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疫情防控工作阶段性总结篇
市场监督管理局疫情防控工作阶段性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场监管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专职办公室,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层层传导压力。各副局长分环节负责,食药稽查队和相关基层所牵头,系统各单位科室抽调精干力量全力配合,分多个小组,对市场各个环节展开全覆盖排查和监督,确保大市场疫情防控工作有序、高效进行。全系统共在市场一线安排工作人员198人,各基层所分别负责各自辖区疫情防控工作,城区分5个片区,2个科室按行业监管,分别由7位领导包抓,层层划片包干,严格落实责任。
二、加强市场排查,严厉打击不法行为
加大市场检查力度,重点从蔬菜、粮油等生活必需品,抗病毒药品、疫情防护用品等入手,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要求市场主体明码标价、公开价格承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散布假消息欺诈消费等行为。
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非法活禽交易行为;跟踪打击线上交易不法行为。
及时制止大型餐饮和农村“红白喜事”餐饮服务单位,取消承办群体性聚餐活动。
加强投诉举报受理和转办,结合实际情况,准确定性,及时查处。加强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测,定时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不要盲目囤积。
行动以来,累计检查市场主体7784家,发放疫情防控相关告知书5000份,下达责令整改通知59份,督促整改商户29家。协调公安、发改、农业部门在指定关口入境生活必需品、药品、防护用品等货物共156次,数量超1000吨。劝退集体聚餐活动152次。配合相关部门管控体温异常人员3人。受理投诉举报66起,经核实立案2起,对2种高价售卖防护用品和商户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三、多措并举,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加强市场监测,安排工作人员全天候进驻市场、超市,随时掌握市场供应和消费情况,及时提示商家保证货架货物充足。要求各经营场所负责人积极组织货源,在保质量、保稳价的前提下保障市场供应。组织工作人员每日对市场公共区域进行定时消毒,督促市场主体开展进店顾客信息登记、体温测量、宣传佩戴口罩等工作。
要求所有药品经营商家,主动加强药品和医疗防护用品的购进,协调公安部门开通了绿色通道,保证药械防护用品进货渠道畅通。向药品经营户下发了《告知书》,要求全部公开价格和利润承诺,采取实名登记方式销售感冒药、退热药,并对顾客进行体温测量,登记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手机号、居住地址等。
小作坊环节,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开展监督,除馒头、豆腐、粉条、豆芽等常用食材生产作坊正常营业外,其他作坊全部停止营业,保留生产的作坊必须在指定场所营业。共检查小作坊256户次,责令整改12户,关停35户。指导馒头、豆腐、豆芽、粉条正常营业生产作坊24家,为小作坊协调供应原材料12吨,有效保障了全县群众日常食材的供应。
从2月7日起,按照县上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对县城所有经营门店实行了临时管制,在防疫期间一律暂停营业,只允许综合农贸市场和部分规模较大的超市、药品经营企业对外营业。所有餐饮店禁止营业。个别婴孕商铺可通过美团、飞毛腿等外卖公司无接触售卖部分商品。组织部分有条件的蔬菜、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在居民小区设立临时摊点,以方便群众。严格管理各个环节从业人员,每日进行晨检,部分售卖外卖的从业人员重新进行体检上岗,禁止商家随意接纳外来务工人员和不打招呼的返岗人员。及时监测市场消费环节发热顾客信息,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体温异常人员管控工作。
按照全县复工复产调度会安排,从2月23日起,分批、逐步恢复经营场所营业。经研究并报县联防办同意,从2月23日起,第一批包括农资类经营、日用百货等十多个行业恢复营业,其他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不紧密的行业暂缓营业。工作落实严格按照之前的区域划分分片推进,符合恢复条件的经营户领取申请表,完善信息,经社区(村组)同意后,报市场监管局各片区(辖区)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恢复营业。所有恢复营业的经营场所,必须严格按照“府市监发〔2023〕14号”文件中的“六个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安全恢复营业。同时加强排查,做到可以营业的门店安全营业,不能营业的门店决不开门。截止目前,已备案恢复营业经营户约1820家。
要求各镇基层所,按照当地政府安排,结合实际,参照县城的管理模式,对各镇辖区市场进行严格管控,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保证各镇经济平稳运行。
四、创新举措,安全高效防疫
防疫期间,加强营业场所进店顾客信息排查和收集,研究制作了经营场所专属二维码,进店顾客通过扫二维码的方式,完善相关信息,生成进店凭据,再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店购物,有效提高了进店顾客排查效率,避免了纸质登记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
在药品经营环节,及时推广“府谷智慧药店”APP,城区54家药店全部入驻平台上线运营,在对进店顾客进行体温排查的基础上,利用APP对发热顾客信息、购买感冒药退热药止咳药的顾客信息进行无接触式电子登记。截止目前,共排查登记购买疫情相关药品的顾客信息1128条、发热顾客信息1条,暂未发现可疑人员。APP电子登记有效解决了纸质登记耗时长、字迹潦草、信息不准确等问题,登记上报效率显著提高,信息全面、一目了然,也有效避免了使用一支笔登记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
五、严格督导检查、及时宣传提示
组建专门的疫情防控督查督办组,利用灵活的督查方式,认真开展督查检查和责任追究,对在监管工作中敷衍推诿,消极应付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提醒改正,制定了问责程序,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截止目前,共督查42次,出台督查整改报告13篇,整改落实各项问题33次。同时加强宣传报道,积极面向社会宣传创新举措,及时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保证各项便民措施及时让消费者知晓。共向中省市县媒体投稿16篇,发布消费提示5次,各项工作受到群众的广泛关注。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县市场监管局做了大量工作,涌现出了一批工作积极、认真负责、真抓实干的党员干部,他们从正月初二至今,一直坚守在市场疫情防控岗位,不怕苦、不怕累,无私奉献、兢兢业业,为我县疫情防控做出应有贡献。但受大的消费环境影响,工作中也面临一些问题,比如个别防护用品、豆腐等日常食材受用量、产量和进货渠道等因素限制,市场供应不足,虽然通过积极沟通、协调,多数基本能满足市场需要,但对群众的生产生活还是造成了一定影响,有个别环节疫情防控还存在安全隐患,这些问题亟待解决。
下一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问题为导向,按照全县疫情防控统一安排部署,加强市场监管,做好市场监测,合理管控市场营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积极落实复工复产有关会议精神,分批次、按行业、逐步恢复营业各类市场主体和经营场所,保障社会经济秩序平稳高效运转。
市场监督管理局疫情防控工作阶段性总结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多伦县市场监管局按照国家、自治区、盟委行署、锡盟市场监管局和县委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迅速行动、勇于担当、敢于作为,聚焦八项举措,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密部署落实
一是成立多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多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行动方案》和《多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二是1月27日,我局取消全系统干部职工春节期间放假模式,做好春节期间上班和值班工作,确保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同时组织相关股、所、队,在全县范围深入各类市场、商超、药店开展大检查。发挥部门职责,巩固和提升节前检查成果,对各商超和药店的红外线测温仪、N90口罩、橡胶手套、洗手液等防控物资进行检查,坚决打击哄抬物价违法行为;三是1月28日,我局及时组织一线执法人员30余人参加内蒙古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的全区市场监管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随后立即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对我局疫情防控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四是1月30日上午,在西城市场监管所组织召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西城市场监管所全体成员参加的工作部署会议,刘守峰局长传达了1月29日下午3:00召开的全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针对赵宏伟书记部署的七项重点工作和刘建军县长强调的四项具体任务进行了逐一安排落实,组织传达学习了《锡盟市场监管局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对多伦县市场监管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再部署再强调,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五是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于29日、30日深入东城、西城、滦源镇、南城及大北沟镇五个市场监管所,慰问一线执法人员,强调当前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的防控工作任务的重要性,要求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并做好自身防控工作。
二、持续加强餐饮市场监管
按照多伦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有关禁止办理且各类餐饮服务单位不得承揽和接待群体性聚餐活动要求,严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截至1月30日,检查餐饮服务单位37家,发放张贴《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警示》560份,未发现经营野生动物、野生动物非法广告和圈养宰杀活体动物行为。截至1月31日下午,全县所有餐饮单位已全部关闭。
三、持续加强药械质量监管
以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货台账、索证索票制度及销售疫情防控相关医疗用品、药品、消杀防护用品为重点,开展全覆盖检查。截至1月30日,共检查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药店33家,重点对口罩、体温计、84消毒液、连花清瘟胶囊等与疫情相关药械质量、价格进行了监督检查,未发现药械质量问题。同时,要求零售药店经营者继续执行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制度,引导发热病人及时就诊,继续执行销售发热药物登记制度。
四、持续加强价格监管
密切关注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商品、药品、医疗用品价格动态,重点关注涉及防护肺炎相关医疗用品、药品的舆情和价格动态,特别是口罩、消毒水、预防类药品价格,迅速查处各类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的违法行为。联合发改委对华联超市,如海超市,万汇源超市和金玛伦超市以及华佗药店,新宇大药房,佰汇药店四家药店中销售的粮油肉菜蛋奶等人民生活必需品以及口罩、消毒水等防疫防护用品供应和价格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截至1月30日,立案调查1起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乱涨价违法行为,并从严从重从快处罚,没收涉案防护用品(一次性口罩20个/包6包、一次性口罩50个/盒1盒),并处罚款5000元。向经营者发布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张贴《锡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锡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哄抬防疫医药用品、居民生活必需品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公告》73份,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五、持续加强禽畜类产品和野生动物交易监管工作
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早市摊位进行全面检查,联合林业公安、农牧局对全县冷库进行检查,严禁现场宰杀、销售活禽和野生动物,严查禽类肉类检疫证明和来源渠道,对于没有取得“两证两章”动物产品检疫证明的各类畜禽肉及其产品一律不准在市场内销售。截至1月30日,共检查超市75家,未发现从事活禽宰杀、非法经营贩卖野生动物等情况。检查网络平台3家,屏蔽或下架交易信息1家。
六、持续加强教育引导
按照锡盟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宣传引导工作的通知》及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加大对农贸市场、超市商场、餐饮服务单位和零售药店等经营主体宣传力度,倡导合法经营。同时,积极与当地宣传部、卫健等部门沟通,统一宣传口径,向广大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宣传疫情防护注意事项,加大科普宣传。
七、持续加强应急值守
严明工作纪律、工作流程,将值守任务细化具体到人,实行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和应急处置执法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受理处置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市场违法行为。截至1月30日,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件,全部为价格投诉。目前,各类投诉举报已全部第一时间依法调查处理中。
八、增强大局意识、强化联动机制
1月30日晚,联合公安、旅游文化执法部门对台球厅、网吧、KTV进行全面排查管控,检查中发现2家台球厅正在营业,现场第一时间责令其立即停止营业。1月31日立即入驻工商局小区和龙城小区,切实做好小区防控工作,进行封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出入,出入车辆及人员做好出入登记,所有进出人员实行台账式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局疫情防控工作阶段性总结
一、防护产品和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防护用品价格监管巡查情况。本周,全市对辖区内518个药品经营户开展医药用品价格巡查,现场发放提醒告诫书,告诫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违反者予以取消药店医保定点资格。经巡查,所检查企业药械购销渠道合法,票据完备,质量安全可控,无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医用口罩仍脱销。
(二)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情况。除肉类、青菜等生鲜食品在疫情期间价格略有上涨外,其他商品价格没有显著变化,未发现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二、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市组织2464人次对219家农贸市场,211家超市进行检查,未发现有野生动物及来自武汉的活禽销售。
(二)根据当前市指挥部复工复产要求,继续向餐饮经营业主宣传疫情防控和复工措施。在百色市重点酒店微信群、餐饮监管工作QQ群宣传《百色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餐饮及美发美容业新冠肺炎防控2个指南及告知书的通知》(百新冠防指办〔2023〕11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餐饮版)》、《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指南》。对开展经营的餐饮单位进行巡查,检查有无餐饮单位经营野生动物活体的加工行为。本周共巡查餐饮单位3448家,没有接到各辖区餐饮单位经营野生动物活体的加工行为的报告。
(三)继续开展网站和电子商务平台检查,打击网络销售野生动物及制品行为。利用全国网络交易监管服务系统(广西专版)和电商交易平台检索网络销售野生动物及制品商品信息,共检查电商平台24户、网店50户,未发现野生动物及制品销售。
三、市场环境整治和清洁消毒情况,各地突发和群体聚餐管理情况
(一)全市12个县(市、区)暂停群体性聚餐;右江区、平果县2个县(区)恢复辖区内餐饮行业正常营业;隆林县、西林县、靖西市、那坡县等4个县(市、区)恢复辖区内餐饮行业营业,一律实行配送制,采取线上下单、线下“无接触”配送,不能堂食,且每天营业时间不得超过20:00;田阳县、田东县、德保县、乐业县、田林县、凌云县等6个县实行20:30后暂停部分餐饮服务。
(二)督促各农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做好市场环境整治和清洁消毒工作,做到一日一清洗一日一消毒,各农贸市场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活禽一律凭检疫证明入场销售,加强活禽溯源管理,确保来源安全。大部分农贸市场、家禽市场已悬挂宣传横幅,并在入口设立公示牌,要求佩戴口罩入场,禁售野生动物等。
(三)群体聚餐管理情况。凌云县劝导群众从简办理白事1起,隆林县劝阻群体性聚餐4起。
四、其他工作
(一)投诉举报处理情况。本周百色市12315坐席共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共42件(咨询33件;投诉5件,已处理2件;举报4件,已处理2件)。
(二)全市疫情执法情况。本周全市立案5起,即乐业县涉嫌销售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无合格证明的口罩案2起、涉嫌哄抬物价销售一次性医用护理口罩案1起、涉嫌销售过期食品案1起、涉嫌安排未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案1起。结案2起,罚款100000元;移送案件线索2起。
(三)疫情防控宣传工作。田阳县发放禁令通告119份,通过QQ群、微信群宣传《田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告知书》,现场发放109份,发放电梯安全告诫书30份;德保县对农贸市场、超市、药店、涉价单位等285家经营店进行防疫安全宣传检查工作。田林县对恢复营业的部分餐饮行业门店,发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餐饮店版)》82份,发放《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指南》60份,粘贴疫情防控“十严格”宣传海报136份,指导经营者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文件要求做好恢复营业各项工作。
(四)部分县(市)餐饮业逐步复工,各地做好复工疫情防控工作。那坡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加快经济社会恢复运行的通知》与餐饮服务单位签订《复工疫情防控责任书》17份;与除餐饮外的个体工商户、企业签订《恢复经营承诺书》15份;向经营户发放《关于在公共场所实行扫码出入制度的通知》18份,指导经营户注册出入二维码18家;复工申报备案登记50人。西林县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对经营场所每天消毒、从业人员检测体温,并填写相关记录表,按《西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在公共场所实行扫码出入制度的通告》要求,指导各餐饮店引导、监督出入人员扫码进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