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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山东泰安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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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1-08 08:54:2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招生计划是指具有统招资格的高等学校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结合近几年来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调整招生专业结构、层次结构、区域结构,自主合理地安排生源计划。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20_山东泰安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最新供大家参考选择。

  20_山东泰安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最新

  (一)普通高中

  1.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含民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为20_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一律不得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2.按照行政区划和有关规定,市教育局统一公布全市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招生范围(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3.泰安五中招生仍按照20_年模式和范围,纳入岱岳区高中招生统一管理。20_年及以后区划调整的徂徕镇、房村镇、良庄镇、化马湾乡、黄前镇、下港镇和天宝镇的考生,仍按照20_年的模式,分别参加岱岳区和新泰市的高中招生录取。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徂汶景区要按照相关县市区的工作部署,组织做好初中毕业生报名考试及志愿填报等工作。

  4.在市内非户籍地就读或在市外就读回我市参加高中招生的考生,须在户籍地县市区填报高中志愿,但不得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在市内非户籍地县市区就读回户籍地县市区填报高中志愿的考生,须于7月2日前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办理报考手续。

  5.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完义务教育的,可在流入地县市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录取,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客商子女凭“客商证”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6.户籍在泰安高新区、学籍在北集坡一中、高新区一中、奥林匹克花园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可在市直高中或岱岳区的泰安英雄山中学、泰安三中学校中选报,但不得兼报,且选报后不得调整。

  户籍在泰山区、父母至少一方在岱岳区工作的初中毕业生,可报考岱岳区的高中学校。由考生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于7月2日前到岱岳区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办理报考手续。

  选择报考岱岳区高中的考生,不得参加市直高中的招生录取;选择报考市直高中的考生,不得参加岱岳区的招生录取。

  (二)职业学校

  1.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三二连读范围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根据考试成绩划定报名资格线,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填报志愿。

  2.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可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到学校注册入学。

  3.普通中专根据招生学校要求,招收应届或往届初中毕业生,其中,往届生直接到招收往届生的学校报名。

  4.继续做好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_年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_〕7号),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省北镇中学、山东省昌乐第一中学的空军和海军航空实验班面向全省招生,由初中学校组织学生直接到这三所学校参加报名。

  20_山东泰安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最新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以改善民生、促进公平为原则,稳步推进招生制度改革,引导学校发展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行一考多取,促进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鼓励高中学校特色发展,逐步扩大办学自主权,支持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制定录取方案,逐步实现由高中学校确定录取标准和录取方法。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实施“阳光招生”,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二、招生计划

  (一)计划数

  20_年全市高中段学校计划招生61641人,其中普通高中34050人、职业学校27591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各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另行发布,并在“泰安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公布。

  (二)计划构成

  1.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自主招生、艺体特长生、指标生、统招生四类构成。各高中自主招生(包括西藏生)计划单列;艺体特长生计划原则上为计划总数的5%左右;指标生计划为计划总数减去自主招生、艺体特长生计划的60%;剩余计划为统招生计划。

  指标生计划依据各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分配给相关初中学校。

  艺体特长生各专业(专项)计划另行下达。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级体育专项特色学校名单的通知》精神,泰安一中、泰安英雄山中学等9所学校,面向全市招收体育专项特长学生,招生计划(见附件3)含在学校体育特长生计划中单列。

  2.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市内计划、市外计划两类构成。市外计划报省教育厅批准后实施。

  3.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由职业中专、技工院校、普通中专、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五年制高职)、高等师范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五年制师范)、三二连读高职计划六类构成。

  三、招生范围与报考要求

  (一)普通高中

  1.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含民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为20_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一律不得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2.按照行政区划和有关规定,市教育局统一公布全市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招生范围(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3.泰安五中招生仍按照20_年模式和范围,纳入岱岳区高中招生统一管理。20_年及以后区划调整的徂徕镇、房村镇、良庄镇、化马湾乡、黄前镇、下港镇和天宝镇的考生,仍按照20_年的模式,分别参加岱岳区和新泰市的高中招生录取。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徂汶景区要按照相关县市区的工作部署,组织做好初中毕业生报名考试及志愿填报等工作。

  4.在市内非户籍地就读或在市外就读回我市参加高中招生的考生,须在户籍地县市区填报高中志愿,但不得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在市内非户籍地县市区就读回户籍地县市区填报高中志愿的考生,须于7月2日前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办理报考手续。

  5.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完义务教育的,可在流入地县市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录取,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客商子女凭“客商证”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6.户籍在泰安高新区、学籍在北集坡一中、高新区一中、奥林匹克花园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可在市直高中或岱岳区的泰安英雄山中学、泰安三中学校中选报,但不得兼报,且选报后不得调整。

  户籍在泰山区、父母至少一方在岱岳区工作的初中毕业生,可报考岱岳区的高中学校。由考生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于7月2日前到岱岳区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办理报考手续。

  选择报考岱岳区高中的考生,不得参加市直高中的招生录取;选择报考市直高中的考生,不得参加岱岳区的招生录取。

  (二)职业学校

  1.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三二连读范围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根据考试成绩划定报名资格线,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填报志愿。

  2.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可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到学校注册入学。

  3.普通中专根据招生学校要求,招收应届或往届初中毕业生,其中,往届生直接到招收往届生的学校报名。

  4.继续做好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_年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_〕7号),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省北镇中学、山东省昌乐第一中学的空军和海军航空实验班面向全省招生,由初中学校组织学生直接到这三所学校参加报名。

  四、录取办法

  20_年我市高中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分数+等级”录取方式。语文、数学、外语为分数表达科目,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为等级表达科目。

  (一)划定报名资格线

  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后,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分数科目的成绩与特殊考生加分之和(以下简称“分数成绩”),划定各县市区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各类职业学校招生的报名资格线。分数成绩在报名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参加相应类别的录取报名。

  (二)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1.基本要求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C等以上(含C等,下同),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成绩为D等以上,音乐、美术、综合实践考查科目成绩均为“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须达B等以上,方可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

  2.等级成绩要求

  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前,各高中学校对各类招生计划提出等级科目的成绩(以下简称“等级成绩”)要求,符合等级成绩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录取报名。

  等级成绩要求提出的基本办法:

  (1)提出某科或某几科的单科等级成绩要求。

  (2)提出某几科的组合等级成绩要求。

  (3)对不同招生类别,先在全市范围内提出等级成绩基本要求,各招生学校在基本要求基础上,再提出具体等级要求。

  3.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1)自主招生。有自主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须于6月30日前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明确“分数+等级”方式的等级和分数报名要求、录取办法,报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并面向社会发布。

  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须参加有关高中学校组织的自主招生报名和测试。高中学校根据自主招生方案,按照1:1比例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对符合录取条件者予以正式录取。

  (2)指标生。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等级成绩基本要求为2B4C1D以上。高中学校在此基础上,再提出最多两个A等级的单科、组合等级成绩要求。

  录取办法:根据指标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对符合指标生等级要求的考生,依据分数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当分数成绩相同时,录取等级成绩高者(下同)。在进行等级科目成绩比较时,7门等级科目之间可进行等级置换,即一科目降低一个等级,另一科目可提高一个等级。如:某考生物理等级成绩为A,生物等级成绩为D,当物理降低一个等级变为B后,生物可提高一个等级变为C,即1A1D=1B1C。

  (3)统招生。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等级成绩的基本要求为2B3C1D以上,高中学校在此基础上,再提出不超过两个B等级的单科、组合等级成绩要求。

  录取办法:根据统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对符合统招生等级要求的考生,依据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如有剩余计划,对服从调剂且符合相应高中统招生等级成绩要求的考生,依据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4)艺体特长生。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须参加相应县市区或市直高中学校组织的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同时,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等级成绩要求为6D以上。

  录取办法:根据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对符合等级、专业要求的考生,首先按分数,分专业专项(或单项)按照计划1:1.5的比例投档,然后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体育特色项目按有关规定录取。

  4.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民办普通高中实行自主招生统一平台录取,考生在泰安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填报志愿,打印志愿信息表,到所报民办高中学校现场确认。招生学校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确定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各学校均须于6月30日前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明确“分数+等级”方式的等级和分数报名要求、录取办法,报经县市区、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并面向社会发布。录取工作于8月26日前结束。

  (三)职业学校录取办法

  1.职业中专、技工院校的录取,根据各职业学校计划,按照考生志愿和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2.普通中专、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三二连读高职的录取,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五、志愿设置与填报

  (一)志愿设置

  1.公办普通高中除自主招生外,设指标生、艺体特长生和统招生三个志愿。其中指标生、艺体特长生志愿填报1所学校;统招生志愿填报1所学校,以及是否服从调剂。

  2.职业中专、技工院校和中职学校与普通本科高校“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设1个志愿学校(每所学校设1个专业);普通中专及其他高职设4个平行志愿,每所学校可填报1-2个专业。

  (二)志愿填报

  继续实行“先出分数,后报志愿”办法,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分数公布后,分5次在网上填报志愿。

  第一次,填报“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志愿;

  第二次,填报普通高中指标生、普通中专、高等职业学校、三二连读高职、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志愿;

  第三次,填报普通高中统招生志愿、艺体特长生志愿;

  第四次,填报普通中专、高等职业学校、三二连读高职剩余计划,民办高中志愿;

  第五次,填报民办高中、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剩余计划志愿。

  考生登录“平台”,选择“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志愿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填报”“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专志愿填报”“民办高中志愿填报”“职业中专(技工院校)志愿填报”中的一类,然后选择相应的学校或专业。

  (三)填报要求

  1.各初中学校要切实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组织、宣传和指导工作,让考生人人知晓填报时限和要求,认真组织学生按时、规范填报。同时,密切关注考生志愿报考进展情况,对自愿放弃填报的考生,要做好详实记录、留存相关证据(如考生书面申请、短信、邮件、电话录音等)。

  2.为保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维护招生录取的公正、公平,报考普通高中且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须填报指标生志愿,否则不得参加统招生志愿的填报和录取。

  3.考生志愿一律由考生本人与家长商议确定,网上填报提交时系统会多次提示确认,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确保无误,一旦提交便不得更改。考生及家长对所填报的志愿负全部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或代替考生填报志愿。

  4.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打印一式三份,由考生本人及监护人签字后,交初中学校两份;初中学校要组成审核小组,认真核对考生上交的志愿信息表与其网上信息是否一致,审核无误后,学校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初中学校、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各存一份。

  5.志愿填报安排,参见《20_年泰安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附件4),以“平台”公布的时间为准。各初中学校要随时留意查询,及时通知考生,以免错过志愿填报时间。

  6.为使考生熟悉网上志愿填报流程,市教育局将于7月8日前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操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录取批次

  高中段学校的招生录取分7个批次,每批次严格按照考生志愿、分数成绩、等级成绩和相关要求进行,考生在某批次一经录取,即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每批次集中录取完成后,通过“平台”公布录取分数线、录取人数、录取结果等信息。

  第一批,录取“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的考生。

  第二批,录取普通高中各类自主招生(包括体育特色项目)。

  第三批,录取普通高中指标生、普通中专、高等职业学校、三二连读高职、中职学校、技工学校考生。

  第四批,录取普通高中统招生。

  第五批,录取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

  第六批,录取普通中专、高等职业学校、三二连读高职剩余计划,补录中外合作办学班剩余计划,录取报考民办高中的考生。

  第七批,录取民办高中、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剩余计划。

  七、录取通知书发放及新生报到

  (一)通知书发放。普通高中和职业中专新生录取通知书由考生登录“平台”自主打印,其它录取学校的通知书由录取学校发放。

  (二)新生报到。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学业考试准考证,按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各学校要提前做好新生报到注册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各自网站上公布报到流程,为新生报到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八、特殊考生照顾政策

  (一)烈士(军人除外)子女加10分。

  (二)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加5分。

  (三)20_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农村独生子女,且现仍为独生子女的考生加5分。

  (四)军人子女按《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鲁政联〔20_〕1号)有关规定,享受降分录取政策。根据《泰安市教育局关于落实消防救援人员优待政策的通知》(泰教函〔20_〕127号)规定,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继续享受现役军人子女同等待遇。

  (五)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_〕27号)精神,公安烈士子女加10分录取,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加5分录取。

  (六)20_年度驰援湖北医务人员子女与现役军人子女享受同等待遇。

  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考生,在其语文、数学、外语3科总分基础上,按分项加分(或降分)一次,不重复累计加分(或降分)。凡享受政策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考生,所在初中毕业学校要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接受监督。

  九、加强领导,确保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顺利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招生学校的隶属关系具体负责,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录取时间,严格按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规定的招生范围组织录取。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的统筹安排及组织协调,普通高中计划编制和招生录取,“平台”开发维护等工作;市教育局职成教科负责职业中专(含技工院校)的计划编制和招生录取等工作;市招生考试中心负责普通中专、高职学校、三二连读高职招生录取系统开发及录取实施工作;市体卫艺教研室负责市直高中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和招生录取等工作。各县市区要参照市教育局职责分工,明确各职能科室职责。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各学校要切实增强政策意识和大局意识,守纪律、讲规矩,不折不扣地落实招生录取各项规定。公办高中自主招生方案、民办高中招生广告要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严禁违规招生宣传;严禁擅自提前招生;严禁超范围、超计划招生;严禁违反招生程序招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严禁公办高中招收市外考生;严禁民办高中从未列入外市招生计划的外市中招收学生;严禁以各种名目乱收费。要充分尊重初中毕业生的选择意愿,不得强制学生分流。要层层签订规范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责任书,做到招生规范、清正廉洁。

  (四)加大宣传力度。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力大。各级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报考资格、志愿填报、录取办法、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时间安排、监督咨询和举报电话等全部信息,加大对招生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招生工作氛围。

  20_山东泰安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最新

  一、初中学业考试报名有关规定

  ①我市各初中学校学生,一律按照学籍所在学校参加相应年级规定科目的报名考试。②上一年因故办理缓考的考生,可随相应年级报名考试。③复学的学生休学前已考科目的成绩继续有效,不允许再次报名参加该科目考试。④无学籍学生不得报名考试。⑤在泰安市外就读(学籍在泰安市外)的新泰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客商子女,如来我市参加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持学籍号、户口本或身份证,客商子女需持学生学籍号、客商证等相关证明,到市教体局基教科基教科报名,参加初中学业考试。

  二、考试时间。20_年6月11日—6月14日。考生和家长都要认真学习有关考试违规处理规定,明确违规代价,严格遵守考试规定,做到诚信应考。

  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表达方式和等级划分办法

  语文、数学、外语3门考试科目用分数和等级两种方式表达,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只采用等级方式表达,不公布考试分数。除体育与健康外,其它考试科目等级划分办法是:以县市区为单位,分为5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E等为不合格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15%、B等30%、C等30%、D和E等共25%,其中E等控制在10%以下。体育与健康以县市区为单位,划分为为A、B、C、D、E五个等级,等级划定是按考生实际得分占该科目满分的比例划定,得满分的90%及以上的考生为A等,90%以下至80%的为B等,80%以下至70%的为C等,70%以下至60%的为D等,不足60%的为E等。

  四、成绩公布与查询。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将于7月5日前公布,考生可登录“泰安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网上查询。

  五、招生计划

  1.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我市公办普通高中计划招生7400人,民办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000人,(详见下表)。今年我市6处公办高中统招生计划不再实行划片招生,各类招生计划全部面向全市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弘文中学、紫光实验中学面向泰安市自主招生。

  六、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规定

  1.录取依据。①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②语文、数学、外语分数和特殊考生加分(即:分数成绩);③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等级(即等级成绩);④信息技术、实验技能考试成绩,以及音乐、美术、综合实践考查成绩。

  2.录取方式:按照省教育厅规定,从今年开始,我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实行“分数+等级”录取方式。“分数”系指语文、数学、外语和特殊考生加分;“等级”系指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考试等级。

  3.“分数+等级”录取的具体办法: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前,各高中学校对下达的各类招生计划提出等级科目的成绩(以下简称“等级成绩”)要求。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后,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分数科目的成绩与特殊考生加分之和(以下简称“分数成绩”),划定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各类职业学校招生的报名资格线。分数成绩在报名资格线以上、等级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方可报考。泰安教育局规定,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的等级基本要求是5C2D(含)以上,统招生、艺体特长生均为6D(含)以上。今年,一中集团指标生、统招生提出了等级成绩要求,汶城中学指标生提出了等级成绩要求。

  七、志愿填报

  今年我市实行“先出成绩后,后报志愿”的政策。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分数公布后,须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登录“平台”,选择“高职3+4本科志愿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职业中专(技工院校)志愿填报”“普通中专和高职专科志愿填报”中的一类,然后选择相应的学校或专业填报。

  普通高中填报说明:考生登录“平台”后,点击“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进入“新泰市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填报报考普通高中的指标生、艺体特长生、统招生三个志愿及“是否服从调剂录取”。凡填报服从调剂录取志愿的考生,当未被三个高中志愿录取时,有机会按照分数成绩高低调剂录取到有剩余招生计划且符合学校等级成绩要求的高中学校;未填写或不服从调剂录取的考生将不被调剂录取。

  指标生、统招生、艺体特长生的考生限报一所高中学校。凡报考新泰一中、新泰一中北校、新泰中学的考生,一律填报“一中集团”,录取时按照单列计划数将自主招生、指标生、统招生均衡调剂录取至三所学校;艺体特长生按照单列计划数、学校专业设置和特长生培养方向分配到三所学校。未取得特长生资格的考生不能报考“艺体特长生志愿”。报名一中集团、新汶中学、新泰二中、汶城中学自主招生的考生须参加有关高中学校组织的自主招生报名和测试,高中学校根据自主招生方案,按照1:1比例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市教体局审核,对符合录取条件者予以正式录取。民办普通高中全部实行自主招生,由学校按照招生方案组织,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不得接受已被公办普通高中、职业类录取的学生报名,不得招收往届生。

  八、录取批次

  第一批次录取泰安理工中专“3+4”本科志愿考生;第二批次录取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第三批次录取普通高中特长生;第四批次录取普通高中指标生和职业学校志愿考生;第五批次录取普通高中统招生。考生在某批次一经录取,即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今年继续实行指标生控制录取分差的措施,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实际录取的人数可能会与指标生预分人数有差别。特别提醒:凡报考泰安理工中专“3+4”本科志愿、普通中专和高职专科志愿的考生,一经录取,不得参加其他志愿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根据填报志愿参与我市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

  艺体特长生依据各招生学校的计划数,对专业入围且达到特长生录取资格线以上、符合等级成绩要求的考生按照分数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分数成绩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也相同者,主项成绩高者或高中学校上报《成绩册》排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泰安理工中专“3+4”本科志愿和职业学校志愿的录取由泰安市教育局有关科室负责。

  家长朋友们,孩子上学问题是您家中的大事,希望这封信能帮助您了解今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政策和相关事项,为孩子顺利升入高中段学校学习当好参谋。如有咨询,欢迎您拨打教体局咨询电话。基教科:7225783,职成教科:7223792,招生考试服务中心:7222349,体卫艺:7250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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