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研究(1)论文
【论文摘要】 本文根据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给我国出口贸易带来的损失,提出加快建立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的紧迫性,并指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的内涵及要求,以及建立的途径。 【论文关键词】 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TBT~SPS
一、建立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的紧迫性 1.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给我国出口贸易带来巨大损失 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年度报告》称,2006年中国全年出口贸易因技术性措施造成直接损失达359.2亿美元,占同期出口额的3.71%。50%的企业因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而迫使成本增加,2006年我国出口企业由于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新增成本总额约为191.55亿美元。
25%的企业因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而增加风险。 2.我国出口产品屡遭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原因之一是信息不灵,预警机制建设滞后 我国出口产品屡遭外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主要是企业标准意识、认证意识淡薄,出口产品和产业的相对弱质性以及一些发达国家有意限制我国产品出口等。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就是信息不灵,预警机制建设滞后。
由于长期被排除在WTO主持的多边贸易谈判之外,我国缺乏国外有关技术性贸易措施方面的信息,致使许多出口产品包括其生产条件、工艺和方法还达不到国际的技术标准。同时,企业缺乏有效的信息预警机制,对国际上重大的技术变动缺乏了解、反应的速度太慢,经常使工作处于被动状态,致使出口遭受严重损失。
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的预警机制建设于2001年开始启动,目前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大连等地建立了WTO/TBT-SPS(注:TBT是技术性贸易壁垒,SPS是《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通报咨询网络。但是,目前有关国外TBT-SPS预警系统尚不完善,还处于被动应付的状态。
很多大类产品的出口预警才刚开始建立。我国各行业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预警机制相对滞后,缺乏相应的及时应对措施,致使很多企业频繁遭受国外技术壁垒,出口纷纷受阻。
因此,加强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研究,及时构建有效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对于攻破外国技术性贸易壁垒,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的内涵与要求 1.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的内涵 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是指面对国外制定和实施的有关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本国出口产品可能或已经造成影响的情况,本国政府部门所采取的提前预警措施以及快速制定和实施相应解决对策,以期将所受到的影响或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包括产业安全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重点产品进出口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和贸易政策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
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应包括的内容,一是及时把握我国贸易伙伴的宏观经济运行动态,所处的商机周期阶段、贸易收支、经常项目收支和国际收支状况;二是研究由上述动态决定的贸易伙伴国的贸易政策动向及可能出台的一些新措施;三是准确了解国外相关产业和市场的发展动态、行业竞争强度、厂商数量和竞争力状况等;四是要充分利用WTO咨询点的窗口作用收集相关信息,了解各签约方政府、工商、经贸团体采取的绿色技术性贸易壁垒细节,及早地得到其他WTO成员国制定的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的信息;五是制定监控预警的动态指标体系,如中国出口产品在贸易伙伴国市场占有率的变化、出口产品增长率的变化、出口产品与国外同类产品的价格比的变化等;六是建立预警对策库,即建立处于不同状态的应对绿色壁垒的紧急措施,如反指控策略、谈判、应诉以及紧急救助等。 2.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的要求
(1)政府应是技术贸易壁垒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的主要领导和组织者 我国地区和行业预警与快速反应系统建设的主要问题是要明确技术预警是政府的职能,要尽快在重点行业和地区建立技术预警工作专家系统、调查系统和信息系统和部门协调机制,要有稳定的经费支持,使国家技术预警系统长期有效地运行。 建立由政府牵头的领导机制,有利于统一协调、信息共享。
建议在国家及省级成立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贸易技术壁垒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商务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展改革委、科委、农委、WTO/TBT-SPS通报咨询中心等部门参加。
各有关部门必须互通信息,通力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技术、资源、人才优势,各司其职,依据WTO有关规则加大对外谈判磋商力度,维护我国的经济利益。 (
2)实效性要高 该预警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力求管理手段先进,信息渠道广泛,资料传递迅速,调查研究充分,立案反应及时。不仅可以把有关工作的重点由事后处理转向事先预防,亦能把可能出现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形成一套纵向指挥管理,横向密切配合的组织机构,使产业、商协会和政府部门之间能够建立有效的渠道,遇有问题,能快速反映,快速行动,切实维护国家和产业的利益。
三、建立技术贸易壁垒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的途径 1.预警信息的收集和跟踪 对进口国企业来说,是否会提高或采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手段限制进口,取决于进口国企业市场势力的损害或损害威胁程度。因此,出口国就可以根据对进口国市场势力的损害或损害威胁程度的分析,来建立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系统,对可能发生的技术性贸易壁垒进行事先预警。
预警系统应当评估对进口国产业有影响的全部客观和可量化的因素,如出口产品绝对或相对的增长、出口产品的市场份额、销售额、产量、生产能力使用率、损益以及进口国的就业情况等等。 政府部门应在国家标准化研究机构设立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预警中心,要加强与世贸组织及各成员国WTO/TBT~SPS咨询点信息与数据的交换与沟通,建立国际和国外技术法规、标准信息收集渠道。
建立专门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收集、咨询的机构和网站,建立各省市主要贸易对象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及市场准入数据库,用以跟踪国外的新贸易壁垒措施,包括技术法规、标准、各种评定程序等,并及时通报。 2.科学评估预警信息的风险,积极评议国外通报 政府部门要组织开展国内技术性防范措施的专题研究,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筛选归类、分析处理,制定监控预警的动态指标体系,如中国出口产品在贸易伙伴国市场占有率的变化、出口产品增长率的变化、出口产品与国外同类产品的价格比的变化,有针对性地对国外即将采取的技术措施可能对我国出口贸易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及时开展预警分析,准确作出危机的早期识别和诊断,提出预警报告。
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进行评议是我国履行世贸组织成员义务及行使世贸成员权利的行为。WTO成员国提出TBT和SPS通报或修订通报时有至少60天的评议期。
此时这些法案只是草案,还处于立法阶段。我国可以在这期间从自身角度出发提出意见,进行评议。
对国外不合理的要求,提出我们的抗辩理由,增强企业出口竞争力,维护企业的正当权益。 3.建立信息通报和信息反馈机制 首先,要建立预警信息的有效通报途径。
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预警中心要与负责标准、合格评定、国际贸易等部门、行业管理机构、行业协会、出口企业等建立有效的通报和交流机制。政府利用通报咨询制度,通过网上对话窗口,能及时向行业协会,各企业通报有关国内外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及国外市场行情,为企业打通获取信息和提供咨询快速通道。
其次,要建立沟通相关部门和进出口企业的信息反馈网络。现仅就市级信息反馈机制为例。
市WTO/TBT-SPS咨询中心在预警通报发出后的规定时间内,负责与各县质监局、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进行信息沟通,收集各方面信息,汇总后向市质监局反馈。各县(市)、区质监局(分局)在收到预警一定时间内,负责收集企业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对企业产品出口的影响,汇总后向市WTO/TBT-SPS咨询中心反馈。
市级有关部门研究机构、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由市质监局牵头组织,着重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报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 4.建立快速反应对策库,为企业提供参考 政府部门要通过对典型案例进行解析,建立预警对策库,制定防御应对措施,即建立处于不同状态的应对技术贸易壁垒的紧急措施,如反指控策略、谈判、应诉以及紧急救助等。
要加强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案例的研究和积累,如外国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背景和前因,如何发生、怎样发生、如何结束、事后影响等等,通过研究典型案例,从中汲取有益的经验和教训。通过沟通企业与各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咨询服务机构、检验认证机构等的联系,建立咨询平台,组织专家解答企业有关技术性贸易壁垒方面的问题,组织相关方面的培训。
当企业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时,能及时快速调用标准数据库和专家库的资源,得到具体指导和帮助,以便快速制定和实施相应的对策,将所受到的影响或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参考文献: 中国国家质检总局: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年度报告(2007)2007.09.11 商务部:我国出口受技术壁垒的影响加剧[N].经济日报,2006.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