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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支歌作文600字(推荐3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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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6-24 18:43:55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我喜欢的一支歌作文600字1

随着岁月的轮换,我已经上了六年级。和以前的同学在一起五年了,和他们发展了感情。和他们相处的时候,感觉和兄弟姐妹一起玩的时候,突然转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甚至觉得有点可怕,因为新的环境对我来说毕竟是未知的。这时,我深深地感觉到,作家说的是“毕竟熟悉,熟悉,毕竟陌生,陌生”。这句话让我忍不住鼻子一酸,想起了曾经和我一起上课,一起学习,一起玩耍的好朋友。我们现在都是天各一方,上课不能再被老师批评了。

有一次,我们几个人聚在一起打篮球。我和“戴帽”“猴子”是一个队的。pk还有三个人。我以飞快的速度来到了一个三步跨篮。《每周评论》冲上来打我,他却大声说:“你犯规了,你犯规了。”我和他吵架了。“很明显是你自己撞的。我为什么犯规?你是怎么做到的?”这样,我们谁也不理谁。一天后,我听到同学说:“周子平昨天心情不好,和樊落吵了一架!”我一听,悔恨之心立刻就出来了。我找到了周报,轻声对他说:“周报,不好意思,我昨天不知道你心情不好,所以和你吵架了。你能原谅我吗?”周平脸红了,低声说道:“不,我昨天心情不好,不能和你吵架。是我的错。”说完,我沉重的心立刻放松了。旁边的同学说:“朋友之间要坦诚相待,不要藏着掖着。只有建立感情基础,互相信任,我们的友谊才会更深厚、更牢固。”然后,我们又和好了。

我爱我的同学。即使分开了,我也不会忘记他们。

我喜欢的一支歌作文600字2

我有一个同学,她没有强壮的身体,也没有过多的言语,有的只是用自己默默的行为和付出来让大家感受到她的存在。她就是我们市直六小五一班的梅寒冰同学。

清晨走进我们的教室,看到的是一片整洁和靓丽,可是总是感觉到有那么一点点的不对劲。再仔细一瞧,原来是堆放在暖气包上的一堆抹布影响到了教室里整体的美观。这些抹布是我们做值日时擦墙用的,可是用完后没有人把它叠整齐放好,而是都随手丢在了暖气包上。直到那一天我早上走进教室,看到暖气包上叠得整整齐齐的抹布。这是谁干的呢?直到早读的时候边老师说要表扬一个我们班的同学,这时,我才知道是她——梅寒冰,她在做完值日后,不声不响地走过去,去把那些胡乱摆放的抹布叠得整整齐齐。这样的结果是显而易见的,显得我们的教室更加干净利索。

梅寒冰的画画水平在我们班是大家公认的第一。而她,也能利用自己的这一特长为我们班做贡献。我们班每次的手抄报活动她都参加,我们班每次的黑板报总有她的笔迹。

那一次,美术老师让我们大家画一张画去参赛。自认为已经学过四年画画课外班,画画水平不低的我也画了一张画上交了。可是最后的结果是只有梅寒冰一个人的画得奖了。我心里有一些不服:为什么只有她一人得奖,我自己画的也很不错……于是,我找老师要了梅寒冰的那幅画看了一看。这一看,我顿时羞愧无比,脸有一点发烧,心中的不服也全部转化为了敬佩。只见她的画色彩靓丽,画面丰富,主题鲜明。

这就是我的同学,一个没有过多言语,默默付出,但是是一个让人敬佩和学习的一个人。

我喜欢的一支歌作文600字3

我所在的班里有一位同学叫宋紫音,她长着一双小眼睛,扎着一个马尾辫,个子比我低一点,一笑露出两个小酒窝。我们班同学都非常喜欢她。

她是我们班里最勤劳的同学。几乎每天都是她来校最早,她一来到教室,不管有没有人就拿起扫把打扫教室,把地面打扫得干干净净。每天都会听到老师对她的表扬和同学们对她的夸赞。我对她的举动百思不得其解,有一次,我忍不住问她:“你每天都打扫教室,不觉得累吗?”她却笑了笑说:“不累,老师不是经常说要我们保持教室的干净整洁吗?多干点活只当锻炼身体。”

宋紫音还是一个助人为乐的同学。有一次,老师让我和李威夷一起去倒垃圾,出了教室,刚到操场,突然一阵北风呼啸着朝我们吹来,我本能地闭上眼睛,过了一会儿,风不刮了,我睁开眼睛:呀,废纸遍地,刮满了大半个操场。我们手忙脚乱地到处乱抓,真恨自己少长了两只手。突然,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我们的眼帘,她正在追逐那些被风刮得直“翻跟斗”的废纸。我们跑过去一看,原来是宋紫音。我们三个联合起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那些“逃兵”一个个“捉拿归案”。望着头上冒着汗珠的宋紫音,我和李威夷不约而同地说了声:“谢谢你!”

这就是我的同学宋紫音,一个勤劳、乐于助人的好同学。

我喜欢的一支歌作文600字4

我的这个同学,他长得牛高马大,说起高度他在全班的排行可是数一数二的。没错,他就是林豪同学。

林豪的力气挺大。那次,学校搬迁,我们需要帮二年级把他们的桌椅搬到校史厅,要跨越整个操场,这是一段比较长的距离。我们全班每人要协助搬一套桌椅。个子矮小的我只能勉勉强强地推过去,抬起来非常吃力。而林豪不一样。他左手把桌子抬到肩膀上,右手把椅子轻轻抬起来,还健步如飞。平常人的力量有限,还不能这样搬。他搬完一套又一套,看见他来来回回了几次。我不得不佩服!他的力气的确大,又有热心肠。

也许他能做体力活,但是一旦遇上要动脑的那些,他就不想做,懒散。真是奇怪的人。

开学第一周,他就开始不交作业了。老师批评了他,他笑嘻嘻地保证说明天一定把全部作业都做完交上来;第二天,林豪还是一如既往地没有交作业,他对做作业的热情真不如搬东西的热情。一直到现在,他的作业呀,仍然是想交就交,不想交就不交。老师也无可奈何。在课堂上,他读书的声音很小,词语他基本都能读对,读课文就断断续续的。说明他还是有学习潜力的嘛。老师督促一下,他就认真学一下,过不了多久,他又变回原样。唉林豪呀林豪,能不能自觉一点、认真一点?

下课的时候,他就是活泼幽默的笑星。今天早上下课的时候,坐在他附近的女生凑过来问了我:“今天日记我打算写林豪,你猜我怎么写?”我正要开口,不知什么时候,林豪竟出现在我们旁边,插了一句:“写我很帅呗!”哈哈,这个人也太自恋了吧。

对,这就是班的超级帅哥——林豪同学。

我喜欢的一支歌作文600字5

她,身体结实,个子矮矮的,皮肤白白的,有着弯弯的眉毛,眼睛大大的,睫毛长长的,脸红润有光,乌黑色的秀发,可爱极了。我最欣赏她的人品和她的聪明。她为人乐观,乐于助人,是非分明。世界上已很少这种人了。因为她心地好,所以有很多朋友。每个人但和她做了朋友,就不用忧愁了。

她的作文也很好,读他的作文,让人回味无穷,引人深思,读了一遍还想再读。他的作文有时候很有深度,有时也十分精灵古怪。人也很可爱。他总做一些小孩做的事情,好像还没长大似的。像瞪着眼睛,作一些奇怪的动作,都是他常有的,十分有趣。跟他在一起,我的肚子可受不了。知道为什么吗?他总是做些很搞笑的事情让我笑疼了肚子。

她对家人也很孝顺。时常帮助妈妈做家务,听爸爸妈妈的话。

每当她的朋友需要她的帮助,她一定会伸出援手。老师和同学也对她赞不绝口。她成绩好时,不会骄傲,总说“本来还可以考更好一点的。”她看到一些成绩不太理想的人时,她就会安慰她,叫他不要灰心,下次再努力。

人们都说她又可爱又聪明。但她常常都说自己不是最可爱,不是最聪明。当然同时,她有困难时都会有人帮助她。

有一次,她在校丢了钱,她眼睛里夹着泪珠就回到了寝室,室友都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她吸吸鼻子说没什么,在我和她的好朋友劝说下,她说她在学校里丢钱了。我们纳闷了,她人缘那么好,谁这么败坏啊,居然,干这种事。在几天后,她的可桌下出现了,她丢失的钱,她笑了,在这几天里她总于笑了。

我想我也要跟她多多学习,更加努力!加油!加油!

我喜欢的一支歌作文600字6

在我们的班里,有许许多多的同学,他们都特别可爱、阳光。现在,我在这里向大家介绍我非常熟悉又非常要好的同学黄怡雯。

黄怡雯的个子瘦瘦的、高高的,皮肤不黑不白,一张不黑不白的脸上镶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眼睛下面长着一只可爱的小鼻子,鼻子下面是一张小巧玲珑、能说会道的小嘴巴,一看就是一个机灵鬼。

黄怡雯是一个非常聪明、非常懂事、乖巧的女孩子,她品学兼优,受到语文、数学、英语老师的一致好评。

记得有一次,我们午托班里讲完课之后,所有的同学都觉得很累,就去睡午觉了。有些同学不想睡觉,就和其他没有睡觉的小伙伴一起去游戏室玩去了。我和其他小伙伴玩了一会儿,发现黄怡雯不见了,我就走进客厅,发现了客厅桌子旁坐了一个人,那个人就是黄怡雯。我走上前问她:“别的同学都在玩,你为什么不去玩呢?”只见她微微一笑,对我说:“这是我自己想做一张卷子,所以就趁你们不注意的时候,我就溜出来写卷子了。”我听后心里很惭愧,心想:我以后一定要向她学习。

黄怡雯还很乐于助人,有一次考试,我写着写着笔不出水了,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这时,我同桌黄怡雯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就把她的笔借给了我。我和她都带了一支笔,科室在关键时刻,她却毫不犹豫第把她的笔借给我。我对她说:“那怎么行,你用什么?”她说:“你别管了,快写吧,没时间了。”于是她又向别的同学借了一支笔。考试结束后,我激动地说:“谢谢你。”她很开心地对我笑笑。

这就是我的同学——黄怡雯,我以后要像她那样刻苦学习,帮助别人,争取做一个让老师和同学都喜欢的好学生。

我喜欢的一支歌作文600字7

母亲的爱,是冬日里的一缕阳光,给我带来温暖;母亲的爱,是雨中的一把伞,在细雨纷飞中,为我撑起一片晴空;母亲的爱,是雨后的彩虹,让我的生活五彩缤纷;母亲的爱,是一个细小的动作、一句普通的话语、一个不起眼的眼神……

升入初中以来,我的学习任务很重,难得周六有些时间,就坐在门边的沙发上,边读书边等着吃晚饭。母亲一般都在下午四点多开始做饭,我已习惯听到母亲在厨房中锅碗瓢盆的交响乐。这时母亲走出卧室,门被轻轻地关上,厨房的声音小了很多,变得有气无力,不再那么活泼。一会儿,声音进入正规,菜入油锅的声音传了出来,兹兹拉拉的。这时,门被用力地拽了一下,虽然声音变小了,但屋内却多了一种强烈的油烟味,我不觉咳嗽了几声,悠闲的心情多了几分烦躁。再也没心情读书了。我赶紧坐到书桌旁,这儿离门很远,就算有一点儿味道,也可以撑得过去。没想到油烟味竟是如此的强烈,精灵般在房间跳跃。许久,传来母亲的咳嗽声,铲刀的翻动声……我的心也如五味瓶在翻转……母亲每天都要做饭,每天都把门关严,油烟只在厨房那个小小的空间徘徊,而她却从来没说过呛人。我每天吃的香喷喷的饭菜里包含着如此众多的味道,而我却想当然的享受着这一切。此时,我的眼睛湿润了……

病床上,额头上那只粗糙的手,晚上,不止一次的为我吃力地拽着压在身下的被子;放学路上,一句“航航,你冷不冷、书包沉不沉、饿不饿。”等平常的话语;公共汽车站,母亲一个探头找我的动作,一个询问的眼神,无不浸透着母亲对我的爱。

世上的爱有千万种,而唯一不变的就是母亲对我的爱,而她也将伴我永远……

我喜欢的一支歌作文600字8

从牙牙学语的婴儿到现在亭亭玉立的大姑娘,我认识的人可是如天上的星星一样多,可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他。

他,有着一对乌黑的眉毛,一双葡萄似的眼睛炯炯有神,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500度眼镜,让人看起来十分博学。但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那一口的龅牙,脸上的表情也总显得有些冷漠,让人看了很不容易接近。

别看他长得不太好看,但脑子却十分聪明。不管老师问多难的问题,他都会举手。记得有一次,数学老师提出了一个超难的问题,班上的人听后都犯了难,头立刻低了下去,一点儿都不敢正视老师,生怕老师喊到自己。可他呢?思索片刻后,立刻胸有成竹地站了起来,流利地说出了解题思路。老师微笑着点了点头,班上立刻爆出了一阵热烈的掌声,全班没有一个不被他所折服。也正因为如此,在每次考试,他总能得到高分。

但别以为他只有优点,没有缺点了,他还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理科生”,对文科知识简单是一窍不通。记得有一次,语文老师正在讲《论语》,老师出了一道难题让各小组讨论并争分,问题刚一提出,其余小组都开始热火朝天地说了起来,只有他们那一个小组声音较小。走近一问,才晓得:原来他在提一些奇怪的问题耽误了时间,也因此丢掉了宝贵的一分。由于他有这么一个“理科”脑袋,所以在语文、英语课上回答问题和数学课上回答大相径庭了。也许这就是老人们常说的“偏科”了吧。我希望以后他能对文科这块有兴趣,这样才能让同学们对他刮目相看,成为祖国的栋梁。

相信大家看了我以上的介绍,都已经对他产生很大的兴趣了吧,他就是第一组的管宏欣。

我喜欢的一支歌作文600字9

还记得刚入学时,第一个和我熟起来的,便是她。

她的头发梳得很整齐,耳边不留头发,也没有女孩子都喜欢剪的刘海。她用的皮筋是最常见的黑色粗皮筋,不带任何装饰。她脸上有点肉,不带眼镜,乍看之下相貌平平,但若认真去看她干净的脸、略显小巧的眼睛,你会感觉她浑身上下都散发出一种自然的气息。她不刻意追求纤细与白净,肤色比小麦色淡一些,不瘦也不胖的体形、略高的她总是让人想到四个字——“健康的美”。

课间时,她经常和我一起去打水——基本上都是我拉着她一起去的,但她也会跟我一起乐呵呵地去打水。我经常发现她只是象征性地接一点水就在一旁等着我。有时明明是她提出要打水的,最后却是我受益,她冲了一下杯盖就和我一起回去了。细想,好像这样的情况常出现在我仰头喝水却发现杯中空空如也,郁闷地把杯子放进包中后。

去打水的路上,她总是会没心没肺地笑着。我跟她说我头发剪得像严莉莉,她竟然笑了整整一个课间。她特别爱笑。

不过,她也会有“笑不出来”的时候——数学遇到难题时,她总会思考很久,“嗯”了一阵子后轻轻拍下会做的同学,讨论怎么做出这道数学题。她总是能做到非常的执着和认真。她对作业的态度也十分端正。身为语文组长的她,每本作业都工工整整。

负责任的她,一早到来后总会督促我们交作业。对于个别总不交作业的顽固不化的同学,她也不会经常以“凶残”的方式催作业。我挺佩服她,换作我早就发火了。

有些“小透明”的她对待同学有自己的暖心方式。精益作业通看得到交作业的人,她看到九点后我还没交,就信息轰炸我,让我别忘了交作业。

在我的记忆中,“小透明”的她,总是用坚定的、高而略显薄弱的身躯走在前面,无论我性格多么糟糕,她都愿意帮助我、用她不惧任何事物的笑声把我带回阳光下。

她就是我的后桌,熊柳芝。

我喜欢的一支歌作文600字10

短发飘飘,笑起来宛若天仙,她的名字很特别,总有一种让人奋发的特殊动力,她就是我的同学——钱婧。

“大张,我和你讲,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可不能错过了这一美好的学习时光,我们一起努力吧!”“嗯!”我点点头回应她,看着眼前的乐观女孩,她的嘴角微微上扬,形成了一个美妙的弧度,我们的约定在这一刻开始,我看着她笑着渐渐远行……

她,是一个有责任心的女孩,她的同桌在学习方面有很大的不足,但她却像个小老师一样不放弃她,一句又一句教着她,不离不弃。

“来和我念,LET!”“LET!”瞧,钱婧又在教她同桌读英语呢!我默默注视着钱婧,她小脸上时不时露出严肃认真的神情,但将其取而代之的依旧是那洋溢全身的快乐气息,驱散了每一个人的心中的忧愁与烦恼,这似乎想带领着每一个人走向快乐的城堡。

下课后,那个同学还是没有学会流利地读出英语单词但那丫头的脸上的笑容像个太阳一样持久的挂在天空上,她自信说:“大张,我一定要让她成为我一样的人,我相信这三年她给你们的便是一个大惊喜!”说完,又灿烂一笑,“就从这些句子开始。”她又教她读书去了,那两句话回荡在我耳边,还是觉得不可能。

10分钟后,当我们偶遇时,她像个吃了蜜的孩子,流动地和我说:“大张大张!她认词,组词都学会了!”我笑了笑,似乎比她还甜蜜,因为我在为她喝彩。放眼望去,太阳高挂枝头,似乎在手舞足蹈,这是在为她加油吗?花儿们绽开了花朵,这是在告诉她没有什么不可能吗?草儿们似乎染上了一种叫做生机的绿色,这是告诉她它们与她同在吗?

是啊!朋友前方的道路无限美好,天上的小鸟在并肩而行,我们相伴着走着,知识和友谊搭成的小路,你的乐观是前方的指明灯,你的笑声成了我们的伴奏……

钱婧,很高兴认识你!

我喜欢的一支歌作文600字11

只要你有一双会发现的眼睛,你一定会看到每个人的身上都有像星星一样的闪光点。通过我的细心观察,发现我们班的高采彤就有过人之处。今天是个好机会,我要好好夸夸她。

说起高采彤,我的脑海就会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他熟悉的身影,她的头发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她不仅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我组的“救命草”。因为以前我们超越组总是落后,老师把她从阳光组调到我们组以后,不得了了!我们就在组分上遥遥领先,破了我们班的记录呢!我们两个在班上也是很好的朋友,每次我们两个在一起互帮互助,共同进步,维护者小组的荣誉。

她不仅是我们组的“救命草”,也是我们班上进步最快的学生。她在三年级的成绩不太好,但是到了四年级,成绩却突飞猛进,在月考中数学取得了好成绩,真是让我们大吃一惊,真心的为她高兴。在我进了大队委之后,老师怕我太忙,把我这个组长换掉让她来当了,我相信,她一定会把我们组管理得特别好的。

她在当组长方面有什么不懂的地方会跑来及时的问我,组员中谁有不会或不懂的问题,她就主动向老师和同学请教,她的这种不耻下问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她的字写得特别好,也喜欢乐于助人。别人有什么没带,她都会借给他,不会凶巴巴的,不友好。高采彤的身上有很多优点值得我们学习,今后我要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以后要和她一起学习,共同进步。

她是一个性格开朗的女生,我喜欢给她玩。

我喜欢的一支歌作文600字12

我的同学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人,谈从一开始的默默无闻到现在的全班人都喜欢他,其实我非常的敬佩他。大家不知道他的传奇故事,今天我就给大家讲讲我这个同学的厉害之处。刚开学的时候,他是一个闷头在学习的人,我们都以为是一个只会读书的书呆子,所以一开始没有影响跟他玩,他也对我们是不管不问。平时的时候顶多就是跟我们打个招呼,也没有太深入的交流,所以我们一开始没打算跟他交朋友。

直到有一天我们几个人在学校放学的时候被人堵在门口外面,对我们学校附近时常会出现一些小混混,他们就以欺负学生或者敲在学生的零花钱为主要的生活来源,所以我们经常成群结队的一起出去,这样才不会担心被敲诈,而那天正好是我跟另外的一个同桌一起走出校门,不巧的是就被小混混给敲诈了。

正当我们准备把钱给小混混以化解这个矛盾的时候,这个闷头学习的青年正好从校门口出来,然后帮我们解围了,并且说以后都不再收我们的保护费。这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这个同学的人脉非常的广,他在外面认识有非常多的朋友,他在学校之所以认真的学习,完全是因为觉得这个年纪必须要好好的学习,今后才能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从那一刻开始我才真正的明白了什么是爱学习的人,以及高情商的人。

后来这件事在学校不断的传开,他的朋友慢慢的变多了,也没有开始逐渐的去尝试了解他。当接触深了以后,才发现这个同学不仅能说会道,而且还有着非常高的情商。每次跟他聊天或者跟他交流的时候,总能在他的言语或者行为中学习到很多的东西,这也是为什么学校不用敬仰和喜欢他。于静她已经成了我们学校的风云人物,几乎每个班的男生都认识他,也知道有他这个人,而且每次看到他也主动打招呼,所以人学会了如何与人交流真的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程。

我喜欢的一支歌作文600字13

如果要说爱踢足球的人,我还认识了不少这样的人。但是,我一定会和你讲讲熊伯乾的。

有一次体育课,我们班内举行足球比赛,我正巧和熊伯乾一组。比赛开始了,熊伯乾双脚配合向前运球,时不时使个假动作,迷惑对方,他双眼紧盯着对方的所有球员。脸上若有所思的表情,肯定是在想,如何带着球躲开对方?如何在对方守门员大意时进门?如何打断敌方的运球与配合?在他的球快被抢去时,他找准时机把球传给最近的队员。到了时机,队友再把球给他。只见一道优美的弧线划过,随着收脚的动作进球了,他赢得了一阵雷鸣般的掌声。

还有一次我们和其他班踢球赛,我没有机会上场,就在一旁看着。熊伯乾是队长,他细致地搭配阵型,将每个球员放到最适合他们的位置。只见他画了份草图,时不时在上面圈圈勾勾。有时低头沉思,忽然抬起来,跑到一位队员身边,在他耳边,用只能让他们俩听见的声音小声说话。有时别人靠近,他还会把那人赶走。

比赛开始了,球员们按照队长的战术、阵型踢足球,互相配合。但是,即使是这样,双方还是一球未进,比赛只剩下了20秒。终于,机会来了,我们要踢点球。只见熊伯乾向后退了几步,深呼吸了一口气,眼睛坚定地望向球门。几秒钟后,他猛地向前跑去,右脚往球那里一踢,守门员连忙扑了过去。守门员四处张望,没看到球。却听到鞋子踢球的一声巨响才向前望去。原来熊伯乾右脚只是踢了一脚空气,把守门员骗了过去,左脚又补了一脚。“球进了!我们赢了!”随着比赛的结束,球员们的欢呼声响彻在操场上。

我的同学熊伯乾,他是多么的爱踢足球啊!

我喜欢的一支歌作文600字14

遥想当年,光着小脚丫,漫步在夜间的沙滩上,望着远处灯光璀璨的世界,心中有种大笑的冲动。这是最美的——最美的除夕夜。

喜欢这样快乐的滋味,——淡淡的滋味、毫无顾忌的滋味、无忧无虑的滋味……傻傻的笑着,挥舞着手中小小的烟花棒,在美丽的夜晚,为这夜添上美丽的一点点色彩。仰望天际,小小的亮光伴衬着明亮的月光,显得那样美丽与幸福。马上就要长大一岁了,心中有些按耐不住的激动与快乐。那夜,闭上眼睛,抿住嘴唇,嘴角扬起稚气的弧度,许下愿望——一辈子都要这样快乐!

渐渐长大了,背起小小的书包,蹦跳着跑向家中,体味着除夕的美好,望着四面八方亮亮的灯光,闻着淡淡的香气,脸上洋溢着抹不去的笑容,。觉得好幸福好幸福啊。坐在桌前,期待之极,那晚,许下愿望——让时间停止吧,停留在这幸福的一刻。

好多年后,坐在课桌前,轻轻撑住下巴,仰望着有些暗淡的天空,心情也有些黯然。美丽的除夕之夜,很快就要过去了啊,又要长大一岁了,意味着马上又要面临更多的考试和一次次的学业难关……真的好快……无言。摇摇头,继续写下一个个字体。到底什么时候才是个尽头。

此刻,静静地靠在栏杆前,阅着一本考上高中的参考书,无意再理会杂乱繁忙的除夕生活,在意着一次又一次的考试,尽全力努力着面对一切。虽然,有时或许会很累很累,但是,我要努力,我必须努力……

今年,我长大一岁了,确实应该面对更多的艰难与坎坷,也许不应去放弃,勇敢地面对吧。

除夕夜,到了,过了,姗姗而来,又疾驰而去。

“天地风霜尽,乾坤气象和; 历添新岁月,春满旧山河。梅柳芳容?樱?审蚶咸?啵屠苏成醉饮,欢笑白云窝。”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瞳瞳日,总把新桃换旧符。”

“迈街相约看花市,却倚骑楼似画廊; 束立盆栽成列队,草株木本斗芬芳。通宵灯火人如织,一派歌声喜欲狂,正是今年风景美,千红万紫报春光。”

“一年滴尽莲花漏,碧井屠苏沉冻酒。晓寒料峭尚欺人,春态苗条先到柳。佳人重劝千长寿,柏叶椒花芬翠袖。醉乡深处少相知,只与东君偏故旧。”

我喜欢的一支歌作文600字15

罗文杰在我们班上基本上是最爱学习的同学,他有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胖胖的身材,还戴着黑镜框镶边的眼镜,那充满知识的大脑真是无人能比。

没有谁天生就优秀的,我发现罗文杰特别爱学习,在课堂上和别的同学与众不同。记得有一次,阳光明媚,小鸟“叽叽“地叫着,像唱歌似的。我们坐教室上,上着第一节语文课,不少同学没做课前准备,还有的交头接耳讲话,可罗文杰桌面整齐地放着语文书和课堂笔记本,手平平地放在桌子上,腰板挺得直直的,表情十分严肃,像要打一场硬仗一样。

孟老师说:“这节课你们要听写词语,请你们快点记词!100分可以拿一颗星。”

接下,我们都在很努力地背,有的是一句一句地背,有的是没有规律地背,教室里热闹得像个集市,而罗文杰微微闭上眼睛,静静地读着记着。没过多久,孟老师就说:“同学们把语文书合上,准备听写,老师只会给你们五分钟时间听写。”在这五分钟里,我看见了他的努力,看见了他的认真,看见他的一笔一划,心里默念着:“真不愧是学习品质好的学生,难怪他的成绩总是名列前茅!”

在五分钟的时间里,我也学着罗文杰的专心和认真,五分钟到了,就互相批改,我发现我全对,真是大吃一惊,发现和以前的听写一点都不同,以前都错很多字的,正激动呢,瞥眼看看罗文杰,他也是100分,但他只是微笑了一下。

孟老师接着布置下面的练习,教室里又开始出现“嗡嗡嗡”的讲话声,可罗文杰在我们说话时,已经低头认真做作业,而且,他在我们不注意的时候,已经做完了最后的一大半的作业,左手挨放纸上,字写得工工整整,连老师都赞不绝口。

我的同学罗文杰就是这样,总能认真对待该做的每一件事,不愧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我喜欢的一支歌作文600字16

同学,一个既亲切又温暖的代名词,而感情最深的就是初中同学,在初中同学中,如果问我最信赖的是谁,那就是李玥了。

小个子,小眼睛,大眼镜,短头发,最大的特点就是不爱说话,当然只是在课堂上。她的性子温和,为人善良,与他人相处也都很融洽。

在初一的时候,我和她经常是前后桌,我们俩也常常在一起拌嘴,还相互起了外号,她叫我张无多,我叫她李狗玥,但有趣的是,到现在我也不明白这些外号的意思。

班级里,她是最友善的,从来不会发生她和某某某吵架了或是绝交了。在上课时,她认真听课,从不溜号,但是却很少主动回答老师的提问,除非是老师点到她名字。她就像一个乖宝宝,我们的班主任也是很喜欢这个学生,因为老师怎么说,她就怎么做,所以教是既省心,又省力,渐渐地成绩也有了很大的提升。在下课时却是另一个样,她的表现就让我大跌眼镜,才了解到她也有这样的一面,原来她也会疯,也会闹。

不过,最让我钦佩的是她写的那一手好字。她是我们班写字最好看的同学,就连班主任李老师也是常常夸奖她,即便我是学写字的,也没能超越她。

她不仅字写得好,作文方面也很厉害,她写的作文也是总被老师夸奖的,心里也不禁暗暗想:同样是写作文,怎么差距就那么大?呕心沥血写了半天的作文才可能同她比上一比,想到这里,心里也不是滋味,有些嫉妒,但更多的是佩服。

培根曾经说过:“友谊对人生的重要性一时难以言尽,我曾经提供过一条规则——当一个人在自己的角色演不好的情况下,如果他平生没有任何可以信赖的朋友,那么我只能很无奈的说他的结局只有失败!”

所以,若要问我最值得信任的朋友是谁,那么我一定会说是我的初中同学——那个性子温和,为人善良的同学——李玥。

我喜欢的一支歌作文600字17

我有一位性格活泼开朗、待人真诚的同学,我可喜欢他了。

他,胖嘟嘟的脸红扑扑的,活像一个红彤彤的大苹果,鼻梁上架着一副银丝边的眼镜,一看就很有学问的样子。他还会“肚皮神功”呢!到了夏天,每当他穿上那件有机器猫图案的短袖时,就会在同学们面前大展身手,圆溜溜地肚皮一鼓一瘪的好似一个气球一会儿大一会儿小,而那只趴在他肚皮上的可爱的机器猫好像活生生出现在你面前,跟你招手一样,惹得大家哈哈大笑。

在我的眼中,他是个既调皮又可爱的人。有一次上完体育课回到教室,我发现桌子上的本子变了样子,封面上多了几个修正贴,并且我写的字上沾上了水,还有几条弯弯曲曲的线条,我生气的在教室里问道:“谁动了我的作业本了?”可没有人回答,正在这时我发现他在偷笑,就过去质问他,他却哈哈大笑:“就是我!”我一听是他搞得恶作剧,就再也不想理他了。可是到了下午,他又向我道歉,我看他态度很诚恳,所以,我就原谅他了。

他还一个是认真负责的人呢!每天早上、中午都会按时给我们开教室门,听他说有时候宁愿饿着肚子也要早早的给我们开门,坚决不让同学们到时间进不了教室。同时,他还是教师的小助手,每天督促我们认真读早读、遵守纪律,想想我们班能获得“文明班级”的光荣称号,他功不可没。

他还个是调节矛盾的小高手呢!一次,他听到有位女同学伤心地哭了,便走上前去了解情况,把惹祸的那位男同学训斥了一顿:“赶紧道歉,有什么不能好好说吗?欺负女生就不是真正的男子汉!”理亏的男同学无言以对,只好赶紧道歉,然后他又去哄哭鼻子的女同学,直到她不哭为止。

同学们,你看了这些是否已经猜到了他是谁呢?没错,他就是我的班长——任子航。这样一位性格活泼、待人真诚同学,你们喜欢他吗?

我喜欢的一支歌作文600字18

我最喜欢的一首歌每当广播里传来“雪霁天晴朗,腊梅处处香,骑驴把桥过,铃儿响叮当......”这样的歌声时,我就会自然而然地跟着哼起“响叮当,响叮当,响叮当,响叮当......”因为这首歌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歌,这首歌在我听来,不但音色优美,节奏轻快,而且在唱起时总能使人联想到美好的意境---这首歌就是《踏雪寻梅》。

小时候,母亲很喜欢这首歌,所以总是唱给我听。

于是,这首歌从那时起就开始伴随着我。

记得那时,我曾问过母亲:“您为什么会喜欢这首歌呢?”母亲只是笑笑说:“我只是爱上这首歌的意境罢了。

”那这首歌的意境又是怎样的呢?“在我不停的追问下,母亲说:”在一个下着雪的晴朗天气里,梅花悄悄地绽放,四周弥漫着梅花的香气,有一个读书人骑着一头毛驴过桥,那吊在驴脖子上的铃铛就当当作响,那人伸手摘下了一支梅花,将它们放在玻璃瓶子里供养,梅花在书桌上伴随着他读书、弹琴、度过一天又一天的时光......“想起母亲所说的,我又再一次地想起那场景,慢慢地,我也喜欢上这样的意境,四周开满梅花,生活祥和安定,没有吵闹、没有纷争,有的只是清脆的 *** 与淡淡的泌人心肺的花香......小时候还曾经有过疑问”为什么冬天会有花开?“慢慢地,由于年龄的增长,知识的增加,我懂得了因为梅花不畏严寒,有着顽强的生命力,为人们传递春天就要来临的讯息。

这不就是做人的道理吗?于是,这也成为我喜欢这首歌的原因。

但我更喜欢的是那清脆悦耳的 *** ,响叮当,响叮当.....载着我那美好的憧憬走向远方......雪霁天晴朗,腊梅处处香 ,骑驴把桥过,铃儿响叮铛 ,响叮铛, 响叮铛 , 响叮铛, 响叮铛......

我喜欢的一支歌作文600字19

音韵之美,亦如笔韵之美,味蕾之享受,亦如笔味之怡人。

忆古时,昏黄的烛光下,奋笔疾书的他,怀着满腔的热血,写下千古名句“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也许,此时他手中的董狐笔,被赋予了它无限的灵感,与手握着它的人一样的味道。是啊,文天祥的一生从第一次的做官开始,就为南宋统治鞠躬尽瘁,,可是现在,他难能做亡国奴,宁死不屈的爱国主义精神挥笔即成,创造出旧时代的英雄新面貌。文天祥手中的笔,亦是苦涩又是无奈的。心中的泪,早已与笔融为一体,韧利而不甘。

此时,每每这儿,总会联想起文天祥过零丁洋的悲愤,他领兵的失败,使得南宋统治逐渐衰弱。

遥想长征那时,红军不畏艰苦,奋勇拼搏,翻越逶迤五岭,巧渡金沙江,飞夺泸定桥,为了祖国秀丽江山,想象着人民经过解放后的自由舒逸,此时的革命领导人^v^正气凛然,一气呵成写下“怅寥廓,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v^的磅礴正气,鼓舞着身边每一个革命爱国将士,包括他手中挥舞着的笔,写出的亦是刚劲有力的,每一句诗都寄托着^v^对早日中国解放的期盼,此时的笔,是自豪的,充满着热血。

每一次的大气挥笔,没有笔尖的纤细柔弱,而是一次次的刚劲,造就了^v^一生的辉煌。

看今朝。考试亦是每一位学生成长生涯中必不可少的,学生们都会认真对待,却不轻易下笔,每一次的题目的深奥足以让每一个人都静静的思考,这时的我,不如往常的粗心,而是仔细观察着每一道题的规律,随即又欢快的写上去。此时的笔,多了一份成熟和期待,似清晨甘甜的露珠,晶莹的淡雅。

笔的味道,高深莫测。年少时,你是一支铅笔,不停的犯错误,亦不停的用橡皮去擦,有大把时间被挥霍,却不知后果。那时候的我们,是天真的,浸泡在甜蜜里;步入中年时的你是一支钢笔,犯错误的频率变少了,多了一份成熟和稳重,因为这时候的错误,也许会用一辈子的时间来改正,那是的味道,已有酸涩。年老时你是一支毛笔,柔软,沉甸甸的,不经风吹雨打,也发如雪。

笔之味,姓人名生···

我喜欢的一支歌作文600字20

的一生不可能总是那样的一帆风顺,在成长的道路上总会有那么些困难会时时地缠绕着你,让你非常烦恼;也总有那么几块巨大的绊脚石阻碍着你,让你无法前进。

可是在这时,我们无论如何不能认输,不能向命运低头,不能放弃自己的梦想与追求。

我们要知难而上,勇敢地去面对这一切。

也许,成功就在你的面前,触手可及。

有这样一个人,她只是一个平凡的大学生,4岁时候的一场车祸让她下身留下残疾,左腿肌肉严重萎缩并脚掌内扣,走起路来摇摇晃晃。

但她却没有绝望,她没有选择放弃,在她和家人的共同努力下,她开始像正常人一样,展开了自己美好的新生活。

基于自己在投掷项目上的运动天赋,她参加了标枪、铅球、铁饼三个项目的训练。

也许就是因为她的执着与坚强,才使得她一步步走向成功的巅峰。

在付出了比别人更多的汗水和泪水之后,终于她战胜了命运,以优异的成绩进入了国家队,展开了自己的奥运生涯,并坚持不懈,就算手肘骨折也没放弃。

之后,她多次获得标枪和铁饼的冠军,并保持着由她创下的辉煌的世界纪录,给我们谱写了一首永不放弃的歌曲。

而今她的名字早已家喻户晓――姚娟。

她的拼搏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学习。

只有暴雨之后的彩虹才最绚丽,只有狂风过后的阳光才最温暖,只有泪水流过之后的笑容才最灿烂,最美丽。

成功就是那一束无比灿烂的阳光,风雨是每个人成功之前都必须经历的挫折与困难。

“阳光总在风雨后,乌云上有晴空,珍惜所有的感动,每一份希望在你手中……”耳畔轻轻响起。

我喜欢的一支歌作文600字21

黄博扬,是我的同学,更是我的好“哥儿们”。

一天,我、黄博扬和院子里几个小伙伴聚到一起,南湖公园假山旁边的树上有果子,摘了下来作为武器来场“官贼大战”。大伙儿立即响应。爬上树,大家有说有笑,口袋、裤兜里都装得鼓鼓的。溜下树来,我们围在一块,互相炫耀自己的充足“装备”。“有狗!”不知是谁大叫一声。

我扭头一看,不远处,一只大狼狗虎视眈眈对着我们这些“不速之客”。它又高又壮,一身毛油黑发亮。哼!一声不吭,好阴险的家伙呀!三十六计走为上,大家不约而同,撒开脚丫子拼命逃窜,野果散了一地。我块头儿大,气喘吁吁地落在了最后头。狼狗越来越近,我几乎能听到它鼻子里发出的“咻咻”气息。眼看要落入“狼口”,我吓得魂飞魄散,腿一软,干脆停了下来,心一横,眼一闭……“嗷——嗷——”,耳边传来狼狗痛苦的叫声,难道有哪位世外高人,使出了什么独门暗器,击中了狼狗?我睁眼一看,几颗石子正中狼狗的脑门。

啊!是我的好哥儿们黄博扬。他一边大喊:“恐龙(本人外号),快逃!”一边继续与狼狗展开搏斗,像吃了颗定心丸,我一下子冷静下来,“跑?那太不够哥儿们义气了吧!那种不仁不义的小人,我才不耻于做呢!”捡起小石块,我奋起自卫。我俩同时向狼狗发动了猛攻,一阵“枪林弹雨”,狼狗招架不住,慢慢地,慢慢地往后退,忽然,转个身,夹着尾巴逃进了林子。“哈哈哈……”小路上响起了我们胜利的欢笑声。

黄博扬,真是我的“好哥们”,不过,也是我学习暗暗较劲的对手。

我喜欢的一支歌作文600字22

我的同学没有像青春电视剧里面男主角的英勇帅气,也没有女主角的娇小可爱,即使如此我仍然喜欢我的同学们,因为他们是如此的可爱,我和他们的故事是我的整个青春。

也许是穿同样地衣服,也许是即将分离的痛苦,居然会怀念哪些怎经觉得一塌糊涂的时光,回头来看会觉得美好。现在真想和他们一起穿校服到婚纱,再到最后一起离开吧。现在想起一件事,我们怎经也会这样义无反顾的去做一件事。

和我关系最好的同学是罗锐,我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而他呢是和他的小叔一起来读书的,他的小叔是中学的老师。在乡村小学读,没有见过什么世面,但是好奇心却是无法填满的黑洞,面对他就像一本故事书,每次会意犹未定。他从生存到城市,脸蛋特别的白,穿着也很干净,给人很清秀干净的感觉。但是他从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不懂,反而显得平易近人,很快我们就成了无话不的好伙伴了。

可是最后我们建立深厚的革命友谊,也是经历过一番大事的。小年纪总是喜欢冲动,一言不合就会动手就干,小时候总是因为打架会被家长教训,不过还好的是都不会闹出什么大事。故事就是这么开始了,我们在一起玩,然后在我们班有一个人和我们关系不好,在不经意之间的摩擦,产生了矛盾。起初没什么事情,可是在不断的争吵之中,矛盾升级了。最后越演越烈,如果不是他最后出手相助,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最终因为他的帮助解决这件事。我从心里感谢他,因为他乐于助人的品质,所以我和他成为了好朋友。

同学之间,不需要姣好的面容,只需要用心去面对他们,珍惜感情,就可以很好的生存下去。

我喜欢的一支歌作文600字23

窗外的樟树,像病了似的,叶子挂着层灰土在枝上打着卷,枝条一动也懒得动,无精打采地低垂着。

整个教室像烧透的砖窑,弥漫着闷热的气氛,使人喘不过气来。昏昏欲睡的同学们都强打起精神来听课。一个胖得可爱的男生趴在他那乱糟糟的课桌上,用下巴抵住桌面,翘着二郎腿,课桌下露出的一条大腿甚是显眼,两只手却在课桌里捣鼓着什么玩意儿。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这与众不同的坐姿成了我们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老师眉头紧锁,时不时地看他几眼,他却毫不知情,仍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老师对此十分反感。

他只是我们班的一位普通同学,是我在班级里认识的第一个男同学。他是我们班的“重量级人物”。虎头虎脑的他有着黝黑的皮肤和酷似图图的大耳朵。他四肢粗短,看起来浑身是劲,可让他多跑两步准得气喘吁吁。老师曾不止一次地告诫他:“你该去减肥了!”他有一手独特的“宇轩体”,所有老师谈起他的字便只有摇头的份儿了:他的字真的非常糟糕,简直不堪入目!那字,大小不一,形态各异,歪歪斜斜。那字时而有了磁性似的,紧紧粘在一起;时而又活生生地把它们劈成两半。在格子里的字也会无缘无故地飞到外面去。不过经过一年的苦练,他的字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那“小胖子”还是有自己的优点的!他与人为善、助人为乐。

一次,他的同桌要重新默写,他耐心地为她默写,如此喜欢睡觉的他牺牲了一个宝贵的中午却没有丝毫怨言。他的人缘很好,刚开学不久便和前桌的同学打成了一片,两人无话不说。一次,前桌不小心摔了一跤,同学们哄堂大笑,他尴尬极了。只有“小胖子”用关切的眼神望着他,并把它扶了起来,小心地问:“你没事儿吧?”这样一个听课姿势独特,字写得很糟但又乐于助人的“小胖子”,他就是我的同学。

希望他努力改掉坏毛病,让大家都看到他的闪光点!

我喜欢的一支歌作文600字24

说起同学,恐怕大家再熟悉不过了吧?从幼儿园到现在的同学数不胜数。但是,我要讲述的这个人,是我的初中同学兼好友——小佳。

和她相处,见到最多的就是她的笑容。像冬日的阳光一般温暖,心里的阴霾随之消散,心情也愉快起来。她的笑分很多种,有快乐的笑,羞涩的笑,感动的笑,喜悦的笑。千千万万种笑,仿佛千千万万朵花,开在每个人的心上。无论你的心情是好是坏,无论你在做什么事情,偶尔抬头望向她,便觉得一切都是美好的。看见她的笑,自己的嘴角也不禁弯弯上扬起来。

小佳也很善良。遇到路边乞讨的老人会毫不犹豫的给他们钱,看完一部感人的影片会止不住的流泪。她是个直性子,有话直说,从不隐瞒别人。但却不大大咧咧,她很会顾忌别人的感受,替别人着想。如果自己的朋友被欺负,她是第一个站出来的。可也因为这个脾气,班上许多同学看不惯她,甚至一些男生一见到小佳就骂骂咧咧,说出一些没有素养的话。我想他们一定是不了解小佳,没有见过小佳这柔软善良的一面吧。其实许多东西是不需要让别人知道的,只要问心无愧,便足矣。

关于小佳的特点,说也说不完。我很感谢她,感谢她的帮助,感谢她的包容,感谢她的不离不弃。她的微笑曾给我许多勇气和鼓舞。对那些不喜欢她的同学们,我只想说,其实每个人都有不足的地方,并非每个人做的事,说的话都是你想要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与脾气,正是因为不同,所以才要互相理解和包容啊!喜欢也好,不喜欢也罢,都请不要以此来针对小佳,或针对别人,好吗?因为,我曾经感同身受,这种被别人讨厌的滋味。

世界上有八十亿人,能够相遇真的很不易。这就是我的同学小佳,很高兴认识你。

我喜欢的一支歌作文600字25

走进我们班,你会有一股回家的感觉,这里的一张张面孔是如此亲切。这个班没有一个完美的人,却有一个个心地善良的人。告诉你,这可是一个卧虎藏龙之地。就说说我们的语文课代表杨仲瑶吧,她处处以身作则,优秀至极,看她的字可真是一种享受;我们班的学习委员杨雪,门门功课名列前茅,她的作文更是佳作,绝对会让读者犹如置身梦境……

在这里,我不得不提一下我们的学习委员——杨雪。

我和杨雪是好朋友,所以,她经常会给我看她的作文,每次看,我都会看得如醉如痴,仿佛自己就置身其间。读到悲伤的那一段时,我不由自主地会兴高采烈……

读完后,放下作文,我会连连夸赞这篇作文写得多好多好,但也会给她提一些意见:“你的错别字太多,还可以写一些心理感受……”她每次都听得非常认真,我说完了,她还在听,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还问我:“还有没有其他的建议啊?有的话,就快点告诉我呀!我可要把我的作文水皮昂在提高提高呀!”我被她摇呀摇,摇呀摇,摇得头都晕了。我便对她说:“你别急呀!再急可把我的头摇成波浪鼓了。我被摇晕了,还怎么告诉你呀?”她听后,马上便不要了。后来,我把建议都告诉了她,她听完,就认认真真地去修改。她改得可认真啦!一会儿吧一个自然段划掉,重新写一段;一会儿有个来问我之前的建议;一会儿……

终于,她改完了,便兴高采烈地拿过来给我看。我看完后,便傻眼了:“这作文,简直比那些大作家的作文还好呀!”她听了,高兴极了,但还不忘去修改。于是,我便逗她:”可别越改越糟糕呀!“这下,她可怕了,赶紧回房间认认真真地修改。

这就是她,虽说已经那么优秀,但还是奋发图强,永远也不会让别人超过她。

我喜欢的一支歌作文600字26

我的同学王杰妮,有一头乌黑油亮的长发,天天都绑着两个小辫子,走路的时候,两个小辫子一甩一甩的她的眼睛大大的,眼睫毛长长的,说话的时候眼睛一眨一眨的,就像那天上一闪一闪的星星。她是班级里的“图书管理员”。自从老师交给她这项任务之后,她就像换了一个人似的,不再与我们嘻嘻哈哈,而是每天都认真仔细地“打理”着图书角,是个称职的小管理员。

记得有一天,班里很多同学都没有带课外书,闹“书荒”了,纷纷向她借阅。我的好朋友童灏挑中一本心爱的书找到王杰妮,说:“王杰妮,我要借这本。”王杰妮二话没说,拿出登记簿,一丝不苟地写上:童灏,借了一本《巨人国》。童灏等王杰妮登记完,便欢天喜地地抱著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王杰妮刚准备出去玩,陆瑞杰跑过来,说要借一本《三国演义》。王杰妮并没有因此感到厌烦,反而朝他笑笑,一边接过书一边拿起笔认真地登记起来。几个玩伴在教室外见王杰妮好久还没有出去,又纷纷跑回来喊:“喂!王杰妮,别登记了,我们还玩不玩啊?”“就是,下课就这么点时间,快点!”陆瑞杰见她们你一言我一语地“埋怨”起来,说:“算啦!算啦!王杰妮,你先去玩吧,我下回再借。”王杰妮摆摆手说:“没事,没事,别听她们的,如果每个人都这样想,那我这个管理员不就没用了吗?再说,老师让我当她的小助手,我高兴还来不及呢!”说完,又埋头记录起来。写好后,她正要离开,不经意瞥见图书角的书倒了,便又快步向前,把书扶正,并摆放整齐,确认没事后,才放心地离去。

别看王杰妮平时和同学一起嬉戏、打闹,没有一点“正经”样。可是老师交给她的任务,却能做得近乎完美。这是一般同学很难做到的,而她对职务的认真负责,也让我对她刮目相看。交这样的朋友,真好!

我喜欢的一支歌作文600字27

我们班有一位小书迷,他性格十分温和,不管是谁,不管你的脾气如何暴躁,都能和他无忧无虑,快乐无比地玩到一块儿。他身材瘦削,有一张粉嘟嘟的脸蛋,加上他那水灵灵的大眼睛,让他可爱无比。

他是一个小书迷,记得有一次周末,我约他到小区广场一起玩游戏,可是,我一直在广场等,等了半天也没见他的影子。我实在等得不耐烦了,于是狂奔到了他家,果然不出我所料,他正在家里津津有味地看书呢,原来他看得入了迷,都忘了我们的约定,算了,我不怪他!谁叫他是小书迷呢!他趁机参观了他的书柜,哇,各种类型的书看得我眼花缭乱,漫画书的影子基本没有,课外知识的书居多。我在他面前做了好多个鬼脸,讲了无数个笑话,摆了数不清的搞笑动作,但他却仍然在津津有味地看书。我想:“反正他不可能看几个小时的,干脆就在这里等。”于是我在他家玩了又玩,不知不觉我困了,慢慢进入了梦乡,等我醒来,发现天色渐渐暗了,可他还在津津有味地看书,这种废寝忘食的境界,是我所不能及的,我感到无比惭愧。

俗话说“每个人都不十全十美的。”小书迷也是有缺点的哦,他有个奇怪的缺点,就是“电脑迷”,记得有一次,我在他家里玩,他突然对我说:“高博文,你过来一下。”我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却还是跟他去了。只见他手伸到沙发底下,拿出一台电脑,迅速打开玩了起来,直到他妈妈回来了他才不情愿得放下电脑。哈哈,原来小书迷还有不一样的一面啊!

我想你应该知道他是谁了吧!他就是我的同学——杨乐添,你想认识他吗?

我喜欢的一支歌作文600字28

“党啊,党啊,

我亲爱的妈妈,

你用那甘甜的乳汁把我喂养大

……”

这是我最爱唱的一支歌。

记得那年我刚满11岁,一个朔风凛冽的冬日。妈妈离开了我,也离开了多病的爸爸。妈妈是被病魔夺走的。亲人的离散,几万元的债务,一下把一个温馨的家掷入黑沉沉的*窟。

我不得不辍学了,成了家里的“顶梁柱”。每天早晨,星星还在眨眼哩,我便背起小背篓奔向那个小山冈,砍柴、拔菜,忙于生计。当我蹈珊地归来时,昔日的小伙伴们正三五成群地去上学。做好早饭,又忙着给爸爸喂*,尔后便扛起比我高一截的锄把向责任田走去……

那些日子,我似乎周身麻木了,没有了眼泪,没有了悲伤,默默地承受着日月的煎熬。

那年正月初九(终生难忘!),大清早喜鹊就登枝,天特晴朗,特好。村支书赵伯伯来了。他春风满面,一把拉住我的双手,说:“孩子,有救了!党的‘希望工程’专门救助贫困失学的孩子来了。你明天就可去上学,你爸由村里负责照顾。”

我当时一下僧了。我确信是在梦中,可这一切又都是实实在在的呀。病榻上的爸爸一个激灵翻下炕来跪伏在地上抱住村支书的双腿泣不成声……

“党呵,党呵,……”

这支我刚上学时就学会的歌,一下澎湃在我的肺腑,要奔腾!要飞泻!那一刻,我看山,山更青:看水,水更绿。仿佛一时间整个世界都变得明艳、妩媚,都在与我应和着。

光*在再。我初中毕业了,如今正坐在升学的考场上书写着答卷,书写着一张人生的答卷。“党呵,我亲爱的妈妈”,这支歌从我的心底飞出,在我的心灵里永驻。生命不止,歌声不歇。

我喜欢的一支歌作文600字29

繁嫩的叶、南飞的禽,就在那年初春之时,你走了,如同不堪一击的嫩草。我的好朋友、好同学————陈梦涵。

回忆起往事,心中不禁难过。你长得很漂亮,一双水灵灵的眼睛,炯炯有神;你那樱桃小嘴能说会道;皮肤雪白雪白,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神似白雪公主。有谁见了会不喜欢呢?

你不仅漂亮,还有着一颗乐于助人的心。二年级时,你的成绩特别好,但一点也不骄傲。有一次,我们做数学的作业时,你照样不到几分钟就写完了,你开始环视四周,突然,你发现小奥同学正不知如何下笔,你快速地跑到他的身边,小声仔细地辅导他。题终于会了,小奥满怀感激地说了一声:谢谢!你很有礼貌地还了一句,并自豪地笑了。事后,我们问你:“小奥成绩那么差,你为什么还要教他?”“嘻嘻,助人为乐嘛,班级的总分还能上去,这难道不好吗?”我们豁然开朗,都开始学习你,整个班级都沉浸在助人为乐的氛围中。

我也佩服你的乐观心态。三年级,是我们同学的最后一年,期末考试过后,你便要随着父母去贵州,所以那一天,班上所有人都珍惜着一分一秒。考完试,我们更伤心了,甚至有几个女生哭了,其中也有我。男生虽然看上去不在乎,可从言语中可以看出也是那么的不舍。可你却丝毫不在意,笑脸仍挂在嘴角,还安慰着:“别难过啦!虽然以后看不见大家,但我们友谊永存,与其在这儿哭,还不如抓紧时间多看彼此几眼呢!再说,有缘再见嘛!”听了你的话,大家都敞开心扉,陆续与你告别。

繁嫩的叶、南飞的禽,就在那年初春之时,你走了,如同不堪一击的嫩草……

我喜欢的一支歌作文600字30

从小学到初中,从六岁到十二岁,身边的小伙伴们从不认识到彼此熟悉,时光让我结识了一个好朋友一—纪大妞。我和纪大妞一起上学,一起放学,在同一个班还是前后桌。从四年级她转到我们班开始,我俩就在一起玩,现在八年级了,五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第一次见到她,齐耳的头发柔顺的趴在头上,白色的短袖,蓝色的牛仔裤,脚上一双白色运动鞋,浑身散发出清新的气息。她好像乘着风来到我身边,手拍在我的肩上说:“嘿,同学,你以前三年二的吧,你来我们班送作业的时候见过你!”她用那双明亮清澈的眼睛看着我,一笑就露出洁白的牙齿。四年级她转到我们班,我们开始彼此了解成了好朋友。

别看她长得文文静静像个小淑女,其实就是个爱玩爱闹的“女疯子”。那年盛夏,雨天频多,路边就时不时出现一两只青蛙,我是最怕青蛙的了,一想到它们绿油油的身子,我就起鸡皮疙瘩,心里恶心得不得了,可纪大妞却爱拿这个吓唬我,有一次我正在系鞋带,她手突然伸到我面前大喊了一声:“有大蛤蟆!”“啊——快拿走,别恶心我!”我连忙向后退几步捂着嘴,再定睛一瞧纪大妞的手上哪有青蛙,只有一块石子,纪大妞在旁边笑得前仰后合,咧着嘴捂着肚子说:“哎呀我去,笑死我了,你胆真小!”

纪大妞有个小癖好,纠结的时候爱用笔戳脸,她有一次没考好,着急的问我:“怎么办?怎么办?我没考好我妈会不会揍我,老师会不会找我谈话,回家怎么交代啊?”我就安慰她说:“没事,下次努力考好就行了啊。”而这时,她就会露出开心的笑容。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我和纪大妞的友谊会天长地久!

我喜欢的一支歌作文600字31

记得从小学一年级的第一节课开始,他就在班上调皮捣蛋,时不时闹出一个大笑话,引得大家哄堂大笑。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爸爸妈妈牵着我的手带我来到这所陌生的校园,幼小的我不禁紧张起来,手里渐渐冒出了汗。

老师把我带进了班级,坐在座位上,望着窗外的爸爸妈妈渐渐远去,我的心“怦怦”直跳,豆大的泪水从脸颊滑落,又急忙被我擦干,思念着的我还不敢发出声来。

同学们都纷纷到齐了,坐在位置上交头接耳,只有他——黄邦臣,一个人趴在窗上,不知他在望着什么。

上课了,所有人都回到了座位上,只有他还站在窗边,仿佛一切都与他没有任何关系。“大家都回到座位上吧!咦,你怎么不回去坐呢?”老师走到他后面,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道。

只见他皱了皱眉头;“我不要,别理我,没看见我正看风景吗?”说着,他又把头扭向窗户外面。

看着他的表情,动作,全班人都笑了,老师也笑了。“这样,现在是课堂,你先回去,下课了再看好吗?”他这才回到了座位。

他坐到我旁边,看着他黑溜溜的脸,嘴巴嘟起来,双手来回荡来荡去,我伤心的心情也似乎好了许多。

在印象中,他很顽皮,还会时不时跑过来打你一下,可那一件事,却让他在我的心中的地位提高了许多。

那一次,在体育课上,湿漉漉的地面让我不小心滑倒了,没想到,他一看见就立马跑过来,小心翼翼地把我一步一步地扶向厕所。

他把我的脚抬到洗手池上,打开水龙头,一点一点地清洗着我的伤口。

“啊!轻点,很痛的!”“嗯我小心点就是了。”他认真的眼神永远铭刻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看着他,仿佛一切都不疼了。

虽然六年的小学时光早就结束了,让我永远记住的,是:在小学时代,有一个顽皮而细心的同学,他的名字叫做黄邦臣,绰号叫做“捣蛋”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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