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乡镇计划生育工作计划(22篇)
乡镇计划生育工作计划一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
落实“三项制度”: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做到措施、责任、投入到位;一班人共同抓,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齐心协力,共同抓好人口计生工作;落实“一票否决”制度,严格兑现责任奖惩,严把计生关。
抓好“三项指标”:提高政策符合率,优化出生人口性别比,提高群众满意率。
提升“三大服务”:做好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服务、优生优育服务、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
完善“三大建设”:计生队伍建设、村级计生服务室建设、村级自治建设。
夯实“五大基础”: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开展“三查”服务活动、治理统计水分、管理服务好流动人口、兑现政策奖励;
完善”六项机制”:统筹协调、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群众自治、人财保障。
(二)主要目标
主要目标是:①全镇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5、0‰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政策符合率达到84、6%以上,政策外多孩率控制在2、4%以下;②群众满意率90%以上;③奖励政策兑现率达100%;④统计准确率95%以上;⑤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向正常值;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达80%以上,努力降低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7镇级财政投入计生事业经费人均8、5元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各村(社区)要继续大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生育关怀”行动和“幸福家庭”、“文明窗口”“诚信计生”、“阳光计生”等创建活动,把宣传教育贯穿于人口计生工作的全过程。
1、稳妥启动“单独两孩”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策部署,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按程序稳妥有序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做好政策调整前后计生利益导向和社会制约政策的衔接。
2、要创建新型生育文化和人口文化基地。精心策划部署,通过制作通俗易懂、美观实用的宣传品,加强进村入户面对面的宣传教育,用心组织实施一系列有特色、有影响、有规模的活动。进一步开展“一镇一品,一村一特色”活动,创新宣传模式和宣传示范点,莆美镇富美乡村建设以双溪口村为示范点,打造人口计生宣传精品,丰富创建内容,提升创建水平。
3、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纳入各村(社区)宣传内容,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公益性宣传,加大人口计生工作和典型事例宣传报道的力度,特别是开展惠民行动,落实民心工程的做法与成效,传播积极信息,营造和谐的人口计生工作环境,努力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知晓率、接受率和参与率。
(二)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
1、提高各村(社区)自管理水平。把村(社区)作为工作的重点,以村(居)民自治为载体,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口计生委、计生协会关于开展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村(社区)活动的通知》精神,扎实开展创建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社区)活动,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强化民主监督机制,并依法修订《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引导村(居)民自愿签订计划生育协议,自觉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活动,让群众真正成为人口计生工作的主人。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扎实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社区)活动,下功夫抓好信息质量、统计账册、阵地建设、宣传氛围、管理机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在抓好孕环情检查、长效节育措施落实、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奖优政策兑现等基础性工作的同时,不断夯实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减少政策外怀孕、政策外出生,降低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
2、求真务实,切实提高统计质量。坚持摸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促进人口计生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要加大打假治假力度,坚决纠正在人口计生统计中瞒报超生人口、做假手术、假鉴定和出具假证明等弄虚作假的不正之风;要相对集中时间、精力,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五清理”活动和人口计生基础信息核查工作,切实挤掉统计水分,确保统计准确率达95%以上。
3、综合施治,构建均衡人口比例。在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倡导男女平等婚育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有利于女孩及家庭发展的利益导向机制,依法维护女孩及家庭的合法权益,消除性别歧视,提高女孩家庭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镇打击“两非”专案组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推动信息共享、区域联动、药品监管、监测预警等协作机制,镇计生办、卫生院、派出所、妇联等部门密切配合,广泛宣传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大胆提供案源,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做好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管理工作,对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偏离正常值的村(社区)进行重点帮促和约谈,促进综合施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工作深入开展,遏止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的势头。
4、不断提升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认真宣传贯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努力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各项服务和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力争实现全镇“一盘棋”。完善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各相关部门、用工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和出租(借)房主的服务管理责任制,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认真实施流动人口的便民维权措施,免费为流动人口办理计划生育证件和提供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健全“一站式”服务窗口,简化流动人口办证,提高工作效率,更加注重加强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使流动人口在我镇享有与常住人口同等的子女教育、就业创业及培训、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医疗卫生、帮扶救助和政治待遇,努力引导流动人口融入辖区的工作和生活。各村(社区)要及时掌握好流出人口的去向变化,便于更好管理和服务,继续宣传好、落实好流动人口双查奖励制度,提高流出育妇婚育证明的办证率和双查到位率。
5、共建和谐,扩大幸福家庭创建面。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积极参与“创建幸福家庭·建设和谐莆美”活动,整合社会资源,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生育、教育、健康、养老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建设以“文明礼貌好、身心健康好、优生优育好、发展致富好、奉献社会好”等为主要内容的幸福家庭,扩大幸福家庭创建面,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幸福指数,逐步改变群众的生育观念。
(三)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1、全面推行诚信阳光计生。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托镇、村(社区)两级人口计划生育公开栏、村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向社会公开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范围、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公开生育证发放、奖励优惠政策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
2、健全计生汇报通报制度。镇党委、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召开镇计生汇报会,及时了解情况,解决存在问题,抓好整改。镇计生办要对全镇每月计生工作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通报各村(社区),并报送镇主要领导。
3、健全登记制度。莆美卫生院要健全住院分娩制度,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严格执行节育措施、补救措施、出生、b超等登记实名制,对执行制度不到位而导致出生人口漏登漏统的直接责任人将给予党政纪处分。
4、规范“三查”服务制度。把查环、查孕、查病“三查”作为人口计生部门服务育龄群众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全面了解已婚育妇的环情、孕情、病情,以便更好地采取针对性的跟踪服务。
5、健全孕情消失报告制度。各村(社区)要加强孕情监控,对孕情消失的要及时登记,发现有涉嫌非法终止妊娠或非法b超性别鉴定的,要收集办案证据,及时移送给镇打击“两非”专案组进一步调查,并于每月月底向镇计生办报送孕情消失名单及原因。孕15周以上需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严格按《福建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加强孕15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管理的通知》(闽人口发[20xx]51号)规定审批后方可施术。新生儿院外死亡的要及时上报核查。
6、规范例会制度。每月1日为村级例会日、每月3日为镇级例会日,在例会上要汇报、分析、通报婚育、孕环情、节育措施、政策奖励、人口变动等情况;驻村(社区)工作队、村(社区)两委要及时掌握动态,采取对策措施;要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使基层工作思路、工作方法更加明确。
(四)加强优质服务,努力满足群众的服务需求。
1、全面推进服务体系的建设。镇级计生服务所和村级计生服务室规范建设和幸福家庭服务所室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年内创建1-2个村级示范室。根据“四优一满意”(环境优美、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等级优秀和群众满意)的评估标准,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晋级创先活动,推进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和人员培训等功能,深化药具工作改革,规范药具业务流程,确保药具供应通畅、快捷、安全、有效,实现优质服务全覆盖。
2、实施“优生促进工程”。把“优生促进工程”纳入政府民生工作,加大经费投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积极为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引导孕期妇女有针对性地服用营养素,开展免费婚前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努力降低出生人口缺陷率。要重视人口早期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相关部门公共资源,发挥民间早教资源作用,依托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和村(社区)幼儿园、计生服务室和人口学校,为辖区内家庭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系列、全程、综合服务。积极开展“双丝带行动”,帮助广大妇女增强自我保健意识,更加关注男性生殖健康。
3、加快人口计生系统信息化建设。要加强内部局域网、人口计生系统专网和公众信息网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要推进信息化建设,搭建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实行“幸福家庭一卡通”信息化服务管理,对计划生育家庭的经济发展、健康促进、帮扶挂钩、奖励优惠、政策落实及“婚、孕、产、育、教、养”全程生命关怀等服务情况录入建档,快捷、准确掌握人口和家庭信息,提高组织协调和落实的能力。进一步完善镇卫生院、派出所、民政等部门“实时通”项目,更好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统计准确率。
(五)践行群众路线,落实计生奖优政策
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中央出台的一系列规定,把落实计生奖优政策作为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全面兑现法定奖励政策和国家、省制定出台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制度。进一步完善县委、县政府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十八项机制,落实好节育奖励、“安居工程”补助、增加低保金、“新农合”补助、“新农保”补助、小额贴息贷款、中考加分、高考升学奖励、镇直部门“挂一村帮五户”等制度;扎实推进“生育关怀行动”, 帮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困难家庭提高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为生活困难的二女户、独生子女户及特殊家庭的已婚育妇进行免费生殖健康检查和宫颈癌筛查。
(六)加强协会建设,努力发挥独特作用
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协会的工作,支持协会按照群众团体的特点开展工作。进一步强化协会队伍建设,广泛开展以创建先进县计生协会、乡镇(开发区)计生协会、合格村(社区)和一流村(社区)计生协会、五好协会会员小组为主要内容的“四联创”活动,完善计生协会“五好小组”建设,形成县、乡镇(开发区)、村(社区)、组各级协会组织相互联动、整体推进的新格局。大力推进基层人口计生群众自治,并通过企业计生协会的建设提高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力度。继续拓展和运作好“生育关怀行动”具体项目,切实抓好“三结合”、“三优”、“幸福工程”、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等利民政策的落实,推进不育症免费优惠治疗、微笑行动等项目,拓展法律援助和健康婚姻等项目服务;深入开展群众性人口文化宣传活动,打造“红五月人口文化节”宣传品牌,开展常年性、面对面的宣传活动,做好“单独二孩”政策的学习宣传和释疑解惑。
(七)加强领导,提高保障措施
坚持“三不变”(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制度不变和计划生育的一票否决制不变)、确保“四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切实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
1、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 分管领导负实责,班子成员共同抓各负其责的机制,继续把人口计生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内容,与经济、文明建设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继续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镇党委班子会议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纳入重要学习内容,定期开展专题学习,充分调动各级党政干部抓好人口计生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增强人均观念和人口忧患意识,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融入到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中,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要建立统一、高效的领导协调机制,镇班子领导要继续靠前指挥,指导好、督促好、协调好所挂钩村(社区)人口计生工作。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计生副书记要具体抓负实责,村(社区)两委成员要共同抓负职责。镇计生办要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镇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全力抓好本部门的计划生育工作,真正形成“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局面。
2、确保计生经费及时到位。要落实人口计生财政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的基本要求,20xx年镇财政人均投入达8、5元以上,并做到年初有预算,逐月按时序进度拨付到位。依照法规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实行免费相关服务、兑现政策奖励,为村级计生管理员、协会专职副会长和女小组长工资补贴,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等提供经费保障。
3、加强基层计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调整优化计生干部队伍结构,建好基层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支队伍,确保人口计生工作机构、人员稳定。村(社区)要配齐计生专职干部,对村级计生管理员实行“县管、乡聘、村用”的机制。在加强各村(社区)主要领导、计生系统干部培训的同时,注重村主干、计生管理员、女小组长等基层计生人员的业务培训,培养造就一支懂业务、会干事、能吃苦、敢碰硬、甘奉献的计生队伍。
4、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机制。要认真执行《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办法》及补充规定、《漳州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实施意见(试行)》和《云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奖惩体系,切实把人口计生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年终绩效考评和领导政绩评估的重要内容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严格兑现责任奖惩。
乡镇计划生育工作计划二
我镇人口计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完善奖励和惩处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人口出生率控制在8、5‰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0%以上,新增计划生育三结合户10户,新增三结合基地一个,完成奖励扶助无差错,特别扶助无差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落发放到户,流动人口办、验证达85%以上,综合服务率90%以上,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三次,其中全面普查两次。强化违法生育处理力度,违法生育处理兑现率提高到70%以上。
二、主要任务
1、加强生育文化建设
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同灾后重建家园工作相结合,对每村一个生育文化大院、生育文化中心户进行重建,做好宣传品进村入户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和生殖健康知识的知晓率。
扎实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三结合户、贫困家庭助学等都要向独生女孩户斜。
2、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
在村级干部调整,班子换届等工作中把计划生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稳定和加强队伍建设,做到人员、责任、报酬三落实。落实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强化村级目标考核,调动村级干部的主观能动性,重视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健全人口统计质量监控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调查和抽查,进一步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数据的统计质量,全面对每个村要进行一次以上的调查。进一步强化组报告制度,确保人口信息上报准确、及时、要靠。
3、全面推进优质服务
在灾后重建家园工作中,重建各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建立健全管理规范,形成布局合理,运作有序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
积极推进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强化人口婚姻登记报告,拓展出生缺陷干预工作人员范围,加强病残儿鉴定后的出生指导和筛查,构筑人口安全防范体系。
4、深化利益导向机制
认真落实《四川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实施办法》,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进一步强化三结合工作,落实奖励扶助对象和特别扶助对象的调查和公示工作。
5、强化流动人口管理
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完善流入人口的管理服务体系,实现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提高办验证率和综合服务率,确保今年流动人口管理规范达标。
6、严格依法行政
严格执行一法三规一条例,严格实行“七不准”和“十禁止”规定,切实维护实行计划生育者的合法权益,杜绝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恶性案件的发生。
加大对违法生育的行政处理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探索建立对违法生育处理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行之有效的新机制,逐步改善执法难的局面,违法生育处理率达98%以上,社会抚养费征收兑现率三年达60%以上。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歧视、虐待、遗弃女婴和非法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等违法行为,积极预防人口出生性别比异常升高。
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使执法行为公正透明、规范高效。
三、保障措施
1、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强化目标管理
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则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对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艰巨性、复杂性和严峻性的认识。将人口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困难,协调组织有关部门,通过经济社会和各种手段措施,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严格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目标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促进履职到位,对弄虚作假、瞒报谎称地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
2、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按照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做群众思想工作的要求,加强镇村计生干部建设,配齐、配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进一步落实好村级计生干部的报酬,稳定计生干部队伍。
制定和落实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培训计划,加强对在职人员的培训与继续教育,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强人口计生队伍廉政建设,行业作风建设,增强法制观念、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
3、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计划生育事业费必要的投入,转移支付计划生育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保证计划生育必要的工作经费。
乡镇计划生育工作计划三
20xx年,全镇人口计生工作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有关要求,稳妥启动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巩固“国优”创建成果,突出治理“三高”问题,努力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确保顺利完成年度人口计生工作任务,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
落实“三项制度”: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做到措施、责任、投入到位;一班人共同抓,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齐心协力,共同抓好人口计生工作;落实“一票否决”制度,严格兑现责任奖惩,严把计生关。
抓好“三项指标”:提高政策符合率,优化出生人口性别比,提高群众满意率。
提升“三大服务”:做好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服务、优生优育服务、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
完善“三大建设”:计生队伍建设、村级计生服务室建设、村级自治建设。
夯实“五大基础”: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开展“三查”服务活动、治理统计水分、管理服务好流动人口、兑现政策奖励;
完善”六项机制”:统筹协调、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群众自治、人财保障。
(二)主要目标
主要目标是:①全镇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5、0‰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政策符合率达到84、6%以上,政策外多孩率控制在2、4%以下;②群众满意率90%以上;③奖励政策兑现率达100%;④统计准确率95%以上;⑤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向正常值;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达80%以上,努力降低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7镇级财政投入计生事业经费人均8、5元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各村(社区)要继续大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生育关怀”行动和“幸福家庭”、“文明窗口”“诚信计生”、“阳光计生”等创建活动,把宣传教育贯穿于人口计生工作的全过程。
1、稳妥启动“单独两孩”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策部署,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按程序稳妥有序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做好政策调整前后计生利益导向和社会制约政策的衔接。
2、要创建新型生育文化和人口文化基地。精心策划部署,通过制作通俗易懂、美观实用的宣传品,加强进村入户面对面的宣传教育,用心组织实施一系列有特色、有影响、有规模的活动。进一步开展“一镇一品,一村一特色”活动,创新宣传模式和宣传示范点,莆美镇富美乡村建设以双溪口村为示范点,打造人口计生宣传精品,丰富创建内容,提升创建水平。
3、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纳入各村(社区)宣传内容,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公益性宣传,加大人口计生工作和典型事例宣传报道的力度,特别是开展惠民行动,落实民心工程的做法与成效,传播积极信息,营造和谐的人口计生工作环境,努力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知晓率、接受率和参与率。
(二)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
1、提高各村(社区)自管理水平。把村(社区)作为工作的重点,以村(居)民自治为载体,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口计生委、计生协会关于开展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村(社区)活动的通知》精神,扎实开展创建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社区)活动,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强化民主监督机制,并依法修订《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引导村(居)民自愿签订计划生育协议,自觉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活动,让群众真正成为人口计生工作的主人。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扎实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社区)活动,下功夫抓好信息质量、统计账册、阵地建设、宣传氛围、管理机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在抓好孕环情检查、长效节育措施落实、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奖优政策兑现等基础性工作的同时,不断夯实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减少政策外怀孕、政策外出生,降低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
2、求真务实,切实提高统计质量。坚持摸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促进人口计生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要加大打假治假力度,坚决纠正在人口计生统计中瞒报超生人口、做假手术、假鉴定和出具假证明等弄虚作假的不正之风;要相对集中时间、精力,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五清理”活动和人口计生基础信息核查工作,切实挤掉统计水分,确保统计准确率达95%以上。
3、综合施治,构建均衡人口比例。在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倡导男女平等婚育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有利于女孩及家庭发展的利益导向机制,依法维护女孩及家庭的合法权益,消除性别歧视,提高女孩家庭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镇打击“两非”专案组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推动信息共享、区域联动、药品监管、监测预警等协作机制,镇计生办、卫生院、派出所、妇联等部门密切配合,广泛宣传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大胆提供案源,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做好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管理工作,对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偏离正常值的村(社区)进行重点帮促和约谈,促进综合施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工作深入开展,遏止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的势头。
4、不断提升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认真宣传贯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努力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各项服务和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力争实现全镇“一盘棋”。完善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各相关部门、用工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和出租(借)房主的服务管理责任制,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认真实施流动人口的便民维权措施,免费为流动人口办理计划生育证件和提供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
健全“一站式”服务窗口,简化流动人口办证,提高工作效率,更加注重加强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使流动人口在我镇享有与常住人口同等的子女教育、就业创业及培训、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医疗卫生、帮扶救助和政治待遇,努力引导流动人口融入辖区的工作和生活。各村(社区)要及时掌握好流出人口的去向变化,便于更好管理和服务,继续宣传好、落实好流动人口双查奖励制度,提高流出育妇婚育证明的办证率和双查到位率。
5、共建和谐,扩大幸福家庭创建面。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积极参与“创建幸福家庭·建设和谐莆美”活动,整合社会资源,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生育、教育、健康、养老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建设以“文明礼貌好、身心健康好、优生优育好、发展致富好、奉献社会好”等为主要内容的幸福家庭,扩大幸福家庭创建面,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幸福指数,逐步改变群众的生育观念。
(三)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1、全面推行诚信阳光计生。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托镇、村(社区)两级人口计划生育公开栏、村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向社会公开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范围、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公开生育证发放、奖励优惠政策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
2、健全计生汇报通报制度。镇党委、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召开镇计生汇报会,及时了解情况,解决存在问题,抓好整改。镇计生办要对全镇每月计生工作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通报各村(社区),并报送镇主要领导。
3、健全登记制度。莆美卫生院要健全住院分娩制度,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严格执行节育措施、补救措施、出生、b超等登记实名制,对执行制度不到位而导致出生人口漏登漏统的直接责任人将给予党政纪处分。
4、规范“三查”服务制度。把查环、查孕、查病“三查”作为人口计生部门服务育龄群众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全面了解已婚育妇的环情、孕情、病情,以便更好地采取针对性的跟踪服务。
5、健全孕情消失报告制度。各村(社区)要加强孕情监控,对孕情消失的要及时登记,发现有涉嫌非法终止妊娠或非法b超性别鉴定的,要收集办案证据,及时移送给镇打击“两非”专案组进一步调查,并于每月月底向镇计生办报送孕情消失名单及原因。孕15周以上需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严格按《福建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加强孕15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管理的通知》(闽人口发[20xx]51号)规定审批后方可施术。新生儿院外死亡的要及时上报核查。
6、规范例会制度。每月1日为村级例会日、每月3日为镇级例会日,在例会上要汇报、分析、通报婚育、孕环情、节育措施、政策奖励、人口变动等情况;驻村(社区)工作队、村(社区)两委要及时掌握动态,采取对策措施;要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使基层工作思路、工作方法更加明确。
(四)加强优质服务,努力满足群众的服务需求。
1、全面推进服务体系的建设。镇级计生服务所和村级计生服务室规范建设和幸福家庭服务所室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年内创建1-2个村级示范室。根据“四优一满意”(环境优美、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等级优秀和群众满意)的评估标准,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晋级创先活动,推进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和人员培训等功能,深化药具工作改革,规范药具业务流程,确保药具供应通畅、快捷、安全、有效,实现优质服务全覆盖。
2、实施“优生促进工程”。把“优生促进工程”纳入政府民生工作,加大经费投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积极为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引导孕期妇女有针对性地服用营养素,开展免费婚前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努力降低出生人口缺陷率。要重视人口早期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相关部门公共资源,发挥民间早教资源作用,依托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和村(社区)幼儿园、计生服务室和人口学校,为辖区内家庭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系列、全程、综合服务。积极开展“双丝带行动”,帮助广大妇女增强自我保健意识,更加关注男性生殖健康。
3、加快人口计生系统信息化建设。要加强内部局域网、人口计生系统专网和公众信息网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要推进信息化建设,搭建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实行“幸福家庭一卡通”信息化服务管理,对计划生育家庭的经济发展、健康促进、帮扶挂钩、奖励优惠、政策落实及“婚、孕、产、育、教、养”全程生命关怀等服务情况录入建档,快捷、准确掌握人口和家庭信息,提高组织协调和落实的能力。进一步完善镇卫生院、派出所、民政等部门“实时通”项目,更好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统计准确率。
(五)践行群众路线,落实计生奖优政策
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中央出台的一系列规定,把落实计生奖优政策作为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全面兑现法定奖励政策和国家、省制定出台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制度。进一步完善县委、县政府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十八项机制,落实好节育奖励、“安居工程”补助、增加低保金、“新农合”补助、“新农保”补助、小额贴息贷款、中考加分、高考升学奖励、镇直部门“挂一村帮五户”等制度;扎实推进“生育关怀行动”, 帮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困难家庭提高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为生活困难的二女户、独生子女户及特殊家庭的已婚育妇进行免费生殖健康检查和宫颈癌筛查。
(六)加强协会建设,努力发挥独特作用
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协会的工作,支持协会按照群众团体的特点开展工作。进一步强化协会队伍建设,广泛开展以创建先进县计生协会、乡镇(开发区)计生协会、合格村(社区)和一流村(社区)计生协会、五好协会会员小组为主要内容的“四联创”活动,完善计生协会“五好小组”建设,形成县、乡镇(开发区)、村(社区)、组各级协会组织相互联动、整体推进的新格局。大力推进基层人口计生群众自治,并通过企业计生协会的建设提高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力度。继续拓展和运作好“生育关怀行动”具体项目,切实抓好“三结合”、“三优”、“幸福工程”、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等利民政策的落实,推进不育症免费优惠治疗、微笑行动等项目,拓展法律援助和健康婚姻等项目服务;深入开展群众性人口文化宣传活动,打造“红五月人口文化节”宣传品牌,开展常年性、面对面的宣传活动,做好“单独二孩”政策的学习宣传和释疑解惑。
(七)加强领导,提高保障措施
坚持“三不变”(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制度不变和计划生育的一票否决制不变)、确保“四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切实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
1、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 分管领导负实责,班子成员共同抓各负其责的机制,继续把人口计生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内容,与经济、文明建设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继续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镇党委班子会议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纳入重要学习内容,定期开展专题学习,充分调动各级党政干部抓好人口计生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增强人均观念和人口忧患意识,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融入到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中,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要建立统一、高效的领导协调机制,镇班子领导要继续靠前指挥,指导好、督促好、协调好所挂钩村(社区)人口计生工作。
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计生副书记要具体抓负实责,村(社区)两委成员要共同抓负职责。镇计生办要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镇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全力抓好本部门的计划生育工作,真正形成“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局面。
2、确保计生经费及时到位。要落实人口计生财政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的基本要求,20xx年镇财政人均投入达8、5元以上,并做到年初有预算,逐月按时序进度拨付到位。依照法规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实行免费相关服务、兑现政策奖励,为村级计生管理员、协会专职副会长和女小组长工资补贴,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等提供经费保障。
3、加强基层计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调整优化计生干部队伍结构,建好基层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支队伍,确保人口计生工作机构、人员稳定。村(社区)要配齐计生专职干部,对村级计生管理员实行“县管、乡聘、村用”的机制。在加强各村(社区)主要领导、计生系统干部培训的同时,注重村主干、计生管理员、女小组长等基层计生人员的业务培训,培养造就一支懂业务、会干事、能吃苦、敢碰硬、甘奉献的计生队伍。
3、齐抓共管,共创共建。各部门特别是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都要按照各自的人口计生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共享资源,互通信息,形成合力,围绕各自职责,创新工作思路,强化组织协调,切实形成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优势互补、齐抓共管、共创共建的良好工作格局。
4、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机制。要认真执行《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办法》及补充规定、《漳州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实施意见(试行)》和《云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奖惩体系,切实把人口计生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年终绩效考评和领导政绩评估的重要内容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严格兑现责任奖惩。
乡镇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四
为了切实抓好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建立新的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和改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推动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创新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建立“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加快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两个转变”,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基本原则: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原则;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原则;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原则;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原则。
二、创新工作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工作目标是:稳定较低生育水平,到20xx年,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提高人口素质,开展出生缺陷干预,新生婴儿缺陷发生率明显降低;出生人口性别结构保持正常;育龄群众享有生殖健康服务得到全面推广,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程度明显提高;镇计划生育服务所服务功能不断完善,计划生育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全面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明显增强;宣传教育不断加强,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广泛推广;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工作格局趋于完善。
主要任务是:坚持各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建立落实捆-绑责任制,完善上下联动机制;建立和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奖励扶助、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关爱女孩、生育关怀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并将低保户的评定、危房改造、文明家庭的创建、新农村建设、组织发展都与计划生育政策实行兼容。建立和完善以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服务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主要内容的优质服务机制;完善镇负责、村为主、组配合、户落实的农村计划生育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依法办事、程序严格、行为规范、文明执法的执法机制。
三、综合创新的主要内容
(一)推进民-主治治建设,加快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进程
1、抓好村级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抓好村级班子和村级计生协会建设,配强计划生育村民组信息员,制定村计划生育信息员公选条件、标准和办法,打破村民小组区域界限,公开竞选信息员。人口居住集中的自然小区,按每120-150户育龄妇女设1名信息员,人口居住比较分散的地方,按不少于60户育龄妇女设1名信息员。育龄妇女信息员的报酬每人每年不少于360元。信息员报酬与专干一并上卡发放。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信息员入户访视责任制、月例会责任制和经常性工作责任追究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落实报酬待遇。
2、抓好村级计划生育民-主政治建设。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会》有关规定和“建章立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优质服务”的要求,建立村民大会和村民议事制度,每年召开村民大会不少于1次。从整章建制入手,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党员干部生育孩次、二孩生育审批、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内容纳入村民大会讨论和议事的内容之中,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和《自治章程》,规范《合同》或《协议》,明确双向的权利与义务。坚持重大事项群众讨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3、抓好群众工作队伍建设。通过直选的方式,选举村级协会会长和理事,组织会员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活动,每年评议计生工作1次,做到“组织健全,活动经常,形式多样,群众满意”,真正发挥群众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中的作用。
乡镇计划生育工作计划五
一、工作目标
人口出生率控制在8、5‰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0%以上,新增计划生育三结合户10户,新增三结合基地一个,完成奖励扶助无差错,特别扶助无差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落发放到户,流动人口办、验证达85%以上,综合服务率90%以上,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三次,其中全面普查两次。强化违法生育处理力度,违法生育处理兑现率提高到70%以上。
二、主要任务
1、加强生育文化建设
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同灾后重建家园工作相结合,对每村一个生育文化大院、生育文化中心户进行重建,做好宣传品进村入户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和生殖健康知识的知晓率。
扎实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三结合户、贫困家庭助学等都要向独生女孩户斜。
2、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
在村级干部调整,班子换届等工作中把计划生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稳定和加强队伍建设,做到人员、责任、报酬三落实。落实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强化村级目标考核,调动村级干部的主观能动性,重视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健全人口统计质量监控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调查和抽查,进一步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数据的统计质量,全面对每个村要进行一次以上的调查。进一步强化组报告制度,确保人口信息上报准确、及时、要靠。
3、全面推进优质服务
在灾后重建家园工作中,重建各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建立健全管理规范,形成布局合理,运作有序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
积极推进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强化人口婚姻登记报告,拓展出生缺陷干预工作人员范围,加强病残儿鉴定后的出生指导和筛查,构筑人口安全防范体系。
4、深化利益导向机制
认真落实《四川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实施办法》,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进一步强化三结合工作,落实奖励扶助对象和特别扶助对象的调查和公示工作。
5、强化流动人口管理
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完善流入人口的管理服务体系,实现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提高办验证率和综合服务率,确保今年流动人口管理规范达标。
6、严格依法行政
严格执行一法三规一条例,严格实行“七不准”和“十禁止”规定,切实维护实行计划生育者的合法权益,杜绝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恶性案件的发生。
加大对违法生育的行政处理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探索建立对违法生育处理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行之有效的新机制,逐步改善执法难的局面,违法生育处理率达98%以上,社会抚养费征收兑现率三年达60%以上。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歧视、虐待、遗弃女婴和非法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等违法行为,积极预防人口出生性别比异常升高。
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使执法行为公正透明、规范高效。
三、保障措施
1、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强化目标管理
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则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对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艰巨性、复杂性和严峻性的认识。将人口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困难,协调组织有关部门,通过经济社会和各种手段措施,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严格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目标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促进履职到位,对弄虚作假、瞒报谎称地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
2、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按照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做群众思想工作的要求,加强镇村计生干部建设,配齐、配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进一步落实好村级计生干部的报酬,稳定计生干部队伍。
制定和落实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培训计划,加强对在职人员的培训与继续教育,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强人口计生队伍廉政建设,行业作风建设,增强法制观念、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
3、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计划生育事业费必要的投入,转移支付计划生育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保证计划生育必要的工作经费。
乡镇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六
一、扎实抓好计生工作,发挥基层协会作用
1、各村(居)计生协会要组织协会理事一班人、计生女组长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省、市、县的计生工作决策,结合我镇当前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严峻形势,科学制订系统的学习宣传,计划,核心组织,周密部署,广泛开展有重点,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进村入户向广大群众宣传发动,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家喻户晓,达到转变群众的观念,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为我镇计生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坚持落实例会制度,工作汇报制度,检查评比考评,不断提高创建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2、摸清底子,及时为计生行政部门提供信息,各村计生协会会长、理事、秘书长、女组长和协会会员要自觉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带头参与计生“双查”落实“四术”,同时带动、督促各自的亲属和所包组的联系户落实计划生育,在去年清理外出育妇的基础上,继续摸清本组流出,已婚育妇变动情况和在家已婚育妇的生育、节育、“双查”情况,各村、组计生瞒报、漏报情况,各组的初婚、出生情况及“四术”、“双查”情况,未落实措施原因,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3、在落实“国策”当中熟悉服务知识,为育妇提供优质服务,各级协会会员、女组长要深入村、组,走进各家各户,多与群众交流,多做思想工作,协助村两委做好“双查”、“四术”工作,女组长特别要做好“十二上门”服务工作,确实为育妇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融洽党群、干群关系。
4、加强民主监督,促进计生工作公平、公正。各级计生协会要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对同级计生行政部门在计生工作中推选的利益导向(幸福工作项目、小额贴息贷款、二女结扎、独生子户、独女贡献奖和计生困难优惠奖扶政策落实)要积极参与宣传、服务、监督。对村干部是否存在计生瞒报、漏报、村级计生工作是否公平、公正进行监督,发现存在问题要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确保计生工作公平、公正,“一碗水端平”。
5、制定责任,落实绩效考评。各村(居)计生协会要把任务分解到理事、女组长所包村组,坚持工作业绩与工资挂钩制度,对计生违规、违纪、违法的会长、女组长要坚决调整处理,在计生工作中,表现突出者要给予表彰。
6、抓服务关怀,以人为本。一是继续做大做强“幸福工程”项目款安全运行。二是生育关怀工作,在做好不育症免费治疗、唇腭(唇)裂儿童免费治疗、金秋助学、安居补助、紧急救助、二女户招婿等工作。在优生早教等项目基础上,做好计生户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二、深入开展“三联创”,坚持推行“一包六带头”,进一步抓好“三结合”
镇、村计生协会要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对协会“四联创”活动的领导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落实。力争做到“四纳入五同步”(即:协会建设纳入人口计生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议事日程,纳入党委、政府的督查范围;纳入人口计生工作考核内容,纳入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协会工作与人口计生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表彰。)
今年,根据县计生协会规划:我镇创建一流村协会1个:华峰村,创建合格村(居)协会5个:九曲村、树林村、连益村、村坑村、东溪居委会。(详见附表)要求一流村创建“五好小组”达到70%以上,合格村“五好小组”达到50%以上,一般村“五好小组”达到25%以上,各村(居)计生协会根据本地实际,明确“三级创先”标准,把规划任务落实到村、组,女组长要村两委担负起组织协调作用,带领会员落实“一包六带头”,带领广大育群落实计划生育措施,村级会长、女组长要提供优质服务,落实把计生工作基础夯实。计生工作要与群众的生产、生活、生育相结合,要把为计生群众服务做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当前,有五个方面的服务工作必须加强。(1)“幸福工程”救助资金的做大和扩大;(2)大力倡导新婚夫妇实行婚前检查和孕妇进行优生检测;(3)要加大对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和服务力度;(4)大力做好艾滋病预防的知识宣传教育工作;(5)积极参与推动“三优”工作并把“三优”工作指标及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纳入协会“三联创”评优内容。
三、营造浓烈宣传氛围,进一步开展计生村民自治工作
协会宣传教育活动的核心,各级计生协会要积极探索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内容,宣传形式,宣传方法,进一步参与“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活动,全面深化“生育关怀行动”等活动的形式。普遍开展女组长演讲和系列服务活动,营造浓烈的宣传教育氛围。我镇原来在华峰、梨坑、连新、连城、村坑计生村民自治工作试点的同时,计划以点带面,逐步铺开,促进计生工作下移和工作职能的转变,使村级建立“两委负总责,协会为骨干,村民搞自治,自我管理群众做主人”的新的管理体制,逐步形成多数人的工作新格局。
四、加强基层计生协会队伍建设,努力把计生协会建设成: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有作为的群团组织。镇、村协会要对协会理事、女组长、会员进行一次全面整顿,不断吸收协会自愿者,年轻有文化的专业技术人才,勤劳致富带头人,社会能人吸收到协会队伍中来,抓好后进转化,立足抓村组、打基础、抓薄弱、求实效,抓两头带中间,促进整体平衡。
20xx年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省级”优质服务县,在这形势下,镇村计生协会一定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抓住机遇,围绕中心,服务全局,协调互动,为做好我镇计生工作而作出努力。
乡镇计划生育工作计划七
(一)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切实推进我镇“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新机制的建立,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以人为本,广泛深入地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营造计划生育的良好环境,搞好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力争我镇计生工作再上新水平、再上新台阶。确保县上下达的各项指标圆满完成。
(二)深化宣传教育,倡导新型生育文化,继续深入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以“宣传教育进村、婚育新风进家”为主题的“双进”活动,提高宣传品入户率,提升育龄群众的政策知晓率。积极向上级宣传媒体投稿,大力宣传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和典型经验,形成大宣传格局。
(三)转变思想、更新观念,不断加快完善我镇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积极探索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格局、新模式。不断加大管理力度,加强基层基础管理,完善管理网络,提高管理水平;加强调查研究,注意解决当前计划生育面临的新问题,积极探索计划生育工作新经验。
(四)抓好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学习贯彻“一法一条例”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计生干部执法水平,继续抓好基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搞好村组计生宣传员和信息员的`培训,引导他们开阔思路、提高工作水平。
(五)加强计生协会建设,提升村民自治水平。做好镇、村计划生育协会换界工作,全面落实协会工作规范。村级计生协会要协助村两委做好优先、优惠、奖励扶助政策的落实,提升村民自治水平。镇计生协会要配合镇政府,积极探索利益导向机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切实解除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
(六)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高群众的满意程度。镇计生服务站要不断优化服务结构,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开展以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生殖健康预防为主要内容的优质服务。要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服务水平,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活动。
(七)坚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法律尊严。依法行政是国家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体现。我镇将更加严格地执行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标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国家法律、法规的尊严。不断强化计生队伍建设,规范执法方式。对违法生育行为,严格按照“一法一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
八加强领导,形成综合治理的格局。妇联、青年、公安、工商齐抓共管,协调相关部门完成法定任务。镇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定期对各分工负责指导组和各职能部门履行计划生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完成职责好的部门,提出表扬,并记入当年度考核成绩,对没有完成职责的部门要通报批评。
乡镇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八
20--年,全镇人口计生工作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有关要求,稳妥启动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巩固“国优”创建成果,突出治理“三高”问题,努力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确保顺利完成年度人口计生工作任务,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
落实“三项制度”: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做到措施、责任、投入到位;一班人共同抓,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齐心协力,共同抓好人口计生工作;落实“一票否决”制度,严格兑现责任奖惩,严把计生关。
抓好“三项指标”:提高政策符合率,优化出生人口性别比,提高群众满意率。
提升“三大服务”:做好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服务、优生优育服务、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
完善“三大建设”:计生队伍建设、村级计生服务室建设、村级自治建设。
夯实“五大基础”: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开展“三查”服务活动、治理统计水分、管理服务好流动人口、兑现政策奖励;
完善”六项机制”:统筹协调、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群众自治、人财保障。
(二)主要目标
主要目标是:①全镇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5、0‰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政策符合率达到84、6%以上,政策外多孩率控制在2、4%以下;②群众满意率90%以上;③奖励政策兑现率达100%;④统计准确率95%以上;⑤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向正常值;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达80%以上,努力降低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7镇级财政投入计生事业经费人均8、5元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各村(社区)要继续大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生育关怀”行动和“幸福家庭”、“文明窗口”“诚信计生”、“阳光计生”等创建活动,把宣传教育贯穿于人口计生工作的全过程。
1、稳妥启动“单独两孩”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策部署,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按程序稳妥有序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做好政策调整前后计生利益导向和社会制约政策的衔接。
2、要创建新型生育文化和人口文化基地。精心策划部署,通过制作通俗易懂、美观实用的宣传品,加强进村入户面对面的宣传教育,用心组织实施一系列有特色、有影响、有规模的活动。进一步开展“一镇一品,一村一特色”活动,创新宣传模式和宣传示范点,莆美镇富美乡村建设以双溪口村为示范点,打造人口计生宣传精品,丰富创建内容,提升创建水平。
3、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纳入各村(社区)宣传内容,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公益性宣传,加大人口计生工作和典型事例宣传报道的力度,特别是开展惠民行动,落实民心工程的做法与成效,传播积极信息,营造和谐的人口计生工作环境,努力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知晓率、接受率和参与率。
(二)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
1、提高各村(社区)自管理水平。把村(社区)作为工作的重点,以村(居)民自治为载体,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口计生委、计生协会关于开展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村(社区)活动的通知》精神,扎实开展创建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社区)活动,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强化民主监督机制,并依法修订《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引导村(居)民自愿签订计划生育协议,自觉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活动,让群众真正成为人口计生工作的主人。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扎实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社区)活动,下功夫抓好信息质量、统计账册、阵地建设、宣传氛围、管理机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在抓好孕环情检查、长效节育措施落实、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奖优政策兑现等基础性工作的同时,不断夯实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减少政策外怀孕、政策外出生,降低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
2、求真务实,切实提高统计质量。坚持摸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促进人口计生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要加大打假治假力度,坚决纠正在人口计生统计中瞒报超生人口、做假手术、假鉴定和出具假证明等弄虚作假的不正之风;要相对集中时间、精力,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五清理”活动和人口计生基础信息核查工作,切实挤掉统计水分,确保统计准确率达95%以上。
3、综合施治,构建均衡人口比例。在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倡导男女平等婚育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有利于女孩及家庭发展的利益导向机制,依法维护女孩及家庭的合法权益,消除性别歧视,提高女孩家庭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镇打击“两非”专案组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推动信息共享、区域联动、药品监管、监测预警等协作机制,镇计生办、卫生院、派出所、妇联等部门密切配合,广泛宣传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大胆提供案源,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做好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管理工作,对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偏离正常值的村(社区)进行重点帮促和约谈,促进综合施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工作深入开展,遏止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的势头。
4、不断提升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认真宣传贯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努力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各项服务和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力争实现全镇“一盘棋”。完善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各相关部门、用工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和出租(借)房主的服务管理责任制,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认真实施流动人口的便民维权措施,免费为流动人口办理计划生育证件和提供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健全“一站式”服务窗口,简化流动人口办证,提高工作效率,更加注重加强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使流动人口在我镇享有与常住人口同等的子女教育、就业创业及培训、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医疗卫生、帮扶救助和政治待遇,努力引导流动人口融入辖区的工作和生活。各村(社区)要及时掌握好流出人口的去向变化,便于更好管理和服务,继续宣传好、落实好流动人口双查奖励制度,提高流出育妇婚育证明的办证率和双查到位率。
5、共建和谐,扩大幸福家庭创建面。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积极参与“创建幸福家庭·建设和谐莆美”活动,整合社会资源,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生育、教育、健康、养老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建设以“文明礼貌好、身心健康好、优生优育好、发展致富好、奉献社会好”等为主要内容的幸福家庭,扩大幸福家庭创建面,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幸福指数,逐步改变群众的生育观念。
(三)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1、全面推行诚信阳光计生。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托镇、村(社区)两级人口计划生育公开栏、村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向社会公开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范围、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公开生育证发放、奖励优惠政策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
2、健全计生汇报通报制度。镇党委、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召开镇计生汇报会,及时了解情况,解决存在问题,抓好整改。镇计生办要对全镇每月计生工作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通报各村(社区),并报送镇主要领导。
3、健全登记制度。莆美卫生院要健全住院分娩制度,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严格执行节育措施、补救措施、出生、b超等登记实名制,对执行制度不到位而导致出生人口漏登漏统的直接责任人将给予党政纪处分。
4、规范“三查”服务制度。把查环、查孕、查病“三查”作为人口计生部门服务育龄群众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全面了解已婚育妇的环情、孕情、病情,以便更好地采取针对性的跟踪服务。
5、健全孕情消失报告制度。各村(社区)要加强孕情监控,对孕情消失的要及时登记,发现有涉嫌非法终止妊娠或非法b超性别鉴定的,要收集办案证据,及时移送给镇打击“两非”专案组进一步调查,并于每月月底向镇计生办报送孕情消失名单及原因。孕15周以上需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严格按《福建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加强孕15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管理的通知》(闽人口发[20--]51号)规定审批后方可施术。新生儿院外死亡的要及时上报核查。
6、规范例会制度。每月1日为村级例会日、每月3日为镇级例会日,在例会上要汇报、分析、通报婚育、孕环情、节育措施、政策奖励、人口变动等情况;驻村(社区)工作队、村(社区)两委要及时掌握动态,采取对策措施;要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使基层工作思路、工作方法更加明确。
(四)加强优质服务,努力满足群众的服务需求。
1、全面推进服务体系的建设。镇级计生服务所和村级计生服务室规范建设和幸福家庭服务所室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年内创建1-2个村级示范室。根据“四优一满意”(环境优美、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等级优秀和群众满意)的评估标准,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晋级创先活动,推进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和人员培训等功能,深化药具工作改革,规范药具业务流程,确保药具供应通畅、快捷、安全、有效,实现优质服务全覆盖。
2、实施“优生促进工程”。把“优生促进工程”纳入政府民生工作,加大经费投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积极为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引导孕期妇女有针对性地服用营养素,开展免费婚前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努力降低出生人口缺陷率。要重视人口早期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相关部门公共资源,发挥民间早教资源作用,依托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和村(社区)幼儿园、计生服务室和人口学校,为辖区内家庭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系列、全程、综合服务。积极开展“双丝带行动”,帮助广大妇女增强自我保健意识,更加关注男性生殖健康。
3、加快人口计生系统信息化建设。要加强内部局域网、人口计生系统专网和公众信息网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要推进信息化建设,搭建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实行“幸福家庭一卡通”信息化服务管理,对计划生育家庭的经济发展、健康促进、帮扶挂钩、奖励优惠、政策落实及“婚、孕、产、育、教、养”全程生命关怀等服务情况录入建档,快捷、准确掌握人口和家庭信息,提高组织协调和落实的能力。进一步完善镇卫生院、派出所、民政等部门“实时通”项目,更好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统计准确率。
(五)践行群众路线,落实计生奖优政策
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中央出台的一系列规定,把落实计生奖优政策作为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全面兑现法定奖励政策和国家、省制定出台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制度。进一步完善县委、县政府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十八项机制,落实好节育奖励、“安居工程”补助、增加低保金、“新农合”补助、“新农保”补助、小额贴息贷款、中考加分、高考升学奖励、镇直部门“挂一村帮五户”等制度;扎实推进“生育关怀行动”,帮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困难家庭提高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为生活困难的二女户、独生子女户及特殊家庭的已婚育妇进行免费生殖健康检查和宫颈癌筛查。
(六)加强协会建设,努力发挥独特作用
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协会的工作,支持协会按照群众团体的特点开展工作。进一步强化协会队伍建设,广泛开展以创建先进县计生协会、乡镇(开发区)计生协会、合格村(社区)和一流村(社区)计生协会、五好协会会员小组为主要内容的“四联创”活动,完善计生协会“五好小组”建设,形成县、乡镇(开发区)、村(社区)、组各级协会组织相互联动、整体推进的新格局。大力推进基层人口计生群众自治,并通过企业计生协会的建设提高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力度。继续拓展和运作好“生育关怀行动”具体项目,切实抓好“三结合”、“三优”、“幸福工程”、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等利民政策的落实,推进不育症免费优惠治疗、微笑行动等项目,拓展法律援助和健康婚姻等项目服务;深入开展群众性人口文化宣传活动,打造“红五月人口文化节”宣传品牌,开展常年性、面对面的宣传活动,做好“单独二孩”政策的学习宣传和释疑解惑。
(七)加强领导,提高保障措施
坚持“三不变”(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制度不变和计划生育的一票否决制不变)、确保“四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切实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
1、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实责,班子成员共同抓各负其责的机制,继续把人口计生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内容,与经济、文明建设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继续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镇党委班子会议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纳入重要学习内容,定期开展专题学习,充分调动各级党政干部抓好人口计生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增强人均观念和人口忧患意识,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融入到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中,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要建立统一、高效的领导协调机制,镇班子领导要继续靠前指挥,指导好、督促好、协调好所挂钩村(社区)人口计生工作。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计生副书记要具体抓负实责,村(社区)两委成员要共同抓负职责。镇计生办要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镇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全力抓好本部门的计划生育工作,真正形成“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局面。
2、确保计生经费及时到位。要落实人口计生财政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的基本要求,20--年镇财政人均投入达8、5元以上,并做到年初有预算,逐月按时序进度拨付到位。依照法规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实行免费相关服务、兑现政策奖励,为村级计生管理员、协会专职副会长和女小组长工资补贴,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等提供经费保障。
3、加强基层计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调整优化计生干部队伍结构,建好基层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支队伍,确保人口计生工作机构、人员稳定。村(社区)要配齐计生专职干部,对村级计生管理员实行“县管、乡聘、村用”的机制。在加强各村(社区)主要领导、计生系统干部培训的同时,注重村主干、计生管理员、女小组长等基层计生人员的业务培训,培养造就一支懂业务、会干事、能吃苦、敢碰硬、甘奉献的计生队伍。
4、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机制。要认真执行《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办法》及补充规定、《漳州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实施意见(试行)》和《云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奖惩体系,切实把人口计生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年终绩效考评和领导政绩评估的重要内容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严格兑现责任奖惩。
乡镇计划生育工作计划九
(一)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切实推进我镇“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新机制的建立,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以人为本,广泛深入地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营造计划生育的良好环境,搞好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力争我镇计生工作再上新水平、再上新台阶。确保县上下达的各项指标圆满完成。
(二)深化宣传教育,倡导新型生育文化,继续深入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以“宣传教育进村、婚育新风进家”为主题的“双进”活动,提高宣传品入户率,提升育龄群众的政策知晓率。积极向上级宣传媒体投稿,大力宣传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和典型经验,形成大宣传格局。
(三)转变思想、更新观念,不断加快完善我镇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积极探索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格局、新模式。不断加大管理力度,加强基层基础管理,完善管理网络,提高管理水平;加强调查研究,注意解决当前计划生育面临的新问题,积极探索计划生育工作新经验。
(四)抓好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学习贯彻“一法一条例”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计生干部执法水平,继续抓好基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搞好村组计生宣传员和信息员的培训,引导他们开阔思路、提高工作水平。
(五)加强计生协会建设,提升村民自治水平。做好镇、村计划生育协会换界工作,全面落实协会工作规范。村级计生协会要协助村两委做好优先、优惠、奖励扶助政策的落实,提升村民自治水平。镇计生协会要配合镇政府,积极探索利益导向机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切实解除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
(六)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高群众的满意程度。镇计生服务站要不断优化服务结构,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开展以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生殖健康预防为主要内容的优质服务。要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服务水平,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活动。
(七)坚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法律尊严。依法行政是国家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体现。我镇将更加严格地执行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标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国家法律、法规的尊严。不断强化计生队伍建设,规范执法方式。对违法生育行为,严格按照“一法一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
八加强领导,形成综合治理的格局。妇联、青年、公安、工商齐抓共管,协调相关部门完成法定任务。镇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定期对各分工负责指导组和各职能部门履行计划生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完成职责好的部门,提出表扬,并记入当年度考核成绩,对没有完成职责的部门要通报批评。
x年面临的人口形势仍非常严峻,在成绩与问题并存,机遇与成功同在的情况下,我们一定要在镇党委、镇政府和县计生局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群策群力,发扬成绩、克服缺点,使我镇的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开创我镇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乡镇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篇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及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三降一升”目标任务,坚持以基层基础为主线,以“三按月”、“村居互查”和“两双”工作为抓手,以避孕节育、控制人口数量为重点,主攻流动人口这一难点,以实施“少生快富”工程为出发点,着力加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切实抓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在人口计生信息化、队伍职业化、基层群众自治化和工作法制化上要有新突破。全面落实人口计生政策法律法规,健全完善“依法管理,基层群众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人口计生工作机制,为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目标任务
年度内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03-107之间;常住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8%以上;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达88%以上,一孩妇女上环、二孩及以上夫妇绝育及时率、避孕措施落实率均达100 %;二女孩户结扎完成9例及以上;妇检率达100%;药具应用率和随访率均达100%;乡级投入避孕药具的经费达1.8万元以上,乡级财政投入计生事业费人均达5元,全乡年度内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的10%、中央转移支付的20%用于奖励扶助;本年度政策外生育征收面达100%,完成社会抚养费征收20万元以上并确保100%用于人口计生事业,其中,非诉案件占年度总案件数的30%;pis系统录入出生统计数据准确率达100%;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75对以上,使用技术干预数达100%;继续实施“少生快富”工程帮扶工作,奖励扶助政策落实率、兑现率均达100%;推行“双诚信双承诺”的村达100%,实现“双诚信双承诺”示范的村达100%;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达到年度目标;基层计生协会整建率达100%;政务办公及时率达100%;进一步加强计生优质服务工作,为水城县创建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县奠定基础。
三、创新工作机制,促进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委《意见》精神,坚持创新发展战略,把新机制建设摆在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人口计生理论创新、体制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实施全省“”人口计生机制建设规划,确保全乡在两年之内建立起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决策、依法管理、群众自治、利益导向、优质服务、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投入保障、宣传教育、科学管理考核、队伍建设”等人口计生工作长效机制,促进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
一要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摆在重要战略地位来抓,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一把手”负责制,实行乡党委书记分管、政府主要领导协管、党政副职配合管的人口计生工作管理体系,建立“书记抓、抓书记”的领导推进机制,做到书记亲自安排、亲自调度、亲自落实、亲自兑现责任追究,确保领导、认识、投入、责任、措施、检查、奖惩“七到位”。继续实行副科级干部包村、股室干部、驻村指导员和村干部包组、育龄妇女小组长包户的层层包保责任制,乡党委政府每月听取一次人口计生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副科级包村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村组检查指导工作;乡计生办要经常到村、组督促指导工作;乡直各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合力抓好人口计生工作;乡、村、组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任务,明确责任,扎实把人口计生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二要认真落实“三会三查”(组级一月一次见面会、村级一月一次汇报会、乡级一月一次专题会;组自查、村普查、乡抽查)制度,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督促检查。三要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估机制,按照省、市、县人口计生工作的相关考核办法,强化人口计生责任目标管理。切实把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制定的相关目标任务分解到副科级人头上,让人人肩上有担子、有责任,形成齐抓共管。
(二)围绕生育主线,全面推进全程服务管理
全程服务管理是有效预防政策外生育和遏制性比偏高的重要手段。坚持围绕生育这条主线,从已婚育龄妇女的婚前检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产后随访、落实避孕措施、术后回访,以及婴幼儿早期教育等各个阶段的不同需求,确定服务管理对象,开展全程服务管理。一是准确界定服务管理对象。二是全面推行“周上门、月随访、季保健”。三是跟踪随访到位。育龄妇女小组长周上门、驻村指导员、村级计生人口主任、计生协管员、月随访必须有登记,有对象签字和按手印。四是按照省、市、县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对全乡5个村进行分类管理、重点督查”。五是责任落实到人。全面强化乡、村责任,将服务管理对象的孕、产、术全过程责任和妇检、手术库存、手术落实率、及时率等明确到人,加大督查和指导力度,在督查中指导,在指导中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问题,并落实责任追究。
(三)创新宣传教育机制,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一要加大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宣传教育经费占本级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的10%以上,并逐年递增。二要抓好乡、村两级人口计生宣传教育网络和阵地建设。三要及时组建乡人口计生文艺宣传队,并确保经费投入到位,人员到位。四要不断提高育龄群众对计生政策的知晓率,让村组干部和广大育龄群众切实掌握现行生育政策、处罚政策、奖励扶助政策,教育引导群众自觉遵守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进一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四)着力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一要建立健全打击“两非”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效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查处“两非”等违法违纪行为,形成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对涉嫌溺婴、弃婴或“两非”案件的,派出所、卫计办、卫计院等部门要在24小时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联合调查处理。各村要切实加强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从源头上防范选择性别生育,强力推行住院(陪护)分娩,提高住院分娩率,确保住院分娩率达到85%以上。对于“两非”案件,要采取有奖举报、有奖办案、逆向排查等方式,切实深入村、组、户逐人核查、梳理线索,通过内查外调,查清查实案件情况,并视情节轻重分类作出处理,对涉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医务人员按照党政纪和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二要建立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定期信息通报专项督查制度。扎实开展以清理出生人口漏报、新生儿死亡、孕情消失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治理,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或出现新生儿死亡、孕情消失的村,要进行重点督导检查,找清根源。要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各村及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协作机制,加强协作联系,及时沟通信息,交流情况。要做好对b超设备、终止妊娠药品和技术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坚决杜绝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发生。三要强力推进集中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各村务必大力查找 “两非”案源,切实配合和投入到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
(五)切实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以建立“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工作机制为核心,以构建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为支撑,坚持和强化“两手抓”(一手抓堵住新产生的失控人口,一手