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矿山安全工作总结简短(3篇)
矿山安全工作总结简短一
根据市局,《关于认真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立即组织召开了认真开展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部署会议,并成立了领导小组,要求各资源管理站结合各自的实际,认真开展全方位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切实降低安全事故。
今年来,我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始终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基层领导直接抓,充分发动职工、依靠干部职工,责任到人,形成自上而下重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一是坚持年初有计划,每周有排查情况报告,每月有检查月度总结,每半年有总结。形成了上下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强化安全责任。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举措就是“谁主管、谁负责”。年初,县政府分管领导与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国土资源局与各资管站、各资管站与其管辖矿山企业均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做到责任到人,任务明确,形成各负其责,相互协调,互相监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三是落实监督检查。
我局按照县政府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精神,于3月18日召开会议,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和特点,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难点区域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对“五·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遏制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和强调。进一步明确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职责分工,总体目标和工作要求。深入开展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报及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落实工作,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从横向看,各单位能够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层层细化分解,逐级落实到位,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共同把好安全关;从纵向看,行业系统上下形成了机关检查,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整改共同联动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上半年来,我局坚持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采取自查、普查、抽查相结合,企业内查、资管站普查、国土局抽查。今年来,3月至6月份在全县开展了四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同时局领导班子和各资管站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高度重视,坚持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中之重,统一指导,监督本辖区内开展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为了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我局与公安、安监、环保、人社、工信等相关部门组成了两个安全生产大检查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组,抽调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精干力量,分成两个检查组分别对我县南北山各开工企业进行了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深入现场、查看实情,把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实处。重点检查三个方面的落实。一是查各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的落实;二是查各相关单位监管责任的落实;三是查各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题责任的落实。
检查组责令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一律不准开工生产,经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在确保监管工作成效上做到四个到位:一是对严重危机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要确保停产整顿到位;二是对能现场整改的问题必须现场整改到位;三是对不能现场整改的问题,要逐项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妥善制订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跟踪管理到位;四是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并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沟通督促到位。坚决叫停无证开采、露天不分台阶或分层开采、警戒范围不规范的企业,严厉打击和查处“三违”行为及违法行为。加强排查通风系统、运输系统、配电系统、爆破作业、采空区、排土场、尾矿库、危险路段、工程施工作业一线的隐患排查和治理,采取确保安全的各项措施,严防事故的发生。督促企业对照安全标准化规范,认真进行自查自改,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生产行为,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为了抓细、抓实、抓好我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行动取得成果、取得实效,按照20_年度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上半年,我局联合县安监、公安、环保、工信、人社等部门,分南、北山二个片区,由分管领导带领工作人员对全县各矿山企业及矿点进行了四次全面大排查。
(一)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共排查全县非煤矿山企业20户,矿点80处,按照整治工作“三不留、一封闭”的要求,依法取缔查处无证非法开采矿点2处(其中:非法开采铁矿点1处、非法开采锰矿点1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深化依法监管,持续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与安监局、环保局、工信局、人社局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严厉制止了金庙沟金矿、大红山锰矿等违法生产行为,清理现场非法采挖人员,并依据《安全生产许可条列》下发强制措施决定书,进行了责令停产整顿。对一些非法行为及非法生产开采的生产单位责令其停产整顿。共发责令停产通知书80份。
(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各检查组根据辖区的实际,确定监管工作的重点部位、重点内容,对矿山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情况,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建立健全培训教育考核制度情况,企业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的制定情况,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及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章程、规程、制度、标准等制订和贯彻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上半年,通过各职能部门的努力,我局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70家,其中(采矿权非煤矿山采矿企业 20家,探矿权企业50家)查出并督促整改各类非法采、探矿行为16起。整改率达到100%。
1.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入开展,我局将“打非治违”与“五一”、“六一”及端午节等节假日、敏感时段的安全生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惩处。
2.精心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检查。结合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突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动,对查处的问题,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始终保持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遗留打击高压态势。
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我局于6月初传达学习市安委办、市局及县安委会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顺利开展,制定下发“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安全活动领导小组,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紧紧围绕继续强化“安全生产年”和“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落实的总体部署,以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落实责任,健全规章制度,夯实安全基础,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广泛宣传,积极弘扬安全文化。张贴了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出了黑板报,使安全宣传工作做得有声有色。6月20日和安委会成员单位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经过今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开展,我县的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安全生产秩序明显好转,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有较大提高。二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完善,提高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三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杜绝了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四是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五是矿业秩序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我县的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仍然有部分非煤矿山在未办理完善相关证照的情况下非法组织生产。二是部分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在生产过程未能做到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开采,安全生产意识有待提高。三是负有非煤矿山企业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有待加强。四是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漏洞,加上矿山点多、分散,盗矿人员与矿管人员打游击,多次反复取缔,屡禁不止。
今后,我局将围绕全县非煤矿山的现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1、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市场准入门槛,严格非煤矿山市场准入审批管理。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各行政审批的程序,严格非煤矿山企业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条件,清理纠正不符合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证照,生产企业必须办理完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需要使用爆炸物品的还要办理《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以及其它合法手续后方能生产经营。
2、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非法采矿、非法转让、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对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失效的非煤矿山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坚决予以严肃处理。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制造、购买、使用和储存爆炸物品的行为。
4、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矿主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5、各资源管理站对非煤矿山企业加强监督力度,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非煤矿山企业的生产安全。
矿山安全工作总结简短二
根据塔地煤管字[20xx]04号文件精神的要求,20xx年2月26日,经会议研究决定,制定了《和布克赛尔县春季煤矿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并成立了由局长林尚华为组长、副局长毛龙、肖德才为副组长的春季煤矿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由煤炭科、行管科组成。按照文件及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对县域6对改扩建矿井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和复查工作。检查时发现问题65条,下达检查笔录6份、复查意见书6份。2月21日,我局会同塔城地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北疆分局对福海监狱煤矿技改井进行了矿井竣工预验收工作。在此次验收中发现问题29条,要求该矿井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3月3日,我局又再次对该矿井进行验收工作,通过在此验收,该矿井已对所提出的隐患进行了整改,同意上报该矿井进行竣工验收。3月9日,地区春季煤矿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小组对我县开展春季煤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进行了督查,与我局联合对2对矿井进行了安全检查,对该井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并下达了现场检查笔录。3月26日,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北疆分局局长吴刚、副局长关海山同志带队和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行管处、塔城地区煤炭局李守松同志一行,对福海公安煤矿三号井改扩建安全设施条件、扩建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对该井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并下达了现场检查笔录,该井已正式通过验收。
经检查存在以下的主要问题:
1、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和井下现场管理工作不到位。
2、矿井粉尘监测工作落实不到位,检测结果上报不及时或未建立粉尘检测档案。
3、矿井20xx年度未做矿井反风演习工作。
4、矿井提升防跑车装置不符合要求,一坡三挡、井口防跑栏、井底阻车器等防跑设施安装不符合要求或使用、管理不到位。
5、矿井通风设施管理不符合要求,局扇管理不到位,风筒存在漏风现象。
6、未按规定对矿井进行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7、矿井提升、运输轨道铺设不符合要求,存在轨型不一致、轨道接口过宽、轨道高低落差较大。
8、职工全员培训工作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滞后,安全素质普遍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不强。
9、部分矿井瓦检员配备不足,责任心不强,检查不及时。
10、矿井地面环境卫生不符合要求,井口材料乱堆乱放、浮煤杂物较多、矸石堆放混乱。
矿山安全工作总结简短三
今年来,区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安监局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努力深化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矿山安全检查执法,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全区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态势平稳,安全生产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今年,全区矿山企业没有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秩序矿山资源整合主要是两个方面,国土与安全。我局抓住矿山资源整合的良机,大力规范非煤矿山经营秩序。
一是大力打击违法生产。年初,区安监局接群众举报三树镇内有两个非法砖瓦厂。区安监局与国土部门及时沟通,共同将违法生产情况上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其中,树北砖瓦厂在多次做工作未果的情况下,由分管区长牵头,公安、国土、安监等部门依据程序,联合执法,对其予以强制的拆除。另一蒋集砖瓦厂,区安监局组织精干人员多次上门执法,自行停止生产,由镇政府拆除。
二是积极支持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对安全管理到位、安全生产条件较好的企业,我局有关领导,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争取予以保留;对安全生产条件较差,我们也毫不客气,主动提出关闭意见。
三是主动帮扶整顿企业。有些砖瓦企业自身安全生产条件较差,安全管理水平不高,但是由于周边乡镇都没有砖瓦企业,从优化资源配置的角度还要予以保留。我局积极主动与这些企业负责人沟通,严格要求,督促其整修窑体、维修电气线路,帮助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使其管理上不断规范。
众所周知事故大多由人的不安全行为或者是管理上的缺陷造成的,所以,生产安不安全,主要看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高低。区安监局抓好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和安全监管规范化,以“两个规范化”,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安监局监管执法水平,“两个水平”提升。
年初,区安监局出台《非煤矿山企业管理要求》,着力从基础和现场两个方面推行强制性要求,所有企业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对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管理的企业,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实行强制性停产整顿等措施。
今年,根据区实际,区安监局推出《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监管实施意见》(试行),将非煤矿山企业检查分为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两大项共六个部分,实行检查逐一对照,内容逐个过堂,有效地扭转了检查人员经验、标准等不同,造成检查内容挂一漏万,检查要求标准不统一企业无所适从的情况。
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既取决于管理者的水平,也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有很大关系,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是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有效手段。
一是搞好强制培训。上半年,区安监局主办一期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和区安监局业务人员一起对新上岗的和老的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知识培训,培训人员87人。
二是督促企业抓好“三级安全教育”。每次安全检查,我局都把“三级教育”情况列为必查内容,作为检查重点,既普查教育台帐,也抽查个别上岗人员。
三是抓好宣传。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非煤矿山企业向广大职工宣传安全生产常识,督促企业逢会讲安全,宣传栏说安全,通过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今年是隐患排查治理年,国家、盛市又专门开展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一方面,区安监局大借东风,设立企业、乡镇、安监局三道关卡,构建以企业自查自改隐患为主,乡镇跟踪督促,安监部门督查指导的三道防火墙,截止目前,非煤矿山企业共排查安全隐患157条,整改156条,整改率98.3%。另一方面,区安监局对于那些视安全为儿戏,经乡镇和有关部门指出问题,仍然听之任之,不采取有效手段整改监控隐患的非煤矿山企业,予以严惩重罚。今年,我局共处罚非煤矿山企业8家次,共处罚款8.7万元。
今年,区安监局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不少问题,这都有待于在下一步工作中逐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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