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2023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工作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并分析成绩的不足,从而得出引以为戒的经验。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生态环境局2023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供大家参考选择。
一、落实单位负责人第一责任制,切实推进法治建设
局主要负责人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领导班子发挥表率和带头作用,自觉坚持学好法、用好法、执好法。党组中心组按照年度学习计划安排,开展了12学时的法律知识学习和讨论。在学习内容上将行业法律法规,基本法律知识与政治理论学习结合起来,加强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提高学习质量。在工作安排部署上,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多次召开党组会安排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将法制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步安排部署,取得明显成效。
二、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依法行政
(一)组织起草《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条例》(草案)。根据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安排,我局承担《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条例》草案起草,成立了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先后组织十余次讨论会进行修改完善,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区县分局、部分企业、法律专家的意见,对内容进行完善,目前已完成起草工作,草案及相关资料已报送市司法局、市人大。
(二)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制定了《淄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工作程序规定(试行)》,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分工、审批权限要求等,并对执法文书进行了规范,提高了行政处罚案件的案卷质量。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形成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不罚”“轻罚”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对我局以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2023年共出具了《关于建立健全“全员环保”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关于印发淄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6份文件的局内部法制审查意见;对相关业务科室提交的12份行政合同进行法制审核;指导区县分局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备案登记工作。
(四)落实重大执法决定集体审议制度。我局严格落实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案件涉及重大处罚决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经政法宣传科合法性审查后,提交法制工作委员会集体审议,未经审议或者经审议未通过的,不作出决策。2023年我局共组织了6次法制工作委员会,经集体研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5件。
(五)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起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执法“涉企检查罚款一口登记备案制”的通知》,并对执法检查计划、结果、行政处罚实行网上备案。全年通过“淄博市涉企检查网络备案系统”共上报检查计划162条,上报检查结果127条;各区县上报检查计划862条,上报检查结果3597条。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持证执法制度。根据市司法局要求,组织做好了我局(含区县分局)2023年新申领行政执法证、听证主持人证人员培训、考试工作,并完成两年年审及四年年审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全市参加行政执法证法律知识考试人员共计225人,新申领执法证16人,申领听证主持人证23人,极大提高了我市生态环境系统人员持证比例,目前等待核发证件。
(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和学习培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组织开展涉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各类专题培训,2023年共组织专题培训四次,培训执法人员约400人/次,组织系统内工作人员参加了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进一步提高了生态环境系统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八)健全法律服务体系,建立行政调解制度。为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环境违法,反映合理诉求等事项,我局建立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按照《淄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试行)》,指导各分局通过行政调解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履行好行政监管职责,针对环境违法行为导致的损害赔偿纠纷进行行政调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九)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普法计划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了6次“送法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民法典》等作为一项重点内容进行了宣传讲解;依托“六五”环境日、“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进社区、进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发放《固废法》等单行本法规700余本,宣传单页300余份,进一步提高公众守法意识。
(十)开展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开展了涉及营商环境的、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可能与《民法典》相违背等专项清理工作,对我局起草的现行有效的3件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市局规范性文件、2023年以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33件文件以及市局制定印发的各项政策措施进行了审核清理,未发现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政策措施。
(十一)推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深入开展。召开了全市首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全市所有区县已全部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与市检察院、市法院及相关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工作机制,共同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深入开展。全市共办理49起损害赔偿案件,企业采取自行修复、替代修复等多种形式修复受损生态环境,赔偿案值达3亿元。
(十二)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进一步扎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我局聘请了专业的法律顾问为我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强制以及重大行政决策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进一步把好法制审查关,守好诉讼质量门,2023年共参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行政诉讼案件4件,审核行政合同12件。
三、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难点问题
(一)要抓好合法性审查,严防行政决策法律风险。要进一步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对区县分局重大行政决策审查工作的指导,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认真开展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才能有效预防政府决策法律风险。
(二)要抓好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区县分局行政执法工作调研指导,制定并落实年度执法监督工作计划,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
四、法治政府建设中出现的不足及原因
(一)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局业务工作任务重、压力大,执法人员更注重业务技能的提升,在相关法律知识学习中存在不深不透的问题。
(二)具有法律专业知识背景的人员需要进一步配备。我局人才队伍中以理工科为主,大多精通化工、环境等相关专业知识,具备法律专业的人才较少,需要进一步配足配齐。
五、2023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对照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各项要求,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做好市级依法行政考评布置、汇总、上报等工作,完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完成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重大决策等的内部合法性审核及相关备案工作,完善依法行政的相关制度建设等工作。
(二)继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探索。按照改革要求,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发现的严重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按程序启动生态环境损害索赔工作,追究违法排污者的民事赔偿责任,督促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修复义务。
(三)继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普法工作将采用送法上门的模式开展,通过进乡镇、进企业的形式开展,根据相关精细化管理规范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使企业明确应遵守的法定义务,提升宣传效果。
(四)继续多途径化解矛盾纠纷。做好行政调解相关工作,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尤其涉及人数众多、影响较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争议纠纷,依职权主动进行调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强化领导责任,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我局党组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建立局班子对本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局法制部门牵头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机制。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持续运转,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局班子会定期听取本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本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交的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同时,我局安排落实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开展。
(二)依法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安全保卫战
1.强力统筹协调、精准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强化城市扬尘综合治理,推进《南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二是完善秸秆禁烧工作机制,大力宣传秸秆禁烧政策,累计出动5万余人次、1.1万余辆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18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1.9万余条,利用喇叭播放宣传音频1.5万余次。强化秸秆禁烧区巡查执法,累计出动巡查人员15万余人,发现并处置火点6300余处,处罚金额13万余元。召开秸秆禁烧工作现场推进会,目前,各县区(开发区)已基本完成秸秆禁烧智能化监控系统建设。三是严管烟花爆竹禁燃限放,春节期间未发生污染天气。四是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和应急响应,修订《南宁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10次污染天气预警响应,对响应落实情况开展检查。五是强化科技支撑,继续开展源解析和机动车尾气走航监测,助力精准防控。
2.全面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确保百姓“水缸”安全。一是抓整治,开展流域环境问题精准治理,对影响武鸣河叮当断面和郁江横县六景断面沿岸污染源进行拉网式现场排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继续实施郁江(南宁段)流域水质跟踪研究,强化流域治理主体责任,将流域整治、水质目标落实分解至各县区(开发区)。二是抓巩固,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16个环境问题整治“回头看”,推进“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三是抓建设,紧扣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提升,全力推进新改扩建污水厂项目的建设,及时推送每月两次水质监督性监测数据,积极推动黑臭水体治理。组织实施《南宁市水污染防治行动工作计划》《南宁市水环境质量管理提升工作任务分解表》《南宁市流域水环境治理“百日攻坚战”行动方案》,开展“保好水、护饮水、治黑水”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全市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成效显著,建成区38个黑臭水体全部实现消除或基本消除。竹排江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入选2023年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的典型案例。
3.扎实推进净土持久战,土壤环境总体安全。一是全面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加快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截至目前,推进了193万亩农用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面积,推进完成率124%。二是全面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已完成第一阶段总共163个地块的基础信息调查采集工作。三是严格管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组织对45个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善建设用地准入机制。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实施,各县区、开发区累计排查涉镉污染源重点区域663个,排查企业465家,2家企业列入整治清单,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总体安全。
4.推进农村治理攻坚,农村环境进一步改善。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统筹资金在各县区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建设。建立完善“五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强化农村污水设施运维保障,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编制和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防控农村面源污染。充分做好2023年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的工作准备,积极推进“绿盾”专项行动问题整改落实,同时,组织各相关县区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开展自查排查。
5.全面强化环境噪声管理,噪声治理管控持续改善。联合各城区、开发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等环境噪声开展综合治理,实现环境噪声信访投诉量持续下降和区域环境噪声质量改善;开展敏感时期建筑施工噪声专项整治工作,安排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加强中高考等重点时段噪声保障。生态环境部门将群众投诉较多的重点市政工程纳入监管平台,主动上门与施工单位对接服务,帮助解决施工噪音问题,及时做好群众投诉答复和解释工作。
6.着力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是加强指导相关单位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医疗废物全部做到应收尽收、应处尽处,协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正常运行。二是组织开展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污染整治、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整治行动专项行动。按照“一点一策”,推进重点难点固废问题整改。三是助力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强力推进有害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指导各城区和开发区积极完善源头有害垃圾收集装备和建设区域临时贮存点,目前所有城区、开发区有害垃圾贮存点已经建设完成,共配置了19辆有害垃圾车辆,车辆核载总量12.28吨。四是强化涉重点重金属项目监管,做好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管控。建立涉重点重金属企业全口径清单,推动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目前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23年下降约26%,完成自治区重金属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减排12%的目标。
7.全力加强环境执法,环境监管得到有效保障。全市共组织开展重点企业土壤污染、黑臭水体治理等40余项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5000多人次,检查企业7000多家次,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27854件次。排查“散乱污”企业,完成整治98家。依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50件,处罚金额958.0038万元。重点环境风险源管理目录清单逐步完善,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做好环境安全生产工作。
8.坚持不懈,落实疫情期间生态环境执法服务工作。疫情防控期间,采用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数据监控、用能监控等非现场检查方式进行环境监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一是创新建立重点企业环保挂牌服务机制,首批已向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进行授牌、实行定点挂牌服务。二是实施“两个清单”,实施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纳入清单的企业免于现场检查;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对纳入清单的企业强化项目环评审批服务。通过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入企业、引导第三方治理等方式,精准帮助企业解决治污难题。三是主动联合市卫健委开展南宁市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站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组成现场执法检查组,到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指导督促污水处理站管理人员做好污水消毒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四是指导服务自治区级后备定点收治医院邕武医院扩建项目建设,仅用7天时间,全程指导帮扶邕武医院完成原有污水站应急处理项目和临时负压病房区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调试工作,保障医院顺利投入使用。
(三)综合执法机构改革落地运行。按照上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部署,有序整合环境保护和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队伍,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并于2023年3月5日挂牌成立了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综合执法支队统筹全市执法力量,发挥综合执法改革的执法调度优势,统筹市县执法力量,组织开展统一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更加统一、效率更高、动力更强、覆盖范围更全面。
(四)配合做好开展地方性条例的立改评废工作。起草《南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并协同市司法局等部门多次修改完善工作,2023年6月已经市人大一审。组织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南宁市横县茉莉花保护和发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等40余件地方性法规提出环保部门职责方面的修改意见建议。组织对《南宁市饮食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进行立法后评估工作。鉴于《南宁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23年施行,目前已完成《南宁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暂行规定》废止办理手续。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科学民主决策体制机制。局领导班子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强化集体领导观念,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科学决策能力,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对涉及人、财、物及“三重一大”事项一律坚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健全规章制度,为依法决策提供保障。我局制定了《南宁市生态环境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南宁市生态环境局重大法制审核制度》《南宁市生态环境局重大决策事项目录》等多项规章制度,规范环境行政决策程序,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为依法决策提供制度保障。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保障。我局继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中,对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立法、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参与重大案件处理研究等活动中积极听取法律顾问意见。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修订新的《南宁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南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专用章使用和管理规定》。我局将行政执法公示与政府信息公开有机结合,成立工作机构对各部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进行督促件检查,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各项执法信息。二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环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禁未获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严格按照《环境监察办法》进行环境执法。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情况自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积极对本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职责的具体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分析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对策和措施,有效推进严格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有力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提升。
(七)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夯实依法治市群众基础。我局以“全面普及,突出重点,广泛宣传,务求实效”为原则,深入开展全民普法工作。一是建平台,创典型,不断扩大环境保护普法辐射作用。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散发资料、悬挂标语横幅、播放电视专题节目和字幕宣传等方式向群众推送环保法律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二是拓领域,强宣传,确保普法宣传落地落实。拓宽普法宣传领域,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把普法宣传与“法律六进”工作有机结合,多层次推进普法工作。通过“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环境大接访等,开展环境保护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不断营造法治宣氛围。
(八)积极应对行政复议答辩、行政诉讼工作。今年以来,组织做好5起行政复议案答辩工作、6起行政诉讼案出庭应诉答辩工作。按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协调法律顾问积极应诉,做好答辩工作,切实做好行政应诉的各项工作: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依照规定组织局领导参与庭审活动。
二、存在问题
回顾2023年以来的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特别是随着机构改革、生态环境部门垂直管理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的基本完成,生态环境部门承接自然资源、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监管领域和执法范围不断扩大和深入,执法能力不足、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有待提高,执法队伍现状与目前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同时,生态环境普法力度还需加大,覆盖面、影响力仍需要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与业务宣传需要进一步融合,宣传形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丰富形式、拓宽渠道、讲好生态环境法治故事。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3年是***,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将继续加强自身建设,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决策部署,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依法全面履行生态环境职责,聚焦环境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铁腕治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要求,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建立重大复杂案件的研讨机制,对于重大复杂案件,邀请专家、学者和专业律师参与案件研讨,保证处罚的合法性。
三是加强环境法治队伍建设。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在集中授课、讲座培训的基础上,探索知识竞赛、旁听案件审理、鼓励自学等多种形式,增强主动学法用法的意识。为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队伍执法水平,我局根据执法人员日常环境执法的特点及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自行命题,并坚持每年组织两次本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考试,通过以考促学的方式来提高执法队伍的办案质量。
四是持续强化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强“两法衔接”工作,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做好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继续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之间的协调联动,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共同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对于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积极组织推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
五是大力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根据国家、省、市普法工作要求,制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第八个五年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将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与生态环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同时兼顾业务工作和社会公众需求开展宣传。拓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提升生态环境保护队伍素质、企业守法意识和公众参与意识。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保障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牵头抓总,各科室(站、队)抓细抓实具体工作,并选派了x名年轻干部专职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非法学专业x人,其中x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二)主要负责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有序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组织学习中央、省委、x市委关于机构改革文件精神,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改革方向和改革任务,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xxxx年x月,根据《x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原x市环境监察执法大队与x市x生态环境局实行“局队合一”,更名为x市x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监管与服务并重。执法工作重点突出,对各类恶意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对缺乏环保和法律法规知识的企业,主动服务、靠前服务,指导企业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和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实现依法严管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两手抓”“两手硬”。xxxx年,开展“双随机”抽查xxx家次、夜间及节假日检查、专项检查和信访投诉办理等其他执法检查xxxx余家次。对xx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下达处罚决定xx起,罚款xxx余万元;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环境污染事故。
3.统筹抓好新冠疫情防控。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推进涉疫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生活污水处理厂、饮用水源等重点区域检查,严格落实好生态环境监管职责,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组建环境监测党员突击队,对石河堰和团结堰饮用水源地源水开展了xx次生物毒性和总余氯监测,对定点医院开展了xx次总余氯监测,对污水厂开展xx次总余氯监测,对隔离点开展了xx次总余氯监测,上报监测信息和各类报表xxx条;环保铁军战“疫”队深入社区支援疫情排查、值守工作,服务居家医学留观对象xx名,累计值守xxxx余个小时。创造性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对保障疫情防控类建设项目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实现项目审批时限最多缩减xx%。全面实行电子件送审报批、“专家函审+视频会议”模式,实现环评审批xxx%网上办,环评事项办理全程“零接触”。
(三)规范性文件梳理、制定情况
按照全市规范性文件清查工作部署,对xxxx年xx月xx日前牵头制定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xx件规范性文件中的《关于建设生态x的实施意见》等x件建议清理;xxxx年我局未牵头制定规范性文件。
(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情况
推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和法制审查制度。严格落实《x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x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事项决策作出前,严格实施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并完整记录每个环节情况,专档专卷管理。今年,由我局牵头《x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严格落实相关程序,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施行。
(五)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发了《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支持服务企业绿色发展措施》《创新提能深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以“十五条”有力措施为抓手,优化审批流程,缩减审批范围,打造包容普惠的营商环境。二是对标提升服务水平。派专人赴x市局、锦江区、青羊区等交流学习,对标对表x荔湾区、x光明新区等国内行政审批先进城市,取长补短,将非承诺制项目报告表审批时限由x个工作日压缩为x个工作日,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精简为政务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当场办理。三是服务重大项目环评。xxxx年x月,水井坊x产业基地项目环评顺利取得省厅批复,为白酒产业振兴奠定了基础;为保障璞泰来重大产业项目顺利落地,多次邀请市局领导和省级专家现场实地考察,为项目落地提供帮助,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成功争取到璞泰来项目总量在x市范围内予以调剂,切实保障了重大项目顺利落地。
(六)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xxxx年累计公开环评公示信息xxx条、环境质量信息xx条、行政处罚信息xx条、环境工作动态xxx条,环境信息公开率达到了xxx%。
(七)矛盾纠纷化解情况
建立健全环境信访工作机制,制定了信访投诉举报案例分析研判工作方案,成立了环境污染纠纷调解委员会。xxxx年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件共计xxx件。按照“有件必接、有接必处、有处必回”的原则,办结回复率达xxx%,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赢得了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好评。未收到生态环境领域矛盾纠纷行政调解申请。
二、存在问题、困难及对策措施
我局现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职人员x名,法制审查力量单薄,在职教育培训较少。下步,我局将为现有法制工作人员的法律专业在职教育提供必要保障,选优配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量,加强现有法制审核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三、xxxx年工作打算
坚定以***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x市委、x市委决策部署,紧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大局,结合我市生态环境实际,加快打造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铁军,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夯实保障。强化法制力量配备,设置法规与行政审批科,选优配强专业的法制工作干部,探索建立干部职工的法律专业在职教育保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内部程序,全流程梳理行政命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与行刑衔接各个环节,进一步健全有依据、有标准的案件办理程序图。对标先进、探索创新,持续优化政务行为,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助力营商环境建设。严格落实“重大项目环评周进度跟踪管控机制”,全力做好项目专员“一对一”跟踪、服务、调度、推进重大项目环评工作,助推璞泰来等重大项目环评编制及审批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与x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x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x市司法局的沟通衔接,准确掌握生态环境领域法制工作新要求,执法工作新标准,形成行政执法、法制审查协同机制,用法治助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
生态环境局2023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3-2023年)》、《淄博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3-2023年)》要求,我局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履行行政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行使。现将2023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落实单位负责人第一责任制,切实推进法治建设
局主要负责人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领导班子发挥表率和带头作用,自觉坚持学好法、用好法、执好法。党组中心组按照年度学习计划安排,开展了12学时的法律知识学习和讨论。在学习内容上将行业法律法规,基本法律知识与政治理论学习结合起来,加强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提高学习质量。在工作安排部署上,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多次召开党组会安排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将法制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步安排部署,取得明显成效。
二、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依法行政
(一)组织起草《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条例》(草案)。根据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安排,我局承担《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条例》草案起草,成立了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先后组织十余次讨论会进行修改完善,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区县分局、部分企业、法律专家的意见,对内容进行完善,目前已完成起草工作,草案及相关资料已报送市司法局、市人大。
(二)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制定了《淄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工作程序规定(试行)》,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分工、审批权限要求等,并对执法文书进行了规范,提高了行政处罚案件的案卷质量。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形成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不罚”“轻罚”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对我局以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2023年共出具了《关于建立健全“全员环保”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关于印发淄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6份文件的局内部法制审查意见;对相关业务科室提交的12份行政合同进行法制审核;指导区县分局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备案登记工作。
(四)落实重大执法决定集体审议制度。我局严格落实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案件涉及重大处罚决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经政法宣传科合法性审查后,提交法制工作委员会集体审议,未经审议或者经审议未通过的,不作出决策。2023年我局共组织了6次法制工作委员会,经集体研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5件。
(五)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起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执法“涉企检查罚款一口登记备案制”的通知》,并对执法检查计划、结果、行政处罚实行网上备案。全年通过“淄博市涉企检查网络备案系统”共上报检查计划162条,上报检查结果127条;各区县上报检查计划862条,上报检查结果3597条。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持证执法制度。根据市司法局要求,组织做好了我局(含区县分局)2023年新申领行政执法证、听证主持人证人员培训、考试工作,并完成两年年审及四年年审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全市参加行政执法证法律知识考试人员共计225人,新申领执法证16人,申领听证主持人证23人,极大提高了我市生态环境系统人员持证比例,目前等待核发证件。
(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和学习培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组织开展涉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各类专题培训,2023年共组织专题培训四次,培训执法人员约400人/次,组织系统内工作人员参加了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进一步提高了生态环境系统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八)健全法律服务体系,建立行政调解制度。为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环境违法,反映合理诉求等事项,我局建立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按照《淄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试行)》,指导各分局通过行政调解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履行好行政监管职责,针对环境违法行为导致的损害赔偿纠纷进行行政调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九)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普法计划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了6次“送法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民法典》等作为一项重点内容进行了宣传讲解;依托“六五”环境日、“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进社区、进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发放《固废法》等单行本法规700余本,宣传单页300余份,进一步提高公众守法意识。
(十)开展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开展了涉及营商环境的、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可能与《民法典》相违背等专项清理工作,对我局起草的现行有效的3件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市局规范性文件、2023年以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33件文件以及市局制定印发的各项政策措施进行了审核清理,未发现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政策措施。
(十一)推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深入开展。召开了全市首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全市所有区县已全部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与市检察院、市法院及相关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工作机制,共同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深入开展。全市共办理49起损害赔偿案件,企业采取自行修复、替代修复等多种形式修复受损生态环境,赔偿案值达3亿元。
(十二)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进一步扎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我局聘请了专业的法律顾问为我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强制以及重大行政决策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进一步把好法制审查关,守好诉讼质量门,2023年共参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行政诉讼案件4件,审核行政合同12件。
三、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难点问题
(一)要抓好合法性审查,严防行政决策法律风险。要进一步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对区县分局重大行政决策审查工作的指导,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认真开展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才能有效预防政府决策法律风险。
(二)要抓好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区县分局行政执法工作调研指导,制定并落实年度执法监督工作计划,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
四、法治政府建设中出现的不足及原因
(一)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局业务工作任务重、压力大,执法人员更注重业务技能的提升,在相关法律知识学习中存在不深不透的问题。
(二)具有法律专业知识背景的人员需要进一步配备。我局人才队伍中以理工科为主,大多精通化工、环境等相关专业知识,具备法律专业的人才较少,需要进一步配足配齐。
五、2023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对照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各项要求,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做好市级依法行政考评布置、汇总、上报等工作,完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完成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重大决策等的内部合法性审核及相关备案工作,完善依法行政的相关制度建设等工作。
(二)继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探索。按照改革要求,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发现的严重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按程序启动生态环境损害索赔工作,追究违法排污者的民事赔偿责任,督促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修复义务。
(三)继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普法工作将采用送法上门的模式开展,通过进乡镇、进企业的形式开展,根据相关精细化管理规范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使企业明确应遵守的法定义务,提升宣传效果。
(四)继续多途径化解矛盾纠纷。做好行政调解相关工作,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尤其涉及人数众多、影响较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争议纠纷,依职权主动进行调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生态环境局2023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2023年是全面决胜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全面深化提升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起步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南宁市生态环境局法治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结合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有力保障环境安全。一、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强化领导责任,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我局党组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建立局班子对本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局法制部门牵头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机制。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持续运转,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局班子会定期听取本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本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交的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同时,我局安排落实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开展。
(二)依法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安全保卫战
1.强力统筹协调、精准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强化城市扬尘综合治理,推进《南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二是完善秸秆禁烧工作机制,大力宣传秸秆禁烧政策,累计出动5万余人次、1.1万余辆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18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1.9万余条,利用喇叭播放宣传音频1.5万余次。强化秸秆禁烧区巡查执法,累计出动巡查人员15万余人,发现并处置火点6300余处,处罚金额13万余元。召开秸秆禁烧工作现场推进会,目前,各县区(开发区)已基本完成秸秆禁烧智能化监控系统建设。三是严管烟花爆竹禁燃限放,春节期间未发生污染天气。四是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和应急响应,修订《南宁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10次污染天气预警响应,对响应落实情况开展检查。五是强化科技支撑,继续开展源解析和机动车尾气走航监测,助力精准防控。
2.全面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确保百姓“水缸”安全。一是抓整治,开展流域环境问题精准治理,对影响武鸣河叮当断面和郁江横县六景断面沿岸污染源进行拉网式现场排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继续实施郁江(南宁段)流域水质跟踪研究,强化流域治理主体责任,将流域整治、水质目标落实分解至各县区(开发区)。二是抓巩固,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16个环境问题整治“回头看”,推进“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三是抓建设,紧扣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提升,全力推进新改扩建污水厂项目的建设,及时推送每月两次水质监督性监测数据,积极推动黑臭水体治理。组织实施《南宁市水污染防治行动工作计划》《南宁市水环境质量管理提升工作任务分解表》《南宁市流域水环境治理“百日攻坚战”行动方案》,开展“保好水、护饮水、治黑水”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全市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成效显著,建成区38个黑臭水体全部实现消除或基本消除。竹排江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入选2023年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的典型案例。
3.扎实推进净土持久战,土壤环境总体安全。一是全面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加快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截至目前,推进了193万亩农用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面积,推进完成率124%。二是全面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已完成第一阶段总共163个地块的基础信息调查采集工作。三是严格管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组织对45个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善建设用地准入机制。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实施,各县区、开发区累计排查涉镉污染源重点区域663个,排查企业465家,2家企业列入整治清单,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总体安全。
4.推进农村治理攻坚,农村环境进一步改善。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统筹资金在各县区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建设。建立完善“五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强化农村污水设施运维保障,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编制和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防控农村面源污染。充分做好2023年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的工作准备,积极推进“绿盾”专项行动问题整改落实,同时,组织各相关县区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开展自查排查。
5.全面强化环境噪声管理,噪声治理管控持续改善。联合各城区、开发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等环境噪声开展综合治理,实现环境噪声信访投诉量持续下降和区域环境噪声质量改善;开展敏感时期建筑施工噪声专项整治工作,安排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加强中高考等重点时段噪声保障。生态环境部门将群众投诉较多的重点市政工程纳入监管平台,主动上门与施工单位对接服务,帮助解决施工噪音问题,及时做好群众投诉答复和解释工作。
6.着力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是加强指导相关单位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医疗废物全部做到应收尽收、应处尽处,协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正常运行。二是组织开展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污染整治、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整治行动专项行动。按照“一点一策”,推进重点难点固废问题整改。三是助力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强力推进有害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指导各城区和开发区积极完善源头有害垃圾收集装备和建设区域临时贮存点,目前所有城区、开发区有害垃圾贮存点已经建设完成,共配置了19辆有害垃圾车辆,车辆核载总量12.28吨。四是强化涉重点重金属项目监管,做好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管控。建立涉重点重金属企业全口径清单,推动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目前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23年下降约26%,完成自治区重金属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减排12%的目标。
7.全力加强环境执法,环境监管得到有效保障。全市共组织开展重点企业土壤污染、黑臭水体治理等40余项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5000多人次,检查企业7000多家次,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27854件次。排查“散乱污”企业,完成整治98家。依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50件,处罚金额958.0038万元。重点环境风险源管理目录清单逐步完善,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做好环境安全生产工作。
8.坚持不懈,落实疫情期间生态环境执法服务工作。疫情防控期间,采用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数据监控、用能监控等非现场检查方式进行环境监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一是创新建立重点企业环保挂牌服务机制,首批已向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进行授牌、实行定点挂牌服务。二是实施“两个清单”,实施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纳入清单的企业免于现场检查;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对纳入清单的企业强化项目环评审批服务。通过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入企业、引导第三方治理等方式,精准帮助企业解决治污难题。三是主动联合市卫健委开展南宁市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站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组成现场执法检查组,到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指导督促污水处理站管理人员做好污水消毒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四是指导服务自治区级后备定点收治医院邕武医院扩建项目建设,仅用7天时间,全程指导帮扶邕武医院完成原有污水站应急处理项目和临时负压病房区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调试工作,保障医院顺利投入使用。
(三)综合执法机构改革落地运行。按照上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部署,有序整合环境保护和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队伍,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并于2023年3月5日挂牌成立了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综合执法支队统筹全市执法力量,发挥综合执法改革的执法调度优势,统筹市县执法力量,组织开展统一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更加统一、效率更高、动力更强、覆盖范围更全面。
(四)配合做好开展地方性条例的立改评废工作。起草《南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并协同市司法局等部门多次修改完善工作,2023年6月已经市人大一审。组织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南宁市横县茉莉花保护和发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等40余件地方性法规提出环保部门职责方面的修改意见建议。组织对《南宁市饮食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进行立法后评估工作。鉴于《南宁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23年施行,目前已完成《南宁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暂行规定》废止办理手续。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科学民主决策体制机制。局领导班子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强化集体领导观念,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科学决策能力,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对涉及人、财、物及“三重一大”事项一律坚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健全规章制度,为依法决策提供保障。我局制定了《南宁市生态环境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南宁市生态环境局重大法制审核制度》《南宁市生态环境局重大决策事项目录》等多项规章制度,规范环境行政决策程序,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为依法决策提供制度保障。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保障。我局继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中,对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立法、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参与重大案件处理研究等活动中积极听取法律顾问意见。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修订新的《南宁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南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专用章使用和管理规定》。我局将行政执法公示与政府信息公开有机结合,成立工作机构对各部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进行督促件检查,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各项执法信息。二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环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禁未获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严格按照《环境监察办法》进行环境执法。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情况自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积极对本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职责的具体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分析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对策和措施,有效推进严格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有力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提升。
(七)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夯实依法治市群众基础。我局以“全面普及,突出重点,广泛宣传,务求实效”为原则,深入开展全民普法工作。一是建平台,创典型,不断扩大环境保护普法辐射作用。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散发资料、悬挂标语横幅、播放电视专题节目和字幕宣传等方式向群众推送环保法律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二是拓领域,强宣传,确保普法宣传落地落实。拓宽普法宣传领域,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把普法宣传与“法律六进”工作有机结合,多层次推进普法工作。通过“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环境大接访等,开展环境保护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不断营造法治宣氛围。
(八)积极应对行政复议答辩、行政诉讼工作。今年以来,组织做好5起行政复议案答辩工作、6起行政诉讼案出庭应诉答辩工作。按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协调法律顾问积极应诉,做好答辩工作,切实做好行政应诉的各项工作: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依照规定组织局领导参与庭审活动。
二、存在问题
回顾2023年以来的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特别是随着机构改革、生态环境部门垂直管理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的基本完成,生态环境部门承接自然资源、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监管领域和执法范围不断扩大和深入,执法能力不足、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有待提高,执法队伍现状与目前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同时,生态环境普法力度还需加大,覆盖面、影响力仍需要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与业务宣传需要进一步融合,宣传形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丰富形式、拓宽渠道、讲好生态环境法治故事。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3年是***,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将继续加强自身建设,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决策部署,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依法全面履行生态环境职责,聚焦环境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铁腕治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要求,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建立重大复杂案件的研讨机制,对于重大复杂案件,邀请专家、学者和专业律师参与案件研讨,保证处罚的合法性。
三是加强环境法治队伍建设。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在集中授课、讲座培训的基础上,探索知识竞赛、旁听案件审理、鼓励自学等多种形式,增强主动学法用法的意识。为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队伍执法水平,我局根据执法人员日常环境执法的特点及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自行命题,并坚持每年组织两次本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考试,通过以考促学的方式来提高执法队伍的办案质量。
四是持续强化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强“两法衔接”工作,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做好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继续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之间的协调联动,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共同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对于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积极组织推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
五是大力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根据国家、省、市普法工作要求,制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第八个五年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将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与生态环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同时兼顾业务工作和社会公众需求开展宣传。拓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提升生态环境保护队伍素质、企业守法意识和公众参与意识。
生态环境局2023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按照《x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行政执法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xx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保障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牵头抓总,各科室(站、队)抓细抓实具体工作,并选派了x名年轻干部专职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非法学专业x人,其中x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二)主要负责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有序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组织学习中央、省委、x市委关于机构改革文件精神,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改革方向和改革任务,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xxxx年x月,根据《x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原x市环境监察执法大队与x市x生态环境局实行“局队合一”,更名为x市x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监管与服务并重。执法工作重点突出,对各类恶意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对缺乏环保和法律法规知识的企业,主动服务、靠前服务,指导企业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和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实现依法严管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两手抓”“两手硬”。xxxx年,开展“双随机”抽查xxx家次、夜间及节假日检查、专项检查和信访投诉办理等其他执法检查xxxx余家次。对xx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下达处罚决定xx起,罚款xxx余万元;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环境污染事故。
3.统筹抓好新冠疫情防控。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推进涉疫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生活污水处理厂、饮用水源等重点区域检查,严格落实好生态环境监管职责,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组建环境监测党员突击队,对石河堰和团结堰饮用水源地源水开展了xx次生物毒性和总余氯监测,对定点医院开展了xx次总余氯监测,对污水厂开展xx次总余氯监测,对隔离点开展了xx次总余氯监测,上报监测信息和各类报表xxx条;环保铁军战“疫”队深入社区支援疫情排查、值守工作,服务居家医学留观对象xx名,累计值守xxxx余个小时。创造性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对保障疫情防控类建设项目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实现项目审批时限最多缩减xx%。全面实行电子件送审报批、“专家函审+视频会议”模式,实现环评审批xxx%网上办,环评事项办理全程“零接触”。
(三)规范性文件梳理、制定情况
按照全市规范性文件清查工作部署,对xxxx年xx月xx日前牵头制定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xx件规范性文件中的《关于建设生态x的实施意见》等x件建议清理;xxxx年我局未牵头制定规范性文件。
(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情况
推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和法制审查制度。严格落实《x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x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事项决策作出前,严格实施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并完整记录每个环节情况,专档专卷管理。今年,由我局牵头《x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严格落实相关程序,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施行。
(五)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发了《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支持服务企业绿色发展措施》《创新提能深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以“十五条”有力措施为抓手,优化审批流程,缩减审批范围,打造包容普惠的营商环境。二是对标提升服务水平。派专人赴x市局、锦江区、青羊区等交流学习,对标对表x荔湾区、x光明新区等国内行政审批先进城市,取长补短,将非承诺制项目报告表审批时限由x个工作日压缩为x个工作日,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精简为政务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当场办理。三是服务重大项目环评。xxxx年x月,水井坊x产业基地项目环评顺利取得省厅批复,为白酒产业振兴奠定了基础;为保障璞泰来重大产业项目顺利落地,多次邀请市局领导和省级专家现场实地考察,为项目落地提供帮助,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成功争取到璞泰来项目总量在x市范围内予以调剂,切实保障了重大项目顺利落地。
(六)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xxxx年累计公开环评公示信息xxx条、环境质量信息xx条、行政处罚信息xx条、环境工作动态xxx条,环境信息公开率达到了xxx%。
(七)矛盾纠纷化解情况
建立健全环境信访工作机制,制定了信访投诉举报案例分析研判工作方案,成立了环境污染纠纷调解委员会。xxxx年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件共计xxx件。按照“有件必接、有接必处、有处必回”的原则,办结回复率达xxx%,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赢得了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好评。未收到生态环境领域矛盾纠纷行政调解申请。
二、存在问题、困难及对策措施
我局现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职人员x名,法制审查力量单薄,在职教育培训较少。下步,我局将为现有法制工作人员的法律专业在职教育提供必要保障,选优配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量,加强现有法制审核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三、xxxx年工作打算
坚定以***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x市委、x市委决策部署,紧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大局,结合我市生态环境实际,加快打造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铁军,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夯实保障。强化法制力量配备,设置法规与行政审批科,选优配强专业的法制工作干部,探索建立干部职工的法律专业在职教育保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内部程序,全流程梳理行政命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与行刑衔接各个环节,进一步健全有依据、有标准的案件办理程序图。对标先进、探索创新,持续优化政务行为,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助力营商环境建设。严格落实“重大项目环评周进度跟踪管控机制”,全力做好项目专员“一对一”跟踪、服务、调度、推进重大项目环评工作,助推璞泰来等重大项目环评编制及审批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与x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x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x市司法局的沟通衔接,准确掌握生态环境领域法制工作新要求,执法工作新标准,形成行政执法、法制审查协同机制,用法治助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