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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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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4-30 08:50:4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供用水合同(精选30篇)

供用水合同1

  供水方: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

  用水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证供用水的正常进行,协调关系,明确各自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结合供用双方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1.供水方水力可供量,用水方计划用水量,用水时间

  2.设备安装费用的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水费的计算和结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1)供水方的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用水方的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补充,作为附件。

  7.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有效期:从双方签章之日起到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9.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供、用方各执一份。

  供水方:________________  用水方: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水合同2

  供用水合同第______号

  供方:______自来水厂(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供水企业(以下简称甲方)和自来水用户(以下简称乙方)在自来水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经济、合理、安全有序地供水和用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和《______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互利、友好地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互相制约,严格履行。

  第一条 供水方式及产权分界

  1.经乙方要求,根据甲方的供水能力,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从城市供水管上接管并安装DN_____口径水表_____只,核定日用水量为___________吨。

  2.新建多层住宅乙方不得采用屋顶水箱供水,当城市供水管网压力不能满足直接供水时,由乙方自建加压设施及管理,待城市供水管网条件允许直接供水时自行拆除。新建住宅应使用无污染的、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的输水管材,并在住宅单元的公共集中部位实行分户设表计量。

  3.甲方与乙方的产权划分和管理责任。甲、乙双方产权分界点为计费水表。从取水口到进户总水表以前的供水管道及设施(含计费水表)产权属甲方,并由其负责维护管理。进水总表以后的供水管道及设施由乙方负责维护管理。因乙方对水质、水压有特殊要求,需列换管道及附属设施所发生的工程费用由乙方负责。

  4.法定计量表具由甲方统一提供,并负责统一检修、校验、撤换。表具规格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维护管理,防止有污物、积水、杂物,以免损坏而影响抄表、换表。如有损坏,乙方应及时整修。

  第二条 供水质量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自来水,出厂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标准》,按国家规定标准定期进行采样化验分析,严格做好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管理,水质综合合格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甲方确保供水压力合格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压力合格标准为主干管末梢不低于_____Mpa。

  3.甲方必须保持不间断供水,禁止擅自停止供水。因甲方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维修等原因确需降压或停水,在计划停水、降压供水之前_____小时公告通知乙方(不可抗力或突发原因除外)。在停水期间乙方有困难,经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甲方应启动应急措施,以保证乙方应急的生活用水需要。

  4.因灾害或紧急事故、故障发生降压、停水的,乙方发现后应及时反映,甲方应组织连续抢修,尽快恢复供水。

  第三条 供水计量

  1.乙方用水以单位、门牌、幢或单元立户装表,在技术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以实行分户设表计量。同一门牌号码墙院内有用水户要求用水,可安装分表用水,原用水户不得拒绝,产生的费用由用水户与原各用水户合理分摊。

  2.乙方因施工或公用性临时用水,应申请办理或签订临时供水合同,施工结束或不需要用水时,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终止临时供用水合同。

  3.甲方按规定日期查抄水表,计取水费。对尚未实行分户设表计量的用水户,乙方应及时收取单元(幢、墙院)内的水费,向甲方交纳。由于乙方的原因连续三个月不能抄见水表,经交涉无效,水费按水表额定流量二十四小时计费,直到抄见到表为止,对已按水表额定流量收取的水费不退还。

  4.法定计量表具如发生故障,则按正常时三个月平均用水量或去年同期用水量计算月用水量,乙方的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标准的,由甲方按最小流量标准收取额定水费,乙方对法定计量表具计量准确值有怀疑的,可向甲方提出验表要求,验表结果证实表具计量正确,乙方应承担验表费用等,并按正确计量交纳水费。验表结果有误,则由甲方承担验表费用等,并按正常流量三个月的平均数退还或追补水费。

  5.乙方每月要按时缴纳水费。现金缴纳水费时间在每月_____-_____日,缴费地点:_____水厂营业所(缴费时间、地点如有变动,水厂另行通知),乙方也可委托银行托收或个人银行存折代扣,但乙方必须要保证帐户有足够余额。若乙方超期拖欠水费,经甲方催缴仍未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要按日加收_____%滞纳金。乙方在甲方催缴后拒不缴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供水,并追索拖欠水费及滞纳金。乙方在每月月底前未收到水费通知单,应到水厂营业所查询(营业所电话:_____)。

  6.乙方因拆迁等原因需要停止用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结清费用,中止合同,办理销户手续。因办理不及时,水表未及时拆回而造成供水设施损坏和水量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报停或暂时中止合同后又需要恢复供水的,乙方应与甲方再续签供用水合同,并向甲方支付复接费用。

  8.乙方因房产转移需要变更名称或用水性质的,应在结清一切费用后,给予办理过户或变更手续,并重新签订供用水合同。过户时如遇用水性质发生变化或因改建、扩建、新建的工程项目需要,乙方要重新办量给水申请的相关手续;如不及时过户或拒不过户,则可视为中止合同,甲方可以销户停水。

  9.乙方不得擅自转供水,如确需转供,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供用水合同后方可转供。

  第四条?供水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总水表以外的城市供水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供水专用的水源地、取水口、引水河、输水渠道、水厂、储水池、泵站、管道以及闸门、闸门井、消火栓、扩管涵洞、测压点、空气阀、泄水阀、水表等设施均由甲方事实管理,乙方不得侵占、毁坏、擅自拆除、迁移或移作他用。因工程建设确需迁移、改建城市供水设施,乙方(建设单位)应同甲方协商,经同意后由甲方组织实施。迁移、改建工程费用由乙方(建设单位)承担。

  2.乙方不得在埋设的供水设施上(国家规范要求的范围内)埋设其他管线以及植树、采石取土、堆积物料、修建与供水设施无关的临时或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3.甲、乙双方都应按照管理责任加强对供水设施的维护,共同执行有关供水设施维护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保证安全供水。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开启或使用灭火专用的市政消火栓是对甲方的民事侵权行为。市政园林、环卫等部门需要用水,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到甲方办理用水手续,乙方须承担相应的工程直接费用,由甲方定点定位设置专用供水设施并安装水表计量,乙方按时向甲方交纳水费。

  第五条?约定事项

  1.乙方的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不得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确需连续时,应经城市供水企业同意,并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管道连接处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禁止生产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单位的生产用水管网系统及设备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

  2.对需要不间断供水的乙方,应实施二路供水或自建储备水源,以确保_____小时的用水量(含内部消防用水)。

  3.对新装用水或增加用水量的乙方,在与甲方签定供用水时,应向甲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及地形图、总平面图、水施图、批准文件等有关资料。

  4.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的用水设施竣工后,应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城市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并向城市供水企业办理供水手续。建设单位在投入使用时,应对用户用水设施进行冲洗、消毒,并经卫生部门和水质监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正式通水。

  5.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其单位内部的消火栓直接与城市供水管网连接的,应与甲方签定消防供用合同,并设立消防水表,按该表最小流量的收费标准支付水费。

  6.使用加压供水设备的用水户,禁止在城市公共供水输配管网上直接装泵抽水或采用其他方式盗用供水。不得擅自在用户用水设施的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确需使用加压供水设备的用户应征求供水企业意见,并通过储水设备加压供水。如装泵抽水,应视为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以最大流量收取水费(以每日_____小时,_____天一次计量)。城市供水管网中的加压泵站应在进出水管道上装有计量设备,由产权单位支付耗用水量的水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的违约责任按《______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执行。

  2.乙方的违约责任

  ①擅自开启消火栓,用于与消防无关活动的。

  ②损坏、拆换总水表或采用技术手段致使总水表停滞、逆行、失灵的。

  ③有过错的乙方应当承担由于过借而造成违约的民事赔偿责任,除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外,无法核定流量的以最大流量计算。

  ④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按《______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执行。双方有法律、法规和合同依据或有合法正当理由证明过错的,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合同的变列和解除

  1.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和《______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条款办理。

  2.在双方签定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纸、资料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乙方为房屋开发商,在其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时需变更户名给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在合同变更前按建筑用水性质计取水费。在合同变更后,按新过户的房屋使用人或所有人的实际用水性质计取水费。

  第九条 合同效力及未尽事宜

  1.乙方在合同签定前,对有关条款不清楚或有异议时,由甲方提供说明或解释,也可以直接将修改意见或不能接受的有关条款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明确,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本合同。经双方确定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签定。

  5.本合同附件和说明,经双方协商后,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它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自来水厂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水合同3

  供用水合同第______号

  供方:______自来水厂(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供水企业(以下简称甲方)和自来水用户(以下简称乙方)在自来水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经济、合理、安全有序地供水和用水,根据《_____》、_____《城市供水条例》和《______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互利、友好地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互相制约,严格履行。

  第一条?供水方式及产权分界

  1.经乙方要求,根据甲方的供水能力,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从城市供水管上接管并安装DN_____口径水表_____只,核定日用水量为___________吨。

  2.新建多层住宅乙方不得采用屋顶水箱供水,当城市供水管网压力不能满足直接供水时,由乙方自建加压设施及管理,待城市供水管网条件允许直接供水时自行拆除。新建住宅应使用无污染的、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的输水管材,并在住宅单元的公共集中部位实行分户设表计量。

  3.甲方与乙方的产权划分和管理责任。甲、乙双方产权分界点为计费水表。从取水口到进户总水表以前的供水管道及设施(含计费水表)产权属甲方,并由其负责维护管理。进水总表以后的供水管道及设施由乙方负责维护管理。因乙方对水质、水压有特殊要求,需列换管道及附属设施所发生的工程费用由乙方负责。

  4.法定计量表具由甲方统一提供,并负责统一检修、校验、撤换。表具规格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维护管理,防止有污物、积水、杂物,以免损坏而影响抄表、换表。如有损坏,乙方应及时整修。

  第二条?供水质量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自来水,出厂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标准》,按国家规定标准定期进行采样化验分析,严格做好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管理,水质综合合格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甲方确保供水压力合格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压力合格标准为主干管末梢不低于_____Mpa。

  3.甲方必须保持不间断供水,禁止擅自停止供水。因甲方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维修等原因确需降压或停水,在计划停水、降压供水之前_____小时公告通知乙方(不可抗力或突发原因除外)。在停水期间乙方有困难,经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甲方应启动应急措施,以保证乙方应急的生活用水需要。

  4.因灾害或紧急事故、故障发生降压、停水的,乙方发现后应及时反映,甲方应组织连续抢修,尽快恢复供水。

  第三条?供水计量

  1.乙方用水以单位、门牌、幢或单元立户装表,在技术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以实行分户设表计量。同一门牌号码墙院内有用水户要求用水,可安装分表用水,原用水户不得拒绝,产生的费用由用水户与原各用水户合理分摊。

  2.乙方因施工或公用性临时用水,应申请办理或签订临时供水合同,施工结束或不需要用水时,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终止临时供用水合同。

  3.甲方按规定日期查抄水表,计取水费。对尚未实行分户设表计量的用水户,乙方应及时收取单元(幢、墙院)内的水费,向甲方交纳。由于乙方的原因连续三个月不能抄见水表,经交涉无效,水费按水表额定流量二十四小时计费,直到抄见到表为止,对已按水表额定流量收取的水费不退还。

  4.法定计量表具如发生故障,则按正常时三个月平均用水量或去年同期用水量计算月用水量,乙方的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标准的,由甲方按最小流量标准收取额定水费,乙方对法定计量表具计量准确值有怀疑的,可向甲方提出验表要求,验表结果证实表具计量正确,乙方应承担验表费用等,并按正确计量交纳水费。验表结果有误,则由甲方承担验表费用等,并按正常流量三个月的平均数退还或追补水费。

  5.乙方每月要按时缴纳水费。现金缴纳水费时间在每月_____-_____日,缴费地点:_____水厂营业所(缴费时间、地点如有变动,水厂另行通知),乙方也可委托银行托收或个人银行存折代扣,但乙方必须要保证帐户有足够余额。若乙方超期拖欠水费,经甲方催缴仍未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要按日加收_____%滞纳金。乙方在甲方催缴后拒不缴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供水,并追索拖欠水费及滞纳金。乙方在每月月底前未收到水费通知单,应到水厂营业所查询(营业所电话:_____)。

  6.乙方因拆迁等原因需要停止用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结清费用,中止合同,办理销户手续。因办理不及时,水表未及时拆回而造成供水设施损坏和水量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报停或暂时中止合同后又需要恢复供水的,乙方应与甲方再续签供用水合同,并向甲方支付复接费用。

  8.乙方因房产转移需要变更名称或用水性质的,应在结清一切费用后,给予办理过户或变更手续,并重新签订供用水合同。过户时如遇用水性质发生变化或因改建、扩建、新建的工程项目需要,乙方要重新办量给水申请的相关手续;如不及时过户或拒不过户,则可视为中止合同,甲方可以销户停水。

  9.乙方不得擅自转供水,如确需转供,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供用水合同后方可转供。

  第四条供水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总水表以外的城市供水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供水专用的水源地、取水口、引水河、输水渠道、水厂、储水池、泵站、管道以及闸门、闸门井、消火栓、扩管涵洞、测压点、空气阀、泄水阀、水表等设施均由甲方事实管理,乙方不得侵占、毁坏、擅自拆除、迁移或移作他用。因工程建设确需迁移、改建城市供水设施,乙方(建设单位)应同甲方协商,经同意后由甲方组织实施。迁移、改建工程费用由乙方(建设单位)承担。

  2.乙方不得在埋设的供水设施上(国家规范要求的范围内)埋设其他管线以及植树、采石取土、堆积物料、修建与供水设施无关的临时或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3.甲、乙双方都应按照管理责任加强对供水设施的维护,共同执行有关供水设施维护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保证安全供水。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开启或使用灭火专用的市政消火栓是对甲方的民事侵权行为。市政园林、环卫等部门需要用水,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到甲方办理用水手续,乙方须承担相应的工程直接费用,由甲方定点定位设置专用供水设施并安装水表计量,乙方按时向甲方交纳水费。

  第五条约定事项

  1.乙方的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不得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确需连续时,应经城市供水企业同意,并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管道连接处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禁止生产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单位的生产用水管网系统及设备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

  2.对需要不间断供水的乙方,应实施二路供水或自建储备水源,以确保_____小时的用水量(含内部消防用水)。

  3.对新装用水或增加用水量的乙方,在与甲方签定供用水时,应向甲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及地形图、总平面图、水施图、批准文件等有关资料。

  4.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的用水设施竣工后,应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城市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并向城市供水企业办理供水手续。建设单位在投入使用时,应对用户用水设施进行冲洗、消毒,并经卫生部门和水质监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正式通水。

  5.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其单位内部的消火栓直接与城市供水管网连接的,应与甲方签定消防供用合同,并设立消防水表,按该表最小流量的_____标准支付水费。

  6.使用加压供水设备的用水户,禁止在城市公共供水输配管网上直接装泵抽水或采用其他方式盗用供水。不得擅自在用户用水设施的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确需使用加压供水设备的用户应征求供水企业意见,并通过储水设备加压供水。如装泵抽水,应视为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以最大流量收取水费(以每日_____小时,_____天一次计量)。城市供水管网中的加压泵站应在进出水管道上装有计量设备,由产权单位支付耗用水量的水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的违约责任按《______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执行。

  2.乙方的违约责任

  ①擅自开启消火栓,用于与消防无关活动的。

  ②损坏、拆换总水表或采用技术手段致使总水表停滞、逆行、失灵的。

  ③有过错的乙方应当承担由于过借而造成违约的民事赔偿责任,除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外,无法核定流量的以最大流量计算。

  ④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按《______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执行。双方有法律、法规和合同依据或有合_____当理由证明过错的,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合同的变列和解除

  1.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按《_____》、_____《城市供水条例》和《______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条款办理。

  2.在双方签定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纸、资料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乙方为房屋开发商,在其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时需变更户名给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在合同变更前按建筑用水性质计取水费。在合同变更后,按新过户的房屋使用人或所有人的实际用水性质计取水费。

  第九条?合同效力及未尽事宜

  1.乙方在合同签定前,对有关条款不清楚或有异议时,由甲方提供说明或解释,也可以直接将修改意见或不能接受的有关条款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明确,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本合同。经双方确定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签定。

  5.本合同附件和说明,经双方协商后,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它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自来水厂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水合同4

  供用水合同

  供用水合同

  供水方: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

  用水方:______

  为了保证供用水的正常进行,协调关系,明确各自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结合供用双方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

  ,共同信守。

  1.供水方水力可供量,用水方计划用水量,用水时间:

  ┌───────┬────────┬───┬────────┬────┐

  │可供水量(吨)│计划用水量(吨)│单位│金额(元/吨)│用水时间│

  ├───────┼────────┼───┼────────┼────┤

  ││││││

  ├───────┴────────┴───┴────────┴────┤

  │水费:共计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

  2.设备安装费用的负担:

  3.水费的计算和结算方法:

  4.(1)供水方的权利义务:

  (2)用水方的权利义务:

  5.违约责任:

  6.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补充,作为附件。

  7.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

  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有效期:从双方签章之日起到____年__月__日止。

  9.本合同一式___份,供、用方各执一份。

  供水方:用水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

供用水合同5

  供用水合同第 号

  供方:             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供水企业(以下简称甲方)和自来水用户(以下简称乙方)在自来水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经济、合理、安全有序地供水和用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和《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互利、友好地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互相制约,严格履行。

  第一条供水方式及产权分界

  1、经乙方要求,根据甲方的供水能力,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从城市供水管上接管并安装DN 口径水表 只,核定日用水量为 吨。

  2、新建多层住宅乙方不得采用屋顶水箱供水,当城市供水管网压力不能满足直接供水时,由乙方自建加压设施及管理,待城市供水管网条件允许直接供水时自行拆除。新建住宅应使用无污染的、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的输水管材,并在住宅单元的公共集中部位实行分户设表计量。

  3、甲方与乙方的产权划分和管理责任。甲、乙双方产权分界点为计费水表。从取水口到进户总水表以前的供水管道及设施(含计费水表)产权属甲方,并由其负责维护管理。进水总表以后的供水管道及设施由乙方负责维护管理。因乙方对水质、水压有特殊要求,需列换管道及附属设施所发生的工程费用由乙方负责。

  4、法定计量表具由甲方统一提供,并负责统一检修、校验、撤换。表井规格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维护管理,防止有污物、积水、杂物,以免损坏而影响抄表、换表。如有损坏,乙方应及时整修。

  第二条供水质量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自来水,出厂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标准》,按国家规定标准定期进行采样化验分析,严格做好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管理,水质综合合格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甲方确保供水压力合格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压力合格标准为主干管末梢不低于0.14Mpa。

  3、甲方必须保持不间断供水,禁止擅自停止供水。因甲方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维修等原因确需降压或停水,在计划停水、降压供水之前24小时公告通知乙方(不可抗力或突发原因除外)。在停水期间乙方有困难,经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甲方应启动应急措施,以保证乙方应急的生活用水需要。

  4、因灾害或紧急事故、故障发生降压、停水的,乙方发现后应及时反映,甲方应组织连续抢修,尽快恢复供水。

  第三条供水计量

  1、乙方用水以单位、门牌、幢或单元立户装表,在技术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以实行分户设表计量。同一门牌号码墙院内有用水户要求用水,可安装分表用水,原用水户不得拒绝,产生的费用由用水户与原各用水户合理分摊。

  2、乙方因施工或公用性临时用水,应申请办理或签订临时供水合同,施工结束或不需要用水时,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终止临时供用水合同。

  3、甲方按规定日期查抄水表,计取水费。对尚未实行分户设表计量的用水户,乙方应及时收取单元(幢、墙院)内的水费,向甲方交纳。由于乙方的原因连续三个月不能抄见水表,经交涉无效,水费按水表额定流量二十四小时计费,直到抄见到表为止,对已按水表额定流量收取的水费不退还。

  4、法定计量表具如发生故障,则按正常时三个月平均用水量或去年同期用水量计算月用水量,乙方的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标准的,由甲方按最小流量标准收取额定水费,乙方对法定计量表具计量准确值有怀疑的,可向甲方提出验表要求,验表结果证实表具计量正确,乙方应承担验表费用等,并按正确计量交纳水费。验表结果有误,则由甲方承担验表费用等,并按正常流量三个月的平均数退还或追补水费。

  5、乙方每月要按时缴纳水费。现金缴纳水费时间在每月8-14日,缴费地点:钟楼路126号水厂营业所(缴费时间、地点如有变动,水厂另行通知),乙方也可委托银行托收或个人银行存折代扣,但乙方必须要保证帐户有足够余额。若乙方超期拖欠水费,经甲方催缴仍未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要按日加收1%滞纳金。乙方在甲方催缴后拒不缴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供水,并追索拖欠水费及滞纳金。乙方在每月月底前未收到水费通知单,应到水厂营业所查询(营业所电话:)。

  6、乙方因拆迁等原因需要停止用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结清费用,中止合同,办理销户手续。因办理不及时,水表未及时拆回而造成供水设施损坏和水量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报停或暂时中止合同后又需要恢复供水的,乙方应与甲方再续签供用水合同,并向甲方支付复接费用。

  8、乙方因房产转移需要变更名称或用水性质的,应在结清一切费用后,给予办理过户或变更手续,并重新签订供用水合同。过户时如遇用水性质发生变化或因改建、扩建、新建的工程项目需要,乙方要重新办量给水申请的相关手续;如不及时过户或拒不过户,则可视为中止合同,甲方可以销户停水。

  9、乙方不得擅自转供水,如确需转供,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供用水合同后方可转供。

  第四条供水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总水表以外的城市供水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供水专用的水源地、取水口、引水河、输水渠道、水厂、储水池、泵站、管道以及闸门、闸门井、消火栓、扩管涵洞、测压点、空气阀、泄水阀、水表等设施均由甲方事实管理,乙方不得侵占、毁坏、擅自拆除、迁移或移作他用。因工程建设确需迁移、改建城市供水设施,乙方(建设单位)应同甲方协商,经同意后由甲方组织实施。迁移、改建工程费用由乙方(建设单位)承担。

  2、乙方不得在埋设的供水设施上(国家规范要求的范围内)埋设其他管线以及植树、采石取土、堆积物料、修建与供水设施无关的临时或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3、甲、乙双方都应按照管理责任加强对供水设施的维护,共同执行有关供水设施维护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保证安全供水。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开启或使用灭火专用的市政消火栓是对甲方的民事侵权行为。市政园林、环卫等部门需要用水,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到甲方办理用水手续,乙方须承担相应的工程直接费用,由甲方定点定位设置专用供水设施并安装水表计量,乙方按时向甲方交纳水费。

  第五条 约定事项

  1、乙方的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不得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确需连续时,应经城市供水企业同意,并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管道连接处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禁止生产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单位的生产用水管网系统及设备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

  2、对需要不间断供水的乙方,应实施二路供水或自建储备水源,以确保48小时的用水量(含内部消防用水)。

  3、对新装用水或增加用水量的乙方,在与甲方签定供用水时,应向甲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及地形图、总平面图、水施图、批准文件等有关资料。

  4、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的用水设施竣工后,应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城市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并向城市供水企业办理供水手续。建设单位在投入使用时,应对用户用水设施进行冲洗、消毒,并经卫生部门和水质监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正式通水。

  5、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其单位内部的消火栓直接与城市供水管网连接的,应与甲方签定消防供用合同,并设立消防水表,按该表最小流量的收费标准支付水费。

  6、使用加压供水设备的用水户,禁止在城市公共供水输配管网上直接装泵抽水或采用其他方式盗用供水。不得擅自在用户用水设施的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确需使用加压供水设备的用户应征求供水企业意见,并通过储水设备加压供水。如装泵抽水,应视为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以最大流量收取水费(以每日8小时,30天一次计量)。城市供水管网中的加压泵站应在进出水管道上装有计量设备,由产权单位支付耗用水量的水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的违约责任按《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执行。

  2、乙方的违约责任

  ①擅自开启消火栓,用于与消防无关活动的。

  ②损坏、拆换总水表或采用技术手段致使总水表停滞、逆行、失灵的。

  ③有过错的乙方应当承担由于过借而造成违约的民事赔偿责任,除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外,无法核定流量的以最大流量计算。

  ④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按《浙江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执行。双方有法律、法规和合同依据或有合法正当理由证明过错的,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合同的变列和解除

  1、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和《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条款办理。

  2、在双方签定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纸、资料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乙方为房屋开发商,在其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时需变更户名给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在合同变更前按建筑用水性质计取水费。在合同变更后,按新过户的房屋使用人或所有人的实际用水性质计取水费。

  第九条合同效力及未尽事宜

  1、乙方在合同签定前,对有关条款不清楚或有异议时,由甲方提供说明或解释,也可以直接将修改意见或不能接受的有关条款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明确,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本合同。经双方确定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在 签定。

  5、本合同附件和说明,经双方协商后,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它包括:

  

  

  

  以上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年月日

供用水合同6

  供用水合同(样式二)

  供用水合同第?号

  供方:______自来水厂?(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供水企业(以下简称甲方)和自来水用户(以下简称乙方)在自来水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经济、合理、安全有序地供水和用水,根据《_____》、_____《城市供水条例》和《______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互利、友好地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互相制约,严格履行。

  第一条?供水方式及产权分界

  1、经乙方要求,根据甲方的供水能力,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从城市供水管上接管并安装dn_____口径水表_____只,核定日用水量为_____吨。

  2、新建多层住宅乙方不得采用屋顶水箱供水,当城市供水管网压力不能满足直接供水时,由乙方自建加压设施及管理,待城市供水管网条件允许直接供水时自行拆除。新建住宅应使用无污染的、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的输水管材,并在住宅单元的公共集中部位实行分户设表计量。

  3、甲方与乙方的产权划分和管理责任。甲、乙双方产权分界点为计费水表。从取水口到进户总水表以前的供水管道及设施(含计费水表)产权属甲方,并由其负责维护管理。进水总表以后的供水管道及设施由乙方负责维护管理。因乙方对水质、水压有特殊要求,需列换管道及附属设施所发生的工程费用由乙方负责。

  4、法定计量表具由甲方统一提供,并负责统一检修、校验、撤换。表具规格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维护管理,防止有污物、积水、杂物,以免损坏而影响抄表、换表。如有损坏,乙方应及时整修。

  第二条?供水质量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自来水,出厂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标准》,按国家规定标准定期进行采样化验分析,严格做好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管理,水质综合合格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甲方确保供水压力合格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压力合格标准为主干管末梢不低于_____mpa。

  3、甲方必须保持不间断供水,禁止擅自停止供水。因甲方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维修等原因确需降压或停水,在计划停水、降压供水之前_____小时公告通知乙方(不可抗力或突发原因除外)。在停水期间乙方有困难,经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甲方应启动应急措施,以保证乙方应急的生活用水需要。

  4、因灾害或紧急事故、故障发生降压、停水的,乙方发现后应及时反映,甲方应组织连续抢修,尽快恢复供水。

  第三条?供水计量

  1、乙方用水以单位、门牌、幢或单元立户装表,在技术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以实行分户设表计量。同一门牌号码墙院内有用水户要求用水,可安装分表用水,原用水户不得拒绝,产生的费用由用水户与原各用水户合理分摊。

  2、乙方因施工或公用性临时用水,应申请办理或签订临时供水合同,施工结束或不需要用水时,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终止临时供用水合同。

  3、甲方按规定日期查抄水表,计取水费。对尚未实行分户设表计量的用水户,乙方应及时收取单元(幢、墙院)内的水费,向甲方交纳。由于乙方的原因连续三个月不能抄见水表,经交涉无效,水费按水表额定流量二十四小时计费,直到抄见到表为止,对已按水表额定流量收取的水费不退还。

  4、法定计量表具如发生故障,则按正常时三个月平均用水量或去年同期用水量计算月用水量,乙方的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标准的,由甲方按最小流量标准收取额定水费,乙方对法定计量表具计量准确值有怀疑的,可向甲方提出验表要求,验表结果证实表具计量正确,乙方应承担验表费用等,并按正确计量交纳水费。验表结果有误,则由甲方承担验表费用等,并按正常流量三个月的平均数退还或追补水费。

  5、乙方每月要按时缴纳水费。现金缴纳水费时间在每月_____-_____日,缴费地点:_____水厂营业所(缴费时间、地点如有变动,水厂另行通知),乙方也可委托银行托收或个人银行存折代扣,但乙方必须要保证帐户有足够余额。若乙方超期拖欠水费,经甲方催缴仍未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要按日加收_____%滞纳金。乙方在甲方催缴后拒不缴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供水,并追索拖欠水费及滞纳金。乙方在每月月底前未收到水费通知单,应到水厂营业所查询(营业所电话:_____)。

  6、乙方因拆迁等原因需要停止用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结清费用,中止合同,办理销户手续。因办理不及时,水表未及时拆回而造成供水设施损坏和水量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7、报停或暂时中止合同后又需要恢复供水的,乙方应与甲方再续签供用水合同,并向甲方支付复接费用。

  8、乙方因房产转移需要变更名称或用水性质的,应在结清一切费用后,给予办理过户或变更手续,并重新签订供用水合同。过户时如遇用水性质发生变化或因改建、扩建、新建的工程项目需要,乙方要重新办量给水申请的相关手续;如不及时过户或拒不过户,则可视为中止合同,甲方可以销户停水。

  9、乙方不得擅自转供水,如确需转供,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供用水合同后方可转供。

  第四条供水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总水表以外的城市供水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供水专用的水源地、取水口、引水河、输水渠道、水厂、储水池、泵站、管道以及闸门、闸门井、消火栓、扩管涵洞、测压点、空气阀、泄水阀、水表等设施均由甲方事实管理,乙方不得侵占、毁坏、擅自拆除、迁移或移作他用。因工程建设确需迁移、改建城市供水设施,乙方(建设单位)应同甲方协商,经同意后由甲方组织实施。迁移、改建工程费用由乙方(建设单位)承担。

  2、乙方不得在埋设的供水设施上(国家规范要求的范围内)埋设其他管线以及植树、采石取土、堆积物料、修建与供水设施无关的临时或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3、甲、乙双方都应按照管理责任加强对供水设施的维护,共同执行有关供水设施维护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保证安全供水。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开启或使用灭火专用的市政消火栓是对甲方的民事侵权行为。市政园林、环卫等部门需要用水,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到甲方办理用水手续,乙方须承担相应的工程直接费用,由甲方定点定位设置专用供水设施并安装水表计量,乙方按时向甲方交纳水费。

  第五条约定事项

  1、乙方的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不得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确需连续时,应经城市供水企业同意,并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管道连接处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禁止生产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单位的生产用水管网系统及设备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

  2、对需要不间断供水的乙方,应实施二路供水或自建储备水源,以确保_____小时的用水量(含内部消防用水)。

  3、对新装用水或增加用水量的乙方,在与甲方签定供用水时,应向甲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及地形图、总平面图、水施图、批准文件等有关资料。

  4、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的用水设施竣工后,应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城市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并向城市供水企业办理供水手续。建设单位在投入使用时,应对用户用水设施进行冲洗、消毒,并经卫生部门和水质监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正式通水。

  5、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其单位内部的消火栓直接与城市供水管网连接的,应与甲方签定消防供用合同,并设立消防水表,按该表最小流量的_____标准支付水费。

  6、使用加压供水设备的用水户,禁止在城市公共供水输配管网上直接装泵抽水或采用其他方式盗用供水。不得擅自在用户用水设施的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确需使用加压供水设备的用户应征求供水企业意见,并通过储水设备加压供水。如装泵抽水,应视为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以最大流量收取水费(以每日_____小时,_____天一次计量)。城市供水管网中的加压泵站应在进出水管道上装有计量设备,由产权单位支付耗用水量的水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的违约责任按《______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执行。

  2、乙方的违约责任

  ①擅自开启消火栓,用于与消防无关活动的。

  ②损坏、拆换总水表或采用技术手段致使总水表停滞、逆行、失灵的。

  ③有过错的乙方应当承担由于过借而造成违约的民事赔偿责任,除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外,无法核定流量的以最大流量计算。

  ④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按《______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执行。双方有法律、法规和合同依据或有合_____当理由证明过错的,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合同的变列和解除

  1、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按《_____》、_____《城市供水条例》和《______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条款办理。

  2、在双方签定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纸、资料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乙方为房屋开发商,在其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时需变更户名给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在合同变更前按建筑用水性质计取水费。在合同变更后,按新过户的房屋使用人或所有人的实际用水性质计取水费。

  第九条?合同效力及未尽事宜

  1、乙方在合同签定前,对有关条款不清楚或有异议时,由甲方提供说明或解释,也可以直接将修改意见或不能接受的有关条款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明确,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本合同。经双方确定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签定。

  5、本合同附件和说明,经双方协商后,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它包括:

  以上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自来水厂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供用水合同7

  供用水合同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供水人可供水量、压力、用水人计划用水量、用水时间,以及水费的计算方法

  可供水量:_________(方/小时)

  计划用水量:_________(方/小时)

  单位:_________(方)/元

  用水时间:_________

  水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设备安装费用的负担:_________。

  第三条?水费的交付时间和结算办法:_________。

  第四条?双方协商同意的其它条款:_________

  第五条?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委员会申请_____或起诉于_________人民法院。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九条?本合同正式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城市供用部门保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

供用水合同8

  供用水合同第_____号

  申请受理编号第_____号

  供水方:———

  用水方:———

   为明确自来水用户(以下简称用水方)和供水企业(以下简称供水方)在自来水供应和

  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经济、合理、安全、有序地供水和用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经供水方与用水方平等协商,自愿、互利、友好地签定本合同,共同信守,互相制约,严格履行。

  第一条、用水地址和用水性质

  1、用水地址______________。

  2、用水性质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供水方式、投资费用及产权分界

  1、经用水方要求,根据供水方的供水能力,供用水双方平等协商,供水方从城市供水管上接管并安装dn____口径水表____只,核定日用水量为____吨。

  2、依据《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用水方应承担城市供水工程建设资金,共计______元。

  3、新建多层住宅用水方不得采用屋顶水箱供水,当城市供水管网压力不能满足直接供水时,由用水方自建加压设施及管理,待城市供水管网条件允许直接供水时自行拆除。新建住宅应使用无污染的、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的输水管材,并在住宅单元的公共部位实行分户设表计量。

  4、供水方与用水方的产权划分和管理责任依据《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执行。

  5、法定计量表具由供水方统一提供,并负责统一检修、校验、撤换。表井规格由供水方提供,费用由用水方承担,并由用水方维护管理,防止有污物、积水、杂物,以免损坏而影响抄表、换表。如有损坏,用水方应及时整修。

  第三条、供水质量

  1、供水方向用水方提供的自来水,出厂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按国家规定标准定期进行采样化验分析,严格做好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管理,水质综合合格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供水方确保供水压力合格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压力合格标准为主干管末稍不低于0.14mpa。

  3、供水方必须保持不间断供水,禁止擅自停止供水。因供水方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维修等原因确需降压或停水,在计划停水、降压供水之前24小时公告通知用水方。不可抗力或突发原因除外,要停水期间用水方有困难,经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供水方应启动应急措施,以保证用水方应急的生活用水需要。

  4、因灾害或紧急事故、故障发生降压、停水的,用水方发现后应及时反映,供水方应组织连续抢修,尽快恢复供水。

  第四条、供水计量

  1、用水方用水以单位、门牌、幢或单元立户装表,在技术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以实行分户设表计量。同一门牌号码墙院内有用户要求用水,可安装分表用水,原用水户不得拒绝,产生的费用由用水户与原各用水户合理分摊。

  2、用水主因施工或公用性临时用水,应申请办理或签定临时供用水合同,施工结束或不需要用水时,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终止临时供用水合同。

  3、供水方按规定日期查抄水表,计取水费。对尚未实行分户设表计量的用水户,用水方应及时收取单元(幢、墙院)内的水费,向供水方交纳。由于用水方的原因连续三个月不能抄见水表,经交涉无效,水费按水表额定流量二十四小时计费,直到抄见到表为止,对已按水表额定流量收取的水费不得退还。

  4、水表如发生故障,则按正常时三个月平均用水量或去年同期用水量计算月用水量。

  用水方的用水量低于总水表最小流量标准的,由供水方按最流量标准收取客定水费。用水方对水表计量有异议,可向供水方提出验表要求,验表结果证实表具计量正确,提出人应承担验表费用,并按正确计量交纳水费。验表结果有误,则由供水方承担验表费用,并按正常流量三个月的平均退还或追补水费。

  5、用水方逾期支付水费,每逾期一日加收水费额3‰的滞纳金。无正当理由或特殊

  原因连续2次不交纳水费和滞纳金的,经供水方催缴无效,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视为中止本合同,供水方有权追收欠费,停止供水。

  6、用水方因拆迁等原因需要停止用水时,应及时通知供水方,结清费用,中止合同,

  办理销户手续。因办理不及时,水表未及时拆回而造成供水设施损坏和水量损失,由用水方负责赔偿。

  7、报停或暂停时中止合同后又需要恢复供水的,用水方应与供水方再续签供用水合同,并向供水方支付复接费用。

  8、用水方因房产转移原因需要变更名称或用水性质的,应在结清一切费用后,给予办

  理过户和变更手续。并重新签订供用水合同。过户时如遇用水性质发生变化或因改建、扩建、新建的工程项目需要,用水方应按《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执行。如不及时过户或拒不过户,则可视为中止合同,供水方可以销户停水。

  9、用水方不得擅自转供水,如确需转供,必须经供水方同意后签订供用水合同后方可转供。

供用水合同9

  供用水合同(企业用)

  供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_____》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用水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水地址

  1.1?用水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水四至范围(即用水人用水区域四周边界)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约平方米】。

  1.2?计费水表安装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安装计费水表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供水方式

  2.1?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太仓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供水。

  2.2?用水人如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否则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三条?水费结算

  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供水人按照太仓市人民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供水价格收取水费。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供水人按照周期抄验表并结算水费,用水人在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交清水费。?水费结算采取_____方式。

  因用水人表井占压、损坏及用水人责任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12个月最高月用水量[不满12各月的,已实际供水月份中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用水人三个月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供水人不退还多估水费。

  第四条?供水设施?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点是:供水人设计安装的计费水表处。以户表计费的为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产权分界点(含计费水表)水源侧的管道和附属设施由供水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另侧的管道及设施由用水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由受委托的单位有偿维护管理。

  第五条?供水人权利义务

  5.1?在供电部门正常供电的情况下,保障安全供水。

  5.2?监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质、用水四至范围用水。

  5.3?用水人逾期不缴纳水费,供水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收取水费滞纳金。

  5.4?如用水人搬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又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供水人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

  5.5?供水人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受理用水人的报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供水人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

  5.6?因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检修等原因需临时停水或降低供水水压的,供水人提前1天公告。

  第六条?用水人权利义务

  6.1?用水人应当在通水前支付有关工程其他费用。

  6.2?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申请复核。

  6.3?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供水人交水费。

  6.4?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

  6.5?用水人不得将自备水源或锅炉以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各种设施与供水管网连接。

  第七条?水表?7.1?用水人应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验表或者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

  7.2?除发生火灾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开封启动无表防险(用水人消火栓)。需要试验内部消防设施的,应当通知供水人派人启封。发生火灾时,用水人可以自行启动使用,灭火后应当及时通知供水人重新铅封。

  7.3?有权要求供水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对计费水表进行周期检定。

  7.4?用水人有保护水表的义务,对水表计量有异议的,经质检管理部门授权的计量验定机构鉴定,如计量误差未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的,?鉴定费由用水人支付;如误差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的,鉴定费由供水日支付。

  7.5?由于用水人用水量增加,连续半年超过水表公称流量时,应当办理换表手续;由于用水人全月平均小时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时,供水人可将水表口径改小,用水人承担工料费;当用水人月用水量达不到底度流量时,按照底度流量_____。

  第八条?节约用水

  对月用水量和年用水量超过水务行政部门规定标准的用水人,对超计划用水额除正常交纳水费外,还应当交纳加价水费。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供水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水人违反合同约定未向用水人供水的,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10%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包括_____)或紧急避险的原因,或政府行为,或供水设施损坏造成停水,使用水人受到损失的,供水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因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检修等原因需临时停水或降低供水水压的,供水人未公告的,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10%的违约金。

  9.2?用水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超过规定交费日期一个月的,供水人有权中止供水。当用水人于半年之内交齐水费和滞纳金后,供水人应当于48小时内恢复供水。中止供水超过半年,用水人要求复装的,应当交齐欠费和供水设施复装工料费后,另行办理新装手续。

  2】?用水人擅自改变用水性质;或向其它用水人转供水;或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用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变更手续的,用水人除补交水价差价的水费外,还应当向供水人支付人民币5,000元违约金。

  3】?用水人将自备水源或锅炉以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各种设施与供水管网连接,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外,应向供水人支付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

  第十条?通知送达

  根据本合同要求所发送的通知或者其它通讯往来应用中文书写并且由专人;或以挂号信函送达,双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供水人: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用水人: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所有的通知及其它通讯往来在下列首先发生的日期应被视为已正式送达:

  1]如专人专送,则为收到之日;

  2]如采取邮寄,则为寄出之日后5天,以邮寄凭证为准;

  3]如由快递传送,即为快递寄出凭证后的3天;

  第十一条?合同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供水人(盖章):用水人?(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法定代表(签字):

供用水合同10

  关于城市供用水合同

  城市供用水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供水人:

  用水人:

  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水地址、用水性质和用水量

  (一)用水地址为 。用水四至范围(即用水人用水区域四周边界)是 (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二)用水性质系 用水,执行 供水价格。

  (三)用水量为 立方米/日; 立方米/月。

  (四)计费总水表安装地点为: (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五)安装计费总水表共 具,注册号为 。

  第二条 供水方式和质量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

  (二)用水人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

  (三)供水人保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供水人保证在计费总水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 兆帕;以户表方式计费的,保证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 兆帕。

  第三条 用水计量、水价及水费结算方式

  (一)用水计量

  1.用水的计量器具为:计量表; ic卡计量表;或者 。安装时应当登记注册。供、用水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用水人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具计费水表时,供水人按照最高类别水价计收水费或者按照比例划分不同用水性质用水量分类计收水费。

  (二)供水价格:供水人依据用水人用水性质,按照 政府 (部门)批准的供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供用水合同11

  供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证供用水的正常进行,协调关系,明确各自的责任,根据的有关规定,结合供用双方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1.供水方水力可供量,用水方计划用水量,用水时间:

  可供水量(吨)计划用水量(吨)单位金额(元/吨)用水时间

  水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2.设备安装费用的负担:

  3.水费的计算和结算方法:

  4.(1)供水方的权利义务:

  (2)用水方的权利义务:

  5.违约责任:

  6.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补充,作为附件。

  7.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有效期:从双方签章之日起到 _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 日止。

  9.本合同一式 _______ 份,供、用方各执一份。

  供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用水合同12

  合同编号:

  经营者(甲方): 供水站

  用水户(乙方):

  身份证号码(统一信用代码):

  签定地点:

  为了规范自来水管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重庆市城乡供用水管理办法》、《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等有关条款,制定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按自愿原则,自愿向甲方申请安装自来水。

  2、乙方向甲方申请安装自来水时,应先详细填写《重庆市鑫酉供水有限公司自来水入户安装申请表》。

  3、乙方按甲方有关规定缴清款项后,甲方进场安装。

  4、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甲方应在 10 日内进场安装,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超过15日。

  5、乙方进水管道(指由乙方承担材料费的部份)及水表等,发生坏损,需维修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维修申请,其发生费用(工时费及材料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6、不论任何原因造成水表无法正常计量或管道损坏出现漏水现象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以便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乙方负责)不报告或故意拖延时间报告的则以偷水论处。

  7、乙方自从甲方供水主管接水处起,所有管道由乙方自行保管并维护(发生材料费、工时费由乙方负责)。

  8、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供水有关规定,不准偷水和私拉乱接,不得自行转让转供,如发生上述行为,甲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收取乙方的所安管道直径流量,以每天流量乘以实际天数(从安装之日起计算),处1000.00元以上20000.00元以下罚款。

  9、因乙方私拉乱接,自行转让转供造成甲方供水有重大经济损失及出现供水安全隐患和有害身体健康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强行拆除乙方所有供水管道,并终身解除供水合同。

  10、甲方在现有的供水能力下保证向乙方正常供水,如计划停水,需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不可预见非人为原因造成停水情况除外)。

  11、甲方向乙方所供的自来水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

  12、乙方联系方式若有变更应及时到甲方营业厅进行更正。

  二、费用收缴

  1、甲方按照国家物价部门规定标准向乙方收取水费及其它费用,乙方应按时足额缴纳,逾期未缴应按规定支付滞纳金。

  2、乙方连续2个月不缴纳水费时,甲方可停止向乙方供水,连续3个月不缴纳水费时,甲方按规定有权终止与乙方的供水关系,自动解除合同,乙方所欠水费及滞纳金仍应依法征收。

  3、每月5日至24日(或法定工作日)为缴费日,乙方需自行到甲方营业大厅缴纳每月水费。

  三、争议解决方式

  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下列方式调解:1、向有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

  地址: 安装地址:

  联系电话: 电话:

  水表编码: 日期:

供用水合同1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供用水双方在供应和使用自来水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水地址和计量器具

  (一)用水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水四至范围(即用水区域四周边界)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二)用水的计量器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水表或流量仪(以下简称水表)。

  (三)水表公称流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立方米/时。

  (四)水表安装地点为:___________(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五)安装水表共___________具,注册号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供水方式和质量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不得随意停止供水。

  (二)用水人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

  (三)供水人保证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采取直接供水方式的,供水人应保证计费总水表的水压不少于___________兆帕;以户表方式计费的,应保证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的水压不少于___________兆帕。

  第三条 用水计量、水价及水费结算方式

  (一)用水计量

  1.安装水表时应当注册登记。供、用水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

  2.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不同性质用水共用一具水表时,用水人应按规定申请分装水表。未实施分装的,供水人按物价部门有关混合用水的规定来计收水费。

  (二)用水性质和到户价格:用水性质按实核定。到户价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供水分类及价格标准收取。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三)水费结算方式

  1.供水人采取___________月(按月或隔月)抄验表,用水人应在抄表后一个月内缴清水费。

  2.水费结算采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

  第四条 供、用水设施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

  (一)供、用水设施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是:供水人设计安装的计费总水表处。以户表计费的为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外阀门)。无外阀门的为___________.

  (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水源侧的管道和设施(含水表)由供水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另侧的管道及设施由用水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水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 供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供水人应执行国家、省、市供水、节水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监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质、用水四至范围用水。

  (三)因用水人责任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可根据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估算用水人本期用水量。

  1.用水人上年同期用水量

  2.用水人上三次抄表的平均用水量

  (四)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水质不间断供水。除高峰季节因供水能力不足,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被迫降压外,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压力供水。对有计划的检修、维修及新管并网作业施工造成的降压、停水的,应当提前24小时告知用水人。因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降压、停水和水质异常除外。

  (五)供水人设立专门服务电话,24小时受理用水人的报修,遇有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损坏时,供水人应当及时进行现场抢修。

  (六)如供水人需要变更抄验计费水表和收费周期时,应当提前半个月通知用水人。

  (七)按照国家规定对水表实施周期性检定、到期轮换。

  (八)用水人提出计费水表计量不准的,由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通过计量认证的机构检测。计费水表因自然损坏或质量问题造成计量不准的,供水人应当无偿更换,并可根据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估算用水人本期用水量,检验费用由供水人承担。计费水表校验结果正常的,校验费用由用水人承担。

  1.用水人上年同期用水量。

  2.用水人上三次抄表的平均用水量。

  第六条 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用水人应执执行国家、省、市供水、节水有关的法律、法规。

  (二)监督供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水压、水质向用水人供水。

  (三)有权要求供水人按照国家规定对计费水表进行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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