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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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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5-04 10:49:57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工作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并分析成绩和不足,从而得出引以为戒的经验。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总结

  省、市政府法制办一行来扶余就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进行调研,我代表县政府对各位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下面,按照省、市政府法制办的通知要求,把扶余县三年来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的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县十分重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行政层级监督手段的重要作用,认真履行复议职责,促进了依法行政。特别是随着《行政复议法》的颁布实施,我县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阶段,具体表现为: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明显增加,涉及领域日益多样化,办案质量稳步提高,复议权威逐步确立,社会影响面不断扩大。2003年,我县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件,受理9件;2004年收到复议申请13件,受理了11件;2005年1-5月份,收到复议申请4件,受理了4件;2003年我县各级政府部门法制机构共参与各类行政诉讼案件20件,2004年26件,2005年1—5月份14件。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为9件,未经行政复议程序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为51件;经法院审理,原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的为10件,被法院撤销的这10件,都是没有经过行政复议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年来,我们通过行政复议工作纠正了乡镇政府、县政府职能部门一批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规范了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维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申请人的信赖和称赞,得到了被申请人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主要做法:

  (一)加大宣传,营造复议工作氛围

  我们在开展政府法制工作中感到,很多群众甚至包括不少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对《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制度还很不了解,要想尽快打开行政复议工作的新局面,就要在宣传上下大功夫,花大气力。为此,我们把宣传工作做为拓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重要手段。

  一是注重发挥领导学法的示范效应。几年来,每年4月29日,《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纪念日,县政府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都要发表电视讲话,宣传《行政复议法》。同时县委中心学习组还将《行政复议法》列为领导干部学法内容,通过领导带头学习来带动全社会学好用好这部法律。

  二是经常开展社会性常规法律宣传。我们感到,单靠一两次宣传活动是远远不够的,更多的要靠一定时期内的反复宣传。三年来,我们年年将《行政复议法》列为全县公民的普法内容,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多种渠道,广泛宣讲行政复议基本知识,做到了让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都了解和运用这部法律。

  三是突出宣传的针对性。针对部分行政管理相对人想申请行政复议,又担心费用问题的心理,我们有针对性地讲解行政复议不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的法律规定,消除申请人的担心。对行政复议工作中发现的部分执法单位执法不规范甚至违法的情形,我们认真进行了分析整改,在执法人员培训班上以案说法,增强了宣传工作的现实针对性。

  四是硬化宣传措施。为使宣传工作落到实处,不流于形式,我县实行行政复议、法律学习、执行情况“三挂钩”制度。即与公务员年度学法考核挂钩,与行政执法证件办理挂钩,与对执法部门的执法评议挂钩,促使各单位都重视这部法律的宣传和学习。

  (二)强化队伍,奠定复议应诉工作基础

  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队伍的建设至关重要。我县这几年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精心打造了一支特别有战斗力的行政复议应诉人员队伍。

  第一,健全了行政复议领导机制。一是高度重视行政复议机构建设。我县充分认识到行政复议工作对于推动全县依法行政的深入开展,转变机关作风,塑造高效、公正、廉洁政府新形象的重要意义。把行政复议机构建设摆上重要位置。从2003年开始,县政府就选拔了一批行政复议工作的业务骨干,将政府办的法制科确定为政府法制办公室,定为正科级建制,健全了复议工作机构。同时,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行政复议工作所需经费、车辆,由县政府办统一解决,保证正常复议工作有充足的经费保障。二是建立健全了行政复议案件领导层层把关机制。行政复议决定的作出,要经过法制办——分管副主任——主任——分管副县长这样一个工作流程,实行领导层层审查把关。通过这种机制,使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规格高,影响力强,加强了政府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力度。三是高度重视和支持行政复议工作。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定期听取行政复议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的一些实际问题。比如,有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并责令限期重新处理,但执法单位迟迟未执行复议决定,县政府领导亲自督办落实。

  第二,配齐配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在行政复议人员配备上,我们坚持高标准、高起点。2003年开始,从县司法局、后备干部中各选调一名政治素质高、事业心强、业务能力强的大学本科毕业的年轻干部到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我县的行政复议工作人员配备做到了有责任、懂业务、懂行政管理,这样的人员结构配置很好地适应了行政复议工作的现实需要。

  第三,提高复议人员的政治素质。行政复议工作既清苦又辛苦,同时责任大、任务重。因此,加强对复议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其政治素质必不可少。我们主要抓了“三项教育”。一是宗旨教育。采取谈心、座谈等方式沟通交流思想,深入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艰巨性、光荣性教育,引导复议人员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二是勤政教育。面对相对艰苦的条件,在行政复议人员中大力倡导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用奉献精神激励调动复议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实际上资源权属类的复议案件,往往案情复杂,复议机关不到实地调查,根本无法真正掌握案情,作出准确裁决。碰上这类案件,我们要求每起案件都要进行现场调查取证。三是廉政教育。行政复议机构是一个清水衙门,但也可能发生利用手中的复议权力捞取好处的事情。为此,我们在案件审查的各个环节,规定复议机构和复议人员不得向当事人索取和收受当事人馈送的财物,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坚决杜绝了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现象的发生。

  第四,加强行政复议人员业务学习。要对基层和部门的各类执法行为实施有效监督,自己就得成为这一领域的“行家里手”。我们十分注重抓好复议人员自身的业务学习,刻苦钻研,练好“内功”。一是鼓励自学;二是积极组织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法制培训班;三是经常就一些典型疑难案件,与政府法律顾问及法院、检察院的专业人员讨论、交流;四是虚心求教。对一些拿不准的问题,主动向上级业务部门请教。在办理资源权属行政复议案件时,法制办就曾多次向省水利厅、林业厅和省、市法制办进行咨询。

  (三)恪守公正,树立行政复议工作权威

  缺乏公正的行政复议,不但有损于法律的尊严,而且会冷却行政管理相对人通过行政复议寻求救济的热情,损害政府权威和形象,行政复议也无法真正有效地开展下去。申请人来申请复议,本身就存在疑虑,担心行政复议机关会“官官相护”。【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的汇报】我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较好地体现了复议机关办案的公正性,树立了行政复议的权威。

  一是严格依法受理复议案件。凡符合受案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不管申请人是什么身份,也不管被申请人属哪个部门,法制办都依法受理。碰上申请人未提交书面复议申请或申请书写不规范的,工作人员会帮助其代写、修改或将其口头复议申请作书面记录,依法保障申请人的复议申请权。

  二是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在复议过程中,任何一方均没有特权,双方都享有平等的复议权利,承担相应的复议义务。考虑到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弱势地位,在行政复议中,我们更加突出对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及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比如申请人的申请权、委托代理人权、陈述权、申辩权、查阅权、撤回复议申请权,我们均十分注意予以保障。而对被申请人,我们更多地是要求其履行法定义务,从而尽可能地平衡双方在行政管理中的不对称关系。

  三是公正裁决。在案件审理中,坚持不办人情案、关系案,以事实和法律作为定案的唯一客观标准,切实做到了该维持的维持,该撤销的撤销,该变更的变更。近三年来,作出撤销和变更决定的有5件,指出被申请人错误,被申请人自行撤销原处理,取得申请人谅解而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有6件。在行政复议中,对原具体行政行为审查要求适当从严,维护了法律平等性,也进一步推动了执法单位的依法行政水平。

  (四)精心办案,确保复议工作质量

  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高低,关系到行政复议机关的形象,关系到行政复议机关的权威。我县高度重视行政复议案件质量建设。

  一是增强质量意识。复议人员承办复议案件,始终把复议质量摆在重要位置,凡经不起推敲的复议结论不能轻率作出。在复议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始终绷紧质量这根弦,真正把案件办成经得起考验的“铁案”。

  二是建章立制。为确保办案质量,我县先后建立了复议案件主办人制,复议案件评查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复议案件受理后,由领导分派案件,明确主办人,主办人须对复议案件具体办理承担主要责任;年终组成评查小组,对复议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评查;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则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突出复议审查重点。在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证据是否确凿、充分,看案件主要事实是否查清。我们要求被申请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所有证据材料,事后搜集的材料,不能用于证明原具体行政行为成立。各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必须同时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凡不同时具有“三性”的材料,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尤其是案件中的主要证据更是如此。在证据采信过程中,要求复议人员谨慎、负责,对证据进行详细论证。在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法律适用是否准确、全面,看其法律基础是否可靠。在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损害或剥夺申请人的程序权利。针对执法机关普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我县在复议中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强调程序的重要性,突出对执法单位办案程序的监督。

  几年来,我们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严把质量关。所办结的案件,当事人总体上还是满意的,大多数人都能够自觉履行复议决定。少数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都支持了复议机关的意见。迄今为止,尚未出现复议决定被推翻的现象,较好地维护了复议机关的权威性。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在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是复议案件数量增加与行政复议人员队伍建设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随着行政相对人法律意识的增强,我县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正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并且涉及土地、林业、水利、牧业、公安等方面的案件上升速度最快。但行政复议队伍的人员数量、业务素质、知识结构相对滞后,人员较少,业务素质偏低、知识结构单一,法律专业毕业的人才很难留在县一级,这种人才资源不足与案件数量增加之间的矛盾正日益突显;二是行政复议机构的地位偏弱,职能偏软,待遇偏低,可供选择的强有力的监督手段偏少;三是行政复议工作具体措施还不多,一部分行政机关重视程度不够,造成许多问题常常不能得到及时处理,行政效率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机制还需要在探索中不断完善。四是行政复议的救济渠道仍然不够畅通。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救济渠道了解不多,仍然认为是“官官相护”,相对人选择到法院进行司法救济的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大大超过行政复议案件数量。行政复议总体法制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政复议意识还有待于不断增强。

  三、几点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对《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制度的宣传。改变以往的宣传重点,建议由对行政机关宣传的多,对群众宣传的少向两者都加强的方向转变;由宣传形式比较传统和单一向宣传形式多元化方向转变;由注重法律宣传向法律与案例宣传相结合的方向转变;由时段性宣传向经常性宣传转变。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复议人员素质。行政复议人员工作人员水平高低,直接影响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也直接影响今后行政复议工作的发展。必须要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加强对行政复议人员的培训。复议人员要掌握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又要了解政府各部门的行政管理业务,既要学好实体法,又要掌握程序法;要加强交流,针对不同时期行政复议案件的不同特点,省、市法制办要多举办一些行政复议案件研讨会,进行专项讨论,公布一些典型案件和行政复议决定,使各地各部门复议机构工作办案时有所借鉴;要实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认证,对行政复议人员的资格进行统一的认定和管理,把好行政复议人员的资格准入关,并研究解决行政复议人员的岗位津贴问题。

  三是要改革复议案件审理方式。在审查形式上,建议将书面审查原则改为公开审查原则,逐步推行听证制度,以增加复议案件办理的透明度,促成一些影响大、涉及面宽、群众关注的复议案件得到妥善解决。这样,不仅有利于密切政府与群众关系,树立政府良好形象,维护政府权威,而且案件审查过程的公开,也可以保障复议裁决公正,扩大行政复议的影响力。

  四是要积极探索新的举措和方法,创新行政复议模式。建议建立全省范围的电子信息行政复议受理平台,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更方便快捷的申请渠道,通过电子信息行政复议受理平台的建立,实现快捷申请、透明审理、公开结果的现代行政复议管理模式,有效地对行政复议的有关数据进行搜集、积累、分析、比较、归纳、推理和统计,实现省、市、县行政复议资源的共享

  总之,我县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正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虽然有一些差距和不足,我们会以此为动力,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开创我县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新局面,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作出不懈的努力。

  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

  (一)主动谋划,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1.抓好全市依法行政基础性工作。对照国务院《决定》和省、南通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_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启依法办发〔_〕2号),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制度。

  2.健全依法行政推进工作体制。会同依法治市办公室、编办等部门以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深入推进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建设,将法治进程向基层进一步延伸,谋划在各市级机关、镇乡、园区和街道办设立法制工作机构,切实履行好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和维护稳定的法律服务职能。

  3.调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根据机构改革中涉及部门和人员调整实际工作需要,拟草了《关于调整启东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启政办发[_]66号),该文件已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发文,以进一步指导充实市政府各部门加强和调整推进依法行政领导机构,为全市依法行政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4.改革创新依法行政考核方式。上半年,我办提请市政府同意,出台了《_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启依法办发[_]3号),对各镇乡人民政府,市委各办局,市各直属单位_年度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考核。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考评效果,我们将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各部门的法定职责的实际履行紧密结合,改变以往年终集中考核的做法,按季度考核。考核重点是通过各种监管途径发现、纠正和查处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发展软环境,服从和服务业沿江沿海战略开发。

  5.全面启动依法行政先进示范创建工作。上半年,我办提请市政府同意,印发《关于开展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依法行政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启依法办发[_]4号)。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塑造行政执法单位以及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政府法制监督

  1.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全市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水平,上半年,我办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启政法传[_]1号),对23个执法部门75份卷宗进行了评查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及时反馈,要求问题单位按时整改。市依法办下发了评查通报(启依法办发[_]1号)。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提高了各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

  2.强化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市政府出台的1件规范性文件,上报南通市政府和启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市政府转发了《南通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启政规[_]2号),加强对规范性文件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

  3.发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对各部门、镇乡具体实施的_年12月31日以前以市政府及政府办名义制发的140件文件进行了清理。以市政府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保留24件、修改17件、废止6件;以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保留48件、修改15件、废止21件;非规范性文件9件。清理目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并公布(启政发[_]1号)。

  4.加强政府法制监督系统建设。我办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政府法制监督系统建设的初步构想。系统主要包括:“一个平台”即政府法制监督平台;“四个数据库”即行政权力管理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库、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库、法律法规知识库;“五个系统”即涉企检查、处罚备案系统、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系统、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行政执法在线考试系统。另外,系统还包括行政复议应诉管理、依法行政绩效考核、法制专项报表等体现法制监督的特有信息模块,同时与监察监控系统共享执法流程监控、自动预警纠错、异常投诉处理、统计分析汇总和监督监控日志等信息模块。通过全程监控网上运行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权力,有效地规范行政行为。

  5.全力更新完善行政权力数据库。根据省市最新的信息系统数据接口规范和南通市行权办的指导意见,我办会同市公权办加强了对部门数据录入的业务培训,明确了行政权力静态信息各栏目的录入标准,指明错误信息的类型,修改的途径和办法。组织全市各部门加班加点对原行政权力库进行全面修改、补充和完善,每条信息的录入必须由部门系统管理员录入,法制科长监督把关。目前,行政权力数据库已更新完成。

  (三)公正稳妥,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

  1.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上半年,我办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0件,审结19件。其中维持11件,终止4件,不予受理3件,驳回1件,正在审查1件。案件涉及土地争议、房屋拆迁、行政处罚、工伤认定等方面。这些案件的依法办理,促进了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树立了市政府依法行政良好形象。

  2.创新行政复议方式,提高行政复议质量。坚持与当事人见面制度、重大复杂案件调查制度、听证制度和公开陈述意见制度。对于疑难复杂案件,邀请法律顾问团成员讨论分析,积极与法院联系沟通,达成共识。

  3.实行复议建议书制度。对复议中发现的普遍性或不符合依法行政要求的问题,向有关机关发出行政复议建议书或意见书,提出完善制度和改进行政执法的建议,督促其在一定期限内自行纠正。上半年,我办共发出建议书3份。

  4.建立行政复议报告制度。_年初,就_年行政复议案件总体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向市政府作了专题汇报。

  5.认真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上半年,以市政府为被告案件有10起,主要是行政强制拆迁和土地使用权纠纷。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我办受市政府的委托,积极答辩、出庭应诉。同时,通过举办行政诉讼(复议)座谈会,与人民法院形成良性互动的关系。

  6.认真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我办通参加政府常务会议、提供法律意见书等形式,在政府做出决策前负责或组织法律顾问团提出相关法律意见,参与可行性论证,确保政府重大决策的合法性。上半年,对重大涉法问题提供法律意见6件,均得市政府采纳。

  (四)广泛宣传,增强公务人员依法行政意识

  1.举办领导干部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组织了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活动,邀请上海交通大学副校长郑成良教授来启作了《公共决策中的法律思维》专题讲座,市四套班子领导、市直机关500多人现场聆听。

  2.加强法制培训工作。邀请了南通法制办、启东市人民法院、检察院分别作《透过复议案件看依法行政应当重视的几个问题》、《行政诉讼现状及原因分析》、《违法行政与渎职侵权》的专题辅导。同时,开展案例教学互动,由学员对日常工作中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交流,授课老师进行点评。

  3.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实际工作中,突出信息工作的典型性、时效性和新闻性,注重横向和纵向间的交流,达到了学习交流、借鉴推广的效果。截至目前,全市累计上报政府法制动态信息20多篇,其中,国务院法制办网站采用16篇,省政府法制办网站采用4篇,南通法制办网站采用7篇。

  4.组织《依法行政常用文件汇编》工作。修订完善《依法行政常用文件汇编》,增新废旧,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推进行政决策、行政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目前,《汇编》正在排版印发。

  5.开通政府法制频道。为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增强政府依法行政透明度,我办依托中国·启东平台,开设政府法制频道,集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法律法规查询、工作交流、法制宣传、理论研究于一体,打造全新的宣传阵地,为社会各界了解法制动态提供了最佳途径。

  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总结

  市司法局:

  按照《关于报送2023年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总结及统计数据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23年年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进行了梳理汇总,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复议方面。我局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受理案件1件,已组织行政复议听证,充分听取了案件申请人、被申请人就案件事实证据依据等问题所作的陈述举证质证辩论,作出了撤销行政处罚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办理因行政相对人不服我局行政行为向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案件3件(含上年结转2件),案由均为行政处罚,目前2件行政复议案件均已结案,复议情况为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1件,行政相对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1件。

  (二)行政诉讼应诉方面。我局行政诉讼3件,应诉案件案由均为行政处罚,均被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二、案件主要特点及原因分析

  (一)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总数有所下降。我局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数量(6件)与上年度(11件)下降了45%,除应诉案件由1件增长为3件外,复议案件大幅下降。主要原因分析如下:一是受疫情影响,今年尤其是上半年企业生产不正常,违法行为发生较少。二是实行正面清单监管,实施轻微违法“首错不罚”政策,坚持环境执法“三步走”,对环境违法和存在污染问题的企业严格实施警示约谈、挂牌督办、依法关停三步走措施。

  (二)行政复议、诉讼应诉案件类型较为集中。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案由均为行政处罚。主要原因分析如下:一是行政争议集中在涉及行政相对人切身利益较大的行政处罚,与其他行政行为相比,罚款对行政相对人的利益触动更大;二是其他行政争议往往可以通过其他渠道得到有效解决,及时化解纠纷,而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只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救济途径相对单一。

  (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由分管法制工作的负责人出庭应诉,在该负责人因公务原因不能出庭情况下,及时在庭审前申请更换出庭应诉负责人,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AB岗”制度,3起案件中,陶猛副局长、胡伟总工程师不仅出庭,而且应诉“发声”,在庭审过程中,就案件的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规范程序等方面进行了专业的阐述,说明了作出决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解答了原告当事人对生态环境工作的疑问,充分表达了行政机关的观点。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研判案件发现,存在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程序存在轻微瑕疵、办案期限未严格遵守、个别行政处罚案件的争议纠纷未能在进入行政复议、诉讼前得到有效化解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采取如下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实现综合行政执法6个“百分百”。即:环境违法案件立案查处“百分百”;法定期限案件处罚决定“百分百”;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百分百”;“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落实“百分百”;行政执法全过程信息化建设“百分百”;全年对县区、园区执法案件稽查覆盖率“百分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做到在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同时,牢固树立重证据、重程序的理念,依法取证,确保行政行为经得起复议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审查。

  二是将化解行政争议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做到公正文明执法,加强与行政相对人的沟通,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解释工作,尽可能地在行政复议、诉讼前化解行政争议。

  三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加强日常记录,做好数据分析工作,对案件进行深入研究和剖析,查找存在问题,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是认真做好应诉工作。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交流,积极做好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切实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

  五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及时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和法律素养,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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