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政科第一季度工作总结
林政科第一季度工作总结
20**年以来,林政科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这一中心工作,按照局下达的工作目标,本着保护、稳定、协调、发展的原则,积极地做好各项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现就第一季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力度,切实做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和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
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为切实做好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内业整理工作,我们抽调9人组成7个工作小组,按照《武汉市森林资源规划调查工作技术方案》的要求,实行责任包干,任务到组的工作模式,截止目前已完成全部小班区划整理,转出43873个小班面积,完成小班的小班株数及蓄积计算,全区20_个角控样点及2080个小班已输入数据库。
在去年基本完成全区44.4万亩集体林地确权的基础上,我们加快林权勘界发证进程,切实做到林权登记内容规范、数据准确无误,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截止目前全区共完成林权发证面积24.5万亩,占总面积的55.2%。
二、加强森林采伐管理,有效保护森林资源
为加强森林采伐管理,我们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北省森林采伐管理操作规则》、《湖北省森林采伐技术规程》为指导,以“管死国家重点公益林,管住一般公益林,创造条件适当放活人工商品林”为基本思路,落实森林采伐管理各项制度。对人工商品林,在采伐限额允许的情况下,在采伐期内且符合条件的即申即批,对生态公益林的抚育采伐或更新采伐按照相关制度从严控制。同时我们严格执行伐前调查、公示、伐中监督、伐后验收程序,建立了森林采伐管理登记台帐和伐区作业设计等制度。截止3月中旬,全区共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22份,批准采伐林木684.61立方米,整个程序严格规范,得到了林农的一致好评。
三、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加强征占用林地管理工作
今年我们加大了对林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宣传,使征占用林地单位充分认识到乱征滥占林地达到一定数量要负刑事责任的严重后果,促使他们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的相关手续。第一季度向市局申报的各类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资料1宗,面积0.6667公顷。
四、做好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维护生态安全
根据《湖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试行)》,我区制定了《00区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用以指导全区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的签订、检查验收、资金发放等工作。截止目前,20**年全区148936亩,国家、省、市重点公益林的75万补偿金已全部落实到位,已完成林业局与街、镇、乡、国营林场签订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32份,护林员管护合同正在签订之中。
为全面完成今年的工作目标,我们在下一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二类调查”内业整理工作;二是加快林权勘界发证工作,并建立林业要素市场,于10月中旬前全面完成林改工作;三是对生态公益林的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