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3篇
县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1篇
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和XX市民政局的领导下,我局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决策部署,始终把民政服务机构、服务对象疫情防控及业务恢复与经济社会发展放在首位。全市民政干部、服务机构、服务对象未发生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民政领域各项工作得到恢复与发展。
一、前段工作开展情况
(一)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快速应对。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1月26日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各级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全市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制定10余个防控方案措施,紧急筹集发放一批口罩、消毒液、酒精、抗菌液、洗手液等防控物资。为全市疫情防控一线村(社区)干部、社会工作者、民政干部购买防疫险。二是持续推进。坚持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共派出2个督导小组,聚焦养老、殡葬、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开展疫情防控宣传100余场次,先后组织100余人次深入民政服务机构开展不间断督查和问题整改,实行封闭式管理和疫情日报告及零报告制度,为老年人送防疫爱心中药及牛奶。向社会各界发出了抗疫募捐倡议,共接收捐赠款共计432.725527万元,物资10批次6.81万元。引导村(社区)结合自
身实际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村规民约。组织党员干部下沉社区(企业)参与疫情防控200余个工作日,引导全市23名社工参与疫情防控10000余小时,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5000余小时。三是决战决胜。局党组因时因势调整工作着力点和应对举措,为民政业务的及时恢复发展按下快车键,出台重点工作决战决胜年工作方案。启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及敬老院消防设施与护理区改造工作。密切关注疫情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及时组织人员就“一老一小”生活状况开展了调查研究,摸底排查。临时救助困难群众94户240人,发放救助金37.1万元。共排查留守(困境)儿童3358人次,上门探视589人次。干部职工(含临聘人员)和服务对象全部推广使用健康码。
(二)脱贫攻坚工作。一是困难群体实现应保尽保。截至4月底,全市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9836户20232人,发放农村低资金922.0920万元;特困对象共1263人,其中集中供养502人,分散供养761人。2023年,全市享受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2125户4810人。特困兜底464户471人,实现了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二是农村低保标准提标。农村低保A类由320元/月.人提高至380元/月.人,B类由240元/月.人提高至280元/月.人,C类由180元/月.人提高至240元/月.人,月人均补差不低于227元,超过扶贫线。三是城乡特困供养提标。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650元/月.人提高到715元/月.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420元/月.人提高到550元/月.人。四是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项60元/月.人提高到65元/月.人,上半年已为54768人次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资金355.99万元。
(三)社会救助工作。一是从2023年1月起,城市低保A类由500元/月.人提高至550元/月.人,B类由370元/月.人提高至420元/月.人,C类由315元/月.人提高至360元/月.人,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370元,共发城市低保2329户3980人,发放救助资金920.20万元;临时生活救助485人,发放救助资金121万元。二是充分利用“互联网+民政服务”提升民政工作质量与效率,开展了惠民惠农专项整治、脱贫质量“回头看”工作,局班子成员带队进村入户对疑似索逐一核查、整改清零,共追缴资金24.1067万元。三是及时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按时足额发放价格补贴,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质量不会因物价上涨而受到影响。
(四)养老服务工作。一是为全市1263名特困人员购买住院照料护理险18.9450万元和补充医疗险11.367万元,解决特困人员住院期间照料护理问题。二是为全市6所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购买了6.3125万元机构责任险,增强风险应对能力。三是制定了《资兴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3-2024)》,出台了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四是投入资金300万元对敬老院实施消防安全设施和照料护理区改造。完成了福利院、敬老院提质升级改造及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等项目的立项工作。
(五)社会(儿童)福利工作。一是为全市32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资金18.24万元,6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救助资金21.9735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临时补贴8322元。二是为3998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购买意外伤害责任险19.99万元。三是为农村留守(困境)儿童提供政策宣传、帮扶干预、业务培训、家庭探访等综合关爱服务。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工作。一是抓好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评选和“金点子”有奖征集活动,规范村民修订和执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行为,确保程序完整、内容合法、符合实际、执行规范。二是开展了“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摸底调查,完成了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规范挂牌和新社区办公用房建设调研与选址工作,推进村级公共服务平台全覆盖。三是以线上公开和线下公开相结合,以内容规范、更新及时为要求,持续推进村务公开工作,村务公开规范化、常态化、透明化。四是完成了中心城区主次干道的路牌标志设置工作,持续推进不规范地名的清理整治。完成了省典省志和市典市志的上报及本级图录典志编纂工作。五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市民政领域开展行业清源等专项治理。
(七)社会事务(社会组织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工作。一是稳妥推进社会组织年检、登记、法人变更、注销等工作。二是按照四级四同原则,按要求整理依申请类和公共服务类86项、依职权类43项,梳理事项129项,并公开服务指南和办事流程。三是按照“一件事一次办”要求,将城乡低保和农村养老服务事项下放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实施三级评审制度,实现了审批程序简化、高效、便民。
(八)民政事务工作。一是在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下,与资兴城投公司和金融机构签订投资协议,确保慈善资金保值增值。积极主动资助12名品学兼优贫困高中生。二是抓好了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工作,引导广大市民“云上清明”网上预约清明祭扫,为祭扫市民免费赠送菊花5000支,倡导市民以敬献鲜花、填写心愿卡等环保方式祭祀,接待吊唁、祭扫群众约1.24万人次。三是有序推进殡仪馆火化车间、场馆维护(提质)、公益性骨灰存放楼、节地生态纪念广场等殡葬领域项目建设和争资立项工作。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受疫情和游戏规则调整的影响,福利彩票销售工作仍未步入正轨,给公益事业资金募集带来不利。二是惠民惠农专项整治资金清退工作难度大。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一是继续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扫黑除恶工作。
二是继续抓好惠民惠农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治理及脱贫质量“回头看”工作。制定救急、难相关政策,并开展救助工作。
三是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加大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四是继续做好儿童福利工作创新点工作,抓好45家儿童之家建,确保完成100%覆盖任务,提升儿童关爱帮扶力度。开展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质量大提升行动。
五是总结提升省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工作,确保项目评估验收。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评选优秀村规民约和“金点子”征集活动。推进村级公共服务全覆盖工作,实现“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100%目标。做好2023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前期工作。
六是完成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及小街小巷的路牌标志设置和沿街门面的门牌设置工作及资兴桂东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编辑出版资兴市图录典志。
县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2篇
今年来,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立足自身职能,县民政局扎实开展工作,现将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决策部署,多举合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一是强化组织领导。1月27日,我局召开专题党组会,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成立县民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管理站、社会福利中心、养老机构等民政福利(服务)机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通知》,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具体职能,突出工作重点,压实压紧责任,严明工作纪律,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二是严格值班值守。疫情期间,我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负责人取消放假,每天按时到岗到位。局实行局值班、办公室值班、应急局值班三项值班制度,每天由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带班,严肃值班纪律,做好值班记录。要求局属各单位、各乡镇、经济开发区民政福利(服务)机构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同时,每天下午向防控指挥部汇报当日值班情况,未发生特殊情况。2月14日起,取消局值班,保留局办公室值班,全局其他干部职工到所在社区或物业报道,进行志愿疫情防控执勤,协助开展值班活动。三是做好民政福利机构封闭管理。自1月27日下午6时起,对我县社会救助管理站、社会福利中心、养老机构等民政福利(服务)机构实施临时封闭管理,严禁走访、慰问、探视的外来人员,院内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进院人员要进行体温检测、隔离观察等举措,所有养老机构不得接收新入住人员。四是加强宣传工作。通过张贴海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等,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护手段,对于群众关心的2月2号、2月14号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等民政工作,及时做好解释,并在官方平台,干部职工通过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等手段进行广泛宣传。对于群众来访来电,值班人员给予耐心答复,提供解决方案。五是做好疫情防控下的民政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全局干部职工坚持以工作为中心,及时发放各项资金,处理各项民政业务,保证各项工作平稳运行。根据县委抽调安排,2月19日,局班子成员王芳、夏德义分别到企业指导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4月7日起,县民政局全体干部职工恢复正常上班,在开展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疫情防控。
(二)兜牢社会救助底线。一是按序时进度完成了各类社会救助资金的发放。截至5月共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3828.54万元。目前共有农村低保8854户12780人,1至5月份累计发放低保金2141.84万元,累计人均月补差334.97元。城市低保1493户、2006人,累计发放低保金431.2万元。特困人员供养2651人,累计发放供养金822万元(其中分散供养2651人,集中供养607人)。社困定补229人,累计发放社困定补25.5万元。发放临时救助548人次105万元。发放临时价格补贴303万元。二是妥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工作。疫情期间,社会救助简化审批环节、优化核定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全面打通疫情防控的社会救助绿色通道,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扶尽扶。防疫期间共审批审核农村低保26人,城市低保6人,特困供养3人,临时救助240人,发放临时救助金52.07万元。三是进一步加强行业扶贫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情况。我局与扶贫移民开发中心联合下发《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做到“两线合一”,实现了低保城乡统筹,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585元。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范围。按照程序及时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完全丧失能力和部分丧失能力的贫困人口99人纳入低保;及时将建档立卡边缘人口中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完全丧失能力和部分丧失能力的79人及时纳入低保或提高救助标准。截至目前贫困低保户5575户、8663人,累计发放资金1112.7万元;特困供养贫困户1891户、1915人,累计发放578.4万元。四是扎实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根据反馈问题清单,我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深入摸排未纳入社保救助的无劳动能力未脱贫人口情况,积极纳入低保救助范围。通过全面排查目前全县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641人,已纳入保障范围504人,其中未脱贫的人口中享受低保419人(4月新纳入99人)、特困人员供养75人,困境儿童救助10人,对没有享受低保、特困的未脱贫人口137人会同乡镇逐人逐户落实产业、赡养、务工、公益性岗位等落实脱贫增收措施。
(三)大力发展养老服务。坚持以全面保障老年人福利为目标,努力提高全县养老服务水平。一是加大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启动实施《县敬老院升级改造行动(2023-2023年)》,2023年度已完成8所敬老院升级改造和1所敬老院新建任务,目前,正顺利推进2023年度改造和新建工程,计划升级改造但家庙镇、衡山镇、黑石渡镇、与儿街镇、单龙寺镇、大化坪镇、东西溪镇、佛子岭镇、漫水河镇、太平畈乡等10所敬老院。通过不断努力,达到我县19所农村养老机构养护条件极大改善,机构整体环境优美、干净整洁、基础设施配套齐全。二是强化敬老院安全管理。坚持层层压实消防责任制,督促消防监控承保公司随时维保,养老服务股坚持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确保养老机构安全运行。疫情期间,对我县社会福利中心、养老机构等民政福利(服务)机构实施临时封闭管理,全面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三是开展失能贫困人员集中养护试点工作。2023年5月起开展此项工作,目前已完成前期摸排和草案制定,全县摸底人数364人,有集中养护意愿的57人。下一步将积极向县政府做好汇报,细化方案,组织实施。四是稳步推进,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稳步推进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乡镇、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完成90%。加强养老服务事业指导,努力满足群众养老服务需求,提供便捷化养老服务。在城市社区建立2个社区康养中心,同时,积极探索养老服务社会化管理新模式。五是及时发放各项资金。完成2023年度全县高龄津贴审核打卡发放,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9454人,发放资金221.78万元(其中:80-89周岁8670人;90-94周岁622人;95-99周岁148人;百岁老人14人。)
1-5月份,共计发放残疾人“两补”资金349万元。(生活补贴5356人,护理补贴6416人);核准拨付特困失能人员集中养护408人次68.76万元;一季度发放五保供养机构综合定补74.48万元。1-6月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2682人80万元。
(四)深入推进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优化社会组织管理和区划地名工作。一是积极参加疫情防控,确保突发任务来时不掉队。积极督导、指导联系乡镇(衡山镇、诸佛庵、落儿岭、大化坪)养老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上级业务部门指示要求,做好社区(村)疫情防控期间数据信息统计、反馈。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值班、党员干部进社区工作,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向全县社会组织发出倡议,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开展志愿服务,做好疫情防控募捐活动的监督检查。二是努力做好日常工作,工作成效显著。2023年上半年,遴选上报全省第三批城乡社区协商试点村、社区,标准化示范社区创建名单。完成全县城乡社区工作者信息录入。继续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工作。协助组织部做好城市社区居委会“三项清单”的草拟。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印发年检通知,梳理参加年检社会组织名单174家,办理注销社会组织3家,到期换证社会服务机构2家。完成国家地名信息平台信息更新。继续完善撤县设市上报资料。
(五)全面加强社会事务管理。一是认真开展生活无着救助。建立了《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纵深推进生活无着社会救助管理工作,目前共救助生活无着人员60人次,发放救助资金5.92万元。二是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全县系统登记留守儿童1918人,列入保障范围享受待遇的孤儿及困境儿童140人,发放保障资金86.235万元。建立县、乡(镇)、村(居)三级关爱帮扶体系,并开展定期走访活动。开展高等教育助学行动,保障孤儿受到同等良好的高等教育。对符合条件的全县22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学生进行高等教育资助,共计发放助学金22万元。三是实施殡葬惠民政策。出台《县困难群众殡葬救助暂行办法》,切实减轻困难群众负担,积极配合县政府推进新殡仪馆和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5月28日,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正式开工。四是做好疫情防控下的婚姻登记工作。2023年1月至5月,通过电话预约现场办理的方式,依法办理结婚715对,离婚264对,补发证件360件,合计1339件。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今年上半年以来,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民政局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下半年工作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全面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不断开创民政事业新局面,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具体将从以下方面着力推进。
一是进一步加强社会兜底,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聚焦农村贫困人口中的特殊困难群体,坚持政府兜底保障与社会参与有机结合,精准施策、精准发力,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扎实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筑牢贫困群众基本生活“最后一道防线”,全力推进民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各项工作,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是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和康养中心建设;加强养老从业人员人才引进和业务培训,提升运营管理水平,不断推进公建民营,探索养老机构社会化管理新模式。
三是强化社会基层治理,完善公共服务。继续做好试点村、社区的创建工作。做好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宣传学习。认真做好城市社区居委会“三项清单”的落实。继续开展社会组织年检,随机抽查不低于5%。协调开展清理不规范地名工作,编制《县城区地名规划》。积极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协助做好岳西界线联检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做好撤县设市相关工作。
四是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积极倡导移风易俗。督促施工方加快推进新殡仪馆和公墓建设进度,力争年底建成城市公益性公墓并投入使用,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大力倡导移风易俗,褒扬文明新风。
县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3篇
2023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民政工作牢固树立和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围绕打基础、补短板、抓重点、兜底线、转作风、强能力,不断完善机制、健全政策、规范管理,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新成效。
(一)以党建统揽民政工作全局
2023年上半年,县民政局以党建工作为抓手,统揽全局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政治方向,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牢固树立党员干部“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为努力打造“作风优良、服务优质、素质优秀、成绩优异”的“四优”部门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一是将党建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贯穿于民政工作始终。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责任。以党支部“五化”建设为重点,对照标准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创建,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建立台账。强化了党支部阵地规范化建设。二是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条例》、《准则》、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坚持“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抓实党员积分管理机制,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在“改”上下功夫、在“实”上求突破、在“干”上求实效。严格落实“党费日”制度,推动党员进一步履行好党员义务。
(二)以“民政为民、民政爱民”为工作理念,强化民生救助保障
1、努力提高民政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救助标准和救助水平。根据省定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要求,科学制定救助标准。截止至2023年6月,全县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2411户5090人,在2023年省定农村低保最低标准310元/人/月的基础上增加了30元/人/月,农村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一类月保障标准提高到340元/人/月,二类月保障标准提高到227元/人/月,三类月保障标准提高到197元/人/月;农村特困分散供养标准由原来的4446元/人/年上调至5304元/人/年,农村特困集中供养标准由原来8406元/人/年上调至9264元/人/年;孤儿生活救助标准达到800元/人/月;截止至2023年6月全县残疾人重度护理人数2572人,标准60元/人/月,残疾人困难生活人数1030人,标准60元/人/月,残疾人两项补贴达到120元/人/月。全县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资金325万元。下拨各乡镇85万元,民政局根据困难群众实际情况进行临时救助240万元。
2、精心组织确保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无死角。为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兜底性和基础性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养尽养、应救尽救"工作落实到位,兜底保障核查工作要求务必做到的4个100%(100%入户调查、100%入户核算、100%民主评议、100%公示公开)确保我县顺利实现脱贫摘帽。春节过后,立即开展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走村入户调研工作,掌握了第一手资料,找准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路子,科学制订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手册》,报请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同意,联合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分2个业务培训小组分别对全县各乡镇逐个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集中培训,培训对象涉及乡镇主要领导、分管扶贫副书记、分管民政副乡镇长、驻村干部、民政办主任和民政工作人员、乡镇社工、各村民政协理员、各村(居)支部书记或村主任、各村(居)扶贫工作队长,确保了培训效果;从5月15日开始,我局成立三个复核工作组,对全县12个乡镇160个行政村原农村低保户、特困供养、残疾人补贴抽查不低于30%进行入户复核,新增农村低保户、特困供养、残疾人补贴100%进行入户复核,7月上旬全部审批到位。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确保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兜底无死角,为脱贫摘帽打下坚实底线基础。
3、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及时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认真落实湘民发[2023]38号文件精神要求,提前完成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在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标识工作任务,做到纳入一个,标识一个;按照“民发[2023]1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到定期衔接,按月对接,确保贫困线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基本达到一致。我县已按照湘政办发[2023]58号文件要求,建立了低收入家庭认定机制,制定了包括核对内容、核对流程、结果运用等在内的核对办法,通过在线或离线比对,对正在享受低保的对象和上报的新增对象中有车辆、房产、工商、税务、社保金、公积金等信息的进行筛选和核查,确保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准确、高效、公正认定。
4、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扎实开展。我县现有五保对象863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49人,分散供养对象814人,乡镇敬老院床位数达到350张。一是科学量化五保供养标准。严格按照上上级文件调整了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标准为9264元/年,分散供养标准为5304元/年。二是认真落实五保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入院自愿,出院自由。五保供养资金按季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将特困人员全部纳入住院护理保险,将特困人员中失能和半失能人员全部纳入特困护理范围并按时发放护理费用。三是加强乡镇敬老院建设与管理。现在我县共有敬老院12所,为了让五保老人有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上半年对有破损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敬老院进行了改造维修,现都已经验收合格。除白毛坪乡敬老院因灾不能入住人员和茅坪镇新建敬老院还没有入住人员以外其他敬老院均已入住五保老人。
5、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的临时价格补贴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运机制有关问题的会议备忘录,邵民发〔2023〕11号文件关于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11号对全县4月份、5月份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分两次按每人15元的标准发放一次价格临时补贴。
6、临时救助工作及时有效。一是加大救助力度。为充分体现临时救助便民、救急的原则,上半年向13个乡镇(场)预拨85万元临时救助资金用于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因火灾、交通事故、子女就学或其他不可抗拒性因素等原因造成的生活暂时性、突发性困难。截止6月,我县为困难群众解决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3645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325万元。二是加大监管力度。对下拨乡镇的资金使用情况,督促乡镇建好台账和救助明细表。救助股随时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要求整改。
7、加强老龄工作事务,推进养老事业发展。一是全面落实惠老优惠政策。加大力度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涉老法律法规。今年5月,我局与县邮政局联合下文,大力宣传开展为民服务行动,由邮政代办,为全县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老年优待证,为交通不便的老百姓方便快捷实惠的办好优待证,此项工作,得到全县老年人一致好评。今年以来,累计已办理《优待证》1100余册。二是对全县65岁以上失能半失能家庭经济困难老年人进行排查摸底,为发放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做好充足准备。三是对全县新增高龄老人进行摸底调查。认真统计高龄老人基本信息、收集各类证件材料,核实新增高龄老人及已死亡高龄老人名单,为发放高龄补贴做好充足准备。四是大力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数据核查工作。根据《2023年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县内女性50岁以上、男性55岁以上至80岁的“低保”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优抚对象及失独老年人,贫困老年人数据进行全面摸底核查,由民政局按每人25元的标准与中国人寿同等出资统一投保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五是促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结合2023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开展“保健”市场乱象整治、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扫黑除恶排查等专项工作。
8、扎实推进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半年来,为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我站积极开展了主动引导、劝导和流动救助活动。对城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尚未找到工作的外来人员给予及时、有效的救助。半年共接待和劝导救助人员25人次,受助人员都得到了妥善救助,救助率达100%。年初,针对城区复杂天气,及时部署开展了“寒冬送温暖”集中救助活动,防止了因天气寒冷,出现冻伤、冻死的现象。
(三)加快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提升民政综合能力
1、县殡仪馆和公墓山(栗山陵园)项目
县殡仪馆和公墓山(栗山陵园)项目系县重点项目,于2023年12月由县发改局批准立项,2023年6月成立项目建设指挥部,前期筹备工作同时启动。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前期筹备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
1)完成了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详规设计并通过专家评审,县自然资源局下发了《关于县殡葬基础设施(殡仪馆和墓园)项目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的批复》(城自然资复[2023]3号);
2)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市生态环境局分局下发了《关于苗族自治县殡仪馆和公墓山(栗山陵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城环评[2023]15号);
3)整理了土地利用规划调整的基础资料上报省自然资源厅,现正在补充资料争取评审通过;
4)项目所在村已分级召开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及村民会议,并入户走访征求意见、做好了征地前的准备工作。
2、南山养老基地(南院)福利大楼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该项目包括厨房、餐厅、大门、传达室、围墙的维修改造和场内整体绿化、新建游步道、活动广场、院内天井改造等。至5月底,上述工程项目已全部完成,现正在着手采购室内设施,预计7月份可以进入招投标程序。
3、流浪乞讨救助站项目
今年完成了预算、财评和招投标,签订了施工合同,办好了质监和施工许可,于6月初动工。
4、原县光荣院维修改造项目
该项目于2023年12月动工,现已完成预算内全部工程量及围墙、传达室的改造、停车坪的建设,生活组织孵化基地、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社工站等三家单位已入居办公。
5、儒林敬老院护理区建设项目
该项目分4个部分:一是新楼的配套设施建设,包括新建厨房27㎡、新建化粪池20m3、室内电路改造、一二楼地面贴复合地板胶、卫生间清理等,现已全部完成,原居住在旧楼的五保老人已搬入新楼居住。二是旧楼维修改造成护理区,包括拆除瓦屋顶新做防水隔热平面屋顶,木门翻新、木窗换铝合金窗,内墙腻子粉加油漆等。已完成形象工程进度40%,8月底可完工。三是旧厨房改造,一层改两层,包括水电安装等,已动工。四是新建无障碍通道,设计预算中。
(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深入推进社会治理
1、结合基层政权相关业务内容,有序推进基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根据《省民政厅印发<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民函〔2023〕1号)、《市民政局关于落实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邵民发〔2023〕1号)文件精神,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严守保密纪律,确保线索件件有登记确保不出现泄露、私存、扣压、隐藏或遗失线索等现象。专门设立民政扫黑除恶举报信箱和匿名举报电话,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确保老百姓的诉求得到解决。同时对受理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本级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确保线索“快速移送、快速反馈”确保不发生拖延、推诿、敷衍等行为。
为进一步有序推进基层政权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县民政局于2023上4月1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工作的通知》到全县各乡镇,提出四个要求,一是要求在2023年5月底前全面开展村(居)委会班子成员换届选举“回头看”和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村级聘用人员涉黑涉恶问题审查工作。村(居)委会班子成员出缺的,要尽快依法依规按程序补选到位。凡调整补选村(居)委会班子成员,由乡镇把关,坚决防止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人选进入村(居)干部队伍,确保基层干部队伍纯洁性。二是要求在5月底前对村(居)委会干部开展一次专项民主评议,将是否涉黑涉恶、是否违法乱纪等问题作为评议的重要内容,评议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要求在4月15日前将扫黑除恶要求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模板如“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作坚决斗争,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绝不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村支“两委”负责起草村规民约,报乡镇和县法制办审查后,经村民会议或户代表签字同意予以公布。四是要求严格按照《县规范村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规范村务公开栏。
2、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自治体制。为进一步完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机制,县民政局于5月25日下发《关于认真扎实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通知》(城民发[2023]12号)到各乡镇,要求各乡镇认真指导辖区各村(居)扎实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并依法依规履职。一是要求凡还没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村(居),必须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依规依程序成立。二是要求已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村(居),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开展情况报县纪委和县民政局,同时全面部署和安排公务公开栏规范公务公开事项工作。
3、进一步推进地名普查图录典志成果转换工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安排,逐步完成国家级地名词典、地名志词条目录以及释文编纂的修改完善工作,并按照上报。
(五)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监督
1、抓“互联网+政务服务”监督平台建设,打造“阳光民政”。为推动民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标本兼治,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今年,我局加大力度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监督平台,在平台上公开民政权责清单、流程图及办理结果,除按规定不予公开的行政权利外,所有事项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打造“阳光民政”。同时将接受各类社会救助的人员及救助资金录入系统,进行规范化管理,由局纪检监察员对录入监督平台的数据和实际情况进行比对督查,一方面完善平台建设,另一方面查找不足、解决问题,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问责。通过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党组班子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工作作风、服务意识明显增强。
2、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从会议、公文、印章、计算机、保密、考勤、财物、来信来访、车辆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强化管理,用制度规范党员和干部职工的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严格公务接待,控制接待规格、规模,坚决杜绝浪费现象,规范接待行为;严格执行财务会审制度。加强机关干部纪律作风建设,严格书面请销假制度,坚持执行个人去向报告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形成“全体干部职工向班子成员看齐,班子成员向一把手看齐”的良好局面,不断改善机关纪律作风,提升社会形象。
(六)加强队伍建设,强力推进社会组织管理
1、孵化基地工作初见成效。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于5月27日结束了第一个协议期的工作。协议期间吸纳了6家社会组织入驻孵化,组织进行了一次财务培训。建立了5个“三留守关爱点”,逐家走访、采集信息,建立了三留守人员信息数据库,并在塔溪村、三合村等村开展了三留守关爱活动。
2、加强社工站建设,提升民政经办能力。邀请乡镇社工站援派机构“深圳市融雪盛平社工服务中心”对我县乡镇社工进行了两次社会工作业务培训,提高社工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全力协助乡镇民政办进行农村低保入户调查核算,按时完成低保清理工作。
(七)慈善助力精准扶贫,共建美好明天
1、迎新春、送温暖、献爱心。与救灾减灾股联合完成冬春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为县困难群众发放大米,共发放了3万元救助金。
2、专注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一是4月初县慈善会联合局各股室、县七七科技公司对威溪乡中心学校小学部的留守儿童进行关爱慰问,在学校进行了文艺表演,我慈善会给该校212名留守儿童每人发放了一个保温饭盒;并对10名优秀留守儿童给予200元每人的奖励。二是在5月31日,县慈善会联合局各股室、县七七科技公司对白毛坪镇大阳中心学校的留守儿童进行关爱慰问,在学校进行了文艺表演,我慈善会对该校236名留守儿童每人发放了一个保温饭盒;以及给每人发放了一个文具盒;并对10名优秀留守儿童给予200元每人的奖励。
3、及时完成“生命之光”大病救助项目初审上报工作。目前已完成1例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患大病需住院治疗的患者的救助初审工作,并及时上报市慈善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