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破解大学生“就业难”与用人单位“招人难”并存的悖论
[摘要]本文认为大学生“就业难”与用人单位“招人难”存在的根本原因是供需结构性矛盾,并从我国当前 经济 发展 现状、大学生就业观念、用人单位取向等方面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解决这一矛盾的对策。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高等 教育 用人单位
一、造成大学生“就业难”与用人单位“招人难”的原因
1.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现状。当前我国正处在 工业 化中期,可以提供的大多数工作岗位是蓝领工作,这对于大多数大学毕业生来说缺乏吸引力。从欧美、日本的情况看,当第二产业不能提供足够多的体面工作机会时,很多大学毕业生会进入第三产业工作。第三产业除了餐饮、 旅游 业、商业等传统领域外,还包括 金融 、保险、教育、政府部门等广阔领域,它提供更为个性化的服务,工作环境和社会评价较高,受大学毕业生的青睐,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第三产业还很不发达,因此很难成为吸纳大学生就业的主要部门,提供的岗位远远不能满足大学毕业生的需求。
2.大学生就业观念滞后。目前大学毕业生们的就业观念还滞后于时代发展。首先,在多数大学毕业生眼里,进入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工作是首选,但是随着各级政府和单位的精简机构和人员满额超编,吸纳大学生就业的能力较之需求来说是杯水车薪,目前,各级公务员招聘主要是补充 自然 减员,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也是逢进必考,竞争非常激烈,可谓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其次,还有相当数量的毕业生青睐实力雄厚,待遇优厚的大型国企或知名外企,但是这些单位对人才的要求与毕业生的总体质量形成落差,吸纳数量也相对有限,毕业生们往往徘徊在门外不得而入。另外,近年来,整个社会富裕程度大幅提高,学生一毕业很多可以充当“啃老族”,而不急着就业贴补家用,不工作也没有生存压力,直到找到满意的工作为止。
3.用人单位取向。用人单位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倾向于聘用有工作经验的员工。从用人成本看, 企业 主要是根据大学毕业生的工资要求和实际工作能力来确定是否聘用并进一步进行培养的。作为企业,是依靠劳动者创造的劳动成果来赢得市场、赚取利润。劳动者手中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在转化为劳动成果之前还只是一个符号。大学毕业生只是掌握了基本的理论知识,实习期最多也就是半年,在走上工作岗位后,需要再学习的东西还很多。因此,企业等用人单位把有两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作为招用条件,把刚毕业的大学生挡在门外。
4.高等教育结构失调。第一,技工教育发展不足。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发展中期,对高级技工的大量需求因为技工教育的不足而得不到满足。政府的人、财、物等资源普遍向学历教育倾斜而忽视了技工教育,间接地忽视的是第二产业发展的需求,导致中高级技能人才的稀缺,也是导致就业市场上供需结构性矛盾之一。第二,高校专业设置不合理。大学毕业生的专业结构不适应社会需求。大多数高校普遍开设的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 机、中文、新闻等专业培养出来的学生在就业市场上根本不具竞争力。所谓的热门专业成了滞销专业。第三,高等教育质量下降。大规模的扩招伴随着教育质量的整体水平下降。高校的培养模式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的运作模式,而不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导致供需脱节严重。同时,许多高校的师资结构不适应社会需求,部分教师素质难以适应 现代 高等教育的要求,致使学生受不到良好的培养教育,不利于以后的顺利就业。
5.就业服务市场建设不完善。目前,高校就业指导部门还带有计划经济时代的气息,服务性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同时,我国的就业服务市场运行机制还很不健全,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之间还存在着供求信息不畅通等问题。
二、破解“就业难”与“招人难”的对策1.改革高等 教育 体制,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调整大学专业设置结构,提高教育质量。进一步加快高校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结构的调整,要进行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的整合,教育结构必须适应 经济 结构的变化要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进行专业设置,对社会需求不大、毕业生就业率过低的专业,减少招生数量,相应减少教育经费投入,甚者停止招生。高校要主动开展就业市场需求分析和毕业生跟踪调查,根据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就业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专业,改革教材、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拓宽专业适应性努力办出特色。
2.适当加大对技工教育的投入。政府应顺应经济社会 发展 需求,加大对技工教育的投入。可借鉴欧美、澳大利亚等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把更多教育资源放在技工院校。每个国家培养的高端人才都是少数,国家应向技工教育适当倾斜。
3.大学生个人转变就业观念。牢记个人的发展只有顺应国家、时代的发展才是明智的选择。就业形势的变化,就业观念也要更新,基层岗位和动手操作性岗位将成为大多数大学生的就业岗位,这是无法回避的事实。大学生们可以根据所学专业背景,搜寻专业对口或基本对口的工作岗位进行就业。然而,就业岗位的稀缺,“先就业,后择业”的情况应该为毕业生们所接受。在就业期望值上,要做到“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只有顺应市场对人才的需求,才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岗位。
4.加强就业服务市场建设。作为高校,就业指导部门应做好供需接洽工作,实现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信息资源共享。应主动、有目的地安排学生到有意向接收学生的单位实习,组织好大型供需见面会和专场招聘会,加强学校与用人单位的沟通。作为社会就业服务部门,应进一步完善机制建设,加大人性化服务,畅通供求信息渠道。
5.完善 法律 法规,规范用人单位的招聘制度。国家要制定法律,明确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与义务,规范其确定、选择、录用高层次人才的行为。要通过市场形式、政策和宣传教育,对用人单位提出长远的人才要求。
参考 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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