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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梦想的励志作文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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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12-19 15:38:0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关于梦想的励志作文汇总

  文一:笑看花开云舒

  喜欢在心情不好的时候出去走走。

  夜幕下的小城,在万家灯火的映衬下,有种朦朦胧胧的美。我一个人,随心所欲地穿梭在大街小巷。并肩而坐的小情侣们手拉着手,在湖边悄悄地咬耳朵;还有三五成群的少男少女们,打打闹闹地嬉戏着,插科打诨地开着玩笑;而夜市里那些大叔们则吃着羊肉串喝着啤酒,兴趣勃勃地谈论着国家大事。最美不过如此。这样凡夫俗子的市井场景,总让我心生慰藉。

  每每于此,我所有的烦心事都烟消云散,好似连自己的心都豁然清净。原来,这世界由大多数明媚和极少数阴暗织成的,我们不能因为一片阴翳,而指着天空说没有太阳。

  在海边的时候,突然想起书上说,喜欢大海的人都是孤独的。我不确定自己是不是这样,只是觉得大海就像情人一样,我们站着,不说话,就十分美好。这世间有太多的烦恼要忘,我们每个人怀着不同的目的来到海边,不过是借着看海的名义行事罢了。

  有的时候,我会问自己:自己这么做究竟为了什么,究竟是对是错?我不知道。抑或我不想知道。谁也不是一夜之间成长成现在这个样子,我始终相信,每个人、每件事都有他们存在的理由。也许人生本没有什么对与错,对有对的精彩,错有错的风景,走错路的孩子未必不是好孩子。

  我想,做什么事情都会有后果的,下定决心,就愿赌服输。就像张爱玲说的那样,年少轻狂的我们,从来不屑于做全都是对的事情。在年轻的时候,有勇气的时候,人应该有力量,揪着自己的头发把自己从泥地里拔起来。

  我不知道结果会是怎样,在学习方面,我一路倒霉到大。不过就算它错的太离谱,我也不想对得很乏味。我想像沈屾那样努力一回,即使最后我失败了,但那时我也可以像沈屾那样轻声地说:“我从来没有后悔过。”没有任何赌气的意味,安然从容。要心如莲花。

  在安静的岁月里,笑看花开花落,淡看云卷云舒。

  文二:没有哪个梦想会嫌弃你

  风起,卷着沙和叶,站在狂风深处的我看着自己与梦的交集,满是迷茫无措,不知怎样前行。

  我知道,现代社会迫使人都处于快节奏的生活之下,走一步看一步成了人们最大的共同点,偶尔,当突然有人问你的梦想是时候,第一反应是傻傻地愣住,梦想?我的梦想?

  有些人没有想过,有些人不敢面对自己因为不够自信所以觉得实力不够,当这个问题出现的时候很多人都会沉默,不然就只能够半开玩笑的聊着。

  还记得最初我想当一名教师,管吃管睡还可以给小朋友发小红花。长大了一点我想当一个医生,因为我觉得有很多仪器看起来十分有趣。然后我又想当一名律师,因为我觉得和别人争论并且赢了对方是一件舒服而愉快的事情。

  慢慢长大随着梦想的改变我有些迷茫有些无措,就像风中的砂砾,觉得自己很渺小,总随着世界的改变而改变。而没有一点意识和决定。

  也许是我自己也不了解自己,有时候静静的想着,我喜欢什么?但是回答不出来。所以我曾经告诉过自己,你,一定要有喜欢的东西并且持久的喜欢。

  我慢慢寻找,首先我知道自己喜欢的颜色是蓝色喜欢海洋的蓝色,喜欢的地方是希腊因为有人说,全世界的蓝白色都在那里,我喜欢的花是满天星即使它很平凡每次都是搭着其它花出现,但是在我心中它很美丽,而那些需要它搭配的花没了它却显的过于单调和俗气,而它不论单独还是陪衬都显的那般可爱。了解了自己,才能知道自己想要的要做的是什么。

  当我慢慢看清前路和自己的时候,我想要慢慢赚钱积累了钱想开一家文具店,因为每次一走进文具店,看见舒服的本子笔或者其它小物件都克制不住的想要拥有。

  我得文具店里应该都是纯色很素的本子、笔,各种形状各种颜色的便利贴……很多很多我喜欢的,来我店里的人也喜欢的。

  我得梦想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太过平凡,没有意义,可是当自己处于自己喜欢的事物下,只有你自己会懂,你是你最好的朋友,所有人轻视你时,还在。

  我知道不会只有我觉得自己太渺小,只是怎么想又是自己的看法,一千种人就有一千种想法看法。

  想走的方向想去的地方总会有不一样的前程,如果你也轻视了自己走错了路你一辈子也只有成为砂砾,而觉得自己不止这样,不要这样,就像在海中的砂砾经过刷洗会在贝壳中成为珍珠。

  有些人总想着命运不可能一直对你刁难,觉得度过了这一段度过了那一段就好了,而不会自己去疯狂的堵一场,他们是被现实消磨掉了勇气而只剩下懦弱的人,他们可能也曾意气风发,但中途放弃。

  生活中砂砾是大多数的人,不是太过于渺小的尘土就没有梦,只是被自己掩埋在了心底,轻轻吹开你梦上的灰,慢慢的拥住它,妥善收藏让它和你走在同一条路上。

  没有梦会嫌弃你只有你会恐惧梦,不要让负能量占据你得思绪。风落,障碍被清除,我借着风攀岩梦想接近它,默然微笑继续前行。

  文四:青年,请拾起双手

  深夜两点四十分,看到树先生发起的活动,于是老老实实从抽屉里寻出近一周未碰的纸笔——活动的内容只有四个字:手写汉字。

  一直到我发觉执笔的右手不太灵便的时候恍然明白树先生你的本意。你在呼吁人们重新寻找电子与质朴的平衡点。  这生活到处都是电。电灯电视电脑电扇电磁炉。大多数人已经不习惯用自己的双手去做一些精细的活计,比如绘画,比如雕刻,比如写字。相反的,人们更加熟悉的动作,是按下按键和启动按钮,似乎世界上只要有了按钮,一切都能解决。啪啦啪啦,一篇新文章横空出世;唰唰唰唰,一本新漫画就此诞生。方便得很。只是,将生活中的一切全部托付给机器与电力,这样真的好么?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们不如改造自己的身体:将骨头全部换成坚硬轻便的钛合金,内脏则换成以电为能源的精密仪器。这样我们便不需要血液,没有温度,不具备死亡的能力,不需要休眠,就可以以24/7的频率努力工作,为人类的经济发展进程做出永恒的贡献。

  有没有想过如果不能为人类提供更加舒心的生活环境,经济发展得顶尖厉害有什么用呢?世界上的一切物质的金钱价值,都由人类赋予,人类是人类社会的主宰者,而当人类成为时代的机器,成为人类自己的奴隶,难道还有什么由人类创造的东西的存在是有意义的么?这是我们自己给自己修建的华丽牢笼,但是我们不能被自己锁死在里面。

  我们需要改变这种状态。手写汉字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小活动,树先生只是站在同类的角度想为人类敲响警钟,至于如何从现状中脱离和如何增加灵魂里质朴的成分仍然是自己需要认真思考的事情,别人全部无法插手。

  我们需要改变,需要通过改变自我从而改变社会,不能忘记被忽略掉的东西往往平常且重要的道理,不能在自己建造的迷宫里迷失方向——我们应当是时代和机器的掌控者,而不是被奴役者。

  准备好了么青年?请拾起你的双手。

  文四:为最初的梦想努力

  时光对于我来说,是挺残酷的字眼。几乎就是在一眨眼之间,我从有志青年变成了人到中年。回想起自己上高中那会儿,最怀念的竟不是某个要好的同学,也不是什么“初恋情人”,而是自己那个最初的梦想。

  自打上小学,我就迷上了电影,被那个光影的世界深深吸引住了。那时,我就幻想着有一天能走上大银幕,在镜头前演绎着各种各样的人生。这个梦想我一直放在心上,一直带到了高三。

  高三那年冬天,尽管复习多么紧张,我还是一直挂念着我的那个电影梦。故我悄悄拿了家里几百块钱,买了张去北京的车票逃学参加艺考。我至今还记得,艺考那天考场外面黑压压一片,全是人,有考生、家长,也有来看热闹的,看看这一群里有几个以后能在人前显贵。我被挤在角落里,看着那一个个打扮得光鲜亮丽的考生,自己难免有些自卑。我一个从小县城来的孩子,没有什么特长,没有什么相貌,怎么跟人家比?结果早已不言而喻,我注定落榜了,心灰意冷的我只能默默回到我的那个小县城。好在家里人、老师都没太深说我。渐渐地,那个关于电影的梦想被大量的模拟考试和学习的压力冲淡了,最后以至于遗忘……

  转眼间,高考就那么结束了。在老师的建议下,我在填志愿时报的是省里一所本科大学里的汉语言文学专业。上大学后,我很少再看电影,因为那是最能触动我内心的东西。我也开始意识到,人最风华正茂的那几年不是在大学,而是在高中。因为那时我们离未来更远,那时的我们也最有梦想。而上了大学,就不得不为自己选择的专业“服役”了。更何况,有多少人大学那几年是浑浑噩噩熬过来的……

  而今我大学毕业,又回到我出生的那个地方,在我上过的那所高中里教语文。时光过得真快啊,看着我的学生奋笔疾书的样子,我又想起自己在几多年前也是在这奋斗过的——同时,也是在这失望过的。

  几天前,我班里一个女生羞答答的到我办公室来,告诉我她想学动漫,可家里不支持,问我她该怎么办。我想了许久,不单是在想她也是在想我自己。结果,我什么也没告诉她。因为我自己不也被这个问题折磨了这么多年吗?我的答案又在哪呢?  那天同学聚会,一起到歌厅唱歌。不知是谁点了首《老男孩》。那旋律一响,我就哭了。而且,我发现,哭的不止我一个,因为没实现最初的那个梦的人太多太多。许林的梦想是律师,现在却成了我的同行。还有小四,他曾经想经商,现在却只做了个小职员。“当初的梦想都实现了吗?……如今只剩下麻木的我没了当年的热血……”现实就是如此,徒留几声轻叹罢了。

  有时我偶尔还在想,假如我当年考上了现在会是什么样?或许会比现在过得好,或许会比现在过得糟。其实,这都没有什么意义了,总该是要放下的。至少,每当我回首往事时,我都还记得我最开始时的那个梦,以及追梦的那个我。

  亲爱的朋友,沧桑历尽之后,你还记得当初你的那个梦么?

  文五:做生活的勇者

  人生像条路,我们是路人,一直苦苦追寻着自己的生活,尽管我们未必清楚它的模样和路的去向。沿途的荒芜会让人偶尔感觉到寂寞乏味,但总会有些矢志不渝的人,他们要坐在生活的前排。理想就好像路边的野花,它兀自摇曳,却装点了路人的梦。

  他身处中国历史最明亮堂皇的顶峰,他生活在一个盛世中的乱世,在朦胧的光明与梦想中执拗的挣扎前行,想去到他生活的前排。

  他少年得志,一掷千金。心比天高又不是凌云豪气,他自比逍遥巨鹏“扶摇直上九万里”,又面对着往圣大笑“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他是天真的,也是质朴的,那是一种灵魂深处的白。他是那么的自命不凡,认为自己是匡国救世的能臣,却未曾想到衰败初现的王朝的腐臭已经弥漫。就是这么的自信,就是如此的坚定。他自比朱买臣,在以为得到赏识之际不禁“仰天大笑出门去”,又好像小孩子胜了比赛一样的自我肯定说“我辈岂是蓬蒿人”。

  当然,没有人会用蓬蒿来形容他,他是与生俱来的鹏。

  然而,上天在给了他一个“草醉吓蛮书”的炫耀后,一个接着一个的打击接踵而至,他知道了,那满朝文武只当他是精致华美的花瓶,他醉了,真的不想醒,也或者说他本就一生都未清醒。最终,高歌着“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被赐金放还,离开帝都长安。但他还不认输,他一直追求的生活的前排好像一直都在眼前。

  那是何等的潇洒,被人敬为“谪仙人”的他酒后只言“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而在一个默默无闻的酒翁坟前却泪如雨下,那还应酿老春的纪叟,没有了他作伴,就与谁人饮。

  他也一样深深地爱着自然,也许是偶尔品尝了天真的痛后,仅仅是与他“相看两不厌”的山水才能安慰他。又或者只有在梦里,那“虎鼓瑟希鸾回车,仙之人兮列如麻”的景象才能让他叹为观止,毕竟,当世实无出其右者。

  古龙为之折服,将笔下人物赐名轻侯,杜甫也为之折服,作诗云“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  他那么坚定与狂放,自信的追求着他生命的前排,受伤也从未退缩。有人说他老死乡里,有人说他无疾而终,而我更愿意他是那为了逐月而入水的蛟龙。

  是的,他是坐在生活前排的勇者,是中华文化的太白星,是出淤泥而不染的青莲。

  那是李唐盛世的李,那是白璧无瑕的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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