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五联五促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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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扎实推进民族宗教工作,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部署要求,在防范和抵御境外宗教渗透、打击非法宗教活动、促进宗教事务依法管理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XX县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五联五促”工作的实施方案》(平党组发〔20_〕129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全镇集中开展“五联五促”活动,即由县乡(镇)村(社区)党组织组织党员干部定点联系宗教各部门,促进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落实;联系宗教活动场所,促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联系宗教界人士,促进宗教人士积极发挥作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成员,促进宗教事务管理规范;联系广大信教群众,促进各族群众团结和睦。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基本方针。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开展“五联五促”活动中,要坚持好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因势利导,趋利避害,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
(二)坚持正确方向。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我国宗教,推进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等宣传教育,持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旗、报刊、文化书屋“四进”宗教活动场所,不断强化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五个认同”意识。
(三)坚持依法管理。严格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方式妥善处理宗教领域的各种矛盾问题,将宗教领域普法宣传纳入村居普法规划,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增强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增强国法大于教规的意识,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
(四)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政策尺度,审慎稳妥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伊斯兰教方面,坚定维护我镇现有宗教格局稳定,重点防范宗教极端思想侵害,解决好清真概念泛化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佛教、道教方面,重点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商业化倾向进行有效治理。
二、主要任务
(一)联系宗教事务部门,促进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落实。乡镇党委书记为属地宗教工作第一责任人,每月联系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及时掌握关于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沟通协调有关问题,扎实推进民族宗教工作落实落地。经常开展走访调研、掌握基本情况和宗教活动状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突出问题要及时研究,及时报告,大型活动及时报备,周密组织。镇党委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宗教工作联席会议,传达上级党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有关精神,分析研判形势,查找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提出工作对策,部署工作任务,履行好对宗教工作的领导职责。
(二)联系宗教活动场所,促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由乡镇党委班子成员、村居党组织书记负责联系宗教活动场所。结合我镇深化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的创建要求,县领导及县直部门领导每季度至少到所联系宗教活动场所走访1次,镇党委班子成员及所在村居书记至少每月到所在联系的宗教活动场所1次,帮助宗教场所完善、落实矛盾纠纷调解、财务收支管理等制度。联系协调金融机构为宗教活动场所设立专用账户,规范财务民主管理和日常事务管理。引导新建、翻建、改扩建的场所建筑风格要突出中国元素,体现中式风格,防止规模过大、标准过高,增加信教群众负担。督促宗教场所加大寺容寺貌整治,美化寺院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寺观。
(三)联系宗教界人士,促进宗教人士积极作用发挥。根据宗教工作具体情况,由镇党委班子成员、村居党组织书记联系宗教人士,与所联系的宗教人士至少每月开展1次谈心谈话活动,重点向宗教人士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市、县有关决策部署,了解和掌握宗教人士的思想动态,加强对宗教界人士的教育引导和规范管理,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宗教学识、工作能力、文化水平等方面提升整体素质,确保宗教人士始终与我们党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行,切实发挥宗教人士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四)联系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成员,促进宗教事务管理规范。镇政府与各村居签订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责任书,各村居与管辖范围内的宗教活动场所每年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镇党委班子成员、村居“两委”班子成员负责联系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成员,联系人员每周通过走访、打电话等形式,了解掌握辖区内涉及民族宗教的相关情况,督促其落实宗教活动、消防安全、文物保护等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财务收支,规范监督程序,做到财务管理公开透明。镇党委每年至少组织2次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成员参加宗教法律法规及宗教政策培训班,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严格按相关制度管人管事,管理宗教事务,自觉在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自觉抵制境外各类渗透活动,主动防范非法宗教活动,坚决反对极端思想侵害,维护宗教领域和谐。村居党组织要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成员联系会议,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把好宗教节日、大型活动安全关,依法申报宗教活动,确保场所活动文明有序、安全稳定。
(五)联系广大信教群众,促进各族群众团结和睦。信教群众聚居的村居,依据就近就便、利于联系的原则,组织党员联系信教群众,向信教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特别是脱贫攻坚、强农惠农政策等,帮助信教群众激发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提高致富技能、解决实际困难。镇村居党组织联系宗教活动场所成员要经常了解信教群众思想动态,帮助信教群众加强不同民族、宗教、教派之间的团结,引导信教群众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切实把广大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摸清底数,建立联系清单。各村居要摸清宗教活动场所、宗教界人士、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成员和广大信教群众底数,镇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人士、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成员与包村居安排相对应,以实际分配原则为主。根据宗教活动场所数量,同一宗教活动场所可由不同层级党员领导干部交叉联系。“五联五促”工作开展过程中,如有人员变动,及时确定新的联系人,确保工作接续性。各村居要建立村居党组织书记联系宗教人士清单和村居“两委”班子成员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及其民主管理组织成员清单,组织党员联系信教群众,做到联系服务工作全覆盖。
(二)完善措施,切实联系促进。各村居要在落实联系责任的基础上,对“五联五促”工作要逐一明确具体措施,切实促进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落实、促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促进宗教人士积极作用发挥、促进宗教事务管理规范、促进各族群众团结和睦。要及时了解掌握涉及民族宗教的相关情况,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要引导各族群众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切实把广大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平台及微信、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人尽皆知、深入人心。
(三)落实责任,推动常态长效。各村居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将此项工作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发挥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民族宗教工作各项政策贯彻好、落实好。各村居书记要履行主体责任,要做到常抓常管。各村居要主动联系县直各部门,结合“下基层”活动,深入联系村、社区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联系促进活动。镇党委将组织督导工作小组,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并将“五联五促”工作纳入年底考核,对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推广,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通报批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