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服务协议
招聘服务协议(精选4篇)
招聘服务协议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推荐人才,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确认甲方是依法成立的组织或机构,并向乙方书面提交书面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市人才交流中心批准异地招聘函及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证明其真实性。
2.确认甲方所招聘职位的真实性,并向乙方提交经公司领导签署的符合法律规定的面向社会招聘的各项条件和手续,以确认文件中的陈述真实有效。
3.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充分沟通,甲方委托乙方招聘_________人,猎头服务费为_________(每人_________元,广告发布和搜寻人才资料服务费_________元),合计为_________元。
4.费用支付:甲方填寄委托书后,预付猎头服务费总额40%,即___元,广告发布和搜寻人才资料服务费_____元,合计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整)给乙方,作为乙方搜寻人才资料前期费用支出。
5.剩余费用支付方式:候选人与甲方签订用工协议后的7个自然日内,甲方支付剩余猎头服务费总费的60%,即_________元。若甲方逾期支付,则按猎头服务费总额和逾期天数每天加收5‰滞纳金。
6.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均视为乙方已完成猎头服务的工作:
(1)对乙方推荐的候选人,甲方应于收到候选人资料之日起7日内将是否决定面试的意见及理由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视为乙方已完成猎头服务工作;
(2)对乙方所推荐的候选人的资料,甲方负有保密的义务。甲方若将乙方推荐的候选人转介给其它雇主并由其它雇主聘用的,视为乙方已完成猎头服务的工作。
(3)若拒绝聘用乙方推荐的人才,若在12个月内重新聘用乙方曾推荐的该候选人时,甲方应于聘用前1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全额猎头服务费。
(4)乙方推荐的候选人,甲方面试后因某种原因不能长期聘用该候选人,而委托该候选人做兼职或其它短期服务,同样视为乙方已完成猎头服务工作。
7.甲方同意聘用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后,应向候选人发放录用通知书并签定用工协议(用工协议应明确约定报酬条款),该用工协议的副本存于乙方一份用于备案。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设计招聘方案,积极完成甲方委托的猎头任务,应于收到甲方预付金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按1:3完成人才推荐事宜。在此期间甲方欲中止委托,乙方将不予退还预付金。
2.乙方推荐给甲方的候选人有3个月试用期,乙方对甲方该职位的招聘有6个月服务保证期,候选人在试用期内,非甲方原因(甲方举证)导致甲方与候选人终止用工关系,乙方将免费重新推荐同一职位的人选,直至服务保证期满为止。
3.乙方推荐给甲方的候选人,协议签定人数超过委托职位数的,按实际签约人数收取猎头服务费,1人_________元。
三、双方在本协议条款下的解释,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贵阳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确认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聘服务协议2
高级人才招聘服务协议
此协议由公司(以下简称客户)与工业园区宏-泰人力资源职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公司)签订。客户委托宏-泰就(职位)进行搜寻,需求人数.
1.服务及流程
1.1宏-泰公司在收到客户提供的该职位的职位描述和资历要求(以上材料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后的30天内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客户提供3-5名候选人/职位。候选人报告包括候选人履历和HT提供的补充信息及综合评价。
1.2客户在收到宏-泰公司提供的候选人报告后,应在5个工作日之内通知宏-泰公司其反馈意见,由宏-泰公司根据客户反馈意见安排面试。客户需经宏-泰公司同意才能与被推荐人面试。未经宏-泰公司许可,由客户直接安排面试并录用被推荐人的,视为宏-泰公司在本协议条款下的义务履行完毕,客户应按本协议约定付款。
1.3如客户决定录用宏-泰公司推荐的候选人,应通知宏-泰公司并在其完成对该候选人的背景调查后由客户将录用通知发给宏-泰公司,由宏-泰公司通知该候选人并取得其签字确认。
1.4如被推荐的候选人在服务保证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不包括客户未能按约兑现对候选人的承诺)的,宏-泰公司在客户提出书面要求后重新寻找并推荐新一轮候选人(3周内提交候选人报告)直到客户满意为止(费用见协议第二部分条款)。
1.5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凡由宏-泰公司推荐并经客户确认的人员,只要客户决定录用,即应视为宏-泰公司已履行本协议条款下的义务,客户应据此按协议约定支付服务费。客户需经宏-泰公司同意方可将候选人资料转给第三方,否则宏-泰公司将收取客户方相应服务费。宏-泰公司保证在本协议生效后一年内不主动介绍客户员工至其他公司工作。
2.服务费用及条款
2.1服务费相当于相关职位18%的第一年年薪。年薪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参照往年平均发放水平;如是新投资公司,则参照其全球子公司的前一年平均水平)、津贴、个人应交纳的社会保障金等)。最低服务费按RMB20000/职位计算。
2.1.1在双方签订服务协议7天内,客户支付给宏-泰公司保证金RMB20__/职位。
2.1.2客户应在成功候选人入职前7天内向宏-泰公司支付服务费的70%,余款30%在入职后一个月内付清。
2.2如在为客户安排面试中发生费用(如候选人长途差旅费),宏-泰公司应以书面形式在费用发生之前通知客户并得到客户确认,同时协调客户按实支付。
2.3特殊情况的发生及处理方式
2.3.1如宏-泰公司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供出客户认为适合的候选人(适合标准以双方确认的职位描述为准),将退回客户100%的保证金。
2.3.2客户需在拿到候选人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宏-泰公司确认是否要安排面试,否则视为需要安排面试且保证金不退。
2.3.3若客户已进行了对所提交候选人的面试,则无论录用与否,保证金不退。
2.3.4服务保证期为3个月。如被推荐的候选人在服务保证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不包括客户未能按约兑现对候选人的承诺)的,宏-泰公司在客户提出书面要求后重新寻找并推荐其他候选人(3周内提交候选人报告)直到客户满意为止。
2.4客户认为已通过其他渠道招聘到合适人员担任本协议所述职位,或决定不再需要宏-泰公司继续履行服务义务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宏-泰公司,通知到达宏-泰公司之日,宏-泰公司在本协议条款下的义务即告终止,但客户的付款义务尚未履行的,应按约履行。
3.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予以妥善处理。
客户公司名称:
工业园区宏-泰人力资源职介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招聘服务协议3
甲方:
为维护市招聘会的的管理秩序,保护求职者合法权益,加强现场招聘会的登记管理工作,建立规范的登记管理程序,按照合法诚信、公平公开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参加现场招聘会的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按照《邯郸市英才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邯郸英才网)现场招聘会登记管理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参会资格、招聘简章等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原则上按乙方要求,安排乙方参加现场招聘会;
2、受乙方委托招聘员工;
3、按乙方的职位发布要求制作海报;
4、在邯郸英才网发布乙方的招聘信息;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招聘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能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
2、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3、不得收取求职者任何费用;
4、应及时按照要求发送招聘简章,并积极配合甲方的审核,服从甲方的摊位安排;
5、应按安排参会的时间如期参加招聘会我市场将视其自行放弃参会资格,招聘单位负责由此造成的损失
6、在招聘会收集到的求职者资料只用作招聘用途;
三、本协议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聘服务协议4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委托招聘服务”代为搜寻企业所需人才。经双方友好协商,遵循合同法有关条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声明
本合同目的在于确定合作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就_________职位(详见《委托招聘服务登记表》)开展委托招聘服务, 总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
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主要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章、授权委托书并填写《委托招聘服务登记表》。
3.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委托招聘服务登记表》在三个工作日内与企业联系,进一步明确要招聘的职位。
4.乙方通过人才资源网络等各种途径寻找接近达到标准的候选人。
5.乙方对这些候选人进行初次筛选。
6.乙方对圈定入围的候选人进行情况核实,但不对人选进行面试。乙方对人选的求职事实负责。
7.乙方在合同签定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不带任何联系方式的候选人简历发给甲方,甲方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并将确认结果返回给乙方。
8.乙方每次将最佳候选人简历以1:3的数量提交给甲方。
9.乙方推荐的候选人简历经甲方确定适合人员及适合数量后,甲方一次性付清资费,乙方在款到当日(工作日)提供被确定人员的联系方式。
10.甲方应在候选人面试后一周内将面试意见及审核结果反馈给乙方。
11.本合同的服务资费不予退回。如遇面试后双方不满意,网站不重新推荐人选。
第三条 双方承诺(以下“总服务费”系指原该《委托招聘服务合同》约定的总服务费)
1.乙方提供的人才资料,甲方需妥善保管,甲方不得将其以任何方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如有上述情况,一经核实,甲方应无条件给予乙方总服务费的五倍作为经济补偿。
2.乙方推荐给甲方并最终未被甲方正式录用的人才,自推荐之日起一年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录用其任职。否则甲方应在候选人上岗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付乙方总服务费的五倍作为经济补偿。
3.乙方承诺在三年内对已成功推荐的人选不进行其它推荐,否则乙方补偿给甲方总服务费的五倍作为经济补偿。
4.乙方为甲方推荐的候选人,以甲方提供的《委托招聘服务登记表》为准。
5.甲乙双方必须对所签订合同严格保密,不得将其内容透露给第三方。
6.甲乙双方均对本合同内容完全了解并无异议。双方将遵守本合同中所有条款。
第四条 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支持时,不应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
第五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2.面试时如需要发生的应聘者差旅费,由甲方负责。
3.如果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面试,乙方推荐人选未能参加面试或者未能实际到岗,则服务时间顺延,乙方负责再次推荐合适的人选给甲方,直到完成服务为止。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章并乙方收到甲方总服务资费之日起,具法律效力。
第六条 纠纷处理
当双方发生业务纠纷时,须本着友好发展的态度协商解决问题。如果无法协调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