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2024年上半年河长制工作总结(通用3篇)
工作总结jobsummary/worksummary是最常见和通用的年终总结、半年总结和季度总结。从内容上讲,工作总结就是对一段时间内的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总体检查、总体评价、总体分析和总体研究,分析成果中存在的不足,总结经验教训。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国土局20_年上半年河长制工作总结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篇一】国土局20_年上半年河长制工作总结
按照会议安排,现就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相关情况向各位领导进行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河流基本情况
我区地域广阔,所辖8个苏木镇、街道共分布有大小河流(山沟)16条,分别为黄河、昆都仑河、二道沙河、四道沙河、梅力更沟、乌兰不浪沟、大坝沟、哈德门沟、门道沟、东柏树沟、西柏树沟、胡鲁斯太沟、阿贵沟、花沟、白石头沟、虎奔汉沟,其中黄河、昆都仑河、二道沙河、四道沙河、哈德门沟为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全区除黄河外,其余15条河流(山沟)均发源于大青山(乌拉山),为季节性河流,每逢汛期,洪水峰量集中、历时短、含沙量大,同时因各条河流发源地均属山区,植被相对稀疏,水土流失严重,故河道自然条件较差。
二、工作开展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后,我区高度重视,迅速贯彻落实,于20_年9月底制定印发《九原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并举全系统之力推行河长制,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实现了全面建立河长制的各项目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工作体系。按照自治区、包头市工作方案要求,我区总河长、副总河长分别由区委书记、区长担任;区河长制办公室设在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务局局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水务局1名副局长担任,主持区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环保分局1名副局长担任区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河长制各成员单位分别明确1名股级干部作为区河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水务局内设机构新增河湖股,承担河长制具体工作。根据河流(山沟)分布位置,及其对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综合影响程度,我区确定黄河、昆都仑河、二道沙河、四道沙河、梅力更沟、哈德门沟6条河流(山沟)为区级河流(其中黄河、昆都仑河、二道沙河、四道沙河亦为市级河流),由区级领导担任河长,全区共设区级河长5名;全区16条河流(山沟)共分26条(段)为苏木镇(街道)级河流,由苏木镇(街道)级领导担任河长,全区共设苏木镇(街道)级河长38名,切实做到了“每一条河都有一个河长”。
(二)严格落实责任,健全推进机制。在参照包头市河长制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基础上,我区结合实际,增加了环境卫生管理局的职能,同时,明确了区委组织部、宣传部以及区发改局、环保分局等19个单位为区河长制成员单位。总河长、副总河长领导全区河长制工作,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区级河长指导、协调所辖河道保护管理工作,督导下级河长和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区河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工作;苏木镇(街道)级河长牵头推进河道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道巡查保洁、河道生态修复和河道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河长制各成员单位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负责河道治理具体工作的落实,真正建立起了责任分解到位、责任主体到位、责任目标到位的河长制工作责任体系。
(三)夯实基础工作,促进规范管理。制度建设不断加强,我区及时研究制定了全区河长制督察制度、会议制度、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等8项制度,并于20_年10月份陆续出台,使得全区河长制工作逐步规范化、常态化。宣传力度持续增大,按照《河长公示牌规范设置指导意见》要求,我区共设市级公示牌4块、区级公示牌2块、苏木镇(街道)级公示牌11块,并将区级河长、苏木镇(街道)级河长名单于20_年12月1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同时,印制发放河长制宣传材料500册,增加了社会公众对河长制工作的认知度、参与度。考核评估有效开展,20_年11月21日至24日,区河长制办公室督查考核组对全区8个苏木镇、街道的河长制工作进行了督导、验收,全区各苏木镇、街道河长制工作均能够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此外,我区按要求完成了全区16条河流(山沟)河湖名录的编制,并于20_年12月15日与内蒙古清泉水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合同,现12条河流的“一河一策”方案已开始编制。
(四)坚持问题导向,抓好专项整治。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各级河长通过认河、巡河、护河、治河等方式走马上任,截至目前,区、镇两级河长共计巡河39次,做到了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交办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为加强山沟防洪能力,我区在防汛期间对昆都仑河、梅力更沟、哈德门沟、乌兰不浪沟进行了河道清淤疏浚;为有效保护河道,我区组织国土、执法、公安等部门对全区34家采砂、采矿场进行了集中清理取缔;为全面保护水资源,我区加大对水事违法案件查处打击力度,对3起情节较重的案件提请人民法院进行了行政裁定。20_年度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资料显示,我区地下水、地表水全部达标,哈德门入黄口、昆都仑河入黄口排放全部达标。此外,我区境内二道沙河、四道沙河已列入包头市水生态提升综合利用项目实施范围,综合治理成效显著;黄河九原段二期防洪工程主体已基本完工,黄河防凌防汛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巩固。
三、今后工作思路
一是针对河长制工作知晓率不够高的问题,将通过主流媒体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支持力度。二是针对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不够强的问题,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三是针对专业技术力量比较薄弱的问题,将进一步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并抓紧开展“一河一策”的编制工作,为加强河流(山沟)管理和保护提供切实可行的分类指导意见。四是继续组织开展巡河工作,全面掌握河流(山沟)的基本状况及治理方向,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河流(山沟)的管理与保护,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总之,我区将高度重视此次评估核查所反馈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查漏补缺,加大整改完善力度,努力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做得更全面、更扎实。
汇报完毕。
【篇二】国土局20_年上半年河长制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推进乡河长制各项工作,按照县河湖长制工作要点要求,扎实做好我乡河湖长制工作,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河湖管理目标,现将20_年上半年工作予以总结。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调联动
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体现,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乡人大主席为副组长,乡水利、农业、土管、林业、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我乡河长制工作。
二、创新工作机制,加强河湖综合治理
我乡认真总结近三年来“三线三边”环境整治的成果,与好的经验做法,按照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的原则,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河湖保洁与开发利用长期管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适合当地实际,责任明确,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河湖管理水平。
三、严格涉河项目管理,依法打击非法采砂
为规范我乡砂石资源管理秩序,打击偷采滥采,偷运砂石等行为,成立了河道砂石管理领导组,成员由水利、国土、环保、交通、行政执法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形成长态化的巡查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查处了强森药业科技有限公司扶贫车间非法采砂,经济处罚20_元;查处仙桃道路拓宽项目非法违规采砂石罚款25000元;群众危房自建少量用砂,由群众申请村乡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做到规范有序。
四、清理整改,纵横到边
入汛前,首先对我乡至河段河长制公示牌存在损坏问题,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排查,对存在问题的河长公示牌,重新制定了公示牌内容模板,安排人员对重新制作的公示牌进行更新;其次对我乡四座小水电站进行了清理整改,制定了小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管理办法,日常检查调度记录,规范了小水电站的运行管理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严格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形成长态化的巡查管护机制,更进一步完善部门协作机制,依托执法大队、农业、水利等部门联合巡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篇三】国土局20_年上半年河长制工作总结
现将我镇“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组,建立健全河长网格,镇党政负责人担任“总河长”全面管,分管镇长为“副总河长”具体抓,其他党政班子成员和村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具体流域的镇、村河长,负责境内两条主要河流及水库的整治管理。目前,全镇有6名镇级河长、4名村级河长。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制度建设。制定了河长制会议制度、考核奖惩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及信息共享制度、河道巡查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河长是包干河道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加强部门协作。明确了镇文明办、公安派出所、国土所、环保办、农业办、林业站、林业公安派出所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各部门根据河长的指示,协调村组开展水环境治理和保护等工作。
(三)扩大参与主体,丰富活动载体。发挥党员先锋作用。结合“党员活动日”活动开展,组织广大党员集中开展环境整治活动等,参与河道清淤、垃圾清除、杂木砍灌等,极大美化了河流环境。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坚持动员群众,依靠群众,通过召开群众大会,制定村规民约,引导鼓励村民自主参与河道整治,促进水源进一步清化、亮化。
(四)立足问题导向,开展精准施策。加大日常工作巡察,镇村两级河长对包干河道(水库)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各类污染源和河道垃圾,并进行分类登记。根据排查到的污染源和其它问题,针对性地制定“一河一策”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目标,敲定治理项目,分解治理任务,落实治理责任和时间节点。全年共排查出各类问题5个,已经全部完成了整改落实。
二、存在问题
我镇河流主要污染源来自村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活污水以及沿岸农业生产施用化肥、农药等。上述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一是群众意识有待提高。受传统生活方式的影响,有的群众认为少量生活垃圾堆放对河道影响不大,没必要小题大做。二是工作经费保障不足。镇村财力有限,河道保洁任务一并纳入到镇村环境保洁范围当中,并聘请临时性保洁员,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河道保洁效果。三是部门联动机制不健全。“河长制”推进的有关部门虽然能够按照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但是缺乏一盘棋思想,有时责任主体不清。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治水理念。通过悬挂横幅、发放一封信、网络媒体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河道保护的重要性,提高群众意识,引导越来越多的群众自发参与到河道整治中来。
(二)加强巡察管护,督促问题整改。各级河长对境内河流水库定期进行巡查管护,并如实填写《河长巡查记录表》,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沿岸垃圾、河道内垃圾漂浮物聘请保洁员进行定期清除,预防和制止电鱼炸鱼药鱼现象发生,保障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
(三)强化部门联动,开展水环境治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对接,积极争取有关项目资金,开展河道清淤整治、建设生态驳岸,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水生态。
(四)严格督导考核,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考核督查制度,对表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落实考核奖惩机制,将“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村级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结合实际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对工作不力、排名靠后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建议
一是设置巡河员或专职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通过专职专责,强化工作落实和推进。二是明确河长制权利和责任,避免有责无权。三是加大办公经费投入,改善镇村河长制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