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企业年报工作总结】市场监管所企业年报工作总结6篇
市场监管所企业年报工作总结篇1
为保障广大群众就医安全,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以来取得的成果。按照《河南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xx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精神要求,xx年,我市根据实际情况在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工作中重点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监督检查、医疗广告专项治理活动、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检查、医疗机构量化监管和依法执业公示、传染病执法专项检查等工作。
全年,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3000多人次,车辆900多台次,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614家(其中市直医疗机构及其分院门诊16家;县区直医疗机构及其分院门诊22家;乡镇卫生院48家;社会办医疗机构8家;民营医院30家;社区服务中心<站>37家;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共计1450家,其他3家),立案查处各类非法行医案件366件,下达罚款91.55万元,取缔无证行医诊所147家,没收药品及医疗器械181箱(件),捣毁灯箱招牌83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3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13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家,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家,取缔门诊一家。有力的打击了非法行医行为,规范了我市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
一、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规范我市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市以巡回监督检查为基础,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把查办案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活动。全年共受理立案366起(无证行医193起,出租承包科室4起,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60起,医疗广告案件13起,违法处置医疗废物案件45起,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开展终止妊娠手术案件1起,经营消毒产品宣传疗效案件5起,开展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案件3起,其他案件42件),下达罚款金额91.55万元,没收药品、器械181件(箱),捣毁宣传诊疗场所的灯箱、招牌83块。依法吊销了漯河仁爱妇科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了郾城西区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取缔了三五一五职工医院门诊部。对漯河市中心医院、漯河市第六人民医院、舞阳县中医院等大中型医疗机构出租科室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为了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彻底取缔无证行医诊所,我市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积极与公安部门进行沟通,进行衔接,将符合司法移交条件的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司法移交,由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全年共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刑案件13件,追究非法行医人员刑事责任13人。对于查办的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通过媒体及时进行报道,震慑了不法行医者,纠正了医疗机构的违法执业行为,保护了患者的就医安全。
二、积极行动,大力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检查
xx年10月9日-24日,省卫生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检查,对全省各地市医疗机构进行了抽查。在全省医疗机构执法检查结束后,我市积极响应省卫生厅的行动,迅速制定了《漯河市xx年医疗机构执法检查方案》,并于11月3日,组织各县区主管局长、卫生监督所所长、市卫生监督所所长和17名市、县、区医疗卫生监督骨干人员召开了会议,传达了我市医疗机构执法检查方案,并由参加过全省医疗执法检查的高松耀副所长对参加此次专项检查活动的卫生监督人员进行了培训,对检查评分表内容进行了讲解,对检查中需要掌握的技巧方法进行了传授。11月7日-11日,执法专项检查在市卫生局法监科科长冯青柱、市卫生监督所所长陈延风、副所长高松耀的带领下,分三组对8家市直医疗机构、16家县区直医疗机构、6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和部分乡镇卫生院依法执业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市直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较好,县区直医疗机构在依法执业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妇幼保健院开展有手术治疗科目,但无供应室;**区人民医院胃、肠镜室使用同一台检查仪器,胃肠镜检查交叉进行,胃肠镜清洗在同一清洗槽内进行,胃肠镜检查操作人员无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医院在传染病疫情报告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在该医院抽查13例传染病患者,该医院均未进行报告;乡镇卫生院普遍存在院内感染控制不到位,卫生技术人员力量薄弱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人员现场均下达了书面监督意见,要求各医疗机构及时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医院,将依法进行处罚,对于检查中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此次专项检查,提高了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对依法执业的认识,增强了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自觉性。
三、加强医疗广告监管,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广告发布行为
xx年,我市在去年医疗广告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把在电子媒体发布的医疗广告作为监管重点来抓,监督人员明确责任,实行分工负责,对在市区内电子媒体上发布的医疗广告实行不间断监测,一年来共开展了三次医疗广告专项治理活动,查处违规在媒体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27家,责令整改14家,立案处罚13家。为了规范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组织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召开了医疗广告专项治理会议,要求停止刊播的违规医疗广告,发布医疗广告必须依法进行,发布医疗广告前必须持《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和广告清样到"漯河市打击非法行医联合整治工作办公室"进行备案审查,以便做到从源头上控制违规医疗广告的发布。
四、大力推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公示,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为探索更有效的医疗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市、区卫生监督机构按照市卫生局领导的指示,在以往对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管的基础上,参照河南省卫生厅制定的医疗机构量化评分标准,重新制定完善了医疗机构量化评分监管细则。针对医疗机构人员管理制度管理、母婴保健、临床用血、放射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分,按照整治与规范并举,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实行违法违规不良行为登记制度和公告、通报制度。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不良行为和量化评分结果全部登记在案,并定期通报。今年对963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了等级量化评定。为了加强医疗机构自身管理,提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市卫生局于去年年底提出了在医疗机构中推行依法执业阳光公示制度,对医疗机构持证情况、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持证情况、依法执业等级评定情况及执业守则、责任卫生监督员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以公示牌的形式在医疗机构内醒目的位置进行公示,此项工作于xx年12月份在经济开发区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中试行,效果显著。今年,市、区卫生监督机构按照市卫生局的要求,对城区内个体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以及市区范围内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推行了依法执业公示,目前已完成了701家城区内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和市区范围内的26家社会办医疗机构医院的依法执业公示牌悬挂工作。特别是舞阳县卫生监督所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公示工作推进有力,对辖区内的384家村卫生室、18家个体诊所全部进行了公示牌悬挂。通过依法执业公示牌的悬挂,加强了医疗机构自身管理,严格了自身依法执业行为,同时向患者提供了就诊医疗机构的基本依法执业行为,为其正确选择医生,正确选择就诊场所提供了帮助。
患者根据公示内容了解到接诊医生的真实情况,对发现的非法行医行为及时进行了举报,责任监督员接到患者根据公示牌上公示的投诉举报电话后,迅速进行调查处理,给投诉者一个满意答复,赢得了他们的肯定。
五、开展采供血机构以及临床用血单位监督检查,保障临床血液安全
5月份,市卫生监督所对市管采供血机构以及临床用血单位临床用血安全进行了监督检查。此次监督检查范围是中心血站和流动献血车的现场采血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情况,重点是中心血站(包括流动献血车)的基本情况,血液的采集、检验、储存,血液产品的制备,传染病疫情的管理和医疗废物的处理以及医疗机构设置的血库布局、临床用血、输血科领血、发血情况等。检查中心血站1家,医疗机构25家。通过检查,未发现血站、血库或者其工作人员与社会人员进行血液买卖、采集冒名顶替者血液的行为和擅自出售无偿献血血液的行为;市中心血站能够按照规定进行体检、采集、化验;临床用血出入库均实行微机化管理,临床用血全部检测合格;在抽查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病历中未发现擅自采集、供应临床用血的行为。但在检查中同时也发现一些医疗机构仍然存在血库布局不合理,无专用房屋。针对存在的问题,监督执法人员及时下达了监督意见,要求各医疗机构限期整改,尽快落实。
六、开展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检查,防止医疗废物流失
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4-6月,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对全市1614家医疗机构和漯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监督执法检查。通过检查查明,目前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与我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签订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协议,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均交由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进行处置。但在检查中也发现医疗机构存在医疗废物收集、贮存、管理不规范;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收集医疗废物不及时等问题。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和农村村卫生室存在问题较重。对于检查中发现的45家医疗机构违法处置医疗废物的行为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不能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等违法行为,均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
七、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年来,我市在医疗市场监管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下列问题:
(一)部分县区对于非法行医案件司法衔接不到位,无证行医受到两次行政处罚后的案件移交不及时或未进行移交;
(二)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县区打击非法行医力度不到,非法行医行为不能及时进行查处,查办案件数量少。
(三)违法医疗广告屡禁不止;
(四)医疗废物收集不及时,管理不到位;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市将在明年的医疗市场治理工作中,加强对县区的督导和稽查,督促其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查办案能力,及时移交涉刑案件;进一步加大对医疗广告的治理力度,规范医疗机构各类医疗广告的刊播,认真落实广告备案制度;进一步加大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监管力度,杜绝医疗废物流入社会。
市场监管所企业年报工作总结篇2
一、市场前段工作总结
(一)、红盾护农工作情况
1、我市农资经营基本情况我辖区共有农资经营户户。其中,公司家,集体企业家,个体户户;其中,农药经营户户,化肥经营户户,种子经营户户,农机具及配件经营户户,饲料经营户户,兽药经营户户。
2、早培训、早安排、早行动为了能更好地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我局及早组织了农资监管工作全员培训,进一步系统学习了《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内容,总结了当前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明确了农资市场监管的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商品,为全年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其次,对于今年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做到了早谋划、早部署、早安排、早宣传。尤其针对当前旱情比较严重的形势,我局不等不靠,制定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护农工作实施方案》,加大了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在系统工作会议和科所长会议上多次强调今年农资市场监管的严重形势,要求各单位必须做到心为农民所想、权为农民所用、利为农民所谋。
3、充分认识大旱严峻形势,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扎实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对于抗旱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们充分认识到越是大旱当前,越是要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把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作为工商部门支持农业抗旱的有力措施,把“抗大旱、抓监管、保春耕”作为最紧迫的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扎实的作风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切实加强了对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确保了农资市场监管各项工作领导有力、落实到位、措施有效,严厉查处了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了农资市场秩序。
4、开展了对化肥的抽检工作为进一步确保农民能够用上放心农资,春季护农行动中,我科集中开展农资商品质量监测。以化肥为重点,集中对多种品牌、多个批次的农资商品质量进行抽检,对监测不合格的农资立即采取下架、查封等措施,及时堵住不合格农资流入市场的渠道,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害。截止目前,我科共抽检化肥品种种,其中种未达到合格标准,均已进行行政处罚。
5、突出履职工作重点,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坑农害农违法案件。我局突出重点地区,把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案件发生频率高、农民群众投诉多的地区作为工作重点;突出重点品种;突出重大案件,把影响面大、对农业生产危害严重的案件作为查处重点,严厉查处了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了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1)严格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对辖区内经营种子、肥料、农药、农膜、农机具等农资商品经营者进行了全面清查,做到了不留死角,清查到户;对无照经营、超经营范围和违反工商登记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
(2)切实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强化了对农资经营门店和乡、村农资集散地的检查力度,特别是加大了对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具和农膜等重点农资品种的检查力度,突出把有效含量不足、虚假标识、“傍名牌”等作为肥料市场监管工作的重点,依法查处标识不规范、虚假标识、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利用对产地、质量、商标虚假表示等手段,国产肥冒充进口肥,欺骗和误导广大农民的违法行为。
(3)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严格按照《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了对农资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销售凭证等制度的监督检查,使农资经营者内部
质量管理制度落到实处,规范了经营行为。
(4)确保投诉举报网络畅通。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了农民消费者的咨询、申诉和举报。对于农资申诉举报,做到特事特办,切实保护了农民利益,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5)努力提高农民群众维权能力。我局要求工作人员深入抗旱第一线,强化对农民群众识假、防假的维权服务指导,努力提高农民群众自我维权保护能力。及时提醒农民群众到正规农资经营门店购买农资,不要购买走村串户的游贩销售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农资商品。有力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截止目前,我局在红盾护农集中执法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执法车辆台次,出动宣传车辆台次,印发宣传资料份,检查农资经营企业个次,整顿市场个次,进行农资检测个品牌批次,查处农资案件件,罚没款万元。其中查处无照经营案件件,罚没款万元;未按规定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案件件,罚款万元;超范围经营案件件,罚没款万元;未按规定悬挂营业执照案件件,罚没款万元;销售不合格肥料案件件,罚没款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农民的利益,为农民增收和农业发展提供了放心的市场环境。
市场监管所企业年报工作总结篇3
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开展以来,县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多举措扎实做好年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
一、进展情况截止20##年4月30日,全县市场主体应报35774户,已报18000户,年报公示率50.32%;其中企业应报10413户,已报6239户,年报率59.92%;合作社应报616户,已报335户,年报率54.38%;个体应报24745户,已报11426户,年报率46.17%。市场主体年报率在全市的三次通报中全部名列第一。在年报工作中共举办年报培训班2期,培训人员263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3600余册,电视宣传报道、电视公告26次,发布短信提示8.7万余条,发布微信22条,报刊宣传21次,张贴公告1500份,张贴年报海报6500余张。
二、主要做法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了由副局长张莉任组长,相关科(股)室、队和基层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场主体信息公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企管科,主要负责协调督导工作。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一方面,组织基层分局监管人员参加公示工作业务培训,使一线监管人员全面掌握年报公示工作的具体要求、操作方法和申报途径,确保公示工作有序推进。另一方面,组织市场主体进行培训,就年报公示系统登陆方式、不同类型企业年报公示内容及程序进行演示讲解,提高年报操作成功率、信息准确率。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在年报工作中,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微信网络平台、短信平台、政务平台、设立宣传栏和在服务窗口摆放年报须知等多种形式,向企业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年报公示制度的重大意义和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政策宣传。一是在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发布年报公告和年报提示,提醒市场主体按照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二是成立宣讲组到市场主体集中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专业村和园区等,联合市场主办方、园区管委会、村(居)委会等组织发放宣传培训材料、组织专题宣讲培训班等活动,开展“一对多”的宣传。特别是借助“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和纪念活动,大力宣传“一条例五规章”及年报相关知识,扩大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宣传范围和效果。三是利用微信宣传,开通了微信公众平台,公众关注平台后,即可查看“一条例六规章”、年报须知、信息公示制度知识问答等详细内容,使广大社会公众知晓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使市场主体了解自身的信息公示义务以及如何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四是发挥信息化手段的作用,比对筛选辖区内尚未报送公示年度报告信息的市场主体,采取上门宣讲、发送提示短信等措施,开展“点对点”的宣传。五是发挥注册窗口的作用,制作了年报及信息公示提示单,对办理设立登记和变更登记业务的市场主体,逐一发放提示单,主动告知提示其企业信息公示义务,向市场主体发放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宣传册、提示书、明白卡等,开展“一对一”的宣传。
4、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为使市场主体全面了解和掌握网上年报具体方法和操作流程,确保按时完成年报工作,按照属地划分,分批次对辖区内的市场主体进行年报培训,面对面解答市场主体有关年报工作的各种疑问。结合新版营业执照换发工作,认真开展年报指导,耐心讲解网上申报操作程序、年报内容和年报注意事项,通过开展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方式开展“一对一”服务,帮助指导市场主体完成网上年报。同时,在服务大厅专门开设年报服务窗口,配备专用电脑及相关设备,明确专人负责,设立电话咨询服务,及时解答市场主体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企业不跑冤枉路。
5、加强督导检查,确保责任落实。成立了督导调研组,由主管局长带队深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过开展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走访、查看工作落实相关资料、发放服务反馈意见表等形式,对各基层分局年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了解市场主体对“一条例五规章”及年报公示等相关内容的知晓率,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市场监管所企业年报工作总结篇4
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开展以来,县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多举措扎实做好年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
一、进展情况
截止2023年4月30日,全县市场主体应报35774户,已报18000户,年报公示率50.32%;其中企业应报10413户,已报6239户,年报率59.92%;合作社应报616户,已报335户,年报率54.38%;个体应报24745户,已报11426户,年报率46.17%。市场主体年报率在全市的三次通报中全部名列第一。在年报工作中共举办年报培训班2期,培训人员263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3600余册,电视宣传报道、电视公告26次,发布短信提示8.7万余条,发布微信22条,报刊宣传21次,张贴公告1500份,张贴年报海报6500余张。
二、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了由副局长张莉任组长,相关科(股)室、队和基层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场主体信息公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企管科,主要负责协调督导工作。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一方面,组织基层分局监管人员参加公示工作业务培训,使一线监管人员全面掌握年报公示工作的具体要求、操作方法和申报途径,确保公示工作有序推进。另一方面,组织市场主体进行培训,就年报公示系统登陆方式、不同类型企业年报公示内容及程序进行演示讲解,提高年报操作成功率、信息准确率。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在年报工作中,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微信网络平台、短信平台、政务平台、设立宣传栏和在服务窗口摆放年报须知等多种形式,向企业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年报公示制度的重大意义和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政策宣传。一是在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发布年报公告和年报提示,提醒市场主体按照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二是成立宣讲组到市场主体集中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专业村和园区等,联合市场主办方、园区管委会、村(居)委会等组织发放宣传培训材料、组织专题宣讲培训班等活动,开展“一对多”的宣传。特别是借助“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和纪念活动,大力宣传“一条例五规章”及年报相关知识,扩大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宣传范围和效果。三是利用微信宣传,开通了微信公众平台,公众关注平台后,即可查看“一条例六规章”、年报须知、信息公示制度知识问答等详细内容,使广大社会公众知晓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使市场主体了解自身的信息公示义务以及如何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四是发挥信息化手段的作用,比对筛选辖区内尚未报送公示年度报告信息的市场主体,采取上门宣讲、发送提示短信等措施,开展“点对点”的宣传。五是发挥注册窗口的作用,制作了年报及信息公示提示单,对办理设立登记和变更登记业务的市场主体,逐一发放提示单,主动告知提示其企业信息公示义务,向市场主体发放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宣传册、提示书、明白卡等,开展“一对一”的宣传。
4、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为使市场主体全面了解和掌握网上年报具体方法和操作流程,确保按时完成年报工作,按照属地划分,分批次对辖区内的市场主体进行年报培训,面对面解答市场主体有关年报工作的各种疑问。结合新版营业执照换发工作,认真开展年报指导,耐心讲解网上申报操作程序、年报内容和年报注意事项,通过开展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方式开展“一对一”服务,帮助指导市场主体完成网上年报。同时,在服务大厅专门开设年报服务窗口,配备专用电脑及相关设备,明确专人负责,设立电话咨询服务,及时解答市场主体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企业不跑冤枉路。
5、加强督导检查,确保责任落实。成立了督导调研组,由主管局长带队深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过开展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走访、查看工作落实相关资料、发放服务反馈意见表等形式,对各基层分局年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了解市场主体对“一条例五规章”及年报公示等相关内容的知晓率,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市场监管所企业年报工作总结篇5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各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省市局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重点中心工作,以巩固省级示范县成果、做好镇所标准化建设、检测中心认证验收为抓手,以抓好食药安全、质量强县、商标兴县工作为重点,以提升履职尽责,科学监管、执法办案能力,设施装备能力为突破,以实现行政审批、市场监管、质量监管、综合执法、消费维权统一规范为目标,全系统干部职工克服困难,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努力奋斗,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绩,为促进县域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20xx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体制改革,新体制正常运行。按照县级机构改革方案,原食药监、质监、工商、盐务实行“四局合一”,组建了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的领导班子到位后,对工作进行了科学分工,确保了工作运行平稳过渡。一是制定新的“三定方案”,对市场监管局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进行科学设定,保障新体制的顺利运行;二是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积极与组织、编制、人事部门多次研究磋商,制定了人员分流工作方案,人员全部到位并开展工作;三是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基层所负责人的任命工作。截止目前,全县20个市场监管所所长已经组织部门任命;四是认真做好机构下划移交工作。按照县上的统一安排,县局抽调人员,对原工商所、食药所的人、财、物进行统一移交。目前,此项工作进展顺利。
(二)创新监管机制,提升食品监管水平。一是召开了全县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现场会议,下发《关于继续加强标准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建设的通知》,明确了目标任务,纳入年度考核;二是按照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的要求,投资78万元,对检测中心进行了改造,力争明年通过省级认证;三是认真开展食药安全宣传培训20场次,受训人员达2000余人以上,参加省级开展的基层监管所负责人培训20人次;参加市级业务培训35人次,开展县级集中培训2次。
(三)强化日常监管,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一是扎实开展严厉打击食药违法犯罪行为的“飓风行动”。共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06份,当场处罚29起,立案查处案件26起(食品类13起,药械类13起),现已结案25起(食品类12起,药械类13起),罚没款共计5.3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0起;二是市场准入和日常监管并重。截止目前,经许可的全县食品生产经营者共2051户,其中食品生产企业7家,小作坊备案登记证明139个,食品流通经营户1031户,餐饮服务提供者874户,各单位、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主体责任承诺书签订率达100%。深入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并按级别高低推进示范工程建设,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0%以上;三是扎实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定年度食品抽检计划400批次,食品抽检407批次,已取得检验报告407份,因涉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移送公安机关10起,因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进行行政处罚7起;四是强化药械化妆品监管。对全县315家医疗机构和25家药品经营企业的药械经营使用情况进行了2次以上全面检查,县镇村三级药械经营使用单位检查覆盖100%。截止目前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230份,占任务数的115%。医疗器械不良反应60份,占任务数的120%。药品抽检61份,药品快速检验49份,医疗器械抽检1份,化妆品抽检2批次。其中4个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抽检靶向率较高。推进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开展,药品电子监管平台的使用率达60%,基本实现了药品流向可控,有效防范假冒药品的流入和走票挂靠行为。
(四)扎实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营造宽松市场环境。一是放宽市场准入登记条件,落实从“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严格执行窗口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在市场准入、政策支持、收费减免等方面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便利;二是扎实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截止11月底,共办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03份,新登记发展各类市场主体1212户,其中,内资企业3户,私营企业15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0户,个体工商户1002户。
(五)深入推进商标兴县战略,促进企业增收增效。一是以新《商标法》、《广告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广泛宣传新法的突出亮点;二是积极引导,重点培育。截止目前,全县已注册商标105件,其中省级著名商标5件,市级著名商标7件,今年,申报省级著名商标1件、市级著名商标2件;三是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等相关部门以送阅件的形式报送了《关于“镇巴腊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品牌建设与管理的几点建议》,规范“镇巴腊肉”品牌的管理使用。
(六)加大消费维权力度,营造健康消费环境。一是开展12315消费维权走进企业服务活动,举办新《消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宣传培训,增强企业自律意识;二是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发放各种宣传资料4000余份,接受消费者咨询500余人次;三是积极推进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在全县226个行政村、4个社区设立了12315维权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在商场、超市、市场、企业等经营场所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20个;截止目前,共接受消费者咨询156次,受理投诉举报42件,办结42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42万元。
(七)开展重点市场整治,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一是积极开展农资、成品油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和节假日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12人次,检查各行业经营户642户次,查处案件11件,处罚款5.63万元;二是积极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工作,对装饰建材、家用电器、服装、儿童用品等进行抽检,其中抽检农资商品14件,汽、柴油37件,小家电10组,儿童服装12组,对抽检不合格要求其下架退市,对8户经营不合格商品的经营户进行立案调查;三是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开展企业年报公示、企业即时信息公示和企业公示信息专项抽查,建立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和“黑名单”制度,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发挥信用约束手段。截止目前,20xx年度企业、个体年报率分别为98.29%和99.09%;共抽查企业36户,其中即时信息抽查8户,注册资本专项抽查8户,企业年报及即时信息公示双向抽查20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307户,其中企业137户,个体工商户170户;四是围绕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提升经营者诚信理念,在全县开展了“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省工商局已审批2户省级诚信单位,向经营户印发宣传标语,督促引导有LED广告屏经营户设置文明经营和社会主义核心主义价值观公益广告120余件。
(八)加强质量监管工作,产品质量稳步提升。一是制定了《镇巴县质量发展纲要行动计划》和《镇巴县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将质量工作纳入县政府绩效考核;二是积极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加大对企业帮扶力度,协助指导长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为20xx年申报陕西省名牌产品推荐企业。完成了地域产(商)品15批次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整体合格率93%;三是开展计量器具整治工作,对全县超市、服务企业网点在用电子计价秤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全县10个燃油加油站的24台加油机,对矿山、集贸市场、行政执法、医疗卫生机构等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在用的300余台(件)强检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四是开展了对强制性标准的监督检查,检查企业25家,对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进行登记,共登记标准26个。联系县域内有资质的企业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工作。
(九)强化责任意识,维护特种设备安全。一是组织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20xx特种设备目录》等法律法规培训,与22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二是开展了“电梯大会战”、“铁拳行动”等整治,建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台账,做到了底子清、人员明、设备全;三是对人员密集的医院和超市进行重点检查,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了自查自纠和4次全面监督检查,共出动人员180人次,下达指令书16份,发现安全隐患18处,下达复查整改意见书16份,已整改隐患16处;四是积极协调成立了镇巴首家电梯维保服务站,为镇巴电梯的维保和检修提供了快捷的技术服务,全面落实了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责任。
(十)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管理。全年购进盐品1778吨,销售食盐2099吨,销售总值361万元,实现利润1.2万元。对调入每批盐品,严格检测,全年食盐“三率”即:食盐计划完成率达104%、合格碘盐食用率达97%、碘盐覆盖率达97%;今年共查获过期盐品6吨,有效打击了一切涉盐违规行为。
(十一)加强干部管理,提升队伍素质。一是举办为期四天的业务知识和快检能力培训,全面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二是开展践行“三严三实、我为市场监管做贡献”的演讲比赛,激发热情、树立正气、提升形象;三是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一名干部行政警告处分,一名干部诫勉谈话,队伍形象不断提升。
二、存在问题
20xx年,是新的市场监管队伍履新职责、担负新任务的第一年。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激发出风险、责任、担当的正能量,营造出“风清气正、昂扬向上”的工作局面。成绩来之不易,应当倍加珍惜。但是,我们仍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
一是改革后,市场监管职能得到整合,“四局合一”基本实现,但工作业务上下衔接还需加强,机制办法上有些需要调整、改进;
二是基层所监管体制调整,少数镇对市场安全重视不够,长期包村,从事其它工作,监管悬空,主体责任无法落实。
三是市场监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干部队伍整合后,综合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市场监管所企业年报工作总结篇6
今年,区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重服务、严监管、抓队伍,各项工作平稳推进、成效显著。
一、突出服务“主线”,在助动经济发展上有新业绩。
(一)“最多跑一次”改革再造新环境。梳理并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对外承诺办结时限,涉及行政审批的事项共102项。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和行政服务中心共同牵头设立“商事登记”综合窗口,把多个部门的受理岗位编制划归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模式,避免群众在部门间来回奔波、资料反复提交。出台《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推行口头申请、证照合一等改革举措,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
(二)推进企业年报再创新成绩。通过宣传引导与惩戒相结合的方式,扎实推进企业年报工作。对失信未年报企业、停业经营企业,引导未经营企业主动退出市场,还原市场真实性。共有办理3920家市场主体注销登记,其中个体户3585家、合作社48家、企业287家,其中42家企业、27家合作社属于未年报失信主体。黄岩区企业、合作社、个体户的自然年报率分别为:92.08%、88.66%、96.34%,工作年报率分别为94.63%、95.3%、96.7%,自然年报率分别走在全市前列,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的目标。另外,有1132家企业、94家合作社、1307家个体因未按规定报送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三)助力小微企业再上新台阶。新增小微企业2310家,占全年任务数142.5%,其中八大产业小微企业740家,占全年任务数的137%。引导和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183家,占全年任务数的127%,其中公司制181家,占比98.9%。整治脏乱差小企业,共摸排“四无”生产单位368家。组织“百场万家”小微企业培训9次,参加人员2084人次。
二、守住安全“底线”,在强化食药监管上有新突破。
(一)抓方式革新,基层监管能力大幅提升。我区5个乡镇(街道)参与食安办规范化建设任务,目前已全部完成。开展全区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培训,各乡镇(街道)食安办工作人员、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各市场监管所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协管员的专业能力水平。另外,在去年乡镇(街道)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使用的“食安通”软件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优势升级,今年实现APP软件与蓝牙打印机的对接,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现场打印整改通知单并通过系统及时上传,实现与市场监管所的无缝对接,使食品安全隐患防范于未然,做到了食品安全巡查痕迹可寻,截止目前,全区共打印食品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128份。
(二)抓民生实事,守护舌尖安全强力推进。一是推进当心市场建设。今年4家放心市场参与创建,总投入创建资金655万元。截止目前,4家农贸市场软硬件改造已全部完成,等待验收。二是推进农贸市场“双体系”建设。新增城区农贸市场免费检测室1家,实现城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检室开放建成率100%。新创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1家,实现城区农贸市场追溯体系建成率100%。三是推进小作坊整规提升。新增小作坊4家,全区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记共89家,登记率为100%。实施监督抽检79批次,合格率100%。77家参与实施电子追溯(12家已关停),使用率100%,9月份上报生产数据2415条,销售数据5710条。5月17日,我区食品小作坊整规提升工作得到了朱从玖副省长的批示关注。
(三)抓平安建设,维稳安保任务圆满完成。紧紧围绕平安建设,聚焦消除问题隐患,未发生一起影响社会稳定的安全事件。开展“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食品生产企业377家,检查食品经营单位1656家,检查餐饮单位1695家,抽检524批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5起;开展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印发14000张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通告,组织联合执法32次,抽检824批次,检查重点区域、场所3884处;开展中高考期间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保障中高考期间学生饮食安全;出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无证无照整治工作方案》,开展重点行业的无照经营整治活动;完成药师(执业药师)在职在岗大排查工作,开展医疗机构制剂质量专项检查和生化药品专项检查,原料药整治“回头看”、中药饮片和中药提取物整治“回头看”,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专项检查。强化对特殊药品的监管力度,重点加强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等问题比较突出品种的监督检查,严防特药流弊风险。
三、抓好监管“战线”,在执法维权维序上有新气象。
(一)加强各类违法案件查办。着重查处医疗机构侵犯消费者权益及商业贿赂案件、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网络违法案件和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加大对传销案件的查处力度。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79件。
(二)精准亮剑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对于易发生商业秘密受侵的`重点骨干企业和高新企业,开展行政指导,帮企业建立系统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重点创建完成黄岩智能模具小镇商业秘密保护站和精诚时代集团的商业秘密保护点,将小镇的26家规上企业全部纳入商业秘密保护联系点,完成对西诺控股集团商业秘密走访调研和问卷调查,商业秘密保护站正在创建中。
(三)全面推进消费维权和消费教育。另外,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消保委开展了大型3.15消费者维权日广场咨询活动,设立了黄岩农村信用合作银行消费维权服务站,并建立了食品消费维权义工队、金融消费维权义工队和旅游消费握拳义工队。打造台州科技职业学院食品消费教育基地、蓝美庄园旅游消费教育基地、黄岩农村信用合作银行金融消费教育基地三大消费教育基地,基本完成了三家基地的建设,并以此为平台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形成了消费教育的基层网络,共同打造科学、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
四、聚合队伍“阵线”,在打造高绩效团队上有新面貌。
(一)基层市场监管平台建设有序推进。联合区编办、区食安办印发《全面提升乡镇(街道)市场监管平台建设水平实施意见》(黄食安委办〔2023〕3号),出台全区市场监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并按“三定”方案增设澄江、新前、江口、北洋4个市场监管所,承担相应辖区内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并调整相关市场监督管理所管辖区域。
(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把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贯穿于作风建设的全过程,持续发力深化作风建设。对新条例新准则的深入学习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轨道,使广大党员干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准确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实施素质能力提升工程。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各类业务培训,提升系统干部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监管能力,培养一批业务精、管理强、作风硬、品德优的复合型人才,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通过形式多样的机关文化活动、机关党建等方式提升系统凝聚,提升系统软实力,夯实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