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垃圾分类工作计划3篇
2023年度垃圾分类工作计划1
一、总体目标
将各类固体垃圾纳入全市垃圾分类范畴,按照垃圾属性,统筹考虑各类垃圾末端处理能力,推进我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年底,初步建成危险废物、装饰装修垃圾、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及其他垃圾的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按程序出台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初步构建“法治立基、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工作格局;绕城高速以内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制约短板。
1.加快完善危险废物处置体系。将居民生活源的有害垃圾、医疗废物以及学校、科研院所、检测机构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全部纳入全市危险废物处置范畴。推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专业化、规模化,鼓励危险废物综合性处置单位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络、贮存设施。提高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建立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等全过程监管体系。依托“互联网+”,逐步完善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加强危险废物流向监控(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力争2023年年底前,完成市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改扩建项目建设,规模9.9万吨/年;完成莱芜德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莱芜德正工业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置项目二期项目建设,规模4.6万吨/年;完成长清马山环境科技产业园医疗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规模1.98万吨/年,落实好医疗垃圾末端处理;推进山东莱芜雅居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莱芜高新区管委会,钢城区、长清区政府)。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置(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针对居民生活源的有害垃圾,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处置;各区县结合实际,2023年年底前配齐有害垃圾收集车辆,明确有害垃圾收集点、收运线路及收运时间,并向社会公布,做好收集工作(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做好居民生活源的有害垃圾贮存、转移、处置环节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引导相关单位、居民做好废弃药品回收处置工作(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做好医疗垃圾收运处理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推进装饰装修垃圾和建筑垃圾终端处置体系建设。在全市范围内规划选址建筑垃圾长期消纳场和装饰装修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力争2023年6月底前完成市级装饰装修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的规划选址工作,同时在我市东部、西部、北部区域规划选址建设建筑垃圾长期消纳场。鼓励各区县采取堆山造景等方式解决建筑垃圾消纳场不足问题。按照装饰装修垃圾产生量,各区县加快临时消纳场和装饰装修垃圾中转站(箱)选址建设,并结合实际,力争2023年年底前,布设装饰装修垃圾收集点,建立收集运输体系,并向社会公布(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年底前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建筑企业对可再生利用的建筑垃圾、装修装饰垃圾循环利用(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推进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资源化终端处置建设。各区县健全完善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收运队伍,鼓励以街办为单位,采取定时定点的方式收运大件垃圾。综合考虑服务范围和设施间距等因素,合理设置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破碎站点、移动破碎点或集中资源化分拣处置点,推进园林绿化垃圾与大件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消纳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园林绿化大型枝干垃圾与大件垃圾协同处置体系,对于资源化利用可行性不高的季节性园林绿化落叶,可运输至其他垃圾焚烧处理厂焚烧处理(牵头单位: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4.提高可回收物分类回收能力。对可回收物按照废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旧电子产品、其他等进行分类,通过培育龙头企业带动,利用上门回收、智能回收、互联网+回收等多种方式推动可回收物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高值化。鼓励将可回收物送钢铁、造纸、塑料加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等企业循环利用。2023年年底前,公布可回收物指导目录,并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社会发展情况适时更新(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供销社、市财政局)。做好社区可回收物品回收利用工作,探索建立低值可回收物收运处理体系,积极采用密封可回收运输车辆(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供销社、市财政局)。结合环保产业园建设,或在生活垃圾焚烧厂附近规划建设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城管局,章丘区、长清区政府、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5.推进易腐垃圾分类处置。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原则,在全市范围内从大型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大型餐饮单位(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学校、社区中选择有代表性的点位,引进有实力、有业绩的企业开展易腐垃圾就地处理试点工作,根据实际可引入“网格治理”模式,就近布局就地处理设备,多点位集中就地处理,解决部分点位场地小、易腐垃圾产量小的问题。试点期间,易腐垃圾就地处理设施运行单位对外排水应主动接受水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监督。为鼓励易腐垃圾就地处理试点工作,市级财政给予各区县一次性补贴,用于设备购置及试点运行,力争2023年年底前全市达到50吨/日就地处理规模;2023年年底前,对三星级以上宾馆、就餐人数在3000人以上的餐饮场所产生的餐厨垃圾采取就地处理,对大中型餐饮单位可开展联合就近就地处理。各区县要组织生态环境、水务、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对异味、噪音、水、渣、油等污染防控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回流餐桌,同时做好对易腐垃圾就地处理运行效果及成本的分析(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长清马山环境科技产业园或章丘区高官寨环保产业园内选址规划规模600-800吨/日易腐垃圾处理厂,提高易腐垃圾集中处理能力,力争2023年开工建设,2023年年底前建成投用(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长清区、章丘区政府)。
6.提升其他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结合垃圾产生量增长趋势,按照“适度超前、略有余量”原则,合理规划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加快长清马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确保2023年年底前规范运营,增加1300吨/日的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提高全市垃圾焚烧处理率;规范章丘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200吨/日)运营管理;加快建设平阴县、商河县垃圾焚烧发电厂,提高焚烧处理能力(牵头单位:市城管局,章丘区、平阴县、商河县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升污泥焚烧处理能力,统筹做好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7.增配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设备。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设备要符合密闭、机械化作业要求,颜色、标识统一规范,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要求,结合产生量、投放频次、投放方式,指导、督促责任主体合理配置标识准确、数量充足的投放设施(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以及新建住宅小区、新建(改扩建)集贸市场等,应充分考虑垃圾分类要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垃圾分类设施,有条件的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易腐垃圾就地处置设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探索试点“定时定点+预约收运”的垃圾不落地、不混装收运体系,2023年年底前各区县至少完成一处试点,2023年6月底前各街道(镇)至少完成一处试点,2023年年底前总结经验加以推广,逐步减少或取消现有生活垃圾收集桶(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年年底前,以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垃圾分类为突破口,先行先做、做好做精垃圾分类,采取定时、定点、定人方式收运,并建立分类统计台账和数据统计体系。(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加强示范片区、示范社区(村)建设,打造高标准垃圾分类模式(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以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为重点,扩大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到2023年年底前,绕城高速以内区域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8.坚持城乡统筹。建立健全农村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推进农村易腐垃圾规范化就地处理或与农业有机废弃物、粪便等协同处理(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原则,认真做好农村垃圾分类收运及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工作(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
(二)开展垃圾源头减量行动。
1.引导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加大大型农贸市场建设力度(牵头单位:市商务局)。探索制定净菜进城相关标准与措施,建立激励机制,从源头控制和减少垃圾进城,推广使用菜篮子和布袋子,引导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引导星级酒店、餐饮企业开展餐饮“光盘行动”,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3.推行绿色办公。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23〕18号)》等相关文件,加大行政事业单位绿色采购力度(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三)完善法规政策配套体系。
1.加强顶层设计。2023年11月底前,制定出台我市垃圾分类标识系统(牵头单位:市城管局)。2023年3月底前,制定出台垃圾分类市级财政奖补政策及管理办法(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财政局)。2023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支持和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意见(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编制《济南市固体废弃物分类专项规划》(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继续实施生态补偿机制。2023年3月底前,修订完善《生活垃圾处理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济政办发〔2023〕13号),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生活垃圾总量控制制度,探索建筑垃圾、装饰装修垃圾异地消纳补偿政策(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财政局)。
3.改革生活垃圾收费机制。先行实施餐厨垃圾收费,2023年6月底前,出台餐厨垃圾收费制度。2023年年底前,完成非居民用户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改革,对居民用户,逐步实行差别化收费改革,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城管局)。
4.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2023年年底前,按程序出台我市地方性法规,将生活垃圾分类各个环节纳入依法管理轨道,对未按规定投放垃圾的单位和个人,通过教育、处罚和纳入社会征信体系等方式强制约束,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司法局)。
(四)加大技术创新与培训宣教力度。
1.强化科技支撑。将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相关科技攻关列入科技创新发展重点项目,支持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先进技术的攻关和研究应用,尤其是易腐垃圾堆肥难题攻关(牵头单位:市科技局)。相关部门相互配合,指导各区县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构建“互联网+垃圾分类”新模式,优化垃圾分类流程和运行组织方式,规范垃圾分类计量,实现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和全过程监管(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市供销社、市生态环境局)。
2.加大培训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培训活动,市级开展针对区县垃圾分类专职人员的集中培训工作,通过研修班、专题讲座、研讨会、参观实践等方式,提高垃圾分类管理人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区县开展针对街道(镇)、社区(村)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街道(镇)、社区(村)开展对单位、学校、小区等居民住户的培训工作(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深化宣教引领。将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中小学校本课程,编写宣传教育读本,并赋予一定课时(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各社会团体、志愿者、社会组织,多方位、多角度,持续不断地开展垃圾分类宣传(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文明办、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城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政府责任。建立“市级统筹、区县负责、街道(镇)落实”的垃圾分类责任体系。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推进全市垃圾分类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各区县政府作为垃圾分类工作责任主体,要全力推动本辖区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各街道(镇)负责本辖区垃圾分类具体推进工作。市直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做好各自行业领域内垃圾分类工作,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党建引领。各级党组织要将垃圾分类作为基层党建重要内容,依托基层党组织,带动社区、物业、单位、家庭、居民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三)创新资金投入机制。建立政府投入与社会投资相结合的投融资模式,发挥政府主导力作用,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引入市场机制,发挥市场配置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处理设施投资、建设与运营的积极性。
(四)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多层级的监督制度,强化行业与属地相结合的考核体系,将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考核、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及文明单位考核。
2023年度垃圾分类工作计划2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有关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工作部署要求,**街道在市、区与相关部门的正确领导 下,坚持各级联动、加强配合、全面参与的工作原则,在 2023 年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上,持续深入推进,全力 落实垃圾分类各项工作,特制定 2023 年度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围绕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目标,巩固 2023 年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提高源头分类质量,优先资源回 收利用,开展有害垃圾回收,稳妥推进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收集处理,充分发挥居民作用,加强精细化管理, 健全完善督导制度,着力提高垃圾分类工作实效,逐步扩大各社区垃圾分类范围,清除垃圾分类死角,多管齐下 推进符合我街道实际的垃圾分类工作体系。
二、主要工作目标
到 2023 年底, 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分类准确率都更上一个层级,人均垃圾产量基本实现“零增长”,生活垃圾治 理“三化”成效不断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能力都有所提升。
三、工作具体实施和计划
(一) 强化源头分类力度
1.强化入户宣传。让居民明白垃圾是污染源,我们是生产者,同时也是分类投放的责任者,从内心深处愿意做好 此项工作;要求社区因势利导,利用此次派发室内分类垃圾桶的良好契机,开展扫楼入户指导宣传检查,修好 居民“内功”,做好宣导工作。
2.宣传注重直观有效。进一步要求入户人员用通俗易懂、形象直观的方式宣传垃圾不分类的危害性以及垃圾分类 减量的好处,让居民看懂想通,主动参与。
3.做好垃圾分类便民措施。针对多数居民怕麻烦的思想,垃圾投放点位的设置和整合要再三斟酌、充分考虑小区 居民日常生活习惯,并进一步设置暖心池、呵护池等配套设施,确保环境整洁卫生和居民身心健康。
4.健全完善奖罚制度。要求各社区进一步集思广益,用正向激励手段评选优秀垃圾分类楼栋、垃圾分类优秀家 庭、垃圾分类小达人等荣誉,引导居民树立积极参与的荣誉感。对于违反者,注重说服感化,形成正确的舆论 导向。
5.持续发动社区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利用社区书院、活动中心等平台进行宣传;继续加强辖内中小学生教育;要 求辖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示范。
(二)重视督导队伍建设
我街道 2023 年进一步完善了垃圾分类工作考评考核细则,强化督导员考评考核相关要求和规定。2023 年, 会进一步把好督导员入门关、培训关和考核关,及时撤换考核不称职的督导员;细化日、周、月工作安排,注 重督导、宣传、履职,杜绝二次分拣,并要求认真记录台账,全面掌握居民参与率与分类投放准确率;评选优 秀“周之星”督导员及优秀督导员团队,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带动履职积极性和能动性;同时,结合各 社区实际,因地制宜,充分调动社区资源,选聘有责任心、热心垃圾分类工作的党员志愿者、退休人员等群体 组建督导管理小组;加强巡查、监督等方式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
(三) 强化分类硬件设施建设及高层撤桶
2023 年街道会进一步加大宣传栏、宣传板、投放标示牌等垃圾分类硬件设施投入及维护;继续对分类桶投放点 进行有效整合,规范投放;并全面硬化垃圾投放点地面,尽快完善设施补短板,确保设施到位,强化督导效 果;对大件垃圾, 完善存放的公共大件垃圾堆放点,有害垃圾桶延续专人专管;同时,抓好高层撤桶及分类。 2023 年,我街道**栋高楼,已撤桶**栋,撤桶率**.*%,已实施高层撤桶的,继续巩固成效,总结可复制的 经验做法作为同类小区借鉴;不定时对高层未撤桶的小区进行检查,并积极协调解决高层撤桶,增加撤桶后的 硬件设置投入,做好后续保障工作。
(四) 发挥物业管理企业主体作
街道与社区加强与物业管理企业的互动,将日常暗访结果及时反馈给物业企业,及时表扬优秀鞭策落后,协助 推动物业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并督促物业企业认真解决“混装混运”问题,各社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保洁单 位加强对保洁员、环卫工人等的培训、教育、引导,促使其正确收集垃圾;发动小区居民积极监督举报,杜绝 混装混运现象发生。对屡教不改的物业,要求社区进行督促,必要时,上报城管执法部门开单整改;积极发挥 物业管理企业主体作用,做到生活小区内垃圾不遗漏,不留死角,杜绝垃圾落地并强化源头分类等。
(五)扫除分类盲区,健全考评体系
针对民营企业、非星级酒店、沿街店面、无物业小区等盲点区域的不同特点采取了针对性措施,落实属地管理 责任,逐步扫除盲点;持续推进厨余垃圾全面直运和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其它垃圾直运面;按照“抓两 头、促中间”的思路,巩固先进小区,提升落后小区,促进中间小区,全面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率和准确 率。同时,健全考评体系,街道延续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各社区的重要任务,纳入城市管理年度考核。街 道将结合日常城市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社区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并给予通报,对履职不力的社区及个人 进行处理。
(五) 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教育系统作用
充分利用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优势,特别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的力量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形成榜样示 范带动作用;并继续协调辖内学校加强中小学生教育,举办“家校社”联动等活动,通过垃圾分类进学校进课 堂,让孩子们做家里的宣传员、督导员,带动家庭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四、积极打造各社区亮点特色
各社区要在示范小区经验上,重点打造垃圾分类品牌社区。根据各实际情况,因势利导、因地制宜,结合 2023 年度亮点特色,各尽所长,用特色和亮点引领居民,打造社区品牌效应。
1.建立**社区“房东管理”制度。自建房以栋为单位,制定定点定时沿线统一垃圾收集转运,房东监管、督导 员督导宣传方案。整体与社区网格划片分工相结合,建立“条块联动、齐抓共管、协调有序、责任明确”的工 作机制层层抓落实,有效推进社区垃圾分类工作。
2.打造**社区“多元融合”垃圾分类特色试点项目。以“多元队伍、多元教育、多元品牌”为切入点,积极聚 合辖区资源和力量,分别针对不同的垃圾种类进行收集处理,提升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倾力打造垃圾分类 各类型示范小区等,以点带面,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垃圾分类工作经验,全面提升街道垃圾分类工作。
3.推进**社区继续携手辖内企业,在**小区共建立体菜园,采用最有效的绿色环保回收利用方式,变废为宝, 逐步开启小区垃圾桶内无厨余垃圾的新环境保护模式。
4.**社区继续打造“垃圾分类志愿者”等垃圾分类特色品牌社区,多方位推 进垃圾分类工作。通过社区垃圾分 类课堂及时充电;并通过厨余垃圾换购、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等,引导居民从源头分类,实现环境与资源的可持 续发展。
5.**社区深入整合辖内资源,多方合力创建“三特色”打造社区品牌。一是持续开展“垃圾分类示范家庭评选 活动”;二是结合辖内学校及幼儿园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小手拉大手”等活动;三是打造小区垃圾资 源化、无害化利用,打造绿色景观,开展垃圾分类楼户评比活动,建立“绿厢房”等,呈现垃圾精细分类、绿 色花园、居民休闲等一体功能,营造社区环保一角。
6.**社区探索建立“自然生态环境优美、多元参与协商共治”的“生态云+”垃圾分类新社区。采用了“大党 委+社工”的社区治理路径,深度融入垃圾分类,打造属于社区的垃圾分类“生态”特色。
7.**社区延续发动小区物业、业委会、在职党员等辖内资源,多次探讨、实地考察、通过投票等民主方式进行 投放点整合,成效显著;本着服务居民,提倡垃圾分类的理念,让原本被丢弃的垃圾再次生产再利用。引进绿 色小屋,可回收物兑换积分,兑换油盐酱醋等家用产品;接受闲置衣物捐赠,并通过爱心渠道,把衣物捐赠到 需要的地方;联合社区开展垃圾分类推广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社区要坚持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重要工作任务。社区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 任人的责任,亲自部署工作,细化分解管理、层层落实,确保责任到人。
(二)协同合作,凝聚合力。各社区及物业等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自我督 查,并落实例会制度,要定期召开推进协调会,做好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协同作用,凝聚合力,共同 推进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保障经费,有效激励。街道相关垃圾分类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保障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 进。并加大经费督查力度。
2023年度垃圾分类工作计划3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提高医疗卫生行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水平,进一步改善诊疗和就医环境,提升医院品质。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底,全区所有医疗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对产生的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照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生活垃圾回收率达到40%以上。
三、组织机构
为推进卫生健康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负责人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一责任人,并成立区卫生健康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分类管理
(一)明确分类类别。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格医疗废物的源头分类管理,规范收集暂存,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医疗机构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属性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四类。
1、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易腐垃圾。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餐厨垃圾、瓜果垃圾、花卉垃圾等。
3、可回收物。主要包括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包装箱,纸张,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过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
4、其他垃圾。
(二)明确分类投放要求。
1、有害垃圾投放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安全、便利、快捷的原则,集中或定点设立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
2、易腐垃圾投放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在易腐垃圾主要产生区域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易腐垃圾,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
3、可回收物投放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空间,定点投放和暂存,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显。
(三)明确分类处置要求。
1、有害垃圾处置要求。医疗机构应当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
2、易腐垃圾处置要求。医疗机构可与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每日产生的易腐垃圾由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上门收集并处理。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采用生物转化有机肥等技术就地处置易腐垃圾。
3、可回收物处置要求。医疗机构应当统一处置本单位产生的可回收物,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可回收物的可追溯。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向再生资源利用单位提供输液瓶(袋)类可回收物时,应当说明来源并做好交接登记,确保可追溯。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利用这类可回收物时不得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四)明确使用后输液瓶(袋)的分类管理要求。
1、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在其与输液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存放。去除后的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
2、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可以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处理。医疗机构应当科学、规范、节约用药,提高药物使用效率,减少浪费,降低药品消耗和环境承载压力。
3、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
(1)在传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2)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
(3)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管理,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内的所有医疗卫生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按“四分类”要求投放生活垃圾,严禁将有害、易腐垃圾投放到其他类垃圾收集设备中。
(二)严格规范,分类收存。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设置外观统一、标识明显、功能齐全的分类容器,并将其集中到满足运输条件和环境控制要求的地点密闭存放,再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分类运输。对有害垃圾要根据不同品种和实际产生量,科学设置专门场所(容器)和醒目标志,按照有关规定明确专人管理,由具有相应资质企业收运并对易腐垃圾要设置专门密闭容器单独投放、收存,建立记录易腐垃圾种类、产量、去向等内容的台账制度,做到“日产日清”。
(三)严格标准,分类处置。有害垃圾应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利用处置,可由统一收集运输至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处置,也可统一运输至符合要求的贮存库,再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上门收运并综合利用和处置。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一单位一方案,抓好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各尽其职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分类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是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应当认真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暂存的主体责任,完善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及办法,明确内部管理岗位职责,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和志愿者队伍。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的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提供相应服务社会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其严格做好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督促、引导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监督考核、示范创建内容。区卫生健康局将适时对各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三)突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分级分层的相关知识业务培训,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宣传媒介。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同时鼓励干部职工将垃圾分类习惯带进社区,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引导身边的人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提倡再生办公用品的使用,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
(四)强化资金保障,确保工作成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加大垃圾分类设备设施的投入力度,保障分类工作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