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教育契约书
互联网教育契约书(通用3篇)
互联网教育契约书1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为了向广大学校会员提供良好的网络服务和软件产品,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双方就甲方成为和使用乙方的________网站会员一事,在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以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确定专人负责设置网站栏目、上传有关资料和图片等;
并同时承诺遵守有关互联网的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则由甲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2、依照合同按时足额支付会员服务费和其他项目的相关费用。
3、有按会员价优惠得到甲方推出的其他会员服务项目和产品的权利。
4、为了保证乙方对甲方的服务质量,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提供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e-mail等在内的客户资料。
5、甲方填写的资料发生变化时,须及时通知乙方,或在网上自行修改。
因甲方通讯地址不详、邮政编码不准确等原因使得乙方无法将有关信息通知甲方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6、甲方对服务内容不明确,有知晓权、质询权,乙方应进行相应解释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提供的资料依合同规定服务项目及时完成。
2、当乙方网站根据发展需要,对服务项目进行增加或调整时,必须通知甲方,但不必取得甲方的同意。
3、乙方有权在甲方的网站中注明为该网站的制作方和技术支持方。
4、乙方保证所经营的网站的稳定运行和及时添加、更新有关信息内容。
因不可抗力和非乙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致使乙方延迟或未能履约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网络扩容、调整、软件升级等实施时导致对甲方临时停止服务而造成的影响,乙方不承担责任,但未能履约的则须退还乙方的信息服务费。
5、依照合同按时足额取得信息服务费和其他项目的费用的权利。
6、因需及时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一般采用电话或e-mail的形式,必要时可上门服务,但相关费用须由甲方支付。
7、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终止向甲方提供的服务:
(1)甲方在乙方提供的交互平台上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的;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将乙方提供的密码和用户名供给非会员使用。
二、根据双方商定,乙方按时完成并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项目:
(一)万维网信息系统
1、提供具有高速服务器、数据库、交互功能的自助式学校网站、有多套精美建站模板并赠送域名一个,同时获得首页宣传,以迅速提升学校知名度和树立良好形象。
2、利用学校的信息发布引擎自助发布学校招生、招聘信息、通知、快讯并可在________网站首页、学校频道首页和学校主页得到显示。
3、开放共享的网络教育资源平台,拥有课件、教案、试题交流中心。
(二)教育信息化资源系统
1、定期发送教育资料。
2、课件制作,初、中、高级免费培训,预约上门或全国集中培训。
3、免费参加________网站的大型活动。
(三)网络教学系统(附加模块):
乙方按统一会员价优惠向甲方提供此附加模块。
(四)学生心理保健支持系统(附加模块):
乙方按统一会员价优惠向甲方提供此附加模块。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涉及的前两项服务项目的信息服务费为每年人民币____元整,在合同签订之日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二)后两项服务项目(附加模块)的费用为人民币____元整,在合同签订时支付人民币____元整,余款人民币____元整在项目完成经试运行稳定后____天内支付。
四、验收标准
(一)甲方可以通过任何能上网的电脑用目前流行浏览器的最新版本来查看自己的网站。
(二)网络教学系统和学生心理保健支持系统经双方现场试运行正常后当面签收认可。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信息服务的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年即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到期可续签,其中前两项服务在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开通,后两项服务项目在____日内完成,但甲方须提前作好系统运行的网络条件准备。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其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诉请________法院裁决。
七、其他
(一)本合同须经双方代表签名、单位盖章方为有效,合同书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二)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户: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互联网教育契约书2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为了向广大学校会员提供良好的网络服务和软件产品,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双方就甲方成为和使用乙方的________网站会员一事,在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以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确定专人负责设置网站栏目、上传有关资料和_____等;并同时承诺遵守有关互联网的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则由甲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2、依照合同按时足额支付会员服务费和其他项目的相关费用。
3、有按会员价优惠得到甲方推出的其他会员服务项目和产品的权利。
4、为了保证乙方对甲方的服务质量,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提供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e-mail等在内的客户资料。
5、甲方填写的资料发生变化时,须及时通知乙方,或在网上自行修改。因甲方通讯地址不详、编码不准确等原因使得乙方无法将有关信息通知甲方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6、甲方对服务内容不明确,有知晓权、质询权,乙方应进行相应解释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提供的资料依合同规定服务项目及时完成。
2、当乙方网站根据发展需要,对服务项目进行增加或调整时,必须通知甲方,但不必取得甲方的同意。
3、乙方有权在甲方的网站中注明为该网站的制作方和技术支持方。
4、乙方保证所经营的网站的稳定运行和及时添加、更新有关信息内容。因不可抗力和非乙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致使乙方延迟或未能履约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网络扩容、调整、软件升级等实施时导致对甲方临时停止服务而造成的影响,乙方不承担责任,但未能履约的则须退还乙方的信息服务费。
5、依照合同按时足额取得信息服务费和其他项目的费用的权利。
6、因需及时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一般采用电话或e-mail的形式,必要时可_____,但相关费用须由甲方支付。
7、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终止向甲方提供的服务:
(1)甲方在乙方提供的交互平台上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_____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_____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__________、_____,破坏_____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_____和封建_____的;_____,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_____或者_____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将乙方提供的密码和用户名供给非会员使用。
二、根据双方商定,乙方按时完成并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项目:
(一)万维网信息系统
1、提供具有高速服务器、数据库、交互功能的自助式学校网站、有多套精美建站模板并赠送域名一个,同时获得首页宣传,以迅速提升学校知名度和树立良好形象。
2、利用学校的信息发布引擎自助发布学校招生、招聘信息、通知、快讯并可在________网站首页、学校频道首页和学校主页得到显示。
3、开放共享的网络教育资源平台,拥有课件、教案、试题交流中心。
(二)教育信息化资源系统
1、定期发送教育资料。
(三)网络教学系统(附加模块):乙方按统一会员价优惠向甲方提供此附加模块。
(四)学生心理保健支持系统(附加模块):乙方按统一会员价优惠向甲方提供此附加模块。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涉及的前两项服务项目的信息服务费为每年人民币____元整,在合同签订之日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二)后两项服务项目(附加模块)的费用为人民币____元整,在合同签订时支付人民币____元整,余款人民币____元整在项目完成经试运行稳定后____天内支付。
四、验收标准
(二)网络教学系统和学生心理保健支持系统经双方现场试运行正常后当面签收认可。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信息服务的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年即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到期可续签,其中前两项服务在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开通,后两项服务项目在____日内完成,但甲方须提前作好系统运行的网络条件准备。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其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诉请________法院裁决。
七、其他
(一)本合同须经双方代表签名、单位盖章方为有效,合同书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户: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互联网教育契约书3
协议编号:
1、本协议中出资方是指承认公司章程、认缴出资额,公司设立后持有经公司登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出资证明书者。
2、签订本协议的股东是: A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B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
协议编号:
第一条出资方
1、本协议中出资方是指承认公司章程、认缴出资额,公司设立后持有经公司登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出资证明书者。
2、签订本协议的股东是:
A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B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第二条公司设立方式及法定事项
1、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拟注册名称:
中文:C有限责任公司
英文:
3、注册地址、营业地址、邮政编码:
4、法定代表人、职务:
5、注册资本:
6、公司宗旨:
7、公司经营范围:
8、公司经营方式:
(上述事项,在工商登记时如有变更,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三条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1、 A公司以货币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以出资人民币万元,共计占C公司注册资本%。
2、 B公司以货币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以出资人民币万元,共计占C公司注册资本%。
A、B公司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自应缴纳的货币出资打入C公司筹委会账户(账户由负责监管),其余资产的转移事宜,按本协议第五条办理。
第四条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权利
(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
(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3)出资人可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转让其在C公司的出资。
(4)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5)如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有权收回所认缴的出资。
(6)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3、责任
(1)出资人违反本协议,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按其应出资额的%承担违约责任。出资人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按其应出资额的%向其他出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2)出资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向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手续办理
经股东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由A公司具体负责办理设立公司的有关手续和起草有关文件,并负责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其他具体事务。
第六条协议的退出
股东退出本协议,放弃股东资格,或者增加新的股东,都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方为有效,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股东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但退出协议的股东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股东会
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由董事会负责召集。
2、股东会的职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第八条董事会
1、董事会是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机构,由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名。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控股股东推荐,董事会选举产生。
2、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3、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秘书办协助以上各委员会和董事会工作。
4、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其职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第九条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其职权按《公司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行使。
公司总经理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提出其薪酬建议。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人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薪酬事项。
第十条监事会
C公司设名监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职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行使。
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利润的分配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3、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益金;
4、暂按利润的5%提取列入任意公积金,可以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状况,经股东会同意后予以调整;
5、支付股东股利;
6、转增资本(或股本)。
第十二条公司未能设立情形
1、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设立:
(1)该协议未获得批准;
(2)出资人一致决议不设立公司;
(3)出资人违反出资义务,导致公司不能设立的;
(4)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不能设立的。
2、公司不能设立时,出资人已经出资的,应予以返还。对公司不能设立负有责任的出资人,必须承担完相应法律责任的,才能获得返还的出资。
第十三条本协议经发起人、发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批准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以今后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每股东各持一份。
第十五条本协议签订时间为:年月日
第十六条本协议签订地点为:
A公司:(盖章)
代表人:(签字)
B公司:(盖章)
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