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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工程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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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2-21 17:21:39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实用工程工程合同(通用17篇)

实用工程工程合同1

  甲方):_________  (已方):_________  经公开招标,甲方将_________绿化工程确定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工程总造价:_________万元(大写)。  

  3、工期  乙方确保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月____日完工,工程标准达到合格_________级。  

  4、开工准备  甲方前期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该工程遗留问题;甲方在施工前准备好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图纸后,尽快做出材料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进度计划报给甲方。  

  5、工程款支付  苗木栽植完毕,经初验合格后,付合同价的13;半年后经复验合格,再付合同价的13;工程初验后15个月经验收合格,按审计决算付清余款。  

  6、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7、养护管理和质量要求。  

  (1)大树及时支撑,支柱与树干相接部分应垫上防护物,以免磨伤树皮;  

  (2)栽植后及时封堰浇透水;  

  (3)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确保苗木正常生长;  

  (4)苗木要及时防治病虫害;  

  (5)苗木管理期间,必须经常清理各种废弃物;  

  (6)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_________个月,养护标准达到_________,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8、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及时按期组织验收,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每推迟一天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其间每推迟一天按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一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  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负责无偿修补或及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罚款_________元。  

  9、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条款终止。  

  10、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其它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存档。  1

  1、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

实用工程工程合同2

  甲方)建设需要,经同意委托由江苏XX公司(乙方)负责施工,双方除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外,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特订本施工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内容  工程开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地点:   

  二、 承包方式:按规定实行包工包料  

  三、 付款办法:  

  1.合同签订后工程款一次性结清,同时乙方开 具工程款发票给甲方。  

  2.乙方开户银行:XX银行____市蠡园____区支行账号:  

  四、 材料供应:施工所需材料由乙方组织供应。  

  五、 工程变更:乙方应按照图纸为依据组织施工,如果实际需要变更,甲方必须办妥相关工程变更手续,并作为增加工程量依据重新计算工程造价。  

  六、 工程质量:  

  1.依照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有关补充规定办理。  

  2.如果设计不当造成返工的损失由相关方负担,如果操作不善造成质量事故而发生的返工损失由乙方负担。  

  3.工程竣工后在使用________年内乙方应负责回访,如果施工不善乙方应负责修补或返工。  

  七、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在竣工前应做好自检,竣工后10天内甲乙双方协商并通知有关部门组织验收。

  八、甲乙双方协同对职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如乙方出现安全事故有乙方负全责。  

  九、本工程:甲方指定 为工程负责人  乙方指定 偰 为工程负责人  双方密切配合负责处理好施工中日常事务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盖章有效。  十

  一、合同与上级有关规定抵触时应按上级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工程工程合同3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施工范围。  使用挖掘机挖掘土方。  

  二、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系数的方式负责挖掘工作。  

  三、施工期限  施工时间以项目签单为准,乙方必须在施工期限内按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如按时未完成施工任务,甲方将不支付任何费用。  

  四、承包费用。  工程计费:  

  五、付款方式  乙方在要求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任务,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凭发票结算工程款,经甲方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按进度支付工程款,付款比例为50%。  

  五、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行负责设备的保管、维修、保养、辅油及其相应费用。  

  2、乙方操作人员要必须按挖掘技术要求的进行挖掘操作。  

  六、安全责任。  乙方应及时为操作人员购买相关保险,乙方必须按正确的操作方法进行施工,确保安全。如因乙方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 方:

  代 表 人:

  盖: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日  乙 方:

  代 表 人:

  盖: 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工程工程合同4

  目 录

  第一条 工程范围

  第二条 合同文件

  第三条 履约保证

  第四条 工程总价和完工时间

  第五条 转包和分包

  第六条 图纸

  第七条 一般责任

  第八条 工程完工

  第九条 工程_____

  第十条 人身和财产损失

  第十一条 第三方责任险

  第十二条 人员的意外事故或伤害

  第十三条 对于承包方未履行_____义务的法律救济

  第十四条 应当遵守的法规、规章等

  第十五条 其他承包方的加入

  第十六条 承包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

  第十七条 劳工

  第十八条 材料和工艺

  第十九条 施工的检验

  第二十条 不适当工程和材料的返工及更换

  第二十一条 工程的中断执行

  第二十二条 开始和终止的时间

  第二十三条 工期的延展

  第二十四条 工程的进度

  第二十五条 工程延期损失的计算

  第二十六条 工程完工的证明

  第二十七条 工程缺陷的保证和不履行义务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合同条款的变更、增加和删减

  第二十九条 由于工程数量变更所做的合同价格的调整

  第三十条 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第三十一条 工程量的计算

  第三十二条 临时款项

  第三十三条 付款和保留金

  第三十四条 对承包方违约的法律救济和处理

  第三十五条 特殊风险

  第三十六条 合同的落空及其补偿

  第三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_____

  第三十八条 通知

  第三十九条 发包方的违约

  第四十条 文字

  第四十一条 应当遵守的法律

  编号: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_代表的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称“发包方”,和________代表的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称“承包方”,于____年___月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订立。承包方在____国注册为法人,其主要办事机构位于_____________,其代表已经被授权签订约束该法人的合同。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范围

  考虑到发包方将如下文所述付款给承包方,承包方特此与发包方订立协议,以执行、完成和继续与合同规定相符合的工作。

  承包方负责提供与第二条所列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要求相一致的、执行和完成工作所必需的所有劳工,包括其管理,材料,工具,建筑方法,设备和装备。

  第二条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应当被认为并被解释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即:

  1.投标须知;

  2.特别条件(如果有);

  3.详细说明;

  4.图纸等。

  第三条 履约保证

  在合同签订日,承包方应当向发包方提供总额为_________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在指定的担保和/或持续期间到期后方可解除,并且承包方因此应当在此期间维持保证的有效性。如果承包方的义务和责任无论因为任何原因迟延超过规定的完工期,承包方应当同样地延展担保以覆盖这种迟延期间。

  第四条 工程总价和完工时间

  发包方同意支付工程费用,并且承包方同意接受基于数量单所规定的工程单价或合同条件下所确定的其他类似款项的总价为_________的工程费用。

  合同应当于_________(时间)完成。

  第五条 转包和分包

  没有发包方预先的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应把本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其中或其项下的任何利益转让。

  承包方不能分包整个工程。除了合同其他方面规定的以外,没有发包方预先的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应当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这种同意,如果给出的话,不应当免除承包方在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并且他应当对分承包方、他的代理人或工人的违约和疏忽负责。

  第六条 圈纸

  如前所述将提供给承包方的一份图纸的复印件,应当由承包方保存在工地,并且这份复印件应当由发包方和被发包方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人为检查和使用的目的在合理的时间内得到。

  无论什么时间工程计划或进展有可能被拖延或中断,承包方应当向发包方发出书面通知,除非任何进一步的图纸或命令,包括指示、指令或认可,由发包方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通知应当包括对图纸或命令的要求的详细情况和这种要求为什么要提出,要何时提出以及如果这一要求迟至可能造成的任何迟延或中断。

  在任何情况下,如果发包方疏忽或无能,没有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任何承包方根据本条第 (3)款所要求的图纸或命令,承包方因此遭受拖延,那么发包方应当在决定合同所确定的任何时间的延展时考虑这种拖延。

  第七条 一般责任

  承包方应当全权负责所有施工现场的施工和建筑方法的合适、稳定和安全,但是,承包方不应对永久性工程或任何临时性工程的设计或详细说明负责,除非合同中已经清楚地规定了。

  发包方应当使承包方根据投标文件可以得到发包方或代表发包方从已经进行的与工程有关的调查中应当已经得到的关于水文条件和地下条件的数据,并且投标应当被认为是基于这些数据的,但是承包方应当对他自己的解释负责。

  承包方应当被认为已经检查了施工现场和它的环境以及与之有关的可得到的资料,并且就实际情况而言,在提出他的投标之前就对包括地下条件、水文和气候条件、工程的范围和特征、完成工程所需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的方法和他可以要求的贷款等的形式和特征感到满意,一般来讲,应当认为承包方已经得到关于上文提到的风险、意外事件和一切其他可能影响他投标的情形等的必要的资料。

  承包方应当被认为在投标前就对工程投标的和估了价的工程数量单和进度、价格表所规定的工程进度和价格的正确性和资格感到满意,除了合同规定的其他方面,投标书的进度和价格应当包括其在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一切为正确执行和继续工程的必要的事情。

  除非法定或实际上的不可能,承包方应当严格地依照合同执行和继续工程,以使发包方感到满意,并且应当在任何事情上严格地遵守发包方的指令、指示,无论合同中是否提到。

  (1)承包方应当在与执行和继续工程有关的施工现场提供和雇用:

  (a)只有在他们各自职业领域是熟练的和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和对他们所被要求的管理工作进行正确管理的称职的副代理人、监工和领导;并且

  (b)正确、及时地执行和继续工程所必需是熟练的、半熟练的和非熟练的劳动力。

  (2)发包方可以自主地提出异议并要求承包方立即从工程中解雇那些承包方在执行或继续工程期间的雇用的任何人,这些人在发包方看来,在正确执行他们的职责方面是不规矩或不称职或玩忽职守,或者他的雇用被发包方认为是不愉快的,并且这些人没有发包方的书面承诺不应再被雇用于工程。任何被从工程中解雇的人应当立即由发包方认可的称职的人代替。

  与工程相联系,承包方应当以自己的费用为保护工程或为公众及其他人的安全和便利,在任何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应发包方的要求,提供和维持所有的照明、警卫、围墙和守护。

  第八条 工程完工

  从工程开始直到依据第26条为整个工程的完工证书所确定的日期时止,承包方应当对其管理全权负责。倘若发包方就任何一部分的永久工程发出完工证书,承包方就将从该部分的完工证书所确定的日期之日起终止对该部分永久工程负责,并且管理这部分工程的责任转移给发包方。承包方应当对其承担的任何未完成的工作在工程持续期间到该未完成的工作完成时全权负责。只要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发生来自无论什么原因的破坏、损失或损害,但本条第(2)款所规定的预期风险除外,承包方应当对他应当以自己的费用并使其恢复原状,以便在完工时永久性工程应当在良好的状况和条件下以及在每个方面都与合同的要求相符的管理行为负全部的责任。在任何预期的风险引发的任何破坏、损失或损害的事件中,如果达到发包方所要求的程度和本合同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承包方应当修理并使其恢复原状,费用由发包方承租。承包方也应对为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或遵守本合同第27条项下的责任由其进行施工的过程中由其所引起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坏负责。

  “预期的风险”是指战争(无论战争是否被宣布)、敌对行为、侵略、外国敌人的敌对行为、_____、_____、_____或军事政变或篡权行为、内战,或者除非完全由承包方或其分包方的雇员在施工过程中引发的_____、动荡或混乱,或者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被发包方使用需要的占有,或者任何这种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承包方所不能预见的自然力的作用,或者一切为此_____同提到的“预期风险”所作的合理的准备或_____。

  第九条 工程_____

  在本合同第八条项下没有限定其义务和责任的情况下,承包方应当以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的名义为由于除预期的风险以外任何原因所引起的一切损毁_____,因为根据合同条款承包方是有责任的,并且在这种方式下,发包方和承包方在本合同第八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期间和工程继续期间内对某一原因引起的,发生在工程继续期间之前的损毁受到_____的保护,并且对承包方为完成第二十七条项下的义务的目的所执行的任何工作期间所引起的损毁受_____的保护:

  (a)按估算了的现时合同价值所要施工的工程或者和材料一起被列出的以其替代物的价值在工程中合并计算的增加的费用;

  (b)以其替代物的价值计算的建筑机械和其他被承包方带入施工现场的东西。

  这种_____应当由一个_____公司完成,并且在条款方由发包方认可,该认可不能无理由地扣留,并且承包方无论何时都应根据要求向发包方提供_____单和现在的_____费的付款收据。

  第十条 人身和财产损失

  除非如果并仅就合同有另外规定,承包方应当保护发包方免受在工程执行和继续过程中发生的无论是关于对任何人身的伤害和侵害或对任何财产的本质上的或物理上的破坏的任何损失和权利要求,并且免受任何请求、诉讼程序、破坏、诉讼费用、控告和支出,无论是在哪方面或与什么相关联,除非这些赔偿是关于:

  (a)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永久性工程占用的土地;

  (b)发包方在任何土地之上、之下或通过该土地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权利;

  (c)根据合同执行和继续工程造成的不可避免的结果所引起的对人身或财产的伤害或破坏。

  第十一条 第三方责任险

  开始执行工程之前,只有在没有本合同第十条项下限定的义务和责任的情形下,承包方应有义务为由于执行工程或合同可能引起的包括发包方财产在内的任何财产或包括发包方任何雇员在内的任何人的任何本质上的或物理上的损毁或伤害投保,除非可归因于此的事件已经在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中提到过。

  这种_____应当由一个_____公司完成,并且在条款方面由发包方认可,这一认可不能无理由地扣留,并且至少为_________(金额)。承包方无论何时都应当根据要求提供_____单和现在的保费的付款收据。

  _____条款中应当包括这样一项规定,即在任何请求事件中,因为承包方将被授权接受_____单项下对发包方的补偿,_____公司将保护发包方免受这种请求和任何诉讼费用、控告和支出。

  第十二条 人员的意外事故或伤害

  发包方不对任何人或承包方及其分包方雇用的其他人由于任何意外事故或伤害在法律上应支付的赔偿负责,除非这一意外事故可归用于发包方、其代理人或者雇员的任何行为或违约。承包方应使并持续使发包方免受这种赔偿,除非如前所述,并且使其免受无论关于什么的一切请求、诉讼程序、诉讼费用、控告和支出。

  承包方应当向发包方认可的_____公司投保这种责任,这一认可不能无理由地扣留,承包方并且应当在他为工程雇用的人被雇用的全部期间内继续这种_____,并且应当根据要求提供这种_____单和现在的_____金的付款收据。除此之外,关于被分包方雇用的任何人,如前所述,在本款下如果分包方已经就这些人以_____单项下发包方免受索赔的形式或投保了责任险,那么承包方的_____义务应当是令人满意的,但承包方应当要求这些分包方根据要求提供_____单和现在的_____金的付款收据。

  第十三条 对干承包方未履行_____义务的法律救济

  如果承包方未能完成并有效地维持在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提到的_____,或他在合同项下被要求完成的其他任何_____,那么,在这种条件下,发包方可以完成并有效地维持这种_____,并为那种目的在必要时支付_____金,并时时从如前所述的发包方支付给承包方的到期的或即将到期的款项中扣除,或从承包方取得同等数额的到期债权。

  第十四条 应当遵守的法规、规章等

  对任何国家或州的法规、法令或其他法律,或者任何规章,或者任何地方的或其他正当组成的当局的细则关于工程的执行,和根据规定和章程,或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工程的任何形式的影响的公众团体和公会要求给出的一切通知,或支付的一切费用,承包方应当给出通知并支付费用。

  承包方应当在各方面遵守如前所述的适用于工程的任何这种法规、法令和规章,或者任何地方的,或其他正当组成的当局的细则的规定,并且遵守这种如前所述的公众团体和公会的规定和规章,而且应当使发包方免受所有因违反任何这种法规、法令或法律、规章、细则的每一种惩罚和责任。

  发包方将偿付或酌情考虑承包方应支付和已支付的与这种费用有关的一切费用。

  第十五条 其他承包方的加入

  承包方应当给发包方所雇用的其他承包方及其工人和发包方的工人以及可能在施工现场或其附近被从事任何本合同未包括的,或任何发包方可以参加的与工程有关或辅助工程的任何合同的工作的任何其他正当组成的当局提供一切合理的机会。

  第十六条 承包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

  在工程进展过程中,承包方应当合理地保持施工现场免受一切不必要的妨碍,而且应当存放或处理任何建筑机械和剩余的材料,并且以施工现场清除任何残骸、垃圾或不再要求的临时工程。

  在工程完成时,承包方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所有的建筑机械、剩余的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且使整个工地和工程清洁而且在使发包方满意的整洁的条件中。

  第十七条 劳工

  承包方应当自己组织所有当地的或其他地方的劳工,并且除了承包方在其他方面提供的以外,还负责运输、住宿、膳食和工资。

  就合理地切实可行的措施而言,承包方考虑到当地的条件,为使发包方满意,应当在施工现场提供充足的饮用水和其他水的供应,供承包方的职员和工人使用。

  除了根据现时有效的法规、法令和政府规章或命令,承包方不应当进口、出售、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法让与任何含酒精的液体或毒品,或者允许或负担其分包方、代理人或雇员的任何这种进口、买人、礼品、易货或让与行为。

  承包方不应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法让与任何武器或各种弹药给任何人;或者允许或负担如前所述的行为。

  承包方在对待他所雇用的劳工中应当充分注意到所有公认的节日、休息日和宗教日以及其他风俗习惯。

  在任何传染自然界的疾病发生的事件中,承包方应当遵守并执行这种由政府,或地方医院或卫生当局为处理和克服这种疾病所可能作出的规定、命令和要求。

  承包方在一切时候应当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任何由其雇员引起或在他们中的不合法的、扰乱性的或者混乱的举动,并且为维护和平和保护工程周围的人身和财产制止这种举动。

  第十八条 材料和工艺

  一切材料和工艺应当是合同中和根据发包方的指令所记述的各种类别,并应当时时接受发包方可能在加工厂或制造地,或者在施工现场,或合同规定的其他地方以及任何这类地方进行检验。承包方应当提供通常为检查、测量和检验任何工作和任何使用的材料的质量、重量或数量所要求的帮助、仪器、机械、劳动力和材料,并且应当为发包方所选择和要求的检验在材料用于工程前提供材料的样品。

  一切样品应由承包方提供,如果这种提供已经由合同规定,则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否则,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如果检验已经由合同规定,并且,仅就负荷检验或者确定任何已完成的设计或部分完成的工作是否适合其想要达到的目的的检验而言,在合同中以充分的细节列举了以使承包方能在确定价格时或在其投标中考虑这些时,进行检验的费用应不由承包方承担。

  如果任何一项检验是由发包方以下列任何一个方式指定的:

  (a)未被这样设想或提出;或者

  (b)(就上面提及的而言)没有这样列出;或者

  (c)尽管是由发包方这样设想或提出,但是由一个_____的人在施工现场或材料的加工厂或制造地之外的任何其他地方检验的。

  如果检验显示工艺或材料不符合同的规定,那么,这种检验费应当由承包方承担。

  第十九条 施工的检验

  发包方和其授权的任何人可以在任何时候进入工程地点和所有的正在开展工作的或为工程存放材料、人工制品或机器的地方,并且承包方应当为获得这种进入的权利提供每一项便利的帮助。

  没有发包方的认可,任何工作不应逃避检查,并且承包方应当为发包方提供充分的机冷检查和测量任何可能将逃避检查的任何工作和在永久性工程施工前检查其基础工程。无论何时,这种基础工程工作为检查做好或将做好准备时,承包方应当向发包方发出到期通知,同时,发包方应当没有不合理的拖延为检查和测量这种工作或检查这种基础工程的目的到场参加,除非发包方有根据地认为不必要并向承包方提出了建议。

  第二十条 不适当工程和材料的返工及更换

  发包方在工程进展期间有权时时以书面形式命令:

  (a)在命令所规定的时间中从施工现场更换任何在发包方看来与合同不相符的材料;

  (b)合适的替代物和合适的材料;并且

  (c)更换并正确的再执行,尽管任何对其预先的检验或为此的临时工程,在发包方看来,在材料和工艺方面是与工程不相符的一切工作。

  就承包方在执行这种命令中所作出的违约而言,发包方应当有权雇用并且付款经其他人以执行同样的工作,并且所有因其发生或附带的费用应当由发包方从承包方取得补偿,或者由发包方从付给承包方的到期的或即将到期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第二十一条 工程的中断执行

  根据发包方的书面命令,承包方应当在发包方认为必要的任何时候和方式中断工程的进展,并且应当在中断期间正确地保护和保管工程,就发包方看来是必要的。承包方在执行本条项下的发包方的指令所发生的额外费用应由发包方承担和支付,除非这种中断是:

  (a)在合同中其他方面规定的;或者

  (b)由于承包方所作出的一些违约的原因的必要;或者

  (c)由于施工现场的气候条件的原因的必要;或者

  (d)为正确执行工程或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安全的必要,就这种必要性而言,不是由于工程师或发包方引起,也不是由于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所规定的预期风险所引起的。

  倘若承包方没有被授权获得这种额外费用,除非他在发包方命令之日起二十八天内向发包方发生书面的意向通知提出要求,发包方应当处理和决定就这种在发包方看来是公平的和合理的要求而言的本合同第二十三条项下的对承包方造成的额外费用和/或时间延展。

  如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展因发包方的书面命令而被中断并且从中断之日起九十天内发包方没有给出继续工程的许可,除非这种中断是由于第一款的(a)、(b)、(c)段所列的,承包方可以向发包方送达一份书面的通知,要求允许自其收到该通知之日起二十八天内继续进行工程,或者被中断进行的那部分,并且,这种许可设能在那段时间内被承认,承包方通过进—步的书面通知的送达可以,但并不受此束缚,决定或处理这种因为本合同第二十八条项下的部分的_____仅影响工程的部分的,或者因为发包方对合同的放弃影响整个工程的中断。

  第二十二条 开始和终止的时间

  承包方应在合同签字后15日内在施工现场开始工程,但无论如何,不得迟于两个月,承包方应当迅速地并且没有拖延地开始工程,除非由发包方特别认可或命令,或完全超出承包方的控制。

  除了合同可能规定的承包方时被给予占有权的施工现场和其依命令能够得到的在合同中任何要求下执行工程所命令的部分范围之外,发包方将根据可能的要求给予承包方这些施工:现场的占有权,以使承包方能依照同意的计划开始和进行工程的执行。如果承包方承受了由于发包方给予占有权的任何失误所造成的拖延或费用发生,发包方应当为工程的完成许可一个延长的时间,并且以其观点证明这种公平的足以补偿发生的费用的数目。

  承包方应当承担他自己要求的与进入施工现场相联系的特别的或临时的通告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承包方也应当以自己的费用提供任何在施工现场以外的为工程的目的由其所要求的附加的膳宿。

  在整个工程完工前就工程的任何一部分的完成而言在合同中的任何要求的条件下,整个工程应当在与本合同先前的第四条第二款相一致的情况下完成。

  第二十三条 工期的延展

  在这些条件中提到的任何额外或附加工程的任何种类或任何原因的拖延的时间量或者异常的不利的条件,或者他们在无论可能发生的任何一种的特殊的环境,除了承包方违约之外,应当为工程的完成公平地授权给承包方一个时间的延展,发包方应当决定这种延展的时间量并且据此通知承包方。

  第二十四条 工程的进度

  如果因为任何没有授权给承包方时间延展的原因,工程或其部分的进展速度,以发包方的观点,在任何时间太慢以至于到规定的时间或为完成而延展的时间时不能保证完成,发包方将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承包方并且承包方应当因此采取必要的且发包方可能认为加快进展的步骤,以便到规定的时间或延展的时间时完成工程或其部分。承包方不应被授权为采取这些步骤而增加款项。

  第二十五条 工程延期损失的计算

  如果承包方没有在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那么,承包方应当为这种违约向发包方支付按每天______%的比例计算的损失,并且不是在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所规定的时间和证明工程完工的日期之间消失的一种违约金。发包方可以在对任何取得赔偿的方法没有偏见的情况下,从在其手中的对承包方的到期的或即将到期的任何款项中扣除这种损失的金额。这种损失的支付或扣除不应解除承包方完成工程的义务或合同项下任何其他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 工程完工的证明

  当整个工程已经真正地被完成并且满意地通过了任何合同规定的最终的检验,承包方可以就那个结果给发包方发出一个附带一个在工程继续期间完成一切未完成工作的保证的通知。这种通知和保证应当是以书面形式并应当被认为是承包方的一个要求签发就工程而言的完工证明的请求。发包方应当在收到这种通知之日起二十一天内或者对承包方签发一个以其自己的观点说明工程真正地按合同完成的日期的完工证明,或者以书面形式给承包方以指令,具体说明以他的观点看来在签发这种证明前要求承包方做的一切工作。发包方应当通知承包方在工程中的可能在这种指令之后和其中具体说是有的工作完成前出现的影响工程真正完工的任何缺陷。在具体说明的工作完成的修补好被通知的任何缺陷后二十一天内,承包方有权得到这种完工证明。

  类似地,根据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程序,承包方可以要求并且发包方应当签发一个完工证明关于:

  (a)合同中规定了一个_____的完成时间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和

  (b)发包方满意的已经完成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实质性部分。

  在应当实质性地完工或应当满意地通过厂合同所规定的任何检验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中,发包方可以在全部工程完工前就那部分永久性工程签发一个完工证明,并且因这种证明的签发,承包方应当被认为已经在工期中膜行了完成任何在工程的那部分中的未完成的工作的义务。

  倘若在全部工程完成前就永久性工程的任何一部分给予了完工证明,不应被人为证明了任何需要恢复的场地上或地表的工作的完成,除非这种证明清楚地说明了。

  第二十七条 工程缺陷的保证和不履行义务的责任

  在这些条件下,“维修期”是指由发包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证明工程完成的日期起一年的保证期间。

  应发包方的要求,承包方应当不迟延地以自己的费用维修或返工任何由于有缺陷的材料或工艺引起的缺陷或损害。

  如果承包方未能应发承包方的要求完成如前所述的工作,发包方有权雇用并付款给其他人以执行同样的工作,并且如果在发包方看来这种工作是承包方在合同项下有责任以自己的费用完成的,那么,所有因其发生的或附带产生的费用应当是可取回的或者是到期的债权。

  —旦合同先于工程竣工而终止,承包方对材料或工艺的缺陷的责任仅在该工程全部完成并被发包方接收后一年内适用于他已完成的工程。

  第二十八条 合同条款的变更、增加和删减

  发包方可以变更以他的观点看来是必要的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和数量,并且为此目的或为任何以他的观点看来是满意的原因,他有权命令承包方做并且承包方应当做下列任何事项:

  (a)增加或减少合同项下的工程量;

  (b)删除某项工程;

  (c)改变某项工程的特征、质量或种类;

  (d)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高度、基线、定位和尺寸:和

  (e)执行任何种类的完成工程所必要的附加工程。

  并且这种变更不应当在任何意义上使合同无效,但是这种变更的价值,如果有的话,应当在确定合同价款总额中计入。

  没有发包方的书面命令,承包方不应当做出这种变更。但不是根据本条项下的给出的命令。而是根据工程数量单所作出的任何工程数量的增加或减少不必要求发包方的书面命令。

  所有由发包方命令所确定的增加的工作或删减的工作应当根据合同所确定的比例和价格进行估价,如果这种比例和价格在发包方看来是合适的。如果合同没有包含适合于增加的工作的任何比例或价格,那么,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确认合适的比例或价格。如果未能达成一致,发包方应确定以他的观点看来是合理的和合适的比例或价格。

  第二十九条 由于工程数量变更所做的合同价格的调整

  如果工程按月进度款的总额除去附加工作费用和临时款项后超过或不足原合同总价,那么,应当根据工程的完成的情况对合同总价做如下调整:

  (a)如果按月支付的款项总额超过原合同总价的120%,那么,超过的部分按80%计算并支付;

  (b)如果按月进度支付的款项的总额少于原合同总价的80%,那么,将支付差价的20%以补偿承包方的一般管理费用和利益损失;

  (c)本条项下的合同总价的调整不适用于按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合同的终止。调整后的支付应当在最后结算时做出。单项的工程项目数量上的增减不影响合同总价的调整。

  承包方应当逐月向发包方呈送一份尽可能全面和详细的账单,写明承包方认为有权获得的附加款项和按发包方的命令在前一个月完成施工的所有附加费用的款项。

  第三十条 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建筑机械、临时工程和材料在被运抵施工现场时,应当被认为专门用于工程的执行,并且没有发包方的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应移交这些或其部分,除非是从施工现场的一处到另一处。

  工程完工时,承包方应从施工现场撤走所有由其提供的滞留其上的建筑机械和临时工程以及未使用的材料。

  对于承包方为工程目的而进口的任何建筑机械,发包方将根据承包方的要求协助其取得任何必要的政府对如前所述的为撤走承包的建筑机械的再出口的同意。

  发包方将应承包方的请求协助其得到工程所需的建筑机械、材料和其他东西的通过海关的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 工程量的计算

  工程数量单中所规定的工程量是工程的预测量,但他们不能作为承包方履行其合同项下的义务所执行工程的真实的和准确的数量。

  除了另有规定外,发包方应当通过计算确定依据合同完成的工作在合同条款下的价值。他应当在要求计算任何部分工程时向承包方授权的代理人或代表发出通知,并提供他们所要求的所有细目。该代理人或代表应当立即参加或派一名被授权的代理人以协助发包方进行计算。如果承包方没有参加,或不派出代理人,那么,发包方所作的计算应当被作为工程的准确计算。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即使有一般的或当地的习惯,工程也应当被计算。

  第三十二条 临时款项

  “临时款项”是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在工程数量单上指明了的用于工程的执行或货物、材料的供应,或服务,或全部或部分用于意外事件,或根本不同并完全由发包方支配的款项。

  第三十三条 付款和保留金

  承包方应当在每个月底尽早向发包方呈递其每月的工程进度付款单。该单应当是发包方认可的格式并是应当附有测量和计算的记录的复本以证实要求的总额。发包方核实该付款单无误,经扣除一定数量的保留金后向承包方支付净额款项。最终付款应依照完工证明的建议给付。

  发包方应当从每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百分之十作为保留金。如果保留金被扣除超过六个月,那么,承包方可以选择发包方接受的本地银行提供一项银行担保,并且以发包方所要求的形式来替代已经累积至少六个月的保留金。

  合同项下的工程完工时发包方将解除承包方的保留金和/或银行担保。

  第三十四条 对承包方违约的法律救济和处理

  如果承包方即将破产,或者收到宣告破产的命令,或者应当呈交破产申请书,或者应当向债主偿债,或者应当承诺在其债主的调查委员会的控制下完成合同,或作为公司应当进行停业清算(不是由于合并或重建而自愿进行的清算),或者如果承包方首先未得到发包方的书面许可就转让本合同,或者应当对其货物进行扣押,或如果承包方以他自己的观点看来:

  (a)废止合同;或

  (b)无正当理由不开始工程或者自收到发包方继续工程的书面通知二十八天后仍中断工程的进展;或

  (c)自收到发包方关于所说的材料或工程被宣告废弃并拒绝接收的书面通知二十八天后仍未从施工现场撤走材料或推倒并重建工程;或

  (d)无视发包方的书面警告,不根据合同执行工程,或者一贯地疏于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或

  (e)无视发包方的反对意见或有损于工程的质量而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

  如果发包方根据本条的规定进入并驱逐承包方,发包方只有在维修期终止并且在执行和维修费用、延期完工损失以及由发包方招致的其他支出均已确定之后,才有责任付给承包方依合同规定的款项,然后,承包方才有权获得可付给他的到期款项。

  第三十五条 特殊风险

  不抵触合同中包括的各种规定:

  (1)承包方除对本合同第20条规定的并于下文所涉及的任何特殊风险发生之前对工程负责外,对于损毁及与损毁有关的损失、对发包方和第三方的财产、对于下文所界定对特殊风险造成的身体的伤害和生命的丧失及相关损害,可承担责任。发包方应当赔偿并解除承包方对前项所列事项的责任,并且承担和同时解除承包方就所有在该过程中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请求、诉讼程序、损失、诉讼费用、指控和支出的责任。

  (2)如果工程或任何位于工地、接近工地或者运往工地的材料,或者承包方使用的,或者意欲用于工程的任何其他财产遭受毁损,并且这些毁损是由于所规定的特别风险的原因造成的,则承包方有权得到以下赔偿:

  (a)对任何永久性工程的赔偿,以及对任何完成工程必要的材料遭到损坏的赔偿,这种赔偿应当是基于成本加上发包方证实为合理的利润;

  (b)替代或修复任何这种工程的毁损;

  (c)替代或修复承包方的用于或意欲用于工程的这种材料或其他财产。

  (3)除了可归因于重建本合同第26条规定的被决定废弃的工程的费用之外,发包方应当向承包方偿付任何增加的费用或执行工程的杂费。这些费用可归于特殊风险或在某种意义上与所说的特殊风险相联系,且无论如何以本条下面包括的有关战争爆发的规定为条件,但承包方一知道任何这种费用的增加就应当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发包方。

  (4)特殊风险是指战争(无论是否被宣布),战争行动,入侵,外国敌人的行动,原子弹及冲击波的风险,或者工程本身在其被执行时在与国家相联系的范围内,_____、_____、_____、军事政变或篡权行为、内战,或者除非完全由于承包方或其分包方的雇员在施工过程中引起的_____、动荡或混乱。

  (5)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在此界的任何地方爆发了无论是否被宣告的战争,以至于无论在时政方面或其他方面实质性地影响了工程的执行的话,除非并且直到合同根据本条的规定被终止,承包方应当继续尽其全力去完成工程的执行,但发包方有权在这种战争爆发后的任何时候向承包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并且根据这种给出的通知,除了本条下各方的权利和本合同第37条的执行外,该合同应当终止,但是不应有损于各方就先前违约所享有的权利。

  (6)如果合同根据上一款的规定终止,那么,承包方应当尽快地把所有的建筑机械从旗工现场搬走,并应为其分包方同样地撤出提供便利。

  (7)如果合同如前所述被终止,发包方应当为在合同中规定了进度和价格井在终止日以前完成的工作向承包方支付尚未支付的款项,并且包括:

  (a)就已经开展工作的任何初步的工程的可支付的总额,和就已经部分开展工作的这种初步工程的由发包方所确定的合适的付款比例。

  (b)合理的订购的已经运给承包方或已为承包方合法的接收的材料或货物的成本,这种材料或货物因发包方的付款而成为其财产。

  (c)由承包方在完成整个工程的期望中合理的引发的未能依本款以前的规定得到给付的任何花销的总额款项。

  (d)依本条第(1)、(2)和(4)款的规定可支付的任何附加款项。

  (e)在本条第(7)款下撤走建筑机械和承包方要求的返回在承包方注册国的主要机械停放地或其他地点的合理、不宜过大的花费。

  (f)在这种合同终止时所有承包方的雇员或与工程相关的雇用的工人的遣送回国的合理的费用。

  除了任何本款项下发包方的到期的任何款项之外,就建筑机械和材料以及任何其他的在合同终止日依据合同条款可由承包方支付给发包方的款项而言,发包方有权将任何承包方到期的未付清的余额记入其贷款账户以示友好。

  第三十六条 合同的落空及其补偿

  合同订立后,如果发生战争或其他双方无法控制的情形,以致任何—方都无法履行其合同的义务,或者根据约束合同的法律,双方无须进一步履行合同时,发包方就执行工程向承包方可支付的款项应当比照本合同第35条项下规定的在合同因第35条规定终止时应支付的有关费用。

  第三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_____

  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在任何时候发生与合同有关的一切问题、争议或异议,任何一方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这种问题、争议或异议的存在,同时应提交_____。

  甲方:_____乙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实用工程工程合同5

  出租方(甲方):___  承租方(乙方):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以下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设备租赁期限,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____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  ⑴、100租金 18万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247;30天215;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⑵、主机租金5万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247;30天215;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⑶、板车租金5万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247;30天215;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⑷、装载机租金3万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247;30天215;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⑸、挖机租金5万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247;30天215;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租金支付:乙方确认设备后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30%,并且完全支付进场费用和反程运费押金 5万 元。反程运费押金在租赁期满三个月时从当月租金中扣除。乙方应在每月提前____日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如到期未付租金,甲方有权停机或将设备撤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本设备按月结算。超过一个月以上,超出部分按天计算。  

  3.租赁计费起止时间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本次设备租赁的计费开始时间,如果设备到达工地后承租方仍不开工,租赁时间照常计算。  

  (2)在机械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机械停工,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承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租费而停机,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机械租赁计费时间。  

  (3)机械退租时,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发出书面通知,出租方接到书面通知并认可的退租日期为本次的计费结束时间。  

  4.运转时间及租费签认:机械到达工地之日,承租方必须办理到达日期的签收手续。租赁计费时间开始后,双方每月签认一次机械租赁费。  

  5.机械的进退场费:设备的进场费用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租期不足____月,则退场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____日内通知甲方。  

  第四条 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程项目:风力发电机安装工程  

  2.工作内容:风机吊装  

  3.施工地点:山西____县楠华  

  第五条 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的基本责任  

  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产,满足承租方施工要求。服从承租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承租方的违章指挥。  

  2.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机械技术状态完好。  

  3.负责操作人员的工资及设备维修配件。  

  4.与承租方共同办理机械设备的租费签认工作。  

  第七条 乙方的基本职责  

  1.负责工作期间租赁机械和操作司机的安全,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化和人员的损伤,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2.提供出租方操作司机的食宿。承担司机加班费及施工补助。  

  3.负责租赁设备的进场签认及每月租费的签认工作,负责租费的及时支付。  

  4.负责租赁期间设备保护及看守,确保挖掘机安全。  

  5.提供合格的燃油及润滑油。因燃油不合格,司机有权不加油,造成的停机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租赁期间,如出租方购买零配件及材料,承租方应提供交通方便,所需资金在承租方挂支,在租费中抵扣。  

  7.负责租赁机械进出场运费,负责运输安全,承担运输费用及保险费。  

  8.乙方对甲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第八条 押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 5万 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九条 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承租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承租方责任租赁机械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内)和灭失的风险。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损失时双方根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和灭失时,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机械毁损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承租方应按合同附件一之规定的损失赔偿金额,赔偿出租方。  

  第十条 其它相关事宜  

  1.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300 小时,超出部分按 8 小时折合一天计算机械租金和机手加班费。  

  2.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否则造成的停机以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设备维修: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作好设备的维修工作,所付的维修费用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每月每台维修费超过100元以上的部分由甲方承担,99元以下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4.设备保养:乙方每月因提供 2 天正常设备保养时间,超出正常保养时间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计不超过 2 天(维修时累计 20 小时折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则超出的天数不计租赁费(特殊原因除外,如机器配件缺少等)。  

  5.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转移工地施工,必须征得甲方得书面同意,并保证甲方设备在该协议结束后返回。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在当日停机,如付款后继续租(使)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额 20 %的违约金。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机械,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赁合同附表.租赁机械收据.及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做出的补充规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工程工程合同6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合同范围内拆除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承包范围及技术要求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结构加固改造工程  

  2、 主要施工范围:(地上1至3层、地下1层)  以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下发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加固、新建、拆除的已确定的工程内容。零星变更及其它加固、拆改、新建等工作,以现场确认单形式确认,并单独批价。  

  二、合同工期  工程质量标准:满足发包方设计、使用、技术要求,达到国家备案验收标准,工程质量合格。  

  三、规范及质量标准:  

  1、执行规范: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G147-20)、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G130-20)、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46-20)、  

  2、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满足甲方要求。  

  四、合同价款、承包方式及支付方式  

  1、本工程采用以下承包方式:固定单价。本合同暂定总价款人民币:元,大写。暂估总价包含因施工无场地及材料周转、保证工期采取的特殊措施性费用固定包死共计万元,若因承包人原因无法按期完工,发包人有权扣除该特殊措施费万元。合同期内不得因政府调整预算定额或市场原材料价格上涨或自身管理费上升或承包人图纸理解错误等各种因素而调整固定单价。本合同的工程量均为暂估,结算时工程量按实调整。本预算不含工程水电费,工程水电费按实计取。  

  2、工程款支付方式:  

  ①、本工程签订合同后,按照乙方上报施工进度计划,乙方前完成全部具备施工条件的部位的加固粘钢工作,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同时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②、图纸范围内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全部完工并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后,经甲方同意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5%;  

  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手续后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提供全额发票);

  ④、乙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若因乙方提供发票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⑤、在质量保修期(12个月)满后一次性支付剩余价款(无息支付)。  

  3、竣工结算:  ⑴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乙方向甲方上报工程结算书,甲方在收到结算书后45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修改意见;  ⑵工程结算价款:工程结算价款合同价经济洽商(变更)费用奖励费用-罚款费用零星用工费用;  ⑶关于审计:乙方应如实报送竣工结算,发包方有权请上级部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咨询单位对结算进行审计,承包方必须配合。若乙方不配合结算审计,甲方有权顺延结算审核时间,在结算未经甲方审定前,甲方有权停止支付人和工程价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4、履约保证金  

  (1)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交人民币 万元为履约保证金,该费用用来抵扣乙方除安全事故外的一切罚款金。  

  (2)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扣除罚款金额,返还剩余金额。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如果罚款金额超过履约保证金金额,超出部分在结算时统一扣除。  

  4、安全施工保证金  

  (1)在乙方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交人民币 万元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安全施工保证金扣除办法详见附件3《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相关条款的约定;  

  (2)安全施工保证金的返还: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____日内扣除罚款金额,返还剩余金额。安全施工保证金不计利息。如果罚款金额超过履约保证金金额,超出部分在结算时统一扣除。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次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协议书;

  2、本合同通用条款、专业条款及附件;

  3、投标书及其附件(含工程投标报价单);

  4、投标承诺书;

  5、投标书及其附件(含工程投标报价单);

  6、图纸;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双方就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承发包方协商解决。  

  六、工程标准、规范及相关施工组织方案要求  

  1、拆除工程的作业方式:人工拆除结合机械拆除;  

  2、拆除施工及完工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规范以及甲方的要求;  

  3、乙方脚手架的搭设等必须无条件服从安全规范。  

  七、 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提供甲方现有的拆迁项目原建筑的相关图纸及资料,甲方确保所提供图纸及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如因甲方提供的图纸不确定,所导致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2)提供水电接驳点各一处,接驳点以后的管线由乙方负责接驳,但要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及防范要求。  

  (3)根据相关施工规范和标准对本拆除工程进行监督,安排现场工程师到现场协助乙方解决相关问题;  

  (4)在接到乙方报请竣工验收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办理完工验收,并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验收意见。  

  (5)重要拆除专项方案设计的安全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用安全的拆除专项方案,以保证工程施工安全。  

  (6)随时对作业进度及数量进行检查的权利。如果乙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做出修正,如果认为在3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甲方现场负责人为 ,负责现场管理与协调。  

  2、乙方权利及义务  

  (1)负责本拆除工程拆除方案的设计并确保安全,开工协调好城管、交通、环卫、安监等政府主管部门的关系,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干预,造成拖延工期或罚款的,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2)精心施工,科学管理,确保拆除工程安全按质如期完工,在施工期间,乙方应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的安全及防范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3)乙方应对其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以书面签字为准),在开工前乙方应提供其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证件。  

  (4)禁止乙方施工人员留宿工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搭设任何临时工棚、简易活动板房等设施。  

  (5)乙方施工车辆、机械等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进入工地,施工车辆、机械、建筑物料等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出场。  

  (6)乙方委派,联系方式。为本拆除工程的项目经理,权限为:代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  

  (7)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工期和安全等要求组织施工作业,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等管理规定,拆除工程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现场人员、行人、车辆、公共设施等),其经济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因此被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则其在承担连带责任之后,就其承担责任的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或直接在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8)乙方改变原投标或规定的相关拆除方案、或改变拆除的机械设备等必须得到甲方的批准后方可实施,方案的改变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9)乙方自备工程安装所需的工具、设备及工程照明用具等,现场按规定摆设整齐并自行保管使用,如有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0)及时清理现场拆除的建筑垃圾及废物料,做到工完场清。  (1

  1)接受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和检查,并即时改进;提交完工报告、参加工程完工验收;否则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1

  2)在施工中发现不明管线或不明障碍物,应当立即暂停施工,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向甲方报告,待甲方处理完毕后方可恢复施工,否则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1

  3)

  1、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2、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根据本合同条件和工

实用工程工程合同7

  ___年

  技术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完成广西凤凰至覃塘二级公路(来宾段)№10合同段的施工任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的技术承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合同范围

  甲方按设计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上的内容委托乙方负责如下工作: 广西凤凰至覃塘二级公路(来宾段)№10合同段k24+800~k37+000施工段内的土石方工程、桥涵工程、涵洞工程、排水工程、防护工程、路面工程的技术指导工作。

  二、 合同条款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提供工程所需的工程仪器、办公用品、乙方的食宿、交通工具以及业主和监理的招待费用,以保障乙方技术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甲方应配备足够的施工机械,以满足施工的要求,材料员、协调员、安全员由甲方负责委派,并对其本职工作负直接责任,并服从乙方的安排。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工程需要配备相应技术人员以保证工程质量及施工进度。

  2、乙方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管理,如甲方认为乙方人员的安排不

  合理的,可以提出建议。

  (三)支付方式:

  1、甲方按设计造价的总额约万元人民币(¥)的3%给乙方支付技术费用。

  2、施工过程中,如遇工程变更增加,乙方按变更增加金额的6%收取技术服务费用。

  3、每期计量款到帐后,甲方在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期计量所得的工程款(未扣质保金)按3%支付给乙方,其中变更部份按6%支付给乙方。如因业主原因或其它非乙方所致原因未能计量的,乙方可以向甲方预支部分技术费用用予支付技术员的工资,等计量款到位后再扣回)。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扣留最后一期技术费用的50%作为押金,待到竣工资料合格交出后再支付给乙方,其它技术费用应在现场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4、本合同工期止于年月日,如超出工期,甲方须按照年公路施工技术人员工资市场价给乙方技术人员(乙方人员按当时工程所需人数计)发放工资,且须每月按时发放。

  (四)违约责任:

  1、在施工过程中,履约双方如有一方单方面违约提前终止合同的,则由违约方赔偿另一方万元人民币(¥)作为违约金。

  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并具法律效力。

  四、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并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实用工程工程合同8

  目    录

  第一条 工程范围

  第二条 合同文件

  第三条 履约保证

  第四条 工程总价和完工时间

  第五条 转包和分包

  第六条 图纸

  第七条 一般责任

  第八条 工程完工

  第九条 工程保险

  第十条 人身和财产损失

  第十一条第三方责任险

  第十二条 人员的意外事故或伤害

  第十三条 对于承包方未履行保险义务的法律救济

  第十四条 应当遵守的法规、规章等

  第十五条 其他承包方的加入

  第十六条 承包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

  第十七条 劳工

  第十八条 材料和工艺

  第十九条 施工的检验

  第二十条 不适当工程和材料的返工及更换

  第二十一条 工程的中断执行

  第二十二条 开始和终止的时间

  第二十三条 工期的延展

  第二十四条 工程的进度

  第二十五条 工程延期损失的计算

  第二十六条 工程完工的证明

  第二十七条 工程缺陷的保证和不履行义务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合同条款的变更、增加和删减

  第二十九条 由于工程数量变更所做的合同价格的调整

  第三十条 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第三十一条 工程量的计算

  第三十二条 临时款项

  第三十三条 付款和保留金

  第三十四条 对承包方违约的法律救济和处理

  第三十五条 特殊风险

  第三十六条 合同的落空及其补偿

  第三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仲裁

  第三十八条 通知

  第三十九条 发包方的违约

  第四十条 文字

  第四十一条  应当遵守的法律

  编号: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_代表的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称“发包方”,和________代表的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称“承包方”,于____年___月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订立。承包方在____国注册为法人,其主要办事机构位于_____________,其代表已经被授权签订约束该法人的合同。

实用工程工程合同9

  合同编号:建字( )第 号

  项目名称: 建筑技术服务

  甲方:

  乙方:

  签定地址: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生效日期: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工程技术服务合同书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精诚协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该工程施工任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促进工作顺利实施。

  一.标的内容:

  (一)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进行施工。 为结构,根据设计要求需要,厚度米。

  (二)乙方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要求认真进行施工。

  (三)乙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快加快工程进度,及时交付使用。

  (四)甲方应及时支付工程款项,以确保工程连续不间断实施。

  二.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一)履行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地点:工程现场。

  (三)方式:由乙方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至工程现场服务。

  三.主要协作事项:

  (一)甲方应负责解决以下问题:

  1.提供场地的工程地质报告和有关建筑(构筑)物的设计、施工图纸资料以及使用情况资料(包括设计变更图及使用功能变更情况)。

  2.根据乙方按照规定的检测指标(以原图纸设计为标准),协助乙方对原建筑(构筑)物的不同部位进行检测。对监测不合格的部位,以及施工中发现的质量缺陷需要进行加固后,才能满足工程的技术要求,加固费用由甲方承担。

  3.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场所。

  4.现场达到三通一平,并将电源、水源直接接通至施工现场。

  5.在施工过程中,由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场地,协调处理相邻关系以及不可预见的因素而影响施工的事宜。由此因素影响而不能正常施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窝工费。土方需外运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二) 乙方应负责解决以下问题:

  1.对原建筑(构筑)物进行检测、鉴定、以确定是否可以按要求施工。

  2.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提出这个整改建议等。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随时协商解决。

  四.完工标准:

  五.技术情报和资料的提供及保密:

  本技术为乙方科研成果,甲方有负责保密的义务。

  六.技术成果的分享: 本项技术成果为乙方所有。

  七.验收标准和方法: 该工程竣工后,按照国家现行标准验收。价格及其支付方式: 本工程费用元。合同签定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工程款的40%,(结算时抵作工程款);工程进度达50%时再付工程款额的50%;工程完成经双方验收合格后3天内,一次付清全部余款。

  九.违约责任及仲裁: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竣工,以竣工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总造价)的万分之五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拨预付款及进度款,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总造价)的万分之五付给乙方违约金。

  3.施工时因乙方按设计要求施工,如未按设计要求施工,乙方无偿予以修复,以保障安全使用。

  4.甲方应如实提供原始资料,如因资料不实而引发的事故,责任由甲方自负。

  5.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而造成的窝工,甲方应按照实际每人每天35元向乙方支付窝工费。如因此窝工累计5天,乙方有权停工。停工后再开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进场费用。

  6.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通知。甲方接到通知后在5天内应组织工程验收。如果5天内甲方不能及时进行验收,按工程验收合格处理,并以通知发出的第5天为验收合格日。

  7.本合同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有关部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事项:

  1.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在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召开甲乙双方领导会议,及时解决问题,加快工程进度。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3.在开挖地槽后,如发现地基存在地耐力不足或局部存在软弱等不利地层(如新基础以及行走地基范围内存在古墓、古井、古池塘、古河道、孤石、下水道沟、井等障碍物),需要进行地基处理以满足设计需求,增加的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4.本合(工程技术服务合同范本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完工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十一.补充条款: 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或其他外部原因,不能按规定正常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实用工程工程合同10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铁通 中心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通信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范围和内容: 。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交底,向乙方明确施工任务;  

  2、 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3、 负责主材的供应,详见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4、 指派甲方代表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协调和监督检查;  

  5、 在乙方提供全套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  

  6、 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必须具有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通信行业施工资质,并经XX公司核准的施工入围资格,并向甲方提供企业(或公司)施工资质证书、企业基本情况等相关资料;  

  2、 应编制《工程施工概、预算》,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作为签订本合同暂定工程款的依据;  

  3、 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4、 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5、 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材料、施工机械进场施工;  

  6、 合理组织施工,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并在施工前送甲方备案;  

  7、 严格按设计文件及《gb50312-20》、《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d5051-97》等规范要求施工;  

  8、 做好施工材料的检验、清点和保管,乙方采购的材料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能使用,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9、 服从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对施工过程的.管理与监督,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10、 线路工程的施工,乙方同时承担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任务。在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后半年内,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要求进行该项目范围内的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工作。安装费用由甲乙双方商议决定。  1

  1、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和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四条 工程期限  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条 竣工验收  

  1、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同时乙方应在一周内按铁通网建2032号关于《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竣工文件。  

  2、 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套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验收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3、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竣工验收通过的文件,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的,由乙方负责修改再进行验收。竣工日期以验收通过的日期为准。  

  第六条 质量保证  

  1、 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十二个月;  

  2、 保修责任:乙方对交付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复。  

  第七条 工程考核  

  1、乙方采购的材料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一经发现,乙方自行承担整改所需的工料费,同时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 %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情节恶劣的,取消乙方入围施工资格。  

  2、除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外,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0.5%的违约金,甲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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