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关于人大代表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_人大关于人大代表、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增强信访矛盾多元化解合力,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办的统一部署和今年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计划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就人大代表、律师参与信访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这次调研主要是对近年来市人大、县(市)区人大、司法机关积极探索人大代表和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探讨,希望能进一步总结经验、找准问题、推进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总体上看,近年来,全市人大和司法机关,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不断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并形成了一系列多措并举的推动工作思路和措施。
(一)搭建了参与平台。20_年开始,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不定期地开展了请市人大代表参与疑难信访案件督办工作;开展了从市司法局“148”指挥中心邀请专职律师参与人大信访接待和督办工作。20_年,市人大常委会信访领导小组先后正式聘请了15名市人大代表和律师,担任“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信访专员”,参与化解信访积案和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近年来,县(市)区人大在完善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制度和司法机关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方面,做了很多新的探索。如巢湖市人大开设了人大代表微信公众号,蜀山区、xx区、庐江县人大在镇、街道设立人大代表活动室,社区(村)设立人大代表工作站,通过“代表接访日”、“代表活动日”等形式,组织代表了解群众诉求,参与信访调处;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分别在接访大厅设立专门律师工作室,并将相关制度、流程、律师名册等制作成展板,编印成手册,方便群众咨询了解,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市司法局在全市10家法律援助中心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申办绿色通道,安排专人负责信访接待,还建立律师参与领导接访制度,在信访群众与政府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联系的桥梁。
(二)建立了参与制度。瑶海区等人大制定了《关于开展人大代表接待日活动的实施办法》,由镇、街人大工委组织辖区代表轮流接待选民。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与市直政法各单位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联络和交流。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分别制定了《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实施细则》《信访值班工作制度》《参与化解工作流程》等,指导、规范律师值班、评议和化解信访案件行为。市司法局从全市149家律师事务所中遴选了21家律师事务所和106名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技能精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骨干律师,建立律师人才库,参与市直政法各单位的信访值班、法涉诉信访案件评议和积案化解代理工作;参与相关单位委托的具有一定代表性、群体性的涉法涉诉案件。建立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激励机制,拟定律师工作补助办法,给予律师适当的工作补助。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律师,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充分调动广大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列入市律协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定期进行量化考核,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三)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近两年,全市人大组织代表接访50余人(次),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0余(次),共涉及群众数百人。司法机关安排60余家律师事务所500多名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维权工作1916人次,其中陪同领导接访416人次,参与接访事项3881件,参与接访群体性事件94件,接访化解纠纷240件,提供信访法律援助453件。指派人才库律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如:配合、协助长丰县委妥善处理双凤开发区群众上访问题,依法化解征地拆迁矛盾;组织专职律师参与指导包河区“国开公馆项目”拖欠工资引发的上访问题,引导、帮助120人走法定途径解决诉求;参与安庆“中厦林业”集资诈骗案的处理,为400名投资人提供法律援助;引入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处置渠道,成功处置蜀山区福乐门群体性聚集事件;接受庐江县政法委委托,就一起长期上访案件出具法律意见书等,促进了信访案件的化解进程,达到了维稳、释法、化解的有效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人大代表、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作为一种新的探索、新的实践,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缓解社会信访压力,延伸代表联系选民内容和履职形式,推进群众依法理性维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调研中,我们感到还存在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
(一)力度有待加强。调研发现,各级各地对代表参与信访工作都有尝试和探索,但参与的程度普遍不高,以代表联系选区选民为主,延伸联系信访群众,个别地方做过一些探索,但由于交办不畅,接访方式等原因,没有坚持下去。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大都停留在市、区县一级层面,街道、乡镇和职能部门积极引入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情况较少,即使参与也主要局限于事后调处;律师参与信访工作虽然出台了相关制度,由于信访人对政策不了解,不相信律师能解决自身的问题,制度执行有待加强;有的地方因人力物力财力等原因,推进力度不大。
(二)认识有待提升。由于信访问题涉及面广、成因复杂,有的人大代表对代表职务应履行的法定义务不清楚,对参与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情况不熟,有畏难情绪。律师作为社会个体,有的既不愿意参与的信访问题涉及到政府及相关部门,也不愿意接触到疑难信访案件中涉及到的性格偏执的当事人。有的代表、律师在参与信访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建议得不到及时有效落实和解决,久而久之对参与信访工作缺乏热情。有的信访人法制意识淡薄,信“访”、信“闹”而不信法,不愿意主动接受律师参与代理和化解工作。
(三)制度有待完善。信访事项的处理,相关条例有明确规定。虽然有关法律和文件对人大代表、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作出了相关要求,但大多比较原则,不具操作性,各地在贯彻落实中也制定了一些相关制度和实施细则,严谨性和规范性还有待完善,对参与内容、参与方式等规定也不尽一致,实际工作中,如何把握个体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平衡,如何处理代表接访的问题、处理的路径和方式方法等,亟需通过顶层设计予以明确规范。
(四)保障有待解决。人大代表、律师大多有本职工作,参与信访工作,必然涉及到大量时间、精力的投入,以往一直依靠选择社会责任感强、职业道德好,又有热情的代表或律师,提供无偿公益服务,还有的是因工作关系、人事关系人情难却帮忙支持,长期这样,必然影响了参与的积极性。
三、几点建议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党的***以来,以******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围绕信访制度改革,出台了《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等一系列文件。近日,国家信访局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访事项实地督查工作的意见》,意见拓宽了信访督查人员的范围,鼓励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公职律师和新闻媒体记者等社会力量参加。这些都对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着力尝试和推进。
(一)领会精神,深化认识。近年来,信访工作的内涵和外延在不断扩大,要求和期望在不断提高。中央已就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并稳步推进。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等等,这些都是信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和重大创新。这些新部署、新要求,需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准确把握,以实实在在的行动真正“落地”。
(二)遵循法治、完善制度。人大代表和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也是应尽的职责,更是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实践。要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把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具体化、落到位。一要完善人大代表参与信访工作制度。深入推进代表联系选民和进社区活动,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把群众的诉求转化为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建立代表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处理反馈机制,提高代表履职实效。二要完善以律师为主的第三方参与信访工作机制,延伸服务触角,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出台第三方参与信访工作细则,对以律师为主的第三方参与信访的范围、方式、选任、管理、考核、奖惩等进行规范,确保有制度可依、有规范可行。三要加大普法力度,营造法治氛围,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拓宽思路、积极实践。实践证明,人大代表、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取得了党委政府满意、司法机关支持、人民群众拥护、社会舆论好评的效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为地方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以及社会治理方式方法创新开辟了空间。各地各部门在实践中创造了一些具有借鉴意义的经验做法,比如信访工作与代表活动相结合,与常委会的监督工作相结合;“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办理,视频接访,网上信访,建立律师人才库、委托代理等等。这些经验做法在总结、提炼、固化的同时,更需要继续延伸触角、探索实践,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推进信访工作向前发展。
(四)加强培训,强化服务。采取多种方式系统的培训参与信访工作的人大代表和律师,增强人大代表和律师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民主意识,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和律师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水平,切实适应信访工作的要求;加强管理,建立履职档案,教育引导人大代表和律师忠实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模范地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加强服务,重视、支持代表和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及时解决在参与信访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切实提供服务和保障,确保人大代表和律师在信访工作中能发挥有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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