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作计划和安排
水利工作计划和安排
2023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做好2023年水利工作,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牢牢贯穿学懂弄通做实******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这条主线,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基调,攻坚奋进破难题,提档升级谋发展,强基固本守底线,改革创新增活力,从严治党树新风,推动水利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不断提升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
(一)打好水利工作攻坚战
针对当前水利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攻坚,坚决打好水利行业补短板、强监管的硬仗。
1.打好节约用水攻坚战。《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有望年内出台,要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做好目标任务分解,制定省级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地方提出抓落实的具体方案,确保快速突破、取得实效。按照务实管用的原则,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打好一个基础,就是制定完善节水标准定额体系。建立节水标准定额编制工作机制,推动不同区域不同行业节水标准制定工作,动态修订节水标准定额,严格标准定额应用。力争通过2年努力,建立起覆盖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服务行业的用水定额体系,区域和行业节水评价、主要用水产品水效评价以及节水基础管理标准体系;通过3年左右努力,建立健全门类齐全、指标科学、动态更新的节水标准定额体系。二是建立一项机制,就是建立节水评价机制。在出台节水评价指导意见、规划和水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节水评价编制指南的基础上,编制节水评价技术要求,全面开展节水评价工作,从严叫停节水评价审查不通过的项目,从源头上把好节水关。三是打造一个亮点,就是实施高校合同节水。会同教育部等部门,制定颁布节水型高校评价标准,通过合同节水引入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尽快建成节水型高校。四是树立一个标杆,就是开展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从水利部机关做起,从各级水利部门机关做起,建成一批节水意识强、节水制度完备、节水器具普及、节水标准先进、监控管理严格的节水单位,带动全社会节水。
2.打好河湖管理攻坚战。聚焦管好“盛水的盆”和“盆里的水”,向河湖管理顽疾宣战,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加快从“有名”向“有实”转变。一是把“清四乱”作为第一抓手。集中开展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建立“四乱”问题台账,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到2023年年底基本完成清理整治任务。二是把划定河湖管理范围作为重要支撑。要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落实空间管控边界,力争202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三是把系统治理“盆”和“水”作为核心任务,通过编制落实“一河(湖)一策”方案,系统治理河湖水域岸线和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问题,实现从“治乱”到“治病”“治根”。科学制定并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清淤疏浚方案,按治理时限要求完成治理任务。四是把长江大保护作为重点区域。按照“超常规手段、超常规措施、超常规成效”要求,抓好长江岸线清理整治、长江干流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确保取得实效。五是把编制岸线保护和采砂管理规划作为重要基础,完成珠江-西江经济带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启动重要江河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采砂管理规划编制,制定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指导性意见。六是把河湖执法督查作为重要手段。抓好河湖执法3年工作方案实施,健全水利部河湖执法核查和重大违法案件挂牌督办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及河湖“清四乱”、河湖采砂等系列专项行动,推动水政执法走向“严紧硬”。
3.打好水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全面落实绿色发展理念,采取综合措施,在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取得更大突破。一是狠抓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加快推进尚未批复的26条跨省江河水量分配工作,对已批复的33条跨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要落实监管措施,加强省界断面水文监测,并有序推进水量调度工作。全面梳理其他跨省河流的基本情况,新启动一批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抓好内蒙古“量水而行”试点工作。各地要抓好跨地市县河流的水量分配工作,明晰流域区域用水权益,落实空间均衡要求。二是狠抓生态流量确定与管控。确定开展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的河湖名单,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生态流量(水量)监管工作,建立健全生态流量(水量)监测预警机制,严控河湖水资源开发强度,保障河湖基本生态流量(水量)下泄,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三是狠抓取用水管控。制定规划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推进重大规划和产业布局水资源论证。制定取水许可限批管理办法,严格实施流域区域取水许可限批政策,健全取水计量和取用水统计制度,在长江流域先行组织开展取水工程核查登记。四是狠抓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充分利用南水北调水置换超采的地下水,做好压采评估考核工作。抓好《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实施,跟踪区域内节水、水源置换、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落实情况,实施地下水动态监测分析,做好河湖生态补水和地下水回补试点总结评估,如期实现治理目标。五是狠抓小水电清理整改与小水电绿色改造。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清理整改专项行动,并总结经验推广到全国。限期清理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规水电站,全面整改审批手续不全、影响生态环境的水电站,加强农村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有效解决农村水电站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以河流为单元,以修复水生态环境为目标,开展小水电绿色改造。六是狠抓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建立人为水土流失问题清单,制定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监管与责任追究办法,出台水土保持诚信与信用评价制度。全面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开展全国水土保持专项执法行动,抓好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水土保持方案“未批先建”、水土保持设施“未验先投”等行为。七是狠抓水源地保护。制定饮用水水源地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完善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准入和退出机制。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和检查评估工作,建立问题通报和整改销号机制。加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量水质监测,及时通报水源地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八是打造一批水生态文明建设样板。继续实施河湖水系连通项目,推进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总结推广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经验,推进美丽河湖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明确水利风景区功能定位和目标内容,发挥综合效益,维护河湖健康,提供更多优质水利生态产品。
4.打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运行管护攻坚战。农村饮水安全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底线任务,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硬任务。一是聚焦“建得好”,继续加大投入,加强对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的监管,梯次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全面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到2023年年底全国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6%,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2%。二是聚焦“改得好”,按照到2023年年底基本解决饮水型氟超标问题的目标要求,抓紧制定上报省级政府批复的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解决路径和资金筹措方案,保障改水工作顺利推进。三是聚焦“管得好”,按照省负总责的原则,6月底前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各级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水利等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等“三个责任”,以县为单元,年底前落实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机构、管理办法、运行机制和维护经费“三项制度”,推进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创新运行管理模式,保障工程长效运行。
5.打好水利脱贫攻坚战。脱贫攻坚是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水利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础和保障。一是推进贫困地区水利支撑保障项目建设。以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紧密结合脱贫攻坚实际需求,抓好农村饮水、防洪抗旱减灾、灌溉排水、水源开发利用、水土保持、农村水电扶贫等项目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贫困群众增产增收。特别贫困地区饮水安全是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的重要内容,要摸清底数,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强化落实,确保2023年基本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二是抓实定点扶贫和片区联系工作。督促指导定点扶贫县(区)党委政府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抓好定点扶贫“八大工程”任务落实,在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发挥滇桂黔石漠化片区部际联系会议制度作用,推动片区脱贫攻坚规划实施。三是做好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督促地方主体责任落实,完善移民安置制度办法,加强对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规划编制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大移民安置实施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指导力度,确保后期扶持政策落地落实。继续抓好水库移民脱贫解困工程、移民美丽家园建设行动和移民增收计划实施,统筹推进三峡库区对口支援和南水北调对口协作工作。
(二)狠抓重点领域提档升级
推动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水利要适应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必须全面提高水利建设、管理和监管水平。
1.在工程建设水平上提档升级。一是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方面,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引江济淮、滇中引水等重大工程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建成并发挥效益。按照“成熟一项、开工一项”的原则,继续推进172项重大水利工程开工进度,创造条件推动其他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加快初设项目审批及后续项目前期论证,做好项目储备。二是在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建设方面,加强大江大河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防洪控制性枢纽、蓄滞洪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等建设,做好项目储备,加快建设进度。三是在农村水利建设方面,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十三五”规划实施,全面完成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规划任务,启动大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前期工作,加快新建一批现代化灌区。新增200座安全生产标准化电站、50座绿色小水电站和30座农村水电扶贫电站。四是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方面,加大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加强坡耕地综合整治,抓好东北黑土区侵蚀沟治理和黄土高原塬面保护,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推进水土保持以奖代补政策落实,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4万平方公里。五是在工程建设现代化方面,推动水利工程定额修编与造价管理,加快水利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推进信息化技术应用,提升水利工程建设现代化水平。
2.在依法治水管水上提档升级。一是健全水法制体系。配合做好《地下水管理条例》审查修改工作,争取2023年颁布实施。推进《长江保护法》立法进程,加大《节约用水条例》协调力度并尽快上报国务院,修订《水法规体系总体规划》,建立综合性和重大水利政策项目库。二是完善水利规划体系。启动全国水利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制定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推进重要河流和主要支流综合规划编制审批,编制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河湖岸线保护利用等重点专项规划,抓好京津冀协同发展及雄安新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及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水利各项任务落实。推进第三次全国水资源调查评价。三是抓好执法能力建设。提前完成《全国水政监察队伍执法能力建设规划(2023—2023年)》目标任务,编制新一轮规划,推进水政监察队伍执法标准化建设,加强水行政综合执法,健全党委政府主导、水利部门牵头、公安等相关部门参与配合的河湖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机制,全面提升执法装备及监管能力。四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加强水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扎实做好水事纠纷调处工作。
3.在水利信息化建设上提档升级。一是抓好智慧水利顶层设计。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水利业务的深度融合,出台《水利业务需求分析报告》和《智慧水利总体方案》,构建安全实用、智慧高效的水利信息大系统。二是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提升水利信息存储能力、传输能力和安全保护能力,积极推进BIM技术在水利工程全生命期运用,逐步构建覆盖江河水系、水利工程、水利管理活动的一体化监测感知体系。推进水利大数据中心建设,拓展数据资源获取渠道,提升水利大数据分析处理能力和共享服务水平。加快建立水利工程档案电子签章制度,实施水利部网络安全能力提升工程,守牢网络安全底线。三是强化行业监管信息支撑。以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河湖长制管理系统、水利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等为基础,以一张图为抓手,打破业务信息条块分割,初步建立覆盖江河湖泊、水资源、水利工程、财务资金等领域的综合监管平台。
4.在行业基础支撑能力上提档升级。一是提升水文水资源基础支撑能力。编制《水文现代化建设规划》,加快《全国水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23—2023年)》后续项目建设,推进实施国家水文数据库工程,全面完成53条跨省江河水量监测省界断面监测站点和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建设任务,加强水质监测分析能力建设。完善水资源综合统计调查制度,依法规范取用水统计管理。完成国家水资源监控系统项目二期项目建设,推动大中型灌区、工业和生活服务业领域取用水计量监测设施建设。二是加快水利科技创新步伐。优化现有水利技术标准,加速推动强制性水利技术标准研编和制定。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评估结果为依据的创新基地动态调整机制,新建共建一批创新基地。开展10个左右重大水利科技问题研究,推广转化100项左右先进实用水利科技成果。积极做好“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等涉水重点专项项目的组织实施,设立“长江科学研究联合基金”,做好“十四五”流域水安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前期准备工作。强化水利国际合作,推进水利“一带一路”建设,扎实做好跨界河流涉外工作,用好世界水理事会等多双边交流平台,讲好中国水故事。三是强化投资计划执行管理。积极争取增加中央水利投资,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充分利用金融资金,吸引社会资本,发挥水利投资拉动重要作用。优化投资结构,重点保障补短板强监管项目投资需求,向中西部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建立投资计划执行全过程监管系统,及时跟踪掌握项目前期工作、投资计划下达、工程建设进展、资金到位、投资完成、竣工验收等情况。
5.在三峡工程管理上提档升级。一是实施好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紧紧围绕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以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实施风险评估成果为基础,突出三峡移民安稳致富、保障三峡库区水安全和地质安全、妥善处理长江中下游影响等目标任务,优化完善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实施的措施内容,修改完善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政策指导和动态监管,确保规划实施规范有序。二是保障三峡工程安全运行。推进三峡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建立健全三峡工程运行安全综合监测系统,加强三峡水库消落区保护和岸线管理,强化对三峡枢纽、三峡库区及长江中下游影响区安全情况的持续监管,保障三峡工程长期安全运行。继续实施以三峡水库为核心的长江流域水库群联合调度,充分发挥工程综合效益。三是推进三峡水运新通道建设有关工作。积极组织开展三峡水运新通道和葛洲坝航运扩能工程有关前期工作,促进早日开工建设,助力长江经济带发展。
6.在南水北调建设运行上提档升级。一是保障工程运行安全、供水安全。落实工程管理单位运行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做好工程安全防范工作。二是持续提升工程运行管理水平。推进工程运行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工程运行管理制度标准体系,打造南水北调工程品牌。三是做好水量调度工作。全力做好东线一期工程供水5.22亿立方米、中线一期工程供水59.11亿立方米的年度水量计划执行。开展丹江口水库洪水资源化利用,在满足年度供水任务的前提下加强科学调度,充分发挥工程能力,为受水区实施生态补水。四是加快工程验收和配套工程建设。完成28个设计单元工程完工验收,以及36个水土保持、37个环境保护、1个消防设施、21个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12个工程档案等专项验收,核准30个设计单元工程完工财务决算,确保验收工作按期保质完成。开展后续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研究,做好工程建设技术需求研究和成果转化应用,为后续工程建设做好技术储备。五是推动东线一期北延向京津冀应急供水工程建设,抓紧开展东线二期工程、中线引江补汉水源工程和沿线调蓄工程前期工作,持续深化西线工程前期论证,为早日开工建设创造条件。
(三)守住水利发展底线任务
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全面梳理排查影响水利行业发展的隐患,坚决守住水利发展的底线任务。
1.守住水利工程安全底线。我国水利工程众多,特别是水库工程点多面广量大,病险情况突出,安全问题是水利部门的头号风险,必须咬住不放、严防死守、有效化解。一是除险加固要盯紧。推进水利工程安全鉴定和评价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对新出现的1万余座病险水库安全鉴定结论进行抽查复核,全面掌握水库大坝、大中型水闸和重点堤防险工险段安全状况。推广福建等地“病库及时治、险库坚决停”的经验,分类实施除险加固和降等报废,尽快消除水库大坝安全隐患。抓好已除险加固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分类研究解决项目遗留问题。完成中型以上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750座。二是运行管理要盯住。实施加强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运行管理三年行动,坚决落实“三个责任人”,努力开创职责明确、机制完善、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新局面。完善水利工程基础数据库,推动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动水闸安全鉴定、堤防安全评价工作。完善工程注册登记、安全鉴定(认定)、调度规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水闸堤防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进一步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以落实小型水库管护主体和责任、管护经费和人员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多种管理模式试点工作,分级组织万名基层水库巡查管护人员技术培训。三是监督检查要盯实。完成全国大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监督平台一期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大中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和自动化监测系统更新改造,因地制宜完善小型水库雨情监测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开发推广水库大坝安全智能巡检系统。开展2023年小型水库安全运行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全年完成6000座小型水库和1000座水闸专项督查,组织开展部分重大水利工程和面上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稽察、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巡视和部直属项目站监督项目质量监督专项巡查。
2.守住水旱灾害防御底线。防汛抗旱责任重于泰山。机构改革后,水利部门水旱灾害防御的担子依然很重,要从防汛抗旱监测预警、工程调度、抢险救灾三个阶段,细化水利部门的职责,落实责任和措施。一是抓好汛前准备。抓紧修复水毁灾损工程,尽快恢复防洪抗旱功能。提早开展汛前检查,督促各地全面落实水旱灾害防御责任,修订完善方案预案,检修监测预警设施,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和调度演练。二是抓好监测预警。修订完善北方江河洪水预报方案,开展北方地区近年来暴雨洪水规律分析,加快升级完善雨水情会商、洪水预报预警等业务系统,启动全国洪水预报方案修编,做好突发水旱灾害事件预警防范。三是抓好工程调度。开展重要水工程防洪抗旱系统调度研究,建立流域统一调度平台,依法依规实施江河湖泊和水库、水电站、蓄滞洪区等工程防御洪水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充分发挥水利工程减灾兴利效益。四是抓好风险管理。开展洪水风险图编制并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加强现代化防洪抢险技术装备研究与应用推广。提前开展重大洪涝灾害研判,完善抢险技术方案。
(四)深化水利重点领域改革创新
改革创新是水利发展的原动力,也是补短板强监管的推动力。要以更大的力度、更硬的举措推进水利改革创新。
1.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做好对现有行政许可事项的摸底清理、论证及取消或下放工作,做到“应放尽放”,做好已取消或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减流程、减环节、减材料,提高工作效率和群众便利度。围绕政务服务全国“一网通办”,加快完成水利部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如期实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全面对接。
2.继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结合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开展计量设施建设,推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加强基层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完善工程管护机制,不断夯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基础。配合发展改革委做好2023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各地在全面摸底基础上建立改革台账,实化细化改革工作方案,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改革。3.统筹推进其他领域改革工作。深化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继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金融信贷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项目建设运营。培育发展水市场,充分发挥中国水权交易所重要平台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水权流转和水权交易,提高水资源市场化配置效率。做好水流产权确权、水资源税等领域改革攻坚,推动已出台水利改革政策措施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