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干部年度工作总结
纪检干部年度工作总结
到今天为止,我从检察院转隶到纪委已经有一年七个月,经历了监委的组建挂牌运转,纪委监委的模式已经初步成型,以后应该就是持续的精雕细琢,从制度、程序、队伍等方面不断的完善。现在我将自己的一些想法写下来,欢迎各位同僚批评指正。
首先说一下自己的总体感受,不论是日常工作,还是在相关学习中,涉及纪委监委的一切就是复杂,严重的复杂就是乱,有时候甚至怀疑自己的智商和能力,解决问题的速度严重赶不上出现问题的速度。
一、纪委监委办案依据
截止到今年7月1日,随着《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出台,纪委监委的办案依据已经形成大致的体系。为什么说是办案依据,而不是说办案规定,办案法律等等别的词语,因为纪委监委的办案需要遵循的不仅包括法律、规则、规定,而且包括党内政策、文件、条例,不仅有国家层面的规定,还有省级、市级的规定,它的渊源并没有明确的界限。对目前这个体系的评价是:庞杂且无条理,后期的研究完善空间巨大。
我将这些依据粗略的分为实体性依据和程序性依据。常见的实体性依据有《党内监督条例》《党内问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刑法》等,这些都重在规定结果,比如《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的是判断某种情形是否属于违纪,应当给予什么样的纪律处分。常见的程序性依据有《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刑事诉讼法》,主要规定办案程序,关于程序方面的规定,应该说相当严格且复杂,包括审查调查权限的审批,文书的使用等等,程序上的严谨虽然保证了案件的公正,但另一方面也导致效率低下,如此繁琐的审批,保密性又如何保证,如何平衡公正与效率之间的关系,这都是纪委监委将来无法逃避必须解决的问题。
二、纪委监委的管辖,机构设置和领导体制
(一)管辖。1、管辖的范围。改革以前,纪委负责党员违纪,监察局负责干部职务违法,检察院负责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正如纪检监察体制机构改革所预期的那样,改革后的纪委监委确实做到了全覆盖,监督对象包括了党员、干部、监察对象,监察对象即《监察法》十五条规定的公职人员;监督的行为包括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2、管辖的分类。我把纪委监委的管辖按阶段分成审查调查阶段的管辖和移送起诉阶段的管辖。(1)审查调查阶段管辖。有三种情形:一是对于一般情形,有两条原则规定,一条是《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的“分级负责制”,一条是《监察法》中的“按照管理权限对本辖区内的监察对象进行管辖”,根据这两条的规定,纪委监委受案时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个是本辖区内,一个是同级党委管理党员干部监察对象;二是上级纪委监委认为有必要还可以指定管辖、提级管辖,其中指定管辖包括了指定自己管辖的案件交下级办理和将有管辖权的下级纪委监委的案件指定其他下级办理;三是对于互涉案件,以纪委监委调查为主,其他机关予以协助。(2)移送起诉阶段的管辖。也有三种情形:一是指定管辖案件移送起诉时的指定管辖。二是移送起诉时的指定管辖。三是分别管辖的互涉案件移送起诉时的管辖。
(二)机构设置和领导体制。
1、总的规定。根据《党章》的规定,纪委的机构设置包括中央纪委、地方各级纪委、基层纪委。领导体制是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根据《监察法》的规定,监委的机构设置包括国家监委、地方各级监委。对同级人大及其常委和上级监委负责,并受其监督。可以看出纪委和监委的机构设置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基层纪委就没有监委。
2、纪委和监委之间的关系。根据《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各级纪委负责贯彻,审议决定监委重大事项,实现执纪和执法的贯通,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统一。
3、纪委监委的派出与派驻。如果说各级纪委监委构建纵向的监督体系,那么派出机构和派驻组就是构建横向的监督体系,两个体系实现了在机构设置领域的全覆盖,派出和派驻纪委监委对派出或派驻他的单位负责。纪委和监委对派出和派驻都有规定,目前各地的派出派驻机构还在建立摸索阶段,比如什么单位区域该设置,是应当设置派出还是派驻,还没有统一的标准,一般是在街道,经济开发区等设立派出机构,在单位部门设立派驻组。
三、审查调查权限
目前赋予了纪委监委共计15项调查措施,分别是谈话,询问,讯问,留置,调取,搜查,查询,查封,扣押,冻结,勘察,鉴定,通缉,技术调查,限制出境。每项措施的使用范围、适用对象、适用条件、使用阶段、审批流程、相关文书、期限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每项措施的审批流程不尽相同,同一项措施针对不同的对象,最低的审批权限也不同,具体需要注意以下两点:一是采取措施的对象,总得来说有四类:正职领导干部、副职领导干部、一般干部、干部以外的人。并不是说每一项措施都对应这四类对象,一般都是正职领导干部、副职领导干部、领导干部以外的人三类对象,像留置、通缉措施对应的就两类对象,干部和干部以外的人,像调取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冻结措施对应的也是两类对象,正职领导干部和以外的人,只有询问是四类全有,像查封、扣押、鉴定、勘查四个措施就不需要区分对象。二是最低审批权限,主要有四类审批主体:党委主要负责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纪委监委分管领导,纪委监委部门负责人。一般情况下采取调查措施,如果对正职领导干部使用需经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对副职领导干部使用需经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批准,对一般干部使用经纪委监委分管领导批准,对干部以外的人使用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经过总结,谈话(正副外)、搜查(正副外)、留置(干外)、询问(正副干外)、技术调查(正副外)、限制出境(正副外)这六项措施对应最高级别的对象最低审批权限为党委主要负责人,依次往下对应;通缉(干外)、查询(正副外)、调取个人事项报告(正外)、冻结(正外)这四项措施对应最高级别的对象最低审批权限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依次往下对应。
使用起来需要注意以下四点:一是使用阶段,看是初核还是立案。七项措施只能在立案以后使用,分别是讯问,通缉,搜查,留置,查封,扣押,冻结。二是使用的主体,看是监委还是纪委。七项措施只能以监委的名义使用,讯问,询问,通缉,搜查,留置,查封,扣押。三是主体级别,看是县级,市级还是省级。县级没有技术调查的权力,需要使用,报市级批准后交市级公安执行;市级在初核阶段不能使用技术调查措施;限制出境措施,市级和县级都得经省级批准;留置措施,市级和县级需上一级批准,省级需向国家监委备案。四是特殊规定。重要的谈话(讯问询问),搜查,扣押,冻结全程录音录像;留置三个月,经上一级批准延长三个月,最多六个月,移送起诉到检察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留置自动解除,技术调查措施三个月,经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期满不延长自动解除,冻结六个月,期满不办理续冻手续的自动解除,限制出境三个月,期满不办理延长手续的自动解除。
四、留置场所
留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纪委监委设立的留置场所,一种是在公安机关设立的留置场所。国家、省、市三级纪委监委都设有各自的留置点,县区需要留置人时由市级纪委监委统一调配。
五、队伍
除了从检察院转隶来的同志,原纪委人员,大部分都是从各个单位调来的,有税务、教师、公安等等,很多没有查办案件的经验,也没有法律思维,未进行过专业化训练,尤其领导多是没有办案经验,案子很难办啊,有时候沟通都是问题。个人观点,虽然纪委监委明确是政治机关,但是面对的任务决定了他必须专业,专业化绝对是趋势,像目前这样的杂牌军如何进行培养,打造成一只专业化的队伍,是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六、待遇
目前纪委监委的工资走的是普通公务员的工资待遇,像我这种从检察院转隶过来的人,刚刚享受了几年检察官的高工资,来了以后一下每月少了两三千的收入,真心难受,但是还看好将来,等着涨回来。
纪检干部年度工作总结
过去的2023年,我作为区局监察窒负责人,在区局党组、纪检组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同仁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省市局纪检组年初会议精神,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为契机,以监督执纪问责为抓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注重问题预防,为推进区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发挥了积极作用。现汇报如下:
一、学习不松驰
一是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学习。始终把学习放在第一位,努力践行“活到老、学到老”的古训。认真学习“__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廉政勤政为重点,认真开展世界观自我教育,增强岗位的责任感;同时,以学习正反典型为内容,不断警醒自己该干什么和不干什么,从而较好地把握人生的轨迹,坚定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协助纪检组长搞好工作,保证我单位的纪检工作安排部署和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和完成。
二是加强了纪检业务学习。学习新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执纪问责》等,学习十九大报告,特别是有关从严治党的内容。通过学习不断充实和丰富自己,汲取养分,努力使自己从纪检上的“门外汉”转变为“门内汉”,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
二、工作不松劲
今年区局监察工作比较突出的方面为三个第一,即第一次与区地税分局开展联合纪检,第一次创办区局廉政刊物《吴韵清风》,第一次开展蹲点检查,自我问诊开药。
强化责任落实。协助党组研究确立今年8个方面19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10大类29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组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自律承诺书》。保质保量完成2023年度干部职工廉政档案填报共。加强与区地税分局的纪检监察合作,联合聘请特邀监察员15名,召开特邀监察员工作例会,加强社会外部监督力量,促进政风行风转变,助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正风肃纪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好日常效能督查,敢唱“黑脸”,针对干部上下班迟到早退、着装不规范、办公室杂乱等劳动纪律问题开展不定期明察暗访10次,对2名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给予相应的经济惩戒,做到发现的小问题即指即纠、力行力改。开展执法监察累计过错责任追究12人次,其中经济惩戒4人。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提升干部遵纪守章意识。今年以来,干部报告个人有关重大事项累计53人次。加强选任监督。严把新提拔干部廉政关、作风关,按要求出具了廉政意见。做好巡视巡察和自查自纠工作。深入自查自纠和整改,明确整改措施,做好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的痕迹化管理,强调把问题找准、查深、挖透。对自查问题全部按期整改到位。抓好深化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对驻外埠单位开展为期10天的蹲点检查,发现存在3项6类问题,进行反馈整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补齐短板。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固化“党纪教育一刻钟”,趣化廉政文化学习,常化廉政警示教育。坚持从小事小节抓起,坚决反对“四风”,确保单位严字当头、实字托底,风清气正。
三、廉政不松懈
作为一名专职纪检干部,我清醒地认识到自己肩上的担子和责任。******曾语重心长地指出:“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我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注重学习党的有关纪律和廉政规定,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常常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去勉励自己,用“慎初、慎微、慎独、慎友”去警醒自己。一方面认真落实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逐条对照认真自查,没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另一方面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注重党性修养,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要求自己,不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注意管住自己的手、脚、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过去的一年,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组织和同志们的要求还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学习上不够深、工作方法不够多等问题,这是我需要改进的地方。也恳请大家对我多提宝贵意见!同时加强对我个人全面监督!
纪检干部年度工作总结
在组织的培养和领导同事们的热心帮助下,我能够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思想上能始终和党中央、___党委保持一致,做到政治坚定;工作上勤勤恳恳,取得了一定成绩;生活上平淡知足,家庭幸福美满。现就20__年来思想和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思想学习方面
一年来,我始终注重加强自己的思想作风素质,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__纪检监察干部。在大是大非问题前能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坚决做到认识不含混、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尤其是在___发生“6----26”等一些列暴恐案件后,自己能第一时间学习领会中央和___党委关于维护__社会稳定的各种文件、讲话,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___的决策部署上来,真正做到了政治上坚强。
在业务学习上,除了参加机关组织的各类学习外,自己能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自学。特别是自今年5月到___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后,自己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了大量中央、___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文件、讲话、材料,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我感到自身的业务知识和思想理论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和促进,眼界得到了开阔,进一步坚定了自己在新形势下做好本职工作的决心和信心。
二、工作方面
一、在___纪委党风室期间,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1、参加___2023年度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工作,起草了《对___教育厅20__年度惩防体系建设情况检查的反馈意见》;2、做好有关函件的回复工作,上半年共回复纪委干部室了解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方面情况的函件__件___人次;3、参加___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的筹备工作,参与起草了全会工作报告;4、春节前期,根据领导安排,对乌鲁木齐市多家酒店、商场公务消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二、在___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期间,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1、参与起草___书记在___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2、参与起草《___党委同志建立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方案》、《___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明察暗访工作经验介绍》等文字材料工作;3、陪同___赴奇台县坎儿孜乡就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调研,起草了调研报告;4、会同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同事、有关新闻媒体记者组成明察暗访组,对8个___部门窗口服务单位的工作作风、服务质量进行明察暗访,形成暗访反馈意见向被暗访单位反馈并责令限期整改;5、协调___纪委审核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班子、班子成员谈话提醒材料;6、对___党委联系点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民主评议和征求意见建议情况统计表进行了数据统计分析;7、参与活动办群众接访工作;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存在的不足:
1、教育学习缺乏系统性、主动性,没有从教育学习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理论学习联系实际工作不够。
2、工作方法简单,安于表面,缺乏创新精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