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工作总结2000字
20**年,我局按照税务总局深入推进税收现代化的要求,认真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等重点工作,扎实推进税收改革,持续深化“五个地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实现“十三五”规划的良好开局。
一、强化税费征管,地税收入平稳增长
20**年,在国家推行减税新政及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带来地税减收效应的情况下,全市地税机关积极挖潜堵漏,实现全年税收收入平稳增长。全年累计征收入库各项收入729.2亿元,同比增收49.8亿元,增长7.34%。其中:税收收入454.2亿元,同比增收14.3亿元,增长3.24%;五项社保费247.60亿元,同比增收36.39亿元,增长17.23%。
(一)强化税源分析监控。结合改革实际,及时科学调整重点税源监控户数,监控比重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加强收入分析预测,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强化风险排查,逐月将疑点数据下发基层核实;重视经济税源分析,做好有针对性的防偷堵漏,确保组织收入工作稳步推进。
(二)强化各税种管理。结合“营改增”试点工作,加强营业税跟踪管理,全年营业税入库70.6亿元。抓好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全年申报人数9.52万人,比上年增长24.37%。继续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扎实做好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和限售股转让个人所得税征收工作。强化土地增值税预征,加大清算审核力度,全年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项目61个,清算入库税款38.86亿元。继续深化以地控税工作,调增应税土地面积55.14万平方米。继续推进车船税联网征收,深化与市保监局合作,实现信息共享和流程对接,车船税税源管理基础进一步夯实。
(三)强化规费征缴管理。开展社保费征管质量考核,推行社保费分级管理和精细化管理;加快构建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加强对用工单位参保缴费情况的监管,积极推进参保扩面,全年城乡居民医疗参保128.39万人,同比增加6.9%。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征缴工作,并分别从8月和10月起正式征收。
(四)强化国际税收管理。调整反避税工作重点,将调查重点转入外关联,全年开展反避税立案6件,调整补税4263.63万元。加强非居民税源风险管理,开展非居民常设机构个人所得税、外轮拍卖非居民税收风险、非居民个人间接财产转让、非居民对外支付数据信息等4项专项核查。建立“走出去”企业清册,开展“走出去”企业境外所得风险应对;与商务局、外管局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对外投资风险预警,税收协定执行管理进一步规范。
(五)强化税收风险防控。建立国税地税税收风险管理合作机制,积极拓展第三方涉税信息共享渠道,运用数据分析、信息比对和数据挖掘技术,多维度开展风险识别和应对,达到“分析一点、突破一面、规范全行业”的管理效果。共与16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合作机制,获取第三方涉税信息1760.3万条,通过信息比对增加税款6.7亿元。全年安排两税比对、股权交易个人所得税、银行委托贷款关联分析、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17项风险管理工作事项,全年完成风险管理全流程4373户,入库税款15.85亿元。
(六)强化税收征管基础。结合金税三期系统上线,重新梳理征管流程,统一征管标准,推动征管规范落地运行。规范税务登记管理,全面推进“五证合一”,国税地税共联合办理设立登记7.80万户、换证19.99万户;12月1日起全面推开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与营业执照“两证整合”。积极推行电子签章、CA认证等数字化服务工具,电子签章签约2.43万户。坚持大企业服务监管并进,推进大企业遵从分类管理,税收遵从合作持续拓展。
二、持续发力攻坚,税收改革稳步疾行
(一)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进展顺利。全面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是全年税收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市国税局、地税局加强合作,全力推进改革各项工作。根据税务总局的部署要求,我市国税局、地税局联合编制了《厦门市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报总局审核后,经中共厦门市委审定于6月1日由市委办、市府办印发实施。我局与市国税局还共同编制了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的工作安排,制定了地税部门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的工作措施,对《工作方案》中由国税地税共同实施的6个方面重点任务38项改革工作进行具体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制订年度主要工作措施,并建立序时推进制度、文件会签制度、督查考核制度,确保改革任务有效落实。将《工作方案》落实作为“一号督查事项”,对照措施落实进度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已完成的进行销号。2023年已落实104项,尚有33项长期性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国地税合作深度推进。围绕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我市国税局、地税局建立完善国税地税合作机制,联合制发24个合作工作文件,明确合作项目业务规范,并以绩效管理为抓手,全面落实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3.0版),推动国税地税合作向更深、更广领域拓展。一是推进服务深度融合。在建立联合办税厅(区)基础上,在国税系统新设地税窗口15个,在地税系统新设国税窗口18个;共建纳税人权益保护组织32个;国税地税合作办学121场培训6.1万人次;联合共建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税实现国地税互联互通,一次登录可同时办理国地税业务,每月平均有12万户纳税人使用国地税网上办税厅直通功能进行办税;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共同开展“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融资。二是推进执法适度整合。相互委托代征和驻点办税,共同确定税务检查方法,联合入户执法,依规共同实施取证,统一执法尺度和处罚标准等。三是推进信息高度聚合。以信息化为支撑,搭建数据传输高速通道,实现纳税人财务报表信息联合网上采集,全市超过18万户纳税人受益;依托金税三期系统,推进国税地税业务协同与资源融合,实现双方信息共享和对外采集信息共用。我市国税地税还因地制宜创新合作方式,在清理欠税、财务报表报送、核定征收税款、CA证书互认等事项上协调联动,推动国地税合作示范区建设在基层全面开花。
(三)全面“营改增”试点工作平稳实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影响大。我市地税系统按照5月1日起全面营改增试点的时间要求和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服从大局、快速反应,在第一时间做好向各级党政领导汇报、部门沟通协调和社会宣传培训等工作,把重点工作做深做细,尽量减少改革对社会的影响。广大地税干部职工充分展现担当意识和奉献精神、工匠精神,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12.34万户纳税人共441万条基础管征数据的移交工作,确保改革后续工作的顺利推进。各级地税机关积极主动加强与国税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到与国税部门在时间节奏、工作流程、操作标准和质量控制的“四个统一”,扎实做好管户信息移交、代征代开准备、政策征管衔接、地税发票清理缴销等各项工作,顺利实现全面营改增试点的衔接过渡。主动向国税部门让渡发票管理软件技术,使营改增行业纳税人延续使用原有地税在线开票软件,有效减少国税部门和纳税人的成本。落实总局要求,全力做好二手房交易和个人出租住房增值税代征工作,与国税部门建立协调联动、风险防控等工作制度,实现“一个窗口,两套设备,互不干扰,联网并行”模式。全面营改增试点以来,我局设立的各代征增值税办税服务厅及代开发票业务窗口均井然有序,系统平台运行平稳顺畅。全年共代征二手房交易和个人出租住房增值税5.97亿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863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02万份。
(四)金税三期系统实现顺利上线。按照总局对金税三期上线的工作部署,严格按方案执行、按标准操作、按程序管理,严格把控时间进度,逐项落实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差异化分析、数据初始化与迁移、数据清理与补录等工作。在全国上线单位中首次使用信息化技术在金税三期上线过程中进行业务补录,批量加工,集中赋值,减轻基层逐户录入的工作量,通过统一规则、统一口径、统一处理,避免人工补录可能存在的失误操作。因地制宜建设和完善特色软件,经总局批准保留网上办税厅、社会保险费管理等10个特色软件,并实现业务、技术层面与金税三期系统对接。通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刻苦攻坚,7月8日金税三期系统正式对外单轨运行,整个系统切换各个节点平顺,上线首个征期各个环节顺畅,申报率92.53%,实现核心业务不影响、纳税服务不下降。各级地税机关还建立完善运维工作机制,改进纳税服务,及时帮助纳税人排除和化解系统运用中的问题,确保系统稳定顺畅运行。
(五)资源税改革落地见效。落实财政部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自7月1日起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与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我市涉及的花岗岩、矿泉水等6大税目均顺利完成从量计征到从价计征的转变,在绿色税制的建立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在加强资源税新政业务培训的同时,各基层地税机关积极做好对本辖区资源税纳税人的专题辅导,开展调查摸底,核实企业资源信息,掌握税源情况。利用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等第三方信息,掌握纳税人地热、矿泉水、粘土等资源用量,与申报数据进行比对分析,采取针对性风险应对措施。
三、推进减负提效,营商环境更加优化
(一)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认真落实2023年房产交易税收新政、小微企业税收减免、社保减负、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优惠,以及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股权奖励、转增股本分期缴税等支持结构调整、创新创业、困难帮扶等税费优惠政策,全力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修改完善社保征缴系统业务功能,使缴费人无需申请即可自动享受政策性减负,实现减负政策落实自动化。全年共减免税收101.17亿元,比上年的60.48亿元增长67.71%;减免规费36.25亿元(其中社保费31.72亿元),比上年的12.71亿元增长185.21%,减免税费增长远快于经济增长,有力支持了企业发展。针对2023年第14号超强台风“莫兰蒂”给我市企业带来严重灾害,我局认真落实市委市府的要求,及时出台《关于促进企业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的意见》,延长纳税申报期,明确并广泛宣传灾后帮扶税收优惠政策。当年已落实灾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性减免1253.4万元;其他受灾企业申请受理和政策落实工作正在进行中,相关困难性减免税收将在申报期内予以落实。
(二)创新税收“智慧”服务。积极落实“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深化“智慧地税”建设,持续提升纳税服务品质。一是推行涉税(费)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我局在前期电子影像系统、电子签章系统和数字证书认证系统顺利运行的基础上,改造开发涉税(费)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系统,于10月推广上线。该项目上线后,纳税人可以直接在网上提交申请事项及资料,税务机关内部流转办结后,通过网上出具涉税文书,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轻松办税,真正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前台后台贯通”的全程电子化、无纸化和透明化办税新模式,达到福建省政府网上办事大厅“五服务标准”。全年有140户纳税人运用该系统提交319笔退税退费申请,金额2107万元。二是建设智能咨询服务平台。升级改造网站办税服务平台、手机APP及微信等移动办税平台,建成我省税务系统首个智能咨询服务平台,并于10月上线运行。该平台在互联网上为纳税人提供自助、智能、人工三种涉税咨询服务方式,可24小时不间断受理纳税人咨询,实现纳税咨询服务的自动化、智能化,咨询接通率100%,咨询问题答复准确率70%以上。
(三)推进落实办税便利化。继续深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10类26项便民服务措施。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纳税次数,实行附加税费按季申报,减少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时间。加快国税地税业务一厅化办理进程,国税地税共享办税场所资源,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渐成常态。推行办税双向预约、错峰办税,全年纳税人预约2595人次,税务机关主动预约590人次。推行二维码一次性告知,实现国地税业务一套二维码,其中地税“二维码”一次性告知事项104项,并实现门户网站纳税人关注度高的栏目“二维码”覆盖。结合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将免填单服务范围由原来的33项扩大到46项,并实现29种表证单书免填。推出手机缴费服务,从5月份起社保参保人可通过各种移动终端登录手机APP、微信,便捷进行社保费缴纳。
(四)提升咨询宣传实效。积极推进12366“六能”综合纳税服务平台建设,已初步实现除“能办”之外的“五能”。优化升级12366热线,与网站深度融合,12366热线实现办税咨询的无缝衔接。制定12366热线咨询知识库定期运维制度,并向纳税人开放知识库。完善12366后台服务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12366热线接通率和答复准确率进一步提升。加强纳税人培训辅导,全年组织各类培训258场7.7万人次。加强与主流媒体协作,积极拓展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运用,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常态化国税地税宣传合作机制,围绕营改增等税收改革新政,联合国税部门开展税收宣传,及时发布政策解读,解答热点问题,全年联合召开新闻媒体通报会14次,联合发布税收宣传稿248篇次。
(五)积极作为服务自贸区建设。继续深入复制推广总局“办税一网通10+10”20项创新服务举措和福建省地税局8条税收服务措施。因应厦门自贸区实际积极创新税收服务模式和管理经验,推行国地税联合采集企业基础信息和注销检查,联合监控评估代开发票税收风险,联合建立推进企业融资租赁合作工作机制,联合组建专家团队开展税收辅导服务等创新措施。我局“涉税电子文书网上送达服务”“国地税重点税源联合直报系统”被评估为全国首创举措并被推荐复制推广。
四、落实税收法治,依法行政扎实推进
(一)推进简政放权。制定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工作制度,完善改进行政审批工作。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事中事后管理,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安排,并实行随机抽查、动态管理。开展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回头看”,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整改。完善权责清单制度,编制公布8大类104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二)推进规范税收执法。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对新出台税收政策严格实行法规审查、社会征求意见和向上级报备,对历年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继续推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市局直属分局、海沧区地税局被评为福建省法治税务示范基地。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全年新增执业公职律师6人,公职律师在税收法治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规范案件审理,提高审理效率和质量,全年稽查局审结税务案件70件,市局审结重大税务案件10件。继续推广说理式文书,制作说理式执法文书案件50件,制作说理式执法文书案件占二审以上案件的121%。深入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全年开展督察单位54个,实施督察项目19个。推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专业化,积极应对行政相对人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依法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三)推进整治经济税收秩序。建立稽查团队工作机制,提高稽查工作质效。深化国税地税稽查合作,共同确定重点税源案件检查名单,联合入户稽查,建立案件信息通报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创新税警协作模式,在全省率先成立公安部门派驻税务联络机制办公室,共同开展打防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全年地税部门配合公安部门查办4个涉黑案件,查补税收及罚款等2257.05万元。着力突破大要案,全年查补涉税100万元以上案件20件。开展积案清理攻坚战,清理一年以上积案36件,查补税收及罚款等3.63亿元。推行刚柔并济的执法原则,全年执行案件62件,清理欠税1.16亿元。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活动,查处发票违法企业331户,查补各项收入4.64亿元。
(四)推进完善税收信用体系。升级优化纳税信用管理模块功能,联合国税部门开展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其中评定A级纳税人4354户,并推送到相关部门为A级纳税人提供20项守信激励措施。继续联合国税部门推动“银税互动”守信激励工作,全年有2062户守信企业通过该项目获得60.03亿元纳税信用贷款。完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常态化工作机制,对纳税人欠税公告、社保欠费等信用信息数据实现与“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统的自动对接和信息传递,促进税收信用在公共服务中的应用。
五、着力倾情带队,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一)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从5月份起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市、区两级地税党组织均成立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学习教育扎实有效开展。在学习中坚持以上率下,强化各级领导示范引领作用,通过集中研讨、上党课、知识测试、设立“地税微学”公众号专题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推动形成学习热潮。全市地税系统各级党组中心组开展专题研讨56次,机关党支部和各基层局党支部共开展学习活动180余次。突出“做”这一关键点,紧扣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营改增、金税三期上线工程等重点工作,启动开展“立足税收作贡献、我为党旗添光彩”党建主题实践活动,党员干部在各项工作中争当标兵、争做模范,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结合“两学一做”主题学习教育,深化完善“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梳理明确党建六大方面29项工作任务;继续探索实践“互联网+党建”,丰富党建工作方法,党建活力进一步提升。
(二)深化文明创建。履行社会责任,常态化开展“三关爱”志愿服务、“爱心超市”捐赠等文明活动。深化志愿服务内涵,结合税收工作,组建税收志愿服务队,开展税收政策辅导等服务。思明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被中宣部授予第二批“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荣誉称号,是厦门市也是全国地税系统入选的集体。以此为契机,在全市地税系统开展“窗口学雷锋、情暖纳税人”主题活动,进一步深化纳税服务,争创更多的“学雷锋活动示范点”。落实市文明委“善行厦门”道德实践活动倡议,推广使用“善•行”APP手机软件,传播文明风尚。共组建善行群组14支,参与人数1076人,发布善行记录2.95万条。在抗击超强台风“莫兰蒂”及灾后重建工作中,全市地税系统全员行动,出动志愿者2000余人次,深入街道、社区、公园参与清理垃圾、扶植树木等“重建家园文明同行”志愿服务活动,为灾后重建做出应有的贡献。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挂钩建设“美丽乡村”7个,派出5名干部驻村蹲点,实施推动农村经济发展项目46项,帮助建设村文体中心、公园、道路、水利设施等,精准帮扶成效显著,获得当地党政和群众赞誉肯定。重视地税文化建设,编纂地税文集《蓝色乐章》。重视家庭家风建设,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1名干部当选“厦门市第xx届道德模范”。发挥团工妇组织作用,深化文明创建活动,一批单位获各级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荣誉。
(三)深化教育培训。以组织需求、岗位需求为主导,围绕2023年工作重点,加强对营改增、金税三期系统等重点工作的业务培训,增强培训针对性。加强国税地税联合培训,整合教学资源,提高培训效果。全系统举办各类培训237期,参训9908人次。结合数字人事改革试点工作,与总局网络学院合作,开通“厦门地税网校”与“掌上学院”,全方位搭建网络学习社区。全面实施人才培养“5418”工程,搭建各种发展平台与学习载体,持续做好高层次税务专业人才的选拔培养,3名干部入选总局专业人才库,一批干部获税务师、法律职业资格等证书。结合总局、省局开展练兵比武活动,分别组织开展征管评估、税务稽查、纳税服务、税政法规业务大比武,共520人次参加业务能手与专业骨干两级选拔大比武,取得较好的预期效果。
六、坚持从严从实,作风建设持续改进
(一)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强日常性特别是节假日等敏感时期的廉洁教育,强调廉政纪律要求。深化廉政文化建设,依托“数字廉政教育基地”,营造学廉尚廉氛围。突出党规党纪教育,深入学习党的xx届xx全会精神,在全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的专题教育和网上知识测试。组队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举办的党章知识竞赛获第一名。制定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工作任务清单,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两个责任”,开展全市地税系统落实“两个责任”专项督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促进规范内部管理、完善制度。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认真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规定。继续完善内控机制建设,深化岗位风险防范电子监察系统的运用,实现与金税三期系统的对接。强化执纪审查,严格执纪办案,保持高压态势,对一名干部酒驾行为从严进行查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进行通报。
(二)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月报告”“零报告”“双签字背书”等工作机制,坚决切实纠正“四风”问题。加强公务用车监督,对全系统所有公务用车均安装GPS定位系统;根据厦门市车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于12月起实施公务用车改革。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公务接待费逐年下降。开展培训中心机构清理整顿,全面纳入机关服务中心管理。同时进一步加强会议费、培训费管理,严格执行婚丧喜庆报告制度,继续改进文风会风。落实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监督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结合落实“两个责任”专项督查工作,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工作情况列入重点内容。以高度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对中央第十三巡视组、省委巡视组对税务系统的巡视反馈意见,进行举一反三、对照检查,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采取积极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切实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工作落到实处。
(三)从严推进行风效能建设。深化“比服务”和“马上就办”活动,建立“比服务”责任制、督查制、奖惩制三项制度。坚持效能投诉立查快办,全年受理效能投诉37件、问责10人次。规范税务机关与涉税中介关系,开展严禁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清理检查,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加大暗访力度,围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提高效能优化服务情况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行风效能问题开展督查,原汁原味通报存在的问题。全市地税系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65次,16家单位被实名通报批评。
七、致力科学规范,绩效管理全面提升
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组织领导,配齐配好绩效办人员,科学完善绩效管理机制,促进提质增效。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组织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及考评规则、个人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结果运用办法及指标体系,强化制度保障。二是严格绩效考评。强化差异管理和过程管理,实时监控指标落实情况,绩效管理“指挥棒”和“紧箍咒”作用有效发挥。开发完善个人绩效系统,实现个人绩效考评信息化。三是强化结果运用。从考评成绩定等次、通报表扬、年度考核、评先评优、问责诫勉等方面强化对绩效考评结果的运用,其中评先评优及考核等运用269人次、批评诫勉运用7人次。四是营造绩效氛围。开展“基层一把手谈绩效”和“一市一县推经验”活动,发挥标杆单位的示范带动效应;编发《绩效之窗》22期;与国税局联合举办绩效管理师资培训,并对全系统800多名干部职工进行全员绩效培训。五是加强绩效督导。市局组成绩效督查组,按季度对基层单位进行督导和调研。全年共对12个基层局提出整改建议84条,经基层全面整改,有效促进工作推进落实。
新的一年,我局将按照总局、省局以及厦门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党的xx届xx全会精神,推进我市地税系统从严治党,进一步深化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各项措施,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税收管理服务以及数字人事、绩效管理、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xx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