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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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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5-01 09:04:05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外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精选24篇)

外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1

  ________公司(以下称为许可方)

  __________(以下称为被许可方)

  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

  鉴于许可方拥有具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和服务标志,且拥有并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节所述的许可方财产,其中包括“商标”。

  这一商标在广播或电视中经常使用,并出现在各种促销和广告业务中,得到公众的广泛认可,在公众印象中与许可方有密切关系;

  鉴于被许可方有意于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因此考虑到双方的保证,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许可

  1.产品

  根据以下规定的条款,许可方授与被许可方,被许可方接受单独使用这一商标的许可权力,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以下产品中使用。(加入产品描述)

  2.地域

  许可协议只在________地区有效。被许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协议下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3.期限

  许可协议自____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终止,至________日期满。若满足协议条件,本协议期限每年自动续展,直至最后一次续展终止于________年月日。始于________年月日,本许可协议在每一期末自动续展一年,到下一年的月日止,除非一方在协议到期前30天以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协议的执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其或其附属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协议产品的净销售额的________%作为使用费。“净销售额”指总销售额减去数量折扣和利润,但不包括现金折扣和不可收账目折扣。在制造、出售或利用产品时的费用均不可从被许可方应支付的使用费中折扣。被许可方同意如向其他许可方支付更高的使用费或更高比例的许可使用费,将自动马上适用于本协议。

  2.最低限度使用费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费________美元,作为对合同第一期应支付使用费的最低保证,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费将在第一期的最后一次或此前支付。

  在协议签字时支付的预付款将不包括在内。

  此最低限度使用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再归还给被许可方。

  3.定期报告

  第一批协议产品装运后,被许可方应立即向许可方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被许可方在前一期售出的产品数量、概况、总销售额、详细列明的总销售额折扣、净销售额及前一期中的利润。

  被许可方将使用后附的,由许可方提供给其的报告样本。

  无论被许可方在前一期中是否销售了产品,均应向许可方提供报告。

  4.使用费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费以外的使用费需在销售期后________日交付,同时提交的还有上述要求的报告。

  许可方接受被许可方按协议要求提供的报告和使用费(或兑现支付使用的支票)后,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可以在任何时间提出质疑,被许可方需及时改正、支付。

  支付应用美元。

  在许可地内的应缴国内税由被许可方支付。

  三、专用权

  1.除非许可证认可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在协议有效区域内再授予别人销售第一节所述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本协议不限制许可方授予其他人使用这一商标的权力。

  2.协议规定如果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出购买第一节所述产品,用于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被许可方有________天时间决定是否同意。

  如果被许可方在________天内未接受这一要求,许可方有权通过其他生产者进行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

  在这种情况下,当其他生产者的价格比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支付的高时,被许可方有3天时间去满足生产者生产此种产品的要求。

  被许可方保证在未得到许可方书面同意前,不把协议产品与其他产品或服务一起作为奖励,不与其他作为奖励的产品或服务一起出售协议产品。

  四、信誉

  被许可方承认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的价值,确认这一商标、相关权利及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只属于许可方,这一商标在公众印象中有从属的含义。

  五、许可方的所有权及许可方权利的保护

  1.被许可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及其后,不质疑许可方就该商标享有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质疑本协议的有效性。

  如果许可方能及时收到索赔和诉讼的通知,许可方保护被许可方,使其不受仅由本协议所授权的商标使用引起的索赔和诉讼的损害,许可方可选择就这样的诉讼进行辩护。

  在未得到许可方的同意之前,不应就这样的索赔和诉讼达成解决办法。

  2.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许可方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

  许可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自己的名义、被许可方的名义或双方的名义针对索赔和诉讼应诉。

  被许可方在可知范围内将书面告知许可方就协议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只有许可方有权决定是否对这样的侵权和仿制行为采取行动。

  若事先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被许可方不应就侵权和仿制行为提出诉讼或采取任何行动。

  六、被许可方提供的保证及产品责任保险

  被许可方负责为自己和/或许可方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协议产品商标、专利、工艺、设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许可方免受损失。

  被许可方将自己负担费用,向一家在________地区有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承保产品责任险,为许可方(同时也为被许可方)因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提供合理的保护。

  被许可方将向许可方提交以许可方为被保险人的已付款保险单,在此基础上,许可方才能同意产品出售。

  如果对保险单有所改动,需事先得到许可方的同意。

  许可方有权要求被许可方向其提供新的保险单。

  许可方一词包括其董事、代理人、雇员、下属和附属机构,名字被许可使用的人,包装制造人,名字被许可使用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人,节目转播台,节目主办者和其广告代理,及这些人的董事、代理人和雇员。

  七、商品质量

  被许可方同意协议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式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最好效益,将保护并加强商标名誉及其代表的信誉。

  同时协议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遵守适用的联邦、州、地方法律,并不得影响许可方、其计划及商标本身的名声。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被许可方应在出售协议产品之前,免费寄给许可方一定量的产品样品,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以取得许可方的书面同意。

  协议产品及其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的质量和式样需得到许可方的同意。

  向许可方提交的每份产品在得到其书面同意前不能视作通过。

  样品按本节所述得到同意后,被许可方在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能做实质变动。

  而许可方除非提前________天书面通知被许可方,不能撤销其对样品的同意。

  对被许可方开始出售协议产品后,应许可方的要求,将免费向许可方提供不超过________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八、标签

  1.被许可方同意在出售许可合同项下产品或在产品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将根据第一节附文中商标权第五、六条的规定标明“注册商标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或其他许可方要求的标志。

  如果产品、或其广告、促销、展示材料含有商标或服务标志,应标明注册的法律通知及申请。

  如果产品在市场出售时其包装纸箱、集装箱或包装材料上带有商标,在上述物品上也应标明相应标志。

  被许可方在使用小牌、标签、标记或其他标志时,在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标明商标,需事先得到许可方的同意。

  许可方的同意不构成此协议下许可方权利和被许可方责任的放弃。

  2.被许可方同意与许可方真诚合作,确保和维护许可方(或许可方的授与人)对商标拥有的权利。

  如果商标、产品、相关材料事先未注册,被许可方应许可方的要求,由许可方承担费用,以许可方的名义对版权、商标、服务标志进行恰当注册,或应许可方的要求,以被许可方自己的名义注册。

  但是,双方确认本协议不能视作向被许可方转让了任何与商标有关的权利、所有权和利益。

  双方确认除根据本许可协议,被许可方享有严格按协议使用商标的权利外,其他相关权利都由许可方保留。

  被许可方同意协议终止或期满时,将其已获得的或在执行协议项下行为而获得的有关商标的一切权利、权益、信誉、所有权等交回给许可方。

  被许可方将采取一切许可方要求的方式来完成上述行为。此种交回的权利范围只能基于本协议或双方的契约而产生。

  3.被许可方同意其对商标的使用不损害许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为其使用该商标而取得关于商标的任何权利。

  九、促销资料

  1.在任何情况下,被许可方如果期望得到本协议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被许可方承担。

  所有涉及本协议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被许可方所有,尽管该宣传材料可能由被许可方发明或使用,而许可方应有权使用或将其许可给其他方。

  2.许可方有权,但没有义务使用本协议商标或被许可方的商标,以使本协议商标、许可方或被许可方或其项目能够完满或卓越。

  许可方没有义务继续在电台或电视台节目中宣传本协议商标或其数字、符合或设计等。

  3.被许可方同意,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作使用本协议商标的产品的宣传或广告。

  许可方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十、分销

  1.被许可方同意将克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本协议产品,而且还将为此做出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2.被许可方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协议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本协议产品当作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十一、会计记录

  被许可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协议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账本和记录。

  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查询该会计账本或记录及其它所有与交易有关的、在被许可方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资料。

  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为上述目的可摘录其中的内容。

  应许可方的要求,被许可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将其至许可方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销售活动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毛价格和净价格等以独立的、公开账本方式,向被许可方提供一份详细的会计报告申明。

  所有的会计账本和记录应保留至本协议终止________年之后。

  十二、破产、违约等

  1.如果被许可方在达成协议后________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和销售一定量的第一节所述的产品,或者________个月后的某个月未销售产品(或类产品),许可方在采取其他补偿措施以外,可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因其该月未生产销售协议产品(或类产品)而终止合同。

  通知自许可方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许可方提出破产陈诉,或被判破产,或对被许可方提起破产诉状,或被许可方无偿还能力,或被许可方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做出安排,或被许可方停止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此许可合同自动终止。

  除非得到许可方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被许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继承人或被转让人无权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经营协议产品,或相关的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广告、促销和陈列材料。

  这是必须遵守的。

  3.如果被许可方违反本协议条款下的义务,许可方在提前________天书面通知后有权终止合同,除非被许可方在________天内对其违约行为做出全部补偿,令许可方满意。

  4.根据第十二条所述条款,终止许可合同将不影响许可方对被许可方拥有的其他权利。

  当协议终止时,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即刻到期需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费,且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返还。

  十三、竞争产品

  如果协议第一节所述的产品与目前、今后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或其下属、附属机构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相矛盾,许可方有权终止协议。

  许可方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后________天此通知生效。

  根据第十五条的条款,被许可方在协议终止后有________天时间来处理手中的协议产品和在接到终止协议通知前正在生产的产品。

  然而,如果在________天期间,对协议产品的终止有效,被许可方应缴纳的实际使用费少于当年的预付保证金,许可方将把签约当年已付的预付保证金与实际使用费之间的差额退还给被许可方。

  上句所述的退还条款仅适用于第十三条规定的协议终止情况,而不影响除表述相矛盾的条款外其它所有条款的适用性。

  十四、最后报告

  在协议期满后________天内,或收到终止通知的________天以内,或是在无需通知的协议终止情况下________天以内,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的数量和种类。

  许可方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

  若被许可方拒绝许可方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

  许可方保留其拥有的其他法律权利。

  十五、存货处理

  协议根据第十二条的条款终止后,在被许可方已支付预付款和使用费,并已按第二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协议中无另外规定,被许可方可以在收到终止协议通知后________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

  合同到期后,或因被许可方未在产品,或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和广告、促销、展示材料上加贴版权、商标和服务标志注册标签后,或因被许可方生产的产品的质量、式样不符合第七条所述许可方的要求,而导致协议终止,被许可方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协议产品。

  十六、协议终止或期满的效果

  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授予被许可方的一切权利即刻返还许可方。

  许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

  被许可方不得再使用该商标,或直接、间接地涉及该商标。

  除第十五条所述的情况下,被许可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类似的商标。

  十七、对许可方的补偿

  1.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其在协议生效后________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分销一定量的协议产品,或在协议期内未能持续地生产、分销、出售协议产品,将立即导致许可方的损失。

  2.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在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未能停止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将导致许可方不可弥补的损失,并损害后继被许可方的权利。

  被许可方认识到,对此没有恰当的法律补偿。

  被许可方同意在此情况下,许可方有权获得衡平法上的救济,对被许可方实施暂时或永久禁令,或实施其他法庭认为公正、恰当的裁决。

  3.实施这些补偿措施,不影响许可方在协议中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和补偿。

  十八、无法执行协议的原因

  若由于政府法规的变化,或因国家紧急状态、战争状态和其他无法控制的原因,一方无法执行协议,书面通知对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协议的意愿,则被许可方将被免除协议下的义务,本协议将终止,而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将立即到期应付,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会返还。

  十九、通知

  除非有更改地址的书面通知,所有的通知、报告、声明及款项均应寄至协议记载的双方正式地址。邮寄日视作通知、报告等发出之日。

  二十、不允许合资企业

  根据本协议,双方不应组成合伙人关系或合资企业。被许可方无权要求或限制许可方的行为。

  二十一、被许可方不得再行转让、许可本协议和协议下被许可方的权利、义务,未经许可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抵押、再许可,不因法律的实施或被许可方的原因而受到阻碍。

  许可方可以进行转让,但需向被许可方提供书面通知。

  二十二、无免责条款

  除非有双方签字的书面契约,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得被放弃或修改。

  本协议以外的陈述、允诺、保证、契约或许诺都不能代表双方全部的共识。

  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误行使其协议下的权利,将不被视作对协议权利的放弃或修改。

  任一方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时间内采取恰当的法律程序强制行使权利。

  除了如第六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被许可方和许可方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体(无论是否涉及该商标),都不因本协议而获得任何权利。

  二十三、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被许可方(签章):许可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代理人】:

  (签章)(签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2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许可人:_________,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

  被许可人:_________,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_________(许可人)获国务院批准,对其资产进行了重组(以下简称“重组”),并作为发起人,依据中国法律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被许可人)。

  _________(被许可人)注入重组前属于_________(许可人)及其下属企业或单位的主营业务,包括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和开发、炼油、化工、管道运输、产品销售、有关科研机构以及相关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下统称“核心业务”)。_________(许可人)拥有用于核心业务的商标,并愿意将该等商标许可给_________(许可人)使用,且_________(被许可人)有意使用该等商标。

  据此,双方协议如下:

  第1条 许可人

  本合同许可人是_________(许可人)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其中包括_________(许可人)本身,以及向_________(许可人)发出关于代表其签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权委托书”的_________(许可人)的全资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或单位。

  第2条 商标

  本合同项下的商标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时,许可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已经登记注册的与核心业务有关的商标,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所列的商标(以下统称“许可商标”)。

  第3条 许可

  3.1 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依照商标注册类别在其生产的商品上和提供的服务中使用许可商标,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所列之使用商品(以下简称“许可使用商品”)。

  3.2 被许可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使用许可商标,且该等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许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该等商标。除非经被许可人同意,许可人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任何许可商标。

  第4条 期限

  4.1 被许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直至许可商标注册期届满而不受法律保护或直至双方达成协议的终止使用日期。

  4.2 上述4.1条所述之注册期后满或终止,不影响本合同项下其他未到期或未终止使用的商标的许可使用。

  第5条 费用

  本合同双方同意被许可人可以无偿使用本合同项下之许可商标,但被许可人须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向许可人支付该年度许可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系该等商标的有效性而已经实际支出的费用。但是,被许可人不需向许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被许可人已经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的维系费用。

  第6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许可人的权利:

  (a)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商标。

  (b)有权要求被许可人依本合同约定支付许可商标维系费用。

  6.2 许可人的义务:

  (a)除非经被许可人同意,许可人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许可商标。

  (b)承诺并保证本合同项下商标许可的合法性。如果因本合同导致第三人的索赔、诉讼或给被许可人造成任何损失,许可人保证使被许可人免受该类索赔、诉讼和损失的侵害,并就此向被许可人进行赔偿。

  (c)许可人保证按时向有关机关交纳有关维系许可商标有效性的费用;负责保持许可商标的注册状况,不放弃续展注册,不申请注销;并依据被许可人的要求,在被许可人要求的国家和地区注册登记该商标。

  (d)本合同签订后,许可人负责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商标管理机关办理本合同备案存查手续。

  (e)根据被许可人要求或许可商标保护需要,向国家有关机构就有关许可商标申请保护。

  6.3 被许可人的权利:

  (a)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依法使用许可商标。

  (b)有权就许可使用商品参加各级名优产品的评比,所获得的荣誉和物质利益归被许可人所有。

  6.4 被许可人的义务:

  (a)非经许可人同意,被许可人不得与第三人就许可商标再签订使用许可合同。

  (b)如发生许可商标侵权事宜,许可人负责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起诉,被许可人应当协助查明事实。

  (c)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向许可人支付许可商标的维系费用。

  第7条 双方进一步的保证

  本合同双方有义务采取进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动,包括签署其他有关的协议或合同或文件,以确保本合同宗旨和规定内容的实现。

  第8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8.1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8.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a)本合同期限后满,或_________。

  (b)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或_________。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_________。

  (d)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8.3 无论8.1和8.2条如何规定,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被许可人有权按其生产经营需要,决定终止使用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并须在该日之前书面通知许可人该等终止。一俟被许可人按前款规定终止使用该等商标,则被许可人从下一个年度起对该等商标不再支付本合同第5条所规定之费用。

  第9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经济损失。

  第10条 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10.1 许可人的陈述和保证:

  (a)许可人是依法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许可人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c)许可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以及内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许可人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许可人有约束力的责任。

  (d)许可人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外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3

  许可人:商标使用_____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被许可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经甲方和乙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许可乙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的第__________号__________商标;

  2.乙方应付给甲方许可使用报酬__________元,支付办法为__________;

  3.甲方可以/不得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内在______地区使用或许可第三者使用上述注册商标;

  4.甲方保证_______________;

  5.乙方保证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副本送__________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章戳)乙方:_________________(章戳)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签章)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外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4

  国际(非独占)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甲方(许可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被许可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本合同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并生效,签约双方是(名称)(许可方),(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营业处在(地址),和(名称)(被许可方),(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营业处在(地址)。

  第一条 定义

  1.“产品”(或“服务”)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适于本许可实际情况的专门术语进行描述)货物(或服务),这些货物(或服务)是与许可方正在使用而被许可方将要使用的商标相联系的。

  2.“许可商标”指的是(标识正被许可的商标),如附录A所示。

  第二条 背景说明

  关于其产品,许可方已经选用并正在使用本许可商标,该许可商标已经注册或已经申请注册如附录B所示。

  许可方花费了大量时间、精力和财力已获得并保持着独一无二的以许可商标出售其高质量货物的良好信誉。

  被许可方认识到本许可商标的价值及其有效性,希望从许可方得到非独占许可。

  许可方愿意将该许可商标的非独占许可授予被许可方。

  第三条 授权;所有权

  1.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非独占许可证:在附录C中充分描述的产品制造和销售中,被许可方可以使用本许可商标。

  2.第三条第1款授予的许可证是有限制的(具体规定被许可方限定的工厂或地点生产,以许可商标销售的产品)。

  3.按第三条第1款授予的许可限于地域范围(具体规定的被许可方以许可商标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关的公司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地域范围)。

  4.按第三条第1款授予的许可不赋予被许可方让他方为其制造产品的权利。(若赋予这种权利,即被许可方可以让附属或有关的公司为其制造产品,或分许可给第三方,则这样的权利应加以特别规定)。

  5.被许可方确认许可方本许可商标的所有权,保证尊重和维护这一所有权,在许可商标的使用中被许可方保证不损害许可方的名誉和利益,被许可方理解并同意:除本协议规定的许可商标的使用权外,本协议未授予被许可方任何别的权利、资格或利益。被许可方不怀疑许可方对本许可商标的所有权或本协议的有效性。

  第四条 许可期限;终止后的权利和义务

  1.若不是按规定提前终止,这里授予的许可将自生效日起持续      年。

  2.如遇下列情况,许可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但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被许可方;被许可方违反本协议的重大条款;被许可方宣告破产或肯定无偿付能力;被许可方指定接管人或受托人占有其资产或政府当局查封了被许可方的财产;被许可方进行拍卖或甩卖;被许可方与别的企业合并。

  3.协议的终止

  A 这里授予的许可证应按规定终止。

  B 协议终止后,被许可方不得以许可商标或任何易于产生混淆的类似商标的名义宣传或销售任何货物、宣传或提供任何服务、保留采用任何业务名称,或进行其他活动。

  C 协议终止后,被许可方应停止一切自认为有许可商标使用权的活动,停止一切自认为与许可方相联系的活动;除了万一因被许可方违反协议,许可方终止许可外,对于终止日前收到的定单、被许可方可以照常供货。

  第五条 报酬

  1.当事双方确认协议关予报酬的规定是充分的适当的。

  2.在本协议生效日后    天(例如10天)内,被许可方应付给许可方         美元。

  3.被许可方同意因在推销产品(服务)中使用许可商标而支付使用费,使用费按被许可方销售额的    %计算。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个月总销售额计算使用费。申报上月总销售额的同时应支付上月的使用费。总销售额不应包括附加税、营业税或由被许可方向顾客收集的其他税。因这些税款只是附加在产品价格上由被许可方收集并付给政府的。

  第六条 财会帐目

  使用许可商标或与之有关的货物(或服务)的销售情况被许可方应作完整而精确的记录,并加以妥善保存。唯一的目的是用于确定使用费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协议得到了正确执行。许可方或其代表有权在适当的时候及正常营业时间内审查被许可方的帐目,审查费用由许可方自己负担。若发现差错超过5%(按报告的总销售量计算),则被许可方应赔偿许可方全部的审查费用,包括旅费、伙食费、住宿费和许可方派出的审查人员工资等。

  第七条 质量标准和保持;商标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许可商标的货物,其制造、宣传和销售必须与许可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一致,其规格列于附录C中,不过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许可方可随时予以修改。

  2.被许可方同意在维持许可方的标准和控制其所销售的所有与许可商标有关的货物的质量和性能方面与许可方合作。

  A.许可商标产品在初次投放市场或初次进入商业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许可商标的广告和文字材料发表之前,应将这种产品的样品或这种广告或文字材料的样本送交许可方认可,许可方不得无理扣留。许可方在收到所述样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应将认可或不认可的意见以书面方式告诉被许可方。如果不认可,则许可方应说明其理由。

  B.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适当时间,一旦许可方提出要求,被许可方应及时向许可方提交许可商标产品其宣传广告的样品或样本。如果该产品或广告不符合许可方的规格和标准,许可方可行使其否定权,被许可方则应停止销售这种被否定的产品,停止使用这种被否定的广告。被许可方必须克服产品和广告上的缺点,并再次谋求许可方的认可,才能重新开始销售该产品和使用该广告。

  3.被许可方同意,仅以许可方规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许可商标,在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认可前,不在许可商标上添加任何别的标记。

  4.在每次使用许可注册商标中,被许可方应严格遵守一切标记规定,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为了保护许可方在许可商标方面的权利。按照可适用的法律行事。根据许可方的书面要求,被许可方同意在使用许可商标时加上一个说明,说明本许可商标是许可方授予的许可。

  第八条 保证

  1.许可方保证自己是本许可商标的所有者;许可方未发现由于销售本许可商标产品而侵犯任何别的权利;许可方有权签订本协议,可以将本协议规定的权利授予被许可方。

  2.许可方对被许可方制造和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不作任何担保。

  3.被许可方保证有权签订本协议;保证不因承担本协议的义务而违反它作为当事方的其他协议;保证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明确规定的方式使用本许可商标。

  第九条 订约人的独立性;赔偿

  1.被许可方是一个独立订约人,不是代理人,不是联合投机商的合伙人,不是许可方雇员。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被许可方应自费参加综合责任保险,包括契约和产品责任保险,涉及与本协议许可商标有关的所有货物与活动,保险总额不少于       美元。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提供一份保险凭证副本,或其他保险证明副本,这种凭证使许可方确信其权利以及由本协议所授予的权利而产生的索赔均已得到了保护。

  第十条 广告;宣传

  在本许可证授权的被许可方市场内作宣传广告,当事双方都可能希望在协议中包括这样一些条款,规定各方关于广告类型和费用应分担份额。关于广告的形式、规模和布局,被许可方希望得到许可方的保证。如果许可方在被许可方的市场内作关于许可商标货物或服务广告,则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许可方的资助,例如可按照被许可方的销售总额对在该市场内许可方、被许可方和别的被许可方们的全部销售总额之比来计算。

  第十一条 第三方侵权

  被许可方同意,一旦发现任何未经许可而使用许可商标的行为,立即通告许可方。对侵权行为或不正当竞争是否诉诸法律是许可方独享的权利,但许可方同意对上述情况采取行动要同被许可方协商,包括诉讼费以及所得赔偿的分配等。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1.纠纷的解决:

  2.合同的修改:

  A 本协议是当事双方关于所涉及标的物的完整协议。以前关于上述标的物的一切口头或书面的谅解或协议均由本协议代替。

  B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经当事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并说明修改的目的。

  3.可分割性

  本协议中的某一条款如果被认为是不合法的、无效的或不可实施的,则该条款将终止执行,但这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尽管原协议中不含上述条款,而协议仍将继续被执行。

  4.管辖的法律

  不管选择何种法律来支配本协议,当事双方应熟悉该法律关于商标、合同和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条款,以保证正确拟订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和保护当事各方的利益。

  5.遵守管辖的法律

  被许可方同意将得到有关政府当局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被许可方在当局管辖范围内定居或按本协议进行活动。被许可方还同意将遵守一切地方的或国家的对本协议或按协议进行的活动有约束力的一切法律。

  6.不可抗力

  任一当事方由于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断或延时履行其义务或执行协议,只要障碍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该当事方的有关义务和协议的履行。

  7.非自动弃权

  任一当事方未能行使本协议赋予的权利,或者未严格坚持本协议的条款,那么不能认为它放弃了其他权利。

  8.平等待遇

  被许可方应特别留心在协议中加入这样的条款,即如果后来的被许可方使用费更低,则他也应享受同等待遇。许可方通常会抵制这种条款,即使答应了,一般也会坚持对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许可方接受别的许可证协议中对被许可方不利的条款。

  9.通告

  本协议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项或帐单等应专人递送或通过挂号邮件或担保邮件(邮资预付的)递送给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可按随时提供的地址:

  若寄给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寄给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支付的款项和帐单从递送日起生效,如果标明正确地址和付足够邮资后以邮寄方式递送的话,从邮寄日起生效。

  作为证据,本协议一式两份已由当事双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签字使之生效。

  甲方(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5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授权范围

  一、甲方将已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登记的第_______________类商标(注册号:______________)许可乙方使用在其门市和生产的_______________产品包装上。

  二、商标标识:(另附页)

  三、许可使用的期限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四、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五、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_______)行业内普通许可使用。合同存续期间,不在_______________行业同类产品上,授权其他生产厂家使用甲方的第________________类商标。

  六、许可乙方在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资料上使用的说明文字。

  七、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商标、冠名使用费。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

  九、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乙方必须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乙方的企业名称和产地。

  十一、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续费备案,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

  十二、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门市和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以及冠用________________连锁店为内容的文字,以及在本合同第6项中许可乙方在其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材料中所规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十三、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有权利监督乙方产品质量,乙方有责任将包装设计文稿交给甲方审核备案,以免出现与法律相违背的情况。

  十四、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是在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应当强调,双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构成对各方的法律连带责任。

  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生效的条件:

  十五、双方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上签字、盖章。

  十六、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金额足额交付了甲方商标使用费。

  十七、甲方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

  十八、乙方使用在甲方授权注册商标的产品,必须要具备如下条件:

  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指定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国家明令需要具备环保认证的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级环保机构认证或国家指定机构的认证。必须要执行国家强制标准的产品必须达标。必须要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要取得生产许可证。本合同自签字的___________个月内,由乙方到所在注册工商局存查。

  十九、合同生效日期以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为准。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二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期限到期没有续签合同。

  二十一、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之后,其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并构成对甲方声誉的严重损害的。

  二十二、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商标使用许可费没有全额进入甲方指定帐号(银行公休、假日顺延)。

  交易程序

  二十三、甲方先将合同传给乙方审核,乙方无异议后交纳万元人民币,付款方式可分为两种方式:

  第一种是一次付清,甲方承诺在___________小时之内加急将合同交付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备案,与乙方一同前往,如果国家工商局商标局不受理此备案,甲方将全部退还所有商标许可使用费给乙方。直至国家商标局受理后乙方付清全款。

  第二种方式:乙方先付全款___________%部分,剩余部分款项在甲方递交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受理后结清。如果乙方在甲方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在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不予甲方办理完所有结算事宜,甲方视乙方违约,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中止乙方使用其注册商标,所收乙方的费用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双方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到国家工商总局指定的涉外商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商标代理公司做备案书,根据中国的法规由涉外商标代理机构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

  二十四、代理机构将双方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后,甲方所承担义务的全部完成。

  二十五、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受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后,依据其行政程序,向甲方发《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通知书》,并在全国性的《商标公告》上公告。

  二十六、甲方指定___________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甲方收款结算单位,全权负责甲方在中国境内商标使用许可中的事务工作,并对乙方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争议或法律纠纷,由___________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负责协调解决和应诉。

  二十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订立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具备合同中的生效条件,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违约责任

  二十八、乙方不能超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规定的商标类别、商品种类、商标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条件,合法使用美国安伯士国际有限公司注册商标。

  二十九、乙方只限于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上和门市上使用美国安伯士国际有限公司授权使用的商标。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为投资与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机构进行生产销售并盈利。

  三十、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前必须全部付清所有商标使用费,不得以各种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许可合同的存续期间,不能单方面终止乙方的商标使用权(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件”的条款除外)。

  三十一、双方如有违反“违约责任”中条款的,违约方罚款金额为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适用法律

  三十二、本合同的订立、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管辖和保护。

  争议的解决

  三十三、对合同有争议需要修改,必须经过双方一致同意,签署书面合同报原备案商标局受理方可生效。

  三十四、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的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守约方得到赔偿后合同可继续履行。

  三十五、如合同争议不能达成共识,可以将争议提交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由该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条例》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解释、代理、争议受理、仲裁机构

  三十六、本合同中商标使用许可争议的解释权在国家工商局商标局。

  三十七、本合同中的商标代理机构为___________商标代理公司。

  三十八、本合同中的争议受理在__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厅。

  三十九、本合同中争议的仲裁在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个月内,由甲方将合同副本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由乙方将合同副本交送注册地工商局存查。

  许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被许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外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6

  特许人(下称:甲方):

  受许人(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认真探讨,协商一致,为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部颁发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甲方将"点点关爱"系列婴幼儿用品特许经营权直接许可给乙方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 合同释X

  本合同中下列名词应有如下含义:

  1.1 知识产权:品牌、商标、标志、商号及点点VIS企业视觉形象系统,点点特许经营管理模式等;

  1.2 宣传推广用品:由甲方统一设计,包括旗帜、招贴、吉祥物、广告宣传等用品;

  1.3 产品:包括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的产品及甲方取得营销权的其它产品。

  2 特许授权

  2.1 甲方特许乙方在 省 市 县(区) 开设点点特许专营店;

  2.2 甲方将其所有的点点特许专营店商号、商标、产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以本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和规范下从事点点婴幼儿用品专营店的经营活动;

  2.3 甲方将特许经营权以直接许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特许权。

  3 经营方式

  3.1 乙方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于当地设立点点婴幼儿用品特许专营店。

  3.2 乙方在经营期间应享有特许店的全部经营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对此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3.3 点点婴幼儿用品专营店须按统一的标准及规范从事经营活动。

  3.4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0天内,在当地工商办理登记手续,自筹资金设立点点特许经营店。

  4 甲方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权利:

  4.1.1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的情况对乙方的货物进行建议性调配;

  4.1.2 甲方对有损点点公司企业形象和商誉的情形实施监督和维护的权力;

  4.1.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4.2 甲方的义务:

  4.2.1 负责点点婴幼儿用品特许专营店产品组织、开发和生产,甲方依约向乙方提供产品;

  4.2.2 甲方向乙方提供点点婴幼儿用品特许专营专业指导(包括:营运管理、店务管理、财务管理);

  4.2.3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店面设计方案,并在乙方开店前统一安排点点婴幼儿用品特许专营店经营用品、宣传用品等(见本合同附件二);

  4.2.4 甲方负责制定和修改点点婴幼儿用品专营店营销策划方案。

  4.2.5 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商品调换服务。

  4.2.6 甲方的网站、刊物和其它宣传品无偿为乙方提供广告宣传。

  5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的权利

  5.1.1 有权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购许可其经营的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址开展经营业务;

  5.1.2 有权拥有特许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权益;

  5.1.3 负责特许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

  5.1.4 有权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培训和广告促销活动;

  5.1.5 有权在自己授权区域内发展分店;

  5.1.6 乙方自行发展的分店,配货额可作为乙方的进货量。

  5.2乙方义务

  5.2.1 乙方自配置全国直拔电话机和传真机或计算机及上网电子邮箱等以方便双方业务联络。

  5.2.2 乙方按点点婴幼儿用品特许专营店的统一形象装修,甲方提供店内装修方案效果图,店面灯箱制作图,乙方结合门店实际情况可作出具体的装修调整,并保持点点婴幼儿用品专营店整体的风格和色彩;

  5.2.3 乙方应自行办理当地与经营相关的各种工商与税务手续,应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依法纳税,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5.2.4 在特许店内必须主营甲方产品和甲方许可的产品,如自行补充销售其它产品,须保证产品的品质和质量,不得销售有损甲方品牌形象的产品甚至假冒伪劣产品;

  5.2.5 积极参与甲方统一的市场营销推广及其它有益的活动;

  5.2.6 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所拥有的权益,或有关产品经营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诉讼、仲裁等,均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5.2.7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产品时必须于收货当天进行数量验收,负责验收产品质量,由于运输途中导致损坏的由配货公司负责赔偿。产品由于质量问题一个月内返回发货地;(详见合同附件三)

  6 特许加盟费用、保证金

  6.1 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加盟特许权益保证金6000元,此款甲方在合同期内分三次返还乙方:第一年累计进货量达8万元时返还20__元,第二年累计进货量达9万元时返还20__元,第三年累计进货量达10万元以上返还20__元。

  6.2 第一、二年度均未达到以上进货量,可以三年累计核算,累计进货量达25万以上,一次性返乙方6000元保证金。(进货总量=累计进货量-累计退货量)

  6.3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每年度超额完成的部分按3%进行返利,超额5万元以上按4%进行返利。

  6.4 乙方如经营不善或中途退出加盟,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保证于一个月内将点点产品按原价收回。(注:不影响产品第二次销售)

  7 产品订货、补货及调换

  7.1 订货方式:

  a: 首批订货可由总部建议最畅销的产品;

  b: 参加公司总部现场订货;

  c: 网上采样订货;

  d: 由公司总部发样品采样定货;

  e: 寄发彩色图片定货;

  f: 补货由加盟商自主决定;

  乙方开业首次配货量标准:以进货价按每平方米600元左右的金额标准向甲方提出订购申请;一般首批进货最低不得低于1万元。

  7.2 为降低运输成本,乙方每次补货按进货价应不低于20__元/次。

  7.3 乙方所购产品无论质量问题或滞销产品在不影响第二次正常销售的情况下甲方均可100%退换货,除季节性和保质期产品以外。(详见合同附件三)

  7.4 首批进货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50%,以后退货、换货、补货运输费用乙方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除外)。

  8 承诺及保证

  .

  8.1 甲方对各地点点婴幼儿用品特许专营店的商号、商标、VIS系统等所有无形资产拥有所有权,乙方无权作任何处置和更改;

  8.2 甲方必须坚持区域保护发展原则,甲方不得在双方约定的乙方加盟店办店区域内再发展其它加盟店;

  8.3 乙方对甲方向其提供的专利、商标、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管理经验等有形无形的资产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8.4合同期内,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应在1-3日内向乙方发货。

  8.5 合同期内乙方收到甲方所配发的商品时,必须及时准确的核对,配合甲方做好产品核查工作.

  9 违约责任

  9.1 乙方须主营点点公司产品和点点公司许可的产品,如连续两个月以上没有补货,则以违约论;

  9.2 乙方违反第9.1条款违约,或年进货量未达合同约定的要求,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缴纳给甲方;

  9.3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第8.2、第8.4条,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9.4 为确保各经营店统一形象,统一管理,乙方在开业一个月内必须将经营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店面照片(六张),经营店具体地址以快件方式邮至公司总部,否则视乙方违约。

  10 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未能履行合同均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减少造成的损失。

  10.2 遇有不可抗力,应在事件发生的12小时内将事情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的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报告。

  11 司法管辖及争议解决

  1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其法院管辖并按中国法律执行及解释;

  11.2 若执行该合同书发生争议,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 一般条款

  12.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署后实时生效;

  12.2 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期满后,无违约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续约。

  甲 方:(特许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 方:(受许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 话: 邮 编: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帐 号:

  身份证号: 发证机关: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外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7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授权范围

  一、甲方将已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登记的第_______________类商标(注册号:______________)许可乙方使用在其门市和生产的_______________产品包装上。

  二、商标标识:_________________(另附页)

  三、许可使用的期限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四、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_________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五、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_________________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行业内普通许可使用。合同存续期间,不在_______________行业同类产品上,授权其他生产厂家使用甲方的第________________类商标。

  六、许可乙方在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资料上使用的说明文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七、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商标、冠名使用费。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

  九、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乙方必须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乙方的企业名称和产地。

  十一、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续费备案,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

  十二、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门市和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以及冠用________________连锁店为内容的文字,以及在本合同第6项中许可乙方在其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材料中所规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十三、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有权利监督乙方产品质量,乙方有责任将包装设计文稿交给甲方审核备案,以免出现与法律相违背的情况。

  十四、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是在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应当强调,双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构成对各方的法律连带责任。

  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生效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

  十五、双方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上签字、盖章。

  十六、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金额足额交付了甲方商标使用费。

  十七、甲方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

  十八、乙方使用在甲方授权注册商标的产品,必须要具备如下条件:_________________

  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指定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国家明令需要具备环保认证的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级环保机构认证或国家指定机构的认证。必须要执行国家强制标准的产品必须达标。必须要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要取得生产许可证。本合同自签字的___________个月内,由乙方到所在注册工商局存查。

  十九、合同生效日期以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为准。本合同终止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期限到期没有续签合同。

  二十一、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之后,其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并构成对甲方声誉的严重损害的。

  二十二、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商标使用许可费没有全额进入甲方指定帐号(银行公休、假日顺延)。

  交易程序

  二十三、甲方先将合同传给乙方审核,乙方无异议后交纳万元人民币,付款方式可分为两种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种是一次付清,甲方承诺在___________小时之内加急将合同交付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备案,与乙方一同前往,如果国家工商局商标局不受理此备案,甲方将全部退还所有商标许可使用费给乙方。直至国家商标局受理后乙方付清全款。

  第二种方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先付全款___________%部分,剩余部分款项在甲方递交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受理后结清。如果乙方在甲方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在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不予甲方办理完所有结算事宜,甲方视乙方违约,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中止乙方使用其注册商标,所收乙方的费用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双方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到国家工商总局指定的涉外商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商标代理公司做备案书,根据中国的法规由涉外商标代理机构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

  二十四、代理机构将双方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后,甲方所承担义务的全部完成。

  二十五、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受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后,依据其行政程序,向甲方发《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通知书》,并在全国性的《商标公告》上公告。

  二十六、甲方指定___________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甲方收款结算单位,全权负责甲方在中国境内商标使用许可中的事务工作,并对乙方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争议或法律纠纷,由___________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负责协调解决和应诉。

  二十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订立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具备合同中的生效条件,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违约责任

  二十八、乙方不能超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规定的商标类别、商品种类、商标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条件,合法使用美国安伯士国际有限公司注册商标。

  二十九、乙方只限于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上和门市上使用美国安伯士国际有限公司授权使用的商标。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为投资与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机构进行生产销售并盈利。

  三十、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前必须全部付清所有商标使用费,不得以各种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许可合同的存续期间,不能单方面终止乙方的商标使用权(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件”的条款除外)。

  三十一、双方如有违反“违约责任”中条款的,违约方罚款金额为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适用法律

  三十二、本合同的订立、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管辖和保护。

  争议的解决

  三十三、对合同有争议需要修改,必须经过双方一致同意,签署书面合同报原备案商标局受理方可生效。

  三十四、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的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守约方得到赔偿后合同可继续履行。

  三十五、如合同争议不能达成共识,可以将争议提交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由该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条例》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解释、代理、争议受理、仲裁机构

  三十六、本合同中商标使用许可争议的解释权在国家工商局商标局。

  三十七、本合同中的商标代理机构为___________商标代理公司。

  三十八、本合同中的争议受理在__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厅。

  三十九、本合同中争议的仲裁在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个月内,由甲方将合同副本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由乙方将合同副本交送注册地工商局存查。

  许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被许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外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8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一、商标授权范围

  1、甲方将注册登记的第类商标(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许可乙方使用该商标生产/定制/销售________________产品,并进行相应产品的推广销售。

  2、商标标识:_________________(另附页)

  3、授权地域范围:_________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4、授权使用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5、具体使用形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产品包装、宣传资料及产品说明中使用。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使用甲方商标。

  2、乙方必须保证其生产授权商标的产品,符合国家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等要求。

  3、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4、乙方负责生产,甲方负责销售。

  5、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授权合同》,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

  6、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三、合同终止条件:

  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期限到期没有续签合同。

  2、乙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之后,其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并构成对甲方声誉的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其他违约情形。

  四、违约责任

  乙方只限于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上使用公司授权使用的商标,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为投资与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机构进行生产销售并盈利。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

  五、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六、附则

  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再行签订的其他任何合同、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各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许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被许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外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商标授权范围

  一、甲方将已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登记的第类商标(注册号:)许可乙方使用在其生产的产品包装上。

  二、许可使用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三、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四、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行业内普通许可使用。合同存续期间,不在省内行业同类产品上,授权其他生产厂家使用甲方的第类商标。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向甲方交纳万元人民币作为商标、冠名使用费。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八、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续费备案,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

  九、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以及冠用《美国安伯士国际集团》《中美合作》为内容的文字,以及在本合同第6项中许可乙方在其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材料中所规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十、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是在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应当强调,双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构成对各方的法律连带责任。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生效的条件:

  十一、双方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上签字、盖章。

  十二、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金额足额交付了甲方商标使用费。

  十三、甲方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备案。

  十四、合同生效以双方签字日期为准。在执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费未到甲方指定账号,甲方视乙方违约。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内若不采取措施补救,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十五、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期限到期没有续签合同。

  十六、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之后,其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并构成对甲方声誉的严重损害的。

  十七、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商标使用许可费没有全额进入甲方指定帐号(银行公休、假日顺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商标授权范围

  一、甲方将已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登记的第类商标(注册号:)许可乙方使用在其生产的产品包装上。

  二、许可使用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三、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四、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行业内普通许可使用。合同存续期间,不在省内行业同类产品上,授权其他生产厂家使用甲方的第类商标。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向甲方交纳万元人民币作为商标、冠名使用费。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八、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续费备案,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

  九、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以及冠用《美国安伯士国际集团》《中美合作》为内容的文字,以及在本合同第6项中许可乙方在其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材料中所规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十、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是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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