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县委办纪检组工作总结
驻县委办纪检组工作总结
伴随全县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的全面完成,驻县委办纪检组2023年以来积极参与纪委监委组织的学习,建立派驻组学习制度,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调查、处置”五项职能,融入监督取得新成效,监督执纪取得新进展,队伍建设形成新合力,“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得到新显现。现将我们进驻以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1、学起来,提升业务本领。今年以来,严格按照“补短板建机制强能力见成效”整改方案要求排查出的42项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坚持每周召开一次业务学习会,学习《党章》、《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系列课程讲义汇编18讲》等业务文件,全面提升理论素养,储备业务知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把讲政治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2、融进来,调整思维方向。实行派驻工作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性质和监督对象都有了较大改变,既要适应新的岗位,又要熟悉新的政策,更要融入新的环境。为此,我们派驻组调整方向,提高单位融入效率。一是工作融合。通过纪检监委的业务工作与驻在单位建立文件报送、个人事项报备、信息报告等制度;
凡是监督单位涉及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任免、党风廉政建设、信访举报问题等事项,都要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存档备案;
共签订《个人承诺书》112份,科级干部《自查登记表》26份,初步有“门外汉”转变为“知情人”,迅速完成角色转换。二是环境融合。坚持开展专项活动,提高驻在单位领导干部对作风纪律的认识,在县委办公室开展了“懂规矩、守纪律、重担当、有作为,我为县委办公室添光彩”专题作风建设提升年专项活动;
在县财政局开展了“财政系统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战年”行动;
各驻在单位开展《河南省省级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上交有价证券、礼品处置操作暂行细则》学习活动;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督促驻在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
3、担起来,加强监管力度。一是全面监督。以“以案促改”工作为抓手,强化派驻监督工作,今年共召开民主生活会7次、组织生活会9次,开展警示活动10次,接受教育人数320多人次。二是重点监督。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嫁娶事宜等情况,要求驻在单位领导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有关科室和派驻组报告相关事宜;
加强对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责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驻在单位主题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三是节点监督。按照工作要求,在每个节点都要求驻在单位上报假期值班人员名单,派驻组与县纪委监委第十审查调查室联合随机开展检查,促使驻在单位假日期间无空岗现象;
节前召开驻在单位重要科股(室)负责人廉政谈话,提醒他们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看住手、管住口、守住心。截至目前,与第十审查调查室联合中发现了5条问题。
4、严起来,加大处置力度。派驻组始终坚持盯紧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不放松,在驻在单位开展了财经纪律执行、“三公”经费使用、红白喜事操办和干部选拔任用四个方面警示预防工作。一是打通执纪通道。利用派驻财政局的优势,聚焦主业,派驻组在接到审理室下发的“处分文件”后,第一时间进行研判,对涉及工资的处分决定,立刻建立台账,下发到财政局相关科室,要求次月必须执行,今年共执行违纪人员工资35人。二是运用“四种形态”。下发专项通知10次。在派驻单位开展作风纪律检查4次,在乡镇财政所开展作风纪律检查1次、参与上半年乡镇财政所人员考核1次,开展脱贫攻坚检查10次,对7名不在岗人员进行了提醒约谈。配合纪委监委相关科室,督促相关驻在单位调取证据7件次,在审查调查四室的指导配合下,参与办理案件8件次,其中中纪委转办案件1起、省纪委转办案件2起,涉黑案件1起,自办案件4起,立案6起,处理人员8人。
当前存在的问题
结合上半年工作,我们认真对照“补短板建机制强能力见成效”问题整改落实方案自查,发现自身还存在业务知识欠缺,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办案能力偏弱,监督范围不全面等问题,尤其对乡镇财政所的以案促改工作落实,还过于简单,形式不多,警示教育作用发挥还不够有力,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持续改进。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要持续抓教育培训,规范组织实施。派驻组将继续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点题交流等方式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执纪法律法规,各级纪委监委领导的重要讲话。同时,有针对性地制定学习方案,明确学习内容,做到坐标定准、上下同频。
二要持续抓监督执纪,规范责任落实。持续监督驻在单位贯彻落实县纪委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监督驻在单位按照2023年度党风廉政方案,列出清单,明确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做到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经常督促提醒各单位党组、党支部和班子成员将责任制落实到分管的具体工作中去,做到业务工作部署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延伸到哪里,不留死角,不留空档。
三要持续抓早抓小,严格正风肃纪。开展廉政谈话活动,对驻在单位班子成员、股室干部或存在的苗头性问题的干部开展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监督驻在单位对其他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警诫。紧盯中央和省、市、县作风纪律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紧盯时间节点,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使党员干部受警示、有压力。结合岗位职责定位,动态筛查驻在单位重点股室廉政风险点,特别是对管人、管事、管物等岗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突出节假日时间节点,不定时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驻在单位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务用车、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收送礼品礼金、婚丧嫁娶、出入私人会所、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
驻县委办纪检组工作总结
自县纪委召开派驻纪检组筹备组全覆盖工作动员部署会以来,驻县委办纪检组筹备组迅速进入工作状态,根据职责权限,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行监督职能。
一是主动对接,传导压力。注意理顺与驻在单位的关系,既主动接受县纪委领导,又积极与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党组沟通,讲明派驻纪检组的主要职责、监督权限、开展工作的方式,争取“一把手”的支持,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分管领导和日常工作具体工作人员,把主体责任的压力传导到各相关单位。
二是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筹备组通过走访对接,及时摸清了8家单位的部门职能职责、党组织及党员干部情况和近年来的信访举报及查处情况,及时了解掌握驻在单位特点、工作机制、权力运行、社会关注热点等情况,研判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水平、干部队伍总体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是清单明责,强化监督。筹备组组长通过参加或列席各驻在部门的班子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掌握各单位决策情况。筹备组根据县委和县纪委年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制作《半年检查工作资料自查清单》,要求各驻在单位对照清单明确的10个方面内容对本单位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筹备组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再开展检查。
驻县委办纪检组工作总结
今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纪委的具体指导下,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水利中心任务,以开展作风大整顿活动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抓源头、重预防、建机制、强教育”的工作思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推进水利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管理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构建,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
我局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发挥领导班子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组织领导作用,通过落实责任、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等系列措施,强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增强责任意识,坚持“两手抓”。局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水利中心工作,通盘考虑和研究,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水利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形成反腐倡廉工作合力。年初,成立党风廉政建设、治理商业贿赂和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制定《郴州市水利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郴州市水利局规范机关内部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关于落实反腐倡廉重点专项工作交办任务工作方案》和《郴州市水利局2023年度综合绩效评估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等文件。同时,在全市水利系统聘请了邝孔昌等10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组织领导上得到保证。
2、明确任务分工,层层落实责任。为了强化各级领导的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目标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突出抓了两方面工作:一是抓责任分解。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下发了《郴州市水利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进一步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范围和应承担的任务。二是抓责任制的落实。年初,我局根据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和要求,制定了《郴州市水利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郴州市水利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向局党组书记、局长邓广兴同志递交责任书共22份,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力地促进了责任制的落实。
二)抓好教育、注重预防,有效筑牢思想堤防
我局结合开展作风大整顿和创先争优活动,围绕水利工作五大改革和创建“四型机关”活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搞好主题教育。我局先后召开了作风大整顿活动动员大会、市直农口系统创先争优暨作风大整顿推进会、作风大整顿活动点评大会和落实全市作风大整顿推进会精神的再动员大会,局长亲自作了《开展作风大整顿,推动水利大发展》动员报告,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水利行业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试行)》等内容。我局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为契机,围绕“大力加强农田水利,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兴水惠民,建设秀美山川”这个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防洪法》、《水法》和《水土保持法》等法规制度。2023年3月22日,《郴州日报》在头版刊登了市长瞿海《兴水利保平安惠民生》的署名文章,《郴州新报》在头版刊登了《郴州水资源报告—不进行强有力管理,20年后我们可能没有安全的水可饮用》,郴州电视台在晚上八点半的法制栏目,从22日到24日,每晚播出一集《护航水利:中国水利法制建设纪实》(共三集)。《郴州日报》23日又在头版以图片新闻形式进行了报道。同时,号召干部职工向全省水利系统先进典型罗宇同志学习。积极开展“每月读一本好书”、“格言警句”创制展示和“读书报告会”等活动,丰富了学习教育内容,促进了机关廉政文化建设。今年,我局按要求完成《党风廉政建设》、《中国监察》、《清风》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读本》等报刊杂志的征订。
2、突出警示教育。结合作风大整顿活动,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省纪委等五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市委《问责暂行办法》、“五个一律免职”和问责通报等内容。组织大家观看《贪欲使他走向深渊》、《忠诚与背叛》和全市作风大整顿“电视问政”节目等警示教育片,结合实际开展自我问政和自查自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3、强化日常教育。结合“四型机关”创建活动和阶段性工作任务,利用中心组学习、上党课、局月工作调度会和政治理论学习等时机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有效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同时,充分发挥郴州水利网短信群发平台的作用,定期向干部职工发送党纪政纪条规和法律知识等有关内容,方便大家学习,提高了学习效果。尤其逢年过节,通过专门会议和廉政短信重点强调提醒,做实促廉查廉工作,有效预防了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整顿作风,完善制度,注重从源头预防腐败
围绕水利工作管理职能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以开展作风大整顿活动为契机,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着力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1、强化机关作风。以开展作风大整顿活动和“转变作风走基层,倾听民声解难题”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为主线,按照“三进三问三同”工作要求,积极践行“忠诚、责任、创新、超越”的郴州水利行政文化理念。一是明确目标要求。年初,成立了以局长邓广兴同志为组长的作风大整顿活动领导小组,精心制定了《开展作风大整顿活动实施方案》、《“转变作风走基层,倾听民声解难题”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召开党员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和《关于开展作风大整顿活动点评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活动方案,提出了明确目标要求和工作措施,并结合每一阶段特点进行了广泛的动员部署。二是强力推进作风大整顿。我局全体党员干部对照市委《问责暂行办法》、“五个一律免职”规定和“电视问政”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了书面的个人自查报告。召开以“密切联系群众,转变机关作风”为主题的党员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作风大整顿点评大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将整改措施、服务要求和目标任务等向社会作出了专项公开承诺100余份。局作风办向市直有关单位、局属各单位和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发放征求意见函50余份,收回38份,归纳整理意见建议16条。深入开展“捐书惠民”、“义务植树”、“明星科室、工作标兵”、“明星支部、党员之星”评比、“格言警句”创制展示、“亮牌践诺、创先夺标”、“八字理念”演讲解读、“读书报告会”和“民生水利”大推进等一系列活动。截止目前,领导干部下基层500多人次、帮扶基层水管单位60多个、监督检查重点项目200余个、召开座谈会30多次、接访群众20余次,编发活动简报22期,制作活动宣传专栏18期,《郴州日报》上稿10余篇,郴州电视台报道多次。一年来,多次召开了专门会议,深入传达全市作风大整顿活动工作推进会等会议精神,原原本本学习向书记和瞿市长等领导的讲话精神,并对每阶段作风大整顿活动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工作部署。三是严格监督问责。我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了明查暗访工作,认真部署落实全市作风大整顿“电视问政”等工作。做到举一反三,开展“自我问政”活动,重点对机关人员上班考勤、办公秩序、敬业履职和全市防汛抗灾等工作进行了明查暗访。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问责通报,并责令整改,进一步整顿作风,严肃纪律,有效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进一步好转。今年,我局开展明察暗访20余次,发现各类问题30多件,纠正不规范个人行为40余人次。对存在问题较多的2个单位和13名干部职工进行严格问责和通报批评。
2、完善规章制度。按照精简、高效、统一原则,对每个岗位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工作流程进行梳理,由局办公室起草了十大“公务规范化管理制度”(公务绩效考核、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务用品采购、公共财务、公务会议、公务形象、公共卫生、公共网络及公共食堂等规范化管理制度),重新修订了《局党组工作规则》、《市水利局工作人员考勤试行办法》和《作风建设考核评分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同时,完善了办点帮扶制、上班签到制、工作督查制、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政务公开制和信访接待制等一系列激励约束及便民利民的工作机制。积极倡导不让上门的群众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单位的工作在我这里受到延误、不让组织的形象在我这里受到影响的工作作风和只为成事想办法,不为“三误”找理由的工作理念,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成事。
3、创新工作方法。为规范干部职工的廉洁从政行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结合“水利建设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努力在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上求突破。一是切实加强网上行政处罚和电子监察工作。突出硬件建设,为水资源科(水政监察支队)购置两台新计算机替换原有的老旧计算机,配备了照相机、摄像机等执法装备,16名同志办理了个人数字证书,集中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学习,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系统的操作和简单的维护,保证我局网上行政处罚和电子监察系统的正常运行。二是积极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今年我局对行政审批科进行专项效能监察,对计划财务科进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重点督查其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三是有效推进涉企检查备案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我局制定了《涉企检查备案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严格落实检查范围、内容和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优化了发展环境。四是认真落实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按照制度廉洁性评估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严格执行相关审批程序。今年,完成了《郴州市加快水利改革实施方案》和《郴州市小型水库管护员管理暂行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切实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四)落实制度、强化监督,切实规范权力运行
围绕“水工程、水安全、水生态、水经济、水文化”等中心工作,以人财物为重点部位,以决策执行、程序监控、过程监督、结果监督和责任追究为重点环节,不断加大约束制衡和监督防范力度,有效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1、大力推行阳光政务。我局结合每月工作调度会时机,适时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对重大事项采取集体讨论,严格执行集体决议制度。通过郴州水利网和党务、政务公示栏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党务、政务和“三重一大”等信息内容。年初,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各科室职能职责、党组织和党员的公开承诺书、行政性收费公示牌和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水利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内容全部公示在办公楼大厅和郴州水利网,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有效保证“三重一大”事项、“人、财、物”监管、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和网上电子监察工作的落实,16项行政审批项目全部授权至进驻市政务中心的行政审批科。5月份,我局成立专门财务内部审计小组,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等5个单位2023年-2023年度的财务工作进行了内部审计,在审计中发现问题15个,及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注重发挥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作用,邀请他们定期评议党务政务和党风行风工作,收集和反映群众建议意见,参与监督检查。今年,按要求填报了2023年至2023年的水利建设领域的建设项目名单及相关信息,落实了重大项目报告制度;对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等进行了摸底清理工作,统计上报了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数据;我局没有发生违规违法行为和案件,没有公款出国出(境)人员;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和公务接待费没有超预算。
2、狠抓招标投标及后续管理。加强对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按要求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统一公开在市政府经信委信息平台上,进一步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从源头上防治工程建设中的腐败行为。一是规范水利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市纪委文件和省水利厅等四厅委出台的湘水办[2023]36号和湘水办〔2023〕29号文件要求,凡是依法应招标的工程项目都必须招标,依法应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都必须公开招标,进一步推行网上招投标及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有力地规范了水利建设市场秩序。今年,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80座、解决农村饮水安全27.66万人等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全部进入市级交易中心或县级交易中心。二是严格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为防止围标、串标行为,要求相关人员参加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确定中标候选人之后要求项目法人对中标单位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中标单位承诺的驻工地人员是否为该单位的正式职工,是否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同时,实行投标人主要负责人面签制度。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和签署诚信承诺书;投标人法人代表的委托代理人只能是投标项目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否则其投标无效。同时,继续推行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制度,我局按要求在银行开设专门的投标保证金托管帐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帐方式通过投标人基本帐户和投标保证金托管帐户进行缴存或退付,确保对投标保证金进行集中监管。今年,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现各类违纪违规问题16件,及时纠正或制止12件,在开标取消参建单位投标资格4家。三是加强后续监管,防止资质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以前一些工程存在资质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一些个体老板借用施工单位资质参加投标,中标后临时找来“民工队”施工,施工单位无人在工地进行现场管理,工程质量无法得到保障。为有效防止这类问题,我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人员监督管理的通知》和《关于上报全市在建水利工程项目人员履职情况的通知》,采取对施工方“三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监理方工作人员实行了押证管理,照相存档,预留签字笔迹等三项措施。同时,加大对全市在建水利工程项目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力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抽查,要求县市区水利(水务)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每半月上报一次施工单位人员的履职情况,每月上报一次水利工程项目监督检查的总体情况,有效预防了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今年,我局对慈利县水利水电建设总公司等8家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违规行为进行了通报(郴水发[2023]33号),并报送省水利厅分别记诚信不良记录一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全市水利建设市场。
3、强化水利工程监督检查。加大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力度,严格落实《关于防止和遏制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的暂行规定》和省水利厅《关于严肃查处水利建设市场非法转、违法分包、出借资质等违法行为的通知》,制定了《小型水库大坝安全巡视检查办法》、《郴州市水利系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明确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范围和职责的通知》和《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查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进一步强化水利项目中央投资和地方政府投资的资金监管,强化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充分发挥市县两级质量监督站(分站)的职能作用,保证有专人负责质量监督工作。对所有受监的水利工程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其他业务科室各负其责。今年,纪检监察协同建管科、工管站、计财科、质监站等业务科室先后对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中小河流治理等水利项目开展了多批次抽查和监督检查,对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隐蔽工程(新建隧洞)进行了一次地毯式的检测,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违纪违规和违法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据统计,全年共排查水利工程项目近300个,发现各类问题139处,目前已整改到位126处,有效促进水利工程建设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了“工程、资金、生产、干部”四个安全。
4、加强水政执法和河道采砂治理工作。起草印发《郴州市水功能区划》和《郴州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积极搞好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换证工作。切实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三条红线”指标控制管理,进水土保持和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违法处罚等工作。同时联合发改、国土、环保、公安、交通、电力等部门的执法人员,积极开展水行政执法处罚和水事纠纷调处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全市共调处水事纠纷21起,处理水事违法行为18起。
5、突出抓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案件查处工作。坚持把信访举报工作作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重要环节,作为检验民生水利大建设和作风大整顿成效的主要标准。我局充分运用“制度+科技”等手段,在郴州水利网设立局长信箱和局办公楼大厅设立党风行风投诉信箱,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投诉件,对举报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严格依法依规查办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今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0余次,收到群众投诉或上级交办信函共4件,调查回复信函4件,回复率100%。
通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了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勤政为民的思想,全局形成团结一心,实干兴水的良好风尚。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今年正在争创全国文明单位,落实2023年中央、省委和市委三个1号文件及市委、市政府2023年3号文件及水利建设三年行动取得了新的进展,从整体上实现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开展廉政教育的方式较单一,缺乏吸引力、亲和力和感染力,效果还不够明显;二是创新源头治腐的方式方法还不够,尤其在探索水利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机制和提高实效性上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对干部职工从政行为监督检查多,帮助解决职工在工作、学习、生活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