组联系周边的医疗机构。
4、景区医务人员对受伤游客进行初步的医疗救治后,观光车驾驶员要按照领导的指示将患者尽快送到专业医疗机构,将受伤游客移交给医院医务人员进行救治。
5、在救助受伤游客的同时,景区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在值班经理的带领下按照景区应急预案履行应急救援任务,将游客疏散到安全地段。
6、景区广播工作人员接到领导通知后及时切换广播系统,播放事先拟好的“因观光车故障或道路抢修”通知、劝导游客不要拥挤,通知员工维护好秩序。
7、景区安保人员应注意严控景区大门,无关人员不得入内。观光车驾驶员注意保护事发现场,不得随意移动现场实物,配合公安人员勘察现场、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
8、事故处理完毕后做好总结,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及相应整改措施,上交书面报告。
四、恶劣天气应急管理
1、遇暴雨、暴雪、大风、浓雾等恶劣天气时,减慢行车速度,速度不得超过8公里/小时。
2、安排人员对运行的车辆进行逐辆安全检查(包括灯光、雨刷、方向、制动等),并对驾驶员进行叮嘱,做好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杜绝任何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运行。
3、驾驶员严格遵守恶劣气候下的行车安全操作规程。行车过程中注意观察路况,做好防滑工作,控制速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4、驾驶员加强对乘车游客的安全叮嘱,提醒游客行车过程中不得站立、嬉戏打闹。
5、收车后要将车辆统一停放于指定位置,对车辆进行防雨、防雪、防寒保护(对车辆的操作盘、充电接口处进行重点防护)。恶劣天气下观光车充电时安排专人留守看管,发现车辆有异样情况时要立即上报。
五、景区相关部门的配合
1、行政部负责观光车应急突发事件发生时的车辆、人员的调配与信息的传送等后勤保障。
3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检票部、安保部负责观光车应急突发事件发生时景区入口处人员的疏导。
3、安保部负责现场秩序的维护、人员的疏散。
4、其余部门协助处理应急突发事件。
六、附则
1、本预案至少每两个月演练一次。
2、本预案未尽事宜根据实际处理。
3、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