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红白理事规定范文 红白理事会章程
农村红白理事规定范文 红白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作用,破除婚丧嫁娶的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红白理事会在村党支部,村委会和各级政府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 ,红白理事会由群众民主选举产生,设会长1人,副会长2人理事若干人。
第四条,红白理事会在业务上接受乡镇红白理事会指导小组和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
第三章 职责和任务
第五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认真贯彻各级政府在婚丧嫁娶中的政策,法令和规定,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第六条,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
(一)操办婚事具体原则
1、理事会要坚决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办事,协助婚姻登记机关认真做好婚姻登记,严禁早婚私婚。
2、婚事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或有意义的义务植树,联欢会等,既要气氛热烈又要文明节俭。
3、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准相互攀比,不准借用公车办婚事,不能举债办婚事。
(二)操办丧事具体原则。
1、要坚决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协助乡镇,村抓好本村的殡葬工作。
2、操办丧事坚持从简原则,反对大操大办 ,不准动用公车办丧事。
3、坟墓必须建在本村统一规划的公墓内,不得随意乱葬乱埋。
4、丧事规模以寄托 哀思,葬好亡者为原则,宜小不宜大。
第四章 制度和措施
第七条,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在与事主交换意见后,由会长组织按本章程的规定实施。
第八条,各村红白理事会要自觉接受上级指导,并向乡镇红白理事会指导小组汇报工作。
第九条,红白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章 纪律
第十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及规定,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
第十一条,不收受婚丧事主赠送的钱物。
第十二条,不在婚丧事主家大吃大喝 。
第十三条,对婚丧事主一视同仁,不搞优亲厚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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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事职责
1、严格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办事,协助婚姻登记部门认真做好婚姻登记和婚嫁服务工作,严禁早婚私婚。
2、婚事要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或有意义的活动,如义务植树、联欢会等形式,既要气氛热烈,又要文明庄重。
3、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准借用公车办婚事;不索要彩礼,不大摆宴席。
丧事职责
1、认真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协助镇、村抓好本辖区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2、坚持从简原则,反对大操大办,实行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戴黑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
红白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红白理事会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二、积极向村民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村民的思想疏导工作。
三、理事会必须由村支书或村主任任主任,配合业务上级做好理丧员培训工作,对不执行文明殡葬规定,搞大操大办的理丧员,一律清除出红白理事会组织,不得参与村居民的红白事活动。
四、理事会要主动热情地为村民的喜事、丧事操办做好服务。
1、喜事要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倡导集体婚礼,植树婚礼,“爱心”婚礼等,反对盲目攀比、豪华奢靡婚礼等。
2、村民在迎亲娶亲时,杜绝雇佣豪华车辆、大型乐队等不良现象。
3、丧葬提倡进本村公墓,无坟头,采取植树、种植花草等方式建造绿色坟墓。
4、婚丧时,提倡不讲排场,不摆阔气,不大摆宴席的良好风气,严禁违规操办酒席,借机敛财。
5、坚持从简原则,反对大操大办,提倡播放音乐、鞠躬、默哀、佩戴黑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仪式。
五、理事会实行主任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征求事主意见,由主任及成员依照本规定组织实施。
六、理事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水平。
七、理事会成员加强自我约束,认真按上级有关规定办事,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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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镇父老乡亲: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条件的逐渐改善,在婚丧喜庆活动中跟风攀比之风日盛,随礼名目繁多泛滥,人情消费持续攀升,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的有关工作要求,制止农村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出现的讲排场、摆阔气、搞攀比等大操大办不良现象,积极倡导喜事新办、厚养薄葬、勤俭节约、文明理事的社会新风尚,切实减轻农民群众负担,加快农村群众致富步伐,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婚庆喜事新办 崇尚节俭
(一)提倡婚事新办
1、聘礼彩礼方面。提倡婚姻自由,任何家庭和个人都要遵守《婚姻法》,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原则上鼓励提倡不收彩礼、彩礼尽量控制在6万元以内或控制在当地人均年收入(以县统计局数据为准)的三倍数额以内,反对超出实际承受能力要求买轿车、楼房等,切实减轻婚嫁带来的过重负担。
2、程序仪式方面。提倡婚事两天办结制,改变事前宴请红白理事会成员和办事人员吃席饮酒的陋习,提倡改以茶果招待议事。婚嫁当天,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礼节和缩短举行各种礼仪时间,提倡上午迎娶,午时典礼、就餐。
3、酒席招待方面。尽量控制席面桌数,桌数提倡控制在20台以内(党员干部按规定执行),当前每桌菜品、饮料、烟酒(烟10元左右、酒20元左右)总价提倡控制在390元以内(含加工费),菜品要荤少素多,合理搭配,提倡推行自助餐。婚礼前一天,提倡事主一般不安排早饭,午、晚两餐为家常饭,非帮忙办事人员,一般不到事主家用餐。
4、迎亲车辆方面。车辆总数提倡控制在6辆以内,主婚车提倡不租赁豪华车辆,提倡使用客车迎亲,迎亲车辆选择就近路线通行,不得人为炫耀而绕远路,严禁封路扰民。
5、贺礼礼金方面。原则上鼓励提倡不收(送)礼金,礼金尽量控制在100元以下,严禁攀比跟风,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不收(送)礼金、严禁参加他人违规操办的婚庆活动。
6、鞭炮燃放方面。婚嫁当天可适当燃放鞭炮,提倡鞭炮消费在300元以内。提倡婚嫁前后晚上不燃放烟花,婚车行驶过程中严禁燃放鞭炮和大威力炮。提倡少燃放真鞭炮多使用音响鞭炮。
7、乐队方面。提倡使用音响代替乐队,使用乐队的,乐队人数建议控制在6人以下,严禁乐队表演低俗节目,反对搞搭台唱戏铺张浪费等行为。
8、婚庆媒介方面。提倡婚姻中介人免费介绍婚姻,如若收费,提倡控制在解决交通、误餐、误工等一些费用范围之内,不得哄抬婚姻中介人礼金,更不得哄抬婚姻当事人双方聘礼、彩礼数额。
(二)提倡其他喜事不办(或小办)
其他喜事包括生日、上梁、乔迁、满月、周岁、订婚、开业、店庆、祝寿、升学、参军等喜事不办(或小办)。对于此类喜庆事宜,提倡村级红白理事会不议事、不理事、只监督,可根据需要选派一名成员帮助事主举行相关传统仪式,除张贴喜联外,不要在院门外进行任何喜庆布置,操办各种仪式的喜庆事宜,每桌花费要低于婚嫁标准。
二、丧事简办 恪守孝道
1、殡葬方面。人去世以后根据国家政策一律实行火化,对偷埋土葬的,依法强制起尸火化,反对隆丧久葬、棺木入葬,严禁违规建墓、筑坟立碑,提倡建设骨灰堂安放。
2、程序仪式方面。要改变举办丧事烟花燃放、鞭炮、地炮扰民的陋习,提倡绿色生态殡葬。提倡丧事1天安葬制。简化各种祭奠仪式,提倡安葬当天亲属全体或同一辈分亲属集体进行一次祭奠或举行遗体告别仪式。精简祭品种类和数量。
3、丧葬宴席方面。提倡安葬当日午餐吃普通烩菜大碗菜或自助餐。如设宴席,桌数提倡控制在6台以内,不设酒、不摆烟,原则上每桌菜品总价提倡控制在300元以内(含加工费),提倡安葬日之前为家常饭就餐。
4、灵棚搭设方面。提倡搭建简易灵棚,灵棚不得阻碍交通,棚前进行简易布置,灵棚及外饰布置费用建议控制在500元以内。
5、葬礼礼金方面。提倡不收(送)礼金(除本人亲属外),好友、同事的礼品、提倡控制在100元以下,倡导亲属实际协商礼金额度,反对攀比跟风。
6、风俗习惯方面。提倡不使用乐队,如使用乐队的,乐队人数提倡控制在6人以下,反对搞搭台唱戏等变相铺张浪费等行为。提倡除直系亲属穿孝服外,其余亲朋佩戴白花的新风尚。
三、干部带头 做好表率
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带头,率先垂范,文明节俭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做移风易俗、勤俭节约、文明办事的表率。要广泛宣传和教育引导亲属、朋友及身边群众自觉抵制婚丧喜庆事宜中大操大办、炫富攀比、天价彩礼、封建迷信、薄养厚葬、赌博败家等陈规陋习。
新田亲们!
移风易俗,树立良好风尚,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我们责无旁贷的义务。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做移风易俗的倡导者、实践者和传播者,切实推进文明新风建设,积极营造清纯简朴的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