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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社会救助工作总结】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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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4-07 11:24:4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由于各种原因而陷入生存困境的公民,给予财物接济和生活扶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需要的制度。下面是范文网为大家整理的社会救助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选择。

  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2023年以来,我们在区民政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民政工作宗旨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新时期民政工作核心理念,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逐步完善。一是低保工作不断规范。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及时做好低保提标、审核工作,该工作已于7月完成。截至11月底,全区共有低保对象773户,1157人,月发放保障金57.74万元,月人均发放保障金544.41元,累计发放保障金692.875万元。2023年春节走访慰问困难群众1300多户,慰问资金118.92万元。二是各类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区今年1-10月份共办理低保特困对象大病医疗救助4人,共计82人;1-10月一次性临时救助141人,救助金额31.27万元.三是耐心做好信访、六十年代精简退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严把审批关,并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的政策解释和思想工作,1-10月份共接待来信、来访71多人次,有效解决了当事人的困难、化解了矛盾,确保社会稳定。1-10月累计发放精简退职66人次,补助款5.621万元。四是进一步加强“一帮一,献爱心”的帮扶力度。为达到真帮实助,我们对低保家庭帮扶过程中,积极与其建立了有效联系。实现了有问必答、有求必应、有难必帮,多方联络、及时沟通。我们把坚持走访作为帮扶工作的一项制度,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走访慰问,通过走访慰问,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了低保家庭的实际困难情况和就业再就业情况。五是做好辖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患有白内障的“亮睛行动”,主动联系相关医院,做好宣传工作,配合医疗机构开展慈善医疗救助,帮助老年白内障患者重建光明。六是防灾减灾力度加大。结合全国第六个“5.12防灾减灾日”确定的“城镇化与减灾”主题,广泛开展“民生保险知识宣传进社区”专题宣传活动,邀请保险公司走进社区、街道进行宣传、讲解,使广大居民做到人人皆知。街道、社区分别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开展了有关防灾减灾的演练,让更多的群众掌握防灾减灾知识,切实提高了自救互救能力,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同时,也修改完善灾害信息员队伍和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七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建立了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窗口,完成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平台的设置,及时受理、转办困难群众申请事项。同时,根据我区实际,建立健全了区社会救助区级部门联席会议的制度,并相继出台《关于对困境儿童深度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八是各项资金管理使用严格有序。严格执行上级的财政纪律和政策,积极与财政部门联系,主动向上级民政条线汇报,争取资金支持。对各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对上级条线下拨的各项资金都如实、足额拨付到位,无任何截留、挤占、挪用现象,各项报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报送及时,说明清楚。

  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一、城乡低保工作

  1.开展低保“拉网式”大普查,促进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20xx年1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城乡低保“拉网式”大普查。出台了《关于开展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的通知》,并于3月5日召开了全县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和提标提补工作会议。在城镇,我局组织6个工作小组利用1个月时间对县城6个社区2519户5872名低保户进行了走访调查,通过普查和重新公示保留了2172户,5141人,其中列入回访179户365人,取消了347户731人;在农村,我局通过各乡镇民政所核查核实并重新公示10358户22226人农村低保对象,取消158户689人,新增330户,962人。此次普查所投入的人员为近几年最多,调查对象的覆盖面为近几年最宽,调查的时间为近几年最长,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大普查”。通过普查,完整的掌握低保对象的基本情况,并根据分类情况进行不同的管理,确保城乡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增强城乡低保工作的社会效果。

  2.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加大我县城乡低保保障力度。一是提高我县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依照物价水平和平均收入,我们及时调整低保标准,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批准,今年将我县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180元/月提高到245元/月,农村低保由原来的80元/月提高到110元/月。二是提高我县城乡低保人均补差水平。为切实安排好城乡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确保城乡低保对象的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和自然灾害的'影响而降低,我县根据低保普查的情况,分别在4月份和10月份两次提高城乡低保补差水平,目前我县城市低保人均补差达到197元/月,农村低保人均补差达到85.1元/月,均全额超过了民生工程的任务数要求。

  3.认真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城乡低保工作公平公正。今年2月份开始,我们以“全省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大力开展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治理活动。为了全面掌握低保对象家庭的具体情况,查找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局要求各乡镇对全县在册所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深入拉网式普查,普查人员通过进村入户,查看材料、邻里走访等方式对低保户的情况进行逐户调查。同时,还采用设立意见箱,公开投诉电话,上门走访座谈,张榜公示等多形式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为保证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质量,在县纪检监查部门的统一布署下,我局成立督查组,对乡镇和村(居)委会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督查,同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督查组采取抽查方式对城乡低保审批程序是否规范、公示是否到位、档案管理是否完善等进行检查,对专项治理工作不到位的,指导限期整改。有力的监督指导,确保了治理工作不走过场,保证了专项治理工作的质量。

  4.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探索低保对象听证审批制度。因城乡低保家庭收入难核实,入户调查时,对象户只谈困难不报收入,因此,对低保户家庭收入无法准确核实。为进一步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的发生,我县今年对新增低保对象实行听证审批制度,扩大低保审批工作的社会开放度、群众参与度,增强低保工作阳光透明度,得到社会的好评。

  二、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1、加大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比例和救助封顶线。

  为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对于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新增四类对象”,凡被诊断患病确需住院治疗的,不限病种享受住院医疗救助;对于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新增四类对象”、家庭人均收入在本县低保标准180%以内的“低保边缘户”,救助比例相应的提高,且五保户的年总救助金额由原来的3万元封顶,调整为无封顶,城乡低保对象的封顶线提高到6万元。

  2、完善救助方式,提高救助效果

  本着“救急、救难、公平、简便”的原则,重点解决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集中供养对象、“新增四类对象”的基本医疗服务问题,针对不同救助对象和不同救助要求,建立以门诊救助、住院救助、倾斜救助、关怀救助为主要内容的“四位一体”救助方式。

  3、创新工作机制,简化操作程序

  简化了手续,建立城乡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同步结算工作机制。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新增四类对象”住院后,凭县民政局出具的《同步结算申请审批表》,可实行农医、医保报销金额与民政医疗救助金额同步结算,医疗救助对象出院时补助资金同时兑现。

  通过以上措施,今年我县医疗救助效果明显,截止到目前我县共救助城乡医疗救助对象3796人,发放救助金额1520.1万元。其中城市救助对象667人,救助资金355.4万元,资金使用率达到121.3%;农村医疗救助对象3129人(含资助爱心基金会医疗救助14人,救助资金6.7万元。),救助资金1164.7万元,资金使用率达到122.6%,有力地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三、五保供养工作

  1)加大财政投入,不断提高供养标准。根据省、市“民生工程”有关规定,建立了供养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和五保供养的动态管理机制,实现了“应保尽保”。我县先后从xx年到xx年,多次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将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800元提高到192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1320元。同时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五保供养资金专款专用,财政部门在“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下开设“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分户”,资金实行封闭运行。

  2)大力发展院办经济,不断提高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生活质量。各乡镇把发展院办经济摆上敬老院自我保障、改善老人生活的重要位置,大多数敬老院做到了“鸡、鸭、鱼、肉、蔬菜”基本自给自足,并向规模化经营方向发展。有的敬老院通过自办加工企业、场地出租、发展规模养殖基地等办法多种经营,增加院办经济收入。xx年,全县敬老院庭院经济纯收入达到102.6万元。通过大力发展院办经济,全县五保集中供养对象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基本做到了“天天有荤素菜,月月有零花钱”。

  3)完善“三院”各项配套措施,不断满足五保对象的生活需求。在保障老人基本生活的同时,我们不断完善各项配套措施,满足五保对象医疗、娱乐、体育等方面的需求。在开展农村医疗救助工作时,重点解决农村五保对象看病难的问题。

  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根据县委县政府印发的《》文件精神,坚持“为政为民、为民爱民”的宗旨,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落实民权、改善民生的各项要求。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民政工作取得了新突破。

  一、基本情况。X县辖X乡X镇,X个行政村,X个社区居委会。现有农牧民X户X人(公安户籍人口),其中:民政救助对象X人(城镇低保X人,农村低保X人,特困供养X人,重点优抚对象X人,孤儿X人,困境儿童X人,高龄老人X人,重度残疾人X人次),达到了全县总人口数的X.X%。

  二、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X、持续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行动。按照省民政厅印发的《关于上报最低生活保障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要求,我局起草并上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下发了《X年X县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实施方案》《X县脱贫攻坚“补针点睛”专项行动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X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发乡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上县人民政府分管民政副县长作了重要讲话,民政局局长传达学习了《X年X县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实施方案》《X县城乡低保审批权限下放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截至目前,我县共有农村低保X户X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X.X万元,价格补贴X.X万元,取暖费X.X万元;

   城市低保X户X人,累计发放城镇低保金X.X万元,价格补贴X.X万元,取暖费X.X万元。取消农村低保X户X人,城市低保X户X人;

   纳入农村低保X户X人,城市低保X户X人,对我县在保城乡低保和新申请低保、临时救助对象已出具核对报告X条,核对发起失败X条,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X、儿童福利工作有序开展。对孤儿和困境儿童监护人、家庭入户调查并重新审核,严格规范孤儿和困境儿童的登记和管理,实现社会福利儿童保障动态管理工作,并将儿童信息相关信息录入系统。截止目前对X名孤儿发放补助资金X.X万元,对X名困境儿童发放补助资金X.X万元,孤儿临时价格补贴是X.X万元。

  X、特困供养水平不断提高。X年以来我局继续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特困供养”的有关政策,将农村“三无人员”全部纳入“特困供养”予以保障,将农村“特困”供养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对分散供养农村“特困”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保障服务对象的基本生活。对全县X户X名特困供养对象截止目前发放补助资金X.X万元;

   代养X户X人(全托X人、日托X人),截至目前,共发放代养资金X.X万元。

  X、高度重视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为确保社会稳定,我局工作人员加大县城区域内的巡查力度,每天下午X点后对我县北环路、南环路、河道延边、涵洞、桥洞等地进行巡查,对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情况进行了解掌握,并对其安置、劝返。

  X、老龄事业进一步发展。落实高龄老人优待政策,为使我县老人能够安度晚年,对我县X位X周岁以X龄老人按文件要求,半年发放一次,上半年发放高领补贴资金X.X万元。敬老院基础设施也完善,经县政府安排,预计X月X日入住第一批老人X人。

  X、发放临时救助保障困难群众生活。通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系统救助人数为X户X人,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X.X万元。改善了困难群众在申请救助过程中可以由乡镇第一时间救助的问题。通过发放临时救助资金,切实保障了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群众的生活。以上社会救助资金全部以“民生一卡通”形式直接对群众发放,杜绝了社会救助资金在拨付、使用、分配环节中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

  X、老年人意外保险工作情况。根据《关于做好X省老年人意外保险及养老综合责任保险工作的有关通知》文件要求,继续采取政府补贴,老年人自愿参保,承包公司经办,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X年X月底,我局与人保财险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安排保险服务专员深入村(社区)开展数据核实,保险推广,保单签订等具体业务,共签订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人数为X人,保险总金额为X元,其中,农村低保参保人数为X人X元,城镇低保参保人数为X人X元,残疾人参保人数为X人X元,特困老人参保人数为X人X元,每人每年保险费用为X元。

  X、居家养老工作开展情况。居家养老服务方式主要体现居家养老服务队长期结对与临时照顾相结合、集体活动与个体关爱相结合、上门服务与社区参与相结合、集中寄养与分散服务相结合。对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需要提供生活服务的孤老年人,通过行政拨款、社会赞助、本人自负方式解决其生活困难;

   对其他类型的需要生活服务的纯老年人,按照“个人为主、市场让利、政府补贴”的原则,由居家养老协会提供低偿服务。

  截止目前,X年老年人服务次数X次,服务资金X元。X年老年人服务次数X次,资金X元。X年老年人服务次数X次,资金X.X元。X年老年人服务次数X人次,资金X.X元。

  三、存在的困难及问题。一是干部职工主动学习意识不强。由于民政工作任务逐步增多,使干部职工把主动学习看成是份外负担,认为仅仅依靠自身经验和参加过培训的知识足以应对群众,学习积极性不高,加之业务工作繁忙,缺乏自主学习的动力。

  二是敬老院入住率不高。近年来,虽然地区经济、社会和文化高速发展,但因民族风俗、观念老旧等原因,许多老人思想观念上存在住进敬老院就是丢家族的脸面,甚至丢整个村子的脸面,无法逾越自身心理障碍,导致入住率低。

  三是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难度大。由于城乡低保受众范围广、情况复杂、县乡民政工作人员缺乏,入户调查难度大,加之部分家庭隐瞒房产收入信息等问题,县乡民政工作人员很难核实核查低保对象经济收入状况。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持续开展X县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持续开展X县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完善“三档一卡”工作机制。加强与扶贫部门的衔接力度,按时比对建档立卡、脱贫、低保数据,形成工作合力;

   严格按照低保审核审批流程开展动态管理工作,按照县级民政局完成X%拟保障对象抽查,乡镇、村(社区)完成X%拟保障对象的入户核查,确保城乡低保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杜绝“一兜了之”的现象发生;

  

   做好重点困难群众的保障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收入家庭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立户X周岁及以上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事实无人抚养的贫困人员(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单人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提高低保政策的执行精准度。加大低保领域腐败问题排查力度,确保我县不存在“吃拿卡要、轮流坐庄、平均分配”等侵害困难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

  (二)切实强化残疾人福利。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切实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将符合低保、特困供养救助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特困供养救助保障范畴,并依托新版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平台,完成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的数据录入工作,开展好助残项目,按月足额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保障好残疾人基本生活。

  (三)持续提升养老服务工作水平。以每一位老年人都能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和安享幸福晚年为总目标,充分利用我县已建成的“特困供养”基地这一优势,贴近老人意愿因地制宜发展就地养老服务。通过“公建民营”的方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福利事业,推进“医养结合”养老形式提升养老服务设施和护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宣传动员,进一步将困难老人入住率逐步提升至X%。继续加强“特困供养”基地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配备基础医疗设备、基础健身器材等,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文化、康复等医养服务,提升服务对象的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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